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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合同

2024-06-11
天然气合同

我们应该先去了解一下合同的相关定义。合同的内容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你知道一份高质量的合同文书都是怎样拟定的吗?与“天然气合同”相关的议题是本文讨论的焦点,如果你喜欢这篇文章请不要忘记分享给你的朋友和同事一起学习!

天然气合同 篇1

天然气加气站建设合作协议

甲方:×××公共交通总公司 乙方:×××某某燃气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推进×××市天然气汽车的发展,改善大气环境,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建设天然气加气站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内容与合作方式

甲方在 市 区 处向乙方提供拥有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证号为:,甲方将该土地的 处划出土地 亩(含虚征地,以双方确认的红线为准)作为乙方建设天然气加气站的场地,乙方在甲方提供的场站内建设天然气加气站,建设规模按双方商议的 万方∕天 而设计,便于对甲方相应数量的公交车辆进行天然气燃料供应。

甲方公交车停车场的建设由甲方投资、经营和管理,乙方加气站的投资建设、经营管理和盈亏由乙方负责。乙方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费 万元。

二、合作期限

双方的合作期限为 年,自合同生效日算起。

三、付款方式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后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预付 万元的土地使用费,加气站竣工验收后,乙方再向甲方支付 万元土地使用费。甲方在收款前应当向乙方开具税务部门认可的合法票据。

四、气站权属划分与投资

加气站由乙方出资建设,产权归属乙方。

五、双方权利义务

5.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土地为熟地,并保证该宗土地在用途上可以用于天然气站建设,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土地交付给乙方使用。

5.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在甲方土地上建设天然气加气站,提供土地使用证明、规划方案、水、电、总平面图等资料,并配合乙方办理建站的审核、设计、报批等手续;水、电报建由甲方出面办理、其费用负荷比例分摊,建成后分表计量。

5.3、乙方有义务自行负责所建设的天然气加气站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加气站的安全运行,不得危及甲方场站内的其他设施及人员的安全。

5.4、甲乙双方有义务自行承担因使用加气站和停车场运行产生的水电等费用。5.5、协议期内,甲方在未取得乙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对土地用途进行任何变更,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用途,只能建设天然气加气站。

5.6、合作期内,甲乙双方不得因为主体或主管部门变更而要求变更或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5.7、乙方在甲方提供的土地上建加气站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国家制定的环保规范,并应经当地消防等安全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但乙方在办理前述相关验收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等)过程中需要甲方配合的,甲方应当予以配合

第六条 特别约定

6.1、合作期内,乙方对该加气站负有全面的经营权利和义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全部的盈利归乙方所有,全部的亏损由乙方承担。

6.2、合作期内,甲方经营管理公交车停车场期间的税费由甲方承担,乙方经营管理加气站期间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6.3、乙方为甲方车辆供应天然气的价格按照武汉市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执行。6.4、协议期内,如甲方土地或场站遇国家政策搬迁,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无继续履行必要时,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土地(亩,含需征地,以双方确定的红线为准)内的所有补偿都归乙方所有(包括土地补偿),甲方不得主张,乙方也不得要求甲方退还土地使用费;

如甲方土地或场站遇商业拆迁,甲方应当在取得乙方书面同意后并补偿乙方全部损失后(含土地使用权费用损失),方可与第三方签订同意拆迁的协议。

6.5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将该土地的相关资料提供给乙方。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加气站相关报建手续办理完善后120天内完成加气站的建设。如因甲方迟延或拒绝履行合同约定的配合义务,乙方可以顺延加气站的建设工期。

为了保证停车场、加气站顺利施工,甲方应当负责协调周边居民、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的关系,如因甲方未及时协调周边关系而至工期拖延的,乙方可以顺延加气站的建设工期。

甲方在协调过程中应将协调及时告知乙方,以保证建设顺利进行。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如甲方未在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交付土地,甲方应当按照乙方已支付土地使用费的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在未在约定的期限内建加气站,承担土地使用费2%的违约金。

7.2如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未能按土地的使用期限经营期满的,不足的时间甲方应当按照

其使用土地的平均年费计算剩余的年限得出的数额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应承担乙方因设备迁建所产生的费用和损失。

第八条 协议解除与终止

8.1协议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8.2本协议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优先续约权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ⅩⅩ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乙方:ⅩⅩ某某燃气有限公司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天然气合同 篇2

甲方(买方):_________

乙方(卖方):_________

鉴于甲方需要购买天然气用于生活和商业用途,乙方愿意向甲方供应天然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购买天然气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天然气供应

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需求,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天然气。

2. 乙方应保证天然气供应的稳定性和可靠性,确保甲方的正常生活和商业活动不受影响。

3. 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天然气进行质量检测,并向甲方提供检测报告。

二、天然气价格及付款方式

1. 双方约定天然气的价格为每立方米_________元人民币(含税价)。

2. 甲方应在每月____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上一个月的天然气费用。

3. 若天然气市场价格发生变动,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双方应协商确定新的价格。

三、安全责任

1. 乙方应对天然气的运输、储存和使用等环节进行安全管理,确保甲方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2. 若因乙方的过错导致天然气泄漏、中毒、火灾等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天然气费用,应按照每逾期一天支付千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2. 若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向甲方供应天然气,应按照每逾期一天支付千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3. 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其他事项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合同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可续签。

天然气合同 篇3

合 作 协 议

2015年8月

合作

甲方:陕西哈纳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甲方在xx县设立xx县哈纳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正式核准名称为准,下简称哈纳斯),哈纳斯为甲方在xx县建设、经营LNG加注站业务。甲乙双方就关于在xx县开展LNG加注站业务的相关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乙方以哈纳斯公司在xx县共同合作开展建设LNG、加注站业务,乙方负责办理LNG、加注站所需的所有合法经营手续,在约定期限内获得加注站运营所需的燃气经营许可证和气瓶充装证,办理所需手续所发生的人员工资、办公费用及政府行政收费等所有费用亦由乙方承担。

二、在双方合作建设加注站期间,甲方委派人员提供哈纳斯公司的行政手续配合乙方完成加注站经营手续的办理工作,但所有有关哈纳斯公司行政手续只可作为乙方办理加注站合法手续使用且需在哈纳斯用途清单上签字使用。乙方在获得公司阶段性行政审批手续文件后,需及时交公司保存、备案。

三、甲乙双方合作在建设的加注站站点选址为xx县东xxx国道和新改线xxx国道交汇十字,具体位xxx国道西xxx国道南面积大约xx亩,并且由双方共同书面签订选址确认书,方可执行视为双方合作建设加注站的地点,同时乙方需保证选址土地所有权权属明确、无其他债权债务,乙方为哈纳斯公司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办理商业土地证(乙方承诺土地整体含挂牌价格不超xx万元、若超过约定价格甲方有权放弃)。

四、甲方同意对于乙方所负责手续办理加气站建设完毕完整合法经营手续,乙方履行完毕约定的义务后,乙方办理完整加气站手续完毕价值为 xxx万元,此手续费用的支付根据乙方办理手续的进展程度分为四个阶段支付。

1、乙方获得县级发改委备案通知书、加气站规划、选址意见书、消防选址意见、土地预审、安评预评审意见、环境预审意见甲方支付xx万元。

2、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报告批复、安评报告、取得土地出让合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甲方再支付乙方

