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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工作总结收藏13篇

2024-07-26
征地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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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工作总结 篇1

一、工程概况及建设模式

(一)工程概况

石林至蒙自高速公路是国道主干线(gz40)二浩特至河口公路云南境内昆明至河口中的一段,是连接各省区域中心城市、重要港口及对外口岸的“五纵七横”国道主干线公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份,它是我国外接越南及东南亚的主要国际大通道,也是云南省滇东南的主要经济干线,更是红河州的经济大动脉、“生命线”。

石林至蒙自高速公路全长公里,其中昆明市境内公里,红河州境内160公里。全线采用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ⅰ级,其余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执行。

石林至蒙自高速公路分两段建设,石林至锁龙寺为一段,全长公里。其中,红河州境内81公里,昆明市境内公里;锁龙寺至蒙自为一段,全长公里。工程总投资亿元,其中,石林至锁龙寺亿元,锁龙寺至蒙自亿元。工程于11月28日开工建设,计划于XX年11月底建成通车,总工期三年。

(二)建设模式

石林至蒙自高速公路,是云南省交通厅按照省政府“既积极引资建设,又全额争取国家支持”的总体要求,于在广州泛珠9+2经洽会上与云南久保投资有限公司、深圳九策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合资建设项目。6月、8月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分别组建石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锁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石锁高速公路由云南省公路局、深圳九策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奥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云南通达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其中云南省公路局出资10%,其他三家公司出资90%。

锁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由云南省公路局、云南久保公司共同投资组建,其中,云南省公路局出资10%,云南久保公司出资90%。

二、征地拆迁工作进展情况

石蒙高速公路于11月28日在弥勒县举行进场道路开工仪式,随即征地拆迁工作全面展开,目前各项工作进展基本顺利。

(一)工作机构健全

为确保石蒙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顺利实施,州政府及时调整了征地拆迁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沿线的弥勒、开远、蒙自三县市也先后成立了征地拆迁领导小组。为加大工作力度,弥勒、开远两县市从有关部门抽调精兵强将组建多个工作小组,分别负责具体征地拆迁工作。弥勒按4个片区划分工作小组,开远按工作性质划分综合协调、征地、拆迁、林地四个工作小组。沿线各乡镇也先后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为征地拆迁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工作职责明确

11月、12月州人民政府与省政府相关部门先后签定了石锁、锁蒙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及施工环境保障责任书,明确了省、州政府和石锁、锁蒙高速公路公司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并明确了工作目标和任务。12月,州人民政府与弥勒、开远、蒙自三县市签定了《责任书》,明确了各级的工作责任,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为征地拆迁工作划分了明确的责任界限,确定了明确的工作目标和要求。

(三)宣传动员到位

为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顺利推动石蒙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州人民政府于12月召开了有州级各有关部门、沿线县市政府、石锁、锁蒙公司参加的动员大会。2月弥勒、开远、蒙自三县市委、政府先后也召开了动员大会,作了全面而具体的工作布署和安排,沿线乡镇、村委会也采取各种形式向沿线群众和相关单位宣传工程建设的重大意义,动员群众支持国家重点项目建设,积极配合政府做好征地拆迁工作,从而为征地拆迁工作提供了思想保障。

(四)征地拆迁补偿政策合法合理

征地拆迁补偿政策是征地拆迁的核心工作,为做好这项工作,州政府十届七次常务会议专门作出决定,明确石蒙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在蒙新高速公路补偿标准的基础上提高30%,县市政府可在此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上下浮动10%。州政府常务会议后,州石河高速公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又专门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州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并对沿线三县市制定征地拆迁补偿政策提出了相关原则和指导意见。为确保补偿政策合法、合理、可行,沿线三县市先后召集有关部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深入乡镇调查研究,广泛争取各方面的意见,并及时上报州协调领导小组审查。经过反复审查、修改,三县市补偿政策都能及时出台,为征地拆迁提供了政策保障。

(五)征地拆迁工作进展情况

按设计地亩图计算,石蒙高速公路需征地亩,其中,弥勒亩,开远亩,蒙自亩。目前实际丈量的土地面积.4亩,其中,弥勒亩,超出亩;开远4403亩,超出亩;蒙自2445亩,超出139亩。最后能达到亩。全线取(弃)土场临时用地约4000亩,其中弥勒约3100余亩,开远约410亩,蒙自530亩。

截止4月30日全部提供7条新建进场道路建设用地,征地350余亩。

截止5月30日,完成全线正线用地勘测定界工作,并开始提供控制性工程和部份路段的建设用地。

截止6月30日,完成正线永久性用地、弃取土场临时用地的丈量工作和地上各种拆迁物的核查、登记工作。并提供大量正线建设用地。

截止10月30日,全线已提供正线建设用地.6亩,其中,弥勒县提供8304亩,占总数的75%;开远提供3965余亩,占总数的90%;蒙自提供亩,占总数的73%。全线提供弃取土场临用地3174亩,弥勒已提供28处,2600余亩,开远提供409亩,蒙自提供165亩。全线迁坟2911冢,其中,弥勒迁坟1195冢,开远迁坟609冢,蒙自迁坟1107冢。全线房屋、通信、电力管网拆迁工作已全面展开。已完成房屋拆迁100余户,拨付线网拆迁费余万元。7家通信线网拆迁协议已签定,并全面实施拆迁工作。电力拆迁仍在恰谈之中。

(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由于地亩图用地量是水平投影面积,与实际丈量面积出入较大;地上各种拆迁物数量增多,价格增大,三县市征地拆迁包干经费都有较大突破。

2、军用土地征用、军事设施、电力设施拆迁工作难度大,费用高。虽然多次与军方协商,终因要价太高至今仍无协商结果。

3、由于省国土资源厅公布从7月1日起,实行新的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给补偿政策带来巨大影响。此标准在国家《土地法》、《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基础上提高较大,许多乡镇在原来基础上提高100%。部份群众已到县、州、省上访,要求提高补偿标准,工作难度加大。

4、弥勒东方红农场属省农垦总局管辖,基层单位要求每亩补偿8万元,比弥勒县政府制定的补偿标准每亩高元。并要求地方政府安置部份职工就业,安排部份职工提前退休等附加条件。目前仍在协商之中,尚未提供用地。

5、沿线少数群众对高速公路建设不太支持,阻扰施工的现象时有发生;个别单位和领导过分要求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为其实施小项目建设,业主和施工单位感到十分为难。

征地工作总结 篇2

20xx年,官滩镇征地拆迁工作,经过同志们的共同努力,工作取了一定的成绩,征地任务全部完成,安置工作也全部落实到位。但同时,不足之处也十分明显,如工作时间拖得太长,拆迁安置工作不是十分的理想。现将一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取得的成绩

1、完成征地任务。重大项目的建设,共而要征用土地300余亩。

2、安置工作全部完成。无一群众上访。

二、我们的做法

(一)统一思想,健全机构,以人为本。多种方式开展工作1、统一思想。为了使整个工作有度,党委政府事前召开班子成员会议,一是作出征收决定,二是统一思想。

2、健全机构,组成工作组,从而保证了事情有人去做。针对群众居住地方和管理方式的不同,党委政府以村建站和古河村为主从各单位抽调了工作人员,并明确责任,明确分工,从人员上保证了工作上有人去做。主要领导亲自组织、亲自指挥、亲自协调、冲锋在前,做到了情况掌握在一线、协调指挥在一线、问题解决在一线,经验总结在一线。3、以人为本,召开征地所在村组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会,遵求党员和群众意见,遵循自愿原则,决不搞强行征收。

4、依法公开透明征地。在征地过程中,对土地丈量、附着物清点、补偿款项等情况都要通过多种渠道公开公示,并建立工作台帐,实行一户一档;在土地丈量、实物清点、土地产权调查中,严格实行农户和村集体会签制度。

5、定期召开工作研讨会。为了掌握工作情况和进度,指挥部每周召开一次工作队长会议,听取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研究和部署下步工作。

6、土地补偿款实行社会化发放,直接发放到被征地农户的个人银行账户,保证补偿金按时足额到位。镇纪委对土地征收政策和纪律执行、资金使用等环节实行全程监督,对已结算和补偿的资金进行详细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

7、实行公示制度,做到土地征用数量、占用数量、征用标准“三公开”,并设举报电话,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坚持统一标准,对永久性占地、临时性占地及地面附属物赔偿实行统一,使失地农民心中有数,避免由于补偿标准不同而产生纠纷。

