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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工作方案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推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高质量发展,参照20xx年度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要求和市20xx年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深入贯彻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和我市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以及《市20xx年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找差距、查问题,着力补短板、破难题,扎实推动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营商环境政策文件精神,主动查找工作不足,制定措施,建立台账,认真落实。通过对标先进地区经验、细化实施方案、压实主体责任,努力将我市营商环境推向全省领先位置。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市行政审批局局长
副组长:
市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市财政局副局长
成员: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市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科科长
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
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内审科科长
联络员: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
四、工作要求
(一)细化工作措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我市公共资源领域营商环境工作小组的牵头单位,应认真履行沟通协调责任,组织相关单位、科室开展自查,针对不足制定整改措施和工作目标;密切联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及时按要求报送相关指标、数据,汇报整改进度。公管科按照职能职责,具体负责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指标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到位。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按职能职责,具体负责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指标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系统的建设,推动我市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交易工作。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内审科和交易科按职能职责,负责政府集中采购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指标的落实,配合市财政局推动全市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交易推进工作。
(二)强化工作作风。各成员单位和部门、各项目招标人(采购人)应高度重视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问题为导向开展各项工作。
(三)强化问责问效。各成员单位和部门应严格按照职责和分工,切实担当各项工作任务,细化责任分工、责任到人。如出现因责任心不强导致工作失误或者履职不到位的行为的,将严肃问责。
(四)加强舆论引导。注重发挥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参与,通过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政策和措施,向企业和社会充分展示我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决心和力度。拓宽企业和社会意见反映渠道,收集企业关切难点、群众反映热点,及时开展研究、拿出改进措施。加大对营商环境建设方案的先进典型和工作成效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的良好氛围。
(五)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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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重点企业工作方案
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重点企业工作方案
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努力打造政策最优、成本最低、服务最好、办事最快的“四最”营商环境,进一步整合工作职能和优化创新服务方式,实现工作高水平、企业快发展、职工得实惠、作风大转变。经研究决定,组成就业创业、社会保险、技能人才、劳动关系四个服务小组,深入企业开展专项服务活动,且实行挂点领导包产业链,在编在岗职工一对一联络服务企业,助推重点企业健康发展。
一、就业创业服务小组
责任部门: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劳动和社会保障股
责任领导:
1、宣传积极的就业政策。积极宣传职介补贴、培训补贴、社保补贴、岗位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技校生顶岗实训补贴、小额贷款贴息等政策,发挥政策在企业用工结构性短缺,岗位流失率高等问题上的积极作用,提高企业用工的稳定性。
2、为企业招聘用人提供常态化、精细化、专业化服务。深入企业开展摸底调查,详细掌握企业用工需求,及时企业用工信息,建立用工、务工台账,开展用工对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设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促进就业基地的认定,按规定享受小额贷款贴息等扶持政策。
3、加强创业孵化基地的运行和管理。全面落实基地企业租金减免,物业、水、电费补贴,小额贷款等优惠政策,降低创业成本。加强基地配套设施建设,为企业员工提供优良的生产、生活环境,最大限度地发挥创业孵化基地的功能。
4、依托各类培训机构开展技能培训。帮助企业开展岗前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和新型学徒制培训等多种形式培训,大力培养适应企业长远发展需要的高技能人才。
二、社会保险服务小组
责任部门: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财务规划和基金监督股
责任领导:
1、宣传社会保险政策。宣传《社会保险法》,使企业和职工了解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各项社会保险的参保缴费、待遇、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政策,提高企业和职工的参保率。
2、定期到企业办理社会保险的政策咨询、参保登记、工资稽核等业务工作,指导企业及时为员工参加各项社会保险。
3、落实社会保险登记制度,主动做好以农民工参保转移为重点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实现参保人员流动就业时社会保险关系顺畅转续,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技能人才服务小组
责任部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人力资源事务中心
责任领导:
1、宣传人才政策。结合企业对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的需求,宣传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选拔、激励、流动、保障等政策,提高企业技术人才比重。
2、简化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工作流程,助力企业首席技师、技能大师工作室评选,帮助企业培养青年高技能人才和紧缺人才。