万元。

3、道路开口许可证、安全设计专篇评审意见、消防图纸预审意见、防雷防静电检测报告、危化许可、后甲方再支付乙方

万元。

4、乙方LNG加注站建设完工后,安全验收评价审核意见、建设局土建质检验收、燃气办验收、房产证后,乙方取得燃气经

营许可证及气瓶充装许可证,甲方再支付乙方

万元。

五、甲方建设LNG加注站时产生土建所有费用,包括土地征用(或购买土地)罩棚、管沟、土建工程装修等各项工程建设的费用支出,及加注站建设期所需的办公、生活场所的租赁及管理费用、生活场所的建设费用由甲方承担。若甲方由于项目建设资金原因所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工程设计、设备采购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乙方须确保在完成加注站所有建设工程(以建设工程包括设备安装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下同)后三个月内加注站可正常运营,三个月后如不能运营,期间所产生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此损失包括该LNG加注加油站所有运营费用(包括水电、人工、日常管理开支等)。同时乙方需在每个LNG加注加油站建设完工后6个月内办理完毕全套LNG燃气经营许可、油站成品油许可手续,若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未能办理完毕全套LNG燃气经营许可手续,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确定宽限期;若超出宽限期乙方仍不能履行义务办理完毕全套合法经营手续,则视为乙方无力完成加注站经营手续的完备,属于严重违约,甲方可单方解除合作协议自行办理相关手续,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支付的所有经办费用。

十、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各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年

****年**月**日

附件: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的职责及费用明细表

甲方承担的建设费用: 1)设计费

2)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费

乙方需办理以下行政手续并承担办理手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3)发改委立项 4)项目备案证 5)土地挂牌土地证

6)消防选址意见书 7)规划选址意见 8)安评预评审意见 9)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0)道路开口许可证 1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以上取得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视为可开工建设。12)消防定点验收意见书 13)安全验收评价审核意见 14)防雷检测

15)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16)燃气经营许可证 17)气瓶充装许可证

以上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和气瓶充装证视为办理完合法经 营手续。

天然气合同 篇4

供气人(甲方),

用气人(乙方),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家庭电话, 移动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供气和用气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用气地址、种类、性质和用气量

(一)用气地址, (乙方天然气安装使用地址)

(二)用气种类,天然气

(三)用气性质,居民用气

第二条 供气方式

甲方通过 管道 方式向乙方供气。

第三条 供气质量

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天然气质量符合国家GB17820-2012天然气质量标准。

第四条 供气价格、计量与结算方式

(一)用气价格,甲方根据乙方的用气性质,按照武隆区 政府物价部门批准的天然气价格执行。遇国家或政府天然气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乙方自愿选择使用的计量器具为 天然气计量表

(1)使用智能表及智能计量器具的,乙方凭存储IC卡到甲方指定的缴费充值地点充值申购下月用气量,且每月申购的用气量不得超过双方核定的月最大用气量。

(2)根据武隆区发改委文件要求,对城区居民生活用气价格实行阶梯气价。

(3)使用普通天然气计量器具的,天然气费按月结算,乙方于每月 20日前,到甲方收费处现金方式、银行代收、预付款方式、网络方式缴费。

(三)结算方式,供用气双方以乙方使用的法定计量器具读数为依据进行结算。

第五条 燃气设施及维护管理

(一)供、用气设施的产权以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界定为准。用户气表前设施的产权由甲方负责维护管理,乙方予以配合;用户气表分界点后的设施(含气表)由乙方负责维护管理,或者有偿委托甲方维护管理。

(二)乙方使用的流量计等计量仪表,如需检验、检测、维修,甲方负责联系送甲乙双方认可的机构检验。乙方在仪表校检期间不得擅自用气,若需用气,应向甲方申报同意后方可使用。甲乙双方对计量器具的计量准确性有疑义时,都可以向计量检定机构申请检定。经检定不符合标准的,检定费用由甲方承担,符合标准的,检定费用由申请方承担。在申请检定期间,乙方仍应按期缴纳燃气费,检定结果确认后,再行退补燃气费。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并初次安装的用户气表,如出现非人为损坏的质量问题,自安装之日起一年内由甲方免费维修或更换。使用一年后气表出现损坏或不能正常计量的情况,气表由甲方更换,乙方须按照物价规定价格缴纳换表费用。

方催高(四)乙方使用的燃气器具应与天然气相适配,应具有国家安全规定的检验合格证,须由具有燃气安装、维修资格的单位和持有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上岗证的人员安装。乙方擅自安装或使用不合格的燃气器具,造成的全部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乙方应对室内天然气设施(包括安装在室内的表前楼栋立管)及天然气燃烧器具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和漏气的应及时告知甲方;禁止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不合格、超过使用年限的天然气燃烧器具(按国家规定,天然气热水器、灶具、壁挂炉等自售出之日起,使用年限8年)。乙方燃气管道设施及使用燃具应安装在通风好、有给排气条件的厨房或非居住房间内,若乙方燃气管道及设施不具备安全用气条件(或者有隐患)而乙方不及时维修或维护的,造成的全部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监督乙方用气的权利和职责。当发现乙方违反天然气使用及安全管理规定时,甲方可依照相关法规、技术标准和政策,要求乙方停止违法违规行为、限期整改、赔偿损失、加收违约金,对不接受处理、情节严重的可暂停供气。

(二)乙方逾期不缴天然气费,甲方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按日收取应缴气费3‰的违约金。

(三)乙方连续三个月未用气,且未办理暂停用气手续时,经甲方书面通知五天内仍不办理相关手续的,甲方有权暂停供气。

(四)应遵守国家有关燃气法规、技术标准和政策,向乙方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的天然气,无正当理由不得停止供气。

(五)需严格执行 重庆市武隆区天然气价格政策。

(六)因供气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法定限制用气等原因,需要中断供气时或因不可抗力原因中断供气时,甲方应迅速抢修,并及时通过公众号和网络方式公示。

(七)因国家政策调控导致上游(气矿)供气量不足,甲方有义务协调上游增加供气量但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甲方应在所属的营业场所公开业务流程、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公开服务受理及报修投诉电话。应向乙方提供安全用气咨询和指导服务。

(九)应设立专门服务电话受理乙方气费查询、咨询等。并应24小时接受乙方的报修,接到报修后,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相应的应急抢险预案派人到现场处置。

(十)甲方工作人员应当持工作证进户安全检查、抄表,并准确抄验气表读数,如错抄、漏抄气量、或气量计算有误,应当于发现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纠正。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除因上游气源供应方调控致使甲方供气不足外,乙方有监督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乙方提供合格天然气的权利。

(二)若对计量存在疑议,有权要求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对天然气计量器具进行校检。

(三)乙方所属产权的设施发生故障或者存在不安全隐患时,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用气设施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的服务。检查及维护费用按质监、物价等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四)乙方有权就天然气收费、服务等事项向甲方进行查询,甲方应当自收到查询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五)乙方范围内的天然气设施、用气设备及安全设施必须满足国家规范要求,并负责其日常自查维护,应常用洗粉或肥皂水查漏,确保功能完好有效。(

(六)有义务按照实际使用的气量、范围和性质按时缴纳天然气费,如逾期未缴纳气费应按约定支付气费并承担违约金。

(七)乙方变更户主,应与新户主一同到甲方办理过户手续,变更、解除或重新签订供气合同;乙方暂停用气两个月(含两个月)以上的,应在停气前三天到甲方办理相关手续,由甲方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

(八)乙方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用气、擅自改变用气性质、范围或转供天然气;不得拒绝甲方持证工作人员进户抄表或检查用气安全和擅自安装、改装、迁移、拆除天然气设施或器具及改变天然气设施原始安装状态或损害天然气设施、偷盗天然气、违法拆、修气表等违反天然气用气管理和安全使用规定的行为。

(九)发现燃气泄漏或燃气引起的中毒、火灾、爆炸等事故,有义务及时通知甲方和消防等相关部门。

(十)有义务配合甲方在管网上进行接管、碰口接气等施工作业和经批准的天然气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施工安装。

