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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范文:企业开展职工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2022-01-05
行动实施方案 土壤质量提升行动方案 实施方案

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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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开展职工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积极推动我县职工技能提升行动深入有效开展,全面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政办发〔20xx〕80号)、《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甘财社〔20xx〕80号)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天政办发〔20xx〕70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稳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支持企业稳定岗位,促进就业创业,强化培训服务,确保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目标任务完成和就业局势持续稳定。

二、目标任务

以企业职工为重点,开展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等培训、重点群体(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两后生”、下岗失业人员、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和创业培训、脱贫户和边缘户开展技能培训。

三、培训方式

1.各类企业尤其是规模以上企业或者吸纳就业人数较多的企业设立职工教育中心。企业应结合生产和技术创新需要,制定职工年度培训计划,开展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就业技能培训、转岗转业培训等方式,大幅提升职工职业技能水平。

2.全面推行以工代训、企业新型学徒制、现代学徒制培训,实现学校培养与企业用人的有效衔接。

3.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就业帮扶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可以通过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退伍军人、脱贫户、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

4.发挥行业、龙头企业和社会优质培训机构作用,引导帮助中小微企业开展培训。

四、经费保障

1.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参加岗前培训、就业技能培训、转岗转业培训或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培训以及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在线学习等活动,所需经费优先从职工教育经费列支,不足部分由提升行动资金予以支持。对企业按规定组织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和产业紧缺人才省(境)外培训的,所需经费优先从提升行动资金予以支持。

2.对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就业帮扶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劳动力就业,以及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脱贫户和边缘户就业的开展以工代训,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以工代训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

3.对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对高校毕业生和企业职工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脱贫户、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或城市低保家庭成员,在培训期间给予每人每天不低于30元标准的生活费补贴。

4.职工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给予企业每人每年4000-6000元以上的培训补贴,由企业自主用于学徒培训费。

五、申报程序

1.企业根据生产和技术创新需要制定培训计划,提出开展职工技能提升培训报告报县人社局备案。

2.县人社局会同县工信局、县总工会等开展跟班抽查及结业验收工作。

3.培训结束后,企业根据实际培训人数上报申请材料,经县人社部门认真审核后由社保失业保险基金专户按规定拨付培训补贴资金。

六、工作要求

1.县人社局要把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作为重要民生工程,积极协同工信局、总工会等相关部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实施方案;同时要切实履行申请材料审核职责,有效甄别资金发放对象及其申请材料的真实性,防止出现骗取套取资金等行为,确保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顺利实施。

2.工信局、总工会要积极发挥主管部门和工会作用,指导企业认真组织开展企业职工提升培训,并做好督促检查工作。

3.各相关企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根据企业生产特点和技术创新需要制定培训计划,落实参训人员、培训资料、培训师资、培训场地等,组织开展好技能提升培训工作;同时要建立健全培训资料,确保培训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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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荐】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作方案实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和省委、省政府“人人持证、技能社会”的工作部署,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技能”建设工作方案》(办发20xx〕13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xx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及市属国有企业开展全方位、大规模、多层次、高标准职业技能培训。20xx年10月底前完成职业技能培训1.5万人,其中持证技能人才3000人(含新增高技能人才300人)。各县(市、区)培训计划任务见附件。

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及市属国有企业实施职工培训

全覆盖、安全技能培训全覆盖。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培训持证率达到100%、一线技术技能岗位职工,取得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业技术类证书。

二、强化组织实施,保障培训实效

(一)培训对象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职工(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及市属国有企业职工。参训人员必须由企业提供工作证明或劳务证明。

(二)培训专业

1.坚持需求导向。要紧扣企业持续向好发展的培训需求,完善企业培训需求信息收集、分析、研判的服务体系,动态掌握产业工人、企业职工相关行业培训发展方向及个人培训意愿的专业需求,为更加精准做好培训服务提供有力信息支撑。

2.聚焦转型发展。围绕我市“十大产业集群”、“合(和)汽(气)生材(财)”新兴产业地标,紧扣企业转型出雏形的目标任务,加大转型紧缺技能专业培训力度,为全市产业转型抢占中高端、进入关键环提供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

3.创新培训内容。加强职业技能、通用职业素质等综合性专业培训,将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工匠精神、质量意识、法律意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环保和健康卫生贯穿职业技能培训全过程。加大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新职业新技能的专业培训力度。

4.完善专业设置。针对企业职工职业培训人数多、专业杂的情况,及时与人社部门进行沟通,最大限度满足开展培训工作的专业需求。经工信部门同意后,即可全面开展职业培训工作。

(三)培训模式

企业具备条件的可自行开展培训,凡是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技能培训资质的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均可与企业加强合作,积极承担培训任务。合作开展培训工作的企业需与培训机构签订合作培训协议,明确培训工作保障措施等内容。

鼓励企业自建培训场地,设立职工培训中心,组建专门培训团队。支持企业申报建设国家级、省级、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支持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开展职工技能评价工作,提高企业职工持证率。

(四)培训组织

各企业和培训机构要坚持需求导向、聚焦转型发展、创新培训内容、完善专业设置的要求,广泛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大力开展职工职业技能培训。鼓励企业与参训职工协商一致灵活调整工作时间及培训时间,保障职工参训期间应有的工资福利待遇。

各企业应建立健全培训管理制度,制定培训方案和培训计划,每期培训班培训计划(含教学目标、教学要求、教学方式、教学内容、考核方式、考核标准等)、课程安排(含具体时间、课时、教学场地、讲师等)应于开班前两周报属地工信部门备案。培训结束前培训班负责人应提前联系属地工信部门组织培训评价考核。培训班结束一周后,企业应向属地工信部门申报培训情况报告

(五)培训补贴

1.职工培训。各企业职工参加岗前培训、安全技能培训、在岗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等综合性培训,参加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不含差旅费、交通费、食宿费、获奖人员奖金和工杂等其它费用)。

补贴标准:各企业职工培训符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范围的,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按照参加培训人数给予企业每人300元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与培训机构合作开展职工培训的企业,按照合作培训协议将培训补贴支付至培训机构。

申报材料: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文件或培训方案,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资金申请表(包括培训时间、培训方式、培训内容、与实名制系统一致的培训人数和取证人数、基本账户等)、企业法人签字、加盖公章承诺真实性。

2.职业技能电子培训券。企业职工参加在岗培训和岗前培训中必须使用职业技能电子培训券,通过职业技能电子培训券申领补贴。

申领步骤:

(1)企业在开展培训前,需制定培训工作(计划)方案,经工信部门审核同意后到人社部门备案,企业填报《培训机构录入电子券系统备案表》,人社部门将企业信息录入金保信系统,人社部门审核后开通企业应用电子券权限。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同步将《培训机构录入电子券系统备案汇总表》上报市人社局备案。

(2)企业向人社部门申领电子培训券,填报《定向发放电子券备案表》、《培训人员花名册》、《定向发放电子券承诺书》纸质版和电子版。人社部门定向制发企业职工电子培训券,企业将职工“民生”APP上电子培训券按培训工种扫券。

(3)企业在开班培训前,通过省人社厅网站-“网上办事大厅”-“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端口,自行注册登录,将参加培训职工的电子培训券和企业相关信息录入实名制信息系统。

(4)企业按照培训方案实施培训。培训完结后,企业按照规定将申请培训补贴资料报送工信部门审核,报送人社、财政部门复核,经审核无误后,财政部门按规定拨付培训补贴资金。与培训机构合作开展职工培训的企业,按照合作培训协议将培训补贴支付至培训机构。