3、及时了解企业的智力和人才需求情况,加强信息沟通。对企业的主要产品、科技含量、研发能力等情况进行摸底,指导和帮助企业做好引智项目,并做好项目申报服务工作。
四、劳动关系服务小组
责任部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监察大队
责任领导:
1、宣传劳动用工政策。宣传《劳动合同法》、《省工资支付规定》、《省集体合同条例》等,帮助企业规范用工行为,防范用工风险,稳定职工队伍。
2、引导企业建立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组织,指导企业建立依法自我规范、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劳动保障管理模式,帮助企业创建和谐劳动关系。
3、积极引导支持企业成立工会组织,帮助企业进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签订的指导服务工作。引导企业建立有利于留住人才、激励人才、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引导企业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增强企业凝聚力和吸引力。
4、实现劳动保障监察一体化执法。执法活动统一安排,在一个时间段、一次性集中开展,避免多次、重复检查。发现问题统一处理,按照同一的标准、方式、幅度实行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处理。
专项服务和挂点服务要做好统筹协调,既有分工,又要协作。各专项服务小组,各挂点同志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要全面掌握各项工作内容,既做好本组工作,又配合做好其他组交办的任务。每名挂点同志都要全面熟悉掌握人社系统各项业务知识,提升人社系统服务企业的能力水平,挂点领导既要负责本小组工作,又要做好“产业链”或“产业群”的服务工作。
区发展和改革局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区发展和改革局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区有关工作要求,加快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根据《市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组办公室关于落实市20xx年精准提升营商环境74项工作任务的通知》精神,结合发改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紧扣市委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目标任务,围绕区委“八项目标”,对标国内一流营商环境,聚焦企业和群众对营商环境和办事创业美好预期,以法治化、便利化、流程化为导向,持续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强化“互联网+监管”梳理优化整合事中事后监管、加强诚信社会建设,加快打造区“六最”营商环境升级版,巩固提升既有优势,全面补齐短板弱项,全方位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服务企业需求为导向,全面优化政务环境、法治环境、成本环境、信用环境、双创环境,不断强化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品质,加快构建公平透明、稳定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力争营商环境综合水平进入全省前列,为建设美好新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
三、主要任务
(一)扎实开展营商环境学习宣传工作
按照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组办公室安排,组织全局人员系统学习两个《条例》,扎实开展贯彻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文件精神宣传工作,让《条例》人人熟知,让改革依法推进。(责任股室:办公室)
(二)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
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省以数字政府建设为牵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文件精神,结合全省域营商环境评估18项指标以及《市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组办公室关于落实市20xx年精准提升营商环境74项工作任务的通知》的具体要求,开展涉及发改局的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从加强“互联网+监管”梳理优化整合事中事后监管、动态调整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保证金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应用,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等方面进行全面提升,建立健全局各股室通力合作的工作机制,加快形成全局一盘棋的良好氛围。(责任股室:社会股、法规监管股、产业股、价管股、经济信息中心)
(三)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创新工作方式,与区创优营商环境成员单位做好衔接配合,结合“互联网+监管”梳理优化整合事中事后监管,依托当地信用平台,完善项目单位信用记录,建立红黑名单制度,推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失信企业实行严格监管,实现“一次失信、处处受限”。(责任股室:法规监管股、社会股)
(四)持续做好价格监管工作
按照《市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组办公室关于落实市20xx年精准提升营商环境74项工作任务的通知》文件精神,动态调整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保证金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维护价格稳定。(责任股室:价管股)
(五)强化项目资金保障
拓宽项目建设融资渠道,常态化开展政银企对接专题活动,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转型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推动企业科创板上市工作,启动县域资本市场试点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直接融资,加大中央、省、市资金争取力度,力争获得更多中央预算内投资。(责任股室:产业股)
(六)加强诚信社会建设
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应用,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政府诚信建设,严格履行政府向社会作出的服务承诺,认真履行和兑现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建立健全政务信用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责任股室:社会股、经济信息中心)
(七)赋能“双创”高质量发展
建设“双创”示范基地,支持众创空间提升品质。推动大中小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创客融通创新,缩短创新周期,提高创新成果转化效率。加强就业和技能服务,完善对新就业形态的支持措施。(责任股室:产业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区发改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局其他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对全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
各股室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促进转型发展的第一要务,高标准落实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三)凝聚合力
