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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2022-01-06
实施方案 体检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住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为了达成我们设定好的目标,我们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是一种安排全面到位的计划性文书,怎样才能写好实施方案?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2021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20xx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县党委和政府决策部署,建立健全医保基金监管长效机制,维护参保群众医保合法权益,确保医保基金安全高效、合理使用,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及《20xx年全省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皖医保秘〔20xx〕14号)、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xx年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皖医保秘〔20xx〕1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基金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坚持把医保基金监管作为医保工作的“生命线”,将打击欺诈骗保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严”的总基调,敢于亮剑,勇于斗争,深挖彻查,持续整治,严厉打击医保违法违规行为和“三假”等欺诈骗保行为,全力守护好广大参保人的“看病钱”“救命钱”。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扩大检查范围,切实加大查处力度,深挖彻查各级各类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依纪严惩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的机构和个人,确保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和存量问题见底清零,严防发生并持续处理新的增量问题,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

三、监管重点

坚持监督检查全覆盖与抓重点补短板相结合,坚持清存量与遏增量相结合,坚持强化外部监管与加强内部管理相结合,在全

面治理定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重点整治“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三假”欺诈骗保问题和定点专科医院、一级综合医院等医疗乱象。

监管和治理的重点为:

(一)医疗机构医保管理问题

1.未建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内部管理制度,没有专门机构或者人员负责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管理工作;

2.未按照规定保管财务账目、会计凭证、处方、病历、治疗检查记录、费用明细、药品和医用耗材出入库记录等资料;

3.未按照规定通过医疗保障信息系统传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有关数据;

4.未按照规定向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所需信息;

5.未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医药费用、费用结构等信息;

6.除急诊、抢救等特殊情形外,未经参保人员或者其近亲属、监护人同意提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以外的医药服务;

7.拒绝医疗保障等行政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二)一般违法违规问题

1.分解住院、挂床住院;

2.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

3.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

4.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

5.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扩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

6.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7.导致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等。

(三)欺诈骗保问题

1.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

2.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

3.虚构医药服务项目;

4.其他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行为。

四、重点工作任务

(一)落实《条例》,推进依法监督管理

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重要任务,在深入学习、大力宣传、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上下大力气,做到宣传、培训、执行全覆盖,全面落实依法监管、依法行政,不断提高全县医保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1.广泛宣传解读。20xx年4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宣传贯彻落实条例、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月活动。采取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宣传方式,系统宣传解读,实现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监管执法机构、经办服务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和医药企业等监管主体和监管对象全覆盖,营造“人人知法、人人守法”的良好监管环境。

2.开展全员培训。分类组织开展对医保基金监管行政执法、经办机构人员和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的全员培训工作。制定培训计划,细化培训内容,采取权威解读、专家授课、以案说法、实践教学等方式,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

3.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有关配套政策,进一步提升基金监管法治化水平。规范基金监管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依据、执法文书、处理基准等标准。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度审核制度。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结合投诉举报、数据监测等,加强常态化监管。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合理确定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依法依规行使基金监管执法权。

(二)突出重点,强化基金日常监管

针对县内定点医药机构点多、面广的现状,持续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措施,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一体推进“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基金监管工作氛围。

1.开展全覆盖现场检查。20xx年,继续将全覆盖现场检查作为重点任务,由县医疗保障局牵头组织,对全县范围内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全覆盖现场检查。现场检点为:对20xx年以来各类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普遍性违规问题,如串换项目、串换药品、虚记多记费用、门诊转住院等,以及国家谈判药品、耗材中选产品使用等医保政策执行情况。全覆盖检查时间为:20xx年3月份开始,持续到20xx年底;检查方式为:飞行检查、交叉检查、日常检查、集中检查、突击检查等方式;检查方法为:通过信息数据筛查、现场检查、抽取病案评审、走访调查、电话回访等方法实现检查全覆盖。检查人员为:县级检查由县医疗保障局牵头,县卫生健康委、县市场监管局协同,组织有关信息、医疗审核、财务、法律、价格检查执法等专业人员,积极引入、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检查。同时,积极配合省、市医疗保障局开展的第二次抽查范围全覆盖检查,对上一年度基金支付排名前30位的定点医疗机构,分别按不低于10%、30%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检查。

2.开展重点检查。继续重点检查诱导住院、虚假住院等欺诈骗保问题,依法依规予以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做到“三个必查”。一是对投诉举报的案件必查。由县医疗保障局牵头组织实施,对投诉举报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并按照有关规程,规范处置投诉举报案件,确保高质量办理举报案件。二是对医保基金支付额较多的定点医疗机构必查。由县医疗保障局牵头组织实施,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辖区内上年度基金支付排名前30位的定点医疗机构,重点开展检查。三是对医保信息疑点数据较多的定点医疗机构必查。由县医疗保障局牵头组织实施,以数据筛查、病历审查、突击检查、明查暗访、入户随访患者等方式,对医保信息疑点数据较多,尤其是住院频次较高、入院时间较为集中、出院报销金额接近的疑似违规住院结算数据,重点筛查建档立卡贫困户、特困供养人员、老年病轻症患者住院结算数据,确定重点检查对象(检查时间随机,检查方式、方法、人员同上)。

3.专项整治“三假”。按照省、市统一部署要求,以太和县医疗机构骗保案为镜鉴,聚焦“三假”欺诈骗保问题(即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结合日常稽核检查、现场检查、抽查复查、飞行检查、联合检查、举报核查等多种形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精准打击,坚决做到调查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公开曝光一起。

4.全面开展“清零行动”。按照省、市统一部署要求,20xx年上半年,组织开展基金监管存量问题“清零行动”,主要包括自县医疗保障局组建以来至20xx年12月底,经日常检查、飞行检查、信访举报、自查自纠发现但未查处完结的问题,进行“销账清零”。做到逐项、逐个梳理,建立台账,逐项清查,明确解决措施、责任人员、时间表和路线图。20xx年6月20日前,要全面总结历史问题清零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县委、县政府和市医疗保障局。对于6月20日仍未能完成“销账清零”的,如进入司法程序等,逐项说明原因。

