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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2022-12-03
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当公司想要做重点工作的时候,为了让接下来的工作能够顺利完成,工作方案要多个角度考虑制定好。写工作方案前一定要先确定好工作的目标,你对这次的工作方案有什么样的想法呢?也许以下内容“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合你胃口!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篇1

一、工作目标

积极发挥行政机关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形成全体干部职工参与齐抓共管局面,以垃圾源头分类、统一投放、集中回收等有效措施,实现残联办公场所区域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达到全覆盖的工作目标。

二、实施区域和范围

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区域范围为市残联机关所有区域。本方案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工作中产生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三个类别。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

1、制定方案。根据残联实际,制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

2、设施设置。完成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点位的设施布置,宣传信息张贴,指示牌设置。

3、召开动员会议。召开残联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动员会议,提出方案、落实要求。

(二)实施阶段

1、落实责任。建立市残联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管理制度。

2、实施分类。按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投放点,确保垃圾不落地,垃圾投放正确。

3、检查成效。办公室定期检查及不定时抽查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效果,及时通报结果。

(三)总结阶段

1、做好自查自检。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自查自纠工作,积极主动地发现和改进问题,进入常态化管理。

2、推进分类覆盖。残联机关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

四、设施设置

1、五楼公共区域:在两个卫生间内各设置1个可回收物、1个有害垃圾桶和1个其他垃圾桶。

2、各办公室:设置1个其他垃圾桶。

五、投放要求

(一)废品及可回收物

1、废弃纸张(文件等)、报纸由各自办公室临时整齐堆放,定期由办公室统一处理;

2、其他可回收物由办公人员自行分类投放至可回收垃圾桶,饮料瓶投放前将喝剩的饮料倒尽。

(二)有害垃圾

电池、硒鼓等有害垃圾统一投放至有害垃圾桶。

(三)其他垃圾

实行定点投放,日常产生的其他垃圾投放到各办公室其他垃圾桶内,再集中投放至其他垃圾桶内。

六、工作职责

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办公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组织领导、宣传教育、监督实施和检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各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残联办公室。

具体职责明确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做好本科室生活垃圾分类监督检查工作,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知晓率。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制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牵头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牵头做好垃圾分类检查考核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认真领会,提高认识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项利国、利民、利己的大事,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领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提高认识水平,增强参与的自觉性。

(二)严格分类,担好责任

垃圾分类投放是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基础,全体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格按照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进行正确投放,真正担好责任、守好阵地。

(三)加强监督,取得成效

要经常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表扬工作成效显著的个人,及时处置发现的问题,确保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取得成效。

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昆明市城市垃圾管理办法》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态、循环、可持续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为宗旨,采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级统筹、属地负责的生活垃圾管理模式,加大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规划建设力度,优先保障生活垃圾处理投入,依托静脉产业园区建设,构建完善的城乡统筹、结构合理、技术先进、能力充足的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回收再利用与无害化处理体系。采取不可回收垃圾分类收集清运无害化处置和可回收垃圾分类回收分拣深加工再利用处理的双模式,有效解决现行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清运的单一模式,形成垃圾分类回收利用产业化格局,进一步提高我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规划、城乡统筹。按照《昆明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十二五”规划》的要求,优化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完善科学合理的区域处置布局,以静脉产业园区建设为支撑,实现产业发展、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共赢目标,逐步形成全市生活垃圾处理城乡统筹发展新格局。

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建立和完善市、县(市)区、街道办事处(乡、镇)三级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管理体系,形成市级统筹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管理政策、标准、技术,县(市)区负责所辖区域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分类处置,街道办事处(乡、镇)分类收集工作格局。

坚持以点带面、因地制宜。垃圾分类收集以居民区开展创建工作为切入口,按照“大分流、小分类”的要求,做到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日常生活垃圾的收运处置减量明显。通过示范性小区、街道办事处试点建设,合理布局垃圾分类回收站点,在商业片区、企事业单位片区、清扫区和乡村片区逐步推广。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积极构建政府引导下的社会参与机制、市场准入机制和监督考核机制,按照市场化运营管理模式,形成职责明晰、技术先进、能力充足的生活垃圾分类、分拣、收运和末端处置体系,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效率。

坚持技术创新、安全运行。以适用、先进、安全为方向,推进生活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技术的创新与产业化应用,引入先进的垃圾分类回收分拣技术、设备,加强分类收运、处置设施运营监管,规范分类处置运营行为,严格控制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过程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三、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1.20XX年6月底,全市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再利用回收人员和队伍实现规范化管理,各社区至少建成1个规范性的垃圾分类资源再利用回收网点,垃圾分类资源再利用物资进入指定分拣区,运往静脉产业园区进行规范化交易和集中处理,初步实现垃圾分类回收加工利用产业化。

2.20XX年12月底,全市建成800个规范的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再利用回收网点,新增加1000辆垃圾分类流动回收车,建立统一、规范的垃圾分类资源再利用回收队伍和收运队伍;主城五区和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范围内按照每5000人左右不少于一个垃圾分类资源再利用回收网点的要求,每个社区至少建成3—5个垃圾分类资源再利用回收网点,基本建立起统一、规范的垃圾分类资源再利用回收管理体系。

3.20XX年12月底,全市建成20个以上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再利用分拣中转区;20XX年12月底,建成1个深加工综合利用工业片区。

4.20XX年12月底,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高新区、经开区、度假区、安宁市、晋宁县、宜良县、石林县、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再利用的资源收集率达到20%以上;东川区、富民县、嵩明县、禄劝县、寻甸县、倘甸产业园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再利用的资源收集率达到10%以上。

