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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产权制度股权量化工作方案

2022-01-29
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股权量化工作总结

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了让事情发展稳定,我们要做好准备,为了后续工作任务顺利进行,我们可以提前准备好方案。方案的每一步要环环相扣,不可脱离主旨。方案怎么写才好呢?推荐你看看以下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股权量化工作方案,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你能喜欢!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股权量化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严守政策底线。坚持农村集体所有制不动摇,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归成员集体所有,农村集体资产收益分配依据股份权能(即股权)归成员按份共有,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开展股份合作制改革只能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成员股东以“股权证”中实有股份享有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的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二)严格规范程序。要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贯穿于农村集体资产量化、股权设置及至今后股权管理的全过程,严格程序、依法操作、结果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登记并向持股成员出具由市农业部门监制的记名股权证书,作为享受收益分配、参与管理决策的凭证。

(三)坚持民主决策。要充分保障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人人有股,股份设置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资产量化范围、股权设置办法须经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四)实施“一村一策”。各村(社区)要充分调查研究,坚持从实际出发,采取“一村一策”的办法,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杜绝“一刀切”。各村、组按照自身的现实状况,在民主讨论的基础上制定适合本村、组的资产量化、股权配置等细则,再组织实施。

二、资产量化

 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份额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作为其参加集体收益分配的基本依据。农村集体资产折股量化范围主要分为集体经营性资产和经营性土地资源。

(一)集体经营性资产。根据《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集体经营性资产=短期投资+经济林木资产+长期投资+经营性固定资产+经营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用于经营的其他流动资产和农业资产,特别是货币资金等流动资产,以及货币资金中集体所有的土地补偿费,区分用于经营的和非经营的,将用于经营的部分量化为本集体成员持有的股份。

(二)经营性土地资源。除依法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和已确权的林地以及公益性土地资源、福利性土地资源外,其余未承包到户的集体土地等资源性资产,包括未承包到户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养殖水面及其他农用地,区分用于经营的和非经营的,将用于经营的部分作为经营性资源性资产,量化为本集体成员持有的份额,获得收益后按股分红;

(三)无经营性资产、经营性土地资源的,可以采取虚拟股份的方式,实行确股不确值,按成员人数分配股数,分配到人、落实到户,作为将来股权量化的依据;

(四)对非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公益性土地资源和福利性土地资源,一般只登记产权,建立台账,制定保护性措施和正常运行管理办法。

对政府拨款、减免税费等形成的资产应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可以量化为集体成员持有的股份。对确定折股量化资产的范围,折股量化方式等事项,由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最终各集体经济组织纳入折股量化的资产总额和资源总量须报送镇审核备案。

三、股权设置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般可以设集体股和成员股两大类股份,其他股权设置可由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股权设置办法由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报镇党委、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一)集体股。集体股的设置为了解决集体组织承担公共服务职责开支的需要。集体股是否设置及所占总股本的比例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实施改革的村组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集体股与成员股之间的比例,设置集体股的份额原则上不能超过30%。设立集体股的由社员代表大会或股东代表大会集体行使股权,集体股收益主要用于处理遗留问题、缴纳有关费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社会保障支出和必要的社区公益事业支出。也可以根据实施情况不设立集体股,集体只提留公积金和公益金。

(二)成员股。成员股是按集体资产净额的总值或一定比例折股量化,由符合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股份,可由人口股、农龄股、土地股等一项或多项构成。我市成员股原则上只设人口股,实行一人一股,即将集体经营性资产、经营性资源性资产分别按成员人数进行折股量化,确定每股金额和每份亩数,再计算每人和每户持有股数(份数)和份额(亩数)。

(三)其他股权。有条件且有需要的地方可以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设置贡献股(卸任村两委班子主要成员、军烈属、两参人员等)、扶贫救助股(智障、残疾、因病致贫、丧失劳动能力成员)、农龄股(国家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前为集体资产资源的积累和维护做出了贡献,承担了集体经济组织事业建设发展的有关费用)等股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人口股和其他股种比例,并在该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章程中明确其他股权享受的权益及应尽的义务等内容。

农村集体资产量化到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以家庭户为基本单位,编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股权情况登记表及其汇总表。股份量化标准、量化结果等需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张榜公布5天以上,并留存工作照片,结果报镇政府审核备案。

四、股权管理

股权设置后,提倡静态管理,采取“量化到人、固化到户”的管理模式,原则上实行“生不增,死不减、进不增、出不减”的管理办法,股权或份额保持稳定不变。股权管理主要包括股权证登记、股权证书发放、股权继承等。

(一)股权登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建立规范的农村集体资产股权登记制度,做好农村集体成员持有的集体资产股份信息登记、变更等备案工作。

(二)证书发放。以户为单位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出具股权证书,确权到人,发证到户,户内共享。证书作为其占有集体资产、资源股份、参与决策管理、享有收益的有效凭证。对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新增人口,通过分享家庭内拥有的集体资产权益的办法,按章程获得集体资产份额和集体成员身份。对于子女分户的,应协商达成股份分割协议,并按规定程序对原户占有的股份进行分割,收回原股权证书,重新颁发股权证书。

(三)股权继承。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股份或份额可以由家庭内部成员继承。原则上继承人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按照法定程序继承股权;继承人为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继承人享受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继承等权益,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也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赎回或者转让给其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继承人的,被继承人所持有股权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予以注销并纳入集体股份额内。原则上继承人凭公证机构出具的继承公证文书或集体经济组织出具的股权继承证明材料或股权继承司法裁判文件(含调解书),集体经济组织方可办理股权继承手续,进行股权变更登记。

五、收益分配

改制后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按照组织章程建立收益分配制度,根据当年经营收益情况制定收益分配方案,明确收益分配的范围、依据、顺序、比例和程序,经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经镇审批执行。

(一)利润分配的一般原则。健全集体收益分配制度,实行按股分配,把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收益分配权落到实处。在《集体经济组织章程》中载明收益分配方式,明确公积金、公益金提取比例和累计提取上限。坚持效益决定分配原则,无效益不分配,严禁举债分配。年度收益分配方案要依据当年经营收益情况,确定合理的分配比例,并建立“以丰补歉冶”机制。集体经济组织应制定年度收益分配方案,报镇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审核后,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民主议定方可实施。

(二)利润分配顺序。集体经济组织可供分配的税后利润,一般按分配顺序:一是弥补上年亏损。二是提取公积金,用于扩大再生产;提取公益金,用于公益事业支出。三是集体股和成员股的分配。

(三)利润分配比例。按照同股同利原则,明确集体股成员股占可分配利润的比例。集体股份的所有权属于全体股东共同所有,由改制后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据有关章程制度管理使用。

六、工作流程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量化及股权设置工作在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指导下,由村(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小组组织开展。

(一)制定方案。各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镇指导下,召开成员代表大会,研究部署农村集体资产量化及股权设置工作,讨论制定村组具体详细的农村集体资产量化及股权设置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资产量化及股权设置原则、资产量化及量化人员范围、基准日、股权设置种类、股权管理内容、工作程序及有关要求。

(二)方案公示。各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资产量化及股权设置工作实施方案报镇审批,在村组张榜公示5天,无异议后报镇备案。

(三)初步确定。村(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小组根据村组农村集体资产量化及股权设置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按照程序要求,认真开展农村集体资产量化及股权设置,经过集体研究讨论,初步确定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及农户股权数额,形成《XX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成员股份清册》及《XX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成员份额清册》(一次公示表),以下简称《股份清册》、《份额清册》。

(四)初次公示。村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小组讨论通过后的集体经济组织股权清册应在村组公示不少于5天。要有公示底稿、公示照片。

(五)异议处理。公示期间,群众有异议的,村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小组要进行登记、调查、核实、讨论、处理,填写集体经济组织资产量化及股权设置异议登记调查处理表。要有调查处理讨论会议记录。

(六)二次公示。村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小组根据群众异议调查核实处理情况,再次经过集体研究讨论,形成《股份清册》与《份额清册》(二次公示表),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确认最终《股份清册》与《份额清册》,形成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股权清册,要有公示底稿、公示照片。

(七)签字确认。经最后一次公示无异议后的《股份清册》和《份额清册》,由农户签字确认,并由村委会盖章及主要负责人签字。

(八)成立“三会”。召开股东大会,制定章程,按章程成立理事会,选举产生理事和理事长,成立监事会,选举产生监事和监事长。

(九)发放证书。资产折股量化到人、落实到户后,由市农业农村局参照全省股权证书格式印制股权证书,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户为单位,向农户发放股权证书,作为其占有集体资产股份、参与管理决策、享有收益分配的有效凭证,并建立股东股权管理台账,报镇人民政府备案。

