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安全管理实施方案。
在开始一项建设之前,我们可以精心编写一份关于自己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保证我们行动的可靠性,实施方案应当从哪方面入手?在这里,你不妨读读方案推荐: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实施方案根据《关于印发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数据质量抽查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市监办函〔20xx〕10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实际,制定我县20xx年食品安全抽检任务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落实“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以满足人民群众对安全健康食品的需要为目标,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为手段,以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为抓手,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以信息公布、核查处置联动为保障,有效防控苗头性、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倒逼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巩固食品安全稳中向好的态势,促进食品产业有序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安全性指标,及以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抽检,加大对“米袋子、菜篮子”等大宗消费食品,农村和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的抽检力度。围绕“十大攻坚行动”,大力开展专项监督抽检。聚焦群众关切,突出农兽药残留、重金属、生物毒素等重点指标。
(二)坚持广泛覆盖。点面结合、统筹兼顾,努力实现监督抽检覆盖城市、农村、城乡结合部等不同区域,覆盖在产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覆盖食品大类、品种和细类,覆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网络销售等不同业态。
(三)坚持专常互补。在计划性抽检的基础上,根据日常检查、既往抽检、节令热销、舆情热点、突发性食品安全问题等,及时有效组织开展专项抽检工作。实现计划性抽检与专项抽检有机结合,互为补充。
(四)坚持检管结合。针对监管和执法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常规抽检和专项监督抽检,提升食品安全抽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通过加强抽检与日常监管信息的沟通,解决不合格食品的安全隐患和风险;通过监督抽检结果公开,推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五)坚持质量安全底线。对各类食品的抽检,要把对主要安全性指标的检验放在首位,同时,检验产品的主要功能性指标。
三、工作任务
(一)本级抽检任务
根据省、市局文件要求20xx年我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涵盖27大类食品、66个食品品种、90个食品细类,共抽检3040批次。
具体安排如下:
1.抽检对象、品种和项目。主要为辖区内获得生产许可证的在产食品企业、大型批发市场、大型餐饮企业以及市场占有率高的企业的抽检。同时加大乡镇(主要含乡镇、乡村、景点)抽检批次,乡镇抽检批次不少于总任务批次的40%。
抽检品种和项目包括特殊膳食食品、保健食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蜂产品、餐饮食品等28大类(详见附件1)。食用农产品的抽检要突出农兽药残留、重金属等项目(详见附件2)。
2.抽检时间和频次。20xx年3月-11月,6月底完成任务的50%。季节性生产销售的食品或存在季节性质量安全风险的食品,在相应季节增加采样量。食品在节前20天-30天开展抽检工作。
在加大高风险食品抽检频次的同时,要增加对以往检出不合格产品企业的抽检频次,对于连续2次检出不合格产品的,加强对相关企业进行约谈。
3.抽检区域、环节和场所。覆盖本行政区域街道、乡镇居委会和行政村。抽检的样品主要在生产、流通、餐饮环节购买。流通环节采样应涵盖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小食杂店、小餐饮店、小作坊等不同业态。餐饮环节采样重点为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以及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
(二)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
20xx年,全县的食用农产品抽检总量1650批次,县局相关股室指导基层所组织开展本辖区内食用农产品抽检工作。
1.抽检品种、项目。我县食用农产品抽检品种应尽量覆盖本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的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鲜蛋等。指定的抽检品种和项目的抽检量不少于全年抽检量的50%,在覆盖所列检验项目的同时,可以根据实际掌握的农兽药使用情况以及日常监管情况增加针对性检验项目。其他食用农产品,结合本地区食用农产品种养殖情况以及市场销售和消费特点自行确定抽检品种和项目,且每个品种至少检测2个检验项目,应覆盖问题多发的重点项目。
2.抽检时间和频次。县局根据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交易数量和季节特点等按比例确定抽样频次和数量,原则上覆盖每户入场销售者。
3.抽检场所。乡镇(含乡镇、乡村、景点)抽检批次不少于总体任务的50%。在农贸市场、批发市场、菜市场抽检批次不少于总任务的40%。食用农产品现场抽检应由2名监管人员参与。
四、组织实施
(一)确定承检机构
我县组织实施抽检任务和县级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使用省局遴选入库的承检机构,并通过询价,采取综合评价方式,确定承检任务,签订承检合同。
(二)抽样检验
抽样检验要全面落实“双随机”要求,随机确定抽检机构、随机确定被抽检对象。抽样人员和承检机构在抽样检验工作中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xx版)》执行。抽样过程严格履行监督抽检工作程序和法定手续。检验过程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规范实施,保证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准确可靠。
(三)数据报送
承检机构对抽检数据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规范要求报送至“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同时,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将检验工作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上报组织实施抽检工作的相关科室。发现不合格样品中可能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或急性健康风险的,应当在确认检验结果后24小时之内报告省局,同时,报告市局相关科室。
(四)核查处置
收到不合格或问题食品检验报告后,县局相关股室,根据事权划分,转交给基层所或大队,执法人员应当及时送达食品生产经营者,启动核查处置工作。不合格(问题)食品可能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核查处置工作应当在24小时内启动。通过“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及时报告核查处置工作进展。核查处置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或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移交。
(五)信息公布
我局全面落实一公开,大队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抽检信息每周向社会公布;公布内容包括产品合格信息和不合格产品信息。其中,产品合格信息主要包括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地址,被抽样单位名称及所在省份、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批号等,并需注明该产品合格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不合格产品除以上信息外,还包括标称产品商标、被抽样单位名称与地址、不合格项目及结果和承检机构等。食用农产品产品合格信息公布包括被抽样单位名称(集中交易市场应包括开办者和销售者)、产品名称、进货来源、标称生产企业或产地、生产日期等,不合格产品除上述信息外,还包括不合格项目及结果、承检机构等。对不合格产品信息要进行风险解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抽检工作,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明确专门机构和专门人员负责抽检工作,确保工作的延续性和人员的稳定性。要尽快组织力量根据本计划认真细化抽检任务,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明确岗位责任,确保年度任务有序推进,按时完成。
(二)细化工作要求。结合抽检工作实际,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密切部门协作,提高工作效率。要严格落实抽样送样、检验、不合格报告传递、异议复检、核查处置(填报)、信息公布等时限要求,保障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三)严格质量控制。明确参与抽检的食品监管部门、抽样单位、承检机构的质量保证职责,加大对承检机构的监督考核,保证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四)严格进度管理。统筹安排月度、季度、半年度抽检工作进度,稳步推进各项工作。20xx年12月3日前完成全年的计划任务,20xx年12月20日前将抽检工作总结和分析报告上报市局。
六、工作纪律
参与抽检的抽样单位、承检机构及相关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抽检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不得擅自有关抽检的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检单位和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抽检行为一律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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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监管的决策部署,依法、科学、规范做好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政〔20xx〕43号)、《关于下达20xx年食品安全抽检任务的通知》(食安办〔20xx〕5号),结我县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实际,制定20xx年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落实“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以让人民吃得放心为目标,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为手段,以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方式为动力,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有效防控系统性、区域性和行业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促进食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靶向性原则
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项目,特别是要加大对农兽药残留、重金属及环境污染等因素引起的食品安全问题和与人民群众紧密相关的餐饮食品的抽检力度和频次。
