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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方案:最美文明家庭最美庭院评选活动方案

2022-01-15
护树活动方案 经典活动方案 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护树活动方案。

遇到开心的事情了我们通常会开展活动,节日或者活动的来临代表着要做活动方案了,活动方案主旨是让每个人都在活动中过得圆满,你觉得活动方案应该是怎么样的呢?经过收集,小编为您献上参考方案:最美文明家庭最美庭院评选活动方案,可能你会喜欢,欢迎分享。

最美文明家庭最美庭院评选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精神和关于家庭文明建设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细落小落实,发挥家庭在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弘扬良好家风、积极建功立业方面的重要作用,拟在全街道组织开展最美文明家庭、道德模范、好婆婆、好媳妇、最美庭院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引导人们自觉履行家庭责任和承担社会责任,明是非、知荣辱、讲文明、创和谐,做到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文明素质和道德修养,坚持“全民行动,干部带头,从家庭做起,从娃娃抓起”的要求,不断发掘、推介、评选、宣传各个层面的道德典型,积极引导群众广泛参与,形成道德典型不断涌现、榜样效应全面凸显、崇德向善深入人心的生动局面。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评选活动有序开展,成立评选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评选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由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同志、同志任成员,负责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

三、评选范围

在街道居住一年以上的居(村)民家庭,居(村)民。

四、评选条件

1、爱国守法、遵守公德,热心公益,乐于助人;

2、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积极进取,奉献社会;

3、重视学习,信奉科学,崇尚文化,弘扬家风;

4、勤俭持家,绿色消费,节约能源,保护环境;

5、男女平等,廉洁和睦,尊老爱幼,邻里和谐。

6、存在下列情况的不予推荐:20xx年来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生产经营行为受工商税务部门责任追究、有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受到责任追究的。

五、评选时间、步骤

1.宣传动员(5月18日——5月24日)

召开社区(村)、机关动员会,讲意义,提要求,定目标,并利用宣传栏、展板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评选“最美文明家庭”、“道德模范”、“好婆婆、好媳妇”、“最美庭院”的目的、意义和评选标准等内容,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活动的积极性。

2.评选公示表彰(5月25日——6月5日)

村(社区):采取自发报名或小组推荐的形式,产生参评家庭名单,通过居民代表大会评议,确定8户村(社区)“最美文明家庭”、“道德模范”、“好婆婆、好媳妇”、“最美庭院”名单。利用宣传栏、展板等多种形式进行公示(3天以上),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公示无异议后报街道评选活动领导小组讨论,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确定为街道“最美文明家庭”、“道德模范”、“好婆婆、好媳妇“、”最美庭院“的名单,最优秀家庭、个人将代表街道办事处参加区级评选。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最美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的重要性,把这项工作作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力举措,并按照通知要求,切实组织好推荐、材料上报等各项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家庭、个人争当“最美”的积极性。

2.严格标准质量。要严格筛选把关,做到程序规范、客观公正,确保所推荐、评选的家庭、个人事迹突出,群众认可,是广大家庭学习的榜样。

3.加大宣传力度。各村(社区)要加强“最美文明家庭”、“道德模范”、“好婆婆、好媳妇“、”最美庭院“评选活动的宣传,使活动的内容、标准和具体做法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同时要注重树立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在评选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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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阳光少年”评选活动方案范本


小学“阳光少年”评选活动方案范文

为了展示学生风采,营造健康、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让孩子发现自身的“闪光点”,激发他们发展自我的勇气和信心,进一步展示学生的自我个性,让他们的光芒去照亮和温暖周围的每一位学生,使之成为众多学生学习的榜样;从而激发他们的自我参与意识,提高学生自行组织、策划的能力;激励广大少年儿童在学校做一个好学生,在社区做一个好公民,在家里做一个好孩子,让孩子学会学习、学会做事、学会关心、学会生存。通过本次活动探索“学生引导学生”、“学生教育学生”、“学生管理学生”的教育模式。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从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培养学生热爱集体、热爱学校,诚实守信、助人为乐的高尚道德品质、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健壮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遗迹健康的审美情趣。充分发挥评价促进发展的功能,使评价的过程成为促进教学发展与提高的过程。

二、活动宗旨:“让每一个孩子都阳光灿烂”。

三、评价范围:全体学生。

四、评选原则:

对学生评价的内容多元化,既重视学生的学习成绩,也重视学生的思想品德以及多方面潜能的发展,注重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评价标准既注意对学生的统一要求,也关注其个体差异以及对发展的不同需求,为学生有个性、有特色的发展提供一定的空间。变终结式的、被动的、单一的评价为发展式的、主动的、多元的培养。注重公平、公正。

五、评选的基本标准:

基本标准: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综合素质好;自尊自信,积极探索,勤奋学习,富有生命活力和进取精神;在成长道路上具有良好的品格,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鲜明的时代感;事迹突出,师生认可,社会反映良好。