(二)主要任务

1.加强源头管理,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

促进社会源头减量。加大政府引导推进力度,努力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鼓励社会、市民积极参与源头减量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政策,不断促进清洁生产。限制产品过度包装,鼓励包装物回收利用,发展绿色包装,强化生产者责任。推进新建住宅全装修,提倡适度装修,减少房屋装修垃圾。倡导节俭型餐饮文化,积极引导绿色消费、适度消费。持续推进净菜上市,减少餐厨垃圾。

推进生活垃圾全过程分类。继续加强宣传引导,大力推行低碳生活方式。推进居住区、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日常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在文明小区、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行业以及市容环境责任区等各类创建活动中的作用,促进生活垃圾的循环利用。加大生活垃圾分类运输专用设备的投入力度,加快建设日常生活垃圾、建筑装修垃圾、餐厨垃圾、绿化垃圾分流处理系统,逐步形成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全过程分类。

2.推进资源利用,提升生活垃圾资源化水平。

完善废旧物资资源回收再利用体系。鼓励社会参与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依托我市现有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健全废品回收利用准入、资质、备案管理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网络。加大政策引导和支持力度,推进废品回收企业规模化、规范化发展,积极推进现有回收体系与相关末端处理企业的对接,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参与回收渠道建设。

拓展建筑装修垃圾利用途径。建立健全建筑装修垃圾集中收集、规范运输、定点处置机制,促进建筑装修垃圾有序消纳,积极扶持建筑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支持建筑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健康发展,拓宽建筑装修垃圾资源化产品利用途径,对有条件的市政工程等必须使用一定数量的资源化再生产品。

推动餐厨垃圾资源利用。规范餐厨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置行为,实现餐厨垃圾产生个体全覆盖管理。引导社会力量积极探索餐厨垃圾处理新技术和新方式,开发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推广餐厨垃圾源头脱水技术。鼓励郊县区采取资源规范利用等方式处理餐厨垃圾。

加大绿化垃圾回收利用力度。完善城乡绿化枯枝、落叶收集系统,鼓励有条件的郊区接纳中心城区已粉碎的预处理绿化垃圾。推广应用绿化垃圾回收利用技术成果,采取粉碎发酵、腐熟堆肥等多种方式,实现绿化垃圾综合利用。

四、责任分工及完成时限

(一)组织市发改、财政、教育、环保、城管、公安、工商、住建、规划、国土等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区管委会等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召开五华区美璟欣城小区、红云小区等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再利用回收试点现场观摩会。

责任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五华区政府

完成时限:20XX年3月10日前

(二)对辖区范围内的资源再利用回收网点(原废品回收点)进行摸底排查,对固定、流动回收人员统计汇总,并上报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十四个县(市)区政府,五个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

完成时限:20XX年3月30日前

(三)按照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要求,市级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制定并上报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方案和计划。

责任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十四个县(市)、区政府,五个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XX年4月30日前

(四)组织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再利用回收网点、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讲授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再利用回收处置要求和作业规范、备案管理、台账管理等知识。

责任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住建局

完成时限:20XX年4月30日前

(五)采取多种方式,利用多种渠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科普宣传,积极引导公众参与环境改善活动,营造“百万家庭低碳行,垃圾分类要先行”的全民参与大型社会实践活动氛围。

责任单位:市政府新闻办

配合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教育局、市环保局

完成时限:20XX年5月31日前

(六)在高等院校、大中专、中小学、幼儿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科普宣传,广泛开展“小蜜蜂”文明行动使者、“小手牵大手”活动,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走进校园,带动千家万户。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1日前

(七)对辖区内从事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再利用回收站点进行全面清理,对不符合建设标准、回收要求和从业要求的站点、企业、人员依法进行集中清理整治,督促整改达到规范要求。

责任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十四个县(市)区政府,五个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XX年8月31日前

(八)每个社区至少启动1个以上规范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再利用回收网点”建设,20XX年底以前,全市完成800个规范的垃圾分类资源再利用回收网点建设。其中:五华区150个、盘龙区150个、官渡区150个、西山区150个、呈贡区100个、高新区30个、经开区40个、度假区30个。

责任单位:主城五区政府、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1日前

(九)对主城一环路以内及城市主要街道上不便于设置固定回收网点的地方采取流动方式开展垃圾分类资源再利用回收工作,对写字楼、商业区和城市临街铺面采取定时定点回收方式开展垃圾回收工作;新增垃圾分类资源再利用回收车1000辆,其中:五华区180辆、盘龙区180辆、官渡区180辆、西山区180辆、呈贡区150辆、高新区40辆、经开区50辆、度假区40辆。

责任单位:主城五区政府、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1日前

(十)建设20个以上规范的垃圾分类资源再利用分拣中转区,对社区回收点和流动车辆交送的可再利用物资进行专业分类、挑拣、清洗后打包。其中:五华区3个、盘龙区3个、官渡区3个、西山区3个、呈贡区3个、高新区2个、经开区2个、度假区2个。

责任单位:主城五区政府、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1日前

(十一)启动、建成深加工综合利用工业片区(计划选址昆明市静脉产业工业园),依靠有相应规模、有加工制造能力的生产企业,作为垃圾分类可再利用资源综合利用深加工企业,吸纳技术含量高、生产规模大的资源再利用现代企业加入片区,利用高新技术对不同再生资源进行综合开发利用,实现我市垃圾分类资源深加工的规模化和产业化。