县级靶向重点:一是对本地区市场销售的蔬菜、水果的农药残留,畜禽肉、水产品的兽药残留等进行抽检;二是对食品经营单位,特别是小餐饮的抽检;三是对食品小作坊、小摊贩的抽检。
(二)坚持覆盖原则
在突出靶向性抽检原则的基础上,点面兼顾,逐步实现区域、企业、品种、项目、环节及业态的覆盖。即覆盖城市、农村、城乡结部等不同区域;覆盖在产获证食品生产企业;覆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规定的主要安全性项目;覆盖粮食加工品、食用油、乳制品、肉制品、酒类、豆制品等各大类和细类食品;覆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等不同业态。
(三)坚持计划性抽检与专项抽检相结原则
在计划性抽检的基础上,根据日常检查情况和既往抽检情况,及时有效组织开展专项抽检工作。重点突出以下内容:一是社会反映问题较为突出的食品及项目;二是节令性食品及可能存在季节性食品安全问题的食品;三是突发性食品安全问题等需要开展专项抽检的食品。
三、工作任务
1、本抽样检验计划包括对食品生产经营、小作坊、食用农产品的抽检计划,不包括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抽检。食品生产经营、小作坊、小摊贩抽检由各所按计划有序开展,结食用农产品抽检尽量做到全覆盖,小作坊、小餐饮以各所上报县食品局数据为基础,对新增或停业的,各市场监管所应及时进行调整,并将调整情况上报县食品局。全县食用农产品抽检全年不少于800批次,每月不少于140批次,根据市食安办《关于下达20xx年食品安全抽检任务的通知》精神,县级食品生产经营、小作坊、食用农产品的抽样、检验等经费由县本级财政承担,抽检计划详见附件1-6。
2、食品抽样检验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本计划所列的主要检验项目,应按照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执行。县食用农产品抽检,应完成指定的必检品种和必检项目,还应完成可选项目不少于2个(见附件2)。
3、根据上级部署和特殊情况,可相应调整抽检计划,并报市局抽检检测处。
4、按照省局要求,录入省局抽检平台系统,省级监督抽查公示由省局公示,县级监督抽查抽信息每月在市政务信息网站公示。
四、抽样对象
餐饮环节采样重点为全县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以及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等。食用农产品尽量覆盖本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的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鲜蛋等食用农产品。对行政区域内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经营单位进行抽检。
五、组织实施
1、县局根据辖区内食品安全状况,易发多发问题等因素,确定抽检计划和需要抽检品种。各所可根据小餐饮、小作坊日常监管情况和群众反映热点有针对性的开展抽检。
2、落实参与抽样。各市场监管所开展食用农产品现场抽样工作,应由不少于2名监管人员参与。现场抽样时,应检查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是否有进货查验记录、法进货凭证等。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无法提供进货查验记录、法进货凭证或产品真实法来源的,应当依法予以查处。
3、根据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承检机构管理规定》、《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县局招标的检验机构已经确定,及时开展抽检检验工作。各所确定抽样人员与县食品局协调配,确保全面完成抽样任务,及时上报相关报表。
4、抽样单位完成抽样后应先行将抽样信息上报县食品局录入省局“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承检机构检验完毕并复核确认后,将检测结果上报系统,同时将检验报告送达各所。
六、核查处置与信息公布
县市场监管局在收到不格(问题)食品检验报告后,根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稽查执法相关事权划分暂行规定》,县市场监管稽查大队及时启动对不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的核查处置,并将核查处置情况及时填报“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系统”。收到不格(问题)样品中含有非食用物质或其他可能存在较高或急性健康风险的报告后,应在24小时内启动核查处置程序。核查处置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或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要及时移送移交。县市场监管稽查大队按月报送核查处置统计报表。
县本级的食品抽样由抽样单位负责每周向社会公布。公布内容包括产品格信息和不格产品信息。其中,产品格信息主要包括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地址,被抽样单位名称及所在省份与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批号等,并需注明该产品格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不格产品信息主要包括标称生产企业名称与地址、商标、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或批号、规格型号、被抽样单位名称与地址、不格项目、检验结果、检验机构和检验项目等,同时根据需要组织专家进行风险解读。并按照省局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中“监督抽检”专栏食品信息公布格式信息。
七、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做到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要求、严格质量控制、严格进度管理,按市市场监管局部署,狠抓任务落实。统筹安排月度、季度、半年度抽检工作进度,稳步推进各项工作,于20xx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年的计划任务。
【荐】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合集
为全面贯彻党的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批示。把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作为更加紧要任务,为建设幸福巢湖、法治巢湖提供坚强保障。市局现制定《20xx年巢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普法工作基础
市局成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市场监管所、直属机构、机关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具体负责推进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将普法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明确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责任,法治宣传教育各项任务真正落实位,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层层抓落实。加强普法队伍建设,保障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二、认真贯彻“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确保普法工作取得实效
(一)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治度。机关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学习宣传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要系统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精神,学习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市场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组织开展执法人员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学习培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省食品安全条例》、《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进行培训学习。重点做好机构改革职能划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省专利条例》等法律法规培训宣传工作。机关各科室要通过举办集中授课培训、专题讲座、疑难案例研讨、案件评查、法律知识竞赛、以案说法等方式,开展执法人员分层分类培训,抓好一线执法办案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使之了解掌握机构改革划转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法律条款修订的背景、目的,以及对实际执法的影响。
(三)积极向管理对象、执法对象、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以近年来新修订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为重点,积极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丰富宣传手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借助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周”、“江淮普法行”,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颁布日、活动日等,大规模开展宣传活动。利用门户网站开设法治宣传教育专栏,积极采取以案释法、法治讲座、法律咨询、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宣传市场监管法规,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扩大法治宣传的受众面和影响力,切实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强化法治思维,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积极开展“送法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推动法律“六进”活动深入开展。
三、认真实施普法工作
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巢湖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总体要求,为我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建设幸福巢湖、法治巢湖提供坚强保障。
各市场监管所于20xx年12月31日前将20xx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总结报市局法规科。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机构、中心在20xx年12月31日前将20xx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和相关(包括开展法规宣传活动、系统内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企业法规培训等方面)文字、图片、音像等资料,报送市局法规科。
四、监督考核
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机构、中心、各市场监管所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每月做好学法笔记。根据各自职责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法规科每半年对各单位学法及法治宣传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纳入目标考核。
应急管理局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实施方案
