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零思考方案网网站!

人民币合同

2024-09-01
人民币合同

你是不是还不太会撰写合同?随着群众维权意识的加强,如果合同是以邀约、承诺的方式订立的,那么承诺生效的时间,就是合同成立的时间,编辑为您寻找到了这篇重量级的“人民币合同”文章,请您收藏本文以便参考!

人民币合同【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借款人名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名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合同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合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据的需要,向乙方申请贷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向甲方发放贷款。甲、乙双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项目、种类、金额、用途、利率、期限如下

项目

种类

金额

(大写)

用途

利率

期限

年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 开立账户

甲方应到乙方的营业部门开立存、贷款账户,用于办理用款、还款、付息等。

第三条 借款支用

甲方使用借款应按用款计划,在约定用款日_______个营业日前向乙方提交“用款单”。乙方应在甲方提出“用款单”后_______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按额放出,转入甲方账户。甲方用款计划如下:

日 期

金额

年 月 日

万元

年 月 日

万元

年 月 日

万元

年 月 日

万元

第四条 还款资金来源

甲方用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还款计划

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按期按额归还借款本息。具体还款计划如下

日 期

本金

利息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六条 计息方式

按贷款现行利率计息,自乙方划拨贷款之日起计息,按____________结息。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国家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亦有变化时,从调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第七条 还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由取得乙方认可的担保人以保证或(和)抵押的方式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和)“抵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八条 在本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甲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甲方应按要求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

2.甲方需要延长借款期限,应在借款到期前____________个营业日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同意,双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但只能延期一次,且所延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本合同所定期限。

3.甲方需要提前归还借款,应经乙方同意,乙方按规定减收甲方利息。

4.甲、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的其他条款或解除本合同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合同解除后甲方已占用的乙方贷款和应付利息,应偿付给乙方。

5.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实行承包、租赁及其他原因而改变经营方式或关、停、并、转、分时,应最迟于 天前通知乙方。乙方有权参与清产核资和承包、租赁、兼并等合同(协议)的研究、签订。甲方如要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接受单位,或新设单位或其他任何第三者,应经乙方书面同意,并由受让单位和乙方重新签订借贷合同。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超过约定的用款日期________个营业日未提交“用款单”,应根据违约金额,按实际违约天数每日付给乙方万分之__

人民币合同【篇2】

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范本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范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银行_________行

甲、乙双方就开立人民币协定存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在乙方开立人民币协定存款账户,双方依照《中国建设银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章程》和《中国建设银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协定存款业务。

二、甲方在乙方开立协定存款账户的账号:_________,其基本存款额度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三、甲方承诺不在协定存款账户上办理透支业务。

四、乙方按季对甲方协定存款账户进行结息。协定存款账户中基本存款额度以内的存款按结息日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存款按结息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协定存款利率计息。

五、对协定存款账户销户的,如果在结息日销户,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存款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如果不在结息日销户,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存款从上一结息日起到销户日止,不再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而按销户日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六、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对账。

七、本合同的有效期为一年。合同期满,如双方均未书面提出终止或修改合同,本合同自动延期,其协定存款账户继续使用。

八、合同期满,甲方需要销户,必须于距合同到期日10天前向乙方提出书面销户通知,并于到期日办理销户手续。乙方将甲方协定存款账户的存款本息结清后,全部转入甲方在乙方的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同时协定存款账户销户。

九、合同期内,甲方原则上不得要求销户,如遇特殊情况,须向乙方提交书面销户申请,乙方在收到销户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答复。乙方审核批准后,按前条规定为甲方办理销户手续。

十、本合同不得质押,且不具任何证明之作用。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盖章、签字后,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办行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人民币合同【篇3】

第三十条

本合同经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加盖公章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章后生效。有担保合同的,担保合同生效后,方可办理借款手续。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自其项下贷款本息和可能发生的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得到全部清偿时,自动失效。

第三十二条

借款人变更住所、通讯地址,以及营业范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等工商登记事项时,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____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三十三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款人和贷款人各执一份。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附件

