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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发票通知汇编

2023-12-17
发票通知

发票通知。

你对写公告通知的格式规范掌握了多少呢?我们都会比较关注公告通知。公告通知用于传递重要信息,我们非常喜欢为您提供这份精美的“取发票通知”,阅读后您一定会收益颇丰!

取发票通知 篇1

各位考生:

2016年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现正在发放,请合格人员点击附件1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查询领取点,持相关材料到各领取点(详细地址及咨询电话见附件2)办理相关手续,办理时间为10月17日-11月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2.毕业证书原件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用于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不予发放资格证书)。

3.填写完整并由单位加盖公章后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1份(在《相关下载》中下载,必须用A4型纸张),在读学生可加盖学校或学院公章

4.提供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寸、两寸各一张(一寸照片贴在登记表上,二寸照片贴在证书上)

5.各区县考生需先将相关资料提交到各领取点,由各领取点汇总后统一到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验印,最后再由各领取点发放证书。领取点为市直的考生直接到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办理。

一、考试为三科连续顺次考试,科目顺序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每科目答题时长为60分钟(每科目考试时间结束系统将自动收卷),考试总时长为3个小时,各科目考试之间不休息。迟到考生将从第一科目答题时长中扣除迟到时长。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二、每科目考试开始30分钟后即可交卷,在完成科目间照片采集后进入下一科目的考试,照片采集应在时间为2分钟内完成,超出时间将从下一目考试时间中扣除。

三、考试开始后一个半小时内不得离开考场。

四、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机器号入座,不得随意更换考试用机。

五、考生在考试中不得离开考场,如果有需要暂时离开考场必须经监考人员同意并由指定的监考人员陪同。

取发票通知 篇2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地税函[2011]196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8-2

编辑时间: 2011-8-8

实施时间: 2011-8-2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djz525.com 励志的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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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张家港保税区地方税务局,苏州市常熟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局:

为规范管理,现将发票管理中的几个业务问题明确如下,请贯彻执行。

一、关于新办登记户首次领购发票问题。对符合购票条件的新办登记户申请领购机打平式发票的,首次供应数量一般不超过30份;申请领购机打卷式发票的,首次供应数量一般不超过1卷;申请领购定额发票的,首次供应数量为每种面额不超过1本。

二、关于手工发票使用问题。手工发票不符合未来发票改革的方向,我省将在今年10月底全部停止手工发票的使用,各地要做好相关的宣传和引导工作。

三、关于发票验旧问题。大集中系统已开放发票验旧模块,使用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网上开票系统以及国标税控收款机开具发票的纳税人可实现系统自动验旧。红冲发票和作废发票仍需携带原件至征收大厅进行查验。

四、关于刮奖发票问题。根据发票综合改革计划,省局将对全省发票有奖管理制度进行统一规范,对现有的发票刮奖管理模式进行调整,请各地合理安排刮奖发票印制计划,严格控制纳税人刮奖发票领用数量。

上述规定在执行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向省局反馈。

二○一一年八月二日

取发票通知 篇3

各位考生:

20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现正在发放,请合格人员点击附件1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查询领取点,持相关材料到各领取点(详细地址及咨询电话见附件2)办理相关手续,办理时间为10月17日-11月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2.毕业证书原件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用于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不予发放资格证书)。

3.填写完整并由单位加盖公章后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1份(在《相关下载》中下载,必须用A4型纸张),在读学生可加盖学校或学院公章

4.提供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寸、两寸各一张(一寸照片贴在登记表上,二寸照片贴在证书上)

5.各区县考生需先将相关资料提交到各领取点,由各领取点汇总后统一到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验印,最后再由各领取点发放证书。领取点为市直的'考生直接到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办理。

市直 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106室(六里山南路2-1号) 0531-82568205 高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高新区人力资源管理部人才工作办公室(新泺大街1166号奥盛大厦3号楼18层人才公共服务大厅2号窗口) 0531-88871237 历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历下大厦23楼2326室(历下区解放东路99号) 0531-88152309 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中区英雄山路8号市中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408房间 0531-82078241 天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05室 (天桥区无影山东路31号) 0531-85872685 槐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槐荫区人才服务中心207室(槐荫区营市东街22号) 0531-87953658 历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历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号楼二楼毕业生就业指导科 (历城区花园路2-1号) 0531-88161167 章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章丘市绣水大街4100号章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12号窗口 0531-83228400 长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清区政府四楼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清河街1617号) 0531-87226534平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阴县锦东新区劳动大厦420房间 0531-87878600 济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阳县人社局311房间(济阳县开元大街162号) 0531-84236911 商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商河县人社局210房间(商河县鑫源路35号) 0531-84880107