应急管理局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安委办《深入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实施方案》和兴化市委宣传部、市安委办联合印发《20xx年兴化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计划》的通知精神,为扎实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以下统称“五进”),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加强公众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整体安全水平,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和兴化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立足完善公民安全教育体系,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公共安全治理的有效途径。围绕安全价值、安全伦理、安全认同、安全意愿、安全意识、安全知识与安全技能等方面,加强公益宣传,普及安全知识,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增强公众风险防范、安全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进一步凝聚社会安全发展共识,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促进全市安全生产水平不断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主要任务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围绕《兴化市深入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全市“五个一”安全文化示范创建活动,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方案,20xx年全市创建10个安全文化示范乡镇、10家安全文化示范企业、10个文化示范村(社区)、10所安全文化示范学校、100户安全文化示范家庭,从20xx年开始以点带面推动全市示范创建工作广泛深入开展,扎实推进“五进”工作;做好安全发展理念的宣传教育,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宣传党委政府、监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职责,相关法规、制度、标准,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权利、义务和责任;引导社会各方科学理性认识灾害事故,增强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推进工作理念、制度机制、方法手段创新运用,做好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等公共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做好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风险防范、隐患排查、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等安全常识的宣传普及。
三、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内容
(一)安全宣传进企业
主要内容: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增强企业防控安全风险和应急处置能力。培育企业安全文化,筑牢安全管理防线,推动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强化企业负责人安全责任意识,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责任单位:市安委办牵头,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市工信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总工会、妇联、团市委等参与。
1.制度建设。一是建立健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相关制度,将安全宣传教育纳入企业日常管理,与生产经营各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二是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健全培训制度,创新培训形式;三是确定专门机构、专人负责,落实专项工作经费。
2.教育培训。一是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作为企业班前会、月度例会、生产经营会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固定议题。定期开展岗位安全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定期举办“安全大讲堂”,企业主要负责人带头讲安全课;二是组织安全生产法治宣讲会;三是组织职工、家属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四是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和企业建设安全体验馆,强化体验式培训;五是开展专家和行业工匠、能手指导服务,推动企业做好风险辨识防控、隐患排查治理、按章作业等工作。
3.宣教活动。一是企业定期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公众走进企业,近距离接触生产、了解生产,为企业安全管理建言献策;二是组织企业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等活动;三是组织企业职工开展安全应急培训演练;四是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安全一线面对面”及先进典型经验做法报道活动;五是开展安全文化创演活动。
4.群防群治。一是发动职工开展“查找身边的隐患”活动,设立隐患线索举报平台,健全激励奖励机制;二是依法建立安全“吹哨人”和内部举报人制度,加大举报奖励力度;三是邀请新闻媒体走进企业,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曝光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5.文化建设。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创建和安全诚信体系建设。一是设置岗位安全标识,张贴安全宣传标语、风险警示公告、安全操作提示、应急处置措施和程序等;二是利用电子屏播放安全宣传片和安全微视频;三是高危行业企业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半年组织全体职工观看一次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四是定期组织“安全大家谈”和安全反思;五是在厂区醒目位置设置安全宣传栏、风险告知牌、电子显示屏、企业安全文化墙;六是建立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平台;七是设立安全教育展室、员工安全学习场所、安全教育体验场馆等。
(二)安全宣传进农村
主要内容:提升乡镇政府和村民自治组织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建立农村安全宣传“四有”工作机制,即有组织体系、有展示窗口、有便民册子、有广播设施等;开展提升农民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的宣教活动,不断拓展安全宣传手段,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的安全支撑。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牵头,农业农村局、公安局、住建局、文体广旅局、融媒体中心等部门参与,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村民委员会具体负责。
1.队伍组建。一是建立健全农村安全宣传队伍,发动乡村干部、安全网格员、社区民警、灾害信息员、科技志愿者、科普信息员、挂职干部、大学生村官、支教教师等在农村开展安全宣传工作;二是借助专业社会组织机构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心理疏导、社会关系的调适与融入等工作,借助各地为老服务组织,做好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巡访工作。
2.制度建设。一是将安全宣传纳入美丽休闲乡村、乡村旅游重点村、休闲农业示范县、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之中,形成考核考评制度;二是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制度、事故信息报告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三是结合当地村规民约,由村委会编制《村民安全行为规范手册》,建立针对乡村安全重点对象“特殊关爱”和“邻里守望”制度。
3.宣教活动。一是开展有针对性的灾害避险逃生、自救互救演练;二是结合送戏下乡、送电影下乡、送书下乡等活动,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安全文艺作品创作和演出活动,将与村民密切相关的安全知识带进农村;三是利用农闲、节庆、集市、庙会等民俗活动和农民工进城、返乡等时机,针对务工青壮年、农村留守老人、儿童、妇女和孤寡、智残障等不同对象,开展精准化安全宣传和咨询服务,普及灾害应对和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火灾等安全知识,指导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四是利用“村村响、户户通”广播、“大喇叭”交通安全广播、惠民电影、流动科技馆、“科普中国”“科学辟谣”信息化平台等,开展经常性安全宣传;五是借助“农务通”“平安农机通”等短信平台,发送安全常识和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
4.文化氛围。一是在集市、主要街道、党群活动中心、农家书屋、文体活动场所等设置宣传橱窗、宣传栏、墙报等,张贴安全宣传画和标语,印发典型事故警示宣传手册;二是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功能设施、应急标识;三是在旅游景区、主要道路和森林、湿地、古村落、文物古建筑等重点部位,依法设立相应安全警示标识;四是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建设安全教育科普点、站、室、所。
(三)安全宣传进社区
主要内容:建立社区安全宣传工作机制,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广泛宣传生活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常识,深入普及应急避险、自救互救技能。结合社区特点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示范性、浸润式安全宣传,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生活环境。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牵头,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队、住房和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参与,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具体负责。
1.制度建设。将安全宣传工作纳入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和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的评定,建立健全社区安全宣传、责任落实、考核评比、激励约束等管理制度,覆盖到社区内福利院、养老院等机构。
2.平台建设。一是建设灾害事故科普宣教和安全体验基地,定期开放各类科技馆、展览馆、体验馆,使更多社区居民接受安全宣传教育;二是在社区广场、街道等建设“安全文化角”、“安全文化墙”、“安全文化报栏”等,推动“安全文化广场”建设;三是推动社区安全体验场所建设,完善应急避难场所设施功能、应急标识。
3.队伍组建。一是建立社区专兼职安全宣传员队伍,从社区居委会、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等,选取熟悉社区和居民状况的社区党员、退休职工、教师、社区安全网格员等人员担任安全宣传员、监督员;二是充分发动社区内医院、学校、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救援组织等共同参与社区安全宣传,营造基层社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4.宣教活动。一是利用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世界气象日、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消防宣传月、全国科普日等节点,定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治理和火灾、地震等群众性应急演练;二是在社区开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普及应急安全法律知识;三是定期开展以安全为主题的广场演出等惠民文艺活动;四是开展安全应急科普环市行活动。