各股室要加强分工合作、构建上下联动、横向配合、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形成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合力、工作合力、部门合力。
(四)总结提高
深入开展创优营商环境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挖掘一批优化营商环境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提炼,以点带面,形成一套可推广、可复制、行之有效的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方法,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矿产资源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矿产资源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生态环境保护方案的通知》(陕政发〔20xx〕3号)、《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安委〔20xx〕8号)及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深入贯彻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以全县矿产资源领域为重点,做好中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对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加强整改,持续巩固整改成效,严厉打击乱采乱挖、非法开采、违规生产、破坏生态环境等突出问题,切实提升矿山企业依法合规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断强化矿产资源领域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二、整治时间、范围及阶段划分
本次全县矿产资源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自20xx年2月24日至4月20日结束,整治范围为全县所有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及粘土砖厂。
(一)自查自纠阶段(2月24日—3月7日)
以各镇(办)为主体对各自辖区内金属非金属矿山、粘土砖厂及废弃坑道进行全面摸排,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着力进行整改,并及时对废弃坑道进行封堵。
(二)督查检查阶段(3月8日—3月15日)
各整治工作队深入各自包抓的镇(办)进行督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及时交办。
(三)集中整改阶段(3月16日—4月15日)
各整治工作队、各镇(办)逐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从严从实抓好问题整改。
(四)验收总结阶段(4月16日—4月20日)
各整治工作队负责做好交办问题整改验收工作,确保万无一失,整改到位。各镇(办)针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查漏补缺,完善档案资料,总结经验,建立健全矿产资源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隐患长效监管机制。
三、整治重点
(一)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开采行为。严厉打击乱采乱挖、无证开采等非法开采行为,对证照不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破坏生态环境的矿山一律关停整顿。严肃查处以采代探、越界开采和不按开发利用方案、不按矿山设计开采、破坏性开采等违规违法行为,责令其停产整改,整改不达标的依法坚决予以关闭。
(二)做好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按照“谁破坏、谁治理”原则和“边开采、边治理”要求,督促企业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主体责任,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同时,做好中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对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办反馈的疑似图斑进行核查整治,对矿山环境治理后反弹以及治理不到位、质量不高的问题,立即责令企业进行整改,明确整改任务和目标。
(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检查全县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设情况,深入现场排查安全生产隐患,是否按要求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是否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责令企业整改,要求企业对事故隐患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四)持续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整治。重点对乱搭乱建、乱采乱挖、乱排乱放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严肃查处,防止问题反弹回潮,持续巩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成效。
(五)全面排查废弃坑道。各镇(办)对辖区内的废弃坑道进行全面摸排,对坍塌、人为破坏的坑口进行彻底封堵,杜绝盗采现象发生。
四、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和整治工作队
为推动全县矿产资源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整治工作队,组成人员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长: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员: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局长
县林业局局长
县公安局副局长
各镇(办)镇长(主任)
(二)整治工作队
1.第一队
队长: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成员:
负责镇(办):
2.第二队
队长:县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成员:
负责镇(办):
3.第三队
队长: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成员:
负责镇(办):
整治工作队负责对全县矿山进行深入排查和督查检查,做好整治工作。检查车辆由各工作队自行准备。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镇(办)和相关部门要切实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深刻认识矿产资源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贯彻落实整治工作部暑,坚决把矿产资源领域整治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好抓细抓实,切实推动整治工作有序有力开展。
(二)密切配合协作。县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分局、林业局、公安局等部门,对矿山企业中存在手续不全的,坚决予以关停;对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如不能按时整改到位,一律进行关停。整治工作队要认真仔细排查检查,发现乱采乱挖、无证开采、破坏环境、安全隐患等问题,从严查处,彻底消除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各镇(办)对辖区内的废弃坑道进行全面摸排并封堵,对“五乱”问题做好排查整治,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确定1名科级领导全力做好配合工作,并成立问题整改工作队,对发现的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各部门要紧密配合,加强沟通与协作,形成合力,将各种非法开采、破坏环境、破坏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强化监督检查。县政府督查办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过程督查,对行动迟缓、推诿扯皮、作风漂浮、排查不细、整改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部门和镇(办),予以通报,并移交县纪委监委进行追责问责。通过督导检查、业务指导、工作通报、约谈问责等形式,倒逼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方案