(1)贷款证复印件

(2)借款人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年检营业执照复印件

(3)借款人授权代理人委托书

(4)担保合同年字第号

(5)借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盖章)_____________

贷款人(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币合同【篇4】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贷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按实际逾期天数支付利息并承担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收取办法为: 。

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项下尚未使用的任何款项,并要求甲方立即偿还所有已提贷款、应付利息及其他费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偿还前述款项之日即为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提前到期之日。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乙方处开立的账户中直接扣款以抵偿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

(1)甲方没有按期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

(2)甲方没有履行本合同第九条第三款至第九款约定的任何一项义务;

(3)甲方向乙方提交的与本贷款有关的证明和文件及本合同第八条的声明和保证被证明为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误解;

(4)甲方全部停止偿还其债务,或不能或表示其不能偿还到期债务;

(5)甲方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财务状况恶化等;

(6)甲方住所、营业范围、法定代表人等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对外发生重大投资等情况使乙方债权实现受到严重影响或威胁的;

(7)甲方发生危及、损害或可能危及、损害乙方权益的其他事件。

4、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乙方除行使本条第三款约定的权利外,有权对违约使用的部分自挪用之日起,在本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100%计罚息。

5、对甲方在贷款期内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乙方除行使本条第三款约定的权利外,有权按本合同利率水平上加收50%计收违约金;对逾期本金,有权在本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计罚息,并对未支付的利息及罚息按逾期贷款罚息率计收违约金。

6、乙方因实现债权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差旅费、律师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人民币合同【篇5】

甲方:委托方:(主办人) 先生:

乙方:

丙方: 法人代表:

丁方:(操作方) 代理公司: 主办人:

甲、乙、丙三方现将委托贷款事宜,本着自愿、诚信、互利、公平,三方协商一致同意的原则,签订委托贷款合同如下: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委托贷款时间:20__年 月 日起至20__年 月 日止,共计壹拾伍年。企业因建设和项目需要可再延期壹拾伍年,利息照本合同条款执行。

具体条款如下:

甲方的责任:(委托方)

1、负责按委托贷款合同规定的时间资金到位。

2、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收回每年的利息和到期结算本金。

3、如甲方未能按时转款到位,每天按每亿元1570元计算赔偿给丙方,但最迟不能超过15天,如超过15天,款仍未到位,每天每亿元15700元赔偿,如果超过两个月,款仍未能到位,不论何故,依法按违约责任赔偿,包括给丙方造成的直接责任和间接经济损失。

乙方的责任:(受托方)

1、为丙方接存委托贷款人民币 亿元整。负责开立存款

人 先生专用帐户,并开出存款人 先生户名的进帐单交给甲方。

2、年利息5.8%,计人民币 万元整,一次性综合服务费4.5%,计人民币 万元整,两项总计人民币 万元整,在款到位五个

4、按贷款规则,办理委托贷款手续,及时转款给丙方,按银行管理规则和本合同条款行使职权,专款专用,保证资金安全。

5、按所签署的委托贷款合同条款和用款计划,保证丙方正常工作用款,否则,除参照合同第五条款执行外,还由乙方赔偿丙方所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

丙方的责任:

1、做好项目评估、抵押、履行贷款规则,实行专款专用,按计划用款。

2、按时委托乙方代收代付利息和本金。

3、企业名称变更或企业法人变更,本合同连续执行,不得终止,此抵押财产和项目依然不变,依法保护抵押资产的连续性,不论何故,所签署的本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有效。

4、因自身的原因,乙方终止贷款,造成停工,由丙方自行负责,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均由丙方负责赔偿给乙方,甲方不负连带责任,乙方与丙方处理,甲方不得干涉。

其它有关事项:

1、因故终止合同,依法裁定,甲乙丙三方中任何一方或一方终止本合同无效,并按违约处理。如特殊情况,经三方协商,一致同意解决,如有一方不同意,呈地方人民法院裁判,在法院未裁判前,仍按原合同执行。

