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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全应急的预案模板3500字

2023-01-17
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

防震减灾须抓好,社会安定最重要。为了及时处理各种自然灾害事故,我们必须将应急预案准备好。怎样才能写好应急预案?也许"关于安全应急的预案模板"就是你要找的,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关于安全应急的预案模板(篇1)

第一条为了加强滑雪场所的安全管理,促进滑雪运动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向社会开放,能够满足人们训练、比赛、健身、休闲、娱乐等活动的各种滑雪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县(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滑雪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旅游、安监、质监、市场监管、消防、卫计等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滑雪场所相关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滑雪场所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并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滑雪场所配备的滑雪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医疗救护等人员应当具有国家有关职业资格。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过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滑雪场所的工作人员上岗时应当着工作装,并佩戴表明身份的标识。

第六条滑雪场所内的索道(缆车、吊箱、吊椅、拖牵)、魔毯、运行车辆以及滑雪用具等设施、设备不得超过其设计使用年限。

使用列入《特种设备目录》的设备应当依法取得使用登记证书并定期检验,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第七条滑雪场所的箱式索道箱体内应当张贴救援电话和紧急情况处置说明。

第八条雪道两侧有可能发生危险的地段,应当设置安全网。安全网露出雪面的高度应当不低于2米,颜色应当醒目;安全网的网杆应当具有弹性或者用弹性材料包裹并设置在网的外侧,网杆下端埋入雪层的深度不少于0.3米。安全网与障碍物的距离不少于1.5米。

第九条靠近雪道的设施、设备的外围及可能有危险的地方,应当用厚度不少于0.3米的防护垫或者其他具备同等作用的弹性材料包裹。防护垫颜色应当醒目。

第十条雪地车辆(压雪车、雪地拖船、雪地摩托车等)运行时应当开启声音、灯光等警示装置。

营业时间内,不得进行压雪作业。确需作业的,应当关闭作业雪道。

第十一条滑雪教学区应当单独开辟,并进行隔离;受条件所限无法隔离的,应当以显著的方式区分,便于识别,并加强安全防护。

第十二条滑雪场所应当配备覆盖整个滑雪场的中英文广播系统和覆盖营业区域的安全监控摄像系统。

滑雪大厅、索道出入口等位置应当设置或张贴醒目的中英文双语《滑雪者须知》和《滑雪者行为规范》。

第十三条雪道入口应当设置明显的标识,标明雪道的等级、长度、坡度等信息。容易发生危险的区域,应当设置减速指示牌等提醒标识,并增加巡查次数。

第十四条滑雪场所应当购买公共责任险,并提示滑雪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

第十五条因故需要关闭雪道的,应当在接待大厅、索道入口及雪道入口设置标识,并用围栏封闭该雪道。

第十六条每日营业开始前和结束后,安全巡查人员应当对营业区域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营业期间应当每两小时至少进行一次安全巡查并记录巡查结果。

第十七条滑雪场所应当对每起滑雪事故填写《滑雪事故记录表》,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应对措施、处理结果、预防改进措施等内容。

第十八条滑雪场所应当在每个雪季结束后一个月内填写本雪季的《滑雪场所安全年度调查表》,并报县(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九条对滑雪受伤的人员,滑雪场所应当全力救护,必要时送往二级以上医院进行救治。

第二十条经营高山滑雪、自由式滑雪、单板滑雪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滑雪场所应当建立应急救援指挥机构,配备相应的医疗救援人员以及相应数量的紧急救援设备。紧急救援设备至少包括:

(一)对讲设备;

(二)专用雪地救护摩托车或雪地救护拖船;

(三)专用救护车辆;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紧急救援设备。

有条件的滑雪场所可以建立救援停机坪,通过空中救援对伤者进行救治。

第二十一条滑雪者在滑雪过程中有安全注意的义务,应当遵守滑雪场所的行为规范。

第二十二条滑雪者应当在经营区域内活动,不得在未开放或者已关闭的雪道活动。

第二十三条滑雪者应当选择适合自己滑雪水平的雪道,并根据地势、雪况、天气和雪道拥挤状况调整滑雪速度和滑雪方式。

滑雪者在雪道活动以及乘坐索道时必须佩戴头盔。

第二十四条滑雪者应当注意避让前方滑雪者。在超越前方滑雪者时,应当给被超越者留出足够的安全空间。

滑雪者在雪道起滑或者从一个雪道并入另一个雪道时,应当注意避让正在下行的滑雪者。

第二十五条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每个雪季对滑雪场所进行至少一次安全检查,并根据滑雪者的安全投诉、发生安全事故的频率等信息决定检查的次数。

安全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形成书面记录。

第二十六条市、县(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滑雪场所安全信用档案,记录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滑雪者投诉等情况,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对有安全不良信用记录的滑雪场所应当增加安全检查次数。

第二十七条市、县(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电话、电子邮件地址,接受公众咨询、投诉和举报。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规定的,由市、县(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由市、县(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市、县(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其他行政部门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专业竞技类滑雪运动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滑雪场所的技术标准(参数)参照国家、省及相关行业的技术规范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关于安全应急的预案模板(篇2)

一、组织机构和工作原则

(一)市政府成立市供水应急指挥部,由市城管、水利、财政、公安、卫生、建设、环保、消防、供电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总指挥,负责对供水应急事件处理的统一指挥。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市城管局,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二)供水应急工作遵循预防为主,统一调度、保障重点、计划供应、节约用水,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一般工作服从应急工作的原则。

(三)应急期供水优先顺序

1、居民生活和党政机关用水;

2、学校、医院用水;

3、重点工程用水;

4、宾馆酒店用水;

5、重要园林、绿地用水;

6、一般工业、建筑业用水;

7、其它用水。

(四)供水重点保障区域

1、城区主要居民生活区;

2、市委、市政府办公区;

3、学校和医院;

(五)在供水应急期间,市供水应急指挥部根据抢险的需要,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权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在应急抢险结束后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xxx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作其他处理。为保证城市供水,调用农业等其它用水造成损失的,给予适当补偿。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积极参加供水应急抢险救灾的义务。对在应急供水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失职、渎职等违法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二、预防和应急准备

(一)水利、城管、财政、公安、卫生、建设、环保、消防、供电等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本预案的要求,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制订本单位供水应急预案,报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二)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供水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供水应急领导组织机构及联系方式;

2、供水应急工作方案;

3、供水应急抢险救灾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储备和调度;

4、供水应急信息收集、上报制度;供水应急抢险队伍建设、培训和演练。

(三)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职责

1、协调和督促供水安全隐患的处理,核定重点单位供水调度方案;

2、根据市供水应急指挥部的命令,发布供水应急公报;

3、编制全市供水应急抢险经费、物资年度计划,并监督管理供水抢险经费、物资的使用;

4、监测、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抢险救灾工作,及时收集、报告险情、灾情及抢险救灾情况;

5、经市供水应急指挥部授权,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置措施;

6、完成市供水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城市供水企业供水应急期间的工作职责

1、建立内部完善的安全供水保障体系,并制定科学有效的供水应急方案报市政府批准;

2、设立企业内部供水应急指挥系统并定期演练应急措施方案;

关于安全应急的预案模板(篇3)

(一)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1、全体带队老师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每一个学生的安全负责,抓好安全管理,确保外出活动万无一失。

2、出发前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及宣布活动安排。

3、全体成员分若干小组并设小组长1名,各小组长对组员负责,并负责清点人数的活动过程管理。

4、学生乘坐空调旅游大客车,一人一座,由州温市华通国际旅游有限公司(旅游许可证L—Zj00918)安排及负责其他事宜,学校带队老师协助管理。如遇紧急情况要即使报告负责人,并按有关部门规定程序进行处理同时上报教育局

(二)本次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1、负责人校长、z副校长

2、带队老师:各班主任及任课教师。

(三)活动时发生意外事故立即启动此预案

1、事故发生以后现场人员应立即向带队老师及时向组长报告,组长根据情况作出决定。

(2)一般性事故,行政跟班人员可根据情况自行进行解决,并进行记录。重大事故,应立即上报给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同时组织人员进行抢救,也向相关部门发出求救,以最短时间最快速度开展工作,并通知学生家长。

(3)校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应尽快向公安、医疗等部门上报,同时增派人员赶现场进行组织抢救。

(4)公安、医务人员进行抢救时,现场有关人员要协助做好各方面工作。

(5)带队老师及行政人员必须保持通讯畅。

(6)其他事故,如突遇大雨、森林火灾等,带对老师及其他人员必须要组织好学生秩序,以保证学生安全为首位。

关于安全应急的预案模板(篇4)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规范烟花爆竹安全应急管理,严密防范、科学应对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全县人心安定、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遵循“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信息共享,依靠科学、注重实效,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县域内烟花爆竹一般生产安全事故(Ⅳ级)的应对处置,及县域内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级别烟花爆竹的先期处置。

1.4烟花爆竹事故分级

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按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级。

