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实施方案。
在开始一项建设之前,我们都需要做好万全的方案实施计划,实施方案要写得非常具有条理性,如何写好一篇实施方案呢?请您阅读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精选方案_县城禁煤区建设实施方案》,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县城禁煤区建设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改善县城空气质量,有效治理燃煤污染,为全县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关于做好省禁煤区划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晋气防办发〔20xx〕47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市“禁煤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同政办发〔20xx〕12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xx年10月30日起,通过实施以集中供热为主、“煤改电”“煤改气”或其它分散式清洁取暖为辅等多种方式,达到“禁煤区”范围内煤炭及其制品禁止燃用的目标。
二、“禁煤区”范围
禁煤区域:县城主城区迎宾路(含路东商铺)向北接新世纪大街;西接西五路;南至南二道街;沿天走路(201省道)向东至武宁街;回至迎宾路所围合的区域。
“禁煤区”总面积为4.18平方公里,在此区域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煤炭及其制品。
三、禁煤区管理
(一)、禁燃。禁煤区内所有企业、个体经营户取暖,日常生产经营等活动一律禁止使用燃煤,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的单位、企业和商户要接入集中供热,集中供热不能覆盖的区域,全部采用电、天然气和清洁能源代替。
(二)、禁售。全面取缔禁煤区内所有煤炭经营场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采购、经营销售燃煤。
(三)、禁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禁煤区范围内储存、囤积燃煤。
(四)、禁运。任何车辆一律不得在禁煤区范围内运输燃煤。
四、“禁煤区”建设工作职责
(一)镇
负责取缔“禁煤区”内居民住户燃煤炉具、大灶、茶水炉等,并按要求对“禁煤区”边界范围设立标识,明确管控要求。
(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负责清理取缔“禁煤区”内固定和流动的煤炭及其制品销售点。
(三)县公安局
1、配合玉泉镇做好“禁煤区”内使用散煤取缔工作。
2、交警队在进入“禁煤区”的路口设卡检查,严格核查进入“禁煤区”的煤炭运输车辆;禁止向“禁煤区”内运输煤炭及其制品。
(四)县能源局
1、负责编制年度清洁取暖改造实施方案。
2、负责“煤改电”清洁取暖替代工作。
(五)县住建局
1、取缔露天烧烤,规范流动饮食摊点并要求其不得使用散煤及煤制品。
2、配合镇做好“煤改气”用户的安全运营管理及集中供热改造工作。
(六)县财政局
积极争取上级对我县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程的资金支持,县级财政按照“禁煤区”工作计划安排资金,保障“禁煤区”建设的需要。
(七)县政务审批局
停止审批“禁煤区”内煤炭及煤制品相关设立、设置、迁入等事项。同时对禁煤区内已审批的相关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信息抄送玉泉镇政府。
(八)市生态环境局分局
负责对“禁煤区”建设有关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
(九)县工信局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积极推动“禁煤区”内重污染企业的搬迁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制定本辖区、本部门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责任到人,列出时间表和路线图,挂图作战。通过部门联动强化工作合力,确保“禁煤区”建设各项重点任务按期完成。
(二)加强督导考核。县政府将组成督查组,对“禁煤区”建设的相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提前或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予以通报表扬;对重视不够、弄虚作假、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得力,未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严格问责。
(三)强化宣传引导。有关乡镇和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大力宣传“禁煤区”建设要求、散煤污染防治的意义和进展情况。实施信息公开,公布燃煤污染控制工作进度。畅通举报热线,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引导和鼓励公众监督散煤污染控制工作,曝光整治不到位的问题,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利用徽博、微信等新媒体,宣传控制燃煤污染的重要性,引导全民支持和参与散煤污染控制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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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方案_街道禁三烧工作实施方案
街道禁三烧工作实施方案
为改善街环境质量,加大露天禁烧管控力度,根据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省环境保护厅秸秆焚烧火点监测考核细则(试行)的通知》(环监字〔20xx〕25号)、原省环境保护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秸秆焚烧工作的通知》(环财字〔20xx〕29号)和《区“禁三烧”工作实施方案》(环委办字〔20xx〕3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街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