2、本委托贷款,甲方负责资金的按时到位的责任,乙方受托银行负责按期代收代付年利息和到期的本金。丙方负责专款专用,按乙方规定办理用款手续。甲方不干预丙方用款,也不负连带责任。

3、按用款企业所需资金,不另行签署合同,只要接款银行通知汇款数额,按本合同条款执行可继续拨款。

4、甲乙丙三方严格履行本委托贷款合同书的条款。

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操作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6、本合同翻印、复印、电传、过期一律无效。

甲方(委托方): 主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银行方): 行长签字: 年 月 日

丙方(用款方):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丁方(操作方): 主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人民币合同【篇6】

第一条 为维护债券借贷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交易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 下列名词在本协议中具有以下含义:

(一)债券借贷:债券借出方将债券借给债券借入方的同时,债券借入方提供一定数量债券作为质押,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债券借入方归还债券借出方相等数量同种债券并支付一定费用的交易行为。

(二)成交日期:交易双方订立成交确认书的日期。

(三)债券借出方名称:首期结算时借出债券机构的全称。

(四)债券借入方名称:首期结算时借入债券机构的全称。

(五)借贷债券:债券借贷的标的债券,在成交确认书中以债券代码和债券简称标识。

(六)质押债券:债券借贷过程中,债券借入方质押给债券借出方的债券,在成交确认书中以债券代码和债券简称标识。

(七)借券数量:借贷债券面值的总量,为百万元整数倍。

(八)质押数量:质押债券面值的总量,为百万元整数倍。

(九)首期结算日:债券借出方将借贷债券过户到债券借入方的日期。

(十)到期结算日:债券借入方将借贷债券归还债券借出方并支付债券借出方借贷费用的日期。

(十一)借券期限:首期结算日至到期结算日的实际天数,含首期结算日,不含到期结算日。

(十二)借贷债券付息日:借贷债券下次付息日。

(十三)应计利息总额:借贷债券下次付息日付息总额。

(十四)借贷费率:债券借入方支付给债券借出方的费用/借券数量,以年化收益率标记,计息规则为ACT/365。

(十五)结算方式:交易双方约定采用的资金支付和债券交割方式,包括首期结算方式和到期结算方式,具体分为券券对付(DVD)、返券付费解券(BLDAP)和券款对付(BLDVP)三种方式。

券券对付是指在交易双方只完成借贷债券过户和质押债券冻结及解押,融券费用的资金收付由结算双方自行解决的一种结算方式。

返券付费解券是指交易双方中的债券借出方在确认收到债券借入方归还的借贷债券以及借贷费用后发出解押质押债券指令的结算方式。券款对付是指结算双方债券过户、质押券解押和借贷费用资金收付通过薄记系统和中国国家现代化支付系统同步完成的结算方式。

(十六)债券账户:交易双方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清所)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开立的用于托管和交割债券的账户。

(十七)资金账户:交易双方指定的用于资金支付的账户,包括开户行名称、账户名称和账号。

第三条 陈述与保证

债券借贷交易双方在签署本协议时以及在交易存续期内,做出如下陈述与保证:

(一)其系依据设立地法律合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主体。

(二)已经具备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有必要的授权,且其签署和履行本协议不违反其应当适用的法律、章程性文件以及其已作为一方参与签署的协议。

(三)具备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借贷交易的资格,以其名义或代表其参与债券借贷交易的交易员具备参与交易的所有必要资质。

(四)其在本协议下的义务构成对其合法、有效且有约 束力的义务。

(五)不存在任何针对其发生的诉讼、仲裁或类似事件,可能实质性地负面影响本协议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执行性,或将实质性地负面影响其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

(六)其具备独立评估债券借贷交易风险的能力,且充分认识并愿意承担相关交易风险。

(七)其对根据本协议约定需要向另一方交付或用于出质的债券拥有完整的所有权和/或处臵权,并且未设定任何形式的第三方权益。

(八)债券借入方承诺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通过债券借贷交易借入债券总额不超过其在中央结算公司和上清所自有债券托管总额的30%(含30%)或单只债券融入总额不超过该只债券发行量的15%(含15%),一旦超过,即按照监管要求履行报告义务。