以上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原则上实行属地申请原则,企业、培训机构等培训主体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申请及发放等由所在地工信、人社、财政部门统筹管理。

三、强化组织保障,加强监管合力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工信部门与人社部门、财政部门要加强沟通对接,持续优化业务办理流程,提高补贴审核发放效率,确保补贴资金发放到位。

(二)落实主体责任。企业是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提高认识,组织制定覆盖全员的技能提升培训计划,着力提升职工基本技能水平能力。

(三)健全工作机制。各县(市、区)工信部门与人社部门应建立全流程衔接配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对培训形成事前、事中事后的有效监管。要加强培训过程的指导和抽查,培训结束后的考核评价,确保培训组织得力,取得实效。

(四)强化监督检查。建立进展情况上报制度,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要会同人社部门,定期将培训实施情况上报市工信局和市人社局。各相关部门应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对不合规的培训项目不予补贴,对以虚假培训套取、骗取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纪严惩,列入失信名单,实行政府联合惩戒。

开展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提高企业自律和守法水平,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完成水污染治理目标任务,根据《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开展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环委办发〔20xx〕6号)的文件精神,湍水头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整治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排查整治时限

从20xx年7月下旬开始至10月底结束。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推动我镇生活污水、工业企业废水、畜禽养殖废水、散乱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水环境问题进一步得到整治,促进我镇落实水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努力改善水环境质量,确保20xx年如期实现湫水河流域碛口国考断面消除劣V类水体的目标,稳定达到IV类水质。确保涉黄河流域段水质改善。

三、专项行动整治范围

(一)工业企业水处理整治(镇政府牵头,镇其他站所配合)

1.工业企业是否开展环评;是否领取排污许可证;是否开展自行监测;是否制定突出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工业企业工业废水是否达标排放,是否存在将已收集的废水未通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处理直接排放问题;工业企业已建设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是否安装自动监测设备,是否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是否正常稳定运行,是否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是否在县生态环境分局备案等情况。

3.工业企业纳入《省重点排污单位名录(20xx)》中的涉水造纸等九个行业的工业企业的环评审批,是否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完善水污染防治设施,并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是否对配套建设的水污染防治设施进行验收等情况;九个重点行业工业企业是否按照排污许可的规定排放水污染物。

4.尾矿库环境问题,重点检查产生尾矿的企业是否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申报登记;是否建成或者完善尾矿库污染防治设施;尾矿设施是否存在超限使用、事故应急池不符合要求等情况;是否存在擅自清掏转运、废水直排偷排等;是否拒绝生态环境部门现场检查或者在检查时弄虚作假等;尾矿库是否建设地下水水质监测井并进行监测等情况。

(二)畜禽养殖粪污排放整治(镇政府牵头,镇其他站所配)

规模养殖场是否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是否存在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配套设施不合格、污染防治设施无法正常运行、畜禽粪污用作肥料超岀土地消纳能力造成环境污染、畜禽粪污渗出泄漏、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等违法行为。

(三)加油站规范运行整治(镇政府牵头,镇其他站所配合)

1.双层罐改造是否完成。

2.洗车废水是否已经安装污水处理设施。

四、排查整治要求

(一)全面排查,制定方案

成立专门队伍,全面开展涉水工业企业拉网式、全方位、无死角排查,从废水的产生、贮存、处置等各个环节着手,逐企业、逐工艺、逐管线进行彻底排查,全面掌握涉水企业用水情况、排水情况,核实企业用水量、排水量(包括污废水排放量)、排水去向、污水处理情况、主要污染物(包括特征污染物)等基本情况,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治方案,确定涉水工业企业整治清单,明确整治标准及整治期限,拉条挂账,销号管理。

(二)分类整治,限期完成

按照“关停取缔一批、依法打击一批、集中整治一批、整改提升一批”的原则,实施分类整治。

1.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洗煤、造纸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按照“两断三清”标准,立案调查并彻底取缔。

2.所有涉水工业企业严禁伪造篡改在线监控数据、无证排污、超标排放、偷排偷倒、废水进入下水管网偷排、清下水进入废水处理设施稀释排放等行为发生,一经发现一律立案调查,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顶风作案的,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

3.所有涉水工业企业要对照环评及排污许可证等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稳定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并达标排放,完善厂区清污分流、雨污分流设施改造,建设初期雨水收集储蓄水池,加强处理回用,雨水排口全部建立闸阀和视频监控,非汛期严格封堵,并在雨水排放口规范设立标识标牌;在污废水排放口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外排废水执行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4/1928-20xx),并在污废水排放口规范设立标识标牌;逾期未完成整治任务的,一律实施停产整治或关闭。

4.所有涉水工业企业按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完成水污染防治设施提标改造,工业废水排放口、清净水排口排放的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达地表水V类标准,其它指标达行业特别排放限值,落实水环境应急监测措施,配套建设排水口生态监测池;实施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的,需提供第三方监测(检测)单位出具的监测报告、改造方案、工程决算、工作总结、改造前后相关图片等证明材料。

(三)规范管理,健全机制

1.制定日常巡查机制,不定期开展自查自纠,查找整改问题完善手续,提升各类环保基础设施,防止污染水环境。

2.对涉水工业企业的水平衡进行详细调查和测算,防止废水乱排、偷排、漏排等现象发生,生产废水排入污水管网的必须进行预处理,并达到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4/1928-20xx)和行业特别排放限值。

3.所有涉水工业企业要制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在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完善应急物资和保障措施。

4.规范水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记录和台账,按照规定开展自行监测。

5.所有涉水工业企业要充分利用第三方治理机构专业化优势,鼓励工业企业购买笫三方废水治理专业服务,保障污水处理设施长期稳定正常运行。

(四)紧盯问题,强化问责

此次专项行动,要按照《省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和《关于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决定》等有关规定,对镇各企业落实情况开展督导,对重视不够、安排部署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力的,要通报批评,约谈主要负责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成立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全镇专项行动。

文明创建六项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文明创建六项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县文明创建六项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为扎实做好八斗镇文明创建工作,结合八斗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对标公民道德、公共环境、公共秩序、公共服务、公共文化、公共关系等六大要素,大力实施六项提升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狠抓责任落实,遏制回潮反弹,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养和全社会文明程度。

二、整治目标

对全镇文明创建和市容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梳理,集中整治。通过开展文明创建六项提升行动,实现道路平整畅通、卫生干净整洁、市容优美靓丽、绿化品质提升、街景靓丽美观、镇区文明和谐、设施完善便利,推动乡镇面貌显著变化,市民生活环境切实改善,市容环境进一步优化。

三、整治内容

(一)农贸市场市场整治提升行动

1.重点加强传统集镇的农贸市场环境整治,建立完善日常管理制度,保持农贸市场内部整洁有序;显著位置有展示诚信主题和“文明健康有你有我”公益广告或宣传诚信建设和“文明健康有你有我”相关的内容。(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分局、镇城管中队)

2.加大农贸市场周边环境治理,取缔流动摊点,有效管控车辆停放;依法整治和取缔在公共场所擅自设置的骑路、露天等临时市场。(责任单位:镇城管中队)

(二)老区政府和镇政府环境整治提升行动

对老区政府和镇政府要切实有效解决院内车辆乱停、乱搭乱建、乱挂乱晒、乱涂乱贴、毁绿种菜、乱扔垃圾等重难点问题。着力提升基础设施服务功能,及时修复整治破损路面、楼道内墙面、楼梯、玻璃等。(责任单位:镇城管中队)