责任单位:主城五区政府、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1日前

(十二)充分利用政策引导,加大扶持力度,积极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及综合管理的基础性、关键性技术、项目支持研究,加快出台生活垃圾分类规范性制度文件、政策法规,完成《昆明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初稿。

责任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1日前

(十三)研究出台我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基础设施资金保障、扶持、补贴政策。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1日前

(十四)对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再利用回收站网点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对回收站(网)点实施长效管理和常态化管理。

责任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十四个县(市)、区政府,五个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1日前

(十五)对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建设进行规划,优化垃圾分类设施,完善科学合理的区域处置布局,对回收站点、分拣中心、深加工片区建设予以支持。

责任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1日前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昆明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陈勇副市长担任组长,市政府陈伟副秘书长担任副组长,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主要负责人,十四个县(市)区政府,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倘甸产业园区管委会主要领导,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分管副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工作职责为:统筹建设全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制定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规划、网格化体系、配套文件,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考核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城管综合执法局,负责做好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的牵头协调、督促检查和情况报送,以及领导小组各项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城管综合执法局陈春局长兼任。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协调机制,落实工作经费,及时解决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和设施建设中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快速有效推进。

(二)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各级各部门要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的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公众节能减排、低碳生活的环境责任意识、行为规范意识。采用多种方式、利用多种渠道开展生活垃圾处理科普宣传,积极引导公众参与环境改善活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集中群众智慧,完善公众监督机制,创新公众参与途径。

(三)加强创新,严格监管。要加大政策引导、扶持力度,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及综合管理的基础性、关键性技术的研究,加快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信息化系统建设,加快制度创新,出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促进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多元化监管体系,防止垃圾混装、混运,防止收集、运输、处置中对环境的再污染。建立并完善各类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质量标准、监管标准和综合考评办法,强化监管手段,加强运营质量监督和环境监测,切实提高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设施运营效率和监管水平。

(四)加强督查,严厉问责。市政府目督办要将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列入今年市政府对主城五区政府、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和市级相关部门的重点督查事项;同时,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或部门,由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厉问责。

(五)加强信息资料报送。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信息报送,建立月报、季度报和年度总结的工作机制,于每月底、季度末和年终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进行汇总整理并报送领导小组掌握。请各单位、各部门于20XX年3月2日前,将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联络员名单及工作方案通过昆明市党政机关电子公文交换系统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篇3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xx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xx年xx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xx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住建部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要求,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垃圾处置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着力构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置体系,强化宣传教育,提升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意识,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实施范围全覆盖,为建设美丽xx打下坚实基础,为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作出表率,谱写美丽中国xx篇章。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全民参与

落实政府主体责任,构建生活垃圾分类组织体系,组织居民和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活动,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2.因地制宜,循序渐进

综合考虑xx市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习惯、垃圾成分等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实施计划,合理确定实施路径,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3.完善机制,创新发展

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综合运用宣传发动、激励引导、考核奖惩等措施,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制度体系。加强技术创新,利用物联网信息化手段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积极性和效率,促进资源循环利用。

4.协同推进,有效衔接

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衔接,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

(三)实施范围

20xx年10月1日起,在全市全域范围内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四)主要目标

20xx年10月1日起,全市全域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xx年8月1日前,各区至少完成不少于1个社区居委会生活垃圾分类试点。20xx年年底前,重点完成30个美丽乡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含继续推进20xx年任务中的17个);完善全市智慧垃圾分类系统并投入运营。2022年,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

二、主要任务

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的全程分类体系,并明确分工及责任主体,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一)推行分类投放

各生活垃圾分类开展点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数量适宜的生活垃圾收集点,在收集点上建设适量的生活垃圾分类屋或配置智能生活垃圾分类柜,原则上取消所有沿街摆放,暴露在外的垃圾桶,探索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有偿回收或奖励机制,积极引导居民分类投放,解决生活垃圾暴露及垃圾混投问题。

1.垃圾分类类别

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推行“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种分类。

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纸张、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制品、废织物等适宜回收、可循环利用的生活废弃物;

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废杀虫剂、废温度计、废油漆及其容器等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

厨余垃圾,主要包括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等易腐烂的、含有机质的生活废弃物;

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

国家生活垃圾的分类标准调整的,从其规定。

公共机构和场所有集中供餐的可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无集中供餐的可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类;部队,企业单位可参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根据垃圾产生源实际情况确定分类模式,含餐饮的宾馆酒店、旅游景区,餐饮业等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城市居住区域、农村区域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

2.投放设施配置

可回收物:各生活垃圾分类开展点可根据人口数量,合理建设若干个生活垃圾分类屋或配置若干组智能生活垃圾分类柜,每组至少设置废纸张、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制品、废织物5个投递口,通过人脸识别身份信息等技术,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效果;

有害垃圾:各生活垃圾分类开展点根据有害垃圾产生量至少配置一个有害垃圾收集点,鼓励安装智能生活垃圾分类柜,通过人脸识别身份信息等技术,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效果;

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各生活垃圾分类开展点可根据人口数量、垃圾分类种类、垃圾产生比例,合理建设若干个生活垃圾分类屋或配置若干组智能生活垃圾分类柜,并设置比例适合的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投递口。

3.分类投放要求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行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其责任人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党政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的办公和生产场所,本单位为责任人。

(2)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体育场馆、演出场馆、风景名胜区、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为责任人。

(3)机场、车站、码头以及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为责任人。

(4)城市居住区域中住宅小区实行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为责任人;无物业管理的,社区居委会为责任人;社区公共区域,社区居委会为责任人;农村区域所在地,村委会为责任人。