坚持“因地制宜、源头防控、综合施策、以禁促用”的原则,进一步加大秸秆露天禁烧管控力度,确保全街辖区内“不烧一把火、不冒一股烟,不出现一块黑斑地块”,全力达到全街焚烧火点数明显下降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街“禁三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街经济发展办,由任办公室主任。
三、责任分工
1.各社区居委会是辖区内“禁三烧”工作的责任主体,社区书记、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的“禁三烧”工作,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切实抓好“禁三烧”工作的具体落实。
2.经济发展办督促“禁三烧”责任的落实。负责露天焚烧巡查监测管控,进一步健全监测管控措施,有效管控露天焚烧,并加强对企业的宣传,要求各企业坚决做到零焚烧。
3.农业农村办要进一步强化秸秆的综合利用,加强对龙吉顺公司的监督管理。同时要加强对龙吉顺公司的管理和考核,要求龙吉顺公司加强对保洁员禁烧重要性的培训和宣传,不得出现将收集的垃圾进行就地焚烧现象,保洁员发现辖区焚烧现象要及时扑灭。
4.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中心城区地段的“禁三烧”,加强宣传巡查,对主干道沿线的汽修厂焚烧轮胎、垃圾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杜绝城区范围内焚烧现象。
5.规划建设办负责对辖区道路的焚烧垃圾、杂草以及其他废弃物等进行监管,监督管控辖区内建筑工地的禁烧工作。
6.派出所、钢城派出所负责打击露天焚烧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
7.纪检办负责对各个责任部门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四、具体工作措施
1.开展一次大宣传。充分利用广播、宣传车、横幅、标语、开户主会、社区村组微信群等有效宣传手段,积极宣传焚烧的严重危害、承担的责任后果(写检查、罚款、拘留等),提高居民知晓率,做到家喻户晓,使广大居民理解支持“禁三烧”工作。同时,在各社区“三务”公开栏内张贴“禁三烧”的宣传内容。
2.制定“禁三烧”方案。各社区要制定“禁三烧”方案,组建“禁三烧”工作组和巡逻队,设立举报电话,同时要保证举报人的隐私,并将举报电话公布在社区公开栏和微信群中,严防死守,疏堵结合,坚决制止焚烧行为。秋季是“禁三烧”关键期间,各社区要立即组织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对重点时段、重点地域、重点部位进行重点巡查、重点监控,要重点守住极易焚烧秸秆的收工时、上半夜、下雨前和栽种前4个时段。
3.落实禁烧责任。各社区要将“禁三烧”工作列入村规民约,明确要求禁止焚烧秸秆等。采取逐级分包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做到驻社区领导、驻社区工作组包社区,社区干部包组的方式,形成系统的“禁三烧”网格化管理工作责任体系。
4.开展黑斑大排查。各社区对所辖区域焚烧后所留下的黑斑进行一次大排查,对排查到的黑斑要恢复原状,不得有任何遗漏,不得出现被上级部门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或现场发现的而通报的火点。
5.加大查处力度。加大对各社区“禁三烧”情况查处,发现焚烧现象立即予以制止并进行罚款,同时通过微信群进行通报,做到有火必查、有烟必禁,坚决控制第一把火。对屡教不改、阻挠执法、情节严重的,协调派出所坚决给予严肃处理,派出所要对此项工作予以支持和积极配合。
6.建立露天禁烧考核及奖罚办法。对各社区“禁三烧”火点进行统计考核,考核情况纳入宜居考核评分。同时,对于被区高空了望塔和微型站等科技手段发现的焚烧点,将在街“禁三烧”工作微信群进行通报,并对被通报的社区进行相应罚款(罚款标准为:区级当月通报焚烧事件3起以下的,对发生焚烧事件所在社区进行每起1000元的罚款;区级当月通报焚烧事件4-6起的,对发生焚烧事件所在社区进行每起2000元的罚款;区级当月通报焚烧事件6起以上的,对发生焚烧事件所在社区进行每起4000元的罚款;被省、市通报焚烧事件的,对发生焚烧事件所在社区进行每起5000元的罚款)。
五、其它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驻社区工作组、各社区要高度重视,尤其是发现火点较多的社区,要迅速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严格落实责任包干制,加强对露天禁烧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杜绝秸秆及其他露天焚烧。
2.强化监督检查。由街经济发展办、环保办、农业农村办、综合行政执法队、纪工委等组成联合督查组,开展不定期工作巡查,并对巡查结果进行全街通报。
3.强化问责机制。在全街范围内,凡经市、区督查发现3个以上(含3个)露天焚烧着火点的,约谈着火点所在社区主任;凡经市、区督查发现5个(含5个)以上露天焚烧着火点的,约谈社区书记。对因露天禁烧工作不力,导致空气质量恶化或造成其它较大影响的,将按照《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启动问责程序。对因焚烧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地区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地区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抓好禁烧工作,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市、区工作安排,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实行禁烧工作全年常态化管理,严禁露天焚烧秸杆、垃圾、荒草、落叶等,严禁将秸杆抛掷于河道、沟渠及塘坝等水体中。成立镇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镇禁烧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和督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环保办。各社区要及时成立禁烧工作领导组织和禁烧应急队伍,负责本区域内禁烧工作的实施。建立责任机制,落实责任到人,明确工作职责,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把禁烧工作任务落实到人和田块,实现禁烧全覆盖的工作目标,杜绝露天焚烧现象的发生。