(十)档案整理。各级集体经济组织应收集农村集体资产量化及股权设置工作所有底稿、资料、照片等,由乡镇分类整理装订保管(要有封面、目录)。乡镇要形成农村集体资产量化及股权设置工作总结,与《股权清册》、《份额清册》(要有封面及乡镇公章)一起上报到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严把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量化质量关,凡是应纳入经营性资产的,指导集体经济组织应量化尽量量化,防止集体成员股份权利流失,坚决杜绝“搞形式、走过场”。

(二)把握时间节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环环相扣,农村集体资产股权量化要与前期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等工作做好衔接,并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明确任务要求,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在20xx年9月之前,保质保量完成改革工作任务。

(三)明晰工作责任。在改革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相关文件,明晰工作责任。如因徇私舞弊、人情折股、暗箱操作而造成集体或财政资金流失和侵害受益者利益的,追究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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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精选


不管项目能不能进行,提前预备方案就是我们必须要做的为了更好落实领导下达的任务,我们应制定并不断优化方案,做方案是为了获取客户,这和猎人获取猎物是一样的道理。优秀的方案是什么样子的?以下是由编辑为你整理的《农村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为方便后续阅读,请你收藏本文。

农村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1)

为落实以村级防控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指导村级科学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早发现病例,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充分发挥村级动员能力,落实网格化地毯式管理,有效落实综合性防控具体措施,及早发现病例,内防扩散、外防输入,控制疫情传播。

二、防控策略及措施

村里未发现病例。采取“外防输入”的策略,具体措施包括组织动员、健康教育、信息告知、疫区返回人员管理、环境卫生治理、物资准备等。

1.组织动员:村里要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以村干部和村级卫生服务中心为主,鼓励居民和志愿者参与,组成工作队伍,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对村、组、家庭进行全覆盖,落实防控措施。

2.健康教育:充分利用多种手段,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宣传,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营造“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良好氛围。使群众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养成手卫生、多通风、保持清洁的良好习惯,减少出行,避免参加集会、聚会,乘坐公共交通或前往人群密集场所时做好防护,戴口罩,避免接触动物(尤其是野生动物)、禽类或其粪便。

3.信息告知:向公众发布就诊信息,出现呼吸道症状无发热者到镇卫生院就诊,发热患者到发热门诊就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到定点医院就诊。每日发布本地及本村疫情信息,提示出行、旅行风险。

农村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2)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阻断新型冠状病毒传播途径,最大限度的保障全街农村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市委关于做好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强化属地管理。严格落实村“两委”属地责任,村书记(主任)是防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村书记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来抓,要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抓落实,形成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的工作局面。要强化统一指挥,分兵把守,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户,真正做到家家有人看、户户有人管。

(二)强化责任分工。各村要结合实际制定本村疫情防控封闭管理工作方案,成立以村书记为组长的工作小组,充分发挥村三委及各队长的作用。统筹做好卫生指导、紧急处置、物资保障等相关工作,全面做好本村防控封闭管理工作。

(三)强化统筹兼顾。各村要坚持农村疫情防控和农业生产生活统筹谋划、整体推进。做好备春耕工作,有序组织农民余粮销售;做好村屯绿美化等农业农村重点工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

二、工作措施

(一)疫情检测站防控措施

1.疫情检测站设置。各村要根据自然条件、道路情况,因地制宜、科学合理设置疫情检测站。村级疫情检测站设置在入村路口上,每村原则上只留1个出入口保证村民和车辆通行。各疫情检测站要设置警示标识、提示标语、照明设备、体温计、专门车辆、取暖设施、帐篷等工作必备设施。每个疫情检测站原则上不少于2人,工作人员佩戴袖标,实行24小时轮班值守。

2.疫情检测站管理。本村人员外出和返回,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街道、村开具的通行证,两证合一,同时必须佩戴口罩方可通行。村民每次外出必须登记,返回测温后方可进入;身在外地的本街道、村人员首次返乡,无需出具通行证,经过严格的测温后,方可放行;外来非本村人员(按照《关于确保我市“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正常流通秩序的紧急通知》所规定的情形除外)一律劝返;符合《关于确保我市“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正常流通秩序的紧急通知》的车辆和人员,经查验、登记后必须放行,保证“绿色通道”畅通,落实好“一断三不断”要求。

3.应急处理。各级疫情检测站要制定应急预案,对发热和来自武汉、湖北等重点疫区的来梅进村人员作为重点,严查细查,并要立即向街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紧急情况要及时向医疗救护组报告,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其他情况做好信息登记,安排专人看护居家隔离。

(二)村内防控措施

1.组建防控巡逻队伍。各村组建防控巡逻队,由村书记(主任)担任队长,巡逻队走村入户宣传防控要求,及时制止各种违规行为,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前提下,对外地返乡人员做到“四必查”“三必访”,即:返乡人员身份必查、返乡路线必查、返乡人员密切接触者必查、返乡人员健康状况必查;外来人员必访、生病发烧人员必访、密切接触者必访。

2.严格网格化管理。以组、自然屯为单位,实行网格化管理,安排村组干部、辅警、党员担任网格长,对农户进行严格管理。每个网格要落实“四个一”制度,即签一份承诺书、打一次电话、建一册台账、建一个微信群,做到“网眼细、抓的实、情况清、底数明”,将防控措施落实到每家每户每个人。

3.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措施。对需要居家隔离人员,严格按照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相关规定,做好信息上报和隔离看护工作。各村村医要切实发挥作用,对发现发烧人员及时报告,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疫情得到控制。

4.严格管控外出人员。按照防疫工作要求,严格控制人员流动,以下三类人员经过村委会研究批准可以外出:一是外出就医人员;二是外出上班务工人员;三是外出购买急需物资人员。其他情况需要外出人员由村委会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研究,同意后由村书记(主任)签字、村委会盖章的方式方可出行。外出人员由村委会开具全市街道统一的《市疫情防控期间通行证》(见附件2),实行严格登记管理,并报街道办事处备案,特殊情况需请示街道主要领导后,方可开具通行证。对无通行证外出人员,疫情检测站发现后进行训诫劝返,不听从训诫的移交公安派出所处理。?

5.严格人员流动管控。各村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红事”延期至疫情结束,“白事”一律从简并报备。农村居民无特殊情况不得走亲访友、打牌、打麻将、闲谈、严禁各种类型聚会、聚餐,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对组织、参与3人以上聚集活动的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6.严格环境整治措施。要加强本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对饮用水水源地、村头屯边、公路两侧、林带壕沟等成堆垃圾开展清理,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以家庭为单位搞好自家房前屋后的卫生,及时清理粪污。督促保洁员按时上岗,对生活垃圾、污物做到日产日清。

(三)物资保障措施

1.各村组成立生产生活保障队,负责村民所需要各方面生产生活物资,如需采购急需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由村组安排专人外出购买,最大限度减少人员外出。

2.各村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专门车辆配送、定点错峰采购等方式,保障村民基本日常生活必需品供应。

3.对农民急需的备春耕物资,各村要摸清底数,及时上报街道,街道定点预定等多种方式加以解决。

(四)营造宣传氛围

通过村屯广播、宣传车辆、编印宣传资料、印发倡议书和公开信等多种方式,加强村级防控信息通报和防疫知识宣传,增强农民群众健康意识、防病意识,提高防病能力。各村妇联主席要发动、引导农民自制口罩,做好疫情防控。要教育宣传勤洗手等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农民的防控意识,增强防控本领。

三、工作要求

(一)要坚持工作标准。各村要提高政治站位,克服松劲厌战情绪,按照方案要求,坚持环节不减、标准不降,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工作落实。对于突发特殊情况,要及时向领导小组请示汇报,会商研判,科学有效处置。要落实疫情日报告制度,各村安排专人每天将疫情信息汇总,上报封闭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街道疫情防控封闭管理组会不定期对各村防控封闭管理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对玩忽职守、空岗漏岗、把关不严、营私舞弊等情况进行重点督导,对出现问题的村及具体工作人员严肃追责。

(二)要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动员村党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率先垂范,主动扛起防控责任,带头管好自己、家人、亲属,少出门、少上街、不串门、不聚集。带头协助做好特殊时期村民思想工作,劝导村民听党话、真配合,形成群防群控的强大合力。

农村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3)

根据xx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从严从实加强全市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万市疫应急指办法〔2020〕13号)文件要示,为切实做好全市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以赴推动农村地区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实,坚决打赢农村疫情防控阻击战。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全市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力量组织