(三)市容市貌整治提升行动

1.依据20xx年5月1日起施行的《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全面取缔单位和个人占用道路、公共场所摆设摊点、兜售物品。沿街和广场周边的经营者不得超出门窗、外墙进行店外经营、作业、堆放货物或者展示商品。逢集期间在不影响交通和环境卫生的情形下,由城管部门引入到确定特定路段、时间段,摆摊设点。进入特定路段摆设摊点的经营者,应当按照城管部门的要求,在规定的地点、时间范围内经营,配备经营设施和卫生设施,并保持周围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洁。要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针对出店经营、占道经营等管理顽疾,城管部门要突出执法手段,彻底打破以往“教育——整改——再教育—再整改”的无休止循环。探索以“一次教育劝导——二次立案处罚——再次加重处罚”的管理模式。实现管理新突破,使经营者对出店经营行为从“不惧”到“不敢”转变,自觉养成文明、规范的经营习惯。(责任单位:镇城管中队、镇派出所)

2.严查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的违规行为,对违反《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在建筑物、其他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乱悬挂、乱张贴的,城管部门应当责令其清除,并按照《条例》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对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者、使用人应当协助城管部门追查违法行为人,及时清除乱涂写、刻画、张贴造成的污损。(责任单位:镇城管中队)

3.严厉处罚并彻底解决利用机动车、非机动车等交通工具占道设摊等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责任单位:镇城管中队、镇派出所)

(四)交通秩序整治提升行动

1.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在常态化开展主干道交通秩序提升的基础上,将管理向背街小巷延伸,提高管控的覆盖面和成效。集中优势力量,在党政机关、学校、医院、主要道路出入口、公交站点、施工路段等区域,采取守点、巡线、控面方式,不间断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做到见违必纠、纠违必处、处罚必严,形成严管严查高压整治态势。(责任单位:镇派出所、镇交通办、镇城管中队)

2.针对群众反映突出的三轮车、低速电动车各种乱象,要建立交警、城管、交通办等多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以客运站、学校、集镇等区域为重点,运用现场摄录、视频监控等取证手段,按照每周不少于1次联合行动的要求,有力打击非法营运乱象,及时消除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责任单位:镇交通办、镇派出所、镇城管中队)

3.加大对违规占用非机动车道及人行横道(含盲道)乱停乱放、设置广告等阻碍通行违法行为的查处,确保道路资源的合理利用,保障非机动车及行人的通行路权,实现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有序通行的工作目的。(责任单位:镇城管中队、镇派出所、镇交通办)

(五)“三小”整治提升行动

1.“背街小巷”环境专项提升工程。及时梳理、摸排不达标“街巷”底数,及时维修、更新街巷两侧公共设施和标识(路名牌、指示牌等),保持整洁、美观、完好。加大背街小巷维修、改造和提升力度,重点解决路面坑洼不平、露天排水沟渠、井盖缺失破损、架空缆线等问题;落实网格化管理,全面清理乱涂乱贴、乱丢乱放、损毁绿化等乱象。全面推行环卫规范作业,街巷深度保洁,垃圾及时清运,及时更换破损垃圾桶、道板砖等,完善无障碍设施,按要求漆画道路交通标线,保持路面平整清爽、车辆停放有序。(责任单位:镇城管中队、镇派出所、镇民政所)

2.文明养犬提升工程。加强对主次干道、集贸市场的日常巡查管理,依法查处不文明养犬行为。相关主管单位在机关、学校、医院、饭店等明令禁止携带犬只的公共场所设置提示牌,严查严禁携犬出入。将“犬粪不清理”等不文明养犬违法行为纳入网格化管理,并将道路和绿化带内犬粪纳入清扫保洁范畴。以《市养犬管理条例》为依据,加强文明养犬的宣传教育,加大新闻媒体正面宣传和反面曝光力度,畅通举报电话强化舆论监督,提升养犬人的文明意识和文明行为。(责任单位:镇派出所、镇城管中队,镇宣传办)

3.“小广告”专项提升工程。持续开展乱发小广告专项整治,以集镇范围内的主干道、主要交通路口、背街小巷、宾馆饭店、公共停车场等场所为整治重点,依法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印制、散发、张贴小广告等行为。广泛开展小广告“牛皮癣”清理行动,采取同色覆盖等形式,清理建筑物立面脏污问题,倡导志愿者参与清理净化立面行动,对单位围栏、建筑物立面等小广告进行集中清除。坚持疏堵结合,规范设立广告便民信息栏,引导市民依法依规服务信息。(责任单位:镇城管中队、镇派出所、镇宣传办)

(六)市民文明素质提升行动

1.重点整治市民在公共场所乱扔烟头、乱丢垃圾、随地吐痰,在医院、学校等禁烟场所吸烟,在公共场所争抢不排队、躺卧公共座椅、占用公共休息区域打牌赌博等不文明行为。(责任单位:镇卫健办、镇城管中队、镇派出所)

2.加强基层文化设施文化阵地建设,突出综合性、注重适用性,提高文化设施利用率,丰富市民群众文化生活;乡镇综合文化站、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要具备开展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普教育、普法教育等活动(不少于2种)的设备条件,正常向居民开放,无被挪用或侵占现象。(责任单位:镇文化站、各社区)

3.发动群众推选道德模范等先进模范,完善帮扶制度,加强荣誉称号的管理;运用基层宣讲、公益广告、专题展览、故事汇巡演、文艺创作等方式,开展道德模范、疫情防控工作先进典型等先进模范学习宣传。(责任单位:镇宣传办、镇卫健办、镇工会、镇城管中队)

4.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困难群体、残疾人、贫困户等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党员志愿服务,开展文明交通、文明上网、环境保护、邻里互助、社会治安、健康教育、法律援助等志愿服务活动,围绕服务精准脱贫、美丽中国建设、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责任单位:镇民政所、镇妇联、镇残联、镇扶贫办、镇派出所、镇卫健办、镇司法所)

四、实施步骤

提升行动从20xx年3月1日开始至20xx年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4月1日)。各责任单位按照任务和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并层层落实工作任务,动员大家迅速参与到提升行动中来;同时广泛宣传六项提升行动的重要意义、整治内容、实施步骤,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其中,支持、配合镇级做好此次六项提升行动。

第二阶段:集中治理(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10月1日)。各责任单位要按照“突出重点、全面整治”的原则,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通过对背街小巷、农贸市场、绿化带等卫生死角、盲区全面开展卫生大扫除以“治脏”;对乱摆摊点、乱停车辆、乱扔垃圾、乱设广告、乱穿乱行等行为全面开展秩序大整治以“治乱”;对部分街巷基础设施差、道路慢行条件差、绿化缺损管养差等问题全面开展设施大检修以“治差”等措施,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重点地段、重点场所、重点部位进行集中整治,力求在短期内取得实质性成效。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12月底)。各责任单位要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分析,认真总结行动中的成功经验,对整治过程发现的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并加以整改,通过落实责任的精细化、日常督导的精细化、解决问题的精细化,进一步建立健全文明创建的长效管理机制,以属地有责、主动担当、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的强大合力切实巩固整治成果,全面提升全镇文明创建水平。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做好宣传发动。乡镇环境关系到乡镇的整体形象,关系到全镇改革发展大局。各部门、各社区要进一步提高对六项提升行动重要性的认识,强化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扎实开展整治工作。同时,要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等媒体平台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工具,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形成人人支持、人人参与文明创建的良好氛围。