第四条 本协议与交易双方订立的成交确认书共同构成完整的债券借贷合同。

第五条 成交确认书是交易双方就每笔债券借贷交易所达成的协议。成交确认书应采用书面形式,可以是本币交易系统打印的成交单,也可以是双方单独签署的确认书。债券借贷成交确认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成交日期、交易双方名称、交易方向、借贷债券名称、借贷债券数量、借贷期限、借贷费率等。本协议与成交确认书不一致的,以成交确认书 为准。

第六条 债券借入方的权利和义务: 债券借入方的权利:

(一)在首期结算日,按合同约定取得借贷债券。

(二)合同约定的其它权利。债券借入方的义务:

(一)按约定及时发送内容完整的借贷结算指令和辅助指令。

(二)在到期结算日,按合同约定归还借贷债券以及支付借贷费用。

(三)借贷债券付息日在交易存续期内的,在借贷债券付息日划付应计利息总额给债券借出方。

(四)根据债券借出方要求,债券借入方应向债券借出方提供足额的自有债券用于质押。

(五)借入债券余额超过自有债券托管总量的30%(含30%)或单只债券借入余额超过该只债券发行量15%(含15%)起,每增加5个百分点,应及时向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和中央结算公司或上清所书面报告并说明原因。

(六)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第七条 债券借出方的权利和义务 债券借出方的权利:

(一)在到期结算日,按合同约定收回借贷债券并收取 借贷费用。

(二)在借贷债券付息日从债券借入方收取应计利息总额。

(三)收取质押债券。

(四)合同约定的其它权利。债券借出方的义务:

(一)按约定及时发送内容完整的借贷结算指令和辅助指令。

(二)在首期结算日,按合同约定划付借贷债券。

(三)合同约定的其它义务。

第八条 交易双方中任何一方没有履行债券借贷合同所约定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本协议所称违约包括以下情形:

(一)首期结算日,债券借入方未按合同约定发送结算指令或相关辅助指令,或没有提供足额质押债券用于结算。

(二)到期结算日,债券借入方未按合同约定发送结算指令或相关辅助指令,或没有足额借贷债券用于结算。

(三)到期结算日,债券借入方没有足额资金用于结算借贷费用。

(四)借贷债券付息日,债券借入方未及时向债券借出方划付应计利息总额。

(五)首期结算日,债券借出方未按合同约定发送结算 指令或相关辅助指令,或没有提供足额借贷债券用于结算。

(六)到期结算日,债券借出方未按合同约定发送结算指令或相关辅助指令解押债券借入方质押的债券。

(七)到期结算日债券借入方未归还原借贷债券。

(八)当事人违反“陈述与保证”。

(九)当事人被接管,或者进入破产、清算、解散程序。

(十)当事人出现了无力偿还到期债务的其他状况等事项约定为违约事件。

(十一)其他违约情形。

第九条 因不可抗力造成债券和资金结算的延误或中断,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部分或全部免除赔偿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条 进行债券借贷时发生违约,交易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若交易双方在违约事实和责任明确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对违约处理不能达成协议,须执行以下相应的违约处理条款。

(一)债券借入方发生第八条第(一)项违约行为的,债券借出方有权要求债券借入方继续履行债券借贷合同,也有权书面通知债券借入方终止债券借贷合同;同时,债券借出方有权向债券借入方收取借贷费用并征收罚息。借贷费用以及罚息以借券数量为基数,以债券借入方实际占用借贷债券天数为期限。借贷费率按合同约定执行。罚息利率按日利率万分之二计算。

(二)债券借入方发生第八条第(二)项违约行为的,债券借出方有权要求债券借入方继续履行债券借贷合同并于两个工作日内提供足额借贷债券用于结算;同时,债券借出方有权向债券借入方收取借贷费用以及征收罚息。借贷费用以及罚息以借券数量为基数,以债券借入方实际占用借贷债券天数为期限。借贷费率按合同约定执行。罚息利率按日利率万分之二计算。