(十一)乙方对外出租、出借房屋时,应保证所提供的天然气设施和天然气燃烧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告知安全使用天然气的注意事项,告知房屋使用人本合同有关内容,并应配合甲方的安全巡检作业。

(十二)应遵守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的规定以及国家有关燃气法规、技术标准和政策。乙方使用天然气前应当仔细阅读天然气合同、天然气安全使用宣传资料和用气设备使用说明书,并告知家庭成员及亲朋好友加强安全管理,熟知安全用气常识,特别是要随时开启门窗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按照本合同约定正确使用天然气,在乙方室内和自有产权范围内发生的一切燃气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损失和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1、供气设施发生运行事故,因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乙方自身的过错除外。

2、不可抗力、第三方责任、政府指令等非甲方原因造成运行事故、停气,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期缴纳气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日支付应缴气费的3‰的违约金;超过缴费日期经甲方催告后仍不缴纳气费和违约金的(超过缴纳截止日期未缴纳气费,并经催后三十日之内仍未缴纳气费的),甲方有权暂停对乙方供气;当乙方缴齐气费和违约金后,甲方及时恢复供气。

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私自改变用气性质、范围使用天然气,除补缴气费差价、拆除违规设施外,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入户安装费金额2倍的费用。

3、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用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拒不赔偿的,甲方有权暂停供气;情节严重的或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采取不正当手段盗用天然气,按其盗用期限、历史最高用气量和气价补缴气费,甲方有权上报天然气主管部门对乙方处以罚款或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天然气使用及安全管理规定,危及天然气设施安全运行及社会公共安全,乙方因擅自拆改室内天然气设施、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天然气燃烧器具、拒绝甲方入户安全检查、拒绝甲方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建议等行为,经甲方制止无效或乙方拒不整改的,甲方可暂停对乙方供气;如导致发生天然气安全事故,给自身、其他用气人、甲方或公共利益造成损失的,除承担自身损失外,乙方还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乙方因违约而被暂停供气后,如需恢复供气,乙方需承担相关材料、工时等费用。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通过行业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双方也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 天然气有限公司各类服务电话

缴费服务(查询)热线,

维修抢险电话,

用户投诉电话,

甲方(签章), 乙 方(签字),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理人, 证件类型及号码,

地 址, 地 址,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天然气合同 篇5

用气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气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用气手续

1.甲方向乙方提出书面用气申请后,乙方应当查验甲方用气场所的供气条件及供用气系统、用气设施等是否合格。乙方查验合格后,应当为甲方办理有关用气手续。

2.乙方为甲方办理用气手续时,应当与甲方签订本合同,并将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告知甲方;乙方应当自本合同签订后

________ 个工作日内予以供气。

第二条 用气地点、用气性质、用气设备情况

1.用气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用气性质, □ 生产用气 □ 公共服务 □ 发电

□ 采暖 □ 制冷 □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户类别,

□ 中央和国家机关及驻京部队办公楼、外交使领馆

□ 学校

□ 幼儿园、医院、敬老院等

□ 市属党政机关办公楼

□ 餐饮、娱乐等商业设施

□ 工矿企业

□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供用气数量,

供用气额定量, ________ 立方米/年(或立方米/月)。

供用气最小量, ________ 立方米/年(或立方米/月)。

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以共同确认的结算计量器具作为计算供用燃气数量的依据。

乙方根据供用气额定量安排供气。当甲方实际用气量高于供用气额定量或低于供用气最小量时,由双方协商后调整供气量。

3.本合同签订时,用气场所燃气管道情况,

□ 未作改动

□ 甲方已经乙方确认后自行改动

□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了改动

□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气设备情况,

名称型号数量安装时间额定耗气量

燃气计量器具情况:

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安装时间

室内公用燃气阀门设置情况,

□ 有公用阀门 □ 无公用阀门

第三条 供气质量

乙方向甲方供应的天然气气质应当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供气压力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条 用气价格、计量及结算方式

1.乙方按照价格管理部门批准的天然气价格收取燃气费。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价格管理部门调整燃气价格,则自批准文件规定之日起,按照新价格执行。

本合同签订时,

________ 价格为 ________ 元/立方米;

________ 价格为 ________ 元/立方米;

________ 价格为 ________ 元/立方米;

________ 价格为 ________ 元/立方米。

2.双方约定,以 为燃气费结算周期。

3.乙方用抄表方式计量燃气费的,按照抄表通知提示的日期抄表,以燃气计量表的读数为依据结算每个计费周期的燃气费。乙方应当在抄表后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派送付费账单。甲方接到乙方账单后,应当按照账单提示的期限、方式及金额缴费。

甲方如使用IC卡燃气计量表,应当按照乙方定期公告的预购气规定购买燃气。当IC卡燃气计量表的基表与IC卡控制器出现数据不同步时(基表故障除外),以基表计量为准。

4.燃气费支付方式,□ 转账 □ 现金 □ 支票 □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燃气计量及计量器具的维护、更新

1.乙方为甲方安装的燃气计量器具应当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对正在使用的燃气计量器具,乙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周期检定(如规定调整按照新规定执行)。经检定计量误差超过规定指标的,乙方应当在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换,甲方应当给予配合。

计量器具表号表位首检日期检定周期

2.乙方应当对超过使用周期的燃气计量器具进行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当给予配合。

3.双方对燃气计量器具的计量准确性有异议时,向双方认可的具有法定检定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检定。燃气计量器具经检定不符合标准的,检定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同时负责维修或更换燃气计量器具;经检定符合标准的,检定费用由提出检定要求方承担。在申请检定期间,甲方仍应当按期足额缴纳燃气费,双方再根据检定结果退还或补缴错误计收部分的燃气费。

4.因甲方原因造成燃气计量器具损坏或计量不准确的,甲方应当及时请求乙方更换并承担更换费用,由此计量误差给乙方造成的燃气费损失,甲方应当补足。

第六条 燃气设施安全、维护和管理责任

1. 甲乙双方按照燃气设施的安全、维护和管理责任分界点(下称“分界点”)承担相应的安全、维护和管理责任。

分界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至分界点之间的燃气设施管理、运行、维护、维修、更新改造等权利、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2)从分界点至甲方户内用气设备之间的燃气设施管理、运行、维护、维修、更新改造等权利、责任及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方可以委托乙方对相应的燃气设施进行管理、维护,委托范围、双方权利义务和有关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2.双方对燃气设施安全、维护和管理责任的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免费对甲方负责管理的用户设施及用气设备安装、使用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并对甲方进行安全用气技术指导。安全检查周期为 (每年不少于一次)。

4.乙方实施安全检查前,应当提前告知安全检查时间,并安排专职人员上门检查。乙方人员应当主动出示有关证件,甲方应当配合乙方人员入户安全检查。

5.乙方入户安全检查应当执行行业标准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第3.5.2条的规定,包括下列内容,

(1)确认用户设施完好;

(2)燃气管道不应被擅自改动或作为其他电器设备的接地线使用,应当无锈蚀、重物搭挂,连接软管应当安装牢固且不应超长及老化,阀门应当完好有效;

(3)用气设备应当符合安装、使用规定;

(4)不得有燃气泄漏;

(5)用气设备前燃气压力应当正常;

(6)计量仪表应当完好。

6.安全检查后,乙方应当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甲方,甲方应当签字确认。

7.安全检查周期内,甲方要求增加入户检查次数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安排入户检查。甲方应当向乙方另行支付上门服务费 元/次。

第七条 甲方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天然气。

2.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方式和收费标准支付燃气费,并有权就燃气费明细向乙方进行查询。