2.精心组织,严格落实责任。此次提升行动由镇城管中队总牵头,负责督促落实各项任务,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责任单位要切实负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具体抓,研究制定专项工作计划,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和阶段性任务,分步骤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工作落实。

精彩范文 发展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分享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要求和《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xx年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皖农办函〔20xx〕372号)精神,促进我县农业特色产业发展提档升级,巩固拓展脱贫成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考察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持续加大“四带一自”产业支持,着力在园区建设水平、主体带动效果、自种自养收益和产业发展质量上提升特色种养业,推动特色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提质增效,促进村集体经济和脱贫户稳定增收,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目标任务

全县特色种养业项目覆盖80%以上(基数为具备特色产业发展条件、需要巩固产业脱贫成果的脱贫户),农业特色产业持续稳定发展并保持达省级标准自种自养脱贫户1600户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脱贫户1200户以上,为村集体带来租金、分红等收入不低于2万元的园区18个以上,发展“一村一品”主导产业产值占本村农业总产值比重达到30%的出列村3个。

三、扶持对象

(一)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对有劳动能力,在本县范围内自主发展农业特色产业达到一定规模,并通过验收的或符合本实施方案奖补的建档立卡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给予奖补。同一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实施了多个符合奖补条件的农业特色产业项目,可以一并申报,每户最高奖补金额不超过4000元。当年已享受过财政奖补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行政村。对符合本地特色产业发展规划确定的产业布局内的村(包括出列村和一般村),其建设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等特色产业园区,吸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驻经营,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到村项目给予扶持。鼓励位置相邻、产业集中的村联合建设农业特色产业园区,整合资源共同推动产业发展。

(三)带动主体。对通过股份、订单、劳务和租赁等利益联结方式,带动村集体和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和农产品加工业,联农带农机制完善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奖补。

四、扶持标准

(一)对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的奖补

1.种植类

(1)种植大棚蔬菜(包括瓜类、蔬菜等)1亩以上,一次性补助2000元。

(2)种植露地蔬菜(包括瓜类、水生蔬菜等)2亩以上,一次性补助2000元。

(3)人均种植0.6亩以上中药材,一次性补助1000元。

(4)新建钢架大棚1亩以上,并种植蔬菜、瓜果的,一次性补助4000元。

2.养殖类

(1)当年养殖肉禽100羽以上,一次性补助1000元。

(2)当年养殖生猪3头以上,一次性补助2000元。

(3)当年养殖肉牛1头以上,一次性补助1000元。

(4)当年养殖肉羊6只以上,一次性补助2000元。

(5)精养鱼塘3亩以上,一次性补助2000元。

(6)稻渔综合种养2亩以上,一次性补助1000元。

(7)观赏鱼养殖100平方米以上,一次性补助1000元。

3.林业类

(1)木本油料林:人均种植0.8亩以上油茶、山核桃、薄壳山核桃等木本油料作物、林业产品。

(2)苗木花卉产业:人均培育0.8亩以上苗木花卉或林业产品。

(3)果树:人均种植0.8亩以上果园(鼓励发展葡萄、桃、无花果等)。

(4)林下经济:人均林下种植、林下养殖0.8亩以上。

符合上列(1)(2)(3)条件之一或同时发展达到人均0.8亩以上,林木保存率80%以上,抚育管理良好的,历年林每亩补助400元,新增林每亩补助1000元(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造林的,不予核实造林面积,不享受财政资金补助政策);符合林下经济条件的,一次性补助2000元,但不得与上列(1)(2)(3)以及种植业、养殖业补助项目重复享受。

4.休闲农业类

符合下列要求之一,视为达标并奖补1000元:

(1)开办农家乐,具备每天接待游客5人以上餐饮能力。

(2)每户人均经营果园、茶园、菜园等0.5亩以上采摘园,或人均经营鱼塘1亩以上垂钓园。

(3)每户有1人全年在休闲观光农园、农庄就业或从事配套服务,或每户2人以上每年3个月以上在休闲观光农园、农庄就业。

5.其它类

(1)就业务工项目。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含农产品加工企业等,下同)务工,签订务工合同,年收入达5000元以上的,每户一次性补助500元。

(2)入股分红项目。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其“自有要素”(土地、设备、设施、资金等)与带动主体签订入股分红协议,户分红收益达500元以上的,每户一次性补助400元。

(3)土地流转项目。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通过流转土地给带动主体,促进适度规模经营的,在获得正常土地流转租金的基础上,带动主体另给予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10%租金扶助的,每户一次性补助300元。

(4)以上条款没有明确,但确已达到《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关于修订印发特色种养业扶贫对象产业发展标准的通知》(皖农办函〔20xx〕1111号)规定的其它情形的,一次性补助1000元。

(二)特色种养到村项目奖补

1.围绕特色种植、特色养殖、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等特色产业发展,支持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鼓励实施跨村域、带动好、效益高、体量大的到乡到村项目,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仓储保鲜、烘干晾晒、分级包装、冷链物流,以及休闲农业等二、三产业,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

支持园区联合兴建,鼓励位置相邻、产业集中的村联合建设农业特色产业园区,资源整合共同推动产业发展。对经批准新建特色种养业产业园或原有扶贫产业园(基地)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验收合格的,按审计决算价给予补助。财政资金补助所形成的资产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坚持“谁受益、谁管护”原则,资产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由所在村(社区)负责,确保资产保值增值,所获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村级公益事业等。

2.发挥特色产业发展项目支持引导作用,持续实施出列村“一村一品”推进行动,大力发展“一乡一业、一村一品”,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升产业档次。对出列村主导特色产业产值达到该村农业总产值30%以上的,给予新达标的村40万元奖补,给予再次达标村10万元奖补。奖补资金可自营、合作、参股等形式专项用于产业发展。

(三)对带动主体的奖补

1.继续开展特色种养业示范基地创建行动。产业基地达到《市特色种养业扶贫基地建设方案》标准,且带动建档立卡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15户以上,户均年增收3000元以上的,或带动所在村发展特色种养产业且上一年度支付村集体分红或租金总额4万元以上的,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补;被评为省、市、县示范基地的,分别一次性增加奖补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2.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吸纳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就业务工,且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务工年收入达到3000元以上并签订协议的,对带动主体按每带动一户奖补500元。

3.对以订单形式,加价或保底价收购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特色农产品货值3000元以上并签订协议的,每带动一户奖补400元。

4.带动主体与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签订(土地、设备、设施、资金等)入股分红协议,且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分红收益达500元以上的,每带动一户奖补200元。

5.带动主体与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签订土地流转协议,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在支付租金的基础上再予以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10%租金扶助的,每带动一户奖补300元。

6.支持开展农业特色产业保险。为防范自然灾害和意外风险,对承包经营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特色种养业和原扶贫产业园(基地)项目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全额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自种自养达标产业项目保险政策参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贫困户特色种养业达标产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秘〔20xx〕25号)执行。

7.深入推进产销对接。借助农交会、农交会以及县里组织的各类农产品展销会等平台,加强扶贫农产品的品牌宣传推介,强化扶贫农产品的产销信息服务,拓宽产品销售渠道,积极组织扶贫产业园(基地)产品参加各类农产品展销活动并给予相应的参展补助。大力倡导消费帮扶,组织机关单位、引导龙头企业积极采购扶贫农产品。强化消费帮扶供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监管,确保消费帮扶供应农产品质量安全。