(第七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

(第九条) 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依照本规定第七条处理。

取发票通知 篇4

取发票通知


近日,我国税务部门发布了一则名为《取发票通知》的公告,引起了广大纳税人的关注和热议。这一通知旨在进一步规范发票的领取流程,提高发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保护消费者的权益。让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这个通知的具体内容。


根据《取发票通知》,从即日起,纳税人在领取发票时需要携带相关的证明文件和身份证件,以便税务部门核实纳税人的身份和纳税情况。这一措施的实施旨在打击假发票和虚开发票的行为,杜绝非法转让和倒卖发票的现象,保障国家财政收入的正常运转。


通知还明确规定了纳税人领取发票的时间和地点。根据要求,纳税人需在税务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取票手续。此举旨在保持发票的时效性和真实性。发票是纳税人的重要凭证,对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起到了重要作用。


通知还提及了企业领取发票的相关事宜。根据《取发票通知》,企业在领取发票时需要提供相关的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件。这一措施旨在加强对企业纳税行为的监管,提高企业纳税的规范性和合规性。同时,也对涉及企业的虚假开票和非法转让发票进行了严格打击,为企业发展营造了公平竞争的环境。


此项通知还指出了一些纳税人在领取发票时需要注意的事项,以避免出现错误或纰漏。例如,纳税人在领取发票时要核对并确认发票上的相关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如发票号码、金额等。如有问题需要立即向税务部门进行反馈和处理,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这一点对保护纳税人的利益十分重要,也增强了发票的可信度和有效性。


通知中还强调了办理纸质发票与电子发票的区别与注意事项。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纳税人选择了电子发票。在这项通知中,税务部门明确提出,在领取电子发票时,纳税人需要到指定的网点或通过指定的线上渠道进行操作。这样可以保证电子发票的便捷性和可追溯性,方便纳税人在需要时进行查询和使用。


《取发票通知》的发布,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国纳税制度,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打击假发票和虚开发票的行为。通过明确纳税人领取发票的流程、时间和地点,加强对企业的监管,提高发票的可信度和准确性,让广大纳税人更加明确和便捷地办理取票手续。


尽管有些纳税人对这项通知提出了疑问和担忧,认为其增加了领取发票的手续和程序复杂度。但事实上,这一通知的发布有助于规范纳税行为,提高纳税人的自觉性和合规性,促进税收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通过《取发票通知》,可以看到税务部门对于规范发票领取流程的努力和决心,也看到了政府部门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和市场秩序所做的不懈努力。作为纳税人,应当积极配合税务部门的工作,主动遵守规定,认真办理发票的领取手续,共同维护税收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稳定发展。

取发票通知 篇5

标题:发票通知函

文章: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们公司的支持与合作。为了更好地提供给您高质量的服务,我们特此发出本次发票通知函。

近期,我们公司进行了一次系统升级和优化,在此过程中,我们发现部分客户的发票信息存在不完整或错误的情况。为了确保您的账目准确无误,我们需要您重新核对您的发票信息,并尽快提供正确的信息以便我们能够为您开具准确的发票。为此,我们特向您提供以下几点具体指引:

1. 核对发票信息:请您仔细核对您目前所使用的发票信息,包括单位名称、税号、地址、电话等,并与您所在单位的财务人员或会计核实。如发现任何错误或不准确之处,请您及时进行纠正,并将正确的信息提供给我们。

2. 发票信息更新流程:请您将更新后的发票信息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我们的财务部门。我们将在收到您的信息后,及时进行核实和更新,并对您的信息保密。确保您的发票信息正确无误,并能信守我们的信息安全承诺。

3. 时间限定:为了确保您的账目和业务流程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我们设置了一个截止日期。请您在截止日期之前完成发票信息的核对和更新,以免对您的业务造成不必要的延误。如因无法及时提供正确的发票信息而导致业务无法进行所引发的责任将由客户自行承担。