5.开展专题检查。针对举报反映强烈、违规行为易发生、违规行为具有代表性和普遍性的问题,结合日常监管和病案评审工作,开展专题检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防止医保基金“跑冒滴漏”。同时,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或采取县际互查,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多方力量,开展飞行检查、异地互查,确保查深、查细、查透。

6.严格协议管理检查验收。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令第3号),县医保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于20xx年6月底启动全县定点医药机构新一轮协议管理检查验收工作。对符合纳入定点协议管理资格条件的医药机构,按规定予以签订服务协议;对不符合纳入定点协议管理资格条件的医药机构,严禁降低标准办理,不予签订服务协议。

(三)多措并举,拓展基金监管方式

以维护参保群众切身利益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挖掘部门内部潜能,利用社会外部力量,形成“横向协同、纵向联动,条块结合、一体推进”的强大监管合力。

1.加快智能监控建设。市是国家医保智能监控系统试点市,县医疗保障局要加强与市医疗保障局对接,积极推进我县智能监控系统建设,推动医保费用结算从人工抽查审核向全面智能审核转变,从事后监管向事前提醒、事中监控转变,力争从源头治理、堵塞漏洞。组织实施好县总医院DRG付费方式改革试点运行。

2.强化社会监督。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实施举报查实必奖并及时、足额兑现奖励资金。规范举报线索处理流程,提高举报案件办理质量。建立社会监督员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人员、镇村干部、群众代表等参与监督,协同构建基金安全防线。探索建立“吹哨人”、内部举报人制度,发挥哨点作用,提高监管实效。主动曝光典型案例,定期打击欺诈骗保进展和成效,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社会舆论。

3.实施派驻督导。建立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派驻督导、驻点监督制度,由县医保中心向县总医院医共体牵头单位(县总医院)派驻2名医保基金监管督察员,驻点、现场监督,督促指导医共体牵头医院正确执行医保政策和合理使用医保基金,确保基金安全,提高基金使用效益。

4.加强医保经办机构内控制度建设。县医疗保障部门要根据医保业务经办规程等政策规定,建立健全我县医保经办机构内控制度。各岗位、各环节要科学配备人员,形成机构、岗位、人员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对重要岗位、重要环节,制定和完善风险防控措施。

5.健全基金安全评估制度。县医疗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基金运行监测、监控和预警,建立健全基金安全评估制度。县医保中心规划财务、基金结算和信息征缴等岗位要按季度做好基金运行情况分析评估;遇有基金运行异常情况,县医疗保障部门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核查、干预,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完整运行。

6.完善基金预算动态调整机制。县医疗保障部门要健全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激励约束机制,对医疗服务行为规范、执行医保政策到位的定点医疗机构,要适时调整增加基金预算;对医疗服务行为不规范、执行医保政策不到位的定点医疗机构,要适时调整核减基金预算。

(四)加大投入,推进监管制度体系建设

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县医疗保障、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部门及医疗卫生机构等责任主体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勇于担当作为,把维护参保群众切身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千方百计守护好医保基金安全。

1.完善执法体系。加强基金监管执法体系、执法机构、执法队伍建设,设立专职化基金监管机构,打造专业化基金监管队伍,配置标准化执法设施设备,不断提升基金监管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明确医保行政监管职权范围,理顺医保行政监管、行政执法与经办协议管理的关系,夯实监管基础,压实监管责任,加快形成分工明确、各司其职、权责对应、纵向贯通的行政监管体系。

2.强化部门协同。县医疗保障部门要积极协同县纪检监察、卫生健康、公安、市场监管、财政、审计等部门,完善综合监管机制,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监管工作合力,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建立部门间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工作会商、分工协作制度。强化基金监管结果协同运用,向县卫生健康、公安、市场监管和纪委监委移送欺诈骗保案件线索,强化联合惩戒,提升震慑效果。

3.用好第三方力量。积极引入商业保险机构、会计师事务所、信息技术服务机构等第三方力量参与监管。在医保经办服务特别是医保基金监管上,探索建立和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机制,规范购买服务行为,提高购买服务质量,强化考核评价机制,形成激励与约束并举的工作格局。

五、工作要求

认真贯彻关于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增强政治意识、严守政治规矩贯穿于基金监管工作之中,突出“四看四促”,深刻对照整改,坚持完善法制、依法监管,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共治,坚持改革创新、协同高效,不断提升监管效能。

(一)提高政治站位。县医疗保障、卫生健康等管理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关于医疗保障工作和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认识、认清形势,做到真抓严管、彻查彻改,贯彻落实《20xx年全省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省规范医疗机构诊疗服务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安排部署,切实抓好专项治理、专项整治工作任务,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各类医保违法违规行为和各类医疗乱象,坚决维护好医保基金安全。

(二)压实监管责任。进一步厘清医药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管理责任、医保部门监管责任、定点医药机构主体责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夯实监管基础,压实监管责任,促进履职尽责,提升监管能力,公平公正执法。统筹开展好医保系统“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行动”和卫健系统“规范医疗机构诊疗服务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成立由县医保局、县卫健委主要负责人为双组长的工作专班,县医保局和县卫健委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县医保中心、县卫健综合监督执法大队和县医保局、县卫健委职能股室负责人为成员。