六、具体细则:

1、学校统一设立高级星:文明星、进取星、学习星、纪律星、创意星、整洁星,每个星下设定星级等级:由低到高分别为:小彗星奖章、小行星奖章、小恒星奖章、小星星奖章、金星奖章、金太阳奖章;班级自设初级“自主星”,如:才艺奖、道德奖、实践奖、节俭奖、诵读奖、健体奖、自强奖、状元奖等由各班自主设定,作为班上评选。

2、班级的自主星由班级每周利用班队课进行评比一次。按班级15%的人数分别选出各自主星的学生,评选后每周的优秀星级生将佩带制作精致的,由学生自主设计的“星星章”

3、学校每半期进行一次全校性的评选,各班选出5%进入学校的高级星。进入相应等级后佩戴精美的、由学生自主设计的“星星奖章”。

4、期末评比星级阳光少年,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5、在校园内设立阳光墙,对表现突出的获奖阳光少年进行展示。

6、学校评出个各个星级奖项进行动态评价,表现好的晋升,差的降级。

各个星级的标准

文明星:

1、尊敬师长,尊老爱幼,和同学友好相处,能帮助他人。

2、课间开展轻松愉快的活动,不猛跑,不打闹,不大声喧哗

3、少先队员佩带红领巾标准,行队礼标准,使用普通话,不说粗话脏话

整洁星

1、衣着整洁,头发干净,不留长指甲

2、不乱丢垃圾,不随地吐痰,见到地上纸屑能主动捡起来

3、课桌内外保持干净,摆放有序,座位下无废纸等杂物

4、书本作业本叠放有序,无污渍,书写字迹端正

5、注意环境卫生,不做有损环境卫生的事,并能劝阻一些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

方案推荐:星级示范户创建评选活动方案


星级示范户创建评选活动方案

美丽庭院是美丽乡村建设的基础,为进一步提升家庭环境卫生,实现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同步整洁,引导广大家庭共建美丽环境、共享美好家园。根据中央、省和市文件精神,结合《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经研究决定,在全镇深入开展“美丽庭院”星级示范户创建评选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共建美丽家庭、共享品质生活”为主题,提升群众生活品质为核心,创建“干净、整洁、有序”群众生活环境为目标,在全镇广泛开展“美丽庭院”星级示范户创建评选活动,培育农民群众积极、健康、向上的生产生活观念,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养,推进乡村文明风尚建设,为我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动力。

二、创建目标

“美丽庭院”星级示范户争创对象为镇常住农户家庭,以户为单位,由村社区牵头,按照“五美”标准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统一向镇人居办申报,经镇人居办组织认定达标后,授予“美丽庭院示范户”牌匾。

三、创评标准

“美丽庭院示范户”要以农户为创建对象,以“五美”为创建标准,即“庭院整洁美、卫生洁净美、环境绿化美、外观协调美、生活文明美”。根据实际,农户庭院要求依法规审批建设,庭院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主房的占地面积;不适宜建庭院的农户,则以房前屋后的布局摆设和干净整洁为创建重点。(详见附件)

去年已获县级“美丽庭院示范户”的家庭不参与本次评选。

四、创建步骤

“美丽庭院示范户”创建一般按照民主推荐、考评公示、命名表彰等三个阶段组织开展。

(一)民主推荐。鼓励村民自愿申报,各村(社区)组织评议会、推荐会等形式进行推荐,按照“美丽庭院示范户”考核标准,5月20日前产生初评户。每村评选出5户,每社区评选出8户。

(二)考评公示。各村(社区)组成“美丽庭院”星级示范户创建工作考核组,按照考核标准,对“美丽庭院示范户”申报对象进行考评,审核后在村的显著位置公示。同时做好“美丽庭院示范户”照片的拍摄工作,并注明村、组、户主姓名,在5月22日前上报镇人居办。每村上报3户,每社区上报5户

(三)命名表彰。镇人居办对各村(社区)上报的“美丽庭院示范户”名单,按照《“美丽庭院”星级示范户考核标准(试行)》,进行实地察看、复审。对符合标准的“五星级美丽庭院示范户”发放“美丽庭院示范户”标志牌。

(四)激励机制。被评为五星的,每年可获得日用品。镇人居办每月对示范户进行检查,连续两个月检查未合格家庭将摘星并取消相应奖励。

五、评选标准

根据《“美丽庭院”星级示范户考核标准(试行)》评选(见附件)。

在考核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美丽庭院”星级示范户的评选资格:(一)侵占集体资产,损害他人资产的;(二)邻里间或家庭成员间不和睦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三)发生刑事案件或有“黄赌毒”情况的;(四)无正当理由非法上访的;(五)经查实,属“两违”建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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