5.文化氛围。在社区安全宣传栏、橱窗、小区公共大厅、楼道张贴安全宣传海报、挂图,在护栏、墙壁、小区健身区悬挂安全宣传横幅、标语,在楼宇电视、户外显示屏、电梯等经常性播放安全微视频、公益广告、安全动漫作品和安全警示提示等,编印发放安全知识手册。
(四)安全宣传进学校
主要内容: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课堂教学、社会实践、班级活动中加入安全教育内容,在师资、时间、场地等教育资源上提供保障。推动建立学校与政府、企事业单位、新闻媒体的共建协作,开展生活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宣传教育,使学生和教职工做到能应急懂避险、能自救会互救。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牵头,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队、团市委等相关部门参与。
1.制度体系。一是建立健全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重点围绕实验室和危化品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治安管理以及校车安全等方面开展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定期排查校园安全隐患,健全事故灾害处置预案,完善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处置和部门协调机制,将安全宣传纳入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二是推进落实青少年应急安全提升工程和青少年预防教育“6·27”工程,建设教育数字化平台,成立志愿者队伍,建立健全均衡化、科学化的青少年安全教育制度。
2.教学活动。认真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将安全宣传教育内容纳入大中小学教育教学计划,开展“安全示范课”教学活动,推广典型安全教育活动,开展校长、教师安全知识的培训和继续教育。保证安全教育时间,落实安全教育课时,不断丰富学校安全教育资源。
3.宣教活动。一是聘请“校外安全辅导员”,开办安全知识小课堂、“名师空中课堂”等,不断丰富校园安全教育“第二课堂”;二是利用寒暑假期开学前后,开展以安全知识为主题的开学教育和安全教育进军训、进夏(冬)令营等活动;三是经常性地举办以安全为主题的书画竞赛、征文比赛、应急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四是定期组织师生开展火灾逃生、建筑坍塌、溺水急救等安全应急疏散演练和安全专题讲座培训。
4.平台建设。在系统教育平台等各类教育资源中植入安全教育内容。一是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专题开展安全知识教育;二是在学校宣传栏、校报校刊、黑板报、校园网和“两微一端”等平台设立安全专栏,开发应急安全文创产品;三是设立安全体验教室,推动青少年安全成长教育体验平台建设,开展安全教育校外实践活动。
5.共建共享。加强大中小学与社区、农村、企业、部队、社会机构等的联系,搭共建单位,结安全对子,共享安全教育资源。鼓励社会组织为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提供支持,密切家校合作,统筹校内校外,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开展安全宣传教育的良好局面。
(五)安全宣传进家庭
主要内容:积极开展以家庭为单位的安全能力建设工作。将生活安全和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带入家庭,以个性化、亲情式安全教育的方式,以点带面、辐射带动,汇聚形成每个家庭关注安全的合力。
责任单位:市妇联牵头,宣传部、教育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参与,各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具体负责。
1.组织引导。一是各级村委会、居委会、物业公司通过走访入户、发放资料等方式,指导辖区内居民做好防火、防盗、用电、用气、电动自行车骑行等安全工作;二是帮助居民查找、消除安全隐患,掌握避险逃生技能,熟悉避难逃生路线,储备简易应急物资,提升家庭和邻里自救互救能力;三是帮助居民建立家庭安全方面的伦理道德标准和价值观,扬安全家风,立安全家规家训,深植家庭安全理念。
2.宣教活动。一是将安全宣传教育融入“五好家庭”“文明家庭”、寻找“最美家庭”创建活动,开展“消防安全家庭”争创等活动,广泛宣传做好生活安全、防灾减灾方面的典型家庭;二是将安全宣传教育融入家风家教主题宣传月、家庭文化节、邻里节等优良家风建设活动中,开展“我把安全带回家”“给爸爸妈妈的安全家书”“绘制家庭疏散逃生路线图”等主题教育活动;三是结合全国减灾日、科普日等活动,举办亲子体验、儿童安全体验夏令营等活动,引导家长和儿童在参与中掌握安全知识,减少儿童意外受伤害事件的发生;四是定期举办百姓安全宣讲、安全文艺演出等活动。
3.文化氛围。利用各类传播载体、自媒体、微信群、业主群等传播手段,普及高楼火灾、交通意外、地震等应急安全逃生技能和家庭安全常识。编印家庭应急手册、安全读本、家庭应急物资储备清单、安全倡议书、知识卡片、AR安全宣教产品,鼓励有条件的单位面向家庭免费发放家用应急安全包、灭火器等。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安委办成立安全宣传“五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人事教育科,具体负责全市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的组织协调。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结合实际细化“五进”工作目标和措施办法,抓紧抓好抓实各项工作,形成上下联动、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切实促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有效落实。
(二)严格督导检查。将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巡查考核内容。市安委办将适时组织对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通报。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要对“五进”工作情况开展督导,对落实不到位的,及时通报批评,防止活动形式化、走过场。
(三)构建长效机制。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宣传“五进”工作与“五个一”安全文化示范创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对“五进”和“五个一”安全文化示范创建工作的分析研究,建立工作信息定期报送机制与联络员制度,及时报送“五进”和“五个一”安全文化示范创建工作信息动态。每年3月25日前向市“五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年度“五进”工作实施方案,每年11月20日前向市“五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全年“五进”工作情况及相关图片资料。
【荐】市场监督局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实用
为贯彻落实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市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结合职责,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基础建设和执行协同、创新提升影响力、营商环境协同力、营商环境影响力4个维度,加强基础建设、强化工作执行、推进任务协同、工作创新方面,聚焦市场和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建立科学合理、指向明确的营商环境工作机制,推动监管领域改革不断深入,使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
按照《市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实施方案(试行)》任务分工,任务包括4个维度、12个一级指标、28个二级指标。
(一)基础建设和执行协同
1、加强基础建设
(1)制定年度营商环境建设实施计划,并在部门网站公开。
考评内容及标准:制定年度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并公开。
责任部门:信用监管科
(2)指定专人负责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考评内容及标准:配备营商环境建设联络员,如有变更须及时报备。
责任部门:信用监管科
(3)落实重点工作任务。
考评内容及标准:围绕《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确定的重点内容及年度营商环境建设重点工作任务,逐项细化分解并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完成时限。
责任部门:信用监管科
(4)行业禁令制定。
考评内容及标准:具有行政管理、执法和服务职能的部门应制定规章制度和行业禁令等文件。
责任部门:法规科牵头,相关科室分别负责
(5)机关作风建设。
考评内容及标准:及时发现在机关作风、工作纪律、办事效率和窗口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
(6)落实相关制度。
考评内容及标准:落实警示、通报、告诫制度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
2、强化工作执行
(7)完成省标任务。
考评内容及标准:在省对我市评价中,所负责的各项二指标的评价排序。(涉及2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知识产权工作)
责任部门:信息网络分局、知识产权科
(8)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考评内容及标准: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策信息公开、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做好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工作等方面的工作。
责任处室:办公室
(9)数据共享。
考评内容及标准:完成本部门信息数据归集工作
责任处室:信息中心、法规科
(10)信用联合奖惩。
考评内容及标准:制定标准化的行业信用承诺书并公开,及时共享和公开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
责任部门:信用监管科、信息分局
3、推进任务协同。
(11)通报工作进展。
考评内容及标准:每季度前5个工作日内,将上季度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报软环境建设办公室。
责任处室:办公室
(12)落实交办、督办事项。
考评内容及标准:对省软环境建设办公室交办、督办事项及明察暗访结论意见及时办理、报结。对投诉查实的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予以追究。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办公室、办公室
(二)创新提升影响力
4、工作创新
(13)学习复制推广先进经验做法。
考评内容及标准:学习复制推广国务院大督查发现的部分涉及“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建设的典型经验做法。
责任部门:信用监管科牵头,相关科室分别负责
(14)研究“一招鲜”工作举措。
考评内容及标准:突出特点特色,研究“一招鲜”改革举措。
责任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科(室)、分局(中心)
5、上级肯定
(15)通报表扬。
考评内容及标准:被党中央、国务院通报表扬。
责任处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科(室)、分局(中心)
6、获得推广
(16)媒体宣传。
考评内容及标准:相关经验做法被国家级、省直媒体宣传报道。
责任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科(室)、分局(中心)
(17)简报刊发。
考评内容及标准:报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信息,被省软环境办采用,编写专报。
责任部门:办公室
(18)全省推广。
考评内容及标准:在全省软环境建设相关会议上作经验介绍。
