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当我们想要做某一个项目时,我们最好是预先准备好行动的实施方案,制定好实施方案对于自己也是一种成长,是否有可以参考的实施方案呢?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精彩范文 农村交通安全固本强基攻坚行动方案”,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为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遏制农村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拖拉机、三轮电动车等禁止载客的机动车辆(以下简称“农用车”)违法载人发生的群死群伤事故,不断夯实农村交通安全基础,按照省、市有关会议及文件要求,县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年底,在全县部署开展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暨深化农村交通安全固本强基攻坚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七一”重要讲话和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要求和公安部等中央部委关于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的要求,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农村交通安全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集中查处一批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整治一批农村交通安全源头隐患,提升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实现“两降两不”目标,即:农用车违法载人交通事故起数及死亡人数明显下降,较大交通事故不反弹、重特大交通事故不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暨深化农村交通安全固本强基攻坚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县政府办党组成员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县工信局局长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县林业局局长
成员: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人,各成员单位分管副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和部门职责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职责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层组织体系建设,推进落实经费保障,夯实乡镇政府对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责任,加强“两站两员”(即乡镇交通安全管理站、安全员和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劝导员)建设,建立专兼职农村交通安全管理队伍,扩大农村交通安全管理覆盖面。继续开展“四好农村路”创建,全面实施路长制。开展城乡交通一体化示范创建工作。加强农村道路桥梁、隧道、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农村公路管养主体责任。
(二)各有关部门职责
公安局:公安机关交警部门负责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查处农用车违法载人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和农村派出所负责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查处农用车违法载人在机耕道等非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查处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期间发生的阻碍执行职务的行为。
应急管理局:负责依照《安全生产法》查处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违法搭乘农用车上下工或者内部通行的行为,提请县人民政府对农用车违法载人发生的亡人事故进行调查追责。
交通运输局:负责源头治理公路建设、养护人员搭乘农用车上下工或者在公路施工区域内部通行的行为,必要时更换施工队伍。负责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地区重点时段群众出行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xx〕934号)要求,加强农村群众集中出行服务保障。依法查处农用车非法从事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的行为。严处非法载运学生上下学的行为。负责深入排查治理农村公路平交路口、路侧险要路段、穿村过镇路段安全隐患。力争年底前,完成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减速带的建设任务。
农业农村局:负责源头治理田间道路作业人员搭乘农用车上下工或者在田间道路区域内部通行的行为。加强拖拉机等农业机械车辆安全监管,强化对拖拉机驾驶人的安全教育,源头治理农业机械车辆违反规定载人的行为。
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商户非法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三轮、四轮电动车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源头治理市场经营户搭乘农用车进出市场的行为,必要时督促市场开办主体与商户解除商铺租赁合同。
住建局:负责源头治理城区园林绿化人员搭乘农用车上下工或者在施工区域内部通行的行为,必要时更换施工队伍。
林业局:负责源头治理荒山绿化人员搭乘农用车上下工或者在施工区域内部通行的行为,必要时更换施工队伍。
工信局:负责源头治理农贸市场经营户搭乘农用车进出市场的行为,必要时督促市场开办主体与商户解除商铺租赁合同。
宣传部:引导新闻媒体针对农民特点,宣传乘坐农用车出行的危害,提升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农村群众自觉抵制乘坐农用车出行。引导新闻媒体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正面宣传报道,及时处置负面舆情。
四、工作步骤和整治措施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7月28日前)
1.迅速营造强大整治声势。要坚持宣传先行,在专项整治之初,要通过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持续宣传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行动,迅速将农用车违法载人的严重危害性广泛告知社会,在农村地区形成强大舆论氛围,争取群众和社会各界支持,为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责任单位:宣传部)
2.迅速研究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要准确把握农村地区季节性交通出行特点,精心研判农村务农务工、赶集庙会等农村群众出行规律,深入分析农用车违法载人的易发多发时段、路段,研究制定符合实际的专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和职责任务,细化整治措施。(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29日至12月15日)
3.集中整治农用车违法载人农村源头无人监管的问题。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农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交通安全工作机制,指导督促农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管理责任,落实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日常运行和劝导责任。每个行政村村委会要设立农用车专管员,实行机动车和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切实掌握本村农用车等各类车辆和所有人、驾驶人底数。8月底前,乡镇人民政府要与辖区每个行政村村委会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村委会要与每个农用车车主签订“拒绝农用车违法载人”承诺书,推动落实农村交通安全源头防控责任。(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4.集中整治农用车违法载人出村上路的问题。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充分发挥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源头防控农用车违法载人出村上路的作用,落实劝导员误工补贴,保障劝导经费,配齐劝导装备。要检查考核劝导员工作,确保劝导员每月开展劝导工作不少于20天,劝导工作尽心尽责。对优秀劝导员要适时予以表彰鼓励,调动劝导员的工作积极性。要完善劝导站布局,对车流集中的路口没有设立劝导站的,要补建劝导站,消除管控盲区。要加强劝导工作安全防护,严禁劝导员在国省干线公路上开展劝导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5.集中整治道路上农用车违法载人的行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要围绕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全警动员,加大路面执法检查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迅速形成严管高压态势,坚决遏制农用车违法载人多发势头。每月“逢五”为全国农用车违法载人查处统一行动日,每周一、周五为全省统一行动日,每月“逢十”为全市统一行动日。(责任单位:交警大队)
6.集中整治田间作业农用车违法载人的行为。县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和乡镇派出所要根据辖区林场、农田、果园、菜地等分布区域和作业特点,主动进村入户开展宣传教育,对农用车违法载人在机耕道等田间行驶的,要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从严查处。(责任单位:公安局治安大队、各乡镇派出所)
7.集中整治重点行业领域从业人员搭乘农用车通行的问题。县各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公安厅等七厅局《关于加强农用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公通字〔20xx〕25号)要求,严防农田作业、农贸市场、园林绿化、公路施工等场所从业人员搭乘农用车上下工或者转场通行,凡发现的,要及时予以处理,必要时解除合作合同,更换施工作业队伍。(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工信局、交通局、市监局、应急局)
8.集中整改农用车底数不清的问题。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发动农村(社区)“两委”开展农用车底数摸排,切实掌握有牌、无牌(包括符合注册登记条件但未登记挂牌和不符合注册登记条件无法登记挂牌两种情形)底数。每个行政村(社区)要建立农用车基础台账,切实做到底清数明。(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9.集中整治违规三轮机动车生产、销售问题。工信、市场监管、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持续深入开展违规三轮机动车联合治理,全面禁止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低速电动三轮车、三轮老年代步车等违规车辆生产、销售,严格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行为,引导农村群众购买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合规车辆,坚决遏制违规三轮机动车在农村地区泛滥,从源头上坚决防止隐患车辆新增。(责任单位:工信局、市监局、公安局、交通局)