(三)债券借入方发生第八条第(三)项违约行为的,债券借出方有权要求债券借入方继续履行债券借贷合同并于两个工作日内提供足额借贷费用用于结算;同时,债券借出方有权保持质押债券状态不变直到债券借入方支付借贷费用并向债券借入方征收罚息。

罚息以借贷费用为基数,以实际延迟支付天数为期限,罚息利率按日利率万分之二计算。

(四)债券借入方发生第八条第(四)项违约行为的,债券借出方有权要求债券借入方继续履行债券借贷合同并于两个工作日内支付应计利息总额;同时,债券借出方有权向债券借入方征收罚息。

罚息以应计利息总额为基数,以实际延迟支付天数为期 限,罚息利率按日利率万分之二计算。

(五)债券借出方发生第八条第(五)项违约行为的,债券借入方有权要求债券借出方继续履行债券借贷合同,也有权书面通知债券借出方终止债券借贷合同;同时,债券借入方有权向债券借出方征收罚息。

罚息以借券数量为基数,以债券借出方实际保持质押债券质押状态天数为期限。罚息利率按日利率万分之二计算。

(六)债券借出方发生第八条第(六)项违约行为的,债券借入方有权要求债券借出方继续履行债券借贷合同并于两个工作日内解押质押债券;同时,债券借入方有权向债券借出方征收罚息。

罚息以双方正常履约产生借贷费用为基数,以债券借出方逾期解除质押状态的天数为期限。罚息利率按日利率万分之二计算。

(七)债券借入方发生第八条第(七)项违约行为的,比照本条第(二)项违约行为处理。

(八)债券借贷双方发生第八条第(八)项、第(九)项、第(十)项和第(十一)项违约行为的,按照本协议相应违约条款处理;本协议未有约定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九)违约事实和责任明确后的第三个工作日起,债券借入方不执行未按合同约定交割借贷债券、支付借贷费用、支付应计利息总额等违约情形相应处理条款的,守约的债券借出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处臵质押债券,按有关合理费用、借贷费用、罚息和到期债券偿还价值顺序依次抵扣后,剩余部分返还给债券借入方,不足部分向债券借入方追索。

(十)违约事实和责任明确后的第三个工作日起,违约的债券借出方不执行本条第(六)项违约处理条款的,守约的债券借入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向债券借出方因未及时解押质押债券给债券借入方造成损失的追索权利。

(十一)本条第(九)项中到期债券偿还价值可以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时,可以参照合同约定或由守约方委托同业中心或中央结算公司通过招标出售(或购入)确定。

(十二)本条所规定的各项违约赔偿可单独或合并适用违约方。

第十一条 债券借入方承诺在债券借贷单笔交易中提供的质押债券用以向债券借出方担保该笔交易项下债券借入方的相关债务。

第十二条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除、终止及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当事人因履行本协议及本协议项下达成的各笔债券借贷交易而产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

经协商未能解决的,当事人应当选择以下第_____种方 式解决纠纷:

(一)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

第十三条 债券借贷交易中的任何一方被终止或暂停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资格,须继续履行已达成的债券借贷交易,并执行本协议的各项条款。

第十四条 当债券借贷交易双方在本协议约束下有单笔或多笔交易发生违约时,须参照本协议相应违约情形处理条款进行处理,其余存续交易须继续履行,并执行本协议的各项条款。

第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交易双方各执一份。(以下无正文,仅为签署页)

甲方(中国工商银行):(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人民币合同【篇7】

合同编号:

贷款申请书编号:

一、借贷双方:

1.借款方:

工商执照:企业性质:

地址: 电话:

外汇开户银行: 账户:

外汇: ______人民币(大写)

三、借款用途

四、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止

五、质押的外汇:_______币别________金额(大写):

六、质押外汇的来源:

七、借款偿还:在本合同生效的同时,质押外汇的使用权归贷款方所有。借款方不能提前赎回外汇。质押期满,借款方应全额归还借入的人民币,赎回原数额质押的外汇,不受汇率变动的影响。如借款方到期无力赎回,贷款方有权以任何方式处置质押的外汇,以抵偿借方所欠的贷款,借款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八、凡以境外借入外汇作质押的,仍由借款方对原债务关系的债权人履行偿还外汇本息的义务。