责任部门:办公室
(三)营商环境协同力
7、创新监管
(19)明确任务要求。
考评内容及标准:年度政府工作报告中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目标任务明确、办法举措着实、责任时限清晰。
责任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科(室)、分局(中心)
(20)落实相关制度。
考评内容及标准:年度内至少发出以此软环境建设工作警示
责任部门:消费投诉中心
(21)投诉举报受理。
考评内容及标准:没有企业和群众软环境方面来电、来信(含网络)、来访受理处理记录的;因没有及时妥善处理投诉举报,发生集体上访事件的
责任部门:消费投诉中心
(22)通报工作进展。
考评内容及标准:每季度前5个工作日内,将上季度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报软环境建设办公室。
责任部门:办公室
8、信用建设
(23)落实交办督办事项。
考评内容及标准:对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交办、督办事项及明察暗访结论意见及时办理、报结;事实没有查清、纠正处理不到位、上报情况不实;对投诉查实的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应予以追究而未进行责任追究的。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办公室、办公室、督查室
(24)推进《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
考评内容及标准:组织开展《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责任部门:信用监管科
(四)营商环境影响力
9、创新监管
(25)通报表扬。
考评内容及标准:被党中央、国务院通报表扬的;被市委市政府通报表扬的。
责任处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科(室)、分局(中心)
6、获得推广
(26)媒体宣传。
考评内容及标准:相关经验做法被国家级、省直媒体宣传报道。
责任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科(室)、分局(中心)
(27)简报刊发。
考评内容及标准:报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信息,被省软环境办采用,编写专报。
责任部门:办公室
(28)全省推广。
考评内容及标准:相关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
责任部门:办公室
三、组织保障
(一)各科室要高度重视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工作,局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将考核评价与日常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推动工作有序开展。
(二)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科(室)、分局(中心)立足职能职责,认真研究细化指标体系中的工作任务,了解掌握工作中的差距与不足,采取措施做好修改、弥补和提升工作。
(三)定期对考核评价工作进行督查,针对考评指标,按照任务分工逐项进行自我评价。办公室将定期调度营商环境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末向局领导汇报并报省软环境办。
【分享】应急管理局三创四建活动实施方案样本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三创四建"活动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的意见》(冀发【20xx】4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开展"三创四建"活动责任分工》,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力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推进现代化社会治理体系,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应急发展理念,大力推进应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大灾害救助能力、应急救援能力、信息化支撑能力,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取得扎实成效,灾害损失明显减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继续"双下降",为全区人民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重点任务及分工
(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推进安全生产建设
1.强化党政领导责任落实。建立和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制,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以及相应的项目、资金、措施和支撑体系,做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各项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同时,要加强对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制定安委会领导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构建职责分明、责权统一、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安全监管体系。(牵头领导:牵头股室: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责任股室:办公室、安全监督管理一股、安全监督管理二股;完成时限:全年)
2.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落实。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专业监管、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责任,坚决克服"重发展轻安全"、专业安全监管缺位错位或不到位的问题综合协调部门认真履行综合协调职责,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统筹协调和督导检查。(牵头领导:牵头股室: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责任股室:安全监督管理一股、安全监督管理二股;完成时限:全年)
3.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健全以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为核心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区网格化管控体系,进一步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设置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机构,开展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控,加强作业现场管理,并根据生产经营特点,规范生产过程操作程序和标准,杜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标准,确保安全生产投入,不断改善生产经营设施设备和作业环境,切实达到安全生产要求。(牵头领导:牵头股室: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责任股室:安全监督管理一股、安全监督管理二股;完成时限:全年)
4.完善安委会综合协调机制。认真履行安委办工作职责,建立安委会成员单位定期调度机制和安全风险研判机制,加强督导检查,抓好工作落实。强化安委办综合协调职责,制定分解任务清单;在抓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高危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的同时,督促和指导有关部门继续深入开展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消防、有限空间作业等行业领域三年专项整治。制定安全生产诚信分级分类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定期企业安全生产失信行为。加强各类园区安全监管,统筹规划布局,严格安全准入,严管安全风险,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牵头领导:牵头股室: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责任股室:安全监督管理一股、安全监督管理二股;完成时限:全年)
5.完善巡查督查问责考核机制。认真落实《河北省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组织对安委会成员单位进行例行巡查,并根据工作需要对巡查整改情况实施"回头看"。针对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巡查,切实解决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建立领导包联责任制,突出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部位的督导检查,围绕"双控"机制建设、重点行业专项整治、打非治违等方面,开展督导检查和暗查暗访。优化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坚持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并重,提高事故情况、责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活动和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比重。对未按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各级各类人员,对发生事故的企业,严格责任追究;充分发挥卡、单、函、令制度、黑名单制度的作用,督促问题隐患整改,推动工作落实。(牵头领导:牵头股室: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责任股室:办公室;完成时限:全年)
6.建立事故调查评估统计机制。强化事故调查处理跟踪督办和挂牌督办,严格事故领导批办和举报核查工作,严肃查处事故企业的迟报、漏报、瞒报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把事故调查报告、核查报告的审核关,对事故调查处理实行闭环管理。组织调查统计业务培训,加强事故评估工作,规范和提升全市调查统计和评估工作水平。运用事故统计分析结果指导安全生产工作,防止重复发生同类事故。(牵头领导:牵头股室:科技法制统计股;责任股室:全局所有股室;完成时限:全年)
7.加强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攻坚行动,坚持周统计、月调度制度,真正把"四个一批"落实到位。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源头管控,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联合审查,严格化工建设项目准入。(牵头领导:责任股室:安全监督管理一股;完成时限:全年)
8.加强工商贸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深入推进冶金行业专项整治,建立钢铁联合企业动态监管台账,深入排查治理煤气、高温熔融金属等方面的重大事故隐患,严格安全管理制度诊断,完善管理制度和作业规程,提升制度执行和岗位标准化作业能力。深化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定期完善监管台账,持续开展《河北省有限空间作业指导手册》宣贯培训,统筹有限空间作业环境危害评估,根据作业时间和季节特点组织专项检查。推动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协调联动工作机制落实,引导督促企业制定重污染天气停限产应急预案,加强环保治理设备设施安全管控。制定加强中小企业监管意见,压实区乡责任,推动广大中小企业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强化督办约谈曝光,提升监管工作实效。(牵头领导:责任股室:安全监督管理二股;完成时限:全年)