10.集中整治农村道路安全隐患问题。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部门要深入排查治理农村公路平交路口、路侧险要路段、穿村过镇路段安全隐患,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明确治理责任单位,制定具体治理措施,落实治理资金。力争在年底前,对20xx年以来发生过冲出路面翻坠交通事故导致死亡人数超过3人的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路侧险要路段,实现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三必上”;对20xx年以来发生过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或死亡人数累计超过5人的平交路口,实现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交通信号灯(含闪光警告信号灯)“五必上”。(责任单位:交通局、交警大队)
11.集中整治不戴头盔、不系安全带的问题。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凝聚部门合力,大力解决农村地区“一盔一带”推进滞后的问题,动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干部职工上下班等驾乘车辆时率先佩戴使用头盔、安全带,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用足用好教育、警告、处罚、曝光等手段,推动农村地区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骑乘人员全部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全员全程使用安全带。(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交警大队)
(三)巩固提升阶段(12月16日至12月31日)
12.总结审视整治成效。要对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经验以及发现的深层次问题进行认真总结,开展整治情况“回头看”,对效果不明显、问题突出的地方进行督办整改,对未完成的整治任务要盯办落实,确保整改到位。(责任单位: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13.巩固完善工作机制。各部门要坚持和发扬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固化和完善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机制,注重解决农村群众集中出行和农田作业运输需求得不到保障、农村交通管理力量薄弱等易导致农用车违法载人现象发生的深层次、根本性问题。要构建农用车交通安全隐患动态排查治理体系,持续巩固整治成效,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推动,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抓好落实。各项整治任务要落实到责任部门、落实到责任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部署。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涉及部门多、任务重、覆盖面广,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密切沟通协作,凝聚工作合力,统筹推进整治工作。要结合本地特点和城乡差异,细化整治措施,认真谋划部署,从严从实从细抓好整治工作。
(三)充实农村交通管理力量。要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力量统筹,推动乡镇交通安全员、农村劝导员、社会综治网格员、交通运输部门路长、农机部门协理员、保险公司协保员和营销员等力量融合发展,实现职能扩充、一人多岗。公安部门要准确把握城乡一体化发展趋势,发挥交警队和农村派出所的各自优势,建立乡镇派出所和“一村一辅警”参与交通管理工作机制。
(四)加强农村交通出行服务保障。交通运输、农业农村部门要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地区重点时段群众出行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xx〕934号)要求,加强农忙时节和农民工返乡返岗等集中出行服务保障,提升农村客运安全应急保障能力,引导农村群众选乘合规交通工具,努力构建供需匹配、组织灵活、模式多样、服务适宜的农村客运供给体系,推动实现重点时段农村群众“行有所乘”,减少乘坐农用车出行带来的安全隐患。wWW.03KkK.CoM
(五)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利用电视广播、“两微一抖”平台等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全方位宣传专项整治措施。要将近年来,本辖区发生的农用三轮车违法载人典型案例和事故案例制作成图文、视频资料,加大警示曝光力度。要用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进村入户开展宣传劝导,教育农民群众不要搭乘农用车出行。要在农村村口、村内重点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农用车禁止载人”、“乘坐农用车,安全没保障”、“农用车载人发生事故,驾驶人要赔偿”等宣传标语。公路沿线的自然村至少设置一个“农用车禁止载人”的广告牌,每个自然村至少三条相关宣传标语。
(六)加强督导检查。要按照“结果导向”的思维,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明查暗访,对辖区农用车违法载人的治理效果进行随机抽查,采取调度、通报、督办、约谈等方式加大推进力度,逐级压实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七)严肃追责问责。相关部门在查处农用车违法载人行为的同时,要通报车辆所有人所在的乡镇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由乡镇政府通报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劝导员劝导不力的,乡镇人民政府要及时撤换劝导员。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履职不力的,要及时追究责任。乡镇政府履职不到位,导致辖区农用车违法载人现象多发或者农用车违法载人发生两起以上亡人交通事故的,要报告县级人民政府,提请对乡镇政府进行问责。行业主管部门履职不到位,导致本行业从业人员违法搭乘农用车上下工现象多发或者发生亡人交通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管理责任。
(八)及时报送情况。各乡镇、各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一是7月28日前将部门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方案、联络人(姓名、电话、职务)报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是7月29日前上报本辖区农用车保有量情况;三是每月月底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四是20xx年1月2日前报送工作总结,专项整治部署推进、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及工作亮点随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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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政府“7.16”和市政府“7.23”关于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暨深化农村交通安全固本强基攻坚行动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有关要求,坚决遏制农用车违法载人引发的群死群伤事故,不断夯实农村交通安全基础,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年底,在全县部署开展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暨深化农村交通安全固本强基攻坚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的要求,集中查处在农村地区以及城乡结合部行驶,用于农业生产、经营、运输以及各类施工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拖拉机、三轮电动车等车辆(以下简称“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一批农村交通安全源头隐患,提升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实现“两降两不”(农用车违法载人交通事故起数及死亡人数明显下降,较大交通事故不反弹、重特大交通事故不发生)目标。
(二)工作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县、乡政府组织部署、检查落实。在国道、省道、县道、乡道以及城市道路范围内,以部门为主实施,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加强联合执法,提高协同共治水平;在村道范围内和道路以外,以乡(镇)为主实施,督促村民自治组织、林牧场等产权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整合各方力量,实施网格化联防联治。
——坚持源头防范、标本兼治。强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既要注重加强路面执法,严查农用车违法载人行为,又要注重在农用车销售、出村上路之前等源头环节加强监管,从严控制隐患车辆上路行驶。
——坚持把握适度,维护稳定。依法依规治理农用车违法载人要与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同步开展,想方设法满足农民群众出行需求,最大限度降低对农业生产和农业运输的影响,避免形成网络舆情及新的不稳定因素。
二、工作任务及整治措施
(一)摸清底数,落实责任,集中整治农用车违法载人农村源头无人管的问题。
1.摸清农用车及驾驶人底数,逐村建立登记管理台账。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农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管理责任,落实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日常运行和劝导责任。每个行政村村委会要设立农用车专管员,实行机动车和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切实掌握本村农用车等各类车辆的所有人、驾驶人底数,以及车辆登记挂牌、驾驶人持证等交通安全状况,建立登记管理台账,并将车辆和所有人信息录入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责任单位: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村(社区)委员会负责,8月底前全部完成)
2.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和承诺书。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与辖区每个行政村村委会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村委会要与每个农用车车主签订“拒绝农用车违法载人”承诺书,推进落实农村交通安全源头防控责任。(责任单位: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村(社区)委员会负责,8月底前全部完成)
(二)发挥网格化基层治理体系,集中整治农用车违法载人出村上路的问题。
3.建立健全基层网格员考核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推动农村网格员与交通安全劝导员互相兼任,互相支持,协调发展,充分发挥农村网格员、劝导员源头防控农用车违法载人出村上路的作用,明确重要节假日、早晚出行高峰、学生上下学、赶集庙会、红白喜事、民俗活动、恶劣天气时段开展交通安全劝导的“七必上”原则,结合本地生活习俗、农忙务工等实际,合理制定勤务计划和上岗时间安排,适时开展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查纠、劝导和安全教育。(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三)强化路面管控,深化农村重点交通违法专项治理。
4.集中整治农用地区道路“两违”行为。公安交警部门要结合下半年暑期暑汛、秋季秋收、冬季运输等不同阶段农村地区交通出行特征,认真分析交通事故规律特点和易肇事肇祸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组织开展针对性治理,加大集中整治力度,营造农村地区违法超员和违法载人(以下简称“双违”)、酒驾醉驾、无牌无证、逾期未报废等严重违法的严管严查高压态势。每月“逢五”为全国农村公路“双违”治理集中统一行动日,每周一、周五为全省统一行动日,每周三为全市统一行动日,对查处的农用车违法载人要追本溯源,向其主管部门通报,督促其加强源头管理。(责任单位:公安局)