4. 联系方式:如果您有任何与此通知函相关的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与我们的财务部门联系,他们将竭诚为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我们诚挚地希望您能够理解并积极配合我们的发票信息核对与更新工作。准确和完整的发票信息不仅有助于我们提供给您精准的服务,也能为您的账目管理和财务监管提供有力的支持。

最后,再次感谢您一直以来的支持与合作。相信通过我们共同的努力,我们将能够达到互惠共赢的目标,并在未来的合作中取得更加辉煌的成就。

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

此致,

公司名称

日期

取发票通知 篇6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税收的加强,发票已成为刚需而不可或缺的一份东西。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都会需要开具或接收发票。但是随之而来的问题则是如何及时收到与管理这些发票,这时“取发票通知”就应运而生。

“取发票通知”是现代工作方式的一种延伸,通过互联网技术,将日常生活、工作中的种种关键信息推送至用户的手机或电子邮箱,以方便第一时间收到消息。这份通知依托于税务系统提供的信息平台,将数据进行整理,精准地进行推送。同时,它也可以有效防止漏开发票,及时收到并妥善管理。

对于个人而言,“取发票通知”为其提供了更多的便利,无需再二次收到纸质发票,大大降低了手续的繁琐性,节省了时间与金钱成本。对于公司而言,其较高的效率和合理的成本控制,也为企业带来了更多利益。

值得注意的是,“取发票通知”还具有防止套取发票的作用。因为每张发票背后都有着独特的识别码,如果有了重复发票,税务部门会及时发出提醒信息,让您有机会履行诚信税企的职责。

总之,“取发票通知”已成为了现代企业化运营的必备工具,让企业在管理与运营中更加科学、规范。如果您还没有使用这一系统,现在亦是时候采纳此项便捷的措施,让您在真正意义上体验到科技带来的便捷与舒适。

取发票通知 篇7

山东枣庄20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送材料时间为周一至周五,证书领取时间在材料报送后的下周四、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区(市)人社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枣庄考区2013年会计资格考试证书发放工作已经准备就绪,请各单位人事处(部)统一组织人员前来办理。办理时携带资料:

1、《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贴一寸照片,盖报考时单位公章,如调动工作,盖现档案所在单位公章;表中“报考资格”填“所报考级别”,“类别”填“所报考专业”,“证书编号”可通过合格人员名单查询;其他项目按报考时如实填写);

2、两寸照片一张(与准考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同一底版,黑白彩色兼可);

3、准考证(如丢失,则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请有关单位、广大考生相互转告。

地址:枣庄市光明东路19号(原鲁南人才市场二楼);电话:0632―3312940。

非枣庄考区考生证书发放事宜请咨询当地人社局考试中心。

取发票通知 篇8

各区县(自治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按照《财政部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1〕104号)的规定,从2012年1月1日起暂免收取小型微型企业发票工本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免收发票工本费范围及期限

发票工本费免收对象为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参照执行。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的划分标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见附件1、附件2)执行,符合某市微型企业标准(以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为准)的参照执行。个体工商户参照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的划分标准确定是否属于免收发票工本费范围。

免收发票工本费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限至2014年12月31日。

二、免收发票工本费备案程序

符合免收发票工本费条件的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小型微型企业免收发票工本费备案登记表》(见附件3),如实填列相关数据。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符合免收发票工本费条件的,在纳税人的《发票领购薄》核准信息页加盖“免收发票工本费”印章,在征管信息系统“自定义属性”下勾注“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已标注“微型企业”的不另勾注)以便识别。已备案登记免收发票工本费的纳税人,在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时免收其发票工本费。

三、印章规格、制作及表格下载

“免收发票工本费”印章形状为长方形,规格为40mm×15mm,字体为仿宋,由各单位按照市局统一要求制作和发放。《小型微型企业免收发票工本费备案登记表》可由纳税人自行登录某地方税务局官方网站“表格下载”-“发票管理类”栏目下载打印。

四、宣传落实,提高备案登记效率

对小型微型企业免收发票工本费是落实中选自.演讲稿作文 央和某市市委、市政府切实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缩小三大差距,促进小型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各级地税机关要提高认识,加强宣传,认真落实。鉴于正式实施在即,准备时间较短,各单位要尽快开展宣传工作和启动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提高免收发票工本费备案登记效率,使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充分享受免收发票工本费的优惠政策,确保政策及时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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