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方案
为了全面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广泛宣传生态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快改善生态环境,努力建设美丽,深入进行全镇节能低碳宣传教育,大力倡导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以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为主线,以能源资源节约增效为目标,围绕实施绿色行动和绿色工程,完善制度标准,健全工作机制,细化落实举措,强化考核评估,依法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保证节能工作有序、有效地进行,完成20xx年的节能目标,特制定我镇20xx年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xx年度我镇要以20xx年为基数,实现节电、节水1%,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能耗下降1%。确保完成公共机构总能耗下降2%以上。
节约型机关建设要实现以下目标:以“厉行节约,从点滴做起;文明创建,从内外兼修起步”为主题,发挥机关人员在建设节约型社会中的表率作用,培养和倡导勤俭节约之风。全局干部职工要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身边事做起,自觉养成节约一度电、一杯水、一张纸、一滴油、一分话费的良好习惯,在机关内形成以节约为荣、以浪费为耻的良好风尚,在家庭中形成勤俭持家的良好家风。
通过创建活动,带动全镇公共机构加强用能管理,健全用能管理制度,推广和使用新能源、新产品、新技术,创新节能管理模式,引导公共机构科学、合理、高效使用能源,全面推进我镇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二、组织机构
(一)为确保工作有序开展、稳步推进,经研究决定成立节约型机关创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二)职责分工
1、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
2、节约型机关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负责方案的组织实施和考评,牵头负责机关专项行动的落实工作。
3、各单位负责本单位节约型机关创建的具体落实,根据方案细化具体管控措施和检查内容,各项具体工作要有分管责任人。
三、方法与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3月)
各单位要搞好宣传发动,为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一是广泛宣传开展节能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意义和作用。二是大力宣传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发挥先进典型示范的辐射和带头作用。
(二)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4-9月)
1、加强组织领导
切实加强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发挥全镇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职责,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节能工作;健全节能机构,明确职责,有专门机构和专职节能管理人员,真正做到节能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2、完善制度建设
进一步完善公共机构节水、节电、节油以及节约办公耗材等节能管理制度;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核定公务车辆编制,压缩公务车辆配置规模,优先采购低能耗、低污染、使用清洁能源的车辆,按规定及时淘汰环保不达标、油耗高的车辆,各单位要建立车辆档案、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务车辆定点采购、定点加油和定点维修“三定”管理制度及单车能耗核算制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按列入节能采购清单实行集中节能采购;制定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监督检查制度,严格按各项制度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3、积极开展节能宣传与培训工作
一是充分利用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宣传节能知识、节能产品及节能方面的法律法规,建立渠道畅通、覆盖全面、多层次、多元化的宣传教育体系。各媒介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搞好节能宣传,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宣传节能典型,对严重浪费资源的单位和现象予以曝光。
二是定期召开镇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和部署全镇节能工作;举办一至二期节能工作业务培训班。
三是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围绕节约型机关建设,组织开展“能源紧缺体验”、“熄灯一小时”、“低碳体验日”、“135出行”等活动;印发20xx年公共机构节能倡议书,提高机关干部职工节能意识。
四是张贴节能规章制度、宣传单和节能标识等,各级各类学校要安排适当课程宣传教育公共机构节能知识。
4、夯实节能管理基础工作
进一步完善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制度,构建以水、电、油、办公耗材等为主的能耗数据库,为实施节能改造和节能量化管理提供基础数据。加强统计队伍建设,提高统计人员业务素质。为强化节能统计基础工作,改变能耗统计报表报送不及时、不完整等现象,镇公共机构节能办将进一步对统计范围、统计分类及时限等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并将能耗统计是否全面、及时、准确、完整作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内容之一。
5、强化监督考核力度
镇公共机构节能办将进一步完善公共机构节能考核体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继续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全镇各公共机构要以此次创建活动为契机,加大节能工作力度,坚决完成镇公共机构节能办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完成节水、节电、节油各项指标。
(三)自查整改阶段(20xx年10-12月)
镇公共机构节能办对创建活动实施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回头看,查找问题与不足,并及时整改,确保创建活动圆满成功。附件:20xx年烟墩镇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目标分解表
方案范文:县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县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根据《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和《公共机构20xx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要求,为实现全县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示范带头作用,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生活垃圾“四分类”的指导原则,逐步在全县公共机构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形成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监督机制、回收处理流程、主体责任体系、检查考核标准以及信息化管理模式,提高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循环利用综合效益。20xx年底前,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二、实施范围