8、深入群众开展工作。各工作组深入到群众中去开展工作,了解群众的实际情况和想法,向群众宣传解释工作方针和政策。利用多种渠道进行宣传。如组织宣传车,拉横额,贴标语,发小册子,召开会议会议等。9、政府努力搭建就业平台,通过招商引资和大力发展本土民营经济,兴办企业、发展三产使被征地农民提高收入,稳定思想。

10、成立维稳队,专门处置破坏征地拆迁工作中的破坏份子。

三、存在的问题

1、工作前没有深入调查研究,制定方案。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这是我们众所周知的名言,也是我们应该掌握的工作方法。进度很慢,工作很难打进,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在事先没有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导致我们所制定出来的一此安置方案存在着很大的问题。

2、工作没有统筹安排。见一步,才行一步。对整个工作全局观不强,不知道那些是主要矛盾,那些是次要矛盾;不知道什么时候做什么工作。导致了一些人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没有工作可做。

总结经验教训,是为了在今后的工作中少走弯路,多出成绩。发扬所得的一个宝贵经验,克服所存在的问题,将给我们带来更大的成绩。

征地工作总结 篇3

客观真实反映民声民意,并根据相关数据作出公正的评估,是民调中心职能的所在。为调查裕新技改项目对被征地农民可能造成的贫困风险影响,受市裕新技改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指挥部委托,市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于2013年1月9日至16日对该项目进行了全面调研,通过集中座谈、实地走访、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对项目被征地农民贫困风险评估如下:

一、征地拆迁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裕新技改项目地处镇村辖区内,位于市交界处,倚南岭山脉骑田岭之东北,规划面积23.325平方公里。因项目建设需要,属规划区范围内搬迁安置对象的共50户农民(其中倪家组46户、仙岭脚组4户),属规划区范围内被征地对象另包括仙岭脚组部分已无法耕作的耕地和浅石四组约14亩耕地;4家民营企业受项目影响被停产歇业,其中,1家位于规划区范围内,另3家位于规划区范围外围。

2、被征地村组概况。镇村共9个村民小组1294人,其中组46户139人,男性18至60岁的劳动力40人,女性18至55岁劳动力43人,全组劳动力小计83人,仙岭脚组50户169人,男性18至60岁的劳动力49人,女性18至55岁劳动力56人,全组劳动力小计105人。据调查,两个小组共188名劳动力,仅42名劳动力在外务工(主要为仙岭脚组村民),其他大部分赋闲在家。在此次征地拆迁中,倪家组全组耕地住房均被征用,属搬迁安置范围,仙岭脚组只有仍居住在垅下的4户属搬迁安置范围,其余农户则因只有耕地被征用,暂未纳入搬迁安置范围。

3、涉及影响企业概况。为整治非法选矿,鑫承、利祥、利强和龙兴矿业四家企业被停产歇业,至今已停产6个月。四家企业除鑫承矿业处规划区范围内属搬迁对象外,其他3家企业均位于镇政府所在地属规划区外围。其中,鑫承矿业主营钨矿原石精加工,其他3家企业均主营钨毛矿再加工。据企业负责人介绍,4家企业在整治非法选矿前,除极少量从村民手中收购了非法选矿的钨原石,企业主要进货渠道靠向外省市进原材料。初步统计,4家企业2011年度共纳税2420万余元,贷款总额为2160万余元,其中民间借贷为985万元、银行借贷1175万元,受停产影响共60余名工人失业,欠工人劳资款100万余元,其中,鑫承矿业尚库存原材料3000余吨未加工处理,损失最为严重。

二、导致被征地农民贫困风险原因分析

1、被征地农民失地情况严重。倪家组和仙岭脚组历史上曾同属垅下组,于1965年因瑶矿开采需要,由垅下分别搬迁至现址并分组,搬迁后垅下仍有倪家组8户、仙岭脚组4户居住。其中仙岭脚组由于当时组上无闲置土地建房,通过向邻近的高坪组以购地方式入住现址。搬迁后,两组的绝大部分耕地仍集中在垅下,但此处耕地已于2006年“7·15”洪灾中被瑶矿废石废渣所损毁,且无法恢复耕作,造成了倪家组无耕地可种、仙岭脚组仅剩13.5亩耕地(规划区范围外,全组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08亩)的`严重失地后果。

2、被征地农民收入微乎其微。调查发现,失去土地的倪家组、仙岭脚组村民,一无耕作收入,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08亩的仙岭脚组村民甚至无法通过耕作达到自给自足;二无林业收入,村属山林为东江湖水资源保护公益林,收益极少;三无渔业收入,网箱养鱼被退水上岸;四无矿产收入,非法选矿被禁止,用村民的话说就是,“有林无林一个样,有矿反而致了贫”,面临着“靠山吃不成山、靠水吃不了水”的尴尬境地;五无打工收入,两组308口人188名劳动力仅42人外出务工,其他均赋闲在家,外出务工者仅保障自己、无法接济家庭,赋闲在家者无耕地耕作,仅靠打点零工、种些小菜甚至吃老本糊口。

3、被征地农民生活环境恶劣。一是水源缺乏,由于倪家组、仙岭脚组同处高寒地带,取水难成为历史难题,倪家组自建取水渠于2006年“7·15”洪灾冲毁后至今未恢复,仙岭脚组则靠搭设的简易塑料管道从几公里外的山沟引来水量极其有限的山沟水作生产、生活用水,两组村民取水用水均极其不便;二是土地贫瘠,由于缺水严重,仙岭脚组仅剩的13.5亩耕地也是“望天田”,收成极其微薄,人均不到0.08亩的耕地面积也使村民无法通过种植其他经济作物弥补损失;三是水质低劣,瑶矿的长期开采和“三废”(废水、废石、废渣)的排放,使周边水质受到了严重影响,也使仙岭脚组村民患结石病的几率大增,近两年来镇送检应征入伍青年52人,其中34人患有结有结石病,2012年送检28人,合格2人;四是安全隐患大,仙岭脚组现址紧贴矿区,矿区技改建成后,矿石运输索道将横跨仙岭脚组村民生活区,矿石的运输和开采的噪音,将给村民生产生活带来极大安全隐患。

4、涉及影响企业几近无力维系。4家企业被关停6个月,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已近1000万元,2160万余元的还贷任务重压在身,100万余元的农民工工资无力支付,企业陷入“开工即与政策违背,不开工则只能坐等破产关闭”的两难境地。

三、被征地农民的诉求与期望

1、仙岭脚组搬迁意愿强烈。此次仙岭脚组未被纳入搬迁安置范围,但由于该组土地资源被征收,村民已成为失地农民,收入骤减,生活已陷入困难,加上该组现址紧贴矿区,生产生活环境恶劣,无任何发展空间,因此村民多次联名上访,强烈要求搬迁。

2、普遍认为征地补偿款偏低。尽管大多数农民愿意进行搬迁安置,但认为征地补偿款偏低,普遍反映不论是购房安置或是货币安置,均不足以应对今后生活所需。据了解,裕兴技改项目搬迁安置涉及村组人多地少,虽全村征用土地有3500亩,但其中有2400亩左右属于村集体所有,1100亩属于仙岭脚组、倪家组共有。以一户4口之家的农户为例,4口人领得57.6万安置费后,购两套安置房(自己一套、子女一套)需28.8万元,剩余28.8万元,再以每套房花费12万在装修和购置家具上,就仅剩余4.8万元供4口人今后开销。

3、企业要求尽快恢复生产或转型。为减轻还贷压力和减少停产损失,四家企业均强烈要求尽快恢复生产,或者尽早确定与矿方合作方案,要求参照民生矿业与瑶矿的合作方式或纳入和谐公司名下参与经济发展,以实现转型再生存、再发展,其中,鑫承矿业希望能给其1-2个月时间,让其将库存的原材料加工完毕以减少其巨额损失和便于公司搬迁。

四、规避被征地农民贫困风险的意见和建议

1、将仙岭脚组纳入搬迁安置范围。建议将仙岭脚组和倪家组合并为一个村民小组进行整体搬迁,由于1965年分组时2个小组的土地一直未分开,一旦征地后,2个小组均无土地资源,同样存在生产生活困难(仙岭脚组情况更为特殊、更为恶劣),且仙倪两组人口数量不平均导致难分配土地补偿款,整体搬迁将有利于统筹解决仙倪两组征地拆迁工作。

2、妥善解决项目与瑶矿历史遗留问题。建议组织人员对项目区征地范围内存在争议的土地权属资料进行再收集、再整理,及早确认权属界线,并明确责任方和处理方法,为下一步土地征收创造有利条件。

3、对仙倪两组进行整体征地。仙倪两组耕地被大量征用后,剩下的耕地很少,农民弃之可惜,耕之效益又低。征地方为自身和农户长远考虑,都可以考虑将剩余的耕地进行一次性征用和补偿。