一般(Ⅳ级):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

较大(Ⅲ级):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事故。

重大(Ⅱ级):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

特别重大(Ⅰ级):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事故。

上述所称“以上”包括本数,所称“以下”不包括本数。

1.5响应分级

根据烟花爆竹事故严重程度、可控性、救援难度和影响范围,县应急局应急响应从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应急响应:发生烟花爆竹事故,企业、部门、县级层面均无法处置应对时,提请上级组织指导协调和组织应对。

二级应急响应:当确认事故可能超出单位应急能力范围时,要及时将险情报告给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并通报给周边单位和人员,由县政府牵头,适时启动县级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

三级应急响应:当烟花爆竹事故发生时,事发企业第一时间启动企业应急预案,组织自身力量按预案程序开展伤员救护、人员疏散、现场控制等先期处置,如若处置存在困难,报告县应急局,要立即指导协调或组织应对。

1.6应急预案体系

详见附件1

2 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指挥机构

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县应急局成立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1.1局领导小组组成及机构设置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1.2相关股室主要职责

办公室:接收传达上级决策部署和局领导指示要求并督办落实;负责本局应急处置综合协调保障;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依法监督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及时了解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情起因、现场情况、伤亡报告;向局领导小组汇报情况,遵从上级指示,开展相关工作;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组织协调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发布安全生产预警和事故信息;负责建立健全县安全生产专家库,协调有关专家和安全技术服务机构等参与应急救援;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应急救援股:承担应急值守组织实施工作,负责事故信息的接收、研判、综合、报送和分转;根据领导小组指令,牵头召集相关成员单位研究、会商事故处置事项,宣布启动应急响应、进入应急状态;承担县级现场指挥部的组织、协调、保障工作,跟踪事故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处置建议;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政策法规股、安全生产信息平台监管中心:做好简报汇编及宣传报道工作,负责事故处置相关舆情监测应对;负责局机关应急处置相关信息系统、通信网络运维技术保障;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负责搜集与事故有关的物证、证言和资料;负责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负责事故现场保护、维护事故现场治安、交通秩序;负责疏散事故区域内的无关人员;负责处理与事故有关的其它治安问题;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救灾与物资保障股: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协调紧急疏散群众的安置、生活救助等工作;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火灾防治管理股: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工作;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3运行机制

3.1 应急准备

坚持“预防为主、预处并重”原则,按照各自职责,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燃放等环节风险点和危险源的排查、检查,强化安全监管和打非治违。要督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制定企业应急预案,依法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确保企业应急预案与本预案的衔接畅通,提高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3.2监测与预警

3.2.1监测

以安全管理综合信息系统为基础,逐步建立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燃放等环节数据库,形成政府监督管理、企业及时申报、数据共建共享、部门分工监管的安全管理综合信息平台。通过平台获取企业基本信息、企业烟花爆竹存销量等信息,建立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监测、风险控制、风险预警的动态监控,实现对烟花爆竹事故风险的有效控制和应对。

3.2.2预警

并依照法律法规和可控程度对预警级别进行调整,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登记核实举报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预警信息包括可能发生烟花爆竹事故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注意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网络等公共媒体和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引导各类新闻媒体客观公正、及时报道事故信息,不得编造、发布虚假信息。

接到可能导致烟花爆竹事故发生的信息后,必须立即核实、研判,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组织、督导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做好前期应对处置工作。

3.3应急处置与救援

3.3.1信息报告

县应急局及相关企业严格执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拓宽烟花爆竹突发事故信息来源途径。信息报告要简明扼要、清晰准确。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信息来源,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目前事故处置进展情况,下一步拟采取的措施等。县域烟花爆竹事故信息报告严格执行《大英县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规定》。

3.3.2先期处置

当烟花爆竹事故发生时,事发生产经营单位要第一时间启动单位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开展人员疏散、应急处置和救援,并同时向县应急局报告事故信息。当事故影响可能超出本单位应急能力范围时,要及时将险情报告给相关部门并通报给周边单位和人员。

3.3.3应急响应

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事故,根据事故的性质、特点、危害程度,局领导小组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在县政府的统筹下,及时启动应急响应。

3.3.4信息发布

烟花爆竹事故的信息和新闻发布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以确保信息正确、及时传递,并及时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

3.3.5应急结束

当伤亡人员得到有效处置,事故隐患彻底消除,事故现场得以控制后,按照“谁指挥,谁负责”的原则,决定应急结束。

3.4后期处置

3.4.1善后处置

事故现场抢险救援结束后,局领导小组要协助县政府做好善后处置工作,督促协调有关单位依法认真做好死、伤者家属的安抚、赔偿,应急救援征用物资补偿及其他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

3.4.2调查评估

应当按照县政府的授权或委托组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及时查明事故发生经过和原因,对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复盘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并将调查与评估情况向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4应急保障

4.1 应急队伍保障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相关规定,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托大英县消防救援大队建全烟花爆竹事故专业救援队伍;督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建立企业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号召社会力量建立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聘任技术力量组建专家队伍。

4.2 通信与信息保障

有关人员的联系方式应保证能够随时联系,依托现有的有线、无线、卫生等通信手段,以及安全事故信息网络系统,保证应急期间的信息及时、准确、可靠地传输和有效实施指挥。

4.3 应急物资保障

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库,完善设施、设备、物资及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应急救援装备。

遂宁化工应急救援队和大英消防救援大队要按规程配备救援装备,根据烟花爆竹企业实际情况和需要,储备丰富的应急物资,配备完善的应急救援装备。

督促其它部门、企业要建立物资装备统计台账,掌握物资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运输及使用条件、更新及补充时限、管理责任人及联系方式等。

4.4 运输保障

依托县公安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烟花爆竹事故现场的交通运输保障,优先运送处置事故所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应急救援人员和受到危害的人员,依法对事故现场进行交通管制,保障抢险道路的畅通,形成快速、高效、顺畅、协调的应急运输系统。

4.5 医疗保障

依托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加强急救医疗服务网络建设,统筹全县医疗机构配备相应的医疗救治药物、技术、设备和人员,应对烟花爆竹事故的能力。

由大英经开区负责督促辖区企业,积极与县内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救援协议。

5 宣教培训

5.1演练

适时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并对辖区烟花爆竹企业的应急演练进行指导和检查。各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并及时进行总结评估。

5.2教育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以及安全实景模拟教育基地等多种载体,开展安全应急法律法规、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知识、应急常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能力。

5.3培训

定期组织烟花爆竹监管干部、应急救援人员开展应急管理相关培训,提升预防和应对烟花爆竹事故的能力和水平。同时督促烟花爆竹企业依法开展本企业相关培训。

6 附则

6.1 预案管理与更新

根据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的变化、应急救援实践经验教训、应急演练发现预案漏洞等情况,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完善。

6.2 奖励与责任追究

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提请县委、县政府对在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处置中作出贡献的部门(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拒报、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在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6.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本预案由大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关于安全应急的预案模板(篇5)

1 编制总则

1.1编制目的

指导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保障应急工作,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机制,防止和减少农村饮水安全事故的发生。有计划、有准备地做好农村应急供水保障工作,有效预防、正确应对并妥善处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突发性事件,建立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的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小突发事件对人民群众生活造成的影响,切实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规模,为有效保障农村居民饮水安全,维护人民的生命健康,稳定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正常秩序,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实现小康目标,根据正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现状及供水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性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件》等国家法律、法规;《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等部门规章和文件;地方性相关法规等。

1.3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加强培训和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规模,鼓励群众报告突发性供水安全事件及其隐患,及时处置可能导致饮水安全事故的隐患。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分级建立乡(镇、街道办)供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确定不同等级的安全事件及其对策,落实应急责任机制。乡(镇、街道办)供水应急指挥机构在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组织开展事故处理、事故抢险、供水恢复、应急救援、维护稳定、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工作。

(3)统筹安排,分工合作。

以县政府为主体,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和分工合作,处理好日常业务和应急工作的关系。请求上一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视情况给予协调、指导、技术支持并组织力量全力支援。

(4)快速反应,有效控制。

突发性事件发生以后,各级应急指挥小组应根据应急预案要求快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启动相应预案,有效控制事态蔓延。在供水事故处理和控制中,以保证农村人民群众的生活用水为重点,采取强有力措施和一切必要手段,把事故范围和影响降至最小程度。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农村饮用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主要包括:

(1)发生特大旱情导致的饮用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季节性缺水导致的供水管网末端用水户水量严重不足;

(2)地震、洪涝、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供水水源、净水构筑物、供水工程构筑物、机电设备或输配水管网遭到破坏;

(3)供水管网遭受人为或自然因素导致的管网爆管;

(4)气象原因导致的供水设施冰冻破坏;

(5)饮用水源保护区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

(6)爆破、采矿等人为活动或地质变迁等导致供水工程水源枯竭;

(7)因其它原因,导致用水户饮水困难的。

2基本概况

2.1 自然地理概况

地理位置:正阳县位于驻马店市东南部,地处淮北平原,南与罗山、信阳隔淮河相望,东临新蔡、息县,背靠汝南、平舆,西与确山接壤,处于北纬32°16′~32°47′,东经114°12′~114°53′之间,东西长64.5km,南北宽57km。正阳县西邻京广铁路、京港澳高速公路、“107”国道,东邻京九铁路、“106”国道、大广高速,境内省道明临路、开龚路贯穿全境,交通便利,电力充沛。