全县各级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其他事业单位、群团、派等。
三、责任主体
(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全县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工作。
(二)县教育、卫生等主管部门负责督导本单位(本系统)下属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下属单位的垃圾分类工作情况纳入对主管部门的综合考评。
(三)县级各部门负责本单位办公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集中办公区内,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办公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四)各镇人民政府和研城街道办事处负责本镇、本街道范围内公共机构生活垃圾的分类督导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
开展摸底调查,准确掌握生活垃圾的种类和产量,以及垃圾投放点、转运站和回收情况,细化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回收、运输、处置等流程和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本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或管理办法。
准备时间:20xx年6月15日前,各镇人民政府、研城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单位)将工作方案或管理办法,通过乐政通平台报送至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二)实施阶段。
1.根据生活垃圾的产量和种类,以及垃圾投放点、转运站和回收情况,由各公共机构负责合理设置垃圾分类收集设备、投放点以及存放场所、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标识。集中办公区内要做到垃圾收集设备、宣传标识尽量统一。
2.单独设立有害垃圾收集设备,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投放标识,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由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收运处理;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要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
3.在办公室和公共区域按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两分类”配置垃圾桶,在楼层卫生间或盥洗室可增设茶叶、果皮等垃圾收集容器,并督导干部职工分类投放和保洁人员分类收运。
4.分类投放电器电子类产品、文件资料等可回收物时,要严格落实保密规定要求,履行资产处置程序,再交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环保回收处理。
5.有职工食堂的公共机构可根据就餐人数合理确立餐厨垃圾的处理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机构安装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不具备就地资源化处理条件的公共机构要将餐厨垃圾交由专业机构进行回收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6.产生园林绿化垃圾和其他有机易腐垃圾量较大的机关事业单位,有条件可自行建设相对集中的处理设施,实施粉碎处理后,用于裸露土地覆盖和肥料等用途,减轻生活垃圾焚烧和填埋设施处置压力。
7.做好垃圾分类台账管理和公示工作,充分利用“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一体化平台”实施生活垃圾计量计重和上报工作。重点做好可回收物的统一集中收集,记录可回收物的种类、数量、回收情况等内容;定期公示单位生活垃圾数量、回收情况等内容。
8.召开本单位(本系统)干部职工垃圾分类培训会,培养干部职工垃圾分类习惯,提高垃圾分类正确率;积极发动单位志愿者、保洁人员、物业人员等,建立现场引导员队伍,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现场宣传、引导和监督,及时纠正不规范的投放行为。
实施时间:20xx年10月1日前完成。
(三)验收阶段。
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本系统)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进行评价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再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验收,验收结果纳入节能工作考评。
验收时间: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五、工作重点
(一)完善垃圾分类措施和流程。在掌握单位垃圾分类现状基础上,认真分析工作实施面临的困难,细化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回收、运输、处置等流程和制度,研究制定本单位(本系统)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管理办法,确保分类工作可操作性强。
(二)强化垃圾分类宣传和督导。重视对干部职工、物管人员垃圾分类专项培训和行为督导工作,利用宣传媒介传播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养成生活垃圾分类意识,提高垃圾分类正确率。
(三)做好垃圾分类信息化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垃圾分类工作,做好垃圾分类台账管理和公示工作,记录生活垃圾的数量、回收情况等。
(四)报送垃圾分类工作信息。各单位每季度向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报送不少于1条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工作信息、图片等(QQ:80282024)。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做好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是国家、省、市部署的一项重要任务。我县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体系,方案或办法的制定实施、分类垃圾桶配置及使用、相关工作信息报送等情况是重要考评内容。全县各公共机构领导干部必须要有高度的思想认识、高度的行为自觉带头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二)落实责任。各公共机构要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内容,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度和办法,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日常监管范畴,加强垃圾分类实施情况检查考核。
(三)深化协作。各公共机构积极主动与县综合执法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发改局等单位沟通衔接,了解垃圾分类工作的具体要求、实施情况、设施规划建设情况等,积极咨询垃圾分类经验、做法,共同解决垃圾分类工作中的困难。集中办公区内的单位要加强沟通联系,做到集中办公区内的垃圾收集设备、宣传标识尽量统一,合力推进区域内垃圾分类工作。
参考方案:市场监管领域安全工作方案
市场监管领域安全工作方案