五、申报、验收程序

(一)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项目。按照“户申请、村申报、乡审核、县审批”要求,以乡镇(园区)为单位汇总上报县主管部门备案,并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批。项目实施完成后,由乡镇负责组织验收,并对到户项目的真实性、规范性等负责。验收合格,经公示无异议后,通过“一卡通”账号兑现奖补资金。并将公示、公告、到户补助清册和资金拨付凭证等材料以文件形式报县主管部门备案。县主管部门对乡镇(园区)验收的到户项目进行抽验。

(二)特色产业到村项目。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县审批”要求,由乡镇(园区)汇总报送县行业主管部门评审。通过评审的,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批。特色产业到村项目由乡镇(园区)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项目开工建设后,可以预拨30%资金,并根据工程进度适时拨付进度款。项目竣工,经乡镇(园区)初验合格后,向县行业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申请材料包括申请文件、初验报告、乡镇研究部署特色产业到村项目建设的会议记录、中标通知书等),由县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县级验收。

(三)产业示范基地(产业园)。依据相关部门的认定文件,由县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奖补。

(四)其他带动主体奖补项目。由带动主体向所在村(社区)提出申请[需提供带动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名册、带动合同、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的带动收益凭证等材料],经村(社区)审核和乡镇(园区)验收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兑现奖补资金。相关资料报县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特色产业发展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中的特殊重要性,把特色产业发展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继续保持攻坚劲头,做到方向不偏、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节奏不缓、工作不松,全力推进特色产业提档升级。成立特色种养业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局、林业建设服务中心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县农业农村局、林业建设服务中心相关科室和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日常协调、管理、督查和指导等工作。乡镇(园区)也要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形成“一个产业、一个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工作机制,扎实做好特色种养业提升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二)强化资金保障。特色种养业提升工程由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供保障。到户项目通过“一卡通”账号直接兑现奖补资金;到村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到乡镇,由乡镇按要求拨付到项目实施主体。支持开展农业特色产业保险所需资金由县财政部门另行安排。

(三)坚持统筹协调。各乡镇(园区)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统筹普惠政策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相衔接政策,形成特色种养业提升“组合拳”;要统筹出列村与一般村、脱贫户与一般农户,实行集中连片开发,促进特色种养产业稳定发展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共同致富。

(四)强化部门责任。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职责、压实责任,上下联动、横向协调,合力做好特色种养业提升工作。县农业农村局、林业建设服务中心要加强项目指导和协调,指导乡镇(园区)申报相关项目,督促项目序时推进,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种植类、养殖类项目以及相关带动主体、示范基地的认定奖补工作;县林业建设服务中心负责林业类项目、相关带动主体的认定奖补工作;县扶贫办负责项目审定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资金预算、拨付和监管工作;县审计局负责资金的监督审计工作。

(五)加强指导服务。发挥产业发展指导员、产业技术专家组作用,为行政村、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提供产业发展指导服务,继续落实农技人员包村联户制度,组织农技人员对自种自养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开展技术包保服务。鼓励通过组织研讨班、轮训班、提升班、考察团等形式,对产业发展指导员、村“两委”成员、带动主体负责人、自种自养户开展分类培训,提高培训实用性、实效性。乡镇(园区)及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包户干部要在对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自种自养的日常扶持上发挥主力军作用,确保每名自种自养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至少一次参加农业特色产业技术培训。

(六)强化督查调度。县农业农村局要牵头建立特色种养业提升工作实施情况适时通报制度,并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专题调度。乡镇(园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年度特色种养业提升工作计划,明确年度目标,分解到村到户,在9月底前把各项政策、措施、项目、资金落实到位,并及时报送工作进展信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公示,强化社会监督,预防腐败和作风问题,妥善保存到村、到户落实清单。

(七)严肃工作纪律。县行业主管部门要对特色种养业提升项目进行事前、事中、事后指导、监督、检查,对落实目标任务成绩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对进度滞后的予以通报批评,努力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确保顺利完成特色种养业提升目标任务。对虚报、冒领、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等违规违纪的行为,一经发现,责令追回,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八)强化典型宣传。鼓励支持各地开展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工作典型评选、选优树新、宣传表扬等活动,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宣传报道典型事迹,发挥典型示范引导作用,营造发展农业特色产业良好氛围,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城市建管十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城市建管十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深入推进爱国卫生运动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唱响“品牌”城市建管十大提升行动,持续深入实施市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从20xx年起开展为期两年的彰显省会担当唱响“品牌”城市建管十大提升行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精心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精美呈现”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从镇实际入手、从百姓需求出发,围绕“补短板、强弱项、建机制”工作要求,以全力开展公园绿道建设、河湖水系治理、城市交通路网、老旧小区环境公共服务设施、城市特色彰显、管理精细化、重点专项环境、管理体制机制、城市文明十大提升行动为抓手,20xx年国庆节前,聚力公园绿道建设、重点专项环境整治,努力实现干净整洁、畅通有序、眼前为之一亮的目标;20xx年元旦前,老旧小区环境持续改善,城市基础功能设施不断完善;20xx年底,努力塑造特色城市风貌,凸显城市高品质,城市文明显著提升,着力刷新城市颜值气质,提升城市功能品质,让人民群众在“美丽・幸福家园”中更有获得感、归属感和幸福感。

二、主要目标

(一)整洁有序。持续深入抓好城市脏、乱、差等顽症痼疾整治,全面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奋力打造干净、整洁、清爽、有序的城市环境。

(二)功能完善。以重大重点项目为牵引,加快实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和生态环境设施建设,大力补齐完善城市功能设施短板弱项。

(三)特色彰显。深入挖掘镇城市资源禀赋和人文底蕴,以实力、精致、人文、清正的独特魅力筑巢引凤,助力全镇经济进一步发展。

(四)文明宜居。以提升城市文明为着力点,使文明友善蔚然成风,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城市面貌,不断提升幸福指数。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公园绿道建设大提升行动(指挥长:)

1.城市公园建设。配合区城建局做好华侨城项目周边空地的景观绿化公园的规划和建设,满足市民基本需求。

2.城市绿道建设。配合区职能部门做好在郭家庄路、市场东路、规划路(路—支路)、象湖新城规划东路、象湖新城规划南路、象湖西堤等道路周边等补栽行道树,对九洲高架周边南路、水厂路等进行裸土复绿。

3.城市邮票绿地建设。以建设“花园城市”为目标,继续实施增绿增彩。配合区城建对辖区棚改拆迁闲置地进行邮票绿地改造,满足市民休闲需求。〔牵头单位:城建办;责任单位:创建办、各相关村(社区)〕

(二)开展河湖水系治理大提升行动(指挥长:)

4.河湖水环境整治。配合区城建局对西河继续采取分段治理的方式,继续对水系进行清淤和水生态修复工作,加强九洲高架沿线、动物园沿线、云飞路景观灌水体日常清捞工作,开展河湖长制村级日常巡查考核,抓好长效管理,做到长治久清。〔牵头单位:创建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5.城区污水提质增效。为按时完成城镇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改造任务,顺利迎接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检查验收,实现西河、南河水环境长治久清目标,对调蓄池建设中涉及到我镇的房屋征迁工作进行协调处置。〔牵头单位:城建办;责任单位:创建办、各相关村(社区)〕

(三)开展城市交通路网大提升行动(指挥长:)

6.城市路网建设和安置房改造维修。配合区城建局做好安置房周边路网的完善,全力推进安置点小区的改造维修工程,提升安置房综合环境。

7.城区断头路攻坚。按照市交通局、市改善办关于道路交通改善要求,配合市城投和交通职能部门完成云卿路断头路打通工程,完善路网建设,改善交通微循环。〔牵头单位:城建办;责任单位:创建办、各相关村(社区)〕