(三)加强联合惩戒。县医疗保障、卫生健康等管理部门要建立“一案多查”、“一案多处”制度,加强部门联合执法,综合运用协议、行政、司法等手段,对疑似违规违法案件,积极商请纪检监察、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参与查处。对查实的违规违法线索,及时通报辖区内相关部门,按规定吊销执业资格或追究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责任;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建立医疗保障信用体系,推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四)强化公开曝光。做好医保基金监管典型案例信息公开工作,公开曝光典型案例。落实要情报告制度,对重大案情要及时报告县委、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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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方案: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市、区安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监管网格,根据《安全生产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我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建立“党政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监管、行业严格自律、企业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社会支持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努力为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坚持“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将全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按照行业与属地,划分若干个责任区,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和工作内容,通过定人、定岗、定责,形成条块结合、分工协作、责任全覆盖、监管无盲区的网格化、单元式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

三、组织领导

区安委会成立全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实施工作。全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由孙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

四、安全生产网格化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安全生产监管网格的划分

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模式,即:各责任单位根据监管对象和监管范围,通过分类分级、纵横交织的网格单元,将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有机地固化到各网格单元,既厘清网格内每个监督管理对象对应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又明确单元内每个监督管理对象对应的安全生产网格员(网格长)。按照这个监管模式,实行区、镇(街道办、管委会)、村(社区)三级网格监管,并将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划分到“三级”网格内,形成条块结合、分工协作、责任全覆盖、监管无盲区的网格化、单元式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

“一级网格”:区安委会为安全生产监管“一级网格”,针对区域内企业以及市属企业和中省驻当地企业子公司、分公司的生产经营站(点、场),建立条块结合、部门联动、重点突出的区域性监管网格。

“二级网格”:各镇(街道办、管委会)为安全生产监管“二级网格”,针对区域内所有企业,建立定岗、定位、定责的安全监管网格。

“三级网格”:村(社区)为安全生产管理“三级网格”,针对区域内所有企业,建立定岗、定位、定责的安全管理网格。

(二)“一级网格”工作任务和内容

1.区安委会。区安委会主任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全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各专业委员会主任按照《区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以及“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承担并落实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督促分管行业领域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区安委办监督、指导、协调各镇(街道办、管委会),辖区景区和区级各部门网格化监管履职情况,负责全区(本行业)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实施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导和考核考评工作;制定网格化督查计划,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2.区级各专业委员会(各部门)。区级各专业委员会(各部门)要按照专委会(部门“三定”)职责规定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把责任具体细化到具体部门,部门的内设机构,落实到每一个工作岗位,具体到每一个监管企业,形成一个完整的责任链条,切实履行好安全监管和行业指导的职责。

(1)制定本行业(部门)《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方案》,以镇(街道办、管委会)为基本单位划分安全生产网格,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区。

(2)建立监管网格图。按职责分工,每个监管网格明确分管领导和安全监管责任人,负责监管网格内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通过执法检查、专项治理、隐患排查、宣传教育等措施,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编制《监管企业分布图》。明确各监管网格内重点监管单位,制定重点监管单位名单,建立重点监管单位档案,对重点监管单位每月组织开展1次安全生产检查,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监管网格内除重点监管单位外其余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

(4)建立安全风险分析研判机制。按照“企业为点、部门为线、政府为面”的原则,企业每月对本单位涉及生产工艺、设备设施、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研究制定针对性管控措施,形成月度安全生产风险分析研判报告,报送本级行业主管部门。各专业会委员(部门)每季度召开安全生产风险分析研判会,对本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工作部署落实情况、企业安全风险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存在问题等进行深入分析研判,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形成本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析研判报告报专委会主任。

(5)建立风险隐患管控机制。全面推进“逐企逐厂过筛子、分门别类建台账、辨证施治除隐患、综合施策快整改”的风险隐患防控机制,全面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基础台账、事故隐患台账、重大危险源(风险)台账等工作台账,采取挂牌督办、专家服务指导、联合会商、项目治理等措施及时整改隐患。

(6)不断提升监管网格信息化水平。积极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智慧社区等综合信息平台,企业基本信息、企业分布、隐患上报等逐步实现在线操作,不断提升本级网格化监管的信息化水平。

(三)“二级网格”工作任务和内容

黄堡镇(各街办、管委会)镇长(主任)是本区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把安全生产责任具体细化到班子成员、各内设机构,落实到每一个工作岗位,形成一个完整的责任链条,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职责。

(1)制定辖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方案》,以行政村(社区)为基本单位划分安全生产网格,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区。

(2)建立监管网格图。每个责任区明确分管领导和各村(社区)委会包村站所长、安全检查员,负责监管网格内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通过执法检查、专项治理、隐患排查、宣传教育等措施,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3)编制《辖区企业分布图》。《辖区企业分布图》要划分各安全管理责任区,标明每个责任区的企业、主要道路、建筑、场所、地理特征等相关内容,所管辖的重点监管单位必须标记明显符号。每月组织开展1次重点监管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每季度开展1次除重点监管单位外其余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

(4)建立风险隐患管控机制。全面推进“逐企逐厂过筛子、分门别类建台账、辨证施治除隐患、综合施策快整改”的风险隐患防控机制,全面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基础台账、事故隐患台账、重大危险源(风险)台账等工作台账,采取挂牌督办、专家服务指导、联合会商、项目治理等措施及时整改隐患。

(5)推进各镇(街道办、管委会)安全管理“十有”建设,即有明确机构、有明确领导、有明确人员、有责任分工、有工作制度、有运行机制、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施、有工作档案、有培训教育等。

(四)“三级网格”工作任务和内容

各村(社区)委会在所属黄堡镇、街道办指导下开展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结合辖区实际,划分本辖区安全管理责任范围,明确责任人,配合联村干部和安全检查员对管辖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向属地区政府或相关部门报告。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活动,负责安全宣传资料的发放和张贴。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报告所属镇(街道办、管委会)及网格责任人,并协助做好事故现场处理和善后工作。

(五)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主体责任网格工作任务和内容

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责,应建立公司(厂矿)、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管理体系和覆盖各层面、各岗位的安全管理网格,对各工作环节进行全程安全监控,企业法人对责任区负直接责任。