二、严格网格化管理、构建禁烧监管机制
各社区要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建立组织,确定区域内管理责任人和管理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属地管理原则,建立网格主体的包保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设置集中堆放点,配置灭火装备,做到清运出的秸杆实行集中堆放,确保本地秸杆“搬离田、集中存、不焚烧”。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各社区要加大禁烧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横幅、电子屏、橱窗、展板、小喇叭、微信群等各类宣传手段,广泛宣传市、区政府关于禁烧工作的政策法规以及禁烧工作正面典型。同时,深入村居楼宇、农户家中、田间地头等,发放《镇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的告知信》,要告知群众,露天焚烧所应承担的相关法律责任以及给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增强广大群众对禁烧工作的支持和理解,把禁烧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
四、强化工作管理,加强应急处置
禁烧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各社区要责任到人,深入到组、到户,按照“人盯人、人盯地”的方式,严防死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按照全年全面全域禁烧和常态化管理的要求,落实禁烧各项政策和措施。各社区管理网格责任人在午秋两季主要农作物收种和冬季烧荒重点时段(以下简称“重点时段”,时间为5月15日-7月20日,9月10日-12月31日),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重点区域安排人员值守,全面防控和及时处置焚烧现象;其他时段也要实行禁烧工作网格化管理,实施不间断巡查管控,特别是每日8:00-9:30、10:30-11:30、15:00-17:00三个时间段易发生焚烧现象,需加强巡查频次。对存在焚烧隐患的区域,相关社区应提前行动,采取合理措施消除隐患。
五、完善考核奖惩,推动工作开展
为顺利推进禁烧工作的开展,镇政府按照优化调整后的社区制定新的禁烧奖惩制度。将8个社区分成三类,一类社区:兴集、钟油坊、伏龙、东岗,以上每社区年度补助3万元;二类社区:双圩、漕冲、四岗,以上每社区年度补助2.5万元;三类社区:新海家园,每年度补助2万元。对禁烧工作不力,被市级部门巡查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社区给予经济处罚10000元,并约谈社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和通报批评。同时,扣除社区年终绩效考核0.3分。被区级巡查发现焚烧现象的社区给予5000元经济处罚,约谈社区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并通报批评。同时,扣除社区年终绩效考核0.2分。
六、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工作开展
积极配合市、区生态环保和农业部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进行不间断的巡回检查指导,重点督查秸杆离田、清运堆放、人员到岗及露天焚烧情况。镇值班督查人员要保证每天对各社区上午、下午、晚上三次的巡回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有效监管。同时,将禁烧工作督查情况以通报的形式,报送镇主要领导、分管社区领导及各社区,第一时间了解禁烧工作动态,保证禁烧工作的顺利开展。
某县封山禁牧工作实施方案合集
为了扎实有效推动封山禁牧工作,切实保护好来之不易的生态建设成果,根据《省封山禁牧条例》《市退耕还林成果保护条例》和有关规定,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封山禁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封山禁牧工作的紧急通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封山禁牧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深入贯彻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讲话精神,按照统筹规划、保护优先,以封为主、封育结合,恢复生态和保护农民利益相结合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大力开展封山禁牧行动,及时查处和制止违法行为,营造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为建设生态奠定坚实基础。
二、封山禁牧范围
县封山禁牧的范围为县域全境,其中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工程区域,“两线三点”重点绿化区域,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及苹果、核桃等主要经济林区为封禁重点区域。
三、封山禁牧主要内容
封山禁牧区域内禁止从事下列活动:
(一)放养牛、羊等食草牲畜;
(二)焚烧、野炊、垦荒、非法采伐;
(三)违法猎捕、采集野生动植物;
(四)非法采矿、采石、采砂、取土;
(五)损坏、擅自移动界桩、围栏和标牌等封山禁牧设施;