(二)优化应急管理能力体系建设,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1.建立值班值守机制。制定《应急管理值班值守工作制度》,来电接听、文电运转、信息报告等方面规范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值班室规范化建设,建设满足值班需要的值班场所,健全完善规章制度,配备设施设备,推进应急值守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牵头领导:牵头股室:应急指挥中心;责任股室:全局所有股室;完成时限:全年)
2.建设综合多能的救援队伍。整合全区现有救援力量,提升各类救援队的专业化、正规化和职业化水平。争取上级支持,搞好地方配套,鼓励社会参与,按照"政府主导、部门主管、企业主建、有偿服务"的原则,在重点区域组建不同规模的应急救援、防灾减灾、防灭火、地震地质灾害专兼职救援队伍,加强应急实战演练,开展区域机动应急救援。(牵头领导:牵头股室:应急指挥中心;责任股室:全局所有股室;完成时限:全年)
3.切实发挥减灾办协调指导作用。落实自然灾害防治责任,坚持分级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推动建立权责一致、失职追责的自然灾害防治责任体系。推动完善统筹协调、分工负责的自然灾害管理体制,按照分级负责、分工负责的原则,抓好工作落实,推动形成灾害防治的工作合力。建立自然灾害风险普查与常态摸排机制、会商研判机制、监测预警机制和工作协调推动机制。充分发挥减灾办统筹协调职能,推进落实自然灾害防治九项重点工程建设和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牵头领导:牵头股室:应急指挥中心;责任股室:地震预防应急股、火灾防治管理股、救灾物资保障股;完成时限:全年)
4.做好防汛抗旱统筹协调工作。健全完善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抗旱责任体系,调整完善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成员和成员单位,明确工作职责任务。适时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指导各级各部门做好防范工作以及较大以上水旱灾害抢险救援工作。提早部署落实全区汛前各项工作,督导检点区域、重点工程、重点部位的防汛抗旱工作情况,组织开展防汛抗旱业务培训,加大对各级新任防汛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组织开展城区排水、应急抢险、军地联动、洪水调度、人员安全避险等应急演练,提高洪涝灾害防范和应对能力。(牵头领导:牵头股室:应急指挥中心;责任股室:地震预防应急股、安全监督管理一股、安全监督管理二股;完成时限:全年)
5.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继续实施重点火险期封山管理,深化"五增"措施,强化一线巡护力量科学管理。开展野外违法用火专项打击行动,开展"五清"专项行动,抓好重点时段、关键部位的可燃物清理工作。积极推进全区森林草原防灭火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提高大型扑火装备应用、新型技术推广力度。严格执行森林草原火灾的分级报告、零报告、有火必报、日报、火灾快速报告、监测热点核查全覆盖等应急值守制度,确保火情信息传递顺畅高效。(牵头领导:牵头股室:火灾防治管理股;责任股室:火灾防治管理股;完成时限:全年)
(三)切实加强社会公共安全保障
1.开展全员大培训大宣传活动。全面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培训,着力提高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应急意识和应急能力,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推进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行动,继续组织高危企业班组长专项培训,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从业人员培训。深入开展以企业、救援队伍、社会救援力量为主的应急教育培训。加强与新闻媒体深度合作,持续曝光督导检查、暗查暗访发现的问题隐患,形成有力震慑。规范灾情和舆论引导,完善灾情信息依法统一机制,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网络、微信等内容管理和舆情分析,引导网民依法、理性表达意见。(牵头领导:牵头股室:宣传培训中心;责任股室:全局所有股室;完成时限:全年)
2.打造应急指挥综合应用平台。围绕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灾减灾、应急指挥、应急救援等核心业务,全面启动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建设。(牵头领导:牵头股室:科技法制统计股;责任股室:全局所有股室;完成时限:全年)
3.加强基层应急管理站(点)建设。开展以有班子、有机制、有预案、有队伍、有物资、有培训演练等为主要内容的乡镇(街道)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标准化建设,推进以有场地设施、有装备物资、有工作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村(社区)应急服务站(点)建设,落实基层组织和单位应急管理责任,确保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积极推行灾害风险网格化管理,支持引导社区居民和社会组织协同开展灾害隐患排查,确保风险防控工作落实到基层。(牵头领导:牵头股室:办公室;责任股室:全局所有股室;完成时限:全年)
三、措施要求
(一)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进一步深刻理解把握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正确政绩观,坚决把中央和省、市、区要求落到实处,认真践行"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总要求,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守护人民安宁为神圣使命,着力强化"人民城市人民建,应急工作为人民"的工作意识,坚持以敬畏之心推进隐患治理,切实把安全生产和城市安全发展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进一步防风险、除隐患、降事故、保安全,全力确保社会安全稳定。落实好深入基层和深入企业开展调查研究的长效机制,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推动应急管理实事工程落实落地,把群众诉求、基层需求作为推动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向标,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坚持底线思维,大力推进安全生产、防震减灾、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等重点工作。
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红线意识、底线思维,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专项整治、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冶金专项整治、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复产复工外围施工专项整治、防震减灾专项整治、防汛抗旱专项整治、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八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实抓细各项工作,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营造良好环境。
(三)强化政治建设引领,全力打造尽责担当、实干有为的应急铁军。
强化政治建设引领,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抓班子,带队伍,勇担当,求作为,深入开展"四个一流"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持续改进作风,强化党风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按照"三创四建"活动要求,大力开展争做应急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争创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尽责担当,实干有为,全力打造应急铁军,彰显应急作为。
【荐】2021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方案优秀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有效发挥食品抽检在食品安全监督执法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切实保障群众饮食安全,结合省局食品抽检监测计划部署,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落实“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以让人民吃得放心为目标,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为手段,以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方式为动力,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有效防控系统性、区域性和行业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促进食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食品安全抽检以发现问题、防控风险为基本原则。加大对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残留、生物毒素污染等指标的抽检力度,加强对农产品批发、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的抽检,提高问题发现率。
(二)坚持广泛覆盖。食品安全抽检坚持点面结合、统筹兼顾。努力实现监督抽检覆盖城区、农村、城乡接合部等不同区域,覆盖生产、流通、餐饮、网络销售等不同业态。
(三)坚持检管结合。配合日常监管、专项整治,聚焦舆情热点,及时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抽检;结合飞行检查、体系检查等日常监管发现的问题,以及法规制度、食品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等情况,适时调整抽检任务;加强监督抽检与日常监管信息的互联共享,联管联动。
三、工作任务
20xx年食品安全抽检涉及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含现制现售食品)、市州专项抽检任务3大类,共安排抽检食品及餐饮具700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200批次,餐饮食品(含现制现售)、餐饮具220批次,市州专项抽检280批次(含食盐15批次)。
(一)抽检对象
20xx年度食品安全抽检应覆盖各园区。经营环节抽样应涵盖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小食杂店、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以及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等不同业态。要加强对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问题多发区域、大型集体餐饮场所、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园以及周边等重点区域的抽检。专项抽检主要针对辖区内地方特色食品、监管过程发现的高风险性食品、20xx年食品安全抽检中不合格率高食品、专项整治类别食品、节令性食品及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食品等进行抽检。
(二)抽检时间和频次
为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的计划性、科学性和针对性,充分体现抽检时间的均衡性、时效性和靶向性,20xx年食品安全抽检时间为4月1日-10月30日,季节性生产销售的食品或存在季节性质量安全风险的食品在相应季节增加采样量。对20xx年抽检不合格企业、品种和项目加大抽检频次。节令性食品在节前开展抽样检测,具体食品安全抽检任务分配如下:
4月:完成食品抽检100批次、食用农产品40批次;
5月:完成食品抽检100批次、食用农产品35批次;
6月:完成食品抽检100批次、食用农产品25批次;
7月:完成食品抽检50批次、食用农产品25批次;
8月:完成食品抽检50批次、食用农产品25批次;
9月:完成食品抽检50批次、食用农产品25批次;
10月:完成食品抽检50批次、食用农产品25批次。
四、组织实施