1.建立企业法定代表人负总责,单位、车间、班组、岗位、员工层层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对企业中每个区域、场所、部位、环节和设施设备、工艺流程,逐一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建立责任落实台帐;制定岗位责任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所有在岗人员都明确规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具体任务、责任和权利,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的责任体系。

2.依法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安全用电、厂区交通、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危险场所、特种设备、危险(动火)作业、劳动保护、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安全值班、安全奖惩、特种作业安全、设施“三同时”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实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3.认真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重点监管区域、重点监控设备、危险工艺,每天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每月组织开展1次生产经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巡查;每季度、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4.建立事故隐患台帐。建立本企业事故隐患台帐,对企业自查自报的隐患数据、上级检查数据和监管措施执行到位等情况进行详细统计,按时上报事故隐患统计报表,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过程的实时、动态和有效监控。

5.严格落实宣传教育主体责任,结合厂(矿)、车间、班组工作实际,每天组织开展1次班前培训,每月组织开展1次安全生产考核,每半年组织开展1次全员参与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每年组织开展1次“三岗人员”复审培训。

6.落实《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安全责任,确保办事有标准、工作有检查,职责明确、奖惩分明,形成严密、高效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五、网格化安全管理的实施步骤

为确保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顺利开展,将采取分阶段实施的方法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一)调查摸底、建立台帐阶段(20xx年2月8日至3月31日)。各镇(街道办、管委会)、区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对职责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调查摸底,对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突出问题等进行排查登记,建立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场所的基础台帐和档案,合理划分网格,编制《安全生产监管网格图》。

(二)落实责任、形成网格阶段(20xx年4月1日至9月30日)。根据编制的网格图,实行“定岗、定位、定责”,确定各级网格、各个责任区域、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和措施,编制辖区企业分布图》,全面启动网格化监督管理,确保网格有序运行。

(三)总结提高、建立机制阶段(20xx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及时发现和解决在推广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积极推进网格化监管信息化工作,不断提高网格化监管信息化水平,保证网格化监督管理的有效运行,收到明显效果,逐步形成安全生产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管理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开展网格化监管的重要意义。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使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延伸到最基层,协助打通安全生产监管“最后一公里”,是新形势下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增强安全生产监管效能的迫切要求,对于缓解基层安全生产监管任务和监管力量之间的突出矛盾,构建全覆盖、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格局意义重大。各镇(街道办、管委会)、区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善于在推广的过程中,把学习借鉴先进经验与本辖区、本部门的实际结合起来,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形成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生产监管网格。

(二)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坚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领导)共同抓,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可在本方案的基础上,根据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措施,逐步实现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全覆盖,不断推动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规范化、长效化。

(三)注重典型引路和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在工作指导上,注意发现和培养典型,运用典型的示范作用,推动本辖区、本部门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全面开展。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推广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及时总结宣扬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先进单位和好的经验,在推广过程中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安全素质,提高管理能力,营造良好氛围。

(四)严格考核奖惩。区安委会将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各镇办、管委会、区级各部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区安委办对各镇办、管委会、区级各部门网格化管理工作适时进行协调、督导,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对因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优秀方案:改革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范本


为改革完善区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通知》(政办发〔20xx〕4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明确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任务目标,坚持政府主导、综合协调,坚持依法监管、属地化全行业管理,坚持社会共治、公开公正、坚持改革创新、提升效能。20xx年底,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分工明确、科学高效的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制度,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建立专业高效、统一规范、文明公正的卫生健康监督执法队伍,实现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信息化,为建设健康、保障人民健康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建立监管责任体系,明确监管职责范围。

1.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卫生行业的全面领导,健全完善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发挥医疗卫生机构党的领导和基层党组织作用。完善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监督约束机制,加强对履行政治责任、行使职责权力、加强作风建设等方面的监督。

2.强化政府主导责任。合理界定并落实政府办医职责,明确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管理权力和职责分工,全面落实属地化全行业管理。充分发挥政府在法治建设、行业规划、标准制定、行业准入、行政执法等方面的主导作用。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整合集中医疗卫生行业监管职能和责任。在不单设实体性办事机构、不增加编制的前提下,依托现有资源,建立由区卫生健康局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综合监管协调机制,负责统筹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的协调、指导和医疗卫生服务重大案件查处等工作。所有医疗卫生机构不论所有制、投资主体、隶属关系和经营性质,均由区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实行统一监管。

3.落实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主体责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提高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的依法执业意识;积极引导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强各环节自律,提高诚信经营水平;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医疗卫生行业监督,建立对举报违法行为的奖励制度,不断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格局。

(二)强化全行业监管,实行联防联控。

1.着力优化医疗服务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以及医疗技术、药品、医疗器械等服务要素准入和行政许可流程,推行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优化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登记,规范营利性医疗机构命名,简化医疗机构审批申请材料。

2.持续规范依法执业行为。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和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医保基金以及采购和使用药品、耗材、医疗器械等医疗相关产品的监管,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3.严格落实综合监管措施。强化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监管,建立综合绩效考核、激励约束、审计监督机制,积极发挥各类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行为的引导与监督制约作用;强化对社会效益、服务提供、综合管理、成本控制、资产管理、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监管,不断提升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改进对医疗卫生服务行业秩序、公共卫生服务和医养健康产业监管,建立健全联防联控机制,提高综合监管效能。

(三)创新监管工作机制,坚持依法依规监管。

1.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以及行政裁量权基准等制度,完善卫生健康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层级管理,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发挥法制机构执法监督作用和执法机构内部法制稽查作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积极探索容错纠错和免责机制,依法保障医疗卫生行业监督执法人员权益。制定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中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标准,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程序,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