(一)在现有应对疫情工作领导机制下,镇上组建由乡镇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党员防疫工作队,着力构建“指挥部统一指挥、班子成员包片、村社具体落实”的联防联控机制。

(二)实行辖区包片责任制,班子成员包村(班子成员不在的由驻村负责人负责)、村支两委班子成员包社、社干部负包户,各村(社区)组建由村组干部、党员、群众志愿者等至少10人以上的工作服务队。

(三)各工作服务队下辖3个小组(1、人员排查监测组,2、卡口值守劝导组,3、消杀服务保障组)开展人员排查、检测值守、宣传劝导、防疫消杀、服务保障工作,每个小组由党员带队,在保障工作力量的同时,适当控制人数。

(四)工作服务队成员要按照统筹安排、职责分工、纪律规范开展工作,佩戴口罩和统一标识,做好自身防护。

二、人员调查摸排

(一)对各村(社区)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各村、社负责对所辖区域从xxx、xxx、xxx等重点疫区返乡人员(以下简称可疑人员),对照户口簿或身份证逐户逐人调查摸排并登记造册,每天上午10.30前上报党政办,由所在村、社落实专人负责进行全程监管。

(二)对非重点疫区返回的其他村(居)民,要居家隔离14天,并密切关注其健康状况,如有发热、干咳、胸闷等症状的,要落实专人引导其到指定的医疗发热门诊就诊。

(三)群众到药店购买退烧、咳类药品实行实名登记,并由药店向当地村、社实时报告,由村、社安排医疗人员对其进行体温检测和诊断并及时上报白沙镇人民政府。

(四)如本村(社)有与确诊、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都,则要全力配合当地政府和医疗主管部门做好转移隔离工作。

三、检测点设置

(一)乡级检测点。乡级检测点设在乡镇进出主要通道上,我镇于荆桥高速路口设置检测点。原则上每个乡镇不超过2个,乡际交界处设置1个共用检测点。检测点实行24小时轮班值守,对进出人员进行劝导,尽量不外出,确因特殊事宜进出乡镇的,必须进行体温监测、信息登记等,并按《进乡入村管理流程》分类处置。

(二)村级检测点。每个自然村原则上只设1个进村路口,安排专人对进出人员进行劝导,确因特殊事宜进出村的,按《进乡村入村管理流程》分类处置。其余路口设置安全隔离栏,隔离设施前设置“禁止通行”“掉头”等标识,标明进村路线,并加强巡查维护。对乡镇主干道途经并已设乡级检测点的,村上不再设置检测点。

(三)检测点信息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户口所在地、常住地、联系电话、车牌号码以及近期是否接触xxx、xxx、xxx等重点疫区人员,从xxx、xxx、xxx等重点疫区返回或有接触史人员等情况。登记结束后,实行实名签字制度。

四、居家隔离观察

(一)对“特殊类(A类)”“一类”“密切接触类”“新回白沙类”和xxx市返(来)白的重点人员要做好居家隔离管控,及时发放告知书、张贴居家隔离观察告示,并进行“一对一”实时动态监控,不准外出,不准外来探视,由村(社区)医生负责每天早晚测量体温各1次,并建立登记台账,询问其有无其它呼吸道症状,每天上报党政办。

(二)其他返(来)白人员,由其自行测量体温,自觉按照居家隔离观察要求,做好居家隔离和个人防护,村医负责抽查测量,并建立台账。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对有发热、咳嗽、胸闷等症状的,政府派专人和村医负责将其送到指定的医疗发热门诊进行诊疗。

(三)各村(社区)应做好居家隔离观察人员健康宣教、法律宣教、心理疏导以及邻里关系调解,特别是对转移隔离人员的家庭要落实专人关心帮助。

(四)居家隔离观察期限为14天。期满后,由村(社区)上报,我镇提供居家隔离观察的期满证明,经体检无异常后,报白沙镇应对疫情应急指挥部同意,方可解除居家隔离观察。

(五)在保护公民隐私的前提下,将本村(社区)可疑人员的姓名、性别、家庭住址、务工地点、返乡时间、监测责任人姓名及号码等基本信息,按组别在村内和居住相对集中的醒目位置公布,每日动态更新,发动群众互相监督、主动报告(白沙镇:xxxxxxx)

五、强化宣传劝导

(一)各村(社区)要利用村村响、宣传车、移动“小喇叭”、微信(QQ)群等媒介,循环播放疫情防控公告、应急管控措施以及相关防疫知识,时间段为每天早上8点至晚上8点。

(二)在村人员原则上在家留守,出门必须佩戴口罩。人与人交流保持1.5米以上距离。

(三)宣传劝导小分队对聚集聊天、走亲访友、集会娱乐等行为要及时劝导制止,如有不配合的,立即报告当地派出所,必要时可采取强制措施。辖区内所有工程建设一律停工,“红事”一律停办、“白事”必须从简,并报村(社区)备案,村(社区)干部全程参与管理。对确需从事务农活动的村民,务必佩戴口罩,且禁止聚集性务农,不请帮工。同时,按照“三不走三缓走”原则和“有计划、有安排、不盲目”等要求,加强农民工从离家到务工地的全过程管理服务。

六、环境卫生整治

(一)由村(社)组织群众自行对房前屋后环境卫生进行清理整治,由村(社)统一组织对粪口、圈舍、垃圾池等重点部分进行彻底清扫和消毒消杀。

(二)每个村民小组至少设立一处废弃口罩固定投放点,督促村民集中丢放口罩,统一集中消毒并定点焚烧深埋。

七、强化市场监管和物资保障

(一)要引导广大生产生活物资经营业主以诚信为本,依法依规开展经营,规范管理和服务,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坚决从严打击趁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发布虚假误导信息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二)要强化物资保障,对因疫情实施封闭的村社,安排专人配送生活物资,务必保障群众正常生活;对未实施封闭的村社,安排专人负责收集辖区内群众需要购买的生活日用口数量,定时向购物超市衔接代购配送事宜,并明确多个地点作为群众领取物品点,务必做到人员分时段分散领取,货款在领物资时由群众直接支付给超市配送负责人。

(三)各村(社区)要多渠道筹集口罩、消毒液等医疗防疫物资。

八、强化纪律保障

(一)坚持乡、村一级抓一级,属地管理、层层压制; 严肃工作纪律,对疫情防控中出现的不落实行为要快查快处。

(二)严肃查处对中央、省委、xxx市委和xx市委决策部署要求贯彻落实不力的行为,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严肃查处属地责任落实不力、不服从指挥和调度、本位主义严重的行为;严肃查处不敢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作风漂浮、推诿扯皮的行为; 严肃查处不服从统一管理的行为,对不配合商情防控的群众,要依法依规坚决处理坚决处理,真正让工作层面、社会层面都紧张起来,打一场人同防疫战争;严肃查处缓报、瞒报、漏报、谎报疫情防控信息的行为,以及散布不实信息、造谣传谣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农村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4)

近期,我国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地区聚集性疫情明显增加,暴露出农村地区防控意识松懈、防控能力薄弱、防控难度大等问题,特别是春节期间农村地区返乡人员增多,聚集性活动频繁,将加大疫情传播的风险。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指导农村地区科学精准做好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等要求,结合近期农村聚集性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薄弱环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早预防

1.减少人员流动。提倡春节假期非必要不流动,鼓励大中专院校与企业错峰放假和开学开工,从事进口物品搬运、运输、存储和销售环节的工作人员,原则上在工作地休假或工作。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严格控制人员进出。

2.减少人员聚集。各地春节期间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庙会、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控制人流量。落实好宗教活动及场所管控要求,从严从紧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居民家庭不举办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宣传和倡导移风易俗,劝导农民群众不串门、不聚集、少外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活动,规模控制在50人以下并有防控方案,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批,并由村委会负责监督登记参加人员基本信息并严格执行防控措施。

3.加强返乡人员管理。返乡人员需持7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返乡,返乡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各乡镇(街道)、行政村(居委会)落实责任制,对返乡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好登记造册、健康监测和异常状况处置等工作。

4.强化宣传教育。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和措施宣传,引导返乡人员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如实报告个人行程,积极配合健康监测,增强村民勤洗手、保持室内通风、封闭场所戴口罩等卫生习惯,增强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后就诊和第一时间报告意识。

二、早发现

1.扩大“应检尽检”范围。将县医院和乡镇卫生院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包括县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工作人员、农村需排查和协查人员等纳入“应检尽检”范围,每周开展核酸检测。