5.加强科技应用,提升路面管控效能。要强化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科技信息化应用,及时发现、劝导、查纠“双违”等重点交通违法。年底前,要打造2个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科技手段应用示范乡镇,每个示范乡镇要打造3个以上得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科技手段应用示范路口或路段。(责任单位:公安局)
6.深入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针对农村地区“一盔一带”推进相对滞后的实际,有针对性地加大执法管理、查纠劝导和宣传引导力度,发挥网格员、“两站两员”作用强化日常劝导提示,常态化查处重点路段、重点时段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用好教育、警告、罚款、记分、曝光手段,形成处罚一例、教育一片的整治效果。(责任单位:各级乡(镇)人民政府、公安局)
7.集中整治非道路上农用车违法载人的行为。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和乡镇派出所要根据辖区林场、农田、果园、菜地等分布区域和作业特点,主动进村入户开展宣传教育,对农用车违法载人在机耕道等非道路行驶的,要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从严查处。(责任单位:公安局)
8.集中整治重点行业领域从业人员搭乘农用车通行的问题。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公安厅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农用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公通字〔20xx〕125号)要求,严防农田作业、农贸市场、园林绿化、公路施工等场所从业人员违法搭乘农用车、货车上下工或者转场通行,凡发现或者有关部门抄告农用车违法载人的,要及时予以处理,必要时解除合作合同,更换施工作业队伍。(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综合执法队、市场监管局、应急局分工负责)
(四)集中排查治理农村源头交通安全隐患。
9.深入推进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路、交通、公安交警部门要深入排查治理农村公路平交路口、路侧险要路段、穿村过镇路段安全隐患。力争在年底前,对20xx年以来发生过冲出路面翻坠交通事故导致死亡人数超过3人的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路侧险要路段,实现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三必上”;对20xx年以来发生过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或死亡人数累计超过5人的平交路口,实现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交通信号灯(含闪光警告信号灯)“五必上”。(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公路段分工负责)
10.深入推进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隐患清理。强化农村地区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源头隐患清理,进一步提高“两客一危一货”、“营转非”大客车、校车等重点车辆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以及重点车辆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学习率。特别对面包车加大源头隐患清理力度,建立工作台账,强化督促提醒,努力实现面包车检验率、报废率均超过90%,违法处理率超过98%。(责任单位:公安局)
11.集中整治违规农用车生产、销售问题。工信、市场监管、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持续深入开展违规农用车联合治理,全面禁止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农用车生产、销售,严格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行为,引导农村群众购买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合规车辆,从源头上坚决防止隐患车辆新增。(责任单位:工信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
(五)深化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开展宣传警示行动。
12.强化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加强农村地区“一栏一标语”等交通安全宣传阵地规范化建设,集中组织下发“农村大喇叭”广播稿、墙画等适应农村地区工作需要的宣传品,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大喇叭广播,大范围、高频次宣传“一盔一带安全常在”“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抵制‘双违’出行”等重点内容。农村大喇叭宣传每周不少于1次。年底前,所有行政村至少设置一处固定式交通安全宣传栏(橱窗)。国省道沿线乡(镇)至少选树一个“交通安全文明村”,增设标志、施划标语或悬挂横幅,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3.深入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宣传警示行动。利用电视广播、“两微一抖”平台等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全方位宣传专项整治措施。要加大警示曝光力度,用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进村入户开展宣传劝导,教育农民群众不要搭乘农用车出行。要在农村地区重点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农用车禁止载人”、“乘坐农用车,安全没保障”、“农用车载人发生事故,驾驶人要赔偿”等宣传标语,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氛围。(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融媒体、公安局)
(六)强化农村出行保障,充实交通管理力量。
14.加强农村交通出行服务保障。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农村群众出行服务保障,提升农村客运安全应急保障能力,引导农村群众选乘合规交通工具,努力构建供需匹配、组织灵活、模式多样、服务适宜的农村客运供给体系,推动实现农村群众“行有所乘”,减少乘坐农用车出行带来的安全隐患。(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15.充实农村交通管理力量。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力量统筹,推动乡镇交通安全员、农村劝导员、社会综治网格员、交通运输部门路长、农机部门协理员、保险公司协保员和营销员等力量融合发展,实现职能扩充、一人多岗。公安部门要准确把握城乡一体化发展趋势,发挥交警队和乡镇派出所的各自优势,共同做好农村交通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银保监局)
三、行动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8月15日前)
迅速营造强大整治声势。各乡(镇)人民政府、融媒体、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坚持宣传先行,在专项整治之初,迅速将省公安厅、应急厅等四厅局联合的《关于严禁农用车违法载人的通告》、县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的《关于开展电动车、摩托车、农用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的通告》以及农用车违法载人的严重危害性广泛告知社会,为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16日至12月15日)
各乡镇(城区)、村、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6大工作任务及15条整治措施,集中整治农用车违法载人农村源头无人管等问题。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要建立健全村(社区)“两委”交通安全工作机制,指导督促村(社区)“两委”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管理责任,落实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日常运行和劝导责任。
(三)巩固提升阶段(12月16日至12月31日)。
1.总结审视整治成效。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对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经验以及发现的深层次问题进行认真总结,开展整治情况“回头看”,对效果不明显、问题突出的地方予以督促,对未完成的整治任务要一盯到底,确保整改到位。
2.巩固完善工作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和发扬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固化和完善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注重解决农村群众集中出行和农田作业运输需求得不到保障、农村交通管理力量薄弱等易导致农用车违法载人现象发生的深层次、根本性问题。要建立农用车交通安全隐患常态化、闭环式排查治理机制,持续巩固整治成效。
四、职责任务分工
乡镇(城区)人民政府:要将农村交通安全列入乡村治理及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负责统筹协调乡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公安派出所、综治办及司法助理员、网格员等现有的各方力量和资源,形成政府主导、各方协同、齐抓共管、联防联治的工作局面。建立执法协作机制,对非执法部门在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载人行为,按照《农用车违法载人移交处置流程办法》规定,及时移交执法部门处理,形成工作闭环。指导、督促农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
公安局:负责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查处农用车违法载人上道路行驶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查处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负责源头治理公路建设、养护人员搭乘农用车上下工或者在公路施工区域内部通行的行为,必要时更换施工队伍。负责深入排查治理国省道穿村过镇路段道路安全隐患。
应急管理局:指导监督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暨深化农村交通安全固本强基攻坚行动工作职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和现场处置;依法开展农用车违法载人道路交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交通运输局:负责源头治理公路建设、养护人员搭乘农用车上下工或者在公路施工区域内部通行的行为,必要时更换施工队伍。负责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地区重点时段群众出行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xx〕934号)要求,加强农村群众集中出行服务保障。负责深入排查治理农村公路平交路口、路侧险要路段、穿村过镇路段安全隐患。
农业农村局:加强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安全监管,强化对拖拉机驾驶人的安全教育,源头治理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违反规定载人的行为。