2.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严格落实“一单、两库、一细则”,完善抽查事项清单,健全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名录库,完善随机抽查工作细则,积极开展“双随机”抽查联合检查。对投诉举报多、安全隐患大、有失信行为和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的医疗卫生机构,增加抽查频次,加大查处力度,依法向社会公开监管信息。积极探索卫生健康分类监督综合评价,提高监管效能。

3.建立健全医疗卫生行业信用机制。将医疗卫生行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纳入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依法在信用网站进行公示。其中涉及企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通过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归集于企业名下并依法公示。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度。完善以执业准入注册、不良执业行为记录为基础的医疗卫生行业信用记录数据库。从打击非法行医等领域入手,逐步建立健全医疗卫生行业黑名单制度,加强对失信行为的记录、公示和预警。

4.构建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建立医疗卫生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完善医疗安全管理与风险防范相关制度、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形成统一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安全和费用风险监测评估网络,针对发现的问题采取积极有效的干预措施。加强对药品和医疗器械临床应用的监管,强化对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等安全信息的监测,并及时做好不良事件的报告和处置工作。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整合抽查抽检、定点监测、违法失信、投诉举报等相关信息,加强风险评估和分析,提高发现问题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

5.夯实网格化监管机制。因地制宜将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纳入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合理配置监管协管力量,做到“定格、定员、定责”,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各方联动、协调处理、考核评价等制度。发挥镇街综合执法优势,依法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擅自开展诊疗活动、未取得卫生许可从事公共场所经营活动、违反公共场所控烟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充分发挥卫生健康监督协管员、村(居)卫生健康专干等作用,筑牢卫生健康综合监督网底。强化属地监管职责,依法开展日常巡查、备案核查、专项督查、专项整治、处罚后复查等,建立健全线上线下一体化的监管方式,加大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

(四)完善监管保障机制,提升监管效率质量。

1.完善法规规章和标准体系。加强对医疗卫生执业资格、资源配置、服务质量、医疗卫生机构经济运行等全流程技术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等医疗卫生服务新技术、新设备、新业态标准化发展。加速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加快实现各相关部门、各层级和医疗卫生行业内部各领域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和统一应用,推进“互联网十综合监管”,完善线上线下一体化的监管方式。

2.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基于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完善人口信息、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基础数据库建设与关联融合,健全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信息系统。通过整合、扩容、拓展,实现医疗、医保、医药等网络数据信息的共享和动态监管,以及各相关部门、各层级和医疗卫生行业内部各领域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和统一应用。扩大在线监测等的应用范围,推进手持移动执法终端和执法记录仪的应用。强化医疗卫生机构和监管部门网络安全责任,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培训和检查,保障信息安全。

3.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行政管理人员、执法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顾问等专业优势,不断充实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力量,加强业务培训,推进综合监管队伍专业化、规范化、职业化。加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积极构建区、镇、村三级卫生健康综合监督网络。大力推进卫生健康综合监督行政执法机构的资源配置及规范化建设,区卫生健康部门综合监督所需基本建设、设备购置及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等,继续由区财政根据人员编制、经费标准、服务任务完成及考核情况通过现行渠道安排。逐步实行卫生健康执法人员职位分级管理制度,破解基层监督执法人员发展问题,充分调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行政执法机构和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监督执法队伍作风和纪律建设,强化规范文明执法,打造公正廉洁、执法为民、敢于担当的监督执法体系。

4.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利用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的重要作用,动员社会各方共同推进综合监管制度建设。加强舆论引导,广泛宣传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和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的重要手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完善相关措施机制,统一部署、协调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落实部门责任。区卫生健康局是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的主要负责部门,其他相关部门依法承担相应监管职责。各部门要落实监管职责,厘清责任链条,细化责任分工,确保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出现重大责任事故,区卫生健康局同承担主要责任的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共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强化工作督察。各有关部门的综合监管工作履职情况要与其综合目标管理考核情况相挂钩,纳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切实提高监管效能。把综合监管制度建设实施情况纳入医改考核,加大督导考核力度,确保各项政策措施有序推进。

(四)严格责任追究。严肃查处监管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依法依规依纪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发现问题多、社会反映强烈、监管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和人员,要严肃追责问责,并通报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

2021年旅游宣传营销实施方案


20xx年旅游宣传营销实施方案

20xx年是建党100周年,“十四五”开局之年,为切实做好全年全域旅游宣传营销工作,推动旅游高质量发展,增强旅游产品的对外吸引力和市场竞争力,力争把建成宜业、宜居、宜游的全国知名休闲旅游度假目的地。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品牌形象宣传为重点,以文化旅游活动、康体旅游业态为依托,创新宣传方式,加大营销力度。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为主”的原则,树立政府推形象、旅游出产品的理念,按照“巩固基础市场,拓展周边市场,培育发展潜在客源市场”的工作思路,开展全民营销活动,创新旅游宣传营销机制,形成大密度、高强度的宣传营销态势,进一步提升“纯净”品牌形象。20xx年,全县旅游接待人数突破500万人次以上,实现旅游综合收入超过30亿元。

二、宣传主题

大觉胜境,纯净

三、宣传营销方式

(一)旅行社营销。一是邀请全国各大旅行社、旅游企业、户外俱乐部来我县考察踩线,宣传推介特色旅游产品和精品旅游线路;二是加强与重点客源地旅行社的合作,采取设立分支机构、政策奖补等方式拓宽营销渠道;三是鼓励本地旅行社做大做强,发挥其在宣传推介、线路规划、地接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责任单位:纯净文旅公司、面包旅行社)

(二)活动营销。一是继续办好面包文化节、白茶文化节、新月畲族民俗文化节、大觉山国际半程马拉松比赛等传统赛事活动,新举办观鸟、滑翔伞等赛事活动;二是鼓励各旅游企业自主开展节庆活动,做热做旺人气,对上规模、效果好的给予政策奖励扶持;三是注重突出市场性,减少财政资金投入,丰富节庆业态,以活动带人气,以活动树品牌。(具体活动及责任单位见附件1)