3.应当为乙方正常维护燃气计量表和抄表工作提供便利。

4.应当安排人员接受乙方的技术指导,熟练掌握燃气设施、用气设备的使用说明,并严格按照安全用气指导手册(附件一)操作使用设备。因甲方未按照上述规定使用燃气设施或用气设备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5.对自用燃气设施、用气设备按照安全用气指导手册进行日常管理、维护,对超出使用年限、存在安全隐患的燃气设施、用气设备应当及时更新、改造;接到乙方发出的燃气设施、用气设备隐患整改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必要指导。

6.不得擅自操作室内公用燃气阀门;不得擅自安装、改装、迁移、拆除室内燃气设施;需安装、改装、迁移、拆除室内燃气设施的,应当委托乙方实施作业。自行安装、改装、迁移、拆除室内燃气设施的,应当对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

7.不得擅自改变用气性质。有变更燃气用途、改装、拆除、过户或变更用气量、变更用气设备、暂停用气、中止用气等事项时,应当向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8.发现室内燃气设施、用气设备有异常、泄漏等情况时,应当立即向乙方报修。

9.对乙方根据市人民政府决定采取的控制供气措施予以配合。

10.政府对乙方采取接管的,甲方应当配合与第三方签订新合同。

11.应当按照北京市消防条例的规定在用气场所安装燃气浓度检测报警装置。

12.应当遵守燃气设施、用气设备安全使用规定,履行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及本合同明确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 乙方权利义务

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当向甲方持续、稳定、安全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天然气。

2.应当建立用户档案,向甲方发放安全用气指导手册,指导甲方安全、节约用气,对甲方燃气及用气设备使用、燃气设施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监督甲方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用气,发现甲方有危害燃气设施安全、违反规定使用燃气等行为的,有权劝阻、制止,将甲方行为记入用户档案,并向燃气行政执法部门举报。

3.应当自收到甲方查询燃气费明细申请之日起5日内予以答复。

4.甲方擅自改变用气性质的,乙方有权通知甲方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采取暂停供气措施,并有权向甲方追缴相关费用。

5.发现甲方燃气设施或用气设备存在安全隐患,乙方书面告知后甲方仍不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并危及公共安全的,乙方有权在提前告知后,对甲方采取暂停供气措施。

6.不得擅自暂停供气或降低供气压力。因工程施工、设施检修等情况确需暂停供气或降低供气压力的,应当提前48小时采用公告或书面通知等形式告知甲方。

7.遇不可抗力或燃气设施抢修等紧急情况需临时中断供气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抢修措施,尽快恢复正常供气。恢复供气前,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8.应当安排人员24小时值守接受报修,并按照承诺时限进行现场处置。

报修电话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9.应甲方要求对安全隐患整改提供必要帮助;对甲方用户设施及用气设备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检,并将复检结果书面通知甲方。

10.甲方室内有公用燃气阀门的,乙方应当设立永久性警示标志,并告知甲方不得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

11.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对甲方采取停业、停产处理的,乙方可以配合采取停止供气措施;

12.履行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及本合同明确的其他义务。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足额缴纳燃气费,除须按照合同约定缴纳燃气费本金外,还应当自逾期之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经乙方书面催缴,甲方在催告期限届满仍未缴纳燃气费和违约金的,乙方有权对甲方采取限制供气或暂停供气措施。

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天然气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供气责任事故,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发生的天然气供应事故造成甲方损失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乙方责任。

4.除甲方不予配合的原因外,乙方未按照规定周期及内容入户进行安全检查、发现甲方燃气设施和用气设备存在安全隐患后未向甲方书面告知,造成甲方、他人或公共利益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甲方因擅自拆改室内燃气设施、未按照合同约定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用气、拒绝乙方入户作业和安全检查、拒绝乙方提出的设施隐患整改建议等行为,造成自身、他人、乙方或公共利益损失的,除承担自身损失外,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

1.房屋产权关系或房屋承租关系发生变更时,甲方应当及时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解除本合同,燃气费用及相关费用一并结清。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因用气性质、供用气量、燃气价格等合同主要条款发生变更或其他供用气情况发生变更,或甲方对安全检查、供气服务等有特殊要求且乙方具备实施条件,需修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________ 年,自 ________ 年 ________ 月 ________ 日至 ________年 ________ 月 ________ 日。合同有效期届满,如双方对合同延续均无书面异议,本合同自动延续 年。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合同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按照以下第 方式处理,

1.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本合同正文及附件、补充协议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约定事项为基本要求,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对合同内容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

用气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供气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登记证书号, 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

组织代码证书号, __________________ 燃气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应急联络人,__________________

应急联络人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天然气合同 篇6

第九条 根据油田分公司合同管理统分结合的原则,授权以下单位在权限范围内组织合同谈判、履行与监督(除合同签订、鉴审和盖章):

勘探事业部:勘探项目直接相关的生产、服务等合同。包括生产科研、物探(采集、处理、解释)、探井钻前、钻井、试油工程和测井、测试、录井、固井、泥浆、下套管服务及其它相关的专业技术服务合同;相关的勘察设计、费用从勘探成本中列支的技术开发、科学实验和新技术推广合同;相关的前线支撑点、生活服务合同等。 开发事业部:油气开发生产直接相关的生产、服务等合同。包括开发井钻前、钻井、试采、采油(气)和试油、测井、测试、固井、泥浆、下套管等服务及其它相关的专业技术服务合同;修井作业;油田生产的运行维护、检修;水电设施的运行维护、抢修;相关的勘察设计、费用从开发成本中列支的技术研究和科学实验合同;相关的前线支撑点、油田道路、井场维护、生活服务合同等。

技术发展处:成套设备、装置及相关技术的国外引进合同;国外物资、技术的引进合同;股份公司xx分公司统管的科学实验、新技术开发、咨询合同等。

销售事业部:石油、天然气及其轻烃、液化石油气等附属产品的储运销售,成品油采购、供应合同。

规划中心:油田基本建设项目的前期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委托合同。

油建项目管理部:油田建设项目的勘查、工程设计、施工、安装合同,道路、管道铺设及相关的辅助工程和监理合同(?基本建设项目中的国内外物资设备采购统一由采办中心组织或委托采购),大型维修项目合同。

勘探开发研究院:年度预算范围内的勘探开发技术研究、科学实验、技术服务合同。

物资采办中心:对于国内物资(装备)、石油专用管材、板材、化工原料等国外物资采购合同,由油田分公司委托服务公司物资总公司负责组织洽谈,油田分公司各单位、部门向生产运行处物资采办中心申报采购计划,生产运行处物资采办中心负责向服务公司物资总公司下达采购计划,并对合同招标、洽谈、签订实行全过程监督,并对费用负责。

对于生活、办公用品的采购,由油田分公司委托服务公司华油公司负责合同洽谈,油田分公司各单位、部门向生产运行处物资采办中心申报采购计划,生产运行处物资采办中心负责向服务公司华油公司下达采购计划,并对合同招标、洽谈、签订实行全过程监督,并对费用负责。

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依据油田分公司授权的经营范围签订相关的生产经营、油田基本建设、产品储运销售、技术开发与服务、生活服务等合同。

第十条 上述授权范围以外的合同,统一由油田分公司企管与法规处负责组织相关处室和单位谈判、签订和监督履行。

油田分公司所属单位非经公司招标(合同)管理委员会批准不得对外洽谈、签订对外投资、合资、合作;资产转让、租赁;购置不动产;合伙、联营;行政性承包、经营;资金(产)借贷、财产保险、融资租赁;土地征用、使用权转让;特许权、知识产权的使用、转让;

大型项目承揽、服务、咨询;对外委托、居间、行纪、保管、仓储、劳务等合同。

第十一条 除以上授权单位外,其他各单位均不得自行洽谈和签订合同。

天然气合同 篇7

托运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签约地: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意向,由乙方为甲方承运液化天然气,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天然气运输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具体条款如下:

一、运输货物种类、质量及运输方式:

1、运输货物:液化天然气,简称(LNG)。

2、运输方式:公路汽车运输。

3、天然气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7820-1999《天然气》中作规定的Ⅱ类天然气。

二、协议履行期:

承运日期:自20____年6月1日至20____年5月31日。合同到期,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办理续约。

三、运输地点范围:

1、本协议运输起点为:新疆鄯善火车站镇广汇(LNG)液化工厂。

2、本协议运输终点为:甲方指定的(LNG)接收气站。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及时、准确的运输服务。

2、有权监督乙方按时完成约定的运输运量计划。(每月25号前甲方给乙方报下月的承运计划)

3、因供气设施发生的故障而变更运输计划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结算方式及时间,按期与乙方结算,支付运费。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提供10台手续齐全完好车辆,必须对运输车辆及货物进行保险;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货2类及其它有关资质;危货运输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各类证件齐全。

2、乙方在甲方(LNG)工厂灌装接气完毕,货物过磅称重,乙方在磅单签字后的货物风险由乙方承担。即: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或货物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和赔偿。

3、乙方应确保车辆的完好性,服从甲方统一调配准时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如需调整车辆或变更时,应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

4、货物重量以广汇液化厂磅单为准,卸车时的合理误差按每车±150公斤计算。超出此范围由乙方按(LNG)出厂价从运费中扣除。

5、乙方承诺按照甲方每月运输计划,向甲方出具书面《车辆编配数量计划承诺书》,确保运输车辆的数量,保证完成甲方的运输计划。

六、违约责任:

1、如因乙方未能确保运输车辆数量或甲方的运输计划,应当向甲方支付壹万元违约金,且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的运费中扣除,违约金不足,甲方有权扣除保证金,不足部分甲方仍有权追究乙方赔偿损失的权利。

按量发运(LNG)运输车辆,将受到以下制裁:可以加收违约金壹万元损失赔偿和/或终止合同。

七、运费结算:

1、运费价格:给乙方承运运费单价按双方约定的价格执行。

2、里程计算:具体里程数由双方核实确认为准。

3、吨位计算:乙方承担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磅差,在乙方开具相应的运输发票时应将产生的磅差进行冲减。(双方对账明细确认后盖章)

4、结算期间:乙方负责向甲方开据专用运输发票。甲方依据乙方开出的发票,在10日内结算运费(自双方对帐确认收到发票日起计算)。

5、为避免风险需缴纳运输保证金,首次运费中甲方有权扣除壹万元作为合同保证金,该保证金作为乙方完成全年运输计划或确保每月运输车辆数量等履行保证金,合同到期后保证金由甲方一次性退还乙方。

八、调价因素:

根据国内燃油价格调整幅度及(LNG)的供需情况,造成承运方实际运输成本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甲方可对液化天然气承运价格做适度调整。

九、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在履行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中任何一方均应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十一、结算信息: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天然气合同 篇8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小区 号楼 室(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用气安全,根据《XX市燃气管理条例》、《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等法规和章程,在验收通气工作之前及后期使用过程中,乙方负责对所购买住宅天然气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要随意改变房间的用途,将厨房位置改变。

二、燃气灶、燃气热水器的选用及注意事项:

1、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使用年限已届满的灶具、热水器、连接管。必须选用带有熄火保护的天然气灶具,燃气热水器必须选用强排燃气热水器或平衡式燃气热水器,热水器烟道必须安装且要通向户外;卫生间严禁安装燃气热水器,热水器应安装在厨房或阳台。

2、目前XX市为用户提供的燃气种类有“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两种,请在选购燃气灶、燃气热水器时注意适用的气种(包装有标注)以及安全认证标识。

三、不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用户,严禁将燃气管道及设施(阀门、燃气表)包装起来:

1、因包柜影响燃气表插卡、检查和更换,影响燃气阀门正常开关的;

2、未采用百叶门式橱柜,或在橱柜设置通风口,橱柜内不具备良好通风条件的`;

3、在装有燃气表的橱柜内设置电源、电器开关及其他电器设备的;

四、严禁私自拆装、改装、移动燃气设施(燃气管道、阀门、燃气表、支架、管卡)如发现燃气设施损坏、阀门失灵、燃气设施漏气应及时报修更换,特别提醒,户内燃气设施支架、管卡严禁拆除。如需改动或挪移,请咨询燃气公司(:0103-4561101)

五、连接管道与灶具、热水器的胶管注意事项 连接管道与灶具、热水器的胶管应使用耐油燃气专用胶管,不超过2米,并不应有接口,不允许胶管穿墙,两端胶管应充分套入燃气具接口,并应用喉箍箍紧,胶管使用时间不应超过1年;当燃气管道距离灶具热水器距离较远时,应联系燃气企业进行改管,采用燃气专用金属波纹管、镀锌管进行加长。

六、不得在装有燃气管道设施的房间内住人或放置炉火(如液化气钢瓶、煤炉等)及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如因乙方违反以上条款,在通气和日常使用过程中造成安全隐患,甲方有权进行制止并停止供气,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天然气合同 篇9

卖方: 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

本天然气购销合同(“本合同”)由下列双方于 ___ 年 ___ 月 ___ 日于中国 ______ 签署:

(1) ___ ,其注册地址为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___ (“卖方”);

(2) ___ ,其注册地址为 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___ (“买方”)。

卖方和买方以下合称“双方”,单独一方则称“一方”。

为此,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有关天然气购销事宜达成本合同如下条款:

第1条 定义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具体规定,本合同中使用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1.1 起始日

指按本合同第4.1款的规定确定的日期。

1.2 合同年

就第一个合同年而言,指起始日开始至起始日所在当年的12月31日结束;就任一其后的合同年而言,指自当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连续的十二(12)个月;假如合同期在12月31日以外的日期终止,则最后一个合同年为自该终止日前的1月1日起至合同期最后一日止届满的一段时间。

1.3 供气日

指北京时间当日的 ___ 至下一日的 ___ 。

1.4 标准立方米

指在压力为101.325kPa,温度为20℃的状态下占有一立方米空间的气量。

1.5 合理努力

指一方在当时的情况下采取合理可能的行为,但不包括采取将会或可能会使该方遭受重大损失的行动。

1.6 合理审慎作业者

指能诚信地力求履行其合约义务的自然人及组织,该自然人及组织在力求履约以及在其通常的履行承诺过程中,其表现出的技巧、勤勉、审慎和预见水平达到了人们合理和通常期望的一个成熟及富有经验的同类业务作业者,在同样或相似的情况和条件下并按照所有适用的法律、国际标准和惯例,履行承诺所达到的水平。

第2条 批准及许可

双方应各自负责并且应尽合理努力获得各自一切必要的核准(批准)及许可,以使其得以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3条 交付

3.1 交付点、风险和所有权

卖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买方销售天然气,买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卖方购买天然气,交付点为 ___ ,交付压力为 ___ 。交付天然气的所有权和风险自天然气越过交付点时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3.2 卖方交付设施

卖方应将天然气输送至交付点。卖方应负责安排交付点之前的所有天然气交付设施(包括交付点上游的卖方天然气检验和计量设备)。

3.3 买方接收设施

买方应在交付点接收天然气。买方应负责安排交付点之后的所有天然气接收设施。

第4条 起始日和交付期

4.1 起始日

(适用于已建成项目):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供气起始日为 ___ 。(适用于新项目):双方应不定期就双方项目建设的进度进行沟通,并就起始日的确定进行协商。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起始日应在 ___ 年 ___ 月 ___ 日至 ___年 ___ 月 ___ 日的期间内(“第一窗口期”)发生,并应根据以下程序确定:

4.1.1 双方应至少在 ___ 年 ___ 月 ___ 日前确定一个九十(90)天的期间,该期间应在第一窗口期内且起始日应在该期间发生(该九十(90)天以下简称“第二窗口期”),或如果双方没有按照本款的规定确定窗口,则第二窗口期将被视为是第一窗口期的最后的九十(90)天;

4.1.2 双方应至少在第二窗口期开始前三十(30)天确定起始日的时间,该起始日的时间应在第二窗口期内,或如果双方没有按照本款上述规定确定起始日,则起始日将被视为是第二窗口期的最后一天。

4.2 交付期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本合同项下天然气交付期为起始日至 ___ 年___ 月 ___ 日。

第5条年合同量(视情况而定,可将“年合同量”调整为“合同量”)

5.1 年合同量(适用于1年期以上的合同)就每一合同年而言,指___ 标准立方米的天然气气量。(注:双方可对每一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分别进行约定。)

5.2 气源

上述年合同量所对应的天然气供应来源来自 ___ ,未来也包括从其他资源国或资源商处获得的其他气源。

5.3最大日合同量、最小日合同量和最大小时提取速率

双方约定,就任一供气日而言,允许买方提取的天然气数量的最大值为 ___ 标准立方米每供气日(“最大日合同量”),最小值为 ___ 标准立方米每供气日(“最小日合同量”)。双方进一步约定,除非卖方导致或卖方事先书面同意,对于交付期内任一供气日买方提取的超出上述最大日合同量部分的天然气为超提气。

双方约定,就任一供气日内,允许买方提取天然气速率的最大值为 ___ 标准立方米/每小时(“最大小时提取速率”)。

5.4 增量气若买方在交付期内的任何时间向卖方提出购买超过年合同量的增量气,则:

5.4.1 买方至少应提前 ___ 日通知卖方增量气的数量以及交付时间;

5.4.2 卖方可在其收到买方按本合同第5.4.1款的规定发出的通知起 ___ 日内向买方发出接受或拒绝该等要求的通知,且该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应按双方约定的增量气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5 优先供气顺序

双方约定,在交付期内任何时间发生天然气气量不足以满足卖方所有下游用户的有效指定量的情况,无论是否是由于不可抗力所致,卖方将按照附件一约定的顺序向各下游用户供应天然气。

第6条合同价格和气款结算

6.1 合同价格(以下模版供选择,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

6.2 气款结算)同OXIAN条件均已被满足或放弃,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天然气气款每 ___ 结算一次。买方应根据附件二(结算条款)的规定,支付本合同项下其购买的所有天然气的款项和其它按照本合同应支付的款项。

第7条照付不议(适用于1年期以上的合同)

就交付期内的任一合同年而言,卖方应在交付点销售并交付且买方应提取该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并为提取的和未提取的天然气付款。双方进一步约定,对于上述买方已付款但未提取的天然气,买方有权按附件三的约定进行补提。

第8条 质量和计量

天然气的质量和计量结果以卖方在交付点上游的分析和计量为准。天然气质量规格见附件四。

双方应依据国家颁布的适用于天然气计量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本条规定的原则进行天然气的检验与计量,检验计量规程见附件五。

第9条调试和维修

9.1调试(适用于新项目)

9.1.1 调试期为 ___ 年 ___ 月___ 日起至 ___年 ___ 月 ___日止的期间。

9.1.2 在调试期内,双方应互相合作,卖方应尽合理努力交付、买方应尽合理努力接收尽可能多的天然气,其数量应达到双方共同认可的对各自设施正常生产的要求。为避免歧义,在调试期内, ______ (如:“本合同第7条”)将不适用。

9.2 维修

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每一合同年可对其设施安排累计连续不超过十五(15)日的额定维修,除此之外,作为合理审慎作业者,任何一方可根据各自设施实际情况,另行安排额外维修和临时维修。

第10条保险(本条为选择性条款)

在合同期内,每一方应自费向具有良好财务状况的承保人投保并保持标准的和符合惯例的保险。

第11条计划与指定

本合同项下天然气的计划与指定机制在附件六中予以规定。

第12条 买方限制

在合同期内,除非经过卖方书面同意,卖方根据本合同销售给买方的所有天然气只能用于买方用途,不得转作其它用途。

第13条保密

本合同的内容、编制本合同期间披露的一切信息以及往来的函件也包括任何一方的商业信息、客户资料等信息(以下统称为“保密信息”)均应保密。未经一方书面许可,另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也不允许双方各自的雇员、管理人员、代表人、代理人或关联方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14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据此进行解释,排除任何会将本合同事项指向其它管辖地法律的法律选择规则。

第15条争议解决

如果双方对本合同产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该争议在任何一方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争议的存在起的四十五(45)天内仍然未能得到解决,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___条处理:

(1)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对方发出通知,将该争议提交仲裁进行最终裁决。争议应依据 ___ 仲裁委员会在提起仲裁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规则”),由按照规则指定的三位仲裁员在 进行仲裁以得最终解决,除非本合同另作明确变更。 ___ 仲裁委员会为指定的仲裁机构。仲裁(包括所有联系沟通、证据提交、通知、裁决以及相关文件制作)所使用的语言应为中文。上述仲裁委员会做出的裁决为终局裁决,对买卖双方均有约束力。

(2)任何一方依法提请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第16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应是指任何其发生超出应按并且已按合理审慎的作业者的方式行事的受影响方(或卖方或买方设备的其他所有者和/或经营者)的合理控制范围,且采用可合理期待其已采取的防护措施亦不能避免,进而导致受影响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项或多项义务、约定或承诺的任何事件或情形。双方进一步同意,天然气市场或利用本合同所交付的天然气制成的产品市场的市场变化不应在本合同中视作不可抗力。如一方受不可抗力影响完全或部分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该方应坚持执行合理审慎的作业者标准努力克服和消除不可抗力事件或情况的影响,在此期间该方在本合同项下因受不可抗力的影响而不能履行义务的责任应予以免除,但是本合同的规定支付应付款项的义务不能予以免除。

第17条 生效和终止

17.1 生效(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决定,以下两个模版供选择:)

模版一: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且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交付期结束时终止或按本合同第17.2款规定的情形发生时终止(简称“合同期”)。

模版二:双方同意,双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除了于本合同签署之后即行生效的本合同第2条、第10、12、13、14、15、16条、第17.1款以及第 18、19条项下的义务)应以满足以下生效条件为前提: ______ 。所有生效条件均被满足或放弃之日即为生效日。

17.2 终止

如发生下述情形,本合同终止,以发生在先者为准:

17.2.1 交付期结束时合同终止;

17.2.2 如果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经守约方通知后 ___ 日内,违约方未纠正其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7.2.3 如任何一方资不抵债、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或严重丧失商业信誉,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7.2.4 如一方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一方不能完整履行合同义务:(a)在连续___ 年的期间累计超过 ___ 年,或 (b) 连续 ___ 日,经提前 ___日书面通知,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18条 承诺与保证

卖方向买方陈述并保证,并且买方向卖方陈述并保证:

18.1该方拥有订立本合同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必要能力、资质和授权。

18.2 该方未涉及任何诉讼或其他可能影响该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或将会对该方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法律程序。

18.3 拥有或将会拥有或者享有或将会享有与为履行本合同而所需的资产相关的适当权利。

第19条 责任与赔偿

19.1双方同意,对于本合同项下可能出现的买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取天然气,或卖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天然气等情形的责任与补救机制在附件三中予以规定。

19.2受本合同中明确规定的限制条款约束,一方应赔偿因违反本合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但是,违约方的赔偿责任以守约方的直接损失为限,不包括营业的损失、生产中断的损失、停工的损失、对第三方的赔偿责任、利润的损失等间接损失。