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商户非法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三轮、四轮电动车的违法违规行为。
住建局:负责城市新建或改建道路施工工地内人员搭乘农用车的治理。
综合执法队:负责城市道路养护施工以及园林绿化施工工地内人员搭乘农用车的治理。
工信局:负责指导识别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农用车。
自然资源局:严禁林业生产人员搭乘农用车在施工区域内部通行或者上下工,加强施工队伍管理。发现农用车违法载人的行为要积极劝阻,必要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融媒体中心:引导新闻媒体针对农民特点,根据权威部门提供的信息宣传乘坐农用车出行的危害,提升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农村群众自觉抵制乘坐农用车出行。引导新闻媒体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正面宣传报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暨深化农村交通安全固本强基攻坚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专项整治期间,县应急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局、市管局各抽调1名业务骨干组成工作专班,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精心组织部署。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密切沟通协作,凝聚工作合力,统筹推进整治工作。要结合本地特点和实际,一地一策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整治措施,认真谋划部署,从严从实从细抓好整治工作。
(三)强化责任落实。县政府将组建督导组深入一线明查暗访,对辖区农用车违法载人整治效果进行随机抽查,采取调度、通报等方式加大推进力度,逐级压实责任,推动落实整治措施。相关部门在查处农用车违法载人行为的同时,要通报车辆所有人所在的乡镇政府,由乡镇政府通报村委会,对劝导工作不力的,要及时撤换网格员、劝导员,对村委会履职不力的,要追究责任。辖区农用车违法载人现象多发或者农用车违法载人发生较大交通事故、两起以上亡人交通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责任。
(四)及时报送情况。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一是各乡镇于9月10日前上报本辖区农村地区五类重点车辆台账;二是每月月底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三是20xx年12月31日前报送工作总结。专项整治部署推进、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及工作亮点随时报送。
精彩范文 教体系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
为全面加强全县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和校车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校车及学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宜道安办〔20xx〕50号文件精神及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12.10”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省道安委20xx年全体会议的会议精神,为汲取我县“5.16”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全力做好岁末年初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确保春运期间群众出行安全,结合我县教育体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教育体育系统岁末年初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整治重点和目标
一是重点强化校车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二是开展校车安全隐患排查,督查校车安全管理情况;三是协助交管部门全面排查整治校车超员超载超速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等。
通过集中整治,校车交通违法行为明显下降,全县学生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不发生较大以上校车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实现师生交通安全受教育率达100%,交通安全知识知晓率达100%,整治学校覆盖率达100%。
三、主要措施和任务
(一)认真组织学习。各校园要加强《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简称《条例》)、《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简称《办法》)的学习宣传。重点对校车所有人、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师生及家长等,开展以学习《条例》《办法》为主要内容的校车安全和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其知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
(二)认真开展督查。各校园要积极协调、配合公安、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认真开展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条例》《办法》是否宣传到位;校车安全管理责任是否落实,责任书是否签订;校车接送制度是否严格落实;校车是否取得使用许可和校车标牌;校车视频监控和卫星定位装置是否安装并正常使用;校车管理档案是否建立健全等。
(三)认真抓实教育。一是将交通安全教育列入安全教育内容,加强对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二是通过举办讲座、主题班会、安全知识网络竞赛等形式,利用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等时机,协调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共同做好学生交通安全主题教育工作。三是做好校车安全事故应急疏散演练工作。督促使用校车的学校落实应急疏散演练制度,定期组织学生进行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四是加强对驾驶员和随车照管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切实做到出车前对车况安全性能进行检查、上下车清点人数、相互监督提醒纠错等,时刻保持高度警惕,严禁超员超载。五是加强对家长的安全教育。定期向家长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宣传乘坐非法校车的危害和一些典型案例,告知和警示家长为了孩子的安全,坚决不安排乘坐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超员(载)车等非法运营车辆。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各校园要成立岁末年初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定期分析研判安全形势和专项整治情况,研究部署重点工作,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强化督查。县教育体育系统岁末年初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督查制度,制定专项整治检查评价体系,定期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不落实、整治不到位或由此引发校车及师生交通安全事故的,由县教育体育局及时予以通报批评、约谈、追究相关责任。
(三)强化联动。各校园岁末年初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认真推进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过程管理,形成整治合力。及时配合当地公安、交通等部门将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与困难,报请当地党委、政府,协调解决有效推进校车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强化报送。各校园要宣传推广先进典型、有效举措,积极引导辖区内学校高效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同时,为方便及时掌握开展岁末年初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各校园于20xx年2月5日前报宣传工简报等报送学校安全与后勤管理QQ群。
【方案精选】镇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汇编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特大交通事故,确保镇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系列讲话为指导,以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目标,以解决影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农村客运车辆、面包车非法载客、无牌无证违法违规等问题,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通行条件明显改善,为全镇创造一个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人大主任任组长,庙中队长任副组长,各行政村支部书记为小组成员。
三、工作措施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工作要求,全力落实以下工作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镇人民政府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层机构,各行政村设立道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2—3名村干部组成,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确保道农村道路安全。
(二)加强农村交通安全源头监管。各行政村要积极配合交警队、派出所、镇安办、镇交管办、镇农机站,组织开展对“三车”(客运车、载客面包车、两、三轮摩托车)使用情况的清查,相关单位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运输车辆,对存在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运输车辆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政策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三)加强农村安全道路建设。在新建乡村道路的设计、建设中,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制度,严格把好设计审查关、工程质量关和竣工验收关,确保新建道路不留下新的安全隐患;大力整治道路隐患,各村要对辖区内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进行排查整治,查看各类标志、标牌、标线设置情况,及时进行设置完善。
(四)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过上安全课、观看交通安全宣传片、组织交通安全知识讲座等形式,大力宣传农村地区客运车、两、三轮摩托车、非客运载客车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及危害、酒后驾驶、超速行驶、非客运车辆载客等交通违法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落实警示教育,增强群众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四、工作要求
1.增强责任意识。增强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基础工作相对较弱,同时农村道路也是交通事故最容易出现的发多、反复的地区。各村、各有关单位思想上要有清醒的认识,要切实按照省、市、县专题会议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投入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