(一)制定抽检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省20xx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及评价性抽检计划》《20xx年市州食品安全抽检计划》《20xx年市州食品安全抽检项目表》要求,制定20xx年度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方案,明确抽样地点、抽样频次、抽样进度、检验项目及抽检品种。
(二)合理分配抽检任务
食品安全抽检要统筹采样进度,合理分配采样时间和采样量,全年均衡完成抽检任务,避免出现集中抽样,集中检验。
(三)确定抽样单位和承检机构
根据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总局制定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承检机构管理规定》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细则(20xx年版)》要求,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承担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四)抽样检验
食品安全抽样人员在抽样过程中应坚持问题导向,有效避免重复抽样、多头抽样等问题的发生,尽量扩大抽检业态的覆盖面,对同一经营企业的产品实施抽样时每批不得超过6个批次。样品属地理标志保护、有机认证产品的,应在抽样单或检验报告中予以备注。
承检机构应在要求的时限内完成相关配套计划的抽样、检验及不合格样品的复核等工作,并将相关抽样检验数据及时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对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样品和问题样品必须进行复核,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后,于完成检验后的24小时内对检验报告等资料进行审核,并完整上传至“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
(五)核查处置
各园区市场监管部门要责任到人,负责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的人员应在收到不合格结果通知书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工作,按规定要求督促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工作。不合格检验结论表明可能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应在24小时内启动核查处置工作。未经复查,或者复查后同种食品仍然被检出问题的,食品生产者不得恢复生产同种食品。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负责人员还需按要求开展“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核查处置模块核查启动、产品控制、原因排查、行政处罚情况的填报工作。核查处置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切实防止失职渎职行为,要对不合格样品实行“一样品一表一案卷”建立档案。
对国家总局规定高风险限时限报的不合格样品,核查处置工作应当在24小时之内启动。
(六)信息公布
市场监管部门应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出具10个工作日内或完成异议复检工作后依法依规及时公布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可能对公共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应当在信息公布前加强分析研判。
承检机构实行首检负责制,应对拟公布食品安全抽检结果信息进行整理、汇总、核对,并对产品信息、企业信息、检验数据和检验结论等内容的准确性负责。
五、结果分析利用
各园区市场监管部门应强化对抽检结果的分析利用,及时向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等机构通报抽检不合格信息,对发现可能存在食品安全苗头性、系统性、区域性问题和风险的及时报告。
六、抽检评估
为规范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抽样检验工作行为,有效提高工作质量,确保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按期高质量完成,20xx年将推行抽检监测执行效果评价,承检机构在每批任务完成后应认真核实并评价计划执行效果,重点从人员培训、组织实施、数量执行、范围区分、不合格问题检出率、数据差错率等各方面进行效果自评,填写《20xx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实施效果评价表》(附件4),于每批任务完成时限后的3个工作日内报送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局在20xx年4月、6月分别对承担食品抽检监测承检机构开展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以承检机构工作进度、抽样环节规范性、样品管理、检验过程控制、数据及报告管理、质量分析、国抽系统信息录入等为重点。监督检查采取查阅资料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查阅资料。重点查阅承检机构抽样检验人员情况、设施设备档案、抽检工作实施方案及管理制度、检验资质证书、管理体系等文件资料。
(二)现场检查。对承检机构抽检监测的工作组织实施及管理、设施设备及环境、抽样、样品流转及储存、检验、报告出具等抽样检验各环节进行现场检查。
七、工作要求
(一)各园区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20xx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及日常监督管理制定20xx年园区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向园区管委会申请食品安全抽检经费,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抽检工作。
(二)各园区市场监管部门应充分发挥在核查处置中的“协调器”作用,确保各类核查处置案件严格控制在领取后的90个自然日内完成,并准确填报信息系统。
(三)参与抽检的市场监管部门、抽样单位、承检机构及其
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抽样地点和样品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不得擅自有关抽检的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检单位和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市场监管局在对承检机构监督检查的基础上进行不定期巡查,回访被抽样单位,采取发放问卷调查、电话回访等形式,随机抽查承检机构工作纪律。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抽检行为一律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四)抽样人员和参与抽样的监管人员应自觉落实疫情防控
有关要求,严格遵守被抽样单位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确保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基础上再行开展抽样和检验工作。
(五)各园区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抽检监测
工作,确定负责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的人员要相对固定,请各园区于20xx年3月25日前填报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负责人登记表(附件5)报市场监管局。
夏季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范本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全县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成立组织
为确保本次行动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成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夏季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整治目标
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食品安全“零容忍”,通过持续开展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不断增强各监管单位做好食品安全监管的整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按照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针对夏季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重点隐患,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责任、市场监管部门监管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聚焦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品种,通过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强化监管举措,加大治理力度,严处违法行为,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确保不发生重大舆情事件,确保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四、整治时间
20xx年6月1日-9月30日。
五、重点任务
(一)健全食品安全协调工作机制。督导落实镇(街道、开发区)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责任、各辖区市场监管责任和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充分发挥食安办统筹协调及食品安全监管“四员”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教育、协助执法等方面作用,强化农村集体聚餐的备案、检查和指导,推进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加强对整治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的检查和评议考核督查。完善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牵头股室:食品安全协调股,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市场所)
(二)开展食品生产环节安全专项整治。结合乳制品、肉制品质量提升行动以及年初确定的重点整治计划,以乳制品、肉制品、饮料、糕点、冷冻饮品、速冻食品等风险较大的夏季食品和大米、小麦粉等粮食加工品为重点产品,以致病菌、重金属污染为重点问题,以中小型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小作坊为重点单位,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环节集中整治。严把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关,严格开展许可跟踪检查。(牵头股室:食品安全协调股,责任单位:各市场所、综合执法大队)
(三)开展食品流通环节安全专项整治。突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和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集中整治,以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校园周边为重点区域,以冷冻冷藏食品、散装熟食、酒水饮料、地方特色食品以及夏季叶类、豆角类蔬菜等为重点品种,组织开展食品流通环节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夏季食品销售风险清单。强化第三方冷库备案和备案信息公示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许可改革,把好许可审查关,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牵头股室: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安全监管股,责任单位:各市场所、综合执法大队)