2.及时开展样本采集和核酸检测。实行“乡采样、县检测”,乡镇卫生院负责核酸检测样本采集和送检,不具备条件的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安排机构收集样本和送检,县医院、疾控中心或第三方检测机构负责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纳入当地应检尽检范围。

3.加强环境与药品监测。每周对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农贸市场、村民活动室、棋牌室、休闲娱乐室、公共卫生间、养老院、附近机场等公共场所环境开展核酸检测,定期入户开展抽样检测。农村药店建立退烧药、抗感染等药物销售实名登记台账。

三、早报告

1.可疑患者报告。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发现可疑患者后要在留观患者的同时,2小时内报告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负责采集样本和送检,并协助做好转诊等工作。农村药店发现购买退烧药、抗感染等药物的患者后2小时内报告乡镇卫生院。

2.核酸检测结果报告。检测机构接到样本后在12小时内反馈检测结果,阳性结果要立即反馈送样机构和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3.感染者网络直报。医疗机构发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无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立即电话报告疾控机构进行网络直报。

四、早隔离

1.快速响应。乡镇政府、村委会发现疫情后要立即上报县(区)疫情联防联控机制,2小时内转运感染者。县(区)疫情联防联控机制要迅速组织调派疫情分析、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环境消杀、社区防控等工作队伍开展疫情防控,做好集中隔离、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等工作。乡镇政府、村委会和村医要积极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感染来源追踪、涉疫人员管控等工作。

2.实施自然村封闭管控。对于发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自然村和每户家庭立即实施封闭管控,所有居民居家医学观察,规范设置进村检疫点,落实出入人员测温、询问、登记、扫码、消毒等措施。发生疫情持续传播时,以新发现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为中心,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活动轨迹科学划定疫区。

3.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判定。县级疾控机构要在市级疾控机构指导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卫生健康、公安、工信部门共同配合,乡镇政府、村委会和村医要积极配合,在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判定。依据通讯大数据,及时排查疫区流出人员并发出协查通告。同时在省市专家指导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合县级疾控机构开展疫情溯源调查工作。

4.密切接触者隔离管理。县政府统一设立集中隔离场所,对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原则上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特殊情况除外。要在12小时内完成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转运。不具备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可采取居家医学观察,通过发放告知书、悬挂公示牌、每日上门等方式,强化落实单人单间隔离、核酸检测、体温监测等措施。居家隔离的自然村按照集中隔离场所要求规范管理。

5.实施全员核酸筛查。要对发生疫情的自然村或者疫区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明确样本采集地点和核酸检测点,有效配置队伍,分区域、分时段有序开展。必要时组织开展多次核酸筛查,排除潜在风险。

6.建立信息平台。县政府建立检测机构、急救中心、疾控机构、公安机关、定点医院、集中隔离场所等组成的信息共享平台,与省级平台互联互通,明确部门和机构的职责和工作流程,实时共享核酸检测阳性者信息、活动轨迹大数据信息、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信息和管理状况等信息,统筹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

7.开展环境消杀。乡镇政府、村委会要对城乡结合部、附近机场、公厕等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设立专门值班员负责消杀工作。对确诊和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进行全链条、彻底消杀。对生活垃圾应当消毒并外运集中处理,对隔离人员产生垃圾集中消毒、封存并由相关部门处理。

五、早救治

1.尽早发现可疑患者。制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个体诊所发热病人接诊指引,强化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重点关注近期外地返乡人员中有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临床症状的患者,加强流行病学史问诊、核酸检测和可疑病例早期识别。

2.可疑患者转诊。县医院要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留观室,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要设置发热门诊(或诊室),不具备条件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诊所等要备有专门房间,对可疑患者进行隔离。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诊所发现可疑患者后要立即报告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2小时内安排负压救护车将患者转运到县医院就诊。如没有负压救护车使用普通救护车时,要注意做好司机和医务人员防护。乡镇政府、村委会要协助做好转运服务。

3.规范治疗。县医院具备收治条件的,要将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集中收治,按照诊疗方案实施同质化、规范化救治。县医院不具备收治条件,以及可以转运的重症病例,要集中收治到地市级定点医院。

4.严格院感防控。县医院主要负责人是院感防控第一责任人,要指定专人负责本医院及医共体内所有医疗机构的院感防控工作,开展全员培训,落实标准防护措施。进入医疗机构人员均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或其他健康证明。要优化诊疗流程,做好人流、物流管控,减少人员聚集。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不具备上述条件时,在接诊新冠肺炎可疑患者后,要尽快实施环境和设备消杀,防止交叉感染。省市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组织院感防控专家,组建若干巡查组,分区包片定期到县域内医疗机构开展巡查和指导,要覆盖到县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和诊所等。县疾控机构要指导医疗机构做好疫情发生后的密切接触者隔离和环境消杀工作。

六、强保障

1.组织领导。县级疫情防控指挥体系要保持应急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严格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落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预防网作用,建立“县级领导分包乡镇、乡镇干部分包村、村级干部分包户”的三级分包机制,落实乡镇干部、村干部、公安干警、村乡医务工作者和网格员的“五包一”责任制。发挥医共体、医联体作用,县乡一体落实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的区域防治任务,乡镇一体落实乡镇卫生院的包村任务。健全乡村公共卫生委员会,组织村民做好冬春季和春节疫情防控工作。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疫情防控工作领导责任,强化督促检查,发挥好村“两委”、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和广大农村党员的作用,组织动员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道德理事会、红白理事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广大群众开展群防群控,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2.能力保障。加强县乡村三级专业人员样本采集、核酸检测、流行病学调查、环境消杀等技术培训。加强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采样和核酸检测能力建设,通过调派移动检测力量或购买第三方检测机构服务等方式,确保县域内至少有1家机构具备核酸检测能力。县级人民政府要按照一个感染者备用100间隔离房间,地(市、州)级人民政府要统筹区域内集中隔离房间,应对大规模人员隔离的需要。集中隔离场所要满足相关标准要求,配备好工作人员和车辆、消毒剂、隔离服等防疫物资。

3.对口帮扶。城市三级医院已经与县医院组建医联体的,省市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监督城市三级医院加强对县医院的综合支持,要派出管理、医疗、护理、检测、院感等人员驻点指导,特别是春节期间要加强驻点值班值守。县医院没有与城市三级医院建立医联体的,省市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指定三级医院分县包片,按照划定的责任范围,加强对县医院的驻点指导。通过城市三级医院对口帮扶,提高县域内医疗机构院感防控、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等能力和水平。

4.物资保障。各省级和地市级人民政府要细化应急预案,逐级开展多部门参与的培训演练,做好增援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的准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的经费支持和物资保障,落实疫情发生后区域管控的生产生活保障的准备工作。乡镇政府、村委会要以行政村为单位提前准备防护物资。各地要切实做好农产品供应,满足农村居民生活需求,把粮油、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农产品纳入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保障范围。落实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督促各地维护正常市场流通秩序,确保农产品产销顺畅。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科学合理安排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强化农作物田间管理,保障农业生产资料物流畅通,不得随意以防疫为借口拦截农资运输车辆。

5.督导检查。各地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提前部署,责任到人,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各级政府考核内容。党委农办要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指导农村地区抓好疫情防控、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供给保障工作。要组织开展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督查工作,将农村地区疫情防控作为督查的重点内容,督促指导各地排查风险漏洞,补齐短板弱项,确保及时整改到位。对于工作中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严肃问责。

各省级联防联控机制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冬春季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备案。

农村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5)

当前境外疫情加速蔓延,多国发现传播力更强的变异病毒,国内面临境外输入病例导致本地传播的风险增大。为指导我县农村地区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科学精准做好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强化常态化防控举措

1.疫情监测。强化多点监测,在学校、养老院等重点场所开展发热、干咳等症状监测,在药店开展退烧、止咳等药品销售情况变化监测,在互联网等开展大数据智慧化监测。落实“早发现、早报告”要求,镇(园区)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村卫生室(服务站)及个体诊所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发现、报告意识,加强对发热、干咳、咽痛等呼吸道症状病例的监测和报告。镇(园区)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做好发热病人的采样,及时交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核酸检测。检测机构要在6小时内反馈结果,阳性结果第一时间报送县卫健委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在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诊断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2.重点人群防控。加快建立健全疫情防控社区网格化管理制度,密切关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调整信息,镇(园区)、村(社区)要组织人员开展全面摸排,做好农贸市场工作人员、镇卫生院医护人员和村医、春节返乡人员(特别是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和边境地区返乡人员)、外来人员、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督促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强调出现发热等症状后的自我隔离和报告。假期返乡人员(特别是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返乡人员)、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全部进行核酸检测。加强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核实和报告。