4、四家停产企业尽早恢复生产。建议对鑫承、利祥、利强和龙兴矿业四家企业进行资源整合、重新选址,以适当方式挂靠至瑶矿公司,参与到矿产开采中,以实现资源充分利用、企业减少损失、银行消除贷款风险和农民工得到实惠的“四赢”局面。

5、建立和完善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体系。建议从今后和谐公司产生的分成税收中,、、企业三级分别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失地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和发展的专项资金,从而解决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

6、高度重视技改项目可能造成的社会不稳定因素。一是四家企业本地民间借贷和工人劳资欠款数额巨大,涉及村民众多,一旦破产,将不可避免的激发企业与债权方及工人之间的矛盾;二是征地范围内组与组、村与组之间土地界线不清晰,给征地确权工作带来难度,已多次发生x体性事件,12月13日,因征用净化土地,30多名村民围攻镇政府,2013年1月12日,因村浅石4、5组土地权属纠纷,100名村民围攻镇政府和征地工作队;三是与瑶矿诸多历史遗留问题一时难以解决,技改项目方此时要求尽快开工,极有可能发生村民阻工、闹事等x体性事件,项目方开工时间应视实情斟酌。

征地工作总结 篇4

(一)参保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二)参保人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三)政府补助;

(四)养老保险资金的银行存款利息;

(五)养老保险资金收益;

(六)其它收入。

第八条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资金的筹集。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资金由政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共同筹集,分别按50%、20%、30%承担。市政府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支中列支,村集体经济组织从土地补偿中扣除,个人从征地安置补助费中抵交。

第九条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缴纳标准。月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标准可由被征地农民在养老金水平不低于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20%,且不高于当地政府规定的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95%之间分三个档次选择:第一档334 元;第二档214 元;第三档94 元。

第十条 参保人个人每月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标准分为3 档:第一档100 元、第二档64 元、第三档28 元。参保人按照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确定的缴费标准缴费。

个人领取的安置补助费、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分配收益、集体经济股权分红等应优先用于缴纳养老保险费,以上收入不足以抵缴的,也可以用个人的其他收入缴纳。

第十一条 参保人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有经济能力的,每月按以下标准为参保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第一档67 元、第二档43元、第三档19 元。具体的缴费标准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与被征地农民商量,并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确定。村集体经济组织只能统一选择其中一档为全体参保人缴费。

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的费用可从土地补偿费和规定比例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收益或集体资产经营收益中列支。

村集体经济组织无经济能力、暂不为参保人缴费的,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确定。如个人同意,村集体经济组织缴费部分可由个人缴费,同样享受政府补助。

第十二条 市政府根据以下情况,每月对参保人给予补助,补助金计入参保人的个人账户:

(一)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参保人对应选择的缴费档次,按如下标准对应补助:第一档167 元、第二档107 元、第三档47元。

(二)政府对参保人的补助(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缴费情况的补助)最长为15 年。

(三)本办法实施前,已被征地的农民参保补助金由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每季度申报,经市财政审核后,一次性存入市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开设的“收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过渡户”。

(四)本办法实施后,被征地农民应参加养老保险而不参加的,政府补助部分纳入养老保险准备金专户。

第十三条 对于本办法实施后征地的,征地主体应按第二档以上的缴费标准,将缴纳15 年养老保险费所需费用(参保人、村集体经济组织缴费和政府补助)一次性预存入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开设的“收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过渡户”。安置补助费不足个人缴费所需或土地补偿费不足村集体经济组织缴费所需的,可按安置补助费和土地补偿费的实际数额预存,两项费用尚不足以支付的,由政府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中解决。

参保人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从征地的预留存款中扣缴,由征地主体相应扣除该部分资金的数额,一次性预存入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开设的“收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过渡户”。

第十四条 本办法实施之月,男年满45 周岁、女年满40 周岁,正常缴费到男60 周岁、女55 周岁时,缴费年限不足15 年的参保人,参保时可同时趸缴不足年限的养老保险费。

符合前款规定的被征地农民未按照前款规定趸缴不足年限的养老保险费的,在本办法实施后1 年内可补缴从本办法实施之日起至其开始参保期间的养老保险费。

男年满60 周岁、女年满55 周岁的被征地农民,选择参加本办法养老保险的,应一次性趸缴15 年的养老保险费。

补缴和趸缴养老保险费同样享受政府补助。

第十五条 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资金个人账户,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行完全积累的个人账户模式。

第十六条 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市政府在新增建设用地、存量土地、闲置土地供应时,从政府土地出让总价款中提取15%作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专项资金;社会保障专项资金由财政专户管理,实行市级统筹,用于支付政府承担部分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费用,社会保险专项资金不足以支付时,由政府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结余中解决。

第十七条 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地方统筹准备金。主要用于参保人个人账户资金支付完毕后的不足和养老保险待遇的调整,以承担支付风险。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资金不足支付时,由统筹准备金予以补足。

地方统筹准备金由市政府按上年度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费征集总额(含政府资助)的5%建立,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中安排,并在当年4 月底前划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地方统筹准备金专户。当地方统筹准备金积累额达到上年度养老保险费征集总额的20%时,当年可不再注入准备金;地方统筹准备金积累额低于上年度养老保险费征集总额的20%时,应再注入准备金。

第十八条 个人账户从缴费到账之日起计息,保险费积累利率按不低于银行同期1 年期存款利率上浮10%确定。

第十九条 个人账户资金及地方统筹准备金应全额纳入财政专户,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或从中提取费用。

第二十条 养老保险费不得减、免。参保人及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不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不享受政府补助。

第二十一条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被征地农民经济收入的情况,参保人、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缴费标准和政府补助的标准今后可适时进行调整。标准由市人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二条 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资金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参照财政部、劳动保障部颁布的《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男年满60 周岁、女满55 周岁,缴费年限累计满15 年的参保人,可申请领取基本养老金。从批准的次月起,按月发放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基本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含利息)除以计发月数。其中,60 岁领取养老金的,其计发月数为139 个月,55 岁领取养老金的,其计发月数为170 个月。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除数今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第二十四条 参保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 年的,可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也可选择继续按月缴费直至缴费年限满15 年止,符合缴费年限条件的,可申请领取基本养老金。从批准的次月起,按月发放基本养老金。继续缴费期间符合条件的,同样享受政府补助。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实施前符合参保条件的被征地农民,个人不愿意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但其所在家庭其他成员及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参加养老保险的,待其达到供养年龄时,可按照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所在家庭其他成员参保并缴费的次月起按月领取生活困难补贴。

第二十六条 参保人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并持有独生子女证的,达到供养年龄时每月加发5%的养老金。独生子女死亡或无子女的达到供养年龄时每月加发10%的养老金。此项奖励金由市级财政负担,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发放。

第二十七条 参保人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其个人账户按下列办法处理:

(一)参保人在领取基本养老金前死亡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中的个人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缴费部分一次性退还给法定继承人;参保人在领取基本养老金后死亡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余额中的个人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缴费部分一次性退还给法定继承人。政府补助部分转入养老保险地方统筹准备金。

(二)参保人死亡,没有法定继承人且也没有对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进行处分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额转入养老保险地方统筹准备金。

(三)参保人领取基本养老金前因出境定居原因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经本人申请,个人账户储存额中的个人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缴费部分一次性退还给本人,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政府补助部分转入养老保险地方统筹准备金。参保人领取基本养老金后出境定居的,可继续领取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

第二十八条 参保人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村改居”的参保人在“农转非”后,正在参保缴费的,可继续参加本办法的养老保险,如果已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经本人申请可退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中的个人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缴费部分一次性退还给本人,并终止按本办法参保的养老保险关系。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在不同时段按本办法或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参保的,其养老保险关系及待遇按下列办法处理:

(一)参加了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按本办法建立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转入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合并计算缴费年限),按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及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二)参加了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选择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可将在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领取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转入按本办法建立的个人账户(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并按本办法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

第三十条 依照本办法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前已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可继续保持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待遇同时享受。

第三十一条 参保人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服刑期间暂停缴纳养老保险费,服刑期满后可继续缴费,服刑前后的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存储额合并计算。参保人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或被假释的,可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参保人因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未定罪期间,养老保险费暂停缴纳;如果被无罪释放或在法院判决前被释放的,可以补缴被通缉或羁押期间的养老保险费。

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服刑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服刑期满后,基本养老金按服刑前的标准继续发放。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和监外执行的人员,可以继续发放基本养老金。因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未定罪期间,基本养老金暂停发放;如果法院判其无罪,被通缉或被羁押期间的基本养老金予以补发。