第20条 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将进行友好协商,并以本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的形式予以明确。该合同相关附件内容由供用气双方协商确定。

第21条 签署

本合同一式 ___ 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 ___ 份。

本合同由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于文首所载日期签署,以资证明。

卖 方:_______________

签字人: ____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____

买 方: _______________

签字人:____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____

天然气合同 篇10

用气人(甲方),

供气人(乙方), 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用气申请

甲方向乙方提出用气申请,符合供气条件的,乙方应当受理,并给予办理有关用气手续。甲方的用气场所具备通气条件后,乙方应在____个工作日内供气。在乙方确认甲方具备通气条件并正式通气以前,甲方不得使用天然气。

第二条 用气地址、方式、性质及用气设备情况

(一)用气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用气方式, 管 道

(三)用气性质, 居 民 用 气

(四)用气设施设备情况,

1.甲方燃气设施安装情况,

□未做改动

□甲方自行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装,并经乙方验收

□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安装

2.甲方燃气燃烧器具情况,

灶具,型号______________;安装时间_________________。

热水器,型号______________;安装时间_________________。

热水炉,型号 ;安装时间_________________。

其 它(安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户内共用天然气阀门设置情况,

□有共用阀门 □无共用阀门

第三条 供气方式和质量

(一)供气方式,乙方采用管道输送方式向甲方供气。

(二)供气质量,乙方向甲方供应的天然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第四条 天然气价格、计量及缴费方式

(一)天然气价格,执行用气地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天然气元/立方米;天然气价格调整时,按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调价文件的规定执行(使用IC卡智能计量表的居民用户中的剩余金额按调整后的价格执行)。

(二)甲方使用的天然气计量表安装在(□户内、□户外),计量表为(□普通机械计量表;□IC卡智能计量表;□远传智能计量表,□ 计量表),表号,。甲、乙双方以甲方使用的天然气计量表的读数为结算依据,每月结算一次气费,结算期间按乙方公示时间为准。

甲方使用智能计量表,当基表数据与智能显示数据不一致时,以计量表基表的计数为准(基表故障除外),进行核实结算。

(三)甲、乙双方采用抄表方式计量的,在每一结算期间届满前 乙方工作人员到甲方处抄表,甲方应当为乙方工作人员抄表提供方便。

如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未能见表抄录读数或计量表出现故障不能计量的情况,暂按前3个结算周期的平均用气量进行估量计量,情况核实后,按照多退少补原则据实结算。

(四)乙方应在缴费期前向甲方发送缴费期限、方式和金额或在乙方指定的公众平台公布,甲方应按缴费期限、方式和金额进行缴费。

(五)天然气气费缴费方式采用以下第 种,

1.甲方应于结算周期前自行到乙方指定的天然气营业网点、乙方授权的银行或者乙方开通的移动支付平台缴纳气费,结清上月气费或者预存下月气费,若交费地址、交费时间调整,乙方应提前另行通知甲方。

2、使用IC卡智能计量表的用户采用预存充值。

3、办理银行代扣代缴气费的,缴款帐户在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到甲方指定银行办理代扣代缴气费手续。

4.其他方式, 。

第五条 天然气计量表的维护及更新

(一)乙方为甲方安装的计量表应当经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授权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对甲方正在使用的计量表,乙方委托检定机构定期进行强制检定,经检定误差超过规定指标的,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换,甲方应予以配合,甲、乙双方按本条第(三)、(四)款规定承担费用。

(二)因乙方信息系统管理需要对计量表进行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当给予配合。

(三)甲、乙双方对计量表的计量准确性有疑义时,可以向计量检定机构申请检定。经检定计量表不符合标准的,更换、检定等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计量表损害的除外);符合标准的,更换、检定等费用由申请方承担;计量表临时更换由乙方负责实施;计量表校验、送检由双方共同实施。在申请检定期间,甲方按前期3个结算周期平均值足额缴纳气费,检定结果确认后,再行退补。

(四)因甲方原因造成计量表损坏或计量不准确的,甲方应当及时告知乙方组织更换,甲方承担相应更换费用,以及计量误差给乙方造成的气费损失,甲方应当在更换后30日内支付更换费用和气费损失。争议未解决前,双方按计量表记录值结算气费,争议解决后,应据实进行结算调整。

(五)如果计量表出现故障不能计量,双方中任一方均有义务及时通知对方,由乙方负责更换,双方协商处理计量事宜,暂按故障前正常计量的3个结算周期的平均用气量计算。协商一致后,按协商结果多退少补。

(六)计量表的使用年限一般为10年,在该期限内,因甲方原因致使计量表损坏,甲方应当更换计量表并承担换表费用,使用年限到期后,由乙方按计划免费更换一次。

第六条 天然气设施的使用和维护管理

(一)甲方天然气计量表设置在住宅内的,计量表出口前的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含计量表及其与计量表出口前相连的输气管道、阀门、调压器等),由乙方负责维护和更新,甲方应当予以配合;计量表出口后的甲方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燃烧器具由甲方负责维护、维修和更新。甲方天然气计量表设置在住宅公共部位的,天然气管道入户墙外侧(含墙体)的燃气设施由乙方维护、更新,天然气管道入户墙内侧的燃气设施和燃气燃烧器具由甲方维护、更新。

乙方每二年对甲方的用户燃气设施免费进行安全检查和安全用气的技术指导。

乙方实施安全检查前,应事先告知甲方安全检查的日期,并在约定时间上门检查。检查人员须主动出示工作证件,甲方应给予配合。

乙方应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甲方,甲方(含实际使用人)应签字确认。

甲方可以委托乙方承担用户燃气设施的管理、维修责任,有关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签订补充协议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二)甲方户内装修不应妨碍燃气设施和燃气燃烧器具的安全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不得擅自改变用气房间结构,不得擅自改变(拆除、迁改或覆盖)天然气设施(包括计量表及铅封等)原始安装状态。甲方如需改动,应当向乙方申请和咨询有关安全事项,乙方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按承诺服务时限予以答复。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遵守国家有关燃气法规、标准和安全用气规则。使用天然气前用气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和天然气用户安全用气须知,熟知安全用气常识,避免发生漏气、燃爆和中毒窒息事故。

(二)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按期缴纳天然气气费。对用气量及气费有异议时,有权向乙方申请复核。若甲方对计量数据有异议,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由乙方核实解决。甲方也可向经国家授权的计量检测机构申请检定。

(三)甲方购买或使用的燃气燃烧器具,应具有国家规定的产品检验合格证;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应由取得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和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职业技能岗位证书的人员负责安装与维修,并经乙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甲方未向乙方提出验收自行使用的,由此产生的损害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方应当按照产品说明书正确使用燃气燃烧器具,出现故障及时向燃气燃烧器具的生产、销售和安装单位报修。

(四)负责甲方管理范围内的燃气设施和燃气燃烧器具的日常自查维护、定期检查和更换。安装使用的燃气燃烧器具和附属安全设施(机械通风装置、燃气报警装置等)应当满足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负责其日常维护管理、定期检测、维修及更换,保证功能完好有效。

(五)配合乙方入户安全检查、维护、维修和抢险作业工作,若乙方因甲方原因安全检查时未能入户,甲方应主动联系乙方进行安全检查。甲方不应拒绝在乙方工作人员填写的居民用户安全检查告知上签字,并按照要求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六)甲方需安装、改装、迁移、拆除用户天然气设施,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实施作业。若甲方委托非乙方安装、改装、迁移、拆除的,甲方自行承担其产生的后果。

(七)甲方发现天然气安全事故隐患等情况,应当立即告知乙方或相关部门。

(八)甲方接到乙方按约定的联系方式发出的燃气设施、燃气燃烧器具隐患、用气场所整改通知后,应当签字确认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若因甲方不整改安全隐患,引发事故导致人身、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法律后果。