地形地貌:正阳县地处大别山前倾斜平原区。西部有缓坡、低岗,其余为淮河冲击湖平原。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县西北宋店岗地势最高,海拔102米;县东部岳城地势最低,海拔40米;平均海拔78.8米。地表坡降1/1000~1/1500。

水文气象:项目区位于北亚热带向暖温带过渡地带,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季风进退与四季交替较为明显,适合各种作物生长。但降雨分布不均,易旱易涝。根据正阳县气象站资料,项目区多年平均气温14.9℃,平均日照为2137h,无霜期229d,多年平均降水939mm。降雨年际间变幅很大,最大年降水量为1558.4mm(1956年),最小年降水量为468.5mm(1955年)。降水在年内分配极不均匀,夏季降水比较集中,6-9月份降水占年降水量的60%;而10月至下年5月份降水占40%,尤其冬季(12月至下年2月)降水量最小,只占年降水量的8%左右,全年主导风向为偏北风,夏季为偏南风,平均风速2.5m/s。

水文地质:本区地层属华北地层区的豫东小区,区域地质构造上处于中朝准地台的边缘地带,南岭秦岭纬向复杂构造带东延部分的中部,构造单元属于中朝准地台之华北坳陷的驻马店—淮滨凹陷地带。基底构造较为简单,基底为古生代石炭系或奥陶系、寒武系海陆交叉相和海相沉积的陆源碎屑岩及碳酸盐岩类地层,以后直接沉积了第三系陆相地层,上部则覆盖了第四系冲洪积地层;地质活动相对较弱,主要表现为区域性的缓慢抬升。

河流水系:项目区正阳县属淮河流域,有淮、汝河两大水系,其中淮河干流由陡沟镇田湾入境,经皮店乡潘店到大林镇的范庄入息县,境内全长54km,流域面积1217km2,过境水21.66亿m3,主要支流有闾河、清水河、田白河、陡沟、祝大堰、三门堰、涂店堰等。汝河水系流经县城东、北的七个乡镇,境内全长75km,流域面积687km2,过境水0.63亿m3,主要支流有慎水河、黄大港、文殊河、东公正沟、西公正沟、付港等。

县境内流域面积100km2以上的主要河流有清水河、慎水河、闾河、黄大港等5条,30km2以上支沟17条,5~30km2的支沟42条。县境内河流主要靠自然补给,汛期与雨季同期,水位变化显著。夏季雨量集中,水位急剧上升,为丰水期;干旱季节,流量很小,甚至断流。

2.2社会经济发展概况

正阳县位于河南省南部,驻马店东南部淮汝之滨,处于亚热带向暖温带过渡地带,属大陆性季风气候。辖20个乡(镇)、282个行政村,总人口87万人,其中农业人口81.039万人。全县总土地面积1903.0km2,耕地面积210万亩,主要以农业为主,粮食作物主要盛产小麦、玉米、大豆等,经济作物主要盛产油菜、花生等。

2.3水资源开发概况

地表水资源:根据《正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正阳县近期平均地表水现状均值利用量为3168.5万m3,占地表水资源量23050万m3的13.74%,占可利用量54954万m3的5.77%。当地地表径流主要产于汛期,时空分布极其不均。

地下水资源:根据《正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正阳县地下水资源量为31904万m3,其中山丘陵区地下水资源量4624万m3,洼坡区地下水资源量7879万m3,平原区地下水资源量18902万m3。正阳县地下水可利用量为30525万m3。

浅层地下水资源量是指与大气降水和地表水体有直接水力联系的动态浅层地下淡水量。构成地下浅层淡水调节储量的主要因素为降雨入渗补给量、灌溉回归量和潜水蒸发消耗量。浅层地下水位在抽水后下降速度很快,且补给恢复较慢,容易形成地下水疏干。

中深层地下水资源埋藏于50~200m深度内,含水层较多,富水性较强,且水质良好,符合饮用水水质标准,根据正阳县多处中深井成井资料分析岩性为中更新同和下更新统细粉砂、中细砂、粗中砂、砂砾石及泥质混粒砂、砂砾石组成,顶板埋深72.94~92.76m,底板埋深176.20~202.27m。砂层累计厚度33.00~82.00m,水位埋深19.23~34.00m。

水资源利用现状:目前,正阳县地表水供水量0.71亿m3/年、地下水供水量0.71亿m3/年;工业用水量0.07亿m3/年,农业用水量1.68亿m3/年。

水资源污染状况:随着工农业的迅速发展,人口的增长和城镇化的发展,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日益增加,正阳县的地表水资源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清水河等河流大量接纳上游城市废污水,水质严重恶化。据相关监测结果显示:COD1090毫克/升,超标69倍;高锰酸盐指数393毫克/升,超标60倍。

水质污染严重的村镇的水质化验表明,硫酸盐、硝酸盐、总硬度等均超标0.3~1.3倍。

由于地表水的污染和使用污染水灌溉,浅层地下水也遭到不同程度的污染。不合格的项目主要有:浑浊度、肉眼可见物、总硬度、锌、锰、铁、氟化物、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耗氧量、硝酸盐等。

2.4农村饮水安全总体情况

截至到2021年底正阳县共有农村供水工程106处,农村饮水人口81.039万人,其中集中式供水工程106处,千吨万人供水工程19处,涉及全县20个乡镇282个行政村居委会,水源类型均为地下水,供水规模50939.96m3/d,受益人口81.039万人;实现了农村自来水“村村通”,自来水入户率达到90%以上。正阳县农村供水工程均开采中深层地下水作为供水水源,经过多年的监测,水质优良,不必经过净化处理,仅配备消毒设备即可直接通过供水管网配送到千家万户饮用,正阳县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中均配有消毒设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竣工验收后均移交受益乡镇政府或行政村管理使用,为加强运行管理,县水利局制度了各项运行管理制度和机电操作规程,装订存放在各供水管理厂(站)中,便于管理人员掌握运用。

工程运行管理情况:正阳县农村供水工程整体由县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管理,各供水工程经营管理方式有供水公司、个人承包经营等方式,水价按2.5元收取及收费率基本达到92%、水质检测设备配套不完善、千人以上工程水源区保护和划定水源保护范围工程全部已经完成、规模化工程持证上岗人员合理。

2.5对标评估农村供水现状

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乡村振兴深入推进,广大农村群众对农村供水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省农村供水工作现状与群众的期盼、工作实际中还存在不同程度的差距和短板。

依据农村供水新的标准,河南省要求万人以上工程覆盖人口比例达到90%,地表水源覆盖受益人口比例达到90%,县级集中管理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的比例90%以上,千人以上工程计量设备和水费收缴率均达到95%以上。

2.5.1集中式供水工程供给质量不高

正阳县现有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19处,占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的18%。供水受益人口约占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受益人口的.36.2%。规模以下小型集中式工程87处,占集中式供水工程总数的82%。受益人口占集中式供水工程的63.78%;城市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发展不足。目前城市供水管网未向农村延伸。

2.5.2供水水源可持续安全保障能力不足

正阳县农村集中供水工程供水水源全部为地下水。过度依赖地下水源供给,引起地下水位下降、水质物理化学变化等问题突出。多处水源井水泵随着水位降深多次下潜,导致部分水源井报废,水源面临枯萎状态,供水保障能力下降。

2.5.3经营管理集约化程度不高

正阳县农村供水现状受工程产权水权确权不到位、工程布局分散、各乡镇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差异、用水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等影响,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管理主体和经营主体不能有效分离,专业化管理和市场化经营程度不高,受益农民不能享有均等化的公共服务。

2.5.4水价机制较为合理

正阳县大多数集中供水工程供水水价略高于运行成本水平。水费收取率较高,加上县财政的维修基金,能够维持工程良性运行。

2.5.5信息化建设不足,精细化管理水平不高

正阳县万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中,工程信息化设施简陋,管理手段落后,无法有效进行信息化管理。万人以下小型集中式工程绝大多数没有信息化管理设施。信息化管理手段落后,增加运行管理成本,深刻影响供水价格和供水场站的长效运行。

3 风险隐患

3.1季节性缺水

(1)季节性干旱缺水

正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均为地下水,县域内地下水水位较高,一般干旱年份地下水水源均能够保证供水需求,但遇到极干旱年份,地下水下降较大,存在发生特大旱情导致的饮用水源取水量不足风险。

(2)季节性供水不足

正阳县部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年份较早,受建设资金限制,设计标准较低,虽然后期实施了巩固提升工程,但是由于运行管线较长,存在一定的管道渗漏,加之部分工程巩固提升工程是在原有工程的基础场进行续建管网,致管网路线过长,特别是千吨万人规模的大型集中供水厂,如汝南埠水厂、大黄供水站、徐围孜供水站、双屯水厂、雷寨水厂等,供水范围较大,供水管网末端用水户距离水厂较远,每年5月~9月进入夏季,天气炎热,居民用水量增大,水厂供水负荷增加,供水管网末端用水户水压降低,导致部分用水户缺水。