(四)开展老旧小区环境大提升行动(指挥长:、)

8.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完成良种场和五星小区1、2栋两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按照“保基础、提功能、促品质”改造标准,继续大力实施老旧小区改造计划,20xx年对袜厂小区实施环境综合改造提升,进一步完善道路、排水、亮化、绿化等基础设施,改善社区环境、提升居民生活宜居指数。计划投入3000万元,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安置小区电动车棚建设、外墙改造、监控维修、消防设施验收、绿化修复等民生工程。配合区相关部门,推动“六改”项目建设,开展“社区庭院清扫”“垃圾广告清除”“清除菜地”专项行动,重点整治还建房小区脏乱差现象,推动小区环境秩序整体提升,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牵头单位:城建办、创建办;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各相关村(社区)〕

9.城区街道改造。配合市人防办完成动物园南门地下停车场建设。〔牵头单位:城建办〕

(五)开展公共服务设施大提升行动(指挥长:)

10.农贸市场环境整治。在推进城市农贸市场提升改造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农贸市场管理创新发展,以提升城市功能品质为主线,以群众满意为目的,把农贸市场作为城市建管行动的主战场,在全镇辖区内开展农贸市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同时在20xx年新建打造6个社区生鲜便利店(君领朝阳社区、观洲村、铂宫社区、橡府社区、春熙社区、星海社区)使市民群众居住更舒适、生活更舒心便利。〔牵头单位:经济办;责任单位:各相关村(社区)〕

11.社区邻里中心建设。20xx年,按照市“1+5+X”社区邻里中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总体要求,计划在新成立的铂宫社区、春熙社区、橡府社区、星海社区以及君领社区、观洲公寓建设6个社区邻里中心,打造居民15分钟社区生活圈,完善社区治理体系。为此组织新社区筹备组、君领社区、观洲村召开专题会议,就建设社区邻里中心的任务、安排、要求做了具体部署,计划在5月全面启动,今年年底打造完成。〔牵头单位:民政办;责任单位:各相关村(社区)〕

(六)开展城市特色彰显大提升行动(指挥长:)

12.配合做好洪城大市场整体搬迁工作。按照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工作部署,我镇负责洪城大市场C、D两大片区商户整体搬迁工作。为了尽快落实该工作,已选调37名精干力量成立了四个搬迁小组,由镇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确保在既定时限完成任务。〔牵头单位:经济办〕

13.打造社区文化活动室。配合今年社区邻里中心建设,着力打造6个社区文化活动室,提升居民群众文化活动环境,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牵头单位:教办;责任单位:各相关村(社区)〕

(七)开展管理精细化大提升行动(指挥长:)

14.市容环卫精细化提升。全面解决主次干道、临街店面、街巷社区、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存在的环境卫生问题,实现“路见本色、面呈原色、树显古色”的目标,唱响“洁净”城市品牌。

(1)深化“马路本色”行动。创新管理机制,实施精细管理。根据20xx年“马路本色”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固化优化“马路本色”环卫保洁模式,实现环境清洁全覆盖,推动环卫管理向精细化、机械化、标准化、智能化、市场化转变,实现环卫管理“创特色、争一流”的目标。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环境卫生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不断提高环卫管理水平,进一步落实机械化作业标准和流程,不断提升机械化率,从而推动环境卫生质量稳步提升。强化技能培训,提升考核水平。定期和不定期开展业务学习培训、安全生产教育,提高所有人员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以及安全意识。同时,进一步强化日常督查考核力度,细化考核工作内容,研究制定从严考核管理制度,把制度贯彻到日常工作,把考核扩展到全方位。

(2)靓化城区颜值面貌。落实垃圾分类,规范清运行为。进一步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力度,不断提升辖区居民的知晓率。进一步完善和细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处置等方面相关制度,探索有效的垃圾分类运营模式,继续推进垃圾分类末端配套设施建设,规范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行为,做到分类收集运输。进一步加强垃圾广告(牛皮癣)的整治,全面加强对墙面立面油污清洗。〔牵头单位:环卫所;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15.市政设施管护精细化提升。配合区城建局做好市政设施管理、养护、监测,保障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安全正常运行。力争在雷池街(翠菊路—丹桂路)、云海路(桂殿路—兰宫路)、祥狮路等路段实施“暗改亮”项目建设,同时结合社区改造和小街巷改造积极推进绿色照明建设,消除老旧小区和背街小巷照明盲区,解决老百姓夜间出行问题。〔牵头单位:城建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创建办〕

16.通道沿线环境精细化提升。大力实施九洲高架沿线综合整治活动,同时重点抓好动物园、华侨城等游乐景点的交通秩序管理,打造畅安舒美的出行环境。〔牵头单位:创建办;责任单位:镇综合执法队、各相关村(社区)〕

(八)开展重点专项环境大提升行动(指挥长:、)

按照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源头治理的原则,加大城市乱象整治力度,打造整洁、规范、有序的城市环境。

17.城市交通场站环境整治。配合交通职能部门对货运车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力度,继续开展出租车(含巡游出租车、网络预约出租车)专项治理行动,全面提升城市通行能力和通行效率,保障市民出行安全、有序、畅通。〔牵头单位:城建办;责任单位:创建办、各相关村(社区)〕

18.工地环境整治。固化“洗城”机制,严格落实全区44个在建工地管理“四不开工、四不出门”和“六个百分之百”工作措施;继续加强工地降尘治理,加强南路沿线和灌婴路沿线拆迁土地环境长效管理,持续开展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餐饮油烟专项整治,全面推进餐饮服务单位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工作,落实油烟净化设施长效管理工作。〔牵头单位:创建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城建办、镇综合执法队〕

19.持续开展朝阳新城物流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大脊路、水厂路、真君路物流占道堆物、违规卸货、堵塞交通等乱象。针对月池路沿线废品店占道,建设路游商,动物园节假日车辆拥堵等组建专项整治队伍,开展长效整治,确保还道于民、有序畅通,开展“规范非机动车停放”和“占道摊点整治”专项行动,确保朝阳新城片区交通秩序整体提升。〔牵头单位:创建办;责任单位:镇综合执法队、各相关村(社区)〕

(九)开展管理体制机制大提升行动(指挥长:)

以改革为牵引,以问题为导向,理顺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形成全天候、系统性、现代化的城市运行和安全保障体系。

20.城市“管、监、养”改革。在镇网站设立城市管理投诉平台,公布投诉电话,承诺办理时效,指定专人协调处理垃圾死角、下水道堵塞、道路坑洼破损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自5月份开始,设置新的综合执法办公室,将环卫,创建,执法等职责整合。融合市数字城管、智慧、市长热线等平台,形成条块联动、快速反应、限时处置的城市管理综合处置机制。〔牵头单位:创建办;责任单位:环卫所、镇综合执法队〕

21.城市管理市场化改革。推行市场运作,强化监管职能。全面理顺政府与社会、企业、市场关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逐步推行街巷、村(社区)环卫作业市场化,不断提升环卫作业质量和环卫资金使用率,建立起科学合理、高效长效的市场化监管机制,使城市管理工作走上良性循环的发展之路。〔牵头单位:环卫所;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十)开展城市文明大提升行动(指挥长:)

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推进文明创建常态化制度化建设,不断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让文明友善蔚然成风。