(四)开展餐饮服务环节安全专项整治。突出校园食品安全,严格按照风险等级频次开展学校(幼儿园)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高风险单位的监督检查,同时围绕旅游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中型以上餐馆、养老机构、企业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重点单位,端午节、中高考等重点时段,冷荤菜、自制饮品等重点品种,超负荷加工、食材把关不严等重点问题,深入开展餐饮环节专项整治。严格按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控餐饮环节食品经营许可,尤其是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等特定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许可准入,持续保持获证条件。(牵头股室: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安全监管股,责任单位:各市场所、综合执法大队)
(五)开展特殊食品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以农村、城乡结合部等为重点区域,以超市、批发市场、母婴用品店、网络电商等婴配乳粉经营场所为重点单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查销售未按规定注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和跨境电商二次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等违法行为。深入推进特殊食品专区专柜经营提升行动,进一步培育示范经营店,高质量打造特殊食品经营样板示范县。持续推进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经营、欺诈和虛假宣传、违法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牵头股室: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安全监管股,配合科室:食品安全协调股,责任单位:各市场所、综合执法大队)
(六)加大重点食品抽检监测力度。聚焦冷冻饮品、饮料、豆制品、肉制品、乳制品、糕点等夏季消费量大及风险易发的重点品种,突出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安全性指标,覆盖城市、农村、城乡结合部、校园(含托幼机构)周边和批发市场等区域,加大抽检频次。开展粽子、月饼等节令食品专项抽检。及时公布监督抽检结果,严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工作,主动向社会食品安全消费提示。(牵头股室: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安全监管股)
(七)开展食品相关产品质量集中整治行动。对全县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销企业开展全面摸排并实施整治,加强对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生产许可规定条件的保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覆盖率100%;及时掌握非发证企业名单、基本情况,有针对性开展执法检查和产品抽查;加强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工作,重点对纸杯的苯类溶剂残留、一次性餐饮具的重金属等产品进行非常规项目监测;针对食品相关产品监测发现的风险信息,及时进行风险分析评估并报上级产品质量监管部门分析研判。(牵头股室:产品质量监管科股)
(八)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针对夏季食品安全特点,结合开展的“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等,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及超范围生产经营、“两超一非”、生产销售过期食品、使用回收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对违法线索,深挖细追;对违法行为,一查到底。加大对重大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督查督办,坚持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禁止以罚代刑。严格落实“处罚到人”要求。(牵头股室:综合执法大队)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又是“十四五”开局之年,而夏季高温,食品安全问题易发多发,守牢食品安全底线尤为重要。各监管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到抓好食品安全的极端重要性,迅速行动,真抓实干,深入开展夏季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要成立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相关部门全部参与。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把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各层级,保证食品安全各个领域、各个环节有人抓、有人管、无缺漏。同时要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纳入食品安全年度考核内容。
(二)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抓好内部分工协作,做到各相关职能机构信息互通、成果共享、同向发力;同时要发挥好食安办统筹协调作用,调动公安、农业农村、教育等成员单位的积极性,同步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加强“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进一步强化协作配合,联查联动,联合惩戒违法违规行为等,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要坚持监管与服务两手抓、两促进,统筹推进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
(三)坚持问题导向,严格监督检查。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从严落实监管责任,从严开展监督检查,切实把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风险隐患全部检查出来,形成一张完整“问题清单”,建立整改问题台账,责令生产经营者限期逐一对账销号、全部整改到位,坚决做到管理到位、整改到位、处罚到位,形成检查“闭环”,杜绝低效、无效检查。要定期调度整治进展,按照“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明察暗访,保证各项任务要求落实到位。对因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问题不解决,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县局将适时组织对各地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四)狠抓案件查办,保持高压态势。要聚焦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时段、重点问题,深挖线索,对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涉嫌构成违法的,要及时移交;同时畅通12315举报渠道,落实投诉举报奖励制度,鼓励食品行业“懂行者”、企业员工进行内部举报,发动群众积极提供问题线索。要动真碰硬,重拳出击,深入追查案件线索,将案件查深查透,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对夏季整治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一律从严重处;应当吊销许可证的,一律吊证;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能够处罚到人的,一律处罚到人。
(五)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站、客户端等媒体,宣传夏季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工作举措和取得的成效,增强社会公众的食品质量安全意识。要通过举办约谈会、培训班,发放提示函、告知信、明白纸等方式,提醒、引导、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要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活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养成良好的饮食安全习惯,自觉拒绝、抵制“三无”等不健康的食物,提高广大群众的自我防护能力,构建社会广泛参与、全民共治的良好氛围。
【精选】街道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优秀篇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力度,强化食品安全意识,切实保障我街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结合街道实际,制定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方案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各项规章制度
建立健全各种食品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切实将相关制度落实到实处,力求使各种规章制度行之有效,发挥应有的作用,全面部署,层层落实。确保全街食品安全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二、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结合当前的监管现状和监管体制实际,积极探索食品安全监管的新方法,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工作,明确村及相关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全力推进我街食品安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保障辖区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三、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
街道与各村签订《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工作监管责任,进一步细化对各村的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做到责任明确。
四、继续加强食品安全宣教力度
按照市食安办的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各村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常识,增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法律责任和自律意识,同时让群众了解和掌握食品安全的基本知识,切实提高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自觉筑起食品安全防线;形成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五、扎实开展食品安全检查
在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街道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协调组织有关办、站和所的工作人员,认真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真正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排除各种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要对企业在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情况开展督查,确保全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六、工作要求
要以全街群众饮食安全为己任,求真务实,不断探索我街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新思路,相互配合,形成监管合力,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努力为公众食品安全树立起坚强的后盾,促进全街食品安全工作跃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