(三)客源地营销。一是鼓励各景区企业“走出去”,对到主要客源地开展宣传营销活动的进行政策奖励扶持;二是采取“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方式,赴南昌、福州等主要目标客源地开展2~3场旅游宣传推介会,发展和巩固潜在旅游客源市场;三是结合“智汇”活动,加强与高校学生会等社团组织合作,拓展高校学生旅游市场;四是积极组织参加国内知名旅游产品展销会、交易会等活动。(责任单位:文广新旅局、纯净文旅公司)

(四)新媒体营销。一是在南昌机场、地铁站等人群聚集地进行传统媒体营销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新媒体营销;二是持续做好文旅抖音、纯净视频号、旅游微信公众号、早安图片推介,继续开展“我为代言”宣传活动;三是加强与腾讯、携程等知名公司的合作,进行“纯净”旅游品牌营销;四是发挥数创中心作用开展本地网红孵化培育计划;五是组织本地网红赴长沙、杭州等地开展“遇见”推介活动。(责任单位:文广新旅局、纯净文旅公司)

(五)单位部门营销。一是加强与上级部门的联系,积极做好对接工作,争取引进上级部门以及所辖协会的会议、培训、团建等活动;二是加强与所对接高校联系,做好高校学生的引流工作;三是与省内外等大中型企业对接,引进企业团建、年会等业态;四是加强与户外徒步、骑协、广场舞、写生帮、摄影等社团协会的联系,积极引进文化、体育活动赛事,以活动聚集人气。(责任单位:全县各单位、各部门、各乡镇场)

(六)民宿营销。一是整合项目资源,加大民宿的服务和文化配套设施建设;二是整合县内外媒体资源加大对民宿整体宣传推介力度;三是将民宿纳入旅游团队备案住宿单位,并实行单位挂点扶持机制;四是注重发挥民宿主的作用,推出有故事、有体验、有品位、有乡愁的精品民宿。(责任单位:文广新旅局、纯净文旅公司及相关单位)

(七)融合营销。一是加强县内景区资源整合,相互联合,相互合作,形成精品旅游线路,提升游客体验感;二是加强与武夷山、龙虎山等周边景区合作实施联合营销;三是在南昌、南平等地面包直营店中设立“纯净”空间,引导面包门店与县内旅游企业开展营销合作;四是结合打造最美竹空间宣传旅游产品,依托竹产业高峰论坛,推进竹产业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责任单位:招商服务中心、面包办、工业园区、纯净文旅公司、文广新旅局)

成立县旅游宣传营销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同志担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两位同志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文广新旅局,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每月召开旅游宣传营销工作联席会,协调相关企业,引导整合产品串联成线;梳理拓展各种销售渠道和模式,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方式,全方位、立体化有效销售产品;制订规范各种市场营销激励政策,并督促跟踪、落实到位;制定落实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范文:2021年建莲种植工作实施方案


20xx年建莲种植工作实施方案

为稳定建莲种植规模,持续做强建莲特色产业,助力乡村振兴和农民增收。结合我乡实际,制定20xx年莲生产工作计划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按照县构建“50个百亩点、10个千亩片、1条万亩带”种植格局要求,我乡稳定建莲种植面积7100亩,建立莲子良种繁育基地700亩,莲田冬种紫云英500亩,莲田立体种养200亩(任务详见附表1)。

二、工作要求

1、稳定种植规模,优化区域布局。推进以省道、乡道、景区、乡、村驻地所在村(组)、“美丽乡村”建设点等为重点的“百亩点、千亩片”建设。划定里元村、龙溪村、中畲村、水尾村为县级重点种植区域和建莲种植专业村,形成以龙溪、中畲和水尾等三个村相连的千亩片,建立百亩点3个;中畲村、张溪村、村为乡级优质品牌创建核心区,严田村、里源村、湾坊村、水尾村、龙溪村为延伸区域。各村要侧重抓好省道、乡道、景区公路沿线100米可视范围内的莲子种植,面积要占沿线区域40%以上。

2、推进标准化生产,确保产品质量。健全建莲标准化生产服务体系,按照《地理标志产品建莲》、《建莲品种》、《建莲栽培技术规范》、《建莲加工技术规范》等标准组织生产,加强生产监管,实行防伪溯源,严格控制有害有毒投入品进入莲田,规范莲子加工、严格产品检测,继续打造区域品牌,努力提升产品质量。

3、建立莲子良种繁育基地。按照《子莲种藕繁育技术规范》(DB35/T1457-20xx)做好种藕基地管理,防杂去杂、护藕越冬,确保来年就近供应纯正优良种藕。一是根据种植任务面积进行合理规划,按不少于20%面积比例择优留足种藕田。二是建立莲子新品种建选31号、建选35号纯种繁育基地。选用上年未种植莲子且便于取藕的田块、每个点相对集中20亩以上。三是各村要设点示范,由专人负责,树立示范牌。

4、示范推广莲田冬种紫云英技术。种植紫云英有利于改善土壤理化性状,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培肥地力,减少化肥用量,提高莲子质量。各村重点选择在优质品牌创建核心区域内种植,于10月上中旬播种。

5.示范推广莲田立体种养技术。利用莲田养殖虾、蟹、鱼、泥鳅等,杜绝化学农药和化肥,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养殖莲田务必在种藕移栽前做好田埂加固、开挖鱼沟、鱼池,设置防逃设施等。

三、扶持措施

1.涉莲经营主体建基地补助。鼓励县域内涉莲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以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模式与农户签订收购合同,实行订单生产,保护价收购。收购价格、收购标准由收购经营主体根据市场行情以让利给莲农为原则自主确定并公布。根据基地建设规模、收购等情况给予相应项目资金补助。

