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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集锦(4篇)

2023-04-29
医院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医院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做事情之前,必须要先制定方案。在我们实施行动时,制定方案几乎成了我们必须的工作内容方案是控制活动的标准和依据。写好方案应当从哪方面入手?由此,小编为你收集并整理了医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集锦(4篇)希望你更多关注本网站更新。

医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篇1)

为响应进一步推进健康九江建设的相关精神,提高医疗行业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八部门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要求,以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为目标,以垃圾不落地、垃圾不外露、垃圾不抛撒和“全程分类”为标准,进一步规范我市卫生计生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改善生活环境。到2018年底,全院全面实行垃圾分类,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达100%。到2020年底,全院地对产生的生活垃圾实现准确分类投放、暂存,并与各类垃圾回收单位按分类进行有效衔接,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二、组织机构

成立九江学院附属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医院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总务科、党院办、院感办、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在医院总务科。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对全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总体筹划部署、落实、协调、督查、总结。

三、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要求

(一)分类类别要求

1.有毒有害垃圾是指存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重金属、有毒的物质或者对环境造成现实危害或者潜在危害的废弃物。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灯泡、废水银温度计、废油漆桶、废家电类、过期药品、过期化妆品等。

2.易腐垃圾主要包括:食堂的餐厨垃圾,及各病区产生的瓜果皮核剩饭剩菜等。

3.可回收垃圾分为:纸类、金属(易拉罐、牙膏皮等)、塑料(各种饮料瓶等)。

4.其他垃圾:危害较小,但无再次利用价值,如建筑垃圾类,生活垃圾类等。

(二)分类投放要求

1.有害垃圾投放要求。医院应当按照安全、便利、快捷的原则,集中或定点设立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实行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有害垃圾标志。

2.易腐垃圾投放要求。在易腐垃圾主要产生区域设置专门密闭容器单独投放易腐垃圾。

3.可回收物投放要求。根据可回收物的种类和产生量,设置专门容器和临时存储空间,定点投放和暂存。

4.全院放置四种生活垃圾桶,黑色污物袋装生活垃圾,黄色垃圾袋装医疗垃圾,利器盒装锋利的垃圾。污物入袋应严格按分类弃入不同的颜色袋中,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不可混装。

5.收集容器必须有密封盖、防渗漏、防蝇、防鼠、并便于搬运及消毒。封扎、运送、不得外露外泄。

(三)分类处置要求

1.有害垃圾处置要求。与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签订合同,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并按相关要求处置。

2.易腐垃圾处置要求。与易腐垃圾专业处置单位签订合同,每日产生的易腐垃圾由易腐垃圾专业处置单位上门收集并处理。

3.可回收物处置要求。应当统一处置医院产生的可回收物,与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做好交接、登记和统计工作,实现可回收物的可追溯。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向再生资源利用单位提供输液瓶(袋)类可回收物时,应当说明来源并做好登记,确保可追溯。再生资源利用单位利用这类可回收物时不得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不应危害人体健康。

(四)使用后输液瓶(袋)的分类管理要求

1.对于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应当在其与输液管连接处去除输液管后单独集中回收、存放。去除后的输液管、针头等应当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理,严禁混入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及其他生活垃圾中。

2.残留少量经稀释的普通药液的输液瓶(袋),可以按照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处理。医疗机构应当科学、规范、节约用药,提高药物使用效率,减少浪费,降低药品消耗和环境承载压力。

3.存在下列情形的输液瓶(袋),即使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也不得纳入可回收生活垃圾管理。

(l)在传染病区使用,或者用于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以及采取隔离措施的其他患者的输液瓶(袋),应当按照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理。

(2)输液涉及使用细胞毒性药物(如肿瘤化疗药物等)的输液瓶(袋),应当按照药物性医疗废物处理。

(3)输液涉及使用麻醉类药品、精神类药品、易制毒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输液瓶(袋),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四、分类管理工作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8年6月——2018年7月)

调研医院生活垃圾产生情况,建立责任机制,培训专业人员,负责医院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各类生活分类处置方案方案和工作流程,与各类垃圾的回收、处置、利用单位签订垃圾回收合同或协议,根据各种垃圾的产生量准备相应的分类处置所需工具(容器)、暂存场所等。

(二)实施阶段(2018年8月——2019年10月底前)

根据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制度和流程开展分类管理工作,并不断完善制度建设。

(三)整改阶段(2019年11月——2020年6月底前)

一是针对分类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提出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任务、时限和具体措施,逐项抓好落实。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确责任。三是各相关部门相互协作,促进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四)总结阶段(2020年7月——2020年12月底前)

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医院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医院年度工作当中来,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主体责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医院领导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筹划部署。领导小组根据医院实际,建立责任分工,制定工作制度,把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各项任务分解到人。

(二)建立机制,规范管理。

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垃圾分类工作台账制度,记录工作开展情况、统计分类投放垃圾量及分类运转等情况,同时做好工作信息收集、梳理工作。

(三)严格考评,确保实效。

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各科室、各部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落实整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医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篇2)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和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厅《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30号)要求,切实推进医疗卫生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落实健康中国战略部署,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建立健全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促进资源回收利用,进一步提高医疗卫生行业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二、实施范围与工作目标