2.加强组织领导。在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和协调下,各村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对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的组织指导,进一步明确分工,分解任务,细化方案,制订和落实工作计划。在交通安全会议框架下,整体推进道路交通安全会议的建立和健全,规范交通安全会议的运作,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合力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3.迅速部署安排。结合镇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推进措施、进度安排,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协调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扎实做好工作。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凡是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和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要严格进行责任倒查,依法依纪坚决追究失职渎职的责任。
4.强化自身检查,及时解决整治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提高整治工作的效率。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加强自身检查,杜绝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不落实、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偏差。要全程、全面、全力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强力落实各项管理工作,确保管理工作取得成效。
精彩范文 农村“厕所革命”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关于农村“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精神,科学推进我镇农村改厕工作,努力补齐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的短板,有效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水平,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安排部署及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xx年,全镇完成户厕改造任务5474户,镇区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到20xx年,各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
二、基本原则
农村“厕所革命”在处理好政府与群众、选址与用地、建设与标准、改厕与用厕、示范与推广等关系的基础上,坚持以下原则:
(一)村委主导,农民主体。各村重点抓好示范引导,不强迫命令。要充分尊重民意,把群众认同、群众参与、群众满意作为农村“厕所革命”的基本要求,积极引导群众自觉参与,投工投劳,变“要我改”为“我要改”。
(二)科学规划,统筹推进。各村要先规划、后建设,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合理布局、科学设计,以户厕改造为主,统筹衔接污水处理设施,与乡村产业振兴、村容村貌提升、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一体化推进。
(三)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各村要根据各自经济状况和基础条件,充分考虑地理环境、村人口结构等因素,坚持从实际出发,合理推进,选择适宜的改厕模式,不搞“一刀切”,杜绝“形象工程”。
三、重点内容
(一)科学制定改厕方案。各村要制定农村“厕所革命”工作方案。方案要明确任务、保障措施等,方案要确定改厕范围、模式和时间节点,建立改厕用厕台账。各村要摸清村内农村户用厕所、公共厕所、旅游厕所的数量、布点、模式等信息。
(二)合理选择改厕模式。农村户厕改造要根据《农村户厕卫生规范》(GB19379-20xx)、《省农村户厕建设规范》和有关要求,积极推广简单实用、成本适中、农民群众能够接受的改厕模式、技术和产品,解决好冬季如厕难、改厕成本高、使用不方便等问题。鼓励户厕改造退街进院、入室。农村公共厕所建设要以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中小学、集贸市场、乡村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以及中心村等人口较集中区域为重点,科学选址,合理设计,因地制宜组织实施。施工建设砖混结构贮粪池时把不渗不漏作为基本要求,采用一体化厕所产品时注重材料强度和密闭性,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三)突出重点整村推进。要加紧进度确保我镇今年南坡、石淙头、上掌、下町等上报的4个整村推进工作任务顺利开展,其他村也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因户施策开展清洁厕所改造工作。
(四)建立管护运行机制。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和农民主体作用,突出村民自治和群众监督,尽可能实现村内自我管理。确保长效可持续运行。组织开展农村厕所建设和维护工作人员培训,引导农民群众组建社会化、专业化、职业化服务队伍。
(五)同步推进粪污治理。统筹推进农村厕所粪污治理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大力推动农村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鼓励推行粪污肥料化、污水达标排放等经济实用技术模式,防止随意倾倒粪污,解决好粪污排放和利用问题。
(六)着力推进旧厕拆除。修建卫生厕所和旧厕拆除要同步开展,各村是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将旧厕拆除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村支书主任要亲自上手,做好宣传发动、方案制定、组织实施等各项工作,确保农村旧厕拆除顺利推进,好事办好,建立旧厕拆除档案,留下拆除前后照片资料。
(七)规范档案严格验收。加强档案资料管理,建立改厕工作台账,逐户编号建档,逐村登记造册,保存改厕前、中、后的照片及农户信息、审核验收等档案资料,达到“一户一档、一村一册”要求。严格改厕验收程序,采取施工单位自验、镇村两级初验、县级综合验收的方式进行。以村为单位的改厕竣工后,由施工单位进行逐户自验,自验全部合格后,向乡镇提出验收申请,由乡村两级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逐户验收,并核对改厕农户信息,初验完成后,镇政府向县新农办提出验收申请,县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县级验收组,对改厕产品、改厕施工、改厕档案等进行综合验收。
四、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农村改厕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村是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将农村改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村支书主任要亲自上手,做好宣传发动、方案制定、组织实施、竣工验收、运行管护等各项工作,确保农村“厕所革命”顺利推进,好事办好。
(二)加大资金支持。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方式,引导农民群众自愿改厕。对农村户厕改造,省、县按照1:1的比例共补助2000元,不足部分由农户或村集体承担。中央、省、市财政对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高且实现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的整村推进村给予奖补,奖补资金要统筹用于支持粪污收集、储存、运输及后期管护能力提升等方面的设施设备建设。建立公示制度,补贴到户的资金分配情况在本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强化考核监督。镇政府已将这项工作列入全镇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建立质量全程监督制度,各村要加强对改厕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各村改厕全过程必须有村民代表参加,确保工程质量。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村每日向镇政府报送本月厕所改造进展情况,镇政府每月将通报各村农村“厕所革命”进展情况。
(四)注重宣传引导。各村要大力宣传农村改厕的重要意义,把使用卫生厕所、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不断提升群众卫生健康意识,引导群众改变思想观念和生活习俗。
精彩范文 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大全
根据《平安建设考核办法》和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州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实施细则》规定要求,为全力做好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市交通运输局决定开展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具体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全面落实、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以及巴音朝鲁书记、刘国中省长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突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重点领域,采取有力措施,集中开展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着力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管理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对安全生产风险和隐患实施动态管理、持续跟踪,切实消除重大隐患,坚决防范和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努力实现事故总数、死亡人数“双下降”,促进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为党的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道路客运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推进“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重点抓好七项专项整治工作。
1.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迅速全面开展道路客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于发现的隐患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坚决整改。系统各单位要加强跟踪督办和抽查督查,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对隐患整治不力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对存在严重问题的企业,要依法停产停业整顿、上限处罚。
2.加强营运驾驶员教育培训。督促指导客运企业以近年来发生的重特大事故为典型案例,加大对所有营运驾驶员继续教育和案例警示教育,突出营运驾驶员应急处置知识、处置方法和处置能力的培训,提升驾驶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和技能,对导致事故的驾驶员进行再教育,情节严重的调离驾驶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