2.家庭农场或种莲大户流转土地成片种莲补助。鼓励家庭农场或种植大户通过土地流转集中成片承包种莲,实施标准化生产并按种藕基地要求管理。流转土地相对成片面积在50亩以上的,奖励1万元;100亩以上的,奖励2万元;200亩以上的,奖励3万元;300亩以上的,奖励5万元。未享受相关项目资金补助的公司(合作社)流转土地种莲可参照申报补助;同一家流转土地的不得折分数家申报;当年有享受相关财政资金补助的不得重复申报。

3.种莲大村奖励。积极推行村企(合作社)合作整村推进建基地的模式。以村为单位,种莲总面积在1000亩以上,集中连片百亩示范片2片以上,每个村奖励6万元;种莲总面积在500亩以上,集中连片百亩示范片1片以上,每个村奖励3万元,奖励资金作为村级组织的莲子基地建设经费。

4.莲子种植保险保费补助。20xx年莲子种植保险费继续提供财政补助,鼓励莲农积极参保,化解种植风险。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保障。完善组织领导体系,加强建莲种植工作。一是乡村二级分别建立健全党政主要领导直接负责的领导机制。组织制定种植工作方案,绘制种植布局图;乡级专职莲子技术员由农技站王立洪负责,各村要明确1名专职莲子技术员。二是建立考核责任制。按照“年度有计划,项目有目标,进度有跟踪,效果有评价”目标,加强对工作情况的考核考评。

2.建立扶持机制。鼓励涉莲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与村合作建立生产基地、示范点,作为向上申报相关项目的优先条件;鼓励技术与劳务承包,针对建莲生产现状,面向社会招聘不同专业人员,组成技术承包实体,在种植、病虫防治、采收加工等环节提供技术和劳务服务。

统筹安排财政涉农项目资金,加大对建莲种植的投入。开展莲子种植保险、购机补贴、商品有机肥补助等扶持机制。

3.抓好示范点建设。各村要抓好建莲种植标准化生产示范点的建设,推广新品种、建立优质种藕繁育基地,推行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莲田立体种养、莲田冬种紫云英等技术,实行可追溯体系建设。

五、考核办法

各村建莲种植工作列入乡党委、政府年度工作考评。按100分制标准进行考核后再折算考评分(见附表7)。

1.20xx年11月25日前,各村报20xx年建莲种植工作计划,含负责的村主干1名和工作组名单、村莲子技术员名单、工作和技术措施、具体田块地点、任务分解等,乡建莲种植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对各村落实20xx年建莲种植工作准备情况进行督查;20xx年4月25日前,报实际种植落实情况,同时如实上报列入县奖励补贴种植面积;20xx年7-9月由县、乡考核小组进行实地考核。

2.20xx年11月10日前,各村对全年莲子生产工作目标进行自评,并将自评结果报乡考核小组。

3.20xx年12月上旬,乡考核组对各村进行效果考核,提出莲子生产工作考评意见,经乡领导小组复核后报考核小组审核。

2021年教师招聘面试工作实施方案


20xx年教师招聘面试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xx年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xx〕25号)和《省20xx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精神,为确保我县中小学教师招聘面试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用。

二、面试对象

符合《省20xx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所规定的岗位条件,参加了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笔试且入闱面试并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

三、资格复审

面试入闱人员持毕业证及学信网上打印的学历认证表、教师资格证、身份证、省统一笔试准考证原件复印件(有报考设置应届毕业生及户籍要求岗位的需根据公告和岗位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不用提供教师资格证)于20xx年6月21日到县教体局人事股进行资格复审,未按时资格复审者按自动放弃论处。

对资格复审中因资格不符被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从该岗位所有未入闱人员(含原报本岗位及调剂到本岗位的未入闱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人员资格不符或放弃面试时产生的空额,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决定是否继续递补。考生在原报岗位与调剂所报岗位均可递补时,可在这两个岗位中选择一个递补入闱。递补出现并列分数时一并入闱。如出现无人可递补的情况,现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入闱的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学科,入闱人员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低于70分的不录用,取消招聘名额。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面试工作安排

(一)面试时间:20xx年6月26日

(二)面试地点:县第一中学博大楼。面试入闱人员凭本人居民身份证、省统一笔试准考证于6月26日早上8:00前进入面试地点。

(三)面试方式和内容

面试主要采取说课方式进行(各科具体说课内容见附件),说课时间为10分钟。美术考生除说课外,增加静物素描(考生自带素描工具,素描纸由考场办提供)。

面试分组

1.语文、历史、道德与法制组;

2.数学组、地理组;

3.英语组;

4.美术、信息技术组。

(五)面试成绩评定。面试总分为100分,美术类说课和素描各占50分。

各学科面试组设评委5人,评委从外市聘请。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采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在下一个考生面试完成后当场公布。

(六)面试考点管理。面试考点实行封闭管理,面试入闱人员、面试评委和考点工作人员进入考点后均要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并交监察人员统一管理,隔断与外界的联系。考点开通高考专用视频监控并全程录像。

(七)面试流程。

1.抽签与候测。面试对象须于6月26日早上8:00前,凭有效身份证、省统一笔试准考证到一中博大楼的相应学科准备室集中点名、抽签,并按抽签顺序依次备课、面试。候测期间,面试对象不能无故离开准备室。

2.备课。由工作人员按抽签次序引领进入备课室,抽取课题后独立撰写说课稿,写说课稿时间为1小时。面试对象不得携带任何资料、稿纸进入备课室,备课所用教材、备课纸均由面试组织者提供,考生在规定的备课纸上书写学科组、抽签号和说课课题,不得书写自己的姓名、单位等个人信息,否则以舞弊论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由工作人员引领进入说课室,说课时间在10分钟以内,结束前一分钟,由监督员提醒面试人员注意时间,超出规定时间由监督员及时宣布终止。说课结束后须将说课稿交给主考官。面试结束后,面试对象由联络员引领至候分室等候。