到2020年底,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对产生的生活垃圾实现准确分类投放、暂存,并与各类垃圾回收单位有效衔接,按分类进行运输、处理,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40%以上。

三、垃圾分类与处置要求

医疗机构内产生的生活垃圾按属性分为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四类。

(一)有害垃圾处置要求。有害生活垃圾是指含有害物质,需要特殊安全处理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胶片及废相纸等危险废物。医疗机构应当集中或定点设立容器进行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危险废物标志;应当与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签订合同,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二)易腐垃圾处置要求。易腐生活垃圾主要包括食堂、办公楼等区域产生的餐厨垃圾、瓜果垃圾、花卉垃圾等。医疗机构应当在易腐垃圾主要生产区域设置专门容器投放易腐垃圾,原则上应当密闭容器存放;可与易腐垃圾专业处置单位签订合同,并对易腐垃圾每日上门收取;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采用生物转化有机肥等技术就地处置。

(三)可回收物。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和再生利用的生活废弃物,主要包括未经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塑料类包装袋、包装盒,纸张,纸质外包装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经过擦拭或熏蒸方式消毒处理后废弃的病床、轮椅、输液架等。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可回收物的种类和产生量设置专门容器和临时存储空间,定点投放和暂存,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做到标识明显;医疗机构应当统一处置本单位产生的可回收物,与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做好交接、登记和统计工作,实现可回收物的可追溯。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向再生资源利用单位提供输液瓶(袋)类可回收物时,应当说明来源并做好交接登记,确保可追溯。再生资源利用单位利用这类可回收物时不得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不应危害人体健康。

1、对于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应当去除输液管后单独集中回收;输液管、针头等应当严格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理,严禁混入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及其他生活垃圾中。

2、残留少量经稀释的普通药液的输液瓶(袋),按照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进行处理。

3、存在下列情形的输液瓶(袋),即使未被患者的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也不得纳入可回收生活垃圾管理。

(1)在传染病区使用,或者用于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以及采取隔离措施的其他患者的输液瓶(袋),应当按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理。

(2)输液涉及使用细胞毒性药物(如:肿瘤化疗药物等)的输液瓶(袋),应当按照药物性医疗废物进行处理。

(3)输液涉及使用麻醉类药品、精神类药品、易制毒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输液瓶(袋),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其他垃圾。主要包括除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垃圾之外的,可通过焚烧(卫生填埋)等方式处理的生活垃圾。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9月)。辖区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并以多种形式开展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目的意义的宣传和发动,增进医护人员、患者及家属对这项工作的认识、理解和参与。

(二)试点阶段(2018年10-12月)。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作为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试点单位,要起积极带头作用,创新性开展工作,在工作中注意积累经验。

(三)推广实施阶段(2019年1月-2020年12月)。在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推广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县卫计局将加大对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和管理,逐步建立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和规范管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相关科室要各司其职,主动配合,形成合力,统筹推进。

(二)加强业务指导,落实主体责任。各医疗卫生单位是医疗卫生机构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责任主体,要认真落实生活垃圾源头分类管理和暂存的主体责任,制定工作制度,开展业务培训,并安排专门人员、专门部门负责落实。与此同时,要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和医疗废物规范管理相结合,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做好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严禁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

(三)突出宣传引导,确保取得实效。各医疗机构应当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力度,通过采取宣传栏、海报、机构内宣教显示屏、宣教节目和新媒体等宣传手段,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引导工作人员及就医群众自觉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四)强化落实,加强监督考核。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积极推动医疗机构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形成回收规范、监管到位、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垃圾综合处置模式。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将定期组织卫生计生监督人员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工作进展情况,并把医疗机构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目标。

医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篇3)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为指导,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和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推进我县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县建设,通过广泛宣传动员和政策引导医疗机构医护人员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同时引导居民和社会各界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减少环境污染,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和垃圾无害化处理,打造一个核心功能彰显、体制机制优越、环境整洁优美的.永宁。

二、工作目标

以可回收资源垃圾、餐厨垃圾、有害垃圾、一般垃圾作为生活垃圾分类基本类别,到2019年底,实现全县所有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对产生的生活垃圾实现准确分类、投放、暂存并与各类垃圾回收单位按分类进行有效衔接,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三、实施范围

全县公立医院和民营医疗机构、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及私人诊所应当逐步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属地要求积极推进医疗卫生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四、组织机构

为推进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建设工作,成立永宁县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卫计局,负责组织医疗机构利用电子屏、宣传板、培训讲座等形式,加大对医护人员的培训,从医疗卫生、专业水平角度认真做好医疗垃圾处置。同时,向职工、患者、陪诊家属等社会群众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指导患者及家属处理好剩余药物和过期药物的处置方式,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实施工作。并及时向永宁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五、具体措施

(一)明确分类类别。将医疗机构内部产生的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厨余(餐厨)垃圾、资源垃圾和一般垃圾四类。

1.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厨余(餐厨)垃圾。一是餐厨垃圾。主要包括食堂、办公楼等区域产生的食物残余、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二是尾菜。主要包括食堂、办公楼等区域产生的菜帮菜叶、瓜果皮核、花卉等易腐性垃圾。