22.城市创建巩固提升。以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抓手,深入开展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高空抛物以及践踏绿化隔离带等不文明行为整治,持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通过村(社区)宣传栏开展文明公益广告宣传,全力营造文明城市巩固提升人人参与、人人得益的良好氛围。开展“礼让行人”“文明你我他”等主题活动,在辖区内的开放式小区和社区小广场等重点区域设立文明提示牌,并利用志愿者团队随手抓拍不礼让行人、乱扔杂物、高空抛物、乱踩草坪等不文明行为,利用村(社区)宣传栏对其进行曝光,规范居民行为。〔牵头单位:文明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创建办、群团办〕

23.城市移风易俗提升。进一步推进殡葬综合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的丧葬新风,落实文明殡葬和安全工作责任制。辖区内持续深入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开展丧葬陋俗整治工作;在重要节日,结合全市禁燃禁放工作,在三个陵园和全镇辖区内开展文明祭扫工作,做好宣传发动和值守工作。〔牵头单位:民政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综合执法队、综治办〕

24.市民文明素质提升。通过镇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方式,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深入开展文明餐桌、文明祭祀、文明旅游等主题实践活动。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列入全镇学习基本素材,进行专题学习。并将《条例》以电子版形式转发到各村(社区),做到辖区全民覆盖,随时学习。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立“是我家、美好靠大家”理念,促进居民养成文明行为习惯。开展文明家庭、文明村(社区)创建。〔牵头单位:文明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组建机构。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为总负责,镇政府镇长为总指挥,各党政领导、各相关单位及各村(社区)为成员的城市建管十大提升行动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宣传工作组和督查问责工作组。

办公室设在镇创建办,主任、,副主任。主要职责:负责指挥部综合性会务、文字材料、宣传对接等工作;承担城市建管十大提升行动日常工作的指挥调度;负责镇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宣传工作组组长,副组长。主要职责:负责城市建管十大提升行动的宣传工作。

督查问责工作组组长,副组长涂胜林。主要职责:负责城市建管十大提升行动的督查问责工作。

(二)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本方案重点明确20xx年主要任务,20xx年具体任务计划另行制定。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落实”要求,抓紧制定本地、本单位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要求、落实责任。

(三)统筹协调,强化调度。镇指挥部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责任务分工主动履职履责。要建立健全指挥调度工作机制,实行每周分口调度、每月综合调度、每季现场评比等方式,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努力形成“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氛围。

(四)加大投入,夯实保障。加强对十大提升行动各项经费保障,着力建立经费保障和稳定投入机制。要用足用好各项财政政策,为十大提升行动提供坚强的资金保障。

(五)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综合运用报刊、电视、网络和新兴自媒体等多种手段对十大提升行动进行立体式、全覆盖宣传,大力宣传行动的重大意义、工作进展、主要成效和典型经验;积极发挥市民的主力军作用,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共享、人人监督的良好工作格局。

(六)严格督导,强化考核。充分发挥督查考核工作的“导向仪”和“指挥棒”作用,制定十大提升行动专项考评办法,实行定期调度、月度排名,每月成绩在指挥部调度会上通报。对行动迟缓、推进不力、推诿扯皮的,从严问责问效;对推进有力、效果明显的,给予及时奖励,并将十大行动推进情况纳入干部考察重要内容。考核结果纳入高质量发展管理考核重要计分内容。

【方案精选】乡文明创建六项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模板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狠抓责任落实,遏制回潮反弹,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不断断提高市民文明素养和全社会文明程度。

二、整治目标

对全乡文明创建及城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集中整治。通过开展文明创建六项提升行动,实现道路平整畅通、卫生干净整洁、市容优美亮丽、绿化品质提升、设施完善便利,推动乡容村貌显著变化,市民生活环境切实改善,卫生环境进一步优化。

三、整治内容

(一)农贸市场整治提升行动

重点加强社区、三官社区农贸市场环境整治,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及巡察制度;加大农贸市场周边环境治理,管控机动三轮车、电动车及车辆停放。

(二)市容市貌整治提升行动

全面取缔占道经营、店外店等现象,对不接受整改的商户,依法采取强制手段;严查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建筑物、建构物和其他设施以及树木上乱涂乱画的违规行为,行为严重的将按照《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三)市民文明素质提升行动

加强乡村两级文化设施文化阵地建设,图和综合性、注重实用性,提高文化设施利用率;利用综合文化站、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开展宣传文化、党员教育、市民教育、科普教育、普法教育等活动;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困难群体、残疾人、贫困户等志愿服务活动。

四、实施步骤

根据《县文明创建六项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提升行动行20xx年3月1日开始至20xx年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4月1日)。印发实施方案并落实工作任务,动员全乡乡村干部迅速参与到提升行动中来,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其中。

第二阶段:集中治理(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10月1日)。按照《方案》的部署要求,各职能部门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针对各项任务,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认真开展专项行动,力求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实质性成效。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12月底)。对完成的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分析,认真总结行动中的成功经验,查漏补缺、举一反三,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文明创建水平。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做好宣传发动。城市环境关系到城市的整体形象,关系到全县改革发展大局。各镇直单位、社区要进一步提高对六项提升行动重要性的认识,强化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扎实开展整治工作。同时,要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等媒体平台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工具,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形成人人支持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

2、精心组织,严格落实责任。此次六项提升行动由乡文明办牵头、乡城管中队负责督导,督促落实各项任务,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乡直部门要根据要求明确负责,研究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分步骤精心组织实施。各责任单位之间要积极配合,主动参与,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确保工作落实。

3、健全机制,强化督导检查。定期巡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问题。通过不定期督查、通报、不定期召开调度会,协调解决行动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对行动迟缓不到位、整改措施不落实、被上级通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对问题迟迟不整改的社区及个人,严格问责、严肃处理。

精彩方案:人社局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实施方案


人社局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级和市委市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清事项、减材料、压时限”,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发〔20xx〕26号)及省人社厅有关部署,决定20xx年在人社系统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以下简称“快办行动”),通过关联事项“打包办”、高频事项“提速办”,所有事项“简便办”,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为强化组织实施,结合我局部门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㈠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围绕人社服务高频事项,以标准化促服务规范,以信息化促服务创新,以资源整合促服务效能提升,大力开展“快办行动”,实现企业群众办事“跑腿”越来越少,材料越来越简,时限越来越短,体验越来越好,不断提升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㈡基本原则

——坚持集成服务。将企业群众生产生活中在特定时点特定情形需办理、日常可打包办理的多个人社服务事项整合为企业群众眼里“一件事”,实现多个关联事项一次办理。

——坚持简约服务。抓住受理、审核、反馈等关键环节,整合优化经办流程,加强内外经办衔接,大力减少证明材料,大幅压缩办结时限。

——坚持创新服务。依托人社全业务经办信息和运用“线上一网通,线下一窗办”服务体系,通过信息系统整合和省网上办事大厅服务平台、市行政服务大厅人社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实现同城通办、就近可办、一网通办。积极探索应用人工智能技术精准画像、智能审核、主动服务。

——坚持规范服务。依法依规建立健全事项规范、指引规范、流程规范、监管规范的人社服务运行机制。

二、行动目标

以“持续推进清减压,人社服务更快办”为主题,围绕打造“一个平台、一个号(码)、一张网络、一朵云”服务支撑体系,加快流程再造攻坚,推动材料齐全一次受理、关联事项一次办理、更多事项网上办理。20xx年底前,力争实现10个企业群众眼里的“一件事”打包办理;10个以上高频服务事项在规定办理时限基础上提速50%。整合优化服务窗口实现“线上一网通,线下一窗办”。