第三十二条 市人事劳动保障部门负责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负责被征地农民的基本养老保险的登记、征缴、基金核算、发放以及参保人员档案管理等具体经办工作。

市财政部门负责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资金财政专户的核算、管理工作,负责政府补助资金的安排和拨付工作。

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征地面积和征地需安置人数的核实工作,本办法实施后,凡社会保障费用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征地。

市审计部门依法对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市民政部门协助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与农村低保的衔接工作。

公安部门负责做好参保人员的户籍确认工作。

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监督委员会依法对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资金实行监督。

第三十三条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费、各项养老保险待遇的税、费按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参保人所在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到所在镇(街道)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为参保人办理参保手续;参保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由其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代扣、代缴;村集体经济组织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应与参保人的养老保险费同时缴纳;养老保险费应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缴纳。

第三十五条 参保人以个人公民身份证号码作为其社会保障号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社会保障号码为参保人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参保人、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政府补助一并计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资金在养老保险关系终止前不得提前支取。

第三十六条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费原则上按月缴纳,经济条件许可时也可以提前预缴若干年的养老保险费,具体的缴费年限由参保人与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商定。符合条件的,经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同意,预缴同样享受政府补助。

第三十七条 基本养老金由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实行社会化发放。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应于每年6 月底前,由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向镇(街道)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生存证明。逾期没有提供的,从当年7月起暂停发放基本养老金。经证实生存者,再予以补发。

第三十八条 参保人、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发生变动时,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在当月到所在镇(街道)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十九条 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后,如发现有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个人缴费部分退还给个人,村集体经济组织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政府补助全部转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地方统筹准备金。对于正在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追回已发放的基本养老金,如暂无法追回,则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先行归还。

第四十条 被征地农民养老金实行领取资格认证核查制度,对于虚报、冒领者除追回养老金多领款项外,并按规定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工作经费,由市财政按上年度缴费总额的适当比例列入当年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市、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人员编制应根据参保人数、工作量和管理幅度适当增加。

第四十二条 人事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被征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一级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对其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员分别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规定及时足额将被征地农民基养老保险资金转入资金专户的;

(二)挪用、截留、侵占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资金的;

(三)无正当理由延期或不按规定给被征地农民支付养老金的;

(四)擅自减发或者增发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违反基本养老保险资金运营管理规定,造成资金损失的;

(六)弄虚作假虚报被征地农民数量的。

人事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被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有前款所列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造成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资金损失的,由有关部门追回被挪用或流失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资金及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 参保人违反本办法规定,采用虚假手段冒领养老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追回冒领的养老金,并可要求冒领人支付所冒领养老金的利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在本办法实施后被征地的农民依照本办法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

市政府确定的辖区范围内,在本办法实施前已被征地的农民依照本办法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海口市人事劳动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自5月1日起施行。

征地工作总结 篇5

xx客运专线zh-2标征地拆迁工作在客专公司建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XX年突破了一个个难关,取得了一系列优秀战果,现简要总结如下:

zh-2标征拆工作面临三方面难题:一是拆迁量巨大,涉拆面较广。zh-2标线路从东往西穿越xx市五个县(市)区(xx市、xx区、xx区、xx区、xx区),9个镇(街道办事处),31个村,设计征地1100亩,房屋拆迁956户,市直企业6家。二是时间紧迫,施工压力较大。zh-2标是典型的边开工边拆迁工程,有效施工工期很短,而且开工即面临春节,前期时间欠账较多。三是被拆迁户工作难度较大,有的被拆迁户经过了xx电化工程、省道改建等拆迁经历,“反拆迁”经验较为丰富。

一、领导挂帅,强力推进拆迁工作

面对困难,zh-2标把拆迁工作列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指挥部指挥长xx亲自挂帅征地拆迁工作,并指定副指挥部xx分管,指挥部成立了征地拆迁部,定员3人,配备了专门的交通工具,负责线下工程施工的第一、二项目部分别成立了征地拆迁部门,定员2-3人,标段专职征拆人员10人。同时,指挥部和项目部分别成立了征地拆迁领导小组,由指挥长或项目经理任组长,征拆部、工程部、安质部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加强了征地拆迁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

为了确保有序推进拆迁工作,zh-2标对拆迁工作进行了组织分工,明确工作范围、目标,明确工作职责、责任,明确了奖罚措施和额度,本着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工作方针,不断解放思想,改变工作方式,强力推进征拆工作。

二、积极进取,快速打开施工局面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xx客运专线开工即进入大战,要求征地拆迁工作必须快速打开局面,为施工创造条件。为贯彻落实建设指挥部“实干巧干三个月,突破征地拆迁关”活动,实现重点工程在春节前开工,zh-2标从三个方面大下功夫,圆满完成了任务。

一是加强了路地关系建设,为征迁工作打下基础。指挥部及各项目经理部一边安摊建点,一边开展地方关系的走访活动。在没有任何图纸的情况下,本着先交朋友,再谈工作的原则,指挥部和各项目经理部分管领导、征拆人员逐一走访了本标段涉及的市、县、区及镇、村领导,进行感情投资,为下步的协商合作奠定了基础。指挥长xx在各项工作尚未明瞭之前,要求各单位领导坚决不能等靠,要特事特办,超常发挥,牢固树立超前意识,在宾馆建起临时办公地点,使各项工作及活动正常的开展。

二是抓住机会,突破征拆难关,以点带面扩大战果。在拆迁补偿协议未签订及拆迁补偿款未到位、以及地方征拆部门工作没有开展之前,指挥部下发文件,鼓励各项目部采取多种方式打开局面。加强路地关系建设,其目的非常明确,只有一个字:“地”。在实际工作中,各项目部采取“借地”、“租地”或直接付给村民少量现金,或快速做村组负责人工作等方法,必须先“借”到地、“租”到地,让机械设备、人员进场,先开工,后办手续。采取这种方法,快速开工了汶河大桥、xx东特大桥等40多个工点。造成既成事实后,一方面为扩大征地拆迁成果找到了突破口,一方面断了一些地方官员分包工程、供砂石料等想法,减少了地方干扰。三是全力推进征拆工作。XX年1月中旬,zh-2标在xx市分三组展开了征地、拆迁工作,一组为:土地勘察定界;二组为:附着物、构筑物清点丈量登记造册:三组为:入户对房屋勘察丈量登记造册。工作人员舍小家、为大家、保国家重点工程,主动放弃回家和亲人过春节,把征地、拆迁工作一直干到腊月二十九。在春节前,zh-2标完成1110.03亩土地征地手续,其中xx区、xx区附着物全部清点、丈量登记造册完毕,取得良好成绩,率先完成了建设指挥部确定的征拆目标。春节后地方政府上班,zh-2标征拆工作人员分别和地方政府联系,采用人盯人、见缝插针,办不成事坚决不走人的工作方式,对地上附着物清点、丈量完的地段协调、要求进场施工,没有清点丈量的抓紧清点、丈量登记造册并配合各区房地产评估公司对拆迁房屋评估。在XX年一季度,zh-2标完成182845.12平方米房屋清点、丈量工作,并协助建设指挥部与地方政府签订补偿协议共计约6000万元。至此,zh-2标北线(客专线)除房屋外基本拉通,扫清工程路面障碍,为施工生产大干局面的形成创造了条件。中铁二局zh-2标在建设指挥部“实干巧干三个月,突破征地拆迁关”活动中取得了第一名。

三、强攻硬上,不断巩固和扩大征拆战果

拆迁补偿协议签订后,地方政府仍以各种借口,不予配合。指挥部和各项目部采取因人而异,因地制宜,强攻硬上,和谐拆迁的方式扩大的巩固征拆成果。

一是加强与市政府高层领导的联系,依靠政府做工作。xx市委常委、副市长xx同志多次组织召开全线拆迁动员会,到施工现场实地踏看拆迁进度,召开专题调度会,下达死命令,责任到人头,给各级地方政府施加压力,要求各级地方政府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充分认识到建设xx客运专线对xx经济建设、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性,认真落实省、部领导的讲话精神,以大局为重,以全力支持建设xx客运专线。

二是加强与具体办事部门和领导的协调,切实解决征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指挥部和各项目部针对各自面临的不同情况,分析原因,有的放矢做工作,进一步加强感情联络。

针对铁三局、十局在xx电气化改造遗留问题,个别地方政府不但不予配合反而阻止xx客运专线工程施工的特殊情况,zh-2标一方面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一方面向地方政府领导、村民解释、协商、说明xx铁路客运专线工程的重要性、紧迫性,说明铁三局、十局和中铁二局关系,xx电化和xx客运专线的关系,求得理解和支持,历尽千辛万苦,才得到了地方政府的配合。