九、质押人民币贷款与用作质押的外汇,相互不计利息。

十、贷款监督:贷款方有权了解、监督、检查借款方的贷款使用情况,借款方应积极配合,给予方便,如借款方违反合同规定,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或予以罚息处理。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字之日起至全部清偿贷款之日止。以上条款经双方盖章签字以后,借贷双方应共同遵守合同规定。

借款方(公章): 贷款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篇二:放款合同

放款合同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 元。

二、借款用途为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为月利息 %,按月收息,利随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日,从 年月起至 年月止。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借款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五、保证条款:

。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出租、变卖、赠与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将处置抵押物。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违约责任

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等费用。甲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附表5 境外放款外汇登记业务申请表

填表说明:

境内机构境外放款额度变更与注销登记业务的,应按规定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并提交本申请表。

期限、利率、境外借款人所在国家/地区、境外借款人类型等发生变动的,需到外汇局办理额度变更登记;

“正常注销”指境外放款期限到期,且本息已全部偿清的情况下注销;

填写; “境外借款人名称”指境外借款的主体名称;

“境外借款人类型”指境外借款主体是否属于境外投资企业、特殊目的公司等特殊类型主体; “是否委托贷款”指该笔放款是否通过银行委托贷款的方式发放; “所在国家/地区”指境外借款人的注册国家/地区; “境外放款总额度”指双方签署的放款合同总额;

“境外放款年利率”指双方签署的放款合同中约定的年借款利率; “境外放款期限”指双方签署的放款合同中约定的借款有效期; “境外放款到期日”指双方签署的放款合同中约定的借款到期日;

“未回收境外放款本息金额”,指办理非正常注销时,尚未收回的境外放款本息金额; “债务注销金额”指境内放款人豁免借款人的债务金额;

“债权转股权金额”指境内放款人将境外债权转做境外股权的金额; “其他用途金额”指除上述两种方式外,其他的债务处置情况。 关联公司定义:同一控制人控制的,相互之间无持股关系的公司。篇三:外汇质押人民币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贷款申请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借贷双方

1.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执照: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性质: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外汇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账户:__________________ 外汇:____________________

2.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外汇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金额(按当天牌价买入价计算)___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止

五、质押的外汇:币别:_____________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质押外汇的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借款偿还:在本合同生效的同时,质押外汇的使用权归贷款方所有。借款方不能提前赎回外汇。质押期满,借款方应全额归还借入的人民币,赎回原数额质押的外汇,不受汇率变动的影响。如借款方到期无力赎回,贷款方有权以任何方式处置质押的外汇,以抵偿借方所欠的贷款,借款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八、凡以境外借入外汇作质押的,仍由借款方对原债务关系的债权人履行偿还外汇本息的义务。

九、质押人民币贷款与用作质押的外汇,相互不计利息。

十、贷款监督:贷款方有权了解、监督、检查借款方的贷款使用情况,借款方应积极配合,给予方便,如借款方违反合同规定,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或予以罚息处理。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字之日起至全部清偿贷款之日止。以上条款经双方盖章签字以后,借贷双方应共同遵守合同规定。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贷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人民币合同【篇8】

第二十二条

借款人未按提款计划,按时到贷款人营业场所办理提款手续,也未和贷款人达成变更提款计划协议的,应根据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贷款人万分之_________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国家规定,在违约使用期间每日计收万分之_________利息。

第二十四条

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本息时,贷款人按国家规定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_________利息。

第二十五条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不按期支付利息的,贷款人对借款人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第二十六条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1项、第3项、第4项、第5项、第十九条时,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借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全部借款。不能收回的,视为贷款逾期,贷款人有权按国家规定计收逾期代款利息。

第二十七条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第6项、第7项时,应向贷款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

贷款人未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的,应根据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借款人万分之____违约金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