(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和活动。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1月至3月底)。县、镇、村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省封山禁牧条例》《市退耕还林成果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林业局,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要组织开展进村入户宣传,在醒目地段设立宣传牌,并对养殖户、养殖羊子的品种数量、饲草储备及养殖户生活状况进行详细摸底登记;县融媒体中心要充分发挥媒体宣传作用,及时跟踪报道相关动态信息,做到封山禁牧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真正把封山禁牧工作转变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二)专项整治阶段(20xx年4月至9月底)。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负责本辖区内的封山禁牧工作,成立封山禁牧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封山禁牧执法工作队作用,将封山禁牧工作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村、组。森林公安、林业行政执法人员要协同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开展综合执法,对野外放牧行为进行集中查处,对不具备舍饲条件且不能限期整改到位的要坚决取缔,对屡禁不止的钉子户、难缠户要予以重点打击,不得随意降低处罚标准。对破坏封山禁牧造成较大影响的典型案件,媒体公开曝光,并严肃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形成强大震慑。
(三)总结考核阶段(20xx年10月至12月底)。县封山禁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封山禁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奖优罚劣,建立封山禁牧工作监管长效机制。要结合实际制定扶持政策,引导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提高畜牧业规模化、专业化水平,稳定提高舍饲养殖水平和养殖收益,真正实现封得了、禁得住、不反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封山禁牧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县上成立以县政府主管县长为组长,县林业局局长、退耕办主任为副组长,县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森林公安局、水务局、司法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融媒体中心,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封山禁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退耕办,薛保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军民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封山禁牧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检查等工作,全面推进封山禁牧管理和政策落实。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也要成立封山禁牧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封山禁牧工作的领导,制定封山禁牧实施方案,确保封山禁牧工作有效推进。
(二)夯实工作责任。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是封山禁牧工作的责任主体,党政一把手是封山禁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封山禁牧工作负总责。国有林场管辖区域发生野外放牧现象的,与属地镇政府同责。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互通信息,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县林业局负责封山禁牧工作的组织协调、政策宣传、目标责任制落实等工作;县退耕办负责封山禁牧的日常巡查、暗访、监督考核等工作;县司法局负责执法人员培训、资格证发放等工作;县财政局将封山禁牧、退耕还林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制定家畜饲养用地总体规划;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优良畜种和草种的引进和推广,逐步扩大舍饲养殖规模和人工种草面积,推进畜牧业优化升级;县水务局负责饮用水源等保护区封山禁牧的防护指导工作;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舍饲养殖环保达标认定;县森林公安局负责组织封山禁牧执法工作,严厉打击野外放牧等违法行为;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做好封山禁牧有关政策、工作动态、禁牧成效等宣传工作。
(三)强化监督检查。专项整治工作期间,县封山禁牧工作领导小组要抽调人员,采取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封山禁牧整治工作进行跟进督查,对措施不严、工作滞后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全县通报批评,对长期整改不达标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方案精选】全面做好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分享
为有效遏制秸秆露天焚烧,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促进秸秆资源合理利用,切实巩固全镇秸秆禁烧成果,根据县政府《县20xx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及县生态环境委员会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会议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秸秆禁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环境、建设美丽宜居新为目标,以“疏堵结合,综合治理,以疏为主,标本兼治”为原则,完善政策措施,层层发动、逐级落实,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建立完善秸秆禁烧的长效机制,严处秸秆露天焚烧行为,减少大气污染,提高资源利用率,提高农业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二、工作目标