(5)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施工单位为责任人。

(6)举行大型户外活动的,组织单位为责任人。

不能确定责任人的,由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也可以由其另行确定并向责任区域公示。

各责任人应承担下列责任:须按要求配置相应数量的投放端设备设施并负责维护,对现有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端设施设备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改造;通过宣传栏、宣传手册、宣传横幅、电子屏幕等形式,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安排适量督导员,引导市民准确分类投放,纠正不准确的投放行为,提升分类投放的准确率,确保需要转运的垃圾无缝对接进入市、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网络。其中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为责任人的区域及不能确定责任人的区域,投放端设施设备配置、改造、维护及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由属地政府负责。

(二)实施分类收运

1.收运设备配置

各区政府(管委会)在现有收运设备的基础上,根据农村和城市的实际情况,增配数量适宜的收集车辆及人员,并按照要求统一各类车辆标志、颜色,确保整个生活垃圾分类体系的衔接。

2.分类收运要求

以“分类处理”引导“分类收运”,构建分类直运体系,采用密闭、环保、高效、智能的专用车辆,杜绝垃圾落地,严禁混收混运,鼓励有资质企业积极参与分类收运工作。

有害垃圾定期转运至具备资质的存储中心或有害垃圾处理厂;可回收物直接运输至具备资质的垃圾回收处理企业;厨余垃圾必须每天定时进行收集,直接运输至我市餐厨垃圾处理厂;其他垃圾必须每天进行收集,按现行模式统一运输至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各区政府(管委会)可根据垃圾生产量合理安排收运频次。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实现每日分类收运;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根据产生量由具备相关资质的运输企业预约收运或者定期分类收运。

(三)实施分类处理

有害垃圾由具备相关资质的运输企业收运,并运输至有害垃圾处理厂处理,可回收物由具备资质的垃圾回收处理企业处理,厨余垃圾由餐厨垃圾处理厂处理,其他垃圾由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实现各类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加快循环经济产业园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设置规划布局,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项目、餐厨废弃物处理厂扩建项目及废旧塑料、电池、电子垃圾、灯管等回收利用中心建设,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

(四)搭建分类管理系统

建成市区两级,口径统一、资源整合、数据共享的全市智慧垃圾分类系统,主要包括业务监管中心、大数据分析中心、考核系统和宣传平台。

三、责任分工

各区政府(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承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具体负责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并做好宣传发动、人员培训工作;负责督查、指导、考核辖区内所有责任人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情况,并对未按时完成任务的责任人进行通报,督促其按期完成;负责配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完善智慧垃圾分类系统相关管理数据;负责安排落实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经费;积极研究探索通过引进社会资本参与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协调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正面宣传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引导市民广泛参与、积极支持。

共青团xx市委员会:负责组织指导各级团组织及联系大学生队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

市精神文明和爱国卫生办公室:负责统筹全市志愿者服务活动,协助提供志愿者名单,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将倡导生活垃圾分类、绿色生活的理念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纳入年度爱国卫生检查考核范围。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统筹、指导、考核、推广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全市性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处置项目规划建设并组织实施;负责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宣传和培训,制定生活垃圾分类中的名词术语、图形颜色标志;负责全市智慧垃圾分类系统以及公众账号的建设、运营、维护;负责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建设和推广工作;负责督促全市物业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配合。完善全市智慧垃圾分类系统,探索生活垃圾分类有偿回收和激励机制。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提供有害垃圾收运处置企业、场所名录;负责指导建设危险废物收运处理体系,做好有害垃圾收集、运输、储存、处置等过程中的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对垃圾集中转运设施、终端处理处理设施等场所的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规划布局废物暂存、转运场所,依法审批核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配合。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在新建、改建或者扩建等建设工程方案审查时,要求生活垃圾分类配套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配合。

市财政局:负责安排落实市直部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经费,指导各区财政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经费。

市商务局:负责督促农贸市场及大型(3000平米以上)购物中心、商城、超市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按时完成;负责规划布局全市可回收物回收网点,负责提供可回收处置企业、场所名录。

市教育局:负责督促直管学校(含幼儿园)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按时完成;负责对全市中小学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教育,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配合。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督促直管医疗机构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按时完成。

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负责督促直管宾馆、酒店、旅游景区,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按时完成。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督促全市机场、汽车站、营运码头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按时完成。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督促全市餐饮服务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按时完成,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配合。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全市不按规定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投放管理责任人、不按规定分类运输的垃圾车辆查处及其他执法事项,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配合。

市水务局:负责协调解决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设施设备用水需求,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配合。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督促渔港码头、活禽宰杀市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按时完成。

市妇联:负责对全市妇女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妇女参加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的志愿服务、宣传教育和体验活动,带头做好家庭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

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按照垃圾分类相关要求与xxx衔接,做好部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xx供电局:负责协调解决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设施设备用电需求,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配合。

其他相关政府部门、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负责本单位生活垃圾工作并按时完成,同时按职责配合属地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领导机构。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秘书长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各区政府(管委会)及市直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垃圾分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兼任,成员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明确专人1名参与该工作,负责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协调及督查工作,可聘用临时雇员参与垃圾分类办公室工作。各区政府(管委会)成立辖区垃圾分类办公室,负责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全面工作并于市垃圾分类办公室对接,可聘用临时雇员参与垃圾分类工作。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区政府(管委会)应当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因地制宜,结合现有体系,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深入发动,广泛宣传,加大资金保障,整合资源,充分发挥市区相关部门作用,因地制宜,积极探索与本辖区相适应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和工作模式,按时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其他责任人按要求认真制定计划,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相关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督促,确保按时限完成。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区政府(管委会)、各相关职能部门要通过电视、电台、平面媒体、网络等多种方式,分区域、分行业、分层级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垃圾分类知识。积极探索“社区(农村)+志愿者”等模式,发动环保志愿者与社会各阶层进入社区、进入家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