3.2管网爆管

正阳县部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范围较广,主管道线路较长,且供水管网多为沿道路铺设,由于近年来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县域内道路、房屋、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较多,存在施工过程发生人为导致的意外爆管隐患,特别是主管道的爆管,容易造成大面积用水户停水。

3.3水源污染

(1)地下水水源污染

正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均为中深层地下水,地下水受到污染的概率较小,但由于县域内存在少数化工企业等,饮用水源保护区可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的风险依然存在。

(2)供水设施污染

正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多数供水厂建有蓄水池(箱或罐)等储水设施,供水厂为非完全封闭式管理,日常运行维护工作多数供水厂由个人承包管理、受管理人员数量等方面的影响,部分供水厂存在管理不严格,维护不及时等情况,蓄水池(箱或罐)等储水设施存在一定的人为水源污染风险,如人为蓄意向蓄水池(箱或罐)投放污染物等。

3.4洪涝灾害

正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均为地下水,水源基本不受洪涝灾害影响。

正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网铺设均为地下铺设,根据气象资料,县域内冬季冻土深度小于管网埋设深度,不存在冰冻破坏管网导致停水的风险。

4 预防与预警

4.1预防

(1)信息监测及收集

各级供水管理部门对辖区内旱情信息、水源水污染信息等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危害及趋势等进行全面监测,对辖区内供水工程构筑物、机电设备或输配水管网遭到破坏等事故进行全面监测,发现供水工程取水建筑物、水厂构筑物、输配水管网等发生自然或人为损坏事件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重大及以上事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

县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县供水安全事故的监测、检查、预警工作,设立并公开供水安全事故报警电话,多渠道获取本地区相关供水安全信息,对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县政府及上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

(2)信息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和权利报告突发性事件,发现供水工程、取水建筑物、水厂构筑物、输配水管网等发生垮塌或人为破坏事件时,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上一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险情。

(3)预防工作

增强群众节水意识和对已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保护意识,做好饮水安全工程设施的检查维修,按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应急维修物料,加强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的组织建设。

各乡镇(街道办)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要建立健全重大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的监测网络,及时掌握事件信息,因地制宜地制定应对措施,为解决好饮水安全突发事件提供科学依据。

4.2预警

(1)预警

根据信息监测和收集,认真组织讨论分析,对可能发生的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可控性、影响范围等因素和发展势态,划分为四级:1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II级(较重)和IV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I级(特别严重):突发事件造成2万人以上饮水困难或不安全的。

II级(严重):突发事件造成1至2万人饮水困难或不安全的。

I级(较重):突发事件造成0.5~1万人饮水困难或不安全的。

IV级(一般):突发事件造成0.1~0.5万人饮水困难或不安全的。

(2)预警发布

预警信息发布应标明突发农村饮水安全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措施和发布机关等。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突发农村饮水安全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由上级主管部门在主流媒体上发布。

4.3预警控制

(1)在预警状态下,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启动饮水安全事故应急准备工作,按照应急领导小组的要求,落实各项预警控制措施。

(2)在供水连续不足状态下,当供水单位缺乏更进一步的有效控制手段,并有可能危及安全供水时,应及时向县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研究决定实施特殊时期限水方案。

(3)在水源污染或有人为投毒行为发生时,供水单位值班调度人员应立即停止供水,同时告知所有用水户停止使用,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同时将情况报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卫生、防疫等相关职能部门立即对水源、管网水质进行跟踪检测、消毒,防止污染面积扩大,并运用送水车向所涉及的群众送水。

(4)在供水设施恢复正常运行、污染已解除、管网已消毒、能达到正常供水标准时,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应研究决定宣布解除预警状态。

5 应急响应

出现供水安全事件,供水单位应立即向上级饮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和当地政府报告,并先期进行处理。各级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机构在获取信息后,应在1小时内向上一级应急领导机构和当地政府报告。

对应全县饮水预警等级,应急响应划分为四级,发布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预警的同时,立即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县级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全县重大供水事件的指挥调度。乡镇(街道办)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供水单位负责本单位供水突发事件的处置。凡上一级应急预案启动,下一级预案应随之自行启动。

5.1I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特别严重供水安全事件(1级),造成2万人以上饮水不安全时,应立即发布Ⅰ级预警,启动I级应急响应预案,启动以下工作程序:

(1)工作会商

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部署应急工作,在1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市政府及市应急办公室。I级响应工作会商由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召集,参加人员包括县应急领导小组成员、专家组成员,必要时邀请市水利局分管领导和有关专家参加;会商方式采用集体会商;会商内容包括调查、核实工作内容、指导方案、处置方案、救援方式等。

(2)工作部署

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领导小组组长应到达现场,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技术人员开展工作,做出工作部署,明确工作责任。派出现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督促、指导乡镇政府(街道办)做好事件调查、抢险救援和处置工作。工作组由有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组成,实行分片包干。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召集有关单位负责人研究并提出解决办法。

有关乡镇(街道办)应急领导小组派出工作组,协调配合县级工作组和村组干群做好抢险救援工作。当地政府要把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工作作为首要工作,全力以赴,抓紧抓好,安排好群众生活,保持社会大局稳定。

(3)部门联动

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调度下,按照职责和工作要求,各司其职,协作配合,明确分工,并按照具体任务和要求,立即派出工作人员到现场指导工作,有效控制事态发展,最大程度减小损失。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与当地政府一起发动群众参与建筑物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及早恢复供水。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向上级提出支援报告。

(4)宣传动员

新闻宣传部门除适时报道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处置情况及典型经验、事迹外,要重点做好严重缺水紧急状态的工作实施、水资源统一管制、节水限水措施的宣传报道。各级应急机构应做好宣传发动,稳定群众情绪,防止发生疫情,防止发生恐慌,保持社会秩序稳定。

5.2 Ⅱ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严重供水安全事件(Ⅱ级),造成1至2万人饮水不安全时,应立即发布Ⅱ级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预案,启动以下工作程序:

(1)工作会商

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部署应急工作,在1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市政府及市应急办公室。Ⅱ级响应工作会商由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召集,参加人员包括县应急领导小组成员、专家组成员。会商方式采用集体会商,会商内容包括调查、核实工作内容、指导方案、处置方案、救援方式等。

(2)工作部署

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领导小组副组长应到达现场,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技术人员开展工作,做出工作部署,明确工作责任。派出现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督促、指导乡镇政府(街道办)做好事件调查、抢险救援和处置工作。工作组由有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组成,实行分片包干。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召集有关单位负责人研究并提出解决办法。

有关乡镇(街道办)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先期进行处置,并在县级工作组抵达事件发生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部门联动

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调度下,按照职责和工作要求,各司其职,协作配合,明确分工,并按照具体任务和要求,立即派出工作人员到现场指导工作,有效控制事态发展,最大程度减小损失。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与当地

政府一起发动群众参与建筑物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及早恢复供水。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向上级提出支援报告。

(4)宣传动员

宣传部门除适时报道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处置情况及典型经验、事迹外,要重点做好特别严重缺水紧急状态的工作实施、水资源统一管制、节水限水措施的宣传报道。各级应急机构应做好宣传发动,稳定群众情绪,防止发生疫情,防止发生恐慌,保持社会秩序稳定。

5.3 Ⅲ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比较严重供水安全事件(Ⅲ级),造成0.5~1万人饮水不安全时,应立即发布 Ⅲ级预警,启动 Ⅲ级应急响应预案,启动以下工作程序:

(1)工作会商

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部署应急工作,在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县政府。Ⅲ级响应工作会商由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召集,参加人员包括县应急领导小组成员、专家组成员。会商方式采用集体会商,会商内容包括调查、核实工作内容、指导方案、处置方案、救援方式等。

(2)工作部署

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应到达现场,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技术人员开展工作,做出工作部署,明确工作责任。派出现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督促、指导乡镇政府(街道办)做好事件调查、抢险救援和处置工作。工作组由有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组成,实行分片包干。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召集有关单位负责人研究并提出解决办法。

有关乡镇(街道办)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应赶赴现场,先期进行处置,并在县级工作组抵达事件发生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部门联动

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指挥调度下,按照职责和工作要求,各司其职,协作配合,明确分工,并按照具体任务和要求,立即派出工作人员到现场指导工作,有效控制事态发展,最大程度减小损失。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与当地政府一起发动群众参与建筑物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及早恢复供水。

(4)宣传动员

新闻宣传部门要重点做好特别严重缺水紧急状态的工作实施、水资源统一管制、节水限水措施的宣传报道,各级应急机构应做好宣传发动,稳定群众情绪,防止发生疫情,防止发生恐慌,保持社会秩序稳定。

5.4 IV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一般供水安全事件(IV级),造成0.1-0.5万人饮水不安全时,应立即发布IV 级预警,启动IV级应急响应预案,启动以下工作程序:

(1)工作会商

乡镇(街道办)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应急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在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县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应急领导小组一般不组织正式的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决策会商,必要时由县农村饮水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有关部门技术人员进行研究。

(2)工作部署

乡镇(街道办)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应急报告后,乡镇(街道办)应急领导小组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并在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县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乡镇(街道办)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备用水源调度工作,必要时启用本乡镇(街道办)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并立即派出工作组,做好抢险救援、事件调查和处置工作。

农村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应立即向乡镇(街道办)向总领导小组报告、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先期进行处置,在乡镇(街道办)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部门联动

乡镇(街道办)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指挥调度下,按照职责和工作要求,各司其职,协作配合,明确分工,并按照具体任务和要求,立即派出工作人员到现场指导工作,有效控制事态发展,最大程度减小损失。

(4)宣传动员

有关乡镇(街道办)应急机构应做好宣传发动,稳定群众情绪。防止发生疫情,防止发生恐慌,保持社会秩序稳定,组织事件发生地群众积极参与到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和恢复建设工作中去。

5.5应急处理

当供水安全事件发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当地政府可采取向用水户派出送水车,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1)抢险救灾

在应急领导机构的统一指挥调度下,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有效控制事态蔓延,最大程度减小损失。

(2)医疗救护

事故发生地应急机构要配合当地政府加强对水质疾病和传染病的监测、报告,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救护队,紧急救护中毒、受伤人员。

(3)动员社会力量与参与

出现应急事件后,应急机构应与当地政府部门一起发动群众参与建筑物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及早恢复供水。

(4)信息发布

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由县级或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在主流媒体上发布。

(5)应急结束

当供水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证时,县级应急领导机构可宣布应急结束。并协助乡镇(街道办)、村应急机构进一步修复供水基础设施,恢复正常供水。

I级、Ⅱ级应急响应结束的发布,经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县应急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审议后,由组长发布结束命令并在新闻媒体公布:III级、IV级应急响应结束的发布,经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县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后,由副组长发布结束命令并在新闻媒体上发布。

6 应急措施

6.1季节性缺水应急措施

(1)季节性干旱缺水

针对季节性干旱缺水,当发生某个供水厂水源供水不足时,采取从邻近供水厂拉水向用水户送水的措施;当发生区域性水源供水不足时,则采取从地下水水位相对较高或水量充足的供水厂临时拉水向用水户送水的措施;当发生大面积区域水源供水不足时,则采取从县域内或者周边水库临时拉水向用水户送水的措施。

(2)季节性供水不足

针对季节性供水不足情况,采取在供水压力较小的管网线路安装加压泵,进行二次加压供水,以满足供水管网末端用水户用水需求。对于不具备二次加压条件的管网线路用水户,应采取运水车送水的方式解决临时饮水困难的问题,用水户自行到临时供水点取水。

6.2管网爆管应急措施

针对管网爆管引起的停水区域,采用运水车送水的方式解决临时饮水困难的问题,用水户自行到临时供水点取水,并迅速对管网进行维修。

6.3水源污染应急措施

(1)地下水水源污染

针对地下水水源污染的情况,应迅速组织专家技术人员对影响范围进行研判,立即停止范围内供水厂供水。按照就近的原则,采用运水车送水的方式解决临时饮水困难的问题,用水户自行到临时供水点取水,待水源水质达标后恢复供水。

(2)供水设施污染

针对供水设施污染情况,供水厂应立即停止供水,切换备用供水设施或水源,如备用蓄水池(箱或罐)、备用水井等,不具备备用供水设施或水源的,按照就近的原则,采用运水车送水的方式解决临时饮水困难的问题,用水户自行到临时供水点取水,待水源水质达标后恢复供水。

7 后期处置

7.1调查与评估

供水安全应急终止后一周内,供水单位和县、乡镇(街道办)级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机构应向上级领导机构提交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事故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经验教训等。应急领导机构要对事故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提出改进建议,进一步做好应急工作。

7.2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工作由事发地政府负责。需要县政府援助的,由事发地政府提出请求,逐级上报。县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或意见。卫生部门要继续加强对水质的监测,指导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才能恢复供水。

7.3奖励与责任追究

县级有关部门对参加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处置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8 应急供水水源和临时供水点

8.1应急供水水源

根据正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际情况,应急供水水源共分为地下水水源和地表水水源,针对具有多采水源井的供水厂,不同水源井互为应急供水备用水源;针对单水源井供水厂或多水源井均不能满足供水要求的情况,按照就近的原则,供水厂之间互为应急供水备用水源;针对大面积地下水水源不能满足供水要求的情况,选择就近满足饮用水水质的灌溉水源井或水库等地表作为备用水源。

8.2临时供水点设置

发生饮水安全应急响应启动后,需要采取运水车送水的方式满足用水户用水需求时,应在各行政村设置临时供水点,临时供水点一般设置在村委会,用水户自行到临时供水点取水。

9 应急机构

县、乡镇(街道办)设立应急领导机构。成立正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工作,各乡镇(街道办)、供水厂(站)同时成立相应的应急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本水厂(站)的饮水安全应急工作。

9.1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机构与职责

正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副县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县纪委监委、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交运局、县民政局、县卫健体委、县气象局、县环保分局、县文广旅局、县电业公司、县电信公司。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及专家组,应急办公室设在水利局。

(1)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规定;及时了解掌握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事故情况,指挥、协调和组织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根据需要向上级政府和水利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措施;审定全县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在应急响应时,负责协调财政、公安、水利、环保、卫生防疫、医疗救护等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指导、督促、检查下级应急指挥机构的工作。

(2)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起草全县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负责乡镇(街道办)、村供水突发性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和整理,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协调指导事发地应急领导机构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力量开展抢险排险、应急加固、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协调财政、公安、水利、环保、卫生、武警等部门组织救援工作;协助专家组的有关工作;负责对潜在隐患工程不定期安全检查,及时传达和执行县政府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应急响应期间新闻发布工作。

(3)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县纪委监委:负责对各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乡镇(街道办)履行饮水安全保障应急工作纪律情况进行监督。

县政府办公室:统筹组织协调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对外(上)联络接待工作和其他重要事宜。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工程规划的报批、项目审批、计划下达以及项目建设与管理的监管工作。

县财政局:保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应急经费及时安排下拨和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县水利局:负责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工程的建设,负责提供农村饮水重大安全事故信息、应急预案以及工作方案编制,负责恢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所需经费的申报和计划编制,指导各乡镇(街道办)饮水安全工程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局、水利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负责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的原则,组织协调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县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县公安局:负责维持水事秩序,严厉打击破坏水源工程、污染水源等违法犯罪活动。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应急抢险、救灾及重点饮水安全保障工程的物资运输;按照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的意见,为抢险、救灾等车辆提供方便,免征过桥过路费。

县民政局:负责遭受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故群众的生活救济工作。

县卫健体委:负责农村遭受饮水安全突发性事故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及饮用水源的卫生保障。

县气象局:负责提供短、中、长期天气预报和气象分析资料;负责提供实时雨情、旱情和灾害天气等气象情况。

县环保分局:负责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做好辖区内水源地保护工作,应急处理水污染事件。

县文广旅游局:负责农村饮水安全法规、政策的宣传,及时准确报道事故处理工作。

县电业公司:负责农村遭受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后的电力保障。

县电信公司:负责农村遭受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后的通信网络建设与维护,确保通信联络畅通无阻。

(4)专家组职责

专家组由供水规划、设计、水环境监测、卫生防疫等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负责应急领导小组的技术支持工作。其职责是:参加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应急响应时,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研究分析事故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参与事故调查,对事故处理提出咨询意见;受领导小组的指派,对事故处理给予技术支持。

9.2乡(镇、街道办)、村供水安全应急机构及职责

乡镇(街道办)政府成立相应应急领导机构,负责本地区内供水安全突发性事故的处置。主要职责包括:拟定乡镇(街道办)、村供水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救援预案;掌握本乡镇(街道办)、村供水安全信息,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事故情况;指挥协调本乡镇(街道办)、村供水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9.3供水单位应急机构及职责

根据当地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抢险应急预案,供水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供水应急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抢险应急工作方案,配备必要的抢修设备及应急队伍,并定期组织演练。

各供水单位需指定供水负责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应急方案的实施,负责人及联系方式见各供水厂供水保障应急预案。

10 应急保障

10.1组织保障

县、乡镇(街道办)成立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根据供水安全事件等级,迅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从组织上保障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10.2资金保障

县、乡镇政府(街道办)要设立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按照事故等级划分,由应急领导机构报请县、乡镇政府(街道办),调用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

10.3物资保障

各级领导机构制定抢险、救援物资调配方案。发生事故时,由当地政府统一对物资进行调配,确保物资及时供应。供水规模在1万人以上的村镇集中供水工程,应当建设适度规模的应急备用水源。

10.4技术保障

建立供水安全应急专家库,为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咨询和服务,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调集有关专家和技术队伍,支持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加强对供水工程管理人员的技术和应急处置培训。并加强对分散供水户的技术指导和宣传。