一是对境外来砀人员返砀后,集中隔离7天,再严格落实至少7天的居家隔离健康管控措施,居家隔离的第1天、6天必须进行2次核酸检测,确保全过程闭环管理。二是所有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应在抵砀后6小时内,向所在村(社区)和单位报告。其中,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和健康观察,实行2次核酸检测。三是来自或途经国内中风险地区人员,一律实施14天严格的居家隔离和社区健康管理,实行2次核酸检测;低风险地区来(返)砀人员,一律向所在村(社区)或单位报备,接受社区健康监测管理,同时提交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有序流动。四是春节外出务工返乡人员,返乡后第一时间持7天内检测阴性结果到所在村(社区)报备登记,也可在村(社区)的安排下24小时内到所在卫生院免费开展核酸检测。建立返乡人员日报告制度。五是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进口冷链食品、快递行业、境外购物、交通卡口值勤、集中隔离点(综合服务点)等重点行业直接暴露岗位从业人员,实行新冠疫苗应种尽种,其中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要自觉接受每周核酸检测筛查。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养老机构在住人员及其陪护人员应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3.重点场所防控。镇(园区)、村(社区)督促辖区内的企业和学校等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做好辖区内企业、餐馆、文化室、养老院、学校、幼儿园、农贸市场等人员聚集场所的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等工作,并储备必要的防护物资。持续推进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重点场所的环境整治,落实清洁、消杀、通风和个人防护措施。

4.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完善公共卫生设施,发动农村群众开展环境卫生整治,保持环境和家庭清洁卫生。提倡村民勤洗手、科学佩戴口罩,室内定期开窗通风、消毒,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降低传染病通过媒介传播风险。

5.宣传教育和健康促进。通过有线广播、流动宣传车、微信群、宣传画和上门宣传等多种形式,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增强村民防护意识和发热后第一时间报告、就诊意识。

强化流感等多病共防措施,倡导养成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聚餐使用公筷、合理膳食、适度运动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倡导节庆文明新风,不大办婚丧嫁娶,尽量少摆席、少串门、少走动,避免人群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6.应急准备。镇(园区)、村(社区)根据防控工作安排,储备好防控物资,儆好应急演练,提升防控能力。对春节期间的人员流动和聚集性活动、发生疫情后的生产生活保障等做好应对准备工作。

二、及时处置疫情

7.快速响应。镇(园区)、村(社区)发现疫情后要立即上报县疫情指挥部,并积极配合做好应对工作。县疫情指挥部组建由疫情分析、流行病学调査、核酸检测、环境消杀、社区防控、心理干预等专业人员组成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队,指导和参与疫情处置工作,做好集中隔离、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等应对工作。镇(园区)要提前准备至少1处房间充足、符合标准的隔离场所,足额配备医务人员、镇(园区)及村(社区)工作人员、公安干警、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等。

8.疫点管控。在疫情发生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将管控区域范围精准划至最小单元(如居民小区、楼栋、自然村组等),依法依规按程序报批后采取交通管制、停工停业停学等措施。规范设置检疫点,落实出入人员测温、询问、登记、扫码、消毒等措施,并提前做好隔离期间村民的物资供应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镇(园区)、村(社区)要协助将新发现的核酸检测阳性者,转运到新冠肺炎患者定点收治医院规范治疗。

9.流行病学调查。组建县级流行病学调查队伍,在市级流行病学调查队伍指导下开展工作。镇(园区)、村(社区)和村医要积极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争取最短时间摸清可能的感染来源,判定、追踪管理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县疾控中心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将个案流行病学调查表以及流行病学调查报告进行网络报告。

10.核酸筛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第一时间快速组织开展核酸检测工作,依托医疗卫生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在坚持“应检尽检”的基础上,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时对疫情可能波及的人群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根据人群可能感染的风险高低,按照密切接触者、重点人群、全体村民等顺序依次开展核酸检测筛查,及时发现并管控感染者),对其他人群落实“愿检尽检”的要求。必要时组织开展多次核酸筛查,排除潜在风险。样本实验室检测结果应当在12小时内反馈。

11.隔离医学观察。原则上,县镇一级人员在县集中隔离场所隔离医学观察,村一级人员实施居家单人单间隔离医学观察。镇(园区)、村(社区)和村医要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利用闲置房等资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等。对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通过发放告知书、悬挂公示牌、每日上门等方式,强化落实单人单间隔离、体温监测等措施。建立帮扶制度,由镇(园区)、村(社区)分别组建爱心服务队,主动问询、及时协调解决隔离人员困难。

12.医疗救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落实“四早”要求,及时发现并转诊可疑病例。镇卫生院对所有前来就诊的发热患者要立即转运到县发热门诊。疫情防控期间,县域内救护车归口至120急救中心统一调度。

13.对口帮扶。县级定点医院要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指导,不断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水平。

14.环境消杀。镇(园区)、村(社区)要对公厕等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制定专门的消毒工作方案,设立专门值班员,负责消毒和秩序管理工作。对确诊和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进行全链条、彻底消杀。对生活垃圾应当消毒并外运集中处理,对隔离人员产生垃圾集中消毒、封存,由相关部门处理。

三、加强保障

15.组织领导。建立县级领导分包镇(园区)、镇(园区)干部分包村、村级干部分包户的三级网格分包体系,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制,强化冬春季、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防控。

落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发挥村干部、网格员、党员和志愿者的积极作用。健全乡村公共卫生委员会,强化乡村卫生健康治理,组织村民开展卫生防疫工作。

16.物资和人员保障。县政府负责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的经费支持和物资保障,县卫健委加强对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务人员新冠肺炎防控技术与院感防控培训。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要及时完善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并开展演练。

农村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6)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经过全国上下艰苦努力,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向好态势进一步巩固。当前境外疫情加速蔓延,我国面临境外输入病例导致本地传播的风险增大。为指导农村地区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科学精准做好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强化常态化防控举措

(一)疫情监测。落实“早发现、早报告”要求,沙营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发现、报告意识,加强对发热、干咳、咽痛等呼吸道症状病例的监测和报告。沙营镇卫生院要做好发热病人的采样,及时送镇级医院开展核酸检测。检测机构要在6小时内反馈结果,阳性结果第一时间报送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和镇级疫情防控指挥机制。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在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诊断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二)重点人群防控。沙营镇党委、政府及各村村委会要组织人员开展全面摸排,做好农贸市场工作人员、沙营镇卫生院医护人员和村医、春节返乡人员(特别是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和边境地区返乡人员)、外来人员、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督促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强调出现发热等症状后的自我隔离和报告。加强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核实和报告。

(三)重点场所防控。沙营镇党委、政及各村村委会要督促辖区内的企业和学校等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做好村内企业、文化室、养老院、学校、幼儿园、农村超市等人员聚集场所的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等工作,并储备必要的防护物资。

(四)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完善公共卫生设施,发动农村群众开展环境卫生整治,保持环境和家庭清洁卫生。提倡村民勤洗手、随身携带口罩并定期更换,保持室内定期开窗通风,在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封用场所且与他人距离小于1米时应当佩戴口罩。

(五)宣传教育和健康促进。通过有线广播、流动宣传车、微信群、宣传画和上门宣传等多种形式,持续加盟疫情防控宣传,增强村民防护意识和发热后第一时间报告、就诊意识。强化流息够多病共防措施,倡导养成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聚餐使用公筷、合理膳食、适度运动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倡导节庆文明新风,不大办婚丧嫁娶,尽量少摆席、少串门、少走动,避免人群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六)应急准备。沙营镇党委、政府及各村村委会要根据防控工作安排,储备好防控物资,做好应急演练,提升防控能力。对春节期间的人员流动和聚集性活动、发生疫情后的生产生活保障等做好应对准备工作。

二、及时处置疫情

(一)快速响应。各村村民委会发现疫情后要立即上报镇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并积极配合做好应对工作。镇疫情联防联控机制要迅速组织调派疫情分析、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疗教治、环境消杀、村寨防控等工作队伍开展疫情防控,做好集中隔离、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等应对工作。

(二)疫点管控。在疫情发生后,镇疫情防控指挥机制要科学划定风险等级区域,管控区域范围可精准划至最小单元(如居民小区、楼栋、自然村组等),依法依规按程序报批后采取交通管制、停工停业停学等措施。规范设置进村检疫点,落实出入人员测温、询问、登记、扫码、消毒等措施,并提前做好隔离期间村民的物资供应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各村委会要协助将新发现的核酸检测阳性者,转运到新冠肺炎患者定点收治医院规范治疗。