(九)不得有下列违反天然气使用和安全管理规定,以及危及天然气设施安全运行和社会公共安全的行为,

1.擅自操作公用天然气阀门;

2.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

3.擅自安装、改装、拆除室内燃气管道和燃气计量表;

4.擅自改变计量表原始安装状态、破坏计量表及由供气管理单位制作的铅封或不经计量直接使用天然气;

5.擅自改动原房屋用气场所的结构和用途;

6.拒绝、阻挠乙方持证工作人员进户抄表或对供气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维护和抢修;

7.干涉、阻挠乙方在共用天然气管网上进行接管、碰口等施工作业;

8.擅自改变天然气用途或者转供天然气。

9.擅自使用已在乙方办理暂停手续的天然气设施或启用已封堵天然气设施。

(十)甲方作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如果将房屋交付给非业主使用人,甲方应向其告知,本合同内容、安全用气常识和使用燃气设施时注意事项、配合乙方入户安全检查并反馈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甲方应定期对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天然气使用安全隐患,对发现隐患或疑似隐患应及时通知乙方予以协助。非业主使用人在整改通知书上签字,视为甲方知悉。因非业主使用人原因引起漏气、燃爆或中毒窒息,给非业主使用人或第三人带来损害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供气。甲方暂停用气3个月以上的,应在停用前到乙方办理相关停气手续,由乙方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如需继续使用,经甲方申请,由乙方按规定对天然气设施进行安全复验后,恢复供气。若不办理暂停用气手续,经乙方通知后仍不办理的,乙方有权停止供气。

(十二)甲方有权对乙方收费标准、服务项目等事项进行查询,甲方在接受乙方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规、计量准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乙方的强制交易行为。

(十三)当乙方依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实施停止、限制供气或恢复供气时,甲方应根据乙方通知的停止、恢复供气时间预先做好准备,以防止人身或财产损害等事故发生。

(十四)甲方应当遵守燃气设施、燃气燃烧器具安全使用相关标准。遵守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规定的应当由其承担的义务。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应当向甲方持续、稳定、安全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天然气,建立用户档案,向甲方发放安全用气手册,指导甲方安全用气,节约用气,对甲方户内天然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二)不得擅自暂停供气或者降低供气压力,因工程施工、设施设备检修等情况确需暂停供气或降低供气压力的,应当将作业时间和影响区域提前48小时告知甲方(包括短信、网络通知、在小区张贴通知等方式),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恢复供气。

(三)遇不可抗力或者天然气设施设备抢修等紧急情况需临时中断供气的,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不间断的抢修措施,直至恢复正常供气。恢复供气前,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做好配合工作。

(四)应当在营业场所、企业网站、公开栏、办事大厅等处,公开业务流程、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公开服务受理及报修投诉电话。接到报险、抢修通知后,按照规定或承诺的时限及时派工作人员到现场处置。

(五)应甲方要求,乙方对甲方燃气设施安全隐患整改提供必要的帮助;对甲方室内燃气设施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检,并将复检结果书面通知甲方。

(六)乙方不得限定甲方购买其指定的燃气燃烧器具和服务。

(七)甲方户内燃气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财产、人身安全的,擅自将生活用气改为生产、经营用气的,乙方有权通知甲方维修及整改;拒绝维修、整改的,乙方有权在提前告知(如在甲方住所地附近公共区域、住宅小区公告张贴、协议约定的手机短信等联系方式)后,暂停供气,并有权向甲方追收相关费用。

第九条 特别提醒

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乙方可暂停供气,

(一)甲方危害供用气安全,扰乱供用气秩序,拒绝乙方检查的;

(二)甲方违反安全用气规定,拒不改正的;

(三)乙方执行政府机关或授权机构依法做出停气指令的;

(四)发生不可抗力或突发事故的;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期足额缴纳气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日支付应缴纳气费的3‰的违约金;超过缴费日期30日仍不缴纳气费和违约金的,经乙方书面通知仍未在2日内缴纳的,乙方有权中断对甲方供气;当甲方结清气费和违约金后,由乙方恢复供气。中断供气超过90日,甲方仍不缴纳气费和违约金的,经乙方书面通知,乙方有权终止与甲方的供用气合同,并拆除供气设施;甲方申请重新安装时,须结清欠费并另行办理相应安装手续,重新签订供用气合同。

2.私自改变用气性质(即居民用气改变为非居民用气),除补缴气费差价外,还应当支付应缴气费差价10%的违约金。

3.有采取破坏计量表或不经计量直接使用天然气的,按其盗用期限、历史最高月用气量和现行气价补缴气费,并应当支付补缴气费10%的违约金。

4、乙方因擅自拆改室内燃气设施、未按合同约定用气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违章用气、拒绝甲方入户作业、拒绝甲方提出的设施隐患整改建议等行为,造成自身、其它用气人、甲方或公共利益损失的,除承担自身损失外,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供气,应当向甲方支付停气期间用气量天然气气费(按上月日平均用气量费用乘以停气天数)的3 ‰的违约金。

2.乙方因施工、检修供气设施设备,中断供气或调整供气量,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必要的告知义务,除承担违约责任外,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因乙方天然气质量发生的事故,造成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因不可抗力、突发事件、第三方原因引起停气、限气,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合同的变更

1.甲方房屋产权关系发生变更时,应当在房屋权属变更后的30日内与变更后的业主一同向乙方申请变更合同,并结清变更前天然气气费。新业主与乙方重新签订居民天然气供用合同后,原合同自行终止。甲方未办理变更手续的,应当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2.甲方需要改变用气类别、用气负荷或超负荷用气,扩大用气范围,迁移用气场所,应当向乙方办理合同内容变更手续,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变更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3. 甲方的电话、地址等信息发生变化,应在变化后5日内通知乙方作调整、更新。如甲方怠于变更或通知,导致乙方不能联系和告知,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4.因双方供用气情况发生变更,或甲方对安全检查、供气服务等有特殊要求及其他未尽事宜,需要修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二)合同的解除

1.发生以下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乙方不能保证按合同约定的供气质量和数量向甲方稳定供气,影响其正常用气,而乙方在合理的期限内又无法解决。

(2)甲方决定停止使用天然气。

2.若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拖欠气费及违约金超过90日,经乙方书面通知,仍不缴纳的。解除合同后,甲方仍应当补齐拖欠的气费及违约金。

(2)严重违反天然气使用和安全管理规定,以及严重危及天然气设施安全运行和社会公共安全,乙方制止无效或甲方拒不整改的。

(3)若持续半年以上将居民用气性质更改为非居民用气性质,则本合同解除,双方重新签订非居民天然气供用合同。

(4)盗用天然气超过一年用气量的。

解除合同后,乙方有权封堵气源或拆除乙方维护管理范围内的天然气设施(包括计量器具)。甲方接受处理或整改完毕,要求拆封通气或复装的,应支付前期因此发生的人工和材料费用,并另行办理恢复用气的手续。

3.凡发生以上解除合同情形之一的,相对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但主张解除合同方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相对方的通知及送达地址以本合同所载明为准。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有效期届满,双方对合同延续均无书面异议的,本合同自动延续。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

1、通知及送达

本合同所称通知,包括短信、QQ、网络、函件、公告等通知,通知送达包括书面直接送达、书面留置送达、短信送达、报刊公告送达、小区公告送达、特快专递、法律文书等。

2、甲方通知及送达地址(QQ)

乙方通知及送达地址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本合同正文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律、法规、规章对合同内容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

用气人(签字), 供气人(盖章),

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经办人(签字),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邮 编, 邮 编,

应急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应急联系电话, 报险、抢修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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