20xx年春节将至,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安全生产、舆情处置、维稳、食药安全等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现就市场监管领域安全有关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春节期间市场监管工作
20xx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做好春节期间市场监管有关工作十分重要。局各机关科室(队)、各市场监管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强化安全意识,提前周密部署,及时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全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确保“十四五”开好局,以优异的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组长:;副组长:,责任单位:局各机关科室(队)、各市场监管所)
二、加强疫情防控和防疫物资价格监管
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春节期间,局市场规范室、餐饮监管室、药械监管室、价定监管室及各疫情防控专班组要按照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严格防控措施,严防死守,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统筹做好肺炎疫情防控和节日期间各项工作,加强防疫物资价格监管和市场巡查检查,持续开展打击整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专项行动,坚持监管与帮扶并重,确保质量安全、供应充足。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防疫物资价格稳定。进一步做好冷链及非冷链食品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规范做好农贸农批市场、冷链食品生产企业、冷库等重点场所的日常防控工作。
(组长:;副组长:、、;责任单位:冷链、非冷链疫情防控专班,药械室,市场规范室,价定监管室,餐饮监管室)
三、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春节期间,一是要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充分认识春节假期人流集中等情况对特种设备安全的影响,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做好应对和防范工作,使用单位开展全面检查和隐患排查;二是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等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坚决防止因质量安全隐患导致的公共安全事件。要加强部门协同、信息沟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等相关工作,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形成监管合力。
(组长:;副组长:;责任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室)
四、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按照“四个最严”要求,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自查,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全过程记录制度,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以进口冷链食品、节日特色食品、“年夜饭”等为重点品种,持续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强后厨、卫生间等区域环境卫生管理。加强药械安全监管。认真落实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做好疫情防控药品、医疗器械的常态化监管,督促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药品安全事件易发地区、重点环节、重点品种和重点对象,要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高风险、关注度高、量大面广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和不良事件的监测,坚持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理,切实把安全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坚决防范和有效杜绝群体性危害事件的发生。
(组长:;副组长:;责任单位:餐饮安全监管室、药械监管室,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五、加强应急值守和舆情监测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和应急值守,落实岗位责任制,严肃值班纪律,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外出报备制度,不得搞“电话值班”“遥控指挥”。值班人员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确保值班电话和信息报送渠道畅通。要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对群众反映集中、媒体高度关注的问题,及时予以回应解决。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按有关规定立即请示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续报事件进展和应急处置情况,坚决杜绝迟报、瞒报、漏报现象;同时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及时核实、研判、回应公众重点关注热点问题。二是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重要紧急情况特别是冷链及非冷链食品疫情突发情况,疫情专班要第一时间请示报告,领导干部要亲自协调、靠前指挥,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三是要借助12315举报投诉平台以及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开展应急预警监测,特别是加强对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等敏感热点信息的监测分析和应急处置。依法及时处理群众举报投诉,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组长:;副组长:、、;责任单位:办公室、食品协调室、药械监管室、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室、投诉中心;疫情专班;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六、维护市场监管安全稳定工作
一是局机关各股室(队)、各市场监管所结合职责,在维护安全稳定方面重点抓好疫情防控、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产品质量安全、消费安全、综治维稳等各项工作,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和有社会影响事故发生,为新春佳节营造安全稳定、宽松和谐的良好环境。二是要充分发挥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和平台作用,对涉及食品药品安全、质量、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领域违法行为的举报线索,以及“缺斤短两”、虚假检测等群众消费投诉事项,及时调查处理。三是要加大价格监管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密切关注重要民生商品、粮油肉禽蛋菜奶等生活必需品、交通运输和重点领域市场价格监管,加大广告监测及案件查处力度,督促市场从业者诚信守法经营,指导经营者做好明码标价、收费公示工作,严厉查处违规涨价、价外收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不履行价格承诺、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依法曝光典型案例,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方案推荐:禁止非法猎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工作方案