(四)落实资金保障。市、区两级财政每年应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市直部门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经费。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安排落实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经费。

(五)强化监督考核。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督促,各区政府(管委会)要加大督查、指导、考核力度,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顺利实施。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对各级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六)强化监管执法。强化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和处置的全过程监管。加强对违规投放、收运、处置生活垃圾的整治力度,对随意倾倒、处置生活垃圾的行为以及未按照时限或拒不配合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按照《xx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相关法律责任条款进行处置。

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篇4

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健全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全面推进街道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十四五”规划》《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XX年工作要点》和《龙岗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街道实际,现制定龙岗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XX年底,生活垃圾分类的法治化、精细化和智慧化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生活垃圾分流分类处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100%,居民参与率保持在95%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50%以上,营造龙岗居民垃圾分类新时尚,并让生活垃圾分类成为每个人的思想认同和行为习惯。

二、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推行全覆盖的分类投放

1.做好机关企事业单位垃圾分类工作。按照《深圳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12类场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引的通知》,完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医院等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按要求实施垃圾分类,做好上述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责任单位:公共服务办、行政事务中心、市政管理中心、党政综合办、龙岗教育办)

2.巩固花园小区垃圾分类成效。重点加强集中分类投放点精细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小区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投放点,配合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实行编码管理,并推进集中分类投放点密闭化标准桶柜建设。严格落实“集中分类投放+定时定点督导”模式,建立集中分类投放点管理责任人制度,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收运、分类处理,杜绝混投混运。(责任单位:社区网格管理中心、市政管理中心)

3.推进城中村垃圾分类工作。完善城中村集中分类投放点设施设置,配合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实行编码管理,完成城中村集中分类投放点密闭化标准桶柜建设,解决以往桶点脏乱现象,提升环境品质。严格落实“集中分类投放+定时定点督导”模式,建立集中分类投放点管理责任人制度,加强集中分类投放点日常管理,落实管理责任。(责任单位:市政管理中心、各社区)

4.推进工业园区等其他场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12类场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引要求,遵循“创建一批、验收一批”的原则,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全面推进工业园区、酒店、农贸市场、公园景区、餐饮场所、商务写字楼、大型商超等垃圾分类创建工作。指导图书馆、博物馆、电影院、运动场馆等场所完善分类投放设施,并督促开展垃圾分类工作。(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办、经济服务办、公共事务中心、市政管理中心、龙岗卫生监督分所、各社区)

5.落实住宅区(含城中村)家庭厨余垃圾误时投放点设置。在花园小区、城中村设置家庭厨余垃圾误时投放点,并及时收集、暂存居民投放至误时投放点的家庭厨余垃圾,解决误时投放问题。(责任单位:社区网格管理中心、市政管理中心、各社区)

6.落实垃圾分类桶长制。机关事业单位、花园小区、城中村等场所的每个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投放点由物业服务企业或负责环卫管理的机构指定一名负责人,担任桶长,负责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投放点的'管理,确保桶点设施外观(标识)与功能完好、摆放整齐、干净卫生、清运及时,并将信息公示在相应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投放点。各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做好各类场所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投放点桶长的管理与监督工作。(责任单位:行政事务中心、社区网格管理中心、市政管理中心、各社区)

7.建立住宅区(含城中村)垃圾分类投放楼栋管理人制度。以网格管理中心为主体,依托网格化管理,积极发动楼栋长群体,加大宣传力度,支持和推动楼栋长参与垃圾分类投放。由街道组织培训楼栋长,确定各楼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人,上门指导住户垃圾分类投放工作。(责任单位:社区网格管理中心,配合单位:市政管理中心、各社区)

(二)全面开展宣贯督导,营造全民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8.坚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带头。各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工作站开展针对本单位公职人员的全员线上或线下培训。所有公职人员积极参与所居住小区垃圾分类督导活动。发挥党建引领的作用,结合“庆祝建党100周年”等重大活动和节假日,各级党组织组织党员参加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实践活动和督导活动。(责任单位:党建工作办、市政管理中心,配合单位:街属各单位、各社区)

9.组织开展公共宣传。组织实施《条例》宣贯方案,持续发挥“龙岗第一课”平台宣传教育作用,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以及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广泛发布、推送垃圾分类内容。通过新闻发布、媒体解读、志愿引导、普法活动等手段,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加大垃圾分类立法宣传力度,形成多角度、全方位、常态化的宣传格局,营造垃圾分类的良好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党政综合办、公共事务中心、市政管理中心、各社区)

10.持续推进“蒲公英计划”。进一步更新提升垃圾分类科普场馆硬件设施,加强科普教育场馆日常运营工作以及“垃圾分类科普教育馆预约系统”“志愿讲师预约系统”等宣传推广,面向公众常态化开展科普教育活动。街道、社区分别成立垃圾分类志愿服务队伍,将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宣讲、社会实践等内容纳入义工志愿服务体系,结合重大活动和节假日组织志愿者深入社区、小区、家庭等进行宣导。开展蒲公英志愿讲师培训,继续扩充志愿讲师队伍,组建热心环保、热衷志愿服务的垃圾分类志愿讲师,深入社区一线开展宣讲活动,带动广大居民参与垃圾分类。(责任单位:团工委、市政管理中心、各社区)