三是艰苦细致开展工作,力拨钉子户。zh-2标征拆工作人员与地方征拆部门工作人员一起,进村入户,切实解决被拆迁户的一些政策范围内可以解决的困难,拨掉钉子户,进一步扫清障碍。

“只要功夫深,铁棒磨成针”。征拆工作人员坚信只要工作做得细致、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和谐拆迁,一不定期可以顺利推进征拆工作。二季度,在建设指挥部“拼搏大干二季度,力争线下主体完”活动中,zh-2标的征地、拆迁工作重点转为xx市四个城区的房屋拆迁。其中xx区6191.05平方米、xx区41410.82平方米、xx区61412.87平方米,xx区73899.08平方米。四个区共计房屋拆迁182913.82平方米。在建设指挥部的领导下和xx市地方各级政府的支持下,zh-2标征拆人员紧紧依靠城市房屋拆迁安置办公室,每家每户入户做工作,宣讲xx客运专线建设的重要性,工期的紧迫性,宣讲国家补偿政策、标准,取得了大多数被拆迁户的认可,按期签订了补偿协议搬家,拆除房屋,让出施工场地。对一些困难户,拆迁人员不分上下班时间找拆迁户谈话宣讲,对最困难的家庭,入户谈话宣讲多达近60次。通过做工作,除xx区丁家道口村和xx区康家村的拆迁户拒绝签协议外,路内的走了50%,铁三局走了38%。xx市xx区以张定博等,不管地方政府和xx市拆迁办等工作人员怎么解释做工作,都不签补偿协议,成为钉子户。张定博等3户钉子户对拆迁房屋漫天要价,对国家政策转置之不理。在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zh-2标组织200人和配套机械设备,帮助3户钉子户清理、搬迁室内物品,

xx市xx区丁家口村26户拆迁户集体不拆,还上访到市、省政府。zh-2标和地方政府相关人员一起,按程序当面与上访户集体对话解释,但对方仍然漫天要价,无法达成协议。面对困难,经与地方政府、公安部门协商,在XX年9月2日上午9时,警民合作,对丁家道口村20多户进行协助拆迁。

xx站房屋拆迁是全线能否按期拉通的关键。建设指挥部主管拆迁领导亲自督阵,到路局找领导,请求铁三局、青西车务段领导到达现场协助拆迁宿舍楼,并对铁三局、青西车务段宿舍楼被拆迁户宣讲拆迁政策,宣传建设xx客运专线的重要性。为达到效果,工作人员每天分3-5组,不按时敲门入户做工作,每晚坚持开碰头会,汇总情况,分析当天情况,查找症结,找到解决方案,作好第二天的工作安排。截止XX年11月15日,在每平方米加300元作为搬迁奖励和强大的宣传劝说下,青西车务段400多户全部搬迁完毕,铁三局大部份搬迁,剩下18户困难户。工作人员把剩下的18户挨家挨户再多次进行劝说、解释,截此XX年11月24日,剩下5户成为钉子户。11月25日9时30分,在地方政府和公安部门的配合下,帮助钉子户完成搬迁。至此,zh-2标征地拆迁工作全线贯通。

zh-2标强力推进征地拆迁工作,为施工生产打下坚实基础,超额完成了建设指挥部三个活动的阶段目标,工程进度超前,安全质量良好,质量信誉评价连续名列前茅,确保了zh-2标在保持了优势。

总结回顾中铁二局xx客运专线XX年的征地拆迁工作,能够克服面临的困难,没有因为征地拆迁滞后影响工程施工,没有因为征地拆迁造成地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的不和谐,取得了地方政府满意,被拆迁户满意,建设单位满意的良好效果,主要得益于建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在XX年的工作中,在建设指挥部的领导下,中铁二局一定能够取得更大成绩,为xx客运专线建设做出自己更大的贡献。

征地工作总结 篇6

青川县沙州镇大湾村是我局移民定点帮扶村。地处沙州镇北25公里,三面高山环阻,东临白龙湖地理位置偏僻,基础条件差,不通公路、信息闭塞。全村共123户540人,其中移民104户,耕地面积201亩,人均0.4亩土地贫瘠,且大多是靠天吃饭的“望天田”,人畜饮水困难。是全市少数几个不通公路,帮扶自然条件最差,困难最大的一个移民村。

在移民帮扶工作中,我局始终贯彻和落实全市关于加快移民区建设发展的会议精神。迅速行动,认真研究帮扶工作,调查走访,准确掌握情况,制定帮扶方案,一年来通过我局全体干部,职工的认真努力,真抓实干,大湾村建设发展取得了较明显的成效。

一、移民帮扶取得的主要成绩

(一)攻坚破难,修通村通公路。帮扶工作一开始,我局就多方协调市、县移民、民政、交通等部门以及镇、村干部研究制定修路方案,确保了大湾村通公路按期破土动工。经过全体村民、干部105天的艰苦努力,完成村通公路12.2公里,另外自加压力完成通白龙湖水码头公路2公里,整个路路基宽4.5米,挖掘土石方30多万方,总投资30万元。现在下乡车可以直接开到大湾村办公所在地,村民卖猪、拉粮、赶集都十分方便、顺畅了。同时协调移民部门投入资金17万元,安装了饮水管道,解决了全村饮水难的问题。

(二)真情帮扶,切实解决困难。在对大湾村帮扶工作中,为帮扶村上和移民,解决资金和具体困难,我们在全局多次动员开展向大湾捐款、捐物的活动。其中捐赠“先教”专项活动经费XX万元;慰问资金7600元;向有关部门积极争取资金3万元用于公路建设捐赠现金共计3.96万余元,捐赠衣物300余件(套);棉被20床;安装村通电话;配备电脑、会议室桌椅;果树苗、树种等折合人民币3.1550万元。

(三)发展项目,租金移民增收致富。围绕市委、市政府要求,大力推进特色农业产业化,加强移民建设发展的指示,我局制定了相关帮扶工作计划,

使帮扶工作有个清晰的思路和步骤,针对大湾村情以及土壤和气候条件,我们确定了培植果树,发展水果致富的项目。年初,我局为大湾村送去已嫁接的果树苗11100株,人均达20棵,其中优质板栗树4600株;龙泉4号桃树株;优质黄金梨树4500株,目前长势都较好。制作副孵鸡房等相关设备,帮助移民发展家禽养殖业,人均饲养20只鸡的家禽养殖计划已全面实施,通过这些致富项目的拉动,2年后大湾村人均将增收500元。大湾村与白龙湖山水相连,为美化库区环境,保持水土,我局同林业部门协调购买了树种,在大湾村种植了松树100余亩。

(四)加强党建,抓好党员队伍建设。做好农村基层工作,首先要抓好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对此,我局下派了作风优良,有丰富农村工作经验的同志任村支部副书记,与村民同吃同住。帮助建起了党员学习活动室两间,配备了会议室桌椅及电视、vcd、电脑等党员电教化设施和农村种养业技术培训资料和光碟,组织广大村民学习。通过党员先进性教育和学习活动的深入开展,村党组织的活力增强了,党员精神面貌有了明显转变。

二、在移民帮扶的实践中,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化认识,真情帮扶抓工作落实。对市委、市政府加快移民区建设发展的决定,局领导班子始终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移民区建设发展的重要性,把移民帮扶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安排,狠抓落实,不走过场。一是选派能吃苦耐劳、有丰富农村工作经验的优秀同志组成帮扶工作队;二是深入调查,了解情况,制定了一修路,二解决饮水,三建沼气、改厕以及抓产业结构调整的"三步走"帮扶方案;三是多方奔走,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尽最大努力争取各方力量对大湾村的支持。我们进村帮扶,吃住自理,从不扰民,让当地村干部和群众感动,彼此之间增进了友谊,更促进了工作的开展。

(二)吃透村情,找准帮扶着力点。通过调查,发展村民在修路这件事上,意见不统一,有畏难情绪和等靠思想。我们结合大湾村情况认为,要致富,必须先修路,于是从抓村支部、村民开拓进取谋发展的观念和意识入手。

一是号召村干部、村民开展学习讨论,帮助提高认识,增强了村支部一班人和全体移民加快发展的紧迫感。二是认真传达了市委、市政府对移民工作的会议精神和重要内容认真讲解当前的形势,统一了村支部一班人的思想,克服了等靠思想、陈旧观念和畏难情绪。三是积极做好村民思想工作,协调做好山林、耕地占用和青苗补偿等具体事项,确保了公路建设的顺利进行。移民、民政、交通等多家部门的积极配合与支持,更激发了村干部和广大移民的修路热情。大家团结一致,众志成城,仅用了三个多月时间就修通了该村西至丁家山212国道线,东接四平村共12.2公里的公路。