在全镇范围内全年全时段、全区域禁止在田间地头焚烧秸秆、荒草、垃圾,加大力度消除秸秆焚烧现象,力争“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实现秸秆禁烧率100%,真正实现秸秆资源循环利用、生态环境有效保护和农民收入持续增加的目标,促进全镇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三、工作措施
(一)实行网格化监管。为统筹做好我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成立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由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派出所、财政所、农技站、林业站、环保站、安监站、畜牧兽医站、农机站、村镇办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环保站,强化对秸秆禁烧工作的领导,实行网格化监管。分镇、管区、村三级网格监管体系,在镇大楼设立瞭望哨,每天对我镇区域进行烟火瞭望,成立四支队伍分别是不低于10人的防火巡查小组,各村在田间地头设立值班室,配备村级防火员和巡逻员,将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到各村,落实到人、到地块。强化各村督导责任,每名村干部都要划分责任地块,村里每名党员在村干部划分责任地块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分责任地块。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焚烧秸秆现象。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和“定区域、定职责、定人员、定任务、定考核”的要求,对于存在秸杆焚烧的村启动问责机制,并追究相关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通过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推动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实现对秸秆禁烧工作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做到秸秆禁烧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
(二)实行部门联动。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秸杆禁烧工作。派出所、镇消防大队、四中队负责依法处理禁烧秸秆工作中违反治安管理和构成犯罪的行为;环保站负责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秸秆焚烧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三)强化巡查执法。一是突出时间节点。在重点时段、重要区域、重大活动期间,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突出“麦收”、“秋收”、法定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对镇街周边、重点旅游通道、高速公路及国省干线公路沿线、与相邻镇结合部的执法检查。二是设立瞭望点的巡查。大楼观测点值班人员至少2人为一组,须每日到岗,逢火必报。三是强化巡查机制。村支部书记为村巡逻队队长,各村根据实际情况,1000人口以下的村最少配备3名专职巡逻员,1000人口以上的村最少配备4名专职巡逻员,要求村巡逻员必须有手机、有电动车,必须佩带“红袖章”,其务工补贴由村级负责。管区要成立管区级督导巡逻队伍,由管区书记和管区主任负责。镇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镇领导小组设立举报电话:鼓励社会公众举报秸秆禁烧的行为。
四是畅通报送渠道。巡逻员遇到秸秆焚烧行为,在迅速灭火的同时要及时联系村应急服务队和上报管区,管区要在第一时间上报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上报镇主要领导。五是成立应急服务队。村级成立应急服务队,1000人口以下村不低于10人,1000人口以上村不低于15人,村干部任队长,主要由党员、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组成。
村巡逻员必须每天早7:00至下午7:00无间隙轮流值班巡逻,其他时间段如接到火情电话必须在10分钟内赶到指定地点。若10分钟赶不到指定地点的,由村罚扣工资;镇督导巡逻组将对村巡逻员日常工作情况进行督导;若县级及以上检查组发现一处起火点,对管区书记、村支部书记、村主任进行严肃处理。
(四)广泛宣传发动。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贴近生活的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村高音喇叭,公开栏,微信短信群,宣传车,通过印发明白纸和宣传册,将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及露天焚烧秸秆的法律责任、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方法等宣传到我镇所有村民,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先进典型的宣传,及时曝光反面事例和禁烧查处案件,不断强化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环保意识,让农民群众由被动禁烧变为主动利用,在全社会营造露天焚烧秸秆可耻、综合利用秸秆光荣的良好氛围,促进秸秆禁烧工作的顺利开展。镇村主要路口均要悬挂宣传条幅,各村不得少于三幅。各村要设立宣传栏,张贴秸秆禁烧通告,并将秸秆禁烧一封信下发到户。每天由各村内的大喇叭于早7:00-7:30,上午11:30-12:00,下午5:30-6:00三个时间段进行广播宣传。同时,各村要利用各种宣传渠道进行广泛宣传,确保每名群众都了解秸秆禁烧工作。