11.强化社区宣传教育。各社区工作站会同物业服务企业结合小区和城中村实际,开展入户面对面宣传及有针对性的形式多样的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提高家庭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垃圾分类意识。(责任单位:各社区,配合单位:社区网格管理中心、市政管理中心)

12.深化校园垃圾分类教育。将垃圾分类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实践教育内容,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垃圾分类为主题的班会活动,开展校外参观体验、志愿活动等垃圾分类科普教育实践活动。继续推进垃圾分类新风尚幼儿园创建工作,实现生活垃圾分类达标幼儿园全覆盖。建立小学四年级强制学习垃圾分类制度,四年级新生参加垃圾分类知识学习,参观垃圾分类教育基地或体验馆、志愿督导活动。动员五年级及以上中小学生积极参加垃圾分类主题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行动,争当小小践行者、宣传员和监督员。联系、协调各高校落实垃圾分类工作,加强与高校的社团组织对接联动,落实辖区高校垃圾分类工作。扩充垃圾分类蒲公英讲师(分类讲师团讲师)队伍,组织学校教师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及实操培训,大力开展学校垃圾分类教育和实践。(责任单位:龙岗教育办,配合单位:社区网格管理中心、市政管理中心、各社区)

13.发挥群团组织作用。鼓励和引导青少年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主动践行绿色生活方式,让低碳、环保公益成为青少年的时尚追求。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主题实践等活动,面向广大家庭大力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引导家庭成员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成为生活垃圾分类的参与者、践行者、推动者。(责任单位:团工委、妇联、市政管理中心、各社区)

14.强化正向激励。落实《龙岗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方案》,做好本年度评选工作,评选出垃圾分类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住宅区、家庭和个人,挖掘典型事迹,广泛宣传报道,树立榜样和标杆。对在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推动工作方面作出积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鼓励。联合媒体策划连续系列报道,反映辖区垃圾分类工作成绩和亮点等。(责任单位:市政管理中心,配合单位:党政综合办、社区网格管理中心、各社区)

15.加强督导队伍建设。组建素质较好、专业性强、积极负责的督导员队伍,在物业督导为主导的基础上,加大志愿督导占比,扩大督导队伍规模。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稳定督导员队伍,持续系统组织专题培训,提升有效督导水平,深化定时定点督导成效。

(责任单位:市政管理中心、社区网格管理中心、各社区)

(三)优化分类收运体系

16.优化厨余垃圾二级收运体系。结合街道实际,组织收运单位将零散投放点的厨余垃圾转运至二级收运暂存点,做好“最后一公里”收运工作,推进厨余垃圾应收尽收,杜绝“先分后混”“混装混运”。(责任单位:市政管理中心,配合单位:公共事务中心、各社区)

17.推广分类收运新能源汽车。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服务委托、招标时,要结合实际,逐渐淘汰非电动化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车辆,采购使用纯电动等新能源车辆,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新能源汽车占比20XX年底前达到50%以上、20XX年底前达到60%以上、20XX年底前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市政管理中心)

(四)建立稳定的末端处理体系

18.完善可回收物收运处理体系。根据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的统一部署,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和垃圾分类领域互通互融合,做好市场化回收台账统计和规范化收运处理,有效提升可回收物精细化管理水平和资源化利用程度。深入花园小区、城中村回收利用玻璃等低价值可回收物,实现全量回收,推动可回收物回收量稳定提升,使生活垃圾分流分类率20XX年底达36%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20XX年底达50%以上。(责任单位:经济服务办,配合单位:社区网格管理中心、市政管理中心、各社区)

(五)建立源头减量机制,推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

19.持续开展“光盘行动”。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食堂以及餐饮服务业、星级酒店深入开展“光盘行动”,大力倡导“餐厅不多点,食堂不多打,厨房不多做”的理念,从源头减少产生厨余垃圾。(责任单位:党政综合办、公共服务办、经济服务办、行政事务中心、公共事务中心、龙岗教育办)

(六)推进垃圾分类智慧化监管

20.推进垃圾分类智慧监管。配合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实施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投放点安装AI摄像头,实现住宅区(含城中村)分类厨余垃圾从前端到末端全过程可追溯和计量。深化垃圾分类督导监管平台功能提升,使督导员有效履职率20XX年底达90%以上、20XX年底达92%以上、20XX年底达95%以上。(责任单位:社区网格管理中心、市政管理中心、各社区)

三、保障机制

(一)完善工作机制。街道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要进一步强化统筹力度,贯彻落实“四抓两推一量化”,协调、督促、指导各单位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考核监督。街道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要进一步统筹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督查考核工作,确保垃圾分类月月有进展、季季有变化、年底见实效。对落实不到位、未在规定时限完成目标任务的,予以通报,督促整改、限时办结,形成抓落实的倒逼机制,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做好执法保障。综合执法部门要做好垃圾分类执法培训工作,提高执法水平。要定期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义务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人、分类收运和处理单位或个人等责任主体开展专项执法行动,落实“活动代罚”等法规配套制度,保障垃圾分类工作稳步推进。