4.评分。每位评委对照《面试评分标准》对面试对象进行量化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以其他评委评定分数的平均分确定面试对象的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5.候分:面试分数确定后,由联络员引领至说课室听取宣布分数。之后考生离开考场。

(八)面试工作纪律

1.面试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到达考场,如出现缺席、迟到、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

2.面试者不得向面试考官透露任何个人身份信息,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者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和任何资料进入备课室、说课室,备课所需教材、纸张均由县教体局统一提供,面试者如违反规定,一经发现,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

4.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应本着对面试者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面试工作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面试期间,所有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单独或私自接触评委。

5.凡面试考官或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属于国家规定情形需要回避的,必须实行回避。

五、预录与体检

1.中小学教师岗位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50÷面试总分);美术教师岗位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60÷面试总分)。

面试成绩及总成绩于20xx年6月28日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根据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对象。若总成绩相同时,面试分数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时,笔试中学科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如前两项均相同,则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师范类专业者优先。

2.拟聘对象按指定的时间到指定医院接受体格检查(体检参照《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

六、审核与报批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人社局、县教体局组织审核(拟聘对象必须及时提供本人人事档案及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根据审核情况,拟定聘用人员,报请领导小组研究后公布。对因体检或审核不合格产生的空缺,从该岗位未预录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七、聘用

经审核合格批准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如有自动放弃者,不足名额则按成绩排序依次替补,不服从分配者按弃权论处。新招聘教师按有关规定进行聘用,工资从20xx年9月1日起按国家有关政策和标准发放。

八、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的领导,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由县政府副县长黄双龙任组长,县教体局局长吴杰、县人社局局长陈荣宝、县财政局局长刘晓平、县委编办主任涂红霞、县教体局党委委员吴亮贵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由吴亮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九、本招聘方案由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精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市场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实用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能作用,扎实开展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强化煤炭、成品油、车用尿素等产品质量监管,切实将各项环境整治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为建设绿色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二、重点任务

(一)严格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和省、市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聚焦上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和省、市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已整改的环保问题再进行一次“回头看”,确保过硬整改。对照《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中市场监管职责,全面梳理汇总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情况,做到生态环保监管对象和监管任务底数清、情况明。

(二)加大生态环保领域无照经营查处力度。围绕黑加油站点以及其他涉及环境保护的重点领域,严格按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采用疏堵结合的工作方式,做好生态环保领域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在排查过程中发现有破坏环境资源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发现不属于市场监管部门职责的,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法律、法规规定的查处部门报告;发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三)全面加强环境保护能力建设。一是加强地方环境标准体系建设,对环境管理体系获证组织进行双随机抽査,重点检查认证机构的认证过程是否合法规范。对辖区内机动车尾气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全覆盖日常监督检査,重点检查伪造数据、超范围检测等行为,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二是督促强化环境保护计量检定,对申请检定和送检的生态环境监测设备、仪器、仪表等按要求及时进行检定。

(四)强化散煤污染治理,加强民用散煤抽检力度。加大对政府指定供煤点煤炭的抽检力度,重点检査散煤等煤炭产品中的灰分、硫分等环保质量指标。针对供煤点制定具体抽样计划,动态管理抽检对象,做到批批抽检,实现全覆盖。对灰分、硫分验结果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子以处理。

(五)加强油品及车用素产品质量监管。对车用油品销售企业质量监管,组织开展车用汽柴油品、车用尿素质量监督检查,持续开展流通领城车用汽柴油、企业自备油库汽柴油、车用尿素质量监督抽查。车用尿素抽查以国道、省道的企业为主,力争全县全覆盖,公布抽检结果,对监督抽查发现销售不合格油品、车用尿素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六)加大野生动物非法交易打击力度。以集贸市场、城乡接合部市场为重点区域,以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对象,全面排查可能从事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的经营户,严查经营资质;严格索证索票、进销台账制度,依法严厉打击违法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行为。加强对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广告媒介的监测,依法查处售卖、利用野生动物制品广告的违法行为,全面清除网上有关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交易的信息坚决切断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网上非法交易的链条。

(七)严控低效燃煤锅炉使用。一是严格落实市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锅炉安全节能工作的通知》(市监〔20xx〕143号)文件要求,持续取缔35吨以下燃煤锅炉,及时注销已取缔锅炉的使用登记证。二是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智慧监管平合建设工作的通知》(市监发〔20xx〕28号)要求,全面推动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审批部门和有关检验检测机构使用“特种设备智慧监管平台”,实现特种设备安装告知,使用登记、检验、注销、报废一张网。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责任。局相关股室、各基层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环境保护工作的严峻形势,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到突出位置,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主要负责人要及时研究部署,制定本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案,提实要求、抓实任务、压实责任,细化各项工作措施,全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或推诿扯皮,没有完成年度工作目标或因工作不到位造成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并在评选评优中“一票否决”。

(二)紧盯重点难点,解决突出问题。要准确把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重点,全面排查细致梳理重点领域和关键部位,对发现的问题能解决的马上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明确整改责任、目标、措施和时限。对督察组反馈的新问题,主动认领、迅速行动、力行力改、全面整改,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切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解决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的实际成效。

(三)加强沟通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局相关股室要切实加强与政府和部门间沟通协调,密切指导各基层所扎实开展工作。要充分发挥能源、市场监管、生态环保、商务、公安等部门间的整体合力,加强各环节监管的协同配合,不断提升各部门联合监管效能。

(四)加强信息报送。县局各相关股室在对本业务条线环保工作任务进行安排部署的同时,要加强进度跟踪和工作进展情况的收集,由专人负责,务必于每月月底前,将所承担任务的进展情况汇总上报县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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