禁止非法猎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确保野生动物保护、监管、禁食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禁止猎捕交易食用陆生野生动物的通知》(晋政办发71号)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交通运输局 海关《关于开展全面禁止非法猎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联合执法行动的通知》(运自然资发49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领会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认识全面禁止非法猎捕交易食用陆生野生动物和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以下简称“野生动物”)的重要性、紧迫性。加大打击力度,落实禁食野生动物要求,规范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捕获养殖、收容救护、运输交易、经营利用,排除野生动物疫病传播、扩散隐患,确保我县生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二、工作内容
(一)依法禁止食用野生动物
全县范围内要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野生动物。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和《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的野生动物,要严格落实禁食措施。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野生动物,属于家畜家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的规定管理。林业、农业农村、畜牧、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等部门,做好与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衔接,严格执行名录管理制度,依法停止受理以食用为目的猎捕、出售、购买、进口野生动物等活动的行政许可申请。
(二)依照新规依法行政
按照“属地管理、依法依规、科学研判、分类处置”的原则,摸清底数、有序退出和稳妥处置禁食在养的野生动物。
1.全面摸清在养野生动物底数
各乡(镇)要负起主责,认真自查,摸清辖区内在养野生动物底数,为退养处置工作提供基础资料;各相关部门要对禁食在养的野生动物转产、补偿、处置等问题精准研判,科学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推进措施,建立管理台账,落实分工责任,妥善有序完成禁食野生动物各项后续工作。
2.有序退出从业机构
(1)依法取缔或查封、关闭无证、超范围养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以食用为目的野生动物从业机构,并要求其限期交出野生动物。
(2)依法撤回、注销或者换发许可证件或文书。对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以食用为目的的野生动物从业机构,由发证单位撤回、注销许可证件或文书;能转为非食用目的的换发新的许可证件或文书,并一律停止以食用为目的的出售、运输野生动物等活动;无法转为非食用且符合补偿条件的野生动物从业机构,接受政府补偿并签约承诺退出养殖,在养动物由野生动物相关管理部门统一处置。
(3)有序做好管理衔接。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且持证合法养殖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林业、农业农村、畜牧部门要积极做好管理衔接,加强沟通协调,做好许可互认、证件换发和档案移交工作,原许可证件或文书同时作废。
(4)做好转产扶持政策。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尽可能保障受影响养殖户的利益,对养殖户采取投入、金融、土地、税收、扶贫等多种政策,积极帮助养殖户实现转产、转业。
3.合理给予一定补偿
参照省定指导标准,对退出养殖的从业主体给予一次性综合补偿。
(1)补偿范围。持有合法有效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的主体及同步签约为合作社员、代养的农户;20xx年2月24日前,向林业部门提交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申请且符合条件的人工繁育主体。无许可证的人工繁育场所及其动物不予补偿。
(2)补偿标准。参考省林草局和省财政厅联合的指导标准,具体区别成体、幼体等因素制定细化补偿标准。
(3)补偿资金。省财政安排一定资金用于禁食野生动物的退养补偿和分类处置的补助;市级原则上承担补偿和处置资金的30%;县级使用自有财力、统筹相关资金兜底解决。
4.科学处置在养动物
各乡(镇)联合相关部门,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妥善处置在养野生动物技术指南》,遵循就地、一次性原则,采取多种方式,科学稳妥处置退养动物。
(1)放归自然。就近选择生境良好的该物种自然分布区或历史分布区,按照生态承载容量,经科学论证后由林业部门实施放归;对养殖量大、超出当地生境容量和需跨市放归的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协调实施放归。
(2)转作他用。林业部门牵头,积极推动在养动物转用工作,以减轻处置压力。对于转作科研的野生动物,科教、防疫、卫健部门配合实施;对于转作药用和医用的,市场监管、卫健部门配合实施;对于转作展示展演、种源留存、物种调配的,住建、文旅、城管配合实施。转用处置的野生动物要及时一次性移交到收容安置或者接收单位,并依法办理人工繁育物种增项行政许可手续。
(3)无害化处理。对于无法采取上述方式处置的野生动物,确实需要采取无害化生态扑杀处理的,由林业部门会同农业农村、畜牧、卫健、生态环境等部门和乡(镇),严格按相关技术规范审慎处理,坚决防止可能的疫源疫病传播风险。(林业部门牵头、农业农村部门、畜牧、各乡镇配合)
(三)织密巡护救助网络
秋冬季涉及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高发频发,要全面加强野外巡护巡查,划定巡护区域,增加巡护人员,明确责任。要组织生态护林员、湿地巡护员以及国有林场管护员进行全覆盖的巡护巡山,及时阻止乱捕滥猎行为,清除网套等违法工具,发现动物死伤等异常情况。加强对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及候鸟主要迁徙通道、停歇地、繁殖地、越冬地进行巡护监测。设置公布救护报案电话,畅通监管渠道。建立和完善野生动物救护工作机制和政策办法,支持、鼓励、指导野生动物科学研究和人工繁育。(林业部门牵头,农业农村、畜牧部门配合)
(四)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对非法运输经营野生动物易发、多发地区,农村等重点区域,开展执法检查,收缴网、套等各类非法猎捕工具,查处非法运输车辆;对集贸、批发、农产品、花鸟、古玩市场等集中场所进行经常性检查,消除违法违规贩卖、运输、销售、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隐患。对涉及食用野生动物的“野味”招牌和广告进行重点监管,禁止餐饮服务者制作、经营野生动物菜肴;对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交易服务的农集(贸)市场、网络交易平台等交易场所进行监管;及时注销或者变更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从业机构的营业执照;清理非法持有的猎枪及弹药,依法打击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公路、邮政等有关部门要严把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运输、携带、寄递等关口,密切配合做好野生动物执法监管工作;严厉打击象牙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走私犯罪活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牵头,林业、交通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严格生物安全防控