(三)充分依靠和发挥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有效开展工作。在村通公路建设中,我们充分依靠发挥了村党支部以及全体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和战斗堡垒作用,提高了公路的建设的建设速度。党员是一面旗,有点党员为了早日修好村通路,建设美好家园,自愿放弃外出务工挣大钱的机会,日夜备战在筑路工地上。村支部书记以个人名义贷款近3万元,村干部各垫资5000元,共自筹金5.1万元用于修路。公路修建占田地200亩,损毁经济林木800棵,大家都知道村里修路困难,先前协商好的补偿,后来竞无一人提出赔偿的要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就是我们事业的中坚力量。正是他们的率先垂范和艰苦拼搏,才使大湾村今天的交通得已改善。

三、移民帮扶工作下一步打算

(一)以保先教育和新农村建设活动为契机,加强同基层干部群众的联系,努力提高全村人民思想政治素质。

(二)进一步完善大湾村公路建设、饮水工程、村通电话工程。

(三)调整农产业结构,加快全村经济建设步伐。

1、因地制宜,发展全村水果产业(板栗、龙泉4号桃树、黄金梨)。

2、发展养殖业(如香猪、鸡、鸭)。

3、进一步抓好小麦、玉米、水稻等农作物收、种环节工作。在今后的帮扶工作中,我们将克服困难,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把移民区建设好。

征地工作总结 篇7

第一条 为做好我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济政办发[]50号)精神,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是保障被征地农民老年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障制度,是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社会政策,是政府的一项行政职能。

第三条 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坚持“谁征地、谁筹资、谁保障”的原则,做到即征即保。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多渠道筹集保障资金。实行权利和义务相统一,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做到“政府能承受,群众能接受”,确保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下降,长远生计有保障。

第四条 本市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适用本细则。

第五条 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被征地农民人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审核、确定、报批;财政部门负责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政府补助资金的预算、审批、划拨;劳动保障部门主管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并依据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征地中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审查事项的通知》(鲁劳社函[2007]373号)的要求,对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供的关于征地材料的相关说明和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查,出具审查意见,作为建设用地报批的必备要件。市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负责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各区和乡(镇、办)负责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和村集体、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资金的划拨;区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具体经办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确保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

征地工作总结 篇8

我办自今年四月成立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规划建设局的指导帮助下,始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力争将我区的拆迁工作做出特点,干出成效,为我区的项目建设、城镇建设和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现总结如下:

一、20__年度拆迁工作

1、认真学习、掌握拆迁政策:拆迁工作政策性强,拆迁办工作人员必须在充分理解和掌握拆迁政策的情况下才能做到依法行政,充分运用拆迁政策,将拆迁工作做出特色,干出成效。为此,我办每月定期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国家和省、市有关征地拆迁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

2、制定我办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

3、完成全区正在进行征迁地块及计划征迁地块调查摸底及征求意见等前期工作,并由区政府办向各乡镇、街道及相关单位下发了《年度征迁任务安排表》,将全区年度征迁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并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对各地块的征迁提出了具体的进度要求。

4、每月对全区征地拆迁项目信息的搜集、整理、汇总统计,及时、准确掌握全区最新拆迁动态及进程,按时编写工作简报,通报情况,到十月份已编写拆迁简报四期,及时通报了拆迁工作的进展情况,为领导掌握拆迁工作动态、调整和加强工作力度提供数据支持;到十月份全区累计完成园区、景区建设用地约9763亩及签订拆迁协议16户(其中已搬迁5户),城建开发用地约11亩及签订房屋拆迁协议335户。

5、我办积极与市城投公司及相关乡镇、街道办事处协调沟通,根据市城投公司要求,7月份我区又成立了3个地块拆迁团队。

6、我办每月都能深入征迁项目进行征地拆迁工作调研,了解征迁进度、分析征地拆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重大事项和业务疑难问题。

7、认真指导征地拆迁中有关申请拆迁行政裁决和强制执行的工作。如:在__冷冻产品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动迁中,我办对申请拆迁行政裁决进行了指导。

12、认真编制、合理申报我区20__年度新__镇房屋拆迁计划。

13、认真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存在的问题

1、促进发展的观念不强。

由于全国各地因拆迁引发大量的群体上访,甚至出现个别恶性事件,我们把拆迁管理工作的重心放在维护社会稳定上,对如何促进我区发展的观念不强,办法不多。

2、对解决拆迁难存在畏难情绪。

拆迁工作是当今社会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拆迁难,已成各方共识,而解决拆迁难题应当是拆迁管理部门应尽之责任,但由于我们认识不高、研究不深,对解决拆迁难题存在畏难情绪,积极解决难题的主观能动性较差。

3、征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部分拆迁户期望值过高,有的想通过拆迁致富,进而漫天要价,拆迁补偿的要求脱离实际。

(2)拆迁协议难签,被拆迁人采取不开门、不见面、不到现场,难以真实了解被拆迁人的具体要求及其被拆迁人的房屋情况,使拆迁工作进度进展缓慢。

(3)实物安置工作跟不上。由于拆迁户未看到具体回建规划图和设计方案,致使需实物安置的拆迁户无法签订拆迁协议。

三、明年工作计划

在新的形势下,拆迁工作压力越来越大、难度也越来越大,拆迁工作推进非常难,尽管有这样那样的困难,我们将会在实际工作中发挥长处,把工作做到实处,把可能发生的问题进行预防或者进行控制,争取在拆迁工作中发挥的能量来配合政府把房屋拆迁工作干好。

1、加强全体拆迁工作人员对政策法规的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2、全面掌握各项拆迁法规和政策,坚持依法行政。

3、认真制定征迁考核办法及奖励措施。

4、提前介入拆迁项目的前期工作,积极指导项目业主按规定办理拆迁许可的各项前置审批手续。

5、广泛征求当地基层组织及拆迁户代表的意见,指导项目业主制定合理可行的补偿安置方案。

6、深入各征迁地块加强调研,了解情况,指导业务,督促进度,推广好的经验做法。

7、积极配合市城投公司做好征迁工作,并争取落实相关征迁政策与相关费用规定,确保征迁工作顺利进行。

8、对征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帮助解决。

拆迁管理工作是一项社会性、政策性、系统性很强的工作,拆迁又集中显现各种社会问题和矛盾,拆迁工作难度非常大。我们将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克难奋进,努力开创拆迁管理工作新局面,力争为推进我区城市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

征地工作总结 篇9

第十三条 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确定征地时,要及时告知被征地所在区劳动保障部门。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征收土地方案确定后,区劳动保障部门及时制定社会保障方案,并提供给市劳动保障部门和市财政部门。

第十四条 区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据征收土地方案,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被征地村(居)确定保障方案(包括保障对象、保障标准、保障费用筹集办法、缴费比例、领取标准等内容)并张榜公示,连同保障方案的说明材料和公示材料(公示材料、村级组织证明材料、保障对象确认材料),报市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第十五条 市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市国土资源部门提供的征收土地方案确定的安置人数,按照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核算出政府补助的保障资金数额,报市财政部门。由市财政部门将政府补助的资金划拨到市财政部门开设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保障资金划拨凭证及时提供给市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第十六条 市劳动保障部门对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供的征收土地方案、区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上报的保障方案及说明材料和公示材料、市财政部门提供的资金划拨凭证按规定进行审查后,提出审查意见,作为征地报批材料的必备要件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第十七条 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收到征地批复文件后及时提供给被征地所在区人民政府和市劳动保障部门、市财政部门。

第十八条 市和区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积极会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村(居)确定具体参保人员,按照第八条的程序逐级审批。

第十九条 参保人员经市农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定后,由区人民政府负责,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组织实施,根据《花名册》和缴费标准,将个人和集体缴费总额划拨到市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设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户”,资金划拨凭证复印件及时提供给区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市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汇总无误后,及时划入市财政部门开设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

第二十条 需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被征地农民,以村(居)为单位将补缴资金上缴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将补缴资金划拨到市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设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户”,资金划拨凭证复印件及时提供给区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市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汇总无误后,划入市财政部门开设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

第二十一条 区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资金划拨凭证和《花名册》,编制《济南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和集体缴费明细表》(以下简称《缴费明细表》),报市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定。

第二十二条 参保的被征地农民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三张近期同底一寸彩色照片等材料,以村(居)为单位报区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区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填写《济南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登记表》,报市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第二十三条 市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对划拨到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专户的金额核对无误后,统一为符合参保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签发《济南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以下简称《缴费证》)。