(三)隔离医学观察。根据县级要求,乡镇要将密切接触者集中安置到县级隔离点进行隔离并进行核酸检测。对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通过发放告知书、悬挂公示牌、每日上门等方式,强化落实单人单间隔离、体温监测等措施。建立帮扶制度,由乡村、社区分别组建爱心服务队,主动间询、及时协调解决隔高人员困难。

(四)医疗救治。沙营卫生院要严格落实“四早”要求,及时发现并转诊可疑病例。对所有前来就诊的发热患者要及时送到县级医院进行核酸检测和血常规检查服务。对于疑似病例和核酸检测阳性者要尽快安排救护车转运至市级及以上定点医院隔离、治疗,重症病例尽可能转运至市级定点医院教治。

(五)环境消杀。镇政府、村委会要对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制定专门的消毒工作方案,设立专门值班员,负责消毒和秩序管理工作。对确诊和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进行金链条、彻底消杀。对生活垃圾应当消毒并运往集中处理,对隔离人员产生垃圾集中消毒、封存,由相关部门处理。

农村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7)

为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应对准备,指导和规范辖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应急处置等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对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保障辖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一、工作原则

(1)依法防控,科学应对。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预案规定,规范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作用,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防控水平。

(2)预防为主,有效处置。

不断健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体系和防控机制,做好人员、技术、物资等应急准备,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监测,及时研判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风险;适时预警,及早响应,快速处置。

(3)加强宣教,社会参与。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自我防护能力和社会责任意识。加快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知识普及,积极组织、动员公众参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对防控和应急处置等活动。及时、主动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二、应急组织管理

1、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应对准备

2.1预案及方案制定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总体预案并根据对疾病的认知情况及时调整防控对策,其他各工作组根据职责分工组织制订相应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工作方案和技术规范。

2.2定期定时群内上报

动员乡村医生收集上报回乡人员,特别是重点地区人员回乡情况的收集上报,重点监控。

2.3妥善做好病例转运

要做好人员、设备、设施、药品、防护物品等准备,做到及时、科学、规范洗消,工作人员按规定做好自身防护。要做好病例转运交接记录,并及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2.4宣传教育

积极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相关部门做好信息发布、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知识普及工作的技术支持。

2.5督导与评估

根据职责分工,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准备工作的自我评估与检查。

农村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8)

为指导我镇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科学精准做好全镇范围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XX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印发的《XX省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XX区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强化常态化防控举措

(一)坚持“三加强、三减少”。

我镇疫情防控工作重点是加强个人防护、加强乡村管理、加强定点诊治,减少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集、减少旅途风险。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严防农村地区聚集性疫情发生。

(二)强化疫情监测报告。

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要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发现、报告意识。不具备接诊发热患者的医疗机构,发现发热病人要落实报告、转诊制度,由镇卫生院向区卫健局报告,由区指定的转运机构负责安排专人、专车及时将发热患者安全转运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定点医院,不得让其自行离开或任由到其他医疗机构就诊。

(三)强化重点人群防控。

镇直各相关单位、各村居要组织人员开展全面摸排,做好农贸市场工作人员、医护人员和村医、春节返乡人员(特别是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和边境地区返乡人员)、外来人员、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按照重点人群防范到位、过往人员检查到位、一般人员管控到位的原则,实施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做到底数清、信息通、措施明、可追溯。指导居家医学观察对象严格落实通风消毒、“一人一间”、不外出、分餐制等防控控施,督促重点人群加强返乡14天内日常健康监测,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串门走动,强调出现发热等症状后的自我隔离和报告。加强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核实和报告。

(四)强化重点场所防控。

镇直各单位、各村居要以企业、风景区、民宿、餐馆、文化室、幸福院、学校、幼儿园、农贸市场、商超、药店等为重点,督促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全面规范重点场所管理,严格做好体温检测、定期消毒、人员限流等措施,储备必要防护物资。不举办与经济发展无关的文艺巡演、庙会集市、宗亲祭祖等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加强农村聚餐管理,提倡“红事”“白事”简办,减少人群聚集。发动群众群防群控,严厉打击走私、偷渡等犯罪活动。

(五)强化爱国卫生运动。

镇直各单位、各村居要深入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加大环境卫生整治,突出治理卫生死角盲区,由室内环境卫生清洁向屋内庭院、周边环境拓展。严格落实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和通风,把环境卫生治理措施落实到每个单位和家庭,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清除病媒生物滋生地,消除“四害”危害,控制病媒生物密度。

(六)强化健康宣教促进。

镇直各单位、各村居要利用多种途径,持续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将健康知识传播到每个家庭和个人,使群众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控要点,养成开窗通风、清洁消毒、佩戴口罩、勤于洗手、保持社交距离、少聚集不扎堆等健康生活行为方式。増强村民防护意识和发热后第一时间报告、就诊意识。强化流感等多病共防措施,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七)强化应急处置准备。

镇直各单位,各村居要根据防控工作安排,储备好防控物资,做好应急演练,提升防控能力。对春节期间的人员流动和聚集性活动、发生疫情后的生产生活保障等做好应对准备工作。

二、及时规范有效处置疫情

(八)快速启动响应。

镇直各相关单位、村委会发现疫情后要立即上报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并积极配合做好应对工作。镇疫情防控指挥部要迅速组织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环境消杀、社区防控等工作队伍开展疫情防控,做好集中隔离、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等应对工作。

(九)严格疫点管控。

在疫情发生后,镇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根据上级要求,科学划定风险等级区域,将防控区域范围精准划至最小单元(如楼栋、病区、自然村组等)。防控区域划定后,高中风险地区人员原则不出行,低风险地区人员坚持“非必要不出村”,确需离开的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出行。规范设置进村检疫点,果断采取限制人员流动管理和聚集性活动封锁等措施,落实出入人员测温、询问、登记、扫码、消毒等措施。加强村居、学校和托幼机构、企事业单位、特殊机构、公共场所、公共交通管理,视情依法依规按程序报批后采取交通管制、停工停业停学等措施,并提前做好隔离期间村民的物资供应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迅速开展流调。

根据疾控机构等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集合镇直各单位、村委会和村医等基层力量根据病例的旅居史、接触史和暴露史等信息,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争取最短时间査明可能的感染来源,判定、追踪管理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在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将个案流行病学调査表以及流行病学调查报告进行网络报告。

(十一)强化医疗救治。

发生疫情后要严格落实“四集中”要求,将所有病例安排到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疑似病例单人单间隔离治疗。定点医院要落实“早治疗”“四集中”措施,最大限度提高治愈率、降低病亡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落实“四早”要求,及时发现并转诊可疑病例。对于疑似病例和核酸检阳性者要尽快安排救护车转运至区级及以上定点医院隔离、治疗,重症病例尽可能转运至市级定点医院救治。包村干部、各村居要协助将新发现的核酸检测阳性者,转运到新冠肺炎患者定点收治医院规范治疗。

(十二)隔离医学观察。

对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严格落实集中医学观察,对14岁及以下儿童、孕产妇以及半自理或无自理能力等特殊人群可采取居家医学观察。各村居和村医要按照镇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利用闲置房等资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等。对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通过发放告知书、悬挂公示牌、每日上门等方式,强化落实单人单间隔离、体温监测等措施。

(十三)开展核酸筛查。

镇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在流行病学调查的基础上,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科学精准地快速组织开展核酸检测工作,根据人群可能感染的风险高低,按照密切接触者、重点人群、全体村民等顺序依次开展核酸检测筛查,及时发现并管控感染者。必要时组织开展多次核酸筛查,排除潜在风险。镇直各单位,各村居要协同配合,科学划分网格化的核酸检测片区,按照“1+8”标准配备工作人员即1名包村领导负责,包括医疗卫生人员在内的8人专门小组负责网格内人员动员、组织、公告、样本采样送检等工作,组织做好现场采样工作。

(十四)落实环境消杀。

各村居要对公厕等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制定专门的消毒工作方案,设立专门值班员,负责消毒和秩序管理工作。对确诊和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进行全链条、彻底消杀。对生活垃圾应当消毒并外运集中处理,对隔离人员产生的垃圾集中消毒、封存,由相关部门处理。

农村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9)

为进一步指导我镇各村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科学精准做好各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市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持续强化常态化防控措施

(一)压实农村防控责任。进一步压实农村防控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强化落实“四方”责任,针对各村存在的薄弱环节,落实落细精准防控措施,切实堵住所有可能导致疫情反弹的漏洞,坚决守住农村防控“主阵地”。