3.严格道路客运许可管理。新开通农村客运班线,必须符合《农村客运班线安全通行条件审核规则》要求的通行条件;组织客运企业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夜间通行山区公路的客运线路进行全面安全评估,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要调整班线运营时间,避免夜间运行。
4.严格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督促汽车客运站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严格执行客车安全例检和出站检查制度,安全例检不合格的客车不得排班发车,“六不出站”要求不满足的客车不得放行出站;严格落实安全告知制度,监督指导入站客运车辆发车前,循环播放《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安全带-生命带》宣传片,确保乘客出站前系好安全带、熟悉应急装备器材使用方法。
5.开展道路客运市场秩序整治。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汽车客运站及周边、旅游景区等客流集中地的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站外揽客、超范围经营、旅游包车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旅游包车证管理,必须通过旅游包车管理信息系统申领派发包车证。
6.严格落实道路客运实名制管理。组织开展客运班线实名制管理全面排查工作。切实履行《反恐怖主义法》有关要求,督促相关经营者和售票单位、客运站,严格执行实名售票和实名查验要求,明确售票、查验等相关环节操作流程。
7.切实加强动态监控系统应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充分利用联网联控系统监管平台加强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做好事前预防、事中监管工作;要结合工作实际,定期抽查一定数量“两客一危”车辆运行情况,重点检查车辆上线率、轨迹完整率、超速报警、疲劳驾驶报警等指标,抽查结果要及时向各有关部门通报,并督促企业调查整改处理,形成闭环管理长效机制;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对拆除或屏蔽动态监控设备的车辆和驾驶员,严格依法依规处理
(二)开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项整治行动。
、《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1月份全省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督促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不得承运超出经营范围,不得安排车辆技术不合格、卫星定位装置无法正常使用的车辆承担运输任务。要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设定的企业、单位准入条件进行把关,严格市场准入管理。
9.严格落实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强化企业经理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岗位及其他人员工作职责,完善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效履行对企业所属人员、运输车辆及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责任。
10.严格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人从业资格管理。根据《道路运输条例》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要求,严格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考试与证件发放管理制度,杜绝考试和发证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督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加强对所属驾驶员的日常教育培训,提高安全驾驶和应急处置能力。
11.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停车场地安全管理。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要求,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停车场的监督检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停车场应当封闭并设立明显标志,不得妨碍居民生活和威胁公共安全,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环境防护和消防防护设备,对于不符合以上要求的,要立即责令整改。
(三)开展城市公交运营专项整治行动。
12.严格落实城市公共汽车安全管理制度。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明确相关从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定期开展安全素养教育、安全应急训练和考核,强化驾驶员安全意识、防御性驾驶能力和突发情况应急处置能力。
13.确保城市客运服务设施设备安全运行。督促城市公共汽车企业开展运营车辆及附属设备、应急设备全面检查,确保车辆及灭火器、应急锤等应急设备配置齐全、状态良好。坚决杜绝将存在安全隐患、应急设备配置不达规定要求的车辆投入运营。要指导城市公共汽车企业落实在公共汽车主要站点醒目位置、车辆等公布禁止携带的违禁物品目录、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疏散示意图等相关要求。
(四)全力推进公路安保和治超专项行动。
14.继续加强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和桥隧安全管理。加强对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重点路段的安全隐患治理。严格落实桥梁安全运行“十项制度”,强化公路桥梁、隧道的日常巡查和安全运行监管,加强危桥整治。
15.积极稳妥推进货车非法改装整治工作。全面落实交警、路政联合派驻和处罚记分制度,加强重点货运源头监管。联合有关部门开展道路运输执法检查,对非法改装的货车,依法责令恢复原状并依法处罚。强化对不合规车辆运输车的执法检查,督促汽车整车物流企业尽快按计划淘汰退出不合规车辆运输车。
16.严厉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和货运车辆驾驶人、1年内违法超限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运输企业实施处罚,并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对货运场所经营者实施处罚。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车辆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
(五)开展公路工程建设专项整治行动。
17.严格按照规定编制和审查隧道、桥梁围堰、支架等专项施工方案。严禁没有专项施工方案的工程进行施工,严禁未开展超前地质预报、监控测量和采取支护措施的隧道开挖。严禁深基坑防护措施不足、不满足安全施工条件的桥梁围堰施工建设。
18.全面开展施工驻地设置和作业现场安全评估。坚决杜绝在陡坡、临崖、危岩以及易发生泥石流、滑坡、洪水、落石等灾害影响地点选址建设。施工现场、生产区、生活区、办公区等防火或临时用电必须满足规范要求。
19.开展支架进场材料(钢管、扣件抽检)是否符合行业质量标准的检查。重点检查起重机械定期检查、维护及保养等情况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安装、拆除及验收等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许可规定。
20.开展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是否符合规定和标准的检查。严查高处作业是否按要求设置人员上下通道,作业平台脚手板是否铺满且固定牢固;临边、临水作业是否设置防护栏杆及安全网,下方有人员通行或作业的,是否设置挡脚、防滑设施、安全网、安全通道等;是否存在个人安全防护不到位(未佩戴安全帽、未穿救生衣等);高处、临边、临水作业一线人员是否佩戴安全带上岗作业;是否有在泥石流区、滑坡体、洪水位下等危险区域设置施工驻地现象。
21.开展起重设备、焊接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在吊装与安装拆除等作业无专业人员指挥违规情况的检查。特别是要严查吊机运载人员、拌和、打桩和起重等高耸设备及其他电器设备未按规定设置避雷设施等违规行为。
三、专项行动工作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从20xx年3月8日开始至20xx年12月31日结束,行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20xx年3月-5约)。系统各单位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细化措施,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和动员部署。
(二)整治阶段(20xx年6月-11月)。系统各单位按照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并认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解决专项整治行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三)总结阶段(20xx年12月)。系统各单位对本次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认真总结,发现不足,找出亮点,研究提出相关建议。12月5日前,系统各单位将工作总结报局执法监督科。
四、组织措施
(一)健全组织,强化领导。市交通运输局成立深入开展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相关处室和局直属各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全面负责深入开展平安交通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执法监督科,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调度和监督检查。系统各单位也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设置专门工作机构,明确职责、任务分工和工作要求,同时要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责任落实,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扎实有效开展。
(二)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系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专项行动,确实把专项行动摆上日程,要结合各自实际,突出重点,制定针对性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并细化任务,制定措施。同时将这次专项整治与今年正在开展的其他整治行动有机结合和协同,确保工作的实效性和连续性。要督促交通运输企业严格落实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单位要加强对六个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的指导和督促,注重协调解决行动开展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全面督查,严肃追究。州局将组织专项督查组,由州局分管领导带队,局相关处室和行业专家参加,对各单位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时间贯穿整治行动始终,督查范围覆盖所有开展整治单位。各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行业监管单位要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行业监管、专业监管的职责,严格落实监管责任;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基层、直插现场,开展督查检查,严厉查处非法违法和严肃追究失职渎职行为,确保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改,减少事故发生。