第二十四条 区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参保人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档案,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二十五条 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基金纳入市财政部门开设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管理。市财政部门负责基金的保值增值和如期兑付。

市财政部门开设“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专项用于接受和存储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和集体缴费以及政府补助、利息收入,向市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设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账户”拨付基本养老保险金。

市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在银行开设“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户” 和“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账户”。“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户”专项用于暂存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中个人和集体缴纳的保险资金及利息收入,向“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划拨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中个人和集体缴纳的保险资金及利息收入;“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账户”专项用于接受市财政部门拨入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和向区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设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账户”下拨基本养老保险金等与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的其他必要支出。

区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在银行开设“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账户”,专项用于接受市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入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和向被征地农民支付基本养老保险金。

第二十六条 市和区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用于核算辖区保障基金结余情况。

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资金,个人和集体缴费部分进入个人账户,政府补助部分进入统筹账户,计息方法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社会保险基金存款利率执行。

第二十七条 市财政部门和市劳动保障部门根据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预算管理、财务、会计、审计、统计等制度体系和严格的基金监督机制,定期对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进行审核,增加基金使用的透明度,主动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二十八条 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专项用于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转借、挪用和截留,不得用于任何形式的直接投资和风险投资,也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确保基金安全。

第二十九条 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从足龄次月起按月领取养老金,直至死亡。

第三十条 参保人领取养老金标准:

土地被全部征用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标准=领取时当地城镇居民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10%

土地被部分征用的参保人,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标准=领取时当地城镇居民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累计土地被征比例×110%

未能按规定缴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标准=领取时当地城镇居民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累计土地被征比例×缴费比例×110%(缴费比例=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 缴费时当地城镇居民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三十一条 被征地农民养老待遇从开始领取养老金的次年起,原则上以上年度本人月领取养老金标准为基数,每年递增5%,每年1月1日自行调整。当养老待遇达不到保障水平时,由市财政部门和市劳动保障部门共同提出调整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二条 参保人达到养老金领取年龄前1个月,由参保人持身份证、照片、《缴费证》到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经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初审,区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复核并填写《济南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金发放记录卡》,报市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定,《缴费证》收回注销,签发《济南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领取证》(以下简称《领取证》)。区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在银行为每个符合养老金领取条件的人员办理养老金结算账户,并将存折(卡)和《领取证》发放给本人。

第三十三条 区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每月编制《济南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金年月份发放明细表》和《济南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金年月份发放申报明细表》,于当月10日前报市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市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编制《济南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年月份发放汇总表》,于当月15日前送市财政部门。

第三十四条 市财政部门于当月20日前将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开设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划拨到市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设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账户”。市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于当月25日前将各区所需资金划拨到区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设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账户”。区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于当月末将养老金发放到领取人的养老金结算账户。

第三十五条 参保人死亡的,村(居)民委员会负责在其死亡后的1个月内向乡(镇)劳动保障所(街道劳动服务中心)提供有关材料,办理退出保险关系手续,收回其《领取证》,逐级上报到市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注销。

第三十六条 在达到养老金领取年龄前死亡的,其个人账户本息总额一次性结算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从养老金领取人员去世的次月起,停发养老金。其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结清,由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继承。无继承人和受益人的,将个人账户本息总额(余额)支付给村(居)集体经济组织。

逾期不办理注销手续,继续冒领养老金的,追回冒领养老金的全额及利息,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参保人户口迁出本市的,需持本人户口迁移证明和身份证、《缴费证》,向区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经市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后,办理保险关系迁移手续,其个人账户本息总额一次性结清,同时终止保险关系。

除死亡和户口迁出本市以外的情况,不予办理退保手续。

第三十七条 市、区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要建立养老金领取人员健在审查制度,杜绝冒领现象的发生。

第三十八条 济政办发[]50号文件下发之日(12月18日)前,征地时享有第二轮土地承包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本着自愿的原则,可参照本细则以村(居)为单位,经市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定后,按参保时当地缴费标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享受相应待遇。

第三十九条 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前,已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原个人账户保持不变,达到养老金领取年龄后,其相应的养老金领取额,与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享受的养老金领取额合并发放。有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可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第四十条 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行微机化管理,并逐步纳入信息化管理体系。《缴费证》、《领取证》等单证由市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印制和管理,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列支。

第四十一条 市和区财政部门要加大对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投入,为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付必要的启动经费和工作经费。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考核激励机制,由市财政和市劳动保障部门另行制定《济南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奖惩办法》,并组织实施,推动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健康发展。

第四十二条 章丘市、济阳县、商河县、平阴县依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济政办发[2007]50号),结合当地实际,自行制定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实施办法。

第四十三条 本细则在试行一段时期后,应根据上级新规定和实际运行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和评估,及时修改调整和完善。

第四十四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征地工作总结 篇10

3月19日,记者从矿山集街道办事处获悉,从今年起,矿山集街道办事处辖区内被征地农民将按照我市新出台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领取养老金。

新出台办法规定,辖区内被征地农民基础养老金由原来每人每月80元提高至150元,同时取消了个人账户强制缴费规定。过去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必须从个人缴费的4个档次(3600元、5400元、7200元、9000元)中选择一个进行缴费,才能享受相应养老保险政策。而新办法规定,个人缴费将采取自愿原则,若选择不缴费,则男士到60周岁,女士到55周岁之后,可直接领取基础养老金150元。在选择按照上述4个档次自主缴费之后,参保人员则每人每月可领取养老金180元、195元、210元、225元。

此外,新办法还取消了对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限制,意味着现阶段既符合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又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人员可同时参加这两项保险,符合两项同时参保的农民即使在不交一分钱的情况下,在60周岁之后每人每月可领到205元养老金。原先每月矿山集街道办事处办理参保的人员只有七八十人,现为原先人数的两到三倍。

该项政策的出台无疑为缓解因征地而产生的矛盾,解决农民失地之后养老问题提供了极大的方便,矿山集街道办事处将严格落实相关公示制度,做到参保工作的流程化、精细化、透明化,让符合条件的农民实实在在地享受到国家的好政策。

[安徽淮北矿山集办实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新政]

征地工作总结 篇11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1、完成城周生态二期征地、旅游重点项目玉龙山庄征地、高铁南站连接线补征地、迎宾大道高屋加油站等4个项目约400亩土地征用、附着物清理补偿工作;完成核心区雄州汽贸城28户房屋拆迁及附着物清理补偿及拆除工作;完成绛溪河大桥的进场开工协调、稳维和征地范围附着物(坟墓等)清理工作。

2、积极推进空分中学、阳安中学,城南工业园区第二安置点、上河、高铁核心区第二弃土场、迎宾大道高铁南站船槽补征地等项目合计约900亩的征地前期工作。

3、配合高铁核心区、城西九义校、城周生态等施工单位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的群众矛盾,如:高屋7社核心区弃土场安全隐患整改;核心区大井村、高屋村便道整治等。

4、协助成渝客专弃土场(部分)复垦移交,以及客专相关遗留问题的排查处理,如:吴长发要求拆迁房屋信访、康河村弃土场基础设施修复等问题。

5、调查处理信访案件67件次;配合开展征地农转非居民参保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征地拆迁推进难度非常大,特别是以部分征地解决了老年人社保的社,历年征地的遗留问题多且处理困难。

2、征地拆迁工作经费国土局拨付不及时,导致相关村社和人员意见大。征地拆迁涉及群众经济利益,比较敏感,属于高危行业。

3、成渝客专弃土场复垦及相关遗留问题共计20余项,已上报市铁建办,并与八分部对接,但工作推进缓慢。

4、征地拆迁人员缺乏系统培训,目前主要靠传统的边干边学模式学习,业务水平急待提高。

三、下一步打算:

1、强力推进三期工业园第二安置点、上河项目、阳安中学迁建、空分中学补征地、迎宾大道及核心区东、西干道等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促进项目尽快落地,注重项目后期服务。

2、继续严格执行相关补偿政策,加强与国土局、农安办等征地拆迁相关单位的沟通联系。

3、加强征地拆迁人员业务知识培训,除了工作中相互学习外,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学习业务知识和经验;并适时组织村社干部培训征地拆迁业务知识。

4、认真负责处理各类信访案件和矛盾纠纷,协助领导处理征地拆迁历史遗留问题。

5、团结协作,努力完成各阶段征地拆迁任务,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工作和驻村(居)工作。

征地工作总结 篇12

今年前三季度,__市征地拆迁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扎实推进试验区先行先试重大项目建设的部署要求,在市征地搬迁安置工作指挥部的正确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密切联系指挥部各征地工作组的力量,以“文明征地、和谐搬迁、妥善安置”思想为指导,克难攻坚、重点推进,全力做好重大项目的征地搬迁工作,取得了一个又一个重大突破,强力推动了试验区先行先试重大项目建设。