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篇5

为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不断提升城市品质和文明程度,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和示范公共机构,探索新型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治理体系,提升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力争到20xx年年底,达到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35%以上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市级统筹、区县主体。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由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各区县(市)政府作为实施主体和管理主体。各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要在区城管等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建立辖区生活垃圾分类责任体制,建立督导队伍,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示范先行、分步实施。在xx、xx和xx3区率先开展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和示范公共机构创建工作,探索建立符合实际、可复制、可推广的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模式。根据创建情况,逐步扩大分类范围,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三)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在推进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和处置工作的同时,各区县(市)结合农村生活垃圾产出种类、村民生活习惯等情况,加大乡镇、村屯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和完善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垃圾收运和处置体系,逐步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和管理制度,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能力。

三、分类方式

(一)城区

根据生活垃圾产生的种类和特点,按照居住、单位和公共三类区域,实施不同的分类方式。

1.居住区域。包括居住小区、公寓区、别墅区等生活住宅区域,一般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三类。

2.单位区域。包括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等,有集中供餐的场所一般分为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四类,无集中供餐的场所一般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三类。

3.公共区域。包括车站、公园、体育场馆、商场等公共场所。有餐饮服务的,一般分为可回收物、餐余垃圾、其他垃圾三类;无餐饮服务的,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二类。

(二)农村

在环卫基础设施较好的地区,实行农村生活垃圾大类粗分、分类治理,引导村民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与其他垃圾三类,进行分类投放、分类处置。

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篇6

一、工作目标

1.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达到3.5万户以上(浉河区1.1万户以上,平桥区1万户以上,羊山新区5000户以上,信阳高新区2000户以上,南湾湖风景区4000户以上,上天梯管理区2000户以上,鸡公山管理区1000户以上);各县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达到1万户以上;试点所选取的单个居住小区居民户数不少于300户。

2.全市各级党政机关、文明单位全面实施垃圾分类,市中心城区在规定的3.5万户试点范围外,因地制宜,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到20xx年底,试点范围内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实现全覆盖,群众对分类知晓率达到80%以上,分类投放准确率达到70%以上,分类设备完好率及分类标识准确率达到100%,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

二、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xx年7月底前)。成立机构,制定方案,明确试点单位(小区),制定考核办法。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所需经费,配置必要垃圾分类设施设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

(二)试点实施阶段(20xx年7-9月)。试点小区、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全面启动垃圾分类,完成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治,启动有害垃圾暂存、处置场所和可回收物分拣中心规划建设工作,开工建设易腐垃圾处理项目,探索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

(三)验收推广阶段(20xx年10-12月)。组织相关单位对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情况进行验收,总结试点经验,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逐步在全市推广。

三、分类方法

根据当前生活垃圾构成,暂分为四类。

可回收物: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可资源化利用的生活垃圾。

易腐垃圾:单位食堂、宾馆、饭店、家庭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有害垃圾: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篇7

为持续改善济源农村人居环境,进一步夯实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切实把《济源示范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方案》、《济源示范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等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全面提升济源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严格考核、长效运行”的原则,夯实“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输、市处理”的收运处置体系,全面推行“市场化服务+市处理”的处置模式,取缔敞开式垃圾池、垃圾箱,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全面推开,持续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打造整洁、优美、文明、和谐的农村卫生环境。

二、重点任务

1.坚持“五有”标准

一要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或市场化保洁机制,各行政村保洁人员数量不低于总人口的2‰,并明确保洁员和设施设备管理人员工作职责、范围、标准等。二要有长效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经费保障机制,市、镇两级要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建立整合涉农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农户适当缴费等多元投入机制。三要有完备、足够、正常运转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及再生资源的收集、转运、处理等设施,确保所有自然村组生活垃圾得到收集、转运和处理。四要有成熟的治理技术,建立符合济源农村实际的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技术模式,处理工艺不应造成二次污染;不能露天焚烧或进行无防渗措施的填埋。五要有完善的监管制度,持续深化部门参与、目标明确、责任清晰的组织体系和考核机制,农民群众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满意率达90%以上。

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严控“四个环节”

一要扫干净。保洁员或市场化保洁队伍要履职尽责,提高群众参与度,让村民当“主角”,确保村庄内干净整洁,无垃圾、无乱堆乱放,做到“三无一规范一眼净”。二要转运走。各镇垃圾清运要及时,有详细完整的转运记录,转运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市餐厨垃圾处置中心等集中处理,严禁随意倾倒。三要处理好。要做好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对各镇、街道运送的生活垃圾免费处理。四要保持住。按照“五有”标准,确保清扫、转运、处理体系运行正常,农民群众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效的满意度不低于90%。

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优化设施配置

各行政村所有农户每户配备垃圾分类收集桶,村主要街道每150米要配备一组垃圾分类箱。各镇、村垃圾转运站(中转站)、大型垃圾分类桶及运输车辆要密闭、卫生;有条件的镇、村可配备小型洒水车和洗扫车。规划建设山区镇压缩式垃圾转运站,每个镇至少配备两台设备。规划建设市餐厨垃圾处置中心,规划建设市垃圾静脉产业园,加大对其他垃圾、有害垃圾等处置力度。

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推进垃圾分类

大力推进“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输、市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运输处理体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利用,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所有行政村全覆盖。各镇是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成立机构,明确责任,加大宣传力度,以村为单位深入开展技术培训,不断提升群众垃圾分类意识。要足额配备垃圾分类各种设施设备,保持正常运行,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承留、思礼两镇的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处置中心要保证正常运行。