(二)坚持“三加强、三减少”。发挥各村党支部、村委员会的“战斗堡垒”作用,针对各村疫情防控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强个人防护、加强村管理、加强定点诊治,减少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集、减少旅途风险。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严防农村地区聚集性疫情发生。各村要通过工商联、异地商会、老乡群、宣传发动群众等劝导我市在外地经商、务工人员在工作地过节,确需返回的要合理安排出行,错峰返乡。

(三)强化疫情监测报告。持续加强对村卫生员、村医的防控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对新冠肺炎病例的发现、报告意识。落实首诊负责制,及时发现发热、咳嗽等可疑人员,严格预检分诊,认真执行发热病人接诊、筛查流程,详细询问患者旅社区史和接触史,落实发热病人闭环管理要求。发现发热病人要落实报告、转诊制度,联系市总院安排专人、专车及时将发热患者安全转运到市立医院,不得让患者自行离开或任由到其他医疗机构就诊。镇卫生院要做好发热病人的采样,及时送市立医院检测机构开展核酸检测,市立医院将在6小时内反馈结果,阳性结果第一时间报送市卫生健康局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加强重点场所防控。村委会要以企业、景区、民宿、餐馆、农家乐、文化室、养老院、学校、幼儿园、圩场、小卖铺、等为重点,督促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全面规范重点场所机构防疫管理,严格做好体温检测、定期消毒、人员限流等措施,储备必要防护物资。不举办与经济发展无关的文艺巡演、庙会集市、宗亲祭祖等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加强聚餐管理,做到“喜事”一律缓办,“丧事”速办、简办,参加总人员不超过50人,缩短聚集时间,尽量不设招待宴席。个人家庭聚集人数控制在10人以下。发动群众群防群控,严厉打击走私、偷渡、非法入境等犯罪活动。

(五)加强重点人群管控。按照重点人群防范到位,过往人员检査到位、一般人员管控到位的原则,组织人员开展全面摸排,实施大数据+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做到底数清、信息通、措施明、可追溯。重点做圩场摊贩、村医、春节返乡人员(特别是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和边境地区返乡人员)、外来人员、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和日常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工作。镇卫生院要指导居家医学观察对象严格落实通风消毒、“一人一间”、不外出、分餐制等防控措施,督促重点人群加强返乡14天内日常健康监测,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串门走动,强调出现发热等症状后的自我隔离和报告。组织工作专班,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加强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核实和报告。

(六)加强环境卫生治理。各村要结合人居环境卫生整治和全域无垃圾活动,积极动员广大群众持续深入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加大环境卫生整治,突出清理卫生死角盲区,把环境卫生治理措施落实到每个村、单位和家庭,由室内环境卫生清洁向屋内庭院、周边环境拓展,严格落实农村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和通风,把环境卫生措施落实到每个村、单位和家庭,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消除病媒滋生地,消除鼠、蚊、蝇、蟬螂“四害”危害,控制病媒生物密度,防止疾病传播。

(七)加强健康宣教促进。各村、单位要利用LED屏、广播喇叭、宣传单、墙报、横幅等多种途径,持续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发布健康提示提醒。将健康知识传播到每个家庭和个人,使群众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控要点,养成开窗通风、清洁消毒、正确佩戴口罩、勤于洗手、保持社交距离、少聚集不扎堆等健康生活行为方式。增强村民自我防护意识和发热后第一时间报告、就诊意识。接触禽类、动物或其粪便要做好防护。强化流感、手足口病、诺如病毒等多病共防措施,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八)加强应急处置准备。各村委会、各单位要根据防控工作安排,储备好口罩、消毒液、耳温枪等防控物资,做好应急演练,提升防控能力,对春节期间的人员流动和聚集性活动、发生疫情后的生产生活保障做好应对准备工作。

二、及时规范有效处置疫情

(九)迅速启动应急响应。各村委会发现疫情后要第一时间上报镇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积极配合做好应对管控工作。镇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迅速组织调派疫情分析、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环境消杀等工作队伍,迅速开展疫情防控,做好集中隔离、定点医疗机构救治、村管控等应对工作。

(十)严格落实疫点管控。在疫情发生后要科学划定风险等级区域,将防控区域范围精准至最小单元(如楼栋、病区、自然村组等),防控区域划定后,高中风险地区人员原则不出行,低风险地区人员坚持“非必要不离村”,确需离开的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出行。规范设置进村检疫点,果断采取限制人员流动管理和聚集性活动封锁等措施,落实出入人员测温、询问、登记、扫码、消毒等措施,加强村、学校和幼儿园、企事业单位、特殊机构、公共场所、公共交通管理,视情依法依规按程序报批后采取交通管制、停工停业停学等措施,并提前做好隔离期间村民的物资供应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要以镇流行病学调查队伍为主,市疾控中心流行病学调查队伍为指导,集合镇政府、村委会和村医等基层力量,根据病例的旅社区史、接触史和暴露史等信息,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争取最短时间查明可能的感染来源,判定、追踪管理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在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将个案流行病学调查表以及流行病学调查报告进行网络报告。

(十二)强化医疗救治工作。发生疫情后要落实“四集中”要求,将所有病例安排到市立医院隔离治疗,疑似病例单人单间隔离治疗。镇卫生院、村卫生所要严格落实“四早”要求,及时发现并转诊可疑病例。对于疑似病例和核酸检测阳性者要尽快安排救护车转运至市立医院隔离、治疗,重症病例转运至市市第一医院救治。各村委会要协助将新发现的核酸检测阳性患者,转运到市立医院规范治疗。

(十三)规范隔离医学观察。对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严格落实14天集中医学观察、对14岁及以下儿童、孕产妇以及半自理或无自理能力等特殊人群可采取社区家医学观察。村委会和村医要按照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利用闲置房等资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等。对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通过发放告知书、悬挂公示牌、每日上门等方式,强化落实单人单间隔离、体温监测等措施。

(十四)组织开展核酸筛查。镇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在流行病学调查的基础上,科学精准地快速组织开展核酸检测工作,根据流行病学调查情况,组织有关专家分析研判疫情波及范围,科学划定扩大核酸检测覆盖的区域,依托医疗卫生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根据人群可能感染的风险高低,按照密切接触者、重点人群、全体村民等顺序依次开展核酸检查筛查,及时发现并管控感染者。必要时组织开展多次核酸筛查,排除潜在风险。各村委会要根据《市局部疫情下大规模人群核酸筛查采样最小作战单元工作导则》等规定,科学划分网格化的核酸检测片区,建立网格化核酸最小作战单位,按照“1+8”标准配备工作人员即1名镇班子成员负责,包括医疗卫生人员、民警、网格员、村工作者、引导员等在内的8人专门小组负责网格内人员动员、组织、公告、样本采样送检等工作,组织做好现场采样工作。

(十五)落实重点场所消杀。各村委会要对公厕、活动中心、农家乐、餐饮饭店等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制定专门的消毒工作方案,设立专门值班员,负责消毒和秩序管理工作,对确诊和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进行全链条、彻底消杀。对生活垃圾应当消毒并外运集中处理,对隔离人员产生垃圾集中消毒、封存,由相关部门处理。

三、强化疫情防控各项保障

(十六)加强组织保障。建立镇干部分包村、村干部分包户的网格分包体系,立即启动疫情防控24小时应急指挥体系,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制,强化冬春季、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防控。落实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发挥机关联乡村、村干部、网格员、党员和志愿者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村公共卫生委员会,强化村卫生健康治理,组织村民开展卫生防疫工作。

(十七)加强物资经费保障。镇政府负责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的经费支持和物资保障,要发挥紧密型医共体的作用,组织专业技术力量下沉,加强对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务人员新冠肺炎防控技术与院感防控培训。镇、村医疗卫生机构要及时完善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并开展演练。

(十八)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统筹和政策衔接,按照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做好今冬明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等政策要求,因地制宜制定各村的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十九)加强督导检查。要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隐患,补齐防控短板、堵塞工作漏洞,督促农村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镇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近期将组织纪检及有关部门对全镇开展督导检查,督促工作落实。

农村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10)

为深入抓好农村防疫工作,根据《中共县乡委员会关于印发〈乡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乡防控工作实际,现将有关工作分工如下。

一、摸排工作组(数据资料工作组)

组长:

组员:

工作职责:

职责分工:

二、综合协调工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村支部书记和各村网格长

工作职能:负责防疫期间各项事务协调,以及网格管理、卡点运行、群众聚集性活动管理、护林防火、道路安全等工作

职能分工:群星同志全面负责防疫期间各类综合事务协调工作及其他常规工作,各村具体负责防疫期间各类综合事务协调工作以及网格管理、卡点运行、群众聚集性活动管理、护林防火、道路安全等工作;