(五)强化督导考核。镇秸秆禁烧工作巡逻组,由镇党委成员带队巡查,加强对所包管区的分片督导、全天巡查,并将督查情况定期报送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考核奖惩,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各管区工作绩效考核体系,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绩效较差、发生露天焚烧秸秆的管区和村,将分别按管区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和村星级化考核办法做出处理。“第一把火”的管区,管区负责同志要向镇政府做出检讨,实行一票否决,并对管区、行政村负责同志严肃追究。对重点区域出现焚烧秸秆现象的,镇政府予以通报批评;凡着一把火的村,对包管区领导、包村干部、管区书记、村支部书记、村主任进行严肃处理,该村年底星级化考核降到一星。
街道禁种铲毒工作实施方案
街道禁种铲毒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上级有关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办禁种铲毒工作力度,防止非法种植罂粟违法犯罪行为再次发生,坚决杜绝大面积非法种植原植物事件,根据市禁毒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禁种铲毒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结合我办实际,制定禁种铲毒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禁种铲毒工作顺利,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成立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派出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各村(社区)、各工作部门开展禁种铲毒工作,办公室负责收集上报开展禁种铲毒有关工作情况。
二、工作任务及目标
1、各村(社区)、各工作部门要按照市禁毒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禁种铲毒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开展禁种铲毒工作。
2、各村(社区)、各工作部门要层层签订禁种铲毒工作责任状。
3、各村(社区)、各工作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禁种铲毒工作方案。
4、各村(社区)、各工作部门要严格落实禁种铲毒工作责任制,层层抓落实,确保全办20xx年禁种铲毒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5、各村(社区)、各工作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非法种植罂粟的踏查工作,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开展一次彻底的禁种踏查工作,特别是对重点地区、重点区域开展认真细致的踏查工作;对包村包组干部要认真开展相关踏查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严防我办出现非法种植罂粟事件发生。
6、加强禁种铲毒工作宣传力度,禁种宣传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采取预防宣传不漏盲区、实地踏查不留死角等工作方式,严厉打击非法种植原植物的违法行为。
三、工作开展时间
春季踏勘:20xx年2月-5月
秋季踏勘:20xx年8月-11月
四、工作要求
1、各村(社区)、各工作部门对在踏查工作中发现的非法种植原植物,必须真实及时上报铲除非法种植原植物的数量和开展禁种铲毒工作情况。
2、各村(社区)、各工作部门严禁虚报、瞒报。对发生非法种植原植物现象隐瞒不报的,将按照规定依法进行处理。
3、对因工作不力,发生非法种植原植物现象的各村(社区)、各工作部门及责任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在全办进行通报。
五、工作材料上报时间
各村(社区)、各工作部门将开展禁种铲毒工作总结及照片于5月20日和9月20日前报办事处禁毒办。
精彩方案:廉洁清水建设实施方案
廉洁清水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市纪委推进廉洁上饶建设和区委、区纪委推进廉洁广信建设实施意见方案要求,充分发挥乡镇纪检监察办监督保障执行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结合我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四中全会和中央、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廉洁建设具体工作中,以惩治和预防基层微腐败为主线、以促进全乡干部廉洁高效履职为核心、以建立健全乡镇权利运行监督机制为重点,深入推进廉洁工作,为乡建设提供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保障。
二、主要任务
1、强化作风建设,打造一支作风过硬的乡村干部队伍。加强学习教育,夯实廉政基础;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以党风廉政建设为主体引导党员强化自律意识,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升综合素质,激发干事活力;一方面加强干部业务能力培训,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另一方面开展绩效考评制度,提高干部工作积极性。
2、压实一岗双责,完善一套有效、精准的乡村监督制度。建立乡村两级廉情档案,完善村级干部负面清单,重大事项报告。乡领导班子要充分认识履行“一岗双责”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履行好“一岗双责”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任务。运用好四支监督队伍,乡纪委监察办公室负责全乡工作的监督、问责、执纪,驻村村务公开监督员负责监督村里的三重一大及村务公开工作,村级纪检监察员负责监督村两委日常工作的开展,乡纪委委员对村两委及各站所实行网格化监督。切实做到监督全覆盖、监督无死角。