10.5医疗卫生保障

当发生人员伤亡或饮水中毒事件后,应急领导机构要在当地政府协调下立即组织医疗卫生技术队伍,调配医疗卫生专家,根据需要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并调集必需的药物、医疗器械等物资,支援现场救治和防疫工作。

10.6交通运输保障

紧急情况下由县应急领导小组组织公安、消防、交通等部门,承担应急期间为农村居民解决临时性吃水困难群众的送水及供水设备维修等任务,保证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畅通。

10.7队伍保障

各供水单位应成立各自的抢险队伍,单位领导担任各自的抢险队队长,当农村饮水安全事故发生后,各抢险队伍在接到抢险命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赶到指定地点待命。由村组自主管理的工程,由乡镇应急机构组织应急抢修队伍。

10.8治安保障

当地公安部门要负责做好受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救灾行动和供水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10.9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级饮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要设立专门的报警电话,安排人员24小时值守,保证信息及时、准确、快速传递。

11 附则

(1)预案的编制

县水利局负责编制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保障应急预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负责编制本地区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保障应急预案,并报县人民政府备案。

(2)预案的更新

本预案由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管理,五年修订一次,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订、修改和完善或应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可适时提出修订和更新意见,报县政府审定后及时组织修订和更新。

本预案由正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关于安全应急的预案模板(篇6)

一、春游的指导思想

(一)坚持五个原则:

1、就近原则。一般不要超出一天的行程。2、节俭原则。严格控制费用,少去费用较高的旅游景区,多到乡村、户外体验大自然。3、环保原则。注意收集春游过程所产生的各种垃圾,不要乱写乱画乱扔废弃物品,保护自然环境。活动结束要在规定的地点按时集中,有秩序地排队,清点人数上报,并收拾活动场地上的果皮纸屑,打包放成一堆。4、安全第一原则。事前进行春游专项教育,包括森林防火安全教育、校外活动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校内外环保教育等。

(二)成立春游安全领导小组

为应对春游期间的突发事故,成立春游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后勤保障组、医疗保障组、紧急处理组、春游全面协调组等各职能小组,分工明确,职责到位。出行时有校级带队领导。

二、春游安全领导小组:组长:z;副组长:z;

成员:zz和各班主任;

紧急处理组:组长:z;

后勤保障组:组长:z,组内人员:z;

春游全面协调组:组长:z;

分年级带队领导:(附后)

三、突发事件处理程序

(一)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向带队领导报告。带队领导根据情况作出决定。

(二)一般性事故,带队领导可根据情况自行进行解决,并进行记录。重大事故,应立即上报给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同时组织人员进行抢救,以最短时间最快速度开展工作,并在第一时间通知学生家长。

(三)校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应尽快向公安、医疗、教育、旅游等部门上报,同时增派人员赴现场进行组织抢救。

(四)在组织应急抢险过程中,以保证学生安全为首位。写出书面报告,总结经验教训。

四、安全应急具体措施

(一)安全常规措施:1、随车队单独配备一名校级领导。2、所有教师、工作人员手机必须处于开机状态,前一天必须检查手机充值状况,确保资费充裕。3、进入春游目的地后,由校级领导原地执守,担任总指挥。4、分散自由活动时,要求学生几人一组,不要个别行动。5、每次转移活动地点及活动结束时必须清点人数,一个不能少。

(二)因天气因素变更活动处理:1、活动前一天了解天气情况,通知学生做好相应准备。2、发车时遇天气变化,要认真分析趋势和可能,做出延时、变更处理。3、针对学生可能出现的情绪波动,做好引导、说服教育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项。

(三)车辆故障处理:1、活动前要求承办方检查车辆车况,车况不良必须更换,否则不得发车。2、中途车辆故障:(1)带队跟车老师及时把故障情况通知校领导和承办方。(2)故障为影响安全的,一律停驶,由承办方紧急调车改乘。

3、途中车辆失火,应立即要求司机停车开门,用灭火机扑灭。同时指挥学生不要惊慌,如火势较小,前部学生从前门下,后部学生从后部应急门下;如火势较大,可视情况破窗逃生。下车后,及时组织疏散,一名教师负责清点人数,一名教师负责及时向领导报告情况。如有学生受伤应立即组织抢救。4、车辆换乘时,带队教师维持好学生秩序,严禁下车随意走动,尤其应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四)、学生突发疾病、意外伤害:1、师生在途中突发疾病、意外伤害,随车带队教师立即联系应急车,视轻重就近送医院。2、师生在园内突发疾病、意外伤害,带队教师立即联系总指挥,视轻重送园内医务站诊疗,病情严重的送当地医院急救。

(五)学生走失处理:1、允许学生带手机,师生互留电话号码,以便电话联系。2、如发现学生走失,切不可大意、拖延,应立即组织就地寻找。3、从学生最后接触的同学入手,了解最后行踪。4、电话通知其它带队教师关注寻找。5、利用广播等形式发布寻人启示。

(六)、交通事故处理:1、有严重受伤即刻拨打120、122,并立即组织抢救。2、迅速报告校领导,调动应急车赶到事发现场,视伤情确定立即送医院,还是紧急处理后送医院。3、保护好现场,指挥师生撤离至安全地点。4、向上级领导报告事故情况。5、安定学生情绪,询问、检查学生受伤情况,受轻伤学生送医院检查、诊治。6、立即成立事故处理小组,分别负责家长、公安、医疗、保险各方接洽,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五、春游带队教师安排表

六、给班主任老师的建议:

(一)出发前一天,利用课间时间做好学生春游安全教育;(二)出发前检查必备物品(如创可贴、正气水等)是否带齐;(三)再次确定家长的联系电话,以备出现晚归等现象时可以及时通知家长。

关于安全应急的预案模板(篇7)

一、指挥机构

为切实加强春运工作组织领导,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确保春运平安、有序,局成立了春运工作及应急处突领导小组,负责春运期间各项工作处理和指挥协调,确保领导到位、责任落实、措施到位。领导小组组成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局各股室及各养护站在春运来临之前,结合实际情况,广泛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要采取拉网式的大检查,重点要放在桥梁、涵洞、边沟以及公路沿线的边坡和危岩,深入查找安全事故隐患,在安全上不留空档、不留死角,及时解决安全突出问题,确保公路安全、畅通。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局成立各相应应急小组如下:

1。现场指挥组

组长:

成员:

2。现场应急处置组

组长:

成员:

3。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

二、工作职责

在县委、县政府及县交通运输局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部署下,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养护生产、已建和在建工程、道路桥涵、路基缺口安全事故的救援和应急处理任务,负责对存在安全隐患、排水不畅的路段进行排查和预防性整治并及时监督落实。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局应急处理小组在开展救援工作过程中,应组织各类救援力量,落实好各项安全保护措施,防止在救援工作过程中发生其他事故。

三、调查处理

1、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局主要领导及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亲临现场,听取汇报,安抚受害人,指挥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各股室、管理站必须在第一时间派员前往现场进行调查取证,不得谎报或隐匿、毁灭证据。

3、调查取证结束后25日内,依据调查客观事实和证据作出调查结论,并书面告知当事人和主管部门。

四、救援器材配置

局里预备小车两辆、运输车三辆、挖掘机和装载机各一台、照明设施10套、安全警示标志30个、反光背心30件。

五、责任追究

如遇应急救援任务,各小组、股室、养护站必须无条件执行命令,对拒不执行上级命令、玩忽职守或推诿、扯皮的直接责任人和相关人员要依法作出处理;对执行上级命令不坚决,贻误救援时机,造成人民生命财产损失加重的人员和责任人,要严肃处理。

关于安全应急的预案模板(篇8)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和《怀远县地震应急预案》,加强我院防震减灾工作,提高地震应急能力,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预案。在有关本地区的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或涉及本地区的破坏性地震临震预警发布后,我院按照本应急预案采取紧急措施。

一、应急组织机构

临震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刘皊、陈松、韩德会、蔡绍厚、马觐勇、杨士勇、葛云侠、韩新高、韩梅、房国友、陈五一、张怀军、王祥、刘彦、姚发成、杜正银、安家石、邢彬、白洪超、陈杰、刘军、范元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科,由杨士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职责:

1、负责指挥突发公卫事件全面领导工作。

2、负责医疗救治重大事项的决策、督查落实和指导工作。

3、负责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的设施、设备。

4、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应急指挥中心,决定人员疏散或隔离,并依法对疫区封锁。

二、临震应急方案

我院在接到属地抗震救灾指挥部发布的破坏性地震临震警报后,医院应急组织机构迅速起动,进入临震紧急状态。

(一)召开医院党政工领导参加的防震减灾综合保障会议,传达属地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示,部署防震抢险救灾工作。

(二)根据震情预报和建筑物抗震能力以及周围工程设施情况,组织人员、设备仪器、货物的避震疏散。

(三)储备必要的抗震救灾物资。

(四)综合管理部要认真检修对讲机和消防器材,确保完好。

三、震后应急行动方案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医院应急组织机构迅速启动,立即采取行动。