(四)强化应急,预有准备。着力行业应急防范准备。有重点、有预测地科学安排应急力量和物资储备,并保证应急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状态。遇有突发事件,要迅速响应,并组织应急施救,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快速有效处置,同时还要避免险情扩大和次生、衍生事故发生。要加强应急值守,畅通信息渠道,并按规定快速准确核实、上报突发事件信息,严禁漏报、谎报、瞒报、迟报。
(五)注重实效,加强报道。各县(市)局、局直属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全面宣传报道专项整治行动,既要注重总结好的经验,又要曝光反面典型,营造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浓厚氛围。
同时要按照省厅和州局的部署要求,制定覆盖全面、重点突出、操作性强的专项0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并将专项行动工作机构和联系负责人(包括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于5月27日前报送州局安委会办公室;从6月份开始,每月25日书面报送本县市、本单位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及有关数据统计。12月5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精彩范文 某镇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模板
今年1-3月份,全县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9起,死亡9人,较去年同期均上升50%。其中道路运输事故5起,死亡5人,较去年同期均上升150%;工商贸事故4起,死亡4人(含一起特种设备事故),与去年同期持平。进入4月份,4月4日14点11分,市龙栖白鸟园旅游生态开发有限公司又发生2人溺亡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极为严峻。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当前安全防范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遏制事故多发势头。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现制定《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与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秉持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注重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进一步完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工作机制,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发生,实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工作目标,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内容
(一)道路交通运输:全面排查治理各类路面安全隐患,加大路面巡查频次和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推进“两站两员”建设(交通管理站、劝导站,交通管理员、劝导员)。强化客运车辆和货车等超限超载治理,强化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
(二)建筑施工:要高度警惕由于建筑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带来的压缩工期、挤占安全投入等突出安全风险,加强工地现场管理和机械设备维修。扎实做好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临时用工、工程车辆作业、移动脚手架、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问题的专项治理,杜绝“三违行为”和上下交叉作业,防范建设领域风险隐患,坚决遏制事故高发多发态势。
(三)文化旅游:要聚焦“五一”假期群众出行、旅游等隐患因素,强化各类公园、景区景点、游乐设施以及网红吊桥、玻璃栈道、民宿等新业态领域的安全风险管控,提前分析研判形势,提出针对性措施,确保重点时段安全稳定。
(四)消防安全:重点抓好物流仓储、家庭作坊、“三合一”场所、人员密集等场所,突出歌舞娱乐放映场所和商业综合体的消防安全,严查商业场所营业期间内的动火作业行为。
(五)特种设备:全面开展特种设备生产、检验检测、使用行为治理,狠抓重点时段和重大活动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强化特种设备监察、检验检测和作业人员工作素质和业务能力,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公众安全意识。
(六)工贸行业:突出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金属冶炼(铸造)、涉氨涉危企业安全监管,抓实防触电、防机械伤害和防车辆伤害等事故预防。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租赁企业和商贸企业的安全监管,将事故起数降下来。
(七)危险化学品: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以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全流程自动化控制系统、储存设施可燃和有毒气体泄漏报警与紧急切断装置等建设。完善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等环节安全监管责任,切实消除监管盲区漏洞。
(八)其他行业领域:结合本单位本行业实际开展安全专项整治,确保“百日攻坚”行动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取得实效。
三、时间与工作安排
(一)排查整治阶段(即日起至5月31日)。专项整治行动实行“以块为主、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原则,各单位要成立专班,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召开专项行动动员大会,深入分析本辖区和所监管行业领域的事故发生情况和存在安全问题突出的部位、环节,借助专家和第三方社会力量,加强重点单位、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做到全覆盖、零死角。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期限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成效。
(二)督查整改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县安委会根据《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将成立7个督查组(见附件2),对前期各单位专项整治成效进行随机督查,每个督查组督查企业数不少于10家。对隐患排查走过场、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的企业按照“五个一批”(曝光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生产经营企业;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从严处理,必要时纳入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和诚信“黑名单”。
(三)巩固提升阶段(7月1日至7月25日)。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有效改进的措施,逐项推动落实。同时要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推广先进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完善和落实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要齐抓共管,让事故总量“降下来”。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敢于担当负责,勇于动真碰硬,改进作风,狠抓落实;要深入分析本单位本行业事故特点,研判本单位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认真查找薄弱环节,落实落细各项监管责任与措施;要深入一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着力破解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把各项责任措施真正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企业现场,不见成效不罢休,全力压降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全力扭转当前安全生产被动局面。
(二)要真抓实千,让专项整治“严起来”。今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第二年,也是攻坚年,要坚持以“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解决行政执法“腰不硬、刀不快”的问题,紧盯集中攻坚各项任务,实施“挂图作战”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动、明查暗访等措施,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要完善和落实治理措施,加快制定各专项整治领域重点任务清单,做好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填报,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要靶向用力,让风险防范“紧起来”。各单位、各部门根据本单位、本行业特点,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防范,着力在安全生产责任再压实、工作再加强上拿出更大力度、更为严格的措施和办法,针对事故特点,瞄准方向,针对性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让专项整治真正落到实处,发挥效果。要针对安全生产各领域特别是高危行业,抓紧组织开展一次大检查、大起底、大整治,摸清抓准短板漏洞、风险隐患和关键要害,针对性落实防范化解措施,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上升势头。
(四)要多策并举,让监管措施“实起来”。持续推进工矿商贸、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动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的标准化,夯实企业安全基础。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一线人员安全素养和技能。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猛药治疴,根治“只检查不立案、轻处罚”的顽疾,尤其是建筑施工领域要真正让行政执法“长牙”。深入宣贯今年3月1日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安全生产条款,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刑事追责的震慑力,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精彩范文 道路交通安全治理百日会战工作方案分享
近年来,随着我乡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的不断深化,全乡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总体上呈现稳中有降的态势。为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全面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县委和县政府工作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道路交通安全作为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以治理隐患为导向,通过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整治,从源头上、机制上、基础上进一步补齐安全监管短板,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乡经济社会发展营造畅通有序、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高频度、高强度整治,影响全乡道路交通安全态势的“人、车、路”隐患得到有力治理,路面显见性违法大幅减少,道路交通运输秩序明显改善,企业主体责任有效落实,乡村道路交通事故稳中有降,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得到全面遏制。