3、推进村级廉政工作,构建一批廉洁农村先进点。加强强农惠农政策、农村“三资”管理、换届选举等方面的教育培训,以廉政文化进农村为依托,通过举办文艺汇演、播放警示教育片、开办廉政讲堂等形式,加强农村廉政教育形成崇廉尚洁的浓厚氛围。强化村级民主管理机制建设,大力推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坚持“一事一议”,强化村级“四早”预警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深入推进三务公开,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突出政策、过程、结果公开等。
三、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廉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任组长,有关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乡纪委书记兼任。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乡纪检监察办要认真履行监督推动、保障执行的职责,确保廉洁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2、完善工作机制。各村、各站所要自觉把廉洁建设的要求贯穿到具体工作中,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社会各界、基层群众积极参与。强化理论支撑,加强廉洁建设的理论研究和经验总结,打造、推广一批经验做法。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保障廉洁建设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对廉洁建设的认同感,为廉洁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分步推进实施。制定具体方案,强化具体举措,明确时间节点,以项目化的形式推进实施。到20xx年底,廉洁建设取得初步阶段性成果;到20xx年,全乡各党支部管党治党的责任落实体系、廉洁教育体系、防治腐败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督体系、社会道德体系等初步建成;到2025年,廉洁建设的各项机制制度更加成熟定型,权力运行规范有序,社风民风清朗,廉洁文化深入人心,社会廉洁程度显著提升,清廉若水廉洁建设阔步迈进。
4、强化督查考核。抓好廉洁建设各项重点工作的责任分解和落实,将廉洁建设推进情况纳入目标考核评价重要内容。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对工作落实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依据有关规定追责问责。
2021年禁种铲毒行动实施方案
20xx年禁种铲毒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禁毒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禁种铲毒工作部署,进一步巩固我镇的禁种铲毒成果,严防反弹回潮,确保实现“零产量”、巩固扩大“零种植”的目标,根据省、市、县禁毒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系列精神为引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的系列部署,围绕“巩固扩大‘零种植’,确保‘零产量’”的中心目标,进一步强化宣传、踏查、打击、责任落实等各个环节,不断完善“天上卫星测、空中飞机拍、地面人工查”的“天、空、地”立体防控体系,确保我镇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原植物违法犯罪活动不反弹、不回潮。
二、工作目标
预防在先,突出做好禁种宣传工作,普遍提高农民群众禁种意识;重在落实,各村、成员单位按照禁种铲毒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严厉打击,积极开展非法种植罂粟、大麻案件的侦破工作,始终保持对非法种植原植物违法犯罪活动严打高压态势;密切协作,进一步加强与毗邻的凤铺、长桥、吉巷等协作配合,不断提高联合防范和打击能力;全面排查,结合禁种铲毒工作,排查辖区内是否有制毒人员与本地违法犯罪分子相互勾结,在荒山野岭、废弃厂房、村庄生产制造毒、等,及时发现捣毁制毒窝点;着眼长远,结合精准扶贫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发展贫困山区的农业替代种植和造福搬迁工程,从根本上杜绝非法种植罂粟、大麻违法犯罪活动滋生的土壤,建立禁种铲毒工作长效机制。
三、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2月25日至20xx年1月31日)
各村、成员单位要密切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禁种铲毒工作实施方案,各村、成员单位要逐级签订禁种铲毒综治责任状(承诺书),落实综治责任,强化各项工作措施;组织本村的两委、村干和群众积极分子入村入户开展禁种铲毒宣传活动,通告、公告、警示等教育农民不种植原植物,已开荒种植的自行予以铲除;要大力宣传“天目-21”卫星遥感航测和无人飞机航拍行动,借助高科技手段有效震慑种毒违法犯罪分子,使其“不敢种”、“不想种”、“不愿种”,加大《群众举报非法种植罂粟等原植物违法犯罪活动奖励办法》宣传力度,达到持续巩固我镇禁种铲毒成果的社会效果。
(二)踏查验收阶段(20xx年2月1日至20xx年4月25日)
各村要组织两委、村干、护林员和群众积极分子,继续发扬“四个千万”的优良传统,深入山区林场、重点山头、行政区划“三不管”地带和历史种植地块、废弃房屋、居民庭院等地方和部位开展踏查,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工作原则,不放过一村一户、一坡一岭。充分利用无人机开展禁种宣传及发现非法种植地块和后期的铲毒工作,努力做到不留死角和盲区。
4月份,各村要积极配合国家、省禁毒办将开展的“天目-21”卫星遥感航测和无人机核查验收工作,最大限度地发现铲除种植于深山老林、偏远山头的原植物,确保实现“零产量”的工作目标,巩固扩大“零种植”战果。
各村、成员单位要广泛发动群众举报非法种植原植物线索,按照县禁毒委制定出台的群众举报非法种植罂粟等原植物违法犯罪活动奖励办法,加大对举报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原植物违法犯罪活动的奖励力度,坚决破获一批种毒案件,抓获惩处一批种毒违法犯罪分子。工作中,公安机关要注意发现侦破集种植、加工、销售为一体的跨地区犯罪团伙,彻底摧毁“罂粟经济链”、“大麻经济链”。