责任单位:农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5.搭建活动载体

引导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树立“卫生环境大家创,美好生活共分享”的理念,充分发挥创建办、爱卫办、妇联、团组织等作用,大力开展“清洁农村,爱我家园”、“垃圾清零”、“全域无垃圾”、“垃圾分类,举手之劳”等活动,创造干净整洁、优美有序的居住环境;持续开展“五美庭院”、“四美乡村”、“美丽小镇”创建活动,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利用国庆、春节、夏收、秋收等重要节点,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责任单位:创建办、爱卫办、农办、妇联、团工委及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责任分工

农办要发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牵头抓总作用,协调组织各相关部门推进工作开展,宣传发动、指导督导各镇村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体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保障体系健康运行。创建办、督查局要加强督导检查,在各个重要节点开展专项督查活动。创建办、爱卫办要组织开展文明创建、爱国卫生运动,利用各种载体,创建干净整洁家园。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要统筹推进静脉产业园建设,解决各类垃圾的“出口”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加快餐厨垃圾处置中心的建设,尽快投入运营;生态环境局要加大有害垃圾的监管力度。各镇、街道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辖区内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各项任务要求落到实处,确保治理收运处置体系“一环不落、一处不漏”,实现“环境干净净,群众乐悠悠”。

四、督导考核

一是实施每月排名制,采取不定期暗访+每月互查的形式,对问题突出、考核排名靠后的,“一提醒二批评三通报”。二是实施适度补贴制度,对山区镇垃圾治理工作达标的,示范区财政按年生活垃圾从镇区运送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集中处理所需运输费的30%予以补助,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垃圾处置量具体确定。三是实施问题重罚制,对督导中发现的成堆生活垃圾,通报后仍不整改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定专业公司进行清理,并按清理价格的3倍,经研究同意后由示范区财政扣减所在镇、街道财力。全年考核成效纳入单位年度目标绩效考核。

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篇8

一、目标任务

20xx年10月1日开始县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到20xx年底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100%,人均垃圾产量“零增长”,各单位有比较系统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体系,比较完整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监督制度并积极落实,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实施范围

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国有企业等单位。

三、分类方法

(一)单位日常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三类。对有害垃圾、可回收物进行强制分类,不得混入其他垃圾内。有害垃圾由单位定时定点投放,县环卫所负责进行统一收运、处理;可回收物由单位与资源回收市场联系由市场主体收运;其他垃圾按原先收运体系实施。

(二)单位内部建有食堂的,所产生的.易腐垃圾由各单位主动对接具有我县餐厨收运特许经营许可的衢州清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统一收运。

(三)单位产生的建筑垃圾、大件杂物、枯木等特殊垃圾实行专项分流,由各单位负责收运至相应处理终端。建筑垃圾运至浙江龙游嘉堰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地址为浙江省龙游县城南工业园区鼎新路西(3)号;大件杂物运至杂物处理中心(待建);枯木、木材等可燃材料运至城北热电厂;生活垃圾就近运至相应的生活垃圾中转站。

四、工作措施

(一)倡导绿色消费。各单位要大力弘扬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全面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持续开展“饮食光盘”、“随身小手帕”、“环保菜篮子”等文明行动,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杜绝浪费粮食和减少纸巾、塑料袋的使用。

(二)推行节俭办公。各单位要提高办公设备使用效率,减少纸质文件印发数量,提倡纸张双面打印。推进信息系统建设和数据共享共用,推行无纸化办公。工作会议不摆放临时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会议、培训住房不摆放鲜花、不额外提供洗漱用品。

(三)减少餐厨垃圾产生量。各单位要在内部食堂明显位置摆放张贴节约标识,营造“节约食品光荣、浪费食品可耻”的氛围,开展餐桌文明行动,减少“舌尖上的浪费”。会议、培训等工作自助式供餐时,要提醒用餐人员适量取用食品,对倾倒剩饭剩菜等浪费行为进行批评教育。要督促内部食堂加强对食品收购、运输、加工、储存等环节的管理,减少粮食损失浪费。

(四)采购配置垃圾桶。县各机关事业单位要按照《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游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龙政办发〔20xx〕18号)文件要求配备相应的垃圾桶,根据各类垃圾产生量确定垃圾桶的体量、数量和设置位置,并组织采购配置,相关工作在20xx年9月底前完成。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机关事业单位要认真学习理解国家、省、市、县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政策文件,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全面实施省级文明示范县城创建的实际行动,进一步提升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加快区域明珠型城市建设。

(二)明确责任领导和联络人。20xx年9月中旬前,各机关事业单位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和联络人,加强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统一领导,细化分解管理、监督职责,确保责任到人,并填报《龙游县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人员登记表》,明确各单位责任领导、联络员,通过公文系统报备县城区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联系人:江晨,联系电话:687864。

(三)研究制定工作方案。20xx年9月底前,各机关事业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地理位置、内外环境,以及生活垃圾产生、分类投放、“桶车”对接等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具体方案,推动工作落实。

(四)搞好宣传教育。各单位要利用电子屏幕、短信微信、宣传栏等平台,采取专题讲座、现场讲解、知识竞赛、分发图册等方法,广泛介绍宣传垃圾分类的相关政策、知识,做到机关事业单位人人知晓、个个自觉。要发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不仅在单位要做好,在家更要做好,要影响和帮带身边的人和社会群众投入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之中去。对于先进典型和成功做法,各单位要积极总结宣传,及时报送县城区生活垃圾管理办公室。

(五)加强自查督查。各机关事业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自查自纠,积极主动地发现和改进问题,并加强对本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的指导和检查督促。县督考办将采取现场查看、听取汇报、查阅记录、随机问询等方式,加强对各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督促检查,适时通报有关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并将各单位履行垃圾分类工作情况列入县级部门综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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