乡卫生院具体负责体温监测、上级下拨物资管理及其他防控工作;

杨保生同志负责公车保障工作;

各村民兵连长负责组织民兵巡逻制止群众聚集性活动

完成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处突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纪律监督工作组

组长:

主要职责:全面监督疫情防控期间全乡各类干部工作履行情况,对工作不实、纪律不严的.干部要及时进行提醒,对提醒后仍不改正的干部要坚决按相关程序进行处理。监管乡卫生院物资管理发放情况,并每日收集物资接受及发放台账

完成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处突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居家隔离工作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全乡居家隔离工作,包括台账建立、标志标牌摆放等工作,做到每天两次体温监测,异常情况立即向乡指挥部报告。

职能分工:同志全面负责全乡居家隔离工作;

各村具体负责各村居家隔离各项工作;

乡卫生院负责体温监测。

五、环境整治工作组

组长:

成员:各驻点班子成员(如驻点领导未返回由第一书记担任)

工作职责:负责全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包括辖区“消杀灭”、废弃口罩规范清理、公路卫生清扫等工作

职能分工:群星同志全面负责全乡环境整治工作;

各驻点干部或第一书记具体负责各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包括辖区“消杀灭”、废弃口罩规范清理、公路卫生清扫等工作

六、其他工作职能

各驻村工作队要指导监督各村落实各项农村防疫工作,特别是数据核实、卡点监测、网格管理、居家隔离等工作。其余居家隔离人员在完成各自岗位工作的同时,负责协助完成五个工作组的日常工作,完成上述五组组长交办的各项工作,原则上居家办公、网络办公。同志负责乡机关的“消杀灭”工作,原则上每天一次。

工作提醒:疫情期间,全乡干部职工务必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同时做到勤洗手、切勿相互走动,出门必须规范佩戴口罩、保证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乡机关伙食团正式运转后,居家隔离人员实行分餐制。

方案范本: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工作方案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发〔20xx〕20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xx〕20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政规〔20xx〕6号)精神,加快建立较为完善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社会保障体系,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关于“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的重要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以努力实现我区残疾儿童“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为目标,提高残疾儿童健康水平,使残疾儿童家庭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共同推进原则。更好发挥政府“保基本”作用,不断推进基本康复服务均等化。更好发挥社会力量作用,不断扩大康复服务供给,提高康复服务质量。强化家庭抚养、教育、保护残疾儿童的第一责任主体意识,形成家庭尽责、社会参与、政府保障的共同推进格局。

2.注重制度衔接原则。立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残疾儿童自身障碍、家庭经济、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等实际情况精准施策、引导预期、科学统筹,有效衔接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专项补助等保障救助制度。

3.坚持公开公正原则。建立科学规范、便民高效的运行机制,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做到公开透明、结果公正。

(三)工作目标

到20xx年,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残联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格局,基本实现残疾儿童应救尽救。

到2025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供给能力显著增强,服务质量和保障水平明显提高,残疾儿童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具体内容

(一)救助对象条件

1.具有区户籍(或持有区居住证且非市其他区县户口),有康复需求,经专业医疗机构诊断并评估认定(诊断机构的认定以省、市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中定点评估机构为准),有相应康复适应指征,通过康复服务可以达到功能重建或改善的0-10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2.优先救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残疾儿童。

(二)救助内容和标准

救助内容包括以减轻功能障碍、改善功能状况、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为主要目的的手术、辅助器具适配和康复训练等。服务项目及补助标准详见《区0-10岁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救助补助标准》(附件)。

多重残疾儿童按其所包含的残疾类别,可申请最高救助标准的康复训练项目,不允许两项或以上迭加申请康复训练项目,不允许持户口和居住证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城市同一年度同时申请康复项目。

(三)工作流程

1.申请。残疾儿童监护人向区残联提出申请。监护人也可委托他人、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等代为申请。区户籍需提供一下申请材料:审批表、户口首页、儿童页、监护人身份证、诊断复印件及1寸照片各三份;区居住证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审批表、户口首页、儿童页、监护人身份证、居住证、诊断复印件及1寸照片各三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需提供低保证复印件3份;为便于年底录入精准数据库,7-10岁的残疾儿童还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3份。

2.审核。区残联按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相关标准和规定,负责对残疾儿童相关情况进行审核、认定,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3.救助。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由监护人自主选择省、市定点康复服务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必要时,由市级以上残联和卫健等部门指定的医疗、康复机构作进一步诊断和康复需求评估。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服务机构由区残联会同卫健、教育、民政等部门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选择确定,并要严格按照各类别残疾儿童康复项目服务规范开展康复服务。

4.效果评估。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服务机构每年度要对在训残疾儿童进行阶段性康复效果评估。由市或区残联牵头建立专家技术指导组,每年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服务机构进行康复服务效果评估。

5.资金结算。在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服务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发生的费用,经残联组织审核后,财政部门据实拨付残联,由残联与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服务机构直接结算,十个月含十个月以内康复服务结束后由专家组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服务效果评估,确认后方可结算。经区残联审核并同意在非定点康复服务机构接受康复服务所发生的费用,结算办法与定点机构相同。生活补贴经残联组织审核后,财政部门据实拨付残联,由残联直接打到残疾人或监护人银行卡中。

(四)经费保障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纳入政府预算。市政府在省政府救助标准基础上,对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费救助费用“提标扩面+生活补贴”。提标即在省政府救助标准上的基础上,提高康复训练费用;扩面即将救助对象由0-6岁扩大到10岁;生活补贴即给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参加救助项目的残疾儿童家庭补助。区按照市0-10岁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救助补助标准执行。0-6岁的儿童救助资金在扣除中央、省财政补助资金后,由市、区两级财政按1:1比例共同承担;7-10岁的儿童救助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1:1比例共同承担;生活补贴由市、区两级财政按1:1比例共同承担。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实行区政府负责制。区政府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对违纪违法的严肃追究责任。残联、教育、民政、财政、医保、卫健、发改、市场监管、扶贫等部门要分工协作,共同组织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

残联部门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宣传发动、儿童残疾筛查、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服务机构准入与退出监管、救助对象审核工作;组织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检查、指导、评估、培训等工作。

教育部门要支持具备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服务机构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融合教育幼儿园,开展0-10岁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为残疾儿童就近就地提供康复服务。

民政部门负责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供养家庭的残疾儿童因重大疾病,医疗费支出过高,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困难且符合条件的,可通过临时救助方式予以救助。

财政部门负责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

医保部门负责落实市医保部门的工作要求。

卫健部门负责医疗康复机构的资质审定和管理监督,加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康复技术培训。落实市残联、原市卫计委《关于印发市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残联联发〔20xx〕2号),建立新生儿及儿童致残性疾病和出生缺陷筛查、诊断、干预一体化工作机制。

发改、市场监督部门要积极贯彻落实省发改部门关于医疗康复服务项目价格方面的政策,依法依规做好营利性康复服务机构登记注册工作。加强对康复服务机构价格行为的监督,督促康复服务机构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对康复服务机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扶贫部门要配合残联、民政等部门做好残疾儿童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资格认定工作。

(二)加强能力建设

1.提高机构和从业人员服务能力。加大对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服务机构设施、设备投入力度,不断提升机构服务能力;加强康复人才教育培训培养,不断提高康复服务从业人员能力素质;切实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经办能力,确保事有人做、责有人负。

2.提高社会力量康复服务能力。除(省)市定点康复机构外,根据我区残疾儿童数量、分布状况、康复需求等情况,制定康复服务机构设置规划。举办公益性康复服务机构,将康复服务机构设置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

(三)加强综合监管

1.完善协作监管机制。教育、民政、卫健、市场监管、残联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完善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服务机构管理相关政策,共同做好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服务机构监督管理。

2.建立定期检查综合评估机制。残联、教育、民政、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指导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服务机构规范内部管理、改善服务质量、加强风险防控,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责任事故,确保残疾儿童人身安全。

3.建立联合惩戒机制。残联、民政、卫健等部门要建立覆盖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和救助对象家庭的诚信评价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建立黑名单制度,做好公共信用信息记录和归集,加强与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信息交换共享;积极培育和发展康复服务行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4.建立监督检查机制。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发生挤占、挪用、套取等违法违规现象。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和资金筹集使用情况要定期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宣传动员

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残疾预防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政策解读和宣传教育,强化政府主导、全民关爱的责任意识,积极引导全社会强化残疾预防和康复意识,帮助残疾儿童监护人准确知晓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相关内容。建立健全舆情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理性引导社会舆论和家庭预期,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宣传报道先进事迹,营造关心、支持残疾儿童康复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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