(三)总结整改阶段(20xx年4月26日至20xx年5月5日)
各村各单位认真总结开展禁种铲毒工作的经验做法、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巩固工作成效。各地工作情况于20xx年5月5日前以书面材料形式上报镇禁毒办
四、工作要求
(一)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克服麻痹懈怠思想
近年来,我镇禁种铲毒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明显成效,各村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禁种铲毒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反复性的特点,坚决克服麻痹懈怠、一劳永逸的思想,以清醒的头脑和强烈的忧患意识,继续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强化措施,严防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原植物现象出现反弹蔓延,巩固全镇来之不易的禁种铲毒成果。
(二)全方位宣传,提高宣传工作的实效性
各村成员单位要采取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形式,不断增强禁种铲毒宣传教育的科学性、广泛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既要抓好春节前罂粟种子落地入土时节的阶段性集中宣传,动员农民群众不种毒;又要注重节后罂粟生长、开花、结果期间的宣传活动,动员不法分子自动铲除原植物。既要抓好对传统种植罂粟的重点宣传,又不放松对各村居民的宣传。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宣传非法种植原植物的危害、典型案例,普及医学常识,纠正少数地方种植罂粟幼苗用于食用、卤菜食物添加罂粟壳以及夸大罂粟治病功效的错误观念,引导农民不种植原植物、不制贩鸦片,真正形成禁种铲毒工作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突出重点区域,开展拉网踏查消除隐患
各村要根据罂粟种子落地、生长、开花、结果、割浆的自然规律,适时利用无人机航拍等手段,组织开展人工上山拉网踏查和集中铲毒工作,既要对本地有种毒历史的山头和地块,又要对其它有可能种毒、有条件种毒的重点、可疑区域和部位开展全面踏查工作,积极寻找战机,消除一切隐患。
(四)认真排查,及时发现打击制毒窝点
各村要结合制毒现场基本特征,全面开展对偏僻村落、空壳村、废弃厂房仓库、山头林间等易制毒重点部位的摸底排查,对一些作业时间、人员进出、用水用电及周边环境反常,山林受污染发黄、枯死、异味大的地方和部位,以及存在制毒嫌疑的人员要重点关注并开展调查,做到访查有登记建档、踏查有视频影像记录、发现嫌疑有报告处置,严防长汀籍制毒人员与当地违法犯罪分子相互勾结,在偏远荒凉、人迹稀少的地方和厂房制造毒等,坚决遏制制毒窝点在我镇“筑窝生根”。
(五)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健全禁种铲毒工作机制
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全局意识,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健全禁种铲毒协作机制,切实加强配合,全力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综治办、司法所等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的作用,大力宣传国家的禁种铲毒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营造浓厚的禁毒宣传氛围;林业站等要结合工作特点,加强对林区、山区、广大农村的禁种铲毒宣传,大力发展替代种植,帮助农民群众脱贫致富;共青团、工会、妇联要调动禁毒志愿者的积极性,继续深化“社区青少年远离行动”、“不让进我家”活动和“职工拒绝‘零计划’行动”,广泛发动镇村干部、家庭成员不在自家庭院、阳台等地零星种植罂粟用于观赏、药用,动员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禁种铲毒斗争,营造全民禁毒的浓厚氛围。
各村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起全镇禁种铲毒工作“一盘棋”思想,除了在本辖区内开展不间断、有针对性的拉网踏查外,还要注重在各村之间建立起联席会议制度和踏查铲毒协作机制,适时组织开展联合踏查行动,提高整体实效。
(六)重拳打击,继续严打非法种毒违法犯罪活动
打击是确保禁种铲毒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手段。公安机关要按照县禁毒委制定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的“刀把子”作用,力争破获、查处每一起种植罂粟、大麻的刑事、治安案件,始终保持严厉打击非法种植罂粟、大麻活动的高压态势,最大限度地挤压种毒活动的空间。
(七)未雨绸缪,坚决防止非法种植大麻活动形成气候
认真分析国际国内禁毒形势,防止出现“气球效应”,严防广东省违法犯罪分子将种植大麻种子向我镇辖区渗透、输送,形成舆论热点问题,做好未雨绸缪。要加大对广大青少年特别是在校大学生的宣传力度,纠正“大麻合法性、低成瘾性”的错误观念,提升识毒拒毒意识和能力。要根据目前违法犯罪分子般是将大麻种子放在室内种植,以利于其快速成长的特点(室外种植大麻需要6个月左右时间才能收割,室内种植一般只需2-3个月时间),主动通报电力部门,及时关注用电量突然飙升、出现异常的住户,并适时进行入户检查,防范不法分子在室内利用电灯照明种植大麻的情况发生,及时打击藏匿在辖区的大麻种植活动,坚决防止非法种植大麻违法犯罪活动在我镇发生。
(八)加强督导,落实责任,巩固工作成果
镇禁毒办将加大对禁种铲毒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适时组织督导组对重点村进行督导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确保禁种铲毒行动强力推进。对于不主动作为、敷衍应付,导致辖区内非法种植原植物问题出现反弹蔓延的,镇禁毒办将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