加强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监管,查处无照经营和未经检验检疫的禽畜产品。林业、农业农村、畜牧等部门要切实强化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在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及候鸟主要迁徙通道、停歇地、繁殖地、越冬地,组织开展疫源疫病预测、预报工作;科学设置监测站点,加密巡护监测网络,加大支持力度,加强技术支撑,确保疫源疫病监测信息管理系统高效运转,严格执行监测信息24小时零报告制度;林业部门要对收容安置机构进行技术指导,防范无防护直接接触野生动物引发新的疫病传染源和传播风险;做好野生动物无害化处理的监管工作,严格进出境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依法实施检疫监管;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应急预案,共同做好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管理工作。(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畜牧、林业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全面压实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责任
各乡(镇)要担当起属地管理职责,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内野生动物禁止食用、退出养殖、转产帮扶、补偿处置、疫病防控、宣传引导等工作,采取得力措施,迅速行动部署,全面贯彻落实“一决定一法一办法”,推动禁食野生动物后续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完善联防联控体制机制
建立县野生动物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农业、林业副县长任总召集人,政府办协管副主任为召集人,发改、财政、生态环境、住建、交通、农业农村、林业、教科、公安、司法、卫健、市场监管、行政审批、信访、畜牧、邮政、融媒体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林业局长兼任。联席会议主要职责为协调解决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处置、防疫、补偿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加强协作配合和联防联控;开展对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的联合执法,通过信息互通、科研协作和平台共享等方式,实现各环节、全链条、全方位、无缝隙监管。
(三)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
各乡(镇)和各相关部门要广泛宣传“一决定一法一办法”,科学解读滥食野生动物对生态安全、生物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的危害,提高公众野生动物保护意识,营造人人参与禁食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类媒介,广泛深入开展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科普宣传,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要充分发挥各类野生动物保护社会团体、公益组织和广大志愿者的桥梁纽带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公众自觉抵制、主动举报滥食野生动物行为,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野生动物保护良好态势,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局面。
参考方案: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20xx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秘〔20xx〕83号)文件要求,确保如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分类指导、分场施策、规范运作、有效改造的原则,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坚持奖惩并举、疏堵结合的措施,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
二、项目内容
(一)实施期限:一年(20xx年)
(二)实施主体:大、中、小畜禽规模养殖场。
(三)实施内容:重点突出生猪、牛、羊、家禽四大养殖类,重点支持畜禽养殖雨污分流、饮污分离、粪污收集、储存、处理、利用等环节的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养殖场现有基础条件,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确定实施内容。
1.规模养殖场。一是雨污分流,雨污分流的设施建设;二是饮污分流,饮水设施改造及饮用滴漏水的收集设施;三是粪污收集,粪尿分流设施、刮粪设备、传送带收集设施;四是粪污处理,主要支持堆粪棚(场)、发酵设施、粪污运输车辆、输送管网等。
2.沼气工程。支持原料收集、仓储和处理系统、沼气及沼肥利用系统等设施设备。
三、工作目标
项目建成后,全镇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规模养殖场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整体部署(20xx年11月5日)
镇政府出台《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与工作目标、工作步骤、考核办法。
第二阶段:摸底评估,确定名单(20xx年11月6日~11月13日)
由镇畜牧站调查摸底,根据调查情况,上报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确定镇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养殖场名单。
第三阶段:现场设计“一场一策”,出台奖补细则(20xx年11月14日~11月24日)
对上报实施项目的养殖场进行现状调查、摸底,整理出各养殖场基础资料,建立档案,由第三方设计“一场一策”方案,经专家组审核,报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第四阶段:组织培训(20xx年11月25日~11月26日)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确定后,立即组织开展项目实施养殖企业业主培训。通过培训理清工作思路,掌握技术要点,营造工作氛围,加快推进项目实施。
第五阶段:启动实施改造(20xx年11月27日~12月20日)
各养殖场按照“一场一策”设计方案进行项目建设。要保质保量,按期完工。
第六阶段:组织验收(20xx年12月21日~12月31日)
镇政府报告申请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招标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项目实施完成达标的养殖场进行验收。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领导,镇政府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镇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农技站;成立技术指导组,指导组成员由镇畜牧技干组成,具体负责实施过程中的技术指导等。加快我镇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镇推进工作。
2.明确职责分工。镇直相关单位按照职能范围,各负其责,细化任务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日常监管,督查检查,信息报送,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3.严格绩效考评。制定考核办法,落实到村(居)和成员单位,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镇推进等内容纳入工作绩效考核范围。建立对工作开展情况的动态跟踪机制,定期考核,对于未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的责任人要进行问责,确保各项目标按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