3.资源垃圾。主要包括办公区域产生的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织物以及病房区域内未经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塑料类包装袋、包装盒、包装箱,纸质外包装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经过擦拭或熏蒸方式消毒处理后废弃的病床、轮椅、输液架等。

4.一般垃圾。主要包括废弃卫生纸、餐巾纸、烟头、一次性废弃餐具等不可回收的垃圾。

(二)分类投放。全县医疗机构根据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及分类标准,设置垃圾分类回收箱,箱体分类按颜色标示明显,选放合适位置,按分类要求投放。

(三)分类收集。按照“谁生产、谁管理”的原则,各医疗机构等均由各单位负责。在责任范围内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并对分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

(四)分类运输。建立完整的垃圾转运体系。按照四个分类标准,对资源垃圾、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一般垃圾实行分类运输,运输单位配备符合要求的收集设备以及人员,收集车辆有明显的垃圾分类标识。建立收集管理台账,记录分类生活垃圾来源、种类、数量、去向。

(五)分类处置。资源垃圾一部分由具有资源再生利用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置。厨余垃圾由银川市保绿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集中收集处理。有害垃圾集中存放定期交由具有相关处理资质的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一般垃圾由县城管局统一收集转运至永宁县生活垃圾转运调度中心,经过统一压缩后转运银川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进行焚烧发电,做无害化无害化处置。

六、监督考核

(一)考核机制。根据《永宁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管理考核办法》,生活垃圾分类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县城医院、各乡镇卫生院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对各垃圾分类责任管理部门、个人履行责任情况进行通报。

(二)奖罚机制。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县政府设立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考核经费,根据县生活垃圾分类办公室季度考核分值,年度汇总后对分类效果较好的医院及乡镇卫生院进行奖励。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生活垃圾分类是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一项民生工程。各相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相关要求,将生活垃圾分类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尽快成立相关机构,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二)突出宣传引导,确保取得实效。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力度,通过采取宣传栏、海报、机构内宣教显示屏、宣教节目和新媒体等宣传手段,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引导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及就医群众自觉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三)配置分类设施。全县医疗机构,按照《银川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要求,配备标识规范、颜色统一的四分类收集容器,建立生活垃圾四分类体系和分类减量台账。

(四)县卫生计生局联合卫生监督所要加大对各医疗卫生机构的生活垃圾分类监督管理工作,在管理过程中必须杜绝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箱等违法违规现象。

(五)明确分类处置要求。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应当与有资质的生活垃圾处理单位和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签订合同,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

医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篇4)

一、组织保障

为贯彻落实好上级主管部门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医院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立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下设小组办公室,同时,建立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督导队和志愿者队,明确分工、职责。

二、工作目标

在全院建立垃圾分类投放点,并推行垃圾分类管理机制,对产生的生活垃圾实现准确分类投放、暂存,并与垃圾回收单位按分类进行有效衔接,做到分类运送、分类处置,实现可回收垃圾的再利用。

三、生活垃圾分类要求

(一)实施范围医院所有区域。

(二)管理模式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要是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运行模式,从每个科室到每个楼层、到每幢楼、再到整个大院,层层落实监督管理职责。各科室为各自垃圾分类责任部门,物业公司为大院内公共区域责任单位(有二次分类等责任)。

(三)设施配置及分类流程1、在医院门诊楼前、门诊楼一层过道、二层大厅分别布置1足有害垃圾桶(红色)、可回收垃圾桶(红色)、厨余垃圾桶(灰色)、其他类垃圾桶(蓝色)。在医院住院楼一至三层过道分别布置1组有害垃圾桶(红色)、可回收垃圾桶(红色)、厨余垃圾桶(灰色)、其他类垃圾桶(蓝色)。每个布置点均用红色标带圈示,并悬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示牌”。

2、每个区域小垃圾篓用不同颜色袋子套装区分。

3、分类流程:

(1)科室内产生垃圾要分类投放到生活垃圾桶和医疗垃圾桶内,满后生活垃圾由保洁员统一投放到各楼层卫生间分类垃圾桶内,再由保洁员每日定时收集投放到集中投放点,医疗垃圾由专门人员运送到医疗垃圾暂存点。

(2)科室内产生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厨余垃圾投放到每层集中投放点,由保洁员定时统一收集到集中投放点。

(3)各区域产生的建筑垃圾、园林垃圾由后勤安排施工方或承包方到指定区域临时堆放,日产日清。

四、检查考核

1、每月由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督导队成员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检查,并在院务会或生活垃圾分类督导会议上进行通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2、对落实垃圾分类不到位的责任科室,由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整改通知书。对屡次未落实垃圾分类的责任科室上报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约谈。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协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关键小事,各科室要积极主动,与监管人员、物业人员合作,形成多方合力、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共同推进我院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到位。

(二)要宣传引导。各科室要提升环保意识,紧扣医院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安排,切实加强科室职工的宣传教育培训,确保每一位职工都能熟练掌握分类知识。

(三)本方案自xxxx年xx月x日起施行,由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相关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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