(一)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领导小组迅速建立临时医疗点。抢救伤员,听从上级组织调配,前往非本院地域开展医疗救护工作;采取消毒和保证饮用水、食品卫生等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二)通信保障。办公室要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如果本院通信设施遭破坏尚未正常工作、办公室要为小组领导和各组长配备对讲—机。办公室要建立临时办公地点(指挥所),安排人员24小时不间断值班,对属地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示和本院地域内的震情灾情即时上传下达。

(三)职工生活和治安保卫。领导小组要组织生活服务队,为本院地域的灾民提供食品、饮用水和必要的生活用品:保管和分配政府提供的救灾物资;组织治安队,保护集体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堆扩治安秩序;组织队伍搭建临时帐棚。

(四)水电抢修。后勤人员尽快架设临时电路、管路,提供生活、抗震救灾所需电力和饮用水。

(五)听从属地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对非本院地域内的重灾区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援。

关于安全应急的预案模板(篇9)

1总则

1.1基本情况

目前,昆明主城公共供水水源十个,已建成自来水厂十座,日公共供水设计能力136.5万立方米,城市供水管网覆盖面积约280平方公里,DN100以上输配水主干管总长1400余公里,供水服务人口250余万。现昆明主城公共供水由昆明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和法国威立雅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合资组建的昆明通用自来水有限公司承担。

1.2编制目的

迅速、有效、安全地处置好城市供水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及时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利益,保障市民的用水安全,维护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1.3编制依据

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昆明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昆政发[20xx]19号)、《自来水经营授权书》或《供水特许经营协议》、昆明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与法国威立雅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有关法律文本。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昆明主城公共供水服务区域处置因人为或自然因素造成的影响城市安全稳定供水和对社会经济稳定构成危害和威胁的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影响供水安全的事态变化启动应急预案或转入正常供水工作。有关部门、人员分别按照各自职责、业务范围和预案相应要求,负责影响安全供水事件的防范和处置。

2、应急处置指挥体系和职责

2.1决策指挥机构:

成立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昆明主城公共供水安全保障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市政府副秘书长、供水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供水主管部门、安监、公安、监察、卫生、城建、环保、消防、防震减灾、供电、财政、商务、工商、发改委、水利、民政、节水办、供水企业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分管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指挥紧急处置、救援工作。

2.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供水主管部门分管

领导担任,成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相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是: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救援的协调,措施落实和信息报送等日常工作。

2.3应急队伍组成及职责

(1)抢险救援组,组长由分管副秘书长担任,成员由供水主管部门、供水企业、防震减灾、公安、卫生、环保、城建、安全生产监管、部队、节水、水利、供电等部门组成,并按各自职责负责完成突发事件处置时的专业应急抢险工作。

(2)后勤保障组,由市发改委和财政牵头,供水企业、民政、商务、卫生、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负责征用应急物资、运输、设备、食品、药品、场地等组织、调集和经费落实等工作。

(3)事故调查与评估组,由市安全监管和公安牵头,卫生、监察、环保、保险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负责调查确定安全供水突发事件的性质、原因和责任;评估损失并提出处理意见。

(4)事故善后处理组,由市政府牵头,市政公用局、民政、卫生、工会、事故单位、保险等单位和社会公益组织组成。主要职责:清理、监测现场;调拨、发放应急款物;处理遇难者遗体;理赔、救助捐赠等工作。

3、供水安全突发事件的分级

按照公共供水突发事件紧急程度和影响的严重性,昆明主城安全供水应急响应分为4级。以一般(IV级)、较大(III级)、重大(II级)、特别重大(I级)表示。与之对应的四个预警标识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

3.1一般性(IV级)事件:

(1)城区DN800以下管线、部分供水干管遭到损坏;

(2)由于管道负压回流、管道施工、管网老化形成爆管、非法用水等造成的供水管网水质交叉污染,影响面积1平方公里以下;当出厂水水质、管网水质受到轻度污染,主要感观指标超过1倍以上;用户反映水质感官性指标(嗅味、外观)异常,局部地区每天超过20项次;管网局部地区用户末梢无余氯、微生物指标不合格;

(3)供水能力5万吨/日以下的水厂由于人为和自然因素发生的各类灾害事故,导致水厂不能正常运行,影响城市安全供水;

3.2较大(III级)事件:

(1)DN800以上(含800)管线、供水干管遭到损坏;

(2)原水水质受到污染,现有净水工艺难以解决,对出厂水水质造成一定影响;用户反映感官性指标(嗅味、外观)异常,每天超过100项次以上;

(3)各类灾害事故导致供水能力5—10万吨/日水厂停产,影响城市安全供水。由于其它原因导致用水人口2—5万人停水超过48小时的事件。

3.3重大(II级)事件:

(1)供水能力10—20万吨/日(含10万吨)水厂、供电和供水系统遭到严重毁坏;

(2)0.5吨液氯瓶发生严重泄漏事故;

(3)原水受到各种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染,造成任何一项毒理学、放射性指标超标;管网水质超标导致群体性用户出现不良反应症状,但无人员死亡的事故。

3.4特别重大(I级)事件:

(1)供水能力20万吨/日以上水厂、供电和供水系统遭到严重毁坏或由于其它原因,导致用水人口5万人以上停水超过48小时;

(2)水厂氯库发生意外导致严重泄漏事故,造成严重后果;

(3)城市公共供水水源和供水系统遭到人为投毒,导致严重后果。

4、应急处置原则、信息报送及处置程序

4.1处置原则

处置安全供水突发事件应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服从调遣、处置迅速;协同应对安全供水的工作原则。”

4.2信息报送及处置程序

信息报送以政务值班系统为主要渠道。事件发生,要求按规定按时限逐级上报相关部门。突发事件处置程序可简单概括为“早报告、快处置、定性质、保安全、快恢复”。

4.2.1信息报送

(1)发生一般性(IV级)突发事件,需在12小时内将信息上报供水主管部门;

(2)发生较大(III级)突发事件,需在4小时内将信息上报供水主管部门和领导小组;

(3)发生重大(II级)突发事件,需在2小时内将信息上报供水主管部门和领导小组;

(4)发生特别重大(I级)突发事件,需在1小时内将信息上报供水主管部门和领导小组。

4.2.2处置程序

(1)发生一般性(IV级)突发事件,由供水企业按内部处置程序进行处置;

(2)发生较大(III级)突发事件,由领导小组视情况确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3)发生重大(II级)或特别重大(I级)突发事件,由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应急预案。

5、保障城市安全供水的应急措施

当发生下述影响城市安全供水突发事件时,办公室和各应急队伍应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按各自职责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5.1水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1)由于公共供水水源受到污染,现有供水生产工艺不能确保水质达标时,供水企业应果断停止供水生产,由供水主管部门协调环保、卫生、水利等部门,分析污染原因并妥善解决污染事故,待水源水质恢复正常后,或通过改造、完善制水工艺能使供水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该水源方可重新投入使用。停水期间,通过多水源供水调度措施,取用备用水源供水,用送水车送水或调用瓶装水的方式解决群众日常基本生活用水问题;

(2)当供水输配水管网发生水质污染事件时,供水企业应采取控制供水管道闸门、抢修故障管道和清洗、消毒被污染管道等措施,减少并控制污染影响的范围、彻底清除供水管道中的污染物,经水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停水期间,供水企业通过供水调度或用送水车等方式向停水区送水,确保居民日常基本生活用水;

(3)对供水设施(含二次供水设施、自建供水设施等)遭人为投毒引发的水质事故或供水管理的原因引发的水质突发事件,产权单位和用户应及时报告,并停止供水和排放完被污染的储水,对被污染供水设施

清洗消毒,经取样分析化验,水质合格后,恢复供水。停水期间,供水企业用送水车送水,确保居民基本生活用水。

5.2停水事故的应急处理

由于自然灾害、水厂事故、输配水管网事故、电力事故等突发事件发生时,导致城市大面积停水,各应急队伍应按各自职责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和妥善解决各类事故,并使其尽快恢复正常。供水企业应根据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源分配计划,制定供水调度方案上报供水主管部门,针对停水区域和水厂分布情况,进行应急处置。

若主要的城市水源因发生各类突发事故而不能向各水厂提供源水,导致各水厂停产,且短时间内无法恢复,应及时启用城市地下水,并积极组织调配桶装水和瓶装水供应,解决必要的饮水问题,同时,应加大、加强节约用水的措施及力度,必须应采取限时、限量、分片供水等应急措施。

5.3发生漏氯事故的应急处理

(1)自来水生产用氯涉及储存、运输、使用几个环节,发生大面积漏氯应采取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应急救援原则;

(2)发生漏氯事件,供水企业应当按照本企业制定的漏氯处置预案立即组织处理工作;若供水企业不能自救处置时,应立即报告供水主管部门,逐级上报市政府启动《昆明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关于安全应急的预案模板(篇10)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规范烟花爆竹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提高应对、防范烟花爆竹事故风险和事故灾害的能力,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西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昌都地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及非法制售烟花爆竹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处理等过程中发生的下列事故应对工作:

(1)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或重伤的事故。

(2)社会影响重大,需要启动本预案的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环节其他事故。

(四)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烟花爆竹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强化预警分析,搞好预案演习,提高防范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置。

(3)坚持依法规范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现规范化、法制化。

(4)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县安委会领导下,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指导、协调全县烟花爆竹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负责烟花爆竹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经营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安全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机制。

(5)坚持资源整合的原则。按照整合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要求,实现救援队伍、物资技术和信息的有机配置,做到统一调度和资源共享。

(6)坚持科学应对的原则。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烟花爆竹事故的科技水平和救灾能力。

二、组织指挥系统与职责

(一)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组成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二)指挥部的职责

(1)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后,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

(2)统一指挥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03KkK.com

(3)负责启动县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出救援决策。

(4)负责审定对外发布的信息。

(三)各成员单位职责

(1)公安局:负责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预案。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负责维持事故现场秩序,并封锁现场,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负责核对伤亡人数、伤亡人员身份。负责对爆炸和火灾现场未爆炸物的排除;负责制定交通处置的应急预案;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非救援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2)应急管理局(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编制全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监督检查烟花爆竹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组织协调全县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应急救援模拟演习;负责建立应急救援专家组,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办理指挥部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向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汇报应急救援情况。

(3)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制定爆炸和火灾扑救预案;负责事故现场伤员的搜救、扑灭火灾;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组织现场清理工作。

(4)卫健委:负责制定受伤人员救护、治疗应急预案。确定专业治疗与救护定点医院,培训相应医护人员;指导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5)生态环境局:负责制定环境监测与危害控制应急预案。及时测定事故现场环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进行监测;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现场遗留危险物质对环境产生污染的消除;负责调查重大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6)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运输抢险预案。指定抢险运输单位,负责监督抢险车辆的保养,驾驶人员的培训;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运送。

(7)烟花爆竹企业:负责制定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进行应急救援演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8)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应急救援工作。

三、现场应急救援

(一)现场指挥部

按事故等级和分级响应原则,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全面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组织工作,指挥所有参加应急救援的部门和人员;及时向县应急办(政府办)和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事故及救援情况。

(二)现场指挥部职责

1、根据指挥部的指示,负责召集参与应急救援部门和单位的现场负责人,研究制定现场的具体救援方案。

2、根据事故现场的实际,明确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指挥、协调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3、组织划定事故现场的范围,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及其他强制性措施。

4、核实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汇报抢险救援工作情况。

(三)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现场的实际情况,指派相关部门牵头,成立以下专业救援组:

1、救援组(由公安局牵头):负责对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引起的火灾进行灭火,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有关人员的紧急疏散、撤离和危险物品的转移,以防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和发生;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警戒;根据实际情况实行交通管制和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持现场抢险救灾秩序,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和有关责任人员应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对逃逸人员及时进行追捕。

2、伤员抢救组(由卫健委牵头):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分类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对救援人员进行医学监护和为现场救援指挥部提供医学咨询。

3、技术咨询组(由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邀请有关专家就事故发生的原因、危害等进行技术分析确认,根据事故单位烟花爆竹的品种、数量、危险特性及潜在的危险性做出评估,为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提供技术咨询。

4、物资供应组(由民政局、事故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牵头):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供应。

5、环境监测组(由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对大气、水体、土壤等进行环境即时监测,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接警与报警

(一)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发生爆炸、火灾事故或县政府辖区内发生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爆炸、火灾事故后,该单位(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县政府)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二)立即拨打119报警,同时分别向县政府、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三)县人民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指挥、领导和实施救援工作,并及时向地区行署、安监局报告事故情况。

(四)事故报告的主要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初步判定的伤亡情况、导致事故的初步原因、事态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救援工作的进展情况。

五、应急响应

(一)事故分级

根据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烟花爆竹事故划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二)分级响应

(1)Ⅳ级(一般事故)应急响应行动,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启动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预案。

(2)Ⅲ级(较大事故)应急响应行动,各乡(镇)人民政府无法完成救援工作,且确定事故为Ⅲ级,应向县应急办请求增援和启动上级烟花爆竹应急救援预案,原有救援人员服从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行动的统一指挥和调配。

(3)Ⅱ级应急响应行动,当确定事故为Ⅱ级(重大)及以上事故,应立即逐级请求启动地区级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原有救援人员服从地区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行动的统一指挥和调配。

(三)紧急处置

(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或乡(镇)府首先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迅速报告县人民政府,并及时救援。

(2)县烟花爆竹应急救援指挥部要迅速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制定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并组织实施。

(3)根据事故的危害程度,及时疏散、撤离可能受到事故波及的人员与设施。

(4)参加应急救援的单位和人员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协调下,进行救援、处置,控制事态扩大。

(四)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救援人员应根据烟花爆竹事故的特点,对事发地抢险过程中的安全情况进行科学评估,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抢险人员安全。

(五)群众的安全防护

事故现场指挥部负责组织好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

(六)社会力量动员与救援物资征用

当发生烟花爆竹爆炸、火灾等事故灾难时,如果现场救援队伍的人力和物力不足时,县、乡(镇)人民政府依据有关法律,负责社会力量动员和救援物资设备征用。

(七)现场检测与评估

现场指挥部应成立由专家组成的事故现场检测、鉴定与评估小组,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依据。

(八)信息发布

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烟花爆竹事故的信息综合、发布工作。

(九)应急结束

事故现场得以控制,遇险人员获救,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隐患消除后,由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报请县政府同意后,宣布应急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

六、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1、相关部门和事故发生单位(乡、镇政府)要妥善处理事故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安置、救济、补偿和保险理赔。

2、参加救援的部门和单位应认真核对参加应急救援的人数,清点救援装备、器材,整理救援资料,核算救援发生的费用。

3、污染物的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

4、总结与评估

由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收集、整理应急救援工作的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对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决策、指挥和后勤保障等全过程进行评估,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在应急响应结束后,将总结评估报告报县政府。

七、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充分利用公用通信、互联网,保障应急救援有关单位和人员之间的通讯畅通,必要时,要将通讯传输设备设在事故救援现场。

(二)应急支援与保障

1、应急队伍保障

企业和乡(镇)政府应当依法组建和完善应急救援队伍,没有条件组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要建立兼职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救援物资和防护装备。

2、资金保障

生产经营单位应足额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做好应急救援资金的必要准备。应急救援资金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

3、物资保障

相关成员单位、专业救援队伍及烟花爆竹企业应按照职责分工和预案要求,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和技术等储备。

4、医疗卫生保障

县、乡(镇)卫生院负责组建医疗卫生应急救护队伍,发生事故时应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和控制等工作。

5、交通运输保障

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制定本系统的运输保障预案,在开展应急救援时开通应急特别通道,确保救援队伍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实施救援。

6、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按照规定参与事故处置和治安维护工作,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要物资安全保护,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三)技术支持与保障

由县应急办(政府办)、安监局建立和完善全县烟花爆竹重大危险源、救援力量、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措施和专家数据库,为事故救援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规范信息获取、分析、发布、报送的程序。

(四)宣传、培训和演习

1、宣传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向烟花爆竹相关企业和烟花爆竹非法从业人员宣传烟花爆竹的危险性及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落实企业和乡(镇)政府的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烟花爆竹伤亡事故。

2、培训

(1)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督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救援队伍和企业的相关人员参加相关应急救援业务的培训。负责对应急救援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烟花爆竹从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员工进行应急培训。

3、演习

各烟花爆竹企业和乡(镇)政府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习,每年至少演习一次,演习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评估,上报县应急办和安委会办公室。

(五)监督检查

县安委会办公室对全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七、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

1、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相关部门都要根据本预案和职责分工,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2、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职责发生重大改变,或在执行中发现存在不足时,由县安委会办公室组织修订。

3、县安委会办公室定期对本预案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论组织修订,报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

(二)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关于安全应急的预案模板(篇11)

宗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为了保证本次学生春游能安全顺利,根据我校校园安全应急预案的精神,又结合外出特点,特制订本预案。

一、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xxx 全面负责安全工作

组员:xxxx

本次春游全面协调人:xxx

二、春游时发生意外事故时立即启动此预案。

(1)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向行政跟班人员及正副班主任报告。行政跟班人员根据情况作出决定。

(2)一般性事故,行政跟班人员可根据情况自行进行解决,并进行记录。重大事故,应立即上报给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同时组织人员进行抢救,也向景点工作人员发出求救,以最短时间最快速度开展工作,并通知学生家长。

(3)校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应尽快向公安、医疗、教育局等部门上报,同时增派人员赶现场进行组织抢救。

(4)公安、医务人员进行抢救时,现场有关人员要协助做好各方面工作。

(5)带队老师及行政人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

(6)其他事故,如突遇大雨、交通事故、森林火灾等,带班老师及其他人员必须要组织好学生秩序,以保证学生安全为先。

(7)校车要随时处于待命状态,驾驶员保持通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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