一、大力开展征地拆迁,确保重大项目实施

根据今年征地拆迁工作的总体部署,我办结合实际情况,精心安排征地拆迁计划,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全体干部职工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精神”,加班加点不叫苦,进村入户不喊累,克难攻坚,奋力拼搏,做了大量艰苦卓绝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截止11月10日,征收土地面积4428.436亩,拆迁面积73140平方米(其中房屋4810平方米,临时建筑68330平方米)。

1.强力推进跨境经济合作区东郊片区征地拆迁工作。项目开征后,紧密对接指挥部的33个征地工作组开展户口簿收集、测量土地、丈量房屋、核对安置人口、拟订安置方案、抽签分配回建地等工作,使跨境经济合作区项目征地工作取得重大进展。截止11月10日止,共测量东郊片土地4644.409亩,丈量房屋823家庭户,有449大户2127小户4897名群众签订征地拆迁安置协议,占总数的88.33%,安置2116小户4869人,实现征地2530.773亩。此外,依规有序开展跨境经济合作区拆迁安置区一期工程招标工作,并于9月26日举行了拆迁安置区一期工程项目开工仪式,12个地块中已有4块开展土地平整,另有6块正在组织投评和招投标,同时临时安置周转房项目已启动。

2.全面铺开红木产业园征地工作。东兴红木产业园是跨境经济合作区“一桥四区六路”首个重点建设项目,占地988亩,征地涉及面广、纠纷多、时间紧、任务重。为完成这一艰巨任务,今年春节假期后的头一天即大年初七刚上班,我们立即开展项目征地工作,组成突击小组,日夜奋战,使红木产业园项目征地取得重大进展。据统计,红木文化产业园完成征地723.113亩,完成任务的73.19%。

3.加大处理拆迁遗留问题工作力度。从20_年2月7日起,形成工作组兵分两路对北郊六队公园内、互市区二期未拆除房屋开展调查走访和摸底,充分倾听群众诉求,按照有关安置政策,制订实施了公园安置改造方案,成功拆除房屋61间915平方米,清表13亩,解决了影响十多户群众房屋的回建问题。

4.加快其它拟建项目征地拆迁步伐。其中城东水厂完成征地252.782亩,拆除生产生活配套房1500平方米,迁坟103座;楠木山加油站完成征地0.593亩,拆除砖房560平方米,中草药基地征地98.719亩,鸿蓝山水文园征地36亩,杨屋互市区征地6.832亩,长湖路征地44.132亩,市人民公园征地1.567亩,环卫处征地4亩。

5.11月6日,市委市人民政府明确提出“奋战七十天,完成楠木山片区征地工作”。我办紧跟市委市政府的步伐,紧密对接指挥部征地工作组开展户口簿收集、测量土地、丈量房屋、核对安置人口、拟订安置方案等工作,预计至12月底测量楠木山片土地5000亩,丈量房屋600家庭户,实现征地3500亩。

二、抓好内部管理,树立征地拆迁办的良好形象

面对繁重的征地任务,我办加强了制度建设,以科学管理促进工作的高效运转。

1.完善工作机制。合理设置股室、配备人员,规范征迁结算工作流程,健全财务等相关管理制度,通过加强管理,堵塞漏洞,提升了工作效能。如采用卫星测量仪准确定位拟征用地块上的坟墓,有效避免了群众冒领和误领补偿费用现象的发生。

2.努力强化队伍整体素质。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工作目标,根据工作需要,经常在单位内部开展征地拆迁业务知识培训,使工作人员掌握相关业务技能。同时,要求干部职工学透吃透新出台的法规政策,特别是《__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__市征收集体土地执行统一年产值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东政发〔20_〕4号)和《__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__市农村房屋拆迁安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东政发〔20_〕15号),不断提高队伍的工作能力和执行政策的水平。

3.认真协助做好指挥部乔迁新址工作,为指挥部进驻前线做了大量的后勤保障工作。

4.积极与相关部门开展业务工作。配合市国土资源局完成了__市20_年第四批次、第五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涉及村组情况调查工作,提供了编制《__市20_年“征转分离”土地征收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需的相关数据,对20_年__市涉嫌闲置的41宗用地征地拆迁情况逐一进行排查。

5.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研究制定了《__市征地拆迁办公室信访工作实施方案》,并明确了法规股处理信访工作,使工作更有针对性。在信访工作中,我们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利益诉求不“堵”不“避”,不“拖”不“压”,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及时研究有效的解决措施和方法,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排除了安全隐患,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6.热心为被征地拆迁对象服务。坚持以人为本,热心为群众办理各项补偿手续,指导到相关部门办理拆迁安置手续,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三、存在困难和问题

1.一些土地因群众纠纷或家庭内部纷争,经各相关工作组调解,利益分配一时仍难达成一致,无法及时完成确认和领款工作;防东高速公路也尚有部分涉及争议的土地纠纷也未能完全解决。

2.长湖路建设线内因迁坟数目较多,且情况复杂,搬迁难度较大。

3.一些项目基础配套不到位,造成安置工作滞后。如罗浮安置区、铺仔组安置用地内的道路、供水、供电设施没有完全建设好,影响群众回建房屋。

四、年度工作计划

紧紧围绕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大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在市征地搬迁安置工作指挥部的直接领导下,密切联系全社会的力量,继续发扬不怕苦、不怕累和敢打敢拼的工作作风,开拓创新,主动作为,扎实工作,力保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完成。

1.抓好干部职工队伍的思想建设和文化建设,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学法用法,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和业务素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办各项工作的科学管理,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将我办打造成一支能推进东兴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服务攻坚战斗团队,更加适应东兴开放开发试验区建设的需要。

2.加快推进跨境经济合作区拆迁安置区一期工程建设。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安置区勘探设计和各个地块平整工程的招标工作,实施“三通一平”工程,及早为拆迁安置群众提供回建地。

3.继续完善东郊花溪片区征地拆迁安置工作。

4.积极完成跨境经济合作区楠木山片区征地工作。

5.全力做好跨境经济合作区红木产业园重大项目的后续征地和清表工作。

6.集中力量,加大工作力度,对鸿蓝山水文园、长湖路、中草药基地、城东水厂等项目未征土地进行重点突击,逐个击破,实现应征尽征,不留隐患,积极推动项目建设。

7.进一步加强征地拆迁安置政策的宣传工作,争取群众支持配合征地拆迁工作。

8.完善罗浮新区、那超铺仔队等安置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方便群众回建房屋。

9.继续做好征地拆迁户的思想工作,积极处理来信来访,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征地工作总结 篇13

(一)思想素质方面

20xx年,个人始终将学习作为自己的重点工作之一,通过学习不断提升自我的综合素养;一是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政治理论学习活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四、五、六中全会精神及党在新时期的新理论、新政策,在学习的过程中,注重做好笔记,认真消化学习内容,通过学习切实提高了自我的思想素质、政治修养和大局意识;二是加强自我的业务理论学习。本人能够认真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活动,并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努力学习拆迁法律方面的知识,通过学习切实提高了自我的业务能力。

(二)业务工作方面

目前,本人的工作职责主要是农村征地拆迁、房屋补偿人员安置等,具体而言:

一是认真学习好农村征地拆迁的相关法律法规。20xx年,本人认真学习了农村征地拆迁的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学习,切实提高了自我的业务理论知识。

二是做好宣传工作,获得群众的支持和理解。在日常工作中,我耐心细致的向被拆迁群众做好相关的政策解释工作,以通俗的语言,耐心细致的服务,征求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三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做好相关房屋补偿、人员安置等。

四是认真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廉洁自律方面

在工作中,本人能够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时时严格要求自己,切实做到清正廉洁。一是要求自己在工作中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得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二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规定,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工作,清清白白做事,让领导放心,让服务对象满意。全年个人无任何违纪违法现象发生。

(四)作风建设方面

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本人能够严格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迟道,不早退,尊敬领导,团结同事,友善待人,当同事遇到各种困难和问题时,能够积极主动的去帮助,与同事们友善和谐,具有较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和能力。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

回顾20xx,在单位领导的正确带领下,本人较好的完成了各项本职工作,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一是自我学习主动性不够,二是工作的创新性不强,这些是我未来需要努力的地方。

2019年已经来临,在新的一年里,本人将会在单位领导的正确带领下,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力度,不断提高自我的大局观和责任观,切实提升自我的综合素养和内涵,立足本职岗位,认真做好拆迁工作,为我市的大发展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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