三、行动任务

㈠推进打包办。

重点围绕10个企业群众眼里的“一件事”,将流程相似、材料相近、结果关联的事项。包括企业招用员工、企业与员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创业、职工退休、申领工亡人员有关待遇、退休人员过世、申领社会保障卡等(见附件1),按照“应包尽包”标准,坚持“不完全对应、但完全包容”原则,分别将涉及人社部门内部及外部的关联服务事项打包办理,整合材料,优化流程,着力打通科室“内循环”、部门“外循环”、流程“微循环”,使服务对象在申请办理每个“一件事”时,只需按照“一组流程”,通过“一个窗口”“一个平台”,填写“一张表单”,提交“一套材料”,实现“一次办理”。

㈡推进提速办。

聚焦面对企业群众的高频服务事项,梳理确定《人社“提速办”服务事项清单》(见附件2),大力推进提速办理。可一次办好、立等可取的即时办结事项,从接收材料到办结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限时办结事项要在规定办结时限基础上提速50%以上,具备条件的要及时转为即时办结事项;暂不具备条件的,受理后要第一时间提交后台审核;需其他部门协同办理的,要及时推送办理请求、跟踪办理进度;需现场调查或情况特别复杂的,可暂按法律法规规定时限执行。

㈢推进简便办。

严格落实已取消证明事项材料的要求,不得变相保留、明减暗留。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提出的“六个一律取消”的要求,进一步梳理证明事项材料,不断推进“能减尽减”。认真总结人事考试、社保经办领域开展告知承诺制试点的经验做法和部分公共服务事项推进“秒办”、“免办”服务经验做法,不断扩大告知承诺制实施范围,企业群众办理相关事项,只需作出符合规定的承诺,无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按照“应包尽包”标准,坚持“不完全对应、但完全包容”原则,自我加压进行任务布置,分步推进打包办理服务事项时间推进。

㈠6月底前,针对“打包办”10个办事场景所涉及86项服务事项、“提速办”服务事项备选25项清单事项及登入省网上办事大厅65项人社服务事项全面梳理事项清单,完成整合优化经办业务流程。

㈡7月底前,对社会保险中心、城乡养老保险中心、机关养老保险中心、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人事人才服务中心,完成内部窗口综合柜员整合,实行人社各项业务的无差别办理。个别事项因信息系统等客观原因不具备条件的,可暂单独受理,待条件具备时尽快实现全业务“一窗通办”。对暂时不具备信息系统支撑条件的,通过强化“柜员”现场帮办、批量代办,变群众跑腿为“柜员”跑腿,通过股室间、部门间“体内循环”,实现快办目标。

㈢9月底前,完成人社局窗口前台人员人社全业务经办事项轮岗业务办理。

㈣10月底前,结合“快办行动”,修订完善服务指南,明确事项办理条件,办理渠道、办理时限。

㈤12月底前,启动“好差评”工作;启动“一窗通办”综合柜员无差别办理“一件事”事项;完成“快办行动”事项实现网上办理。

四、组织机构和分工安排

为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完成工作任务,成立市人社系统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党组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主任

局办公室主任

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股负责人

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副主任

社会保险股负责人

社会劳动保险中心负责人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主任

劳动就业管理中心负责人

下设办公室成员由局审批股牵头,并在“人社服务快办行动”领导小组成员中分设工作任务专班人员(详见附件1和附件2),专班人员统筹协调牵头分工,定期督导调度工作任务。

五、实施步聚

㈠动员部署

1、开展专题学习。局党组及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结合中央、省级和市委市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专题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发26号)学习活动。

2、开展研讨活动。建立“快办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每周开展集中研讨活动,研究贯彻思路和工作措施及分解任务,及时发现行动推行中难点堵点问题,确保“快办行动”各项措施尽快落地见效集中分解。

3、制定实施方案。按照人社部“人社服务办行动”部署要求,结合本地工作实际,研讨收获,组织草拟《市人社局关于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实施方案》,广泛征求意见,修改完善行动实施方案。

㈡组织实施

1、制定标准文件。按照企业、群众在办理“一件事”时,只需向一个窗口或一个平台,提交一套材料,即可一次办理和“提速办”等工作要求,组织制订《人社“打包一件事”服务清单》《人社“提速办”服务事项清单》,制定印发配套的办事指南、工作手册及有关标准文件。

2、推进系统开发。各工作任务专班牵头,细致研究梳理任务要求,结合业务规程,办事指南和行政服务中心业务系统要求,协调推进专项开发,应用测试和上线运行等工作。

3、组织业务培训。根椐任务事项的业务规程和操作要点,制定业务操作指南和工作手册,及时加强窗口单位人员培训,开展相关实操演练。

4、开展验收评估。“快办行动”领导小组,对行动任务“打包一件事”“提速办”等服务事顶,从群众维度、经办维度、技术维度等层面开展服务验收,及时提出改进建议,持续跟踪服务落地时效。

六、工作要求

㈠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是当前人社系统贯彻落实党中央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的重要行动,是自我加压、自我革命的创新举措,从“便我”向“便民”服务理念的转变。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将初心使命融入为民服务解难题的生动实践。快办行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股室和各直属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将工作纳入全局重点工作,各任务专班成员加强协作,抓紧抓实全力推进工作行动落实。“快办行动”领导小组,按制定组长责任制每周开展通报工作进展,定期跟踪督促检查。

㈡强化窗口服务。依托人社全业务经办信息和运用“线上一网通,线下一窗办”服务体系,结合业务办理量合理配置窗口资源,减少排队等候时间。对服务对象确有特殊情况需特事特办的,可开辟绿色通道。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五制”“四公开”“三亮明”服务规范。根据打包办、提速办、简便办要求,修订完善服务指南,明确事项办理条件、办理渠道、办理时限、反馈方式、监督渠道等,在窗口大厅、网上平台、网站等醒目位置公开,向社会作出承诺,主动接受监督。对反映未履行承诺的问题,要件件有核实、有反馈,按规定追究责任。

㈢强化业务协同。进一步发挥人社全业务经办信息系统优势,建立健全人社系统跨业务、跨层级、跨地域“上下联动、左右联通”的业务协同机制。加强跨部门业务协同,配合其他部门办理的事项(如“企业社会保险登记”、“参保单位注销”,配合市场监管部门一并办理),不得要求企业群众跑本部门办理;会同其他部门办理的事项,应主动协调联办,不得要求企业群众再跑其他部门。要细化信息共享场景,梳理共享需求,完善共享机制,加大共享频次,率先实现人社系统内信息共享,逐步拓展与相关部门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

㈣强化风险管控。在大力推行“快办”的同时,要坚持依法依规经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实施精准监管。通过内部核查、部门间行政协助、必要的现场勘查等方式,对有关办理要件进行核实。严格制度管理,加强风险防控,分析可能存在的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处理预案。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服务全程可追溯、服务安全有保障、服务规范不走样、服务质量不降低。

㈤强化服务评价。广泛开展人社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重点关注企业群众对“快办”相关事项的感受和诉求,开展实施效果评价。加强对我市事项整合数、快办“提速”量、材料精减数,以及窗口优化、服务规范承诺、系统整合等情况进行跟踪调度,对实施“快办行动”的典型经验、取得成效和相关问题建议请及时报局办公室。把“快办行动”纳入20xx年度各窗口单位综合考核体体系。

㈥强化宣传推广。局办公室要协调各事项专班小组牵头涉及股室和直属单位,把加大对“快办行动”的信息宣传作为营造工作氛围、争取社会支持的重要举措,积极通过新闻媒体、部门媒介、政务信息、专题报告等多种形式,及时宣传先进经验,报告工作进展,力求尽快形成影响,营造出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知哓度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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