三、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先,综合治理。坚持乡村并重、长短结合,加快推进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狠抓驾驶人和重点车辆以及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措施落实,从源头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多策并举,严格执法。强化路面巡查管控,严格执法管理,依靠科技不断改进管理手段,保持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严管态势,维护良好道路通行秩序。
(三)履职尽责,协同共治。各村、相关部门切实履行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努力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齐抓共管道路交通安全格局。
四、整治时间
20xx年12月1日起至20xx年3月10日。
五、工作措施
(一)从严落实货运企业主体责任
1.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部门要加强密切协作,联合部署开展货运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遵守安全生产规定。要深入矿山、管桩、钢筋和水泥厂、混凝土搅拌站、砂石料场、在建工地等货物源头装载企业开展安全大检查,督促企业安装使用称重设备和车辆视频抓拍系统,落实动态监管和安全监管,严防“超载超限车”、“病车”、“病人”上路。严防货车超速行驶,凡货物源头装载企业放任超载超限货车出场,由相关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追究企业主体责任。
2.持续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彻底排查生产、销售的机动车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是否存在非法改装;排查所属车辆或所使用车辆是否存在未检验、无牌套牌、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问题;排查是否存在非载客车辆载人、超员超载运输、指使驾驶人违法运输等问题;排查货运企业是否按照要求安装使用动态监管设备,动态监管是否到位;排查驾驶人配备是否符合要求;排查日常管理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是否及时有效得到整改。
(二)全面开展交通违法整治
1.强化严重交通违法查处。根据辖区交通事故、违法特点,针对性开展路面通行秩序管理。加强重点违法查处,在法定节假日、周末以及大型活动期间开展夜查统一行动,持续保持涉酒违法高压严管态势;结合冬季重大项目、施工工地赶工期、临时用工需求增加等特点,加强施工、务工人员出行规律研判,在重大项目、施工工地周边道路,严查货车、三轮汽车违法载人。在重点区域、路段、时段,严查多功能拖拉机涉牌涉证、违法载人、逾期未检验和报废、改装改型等违法。加强对存在多次超速违法、吸毒史的客货运驾驶员的监管执法,并加强公安与交通运输部门间的信息共享。
2.严厉打击酒醉驾等违法。建立健全交通违法常态治理机制,减少交通违法行为,消除交通安全隐患。要大力推进“零酒驾”示范村(居)创建活动;持续开展酒驾周末、日常“夜查”行动,保持查处酒驾醉驾高压态势。要加大打击酒醉驾违法等违法的宣传力度,集中梳理近年较大事故典型案例,以及酒驾醉驾、超员超速等秋冬季易发多发的交通违法,充分利用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广泛开展宣传警示教育。
3.强化工程运输车、货车违法查处。以工程运输车常规通行线路和集中出行时间为重点,严查工程运输车闯红灯、超速、超载、遮挡号牌、疲劳驾驶等违法,对交通违法、事故、安全隐患突出的企业和车辆,依法采取有力措施倒逼企业整改。加强货车违法查处,深化货车超限超载治理,深入开展冬季货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查货车超限超载、疲劳驾驶等行为,严管大货车靠右通行秩序。
(三)严格道路运输安全监管
1.强化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监管。落实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管,全面清查道路客运市场“黑企业”“黑站点”“黑车”“黑服务区”;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和定期考核制度,规范违规和异常数据的发现、反馈、处置等闭环流程,加大非法营运、非法改装车辆打击力度,依法查纠未使用符合标准的监控平台、不按规定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车载终端等违法行为;规范长途客车接驳运输管理。严格校车交通安全监管,严查校车超员超速、不按审核路线行驶和“黑校车”、面包车超员等违法。
2.严查非法载人、非法营运。要逐村逐户摸排正三轮摩托车、多功能拖拉机、非法营运客车等情况,建立工作台帐,加强日常监管,督促机动车所有人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严禁从事非法载人或营运、超员超载违法行为。派出所要开展非营运载客汽车的运行轨迹分析,对发现有非法嫌疑的,一律抄送相关部门核查;路长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对非法营运机动车所有人及有关责任人进行依法处罚。
(四)全面排查整治道路安全隐患
1.全面排查道路安全风险。加快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重点是近年来农村公路提级为国省道和乡村道路提级为县道且通行客运车辆的道路,特别是临水、临崖、长下坡、急转弯等风险叠加路段的安全隐患,分轻重缓急、列实施计划、抓紧整改到位,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要采取临时安全防护措施,加强安全管控。对事故多发路段,要组织事故原因剖析与隐患排查,进一步完善安全警示及防护措施。对近年来所有整治过的临水临崖等隐患路段,要坚持全覆盖、不留一处进行“回头看”,同时要注重农村偏远道路小隐患排查,严防小隐患引发大事故。
2.推进农村道路设施建设。根据路口的交通事故、车流、线形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情况,因地施策采用渠化、减速设施、降坡等技术方案,有效改善支路口通行安全。
六、相关要求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抓好百日会战的重要性,做到共同发力、协调推进、狠抓落实。明确职责分工、目标任务及序时进度,加强部门间协作联动,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推动本部门分工责任落实,强化督促指导;相关企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抓全员发动、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确保行动落到实处、抓出实效。乡道安办要加强工作协调、指导和督促,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事故多发重点地区的驻点指导帮扶。
(三)进一步强化宣传警示。精心部署第九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系列活动,多维度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集中抓好交通安全知识普及宣传,发动媒体力量“声屏报网端”多平台传播,努力营造全民共建文明。加强“两客一危一货”、校车等重点车辆驾驶人的常态化培训教育。运用典型事故案例,加强运输从业人员警示教育,持续曝光“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
(四)进一步强化督办推进。强化跟踪问效,通过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紧盯序时进度、紧盯重点问题,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一抓到底,确保实效。对分工责任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要坚决问责。对因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精彩方案: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20xx年10月13日全省、市、区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推进会议精神,找准差距、补齐短板,确保圆满完成我区三年蓝天保卫战、“十三五”规划目及市下达我区秋冬季大气攻坚目标任务。根据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20xx年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xx〕48号)和市能源局《关于做好市秋冬防攻坚行动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长能源电发〔20xx〕194号)文件,迅速扭转当前环境空气质量不降反升的不利局面,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任务
辖区内燃煤电厂使用硫分1%、灰分16%以下的煤炭,排放浓度稳定达到超低排放标准。
责任科室:电力科
整治时限:立即开展,常态化坚持。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燃煤发电企业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指定专人负责,按方案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细化工作任务。各燃煤发电企业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照秋冬防重点工作要求,建立健全煤质化验管控制度,建立燃煤使用台账,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逐项梳理建账、逐项施策理帐、逐项销号交账。每月25日前向我局报送工作进展情况,首报时间为10月27日。
(三)完善工作机制。完善重污染天气预判预警,建立日报告工作机制,掌握各燃煤发电企业进煤情况。每日报送秋冬防攻坚行动工作情况表(详见附件),强化内部沟通联络,确保信息畅通,及时跟踪问效,如有特殊情况随时报告。
(四)强化督查检查。区局将启动秋冬季攻坚行动督查检查工作,围绕秋冬防重点任务进行全面督查,切实传导压力,倒逼责任落实。
优秀方案:校园周边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合集
为贯彻《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校园周边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根据乡实际,制订《关于切实加强校园周边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一、组织领导
成立乡切实加强校园周边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二、工作举措
(一)加强宣传,在短期内达到在校生家长户户知晓。学校教师要充分利用学生家长群及时向全体家长宣传交通安全意识,做到家长不违章,要向全体学生宣传,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自觉不搭违章车。各村要在辖区内张贴宣传画报,横幅等,要在学校路线设置警示标志。各村要利用干部会议,农民夜校,群众大会,微信群等平台大力宣传。
(二)加强上学放学时间学校路段交通管理。学校要安排专岗老师,派出所要安排专岗警察,各村要安排专岗劝导员共同维护交通秩序。
(三)在学校路段设置禁停、慢行、禁鸣等提示牌。加强对违反车辆的实时处罚。
(四)加强督导,长期坚持。
三、部门责任
(一)学校加强对教师、学生及家长的宣传与教育;安排上学及放学时段交通值班教师,协助交通警察维护好上放学期间交通秩序;负责维护好校园内交通秩序,确保校园内交通安全。
(二)派出所负责校园路段交通秩序维护;安排专岗人员,在上放学时段现场维持秩序;设置道路禁停等标志;及时处罚违反车辆及人员;建立处罚台账。
(三)各村负责村内校园路段交通劝导;安排专岗人员,在上放学时段协助交通警察维护学校路段交通秩序;负责辖区内交通安全宣传;建立相关劝导台账。
(四)交管办负责全乡学校交通安全劝导安排及督查;负责全乡主要干道及场镇宣传;协助交通警察维护乡内及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完善相关制度;设置相关标示;建立相关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