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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精选】深化消费帮扶活动工作方案

2022-01-14
工作方案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

在开始一项建设之前,我们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实施方案,制定好实施方案对于自己也是一种成长,关于工作的实施方案应该怎么写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方案精选】深化消费帮扶活动工作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消费帮扶活动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拓宽扶贫产品销售渠道,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根据《省消费扶贫活动实施方案》《市消费扶贫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深化推进消费帮扶活动。

二、目标任务

根据省市部门下达20xx年消费帮扶指导性任务,20xx年全县需完成扶贫产品销售总金额4000万元;按照省市部门要求,直连直报中国社会扶贫网线上销售金额在20xx年任务数的基础上要实现翻一番,预计需完成500万元线上购买扶贫产品任务。

三、活动安排

1.加强政府引导机制,持续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购买。

2.强化电商扶贫机制,持续提升线上销售成果。

3.健全市场对接机制,持续推动市场主体线下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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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精选】食品小作坊规范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整治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的总体思路,力争通过规范提升行动,实现食品小作坊规范化生产,有效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通过示范点创建,打造出生产过程管控严格、食品安全有效保障的标杆单位,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小作坊示范典型,基本形成一点带一片的良好示范带动格局,推动小作坊由“小散低”向“精特美”转型升级,引导和推动全县小作坊规范生产、健康发展。争取20xx年底前,发证食品小作坊监管覆盖率100%,从业者食品安全必备知识知晓率100%,建立监管档案率100%,对食品小作坊监督抽检覆盖率达到50%;到20xx年底,全县打造1-2个小作坊示范点。

二、主要任务

(一)规范提升标准。督促食品小作坊按照省地方标准《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规范》(DB37/T3841-20xx)组织生产,全面落实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场所清洁、原料查验、单据留存、操作规范、检验验证、标签合规“八项要求”。食品小作坊对所生产销售的食品安全负责,保证所生产销售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符合安全标准要求。

(二)完善督导档案。各镇(街)市场监管所要集中时段、集中力量,组织开展本辖区食品小作坊全面普查摸底工作并建立档案,详细记录食品小作坊名称、生产地址、业主姓名等身份信息、生产加工食品品种、使用的食品原料及添加剂、产品包装形式、销售区域、存在的主要问题等,实行动态管理,做好日常监管。

(三)实行区域整治。县局组织开展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集中区域的整治工作,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列出风险隐患清单,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治方案,确保整治工作责任落实到位,风险隐患及时化解,实现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严防区域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四)推动提档升级。各市场监管所要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精准帮扶,促进食品小作坊规范有序发展。鼓励和支持食品小作坊运用现代食品工业发展理念,改进生产经营条件和工艺技术,逐步做大做强。

(五)严查违法行为。各市场监管所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未取得登记证的食品小作坊,依法进行查处;严厉打击食品小作坊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滥用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六)健全退出机制。对于在经营场所内现场制售食品行为,严格按照《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的通知》(市监食生字〔20xx〕3号)文件精神规定,实施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对已经按食品小作坊进行登记的现场制售食品经营者,要建立退出机制,逐步将其纳入食品经营许可管理。

(七)构建诚信体系。加快食品小作坊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信用信息的征集、披露、使用制度,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健全奖惩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布食品小作坊登记信息、监督检查信息、产品抽检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引导消费。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管理、督促行业自律,营造食品安全诚信环境,培育食品安全诚信文化。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监督检查。各市场监管所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根据辖区内食品小作坊的数量、分布、和自身监管力量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计划,年底前确保实现本方案中明确的目标任务,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对小作坊进行检查。

(二)加大培训力度。对食品小作坊业户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增强食品小作坊业主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督促、指导食品小作坊依法依规生产经营,保证持续符合生产规范要求。

(三)强化监督抽检。以食品安全舆情、日常监督检查和投诉举报情况为导向,加大对食品小作坊生产的地方特色食品、节庆食品、旅游销售食品等重点品种的抽检力度,力争20xx年底实现食品小作坊年度抽检覆盖率50%以上。对抽检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据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时处置,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

【精选】电动车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模板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三轮、四轮电动车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三轮、四轮电动车的违法行为,保护广大消费者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市监发〔20xx〕29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三轮、四轮电动车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三轮、四轮电动车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销售的电动车辆产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进一步落实生产企业、经营者主体责任

二、整治重点

全县三轮、四轮电动车销售经营单位

三、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即日起至9月9日)。各基层所要对从事生产和销售三轮、四轮电动车经营户摸清底数,登记造册,建立档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10日-12月15日)。各基层所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加大处力度。主要是围绕四个方面开展集中整治:1.查处无照经营行为;2.查处轮、四轮电动车生产、销售经营单位违反注册登记法律法规行为;3.查处销售不合格、假冒侵权电动车的行为,查处经销“三无”产品,改装、拼装电动车违法行为,查处虚假宣传误导、欺诈消费者的广告违法行为;4.及时受理、解决消费者投诉,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巩固提高阶段(12月16日至12月30日)。各基层所要认真总结经验,积极开展三轮、四轮电动车专项整治“回头看”,加强监管,巩固成效,防止反弹。

四、职责任务分工

法制股:负责安排部署、督导、收集、汇总上报工作信息、数据。

质量股、标准计量认证股:负责相关业务指导。

各基层所:负责辖区内三轮、四轮电动车销售经营单位日常监督检查和违法违规行为大案要案的查处,负责工作信息、数据统计,汇总上报法制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相关分管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研究、亲自推动,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有关股所负责人要具体负责、抓好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要落实到责任单位、责任人,确保整治实效。

(二)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基层所及时把以下内容报回县局法制股:1、每周报一期高质量专项整治信息,每半月报一期关于专项整治的简报,每月月底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2、20xx年1月1日前报送工作总结。3、随时报送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推进、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及工作亮点。

(三)加大查处力度。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坚持文明执法、依法行政,对违法行为要严厉查处,绝不手软;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舆论监督。各基层所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选择一些典型案件,通过新闻体公开曝光。要提高消费者参与监督意识,加强社会监督。

【精选】深化省校合作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方案实用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县、人才强县战略,推动建设大学生就业创业基地,助力省校全方位合作,根据《市深化省校合作工作方案》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托高校人才资源优势,充分发挥我县区位、资源、环境等方面比较优势,坚持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相结合,综合运用各项政策措施和服务手段,有效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激发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活力,全面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努力实现高校毕业生就业保持较高水平,全县就业局势保持基本稳定。

二、主要措施

(一)扩大招考录用规模。精准制定县乡两级公务员招录计划,用坚持“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分析研判全县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空缺职位和急需人才,科学合理设置各招录职位报考资格条件。持续加大对基层岗位的倾斜力度,提升日常管理服务水平,最大限度保证基层一线能招得回人、留得住人。

(二)创新公开招聘方式。每年搭建一次平台,前往一流大学及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等优秀高校毕业生聚集地设置招聘主会场,集中组织全县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实施校园招聘活动;每年开展一次引才行动,针对硕士研究生学历等高层次人才,采用直接面谈方式,实施专项引才、招才引智等引才行动;每年组织一次双选会,针对博士研究生采取不限名额、不限专业,根据个人意愿一对一开发,双向选择商定的方式引进。

(三)加快孵化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把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作为促进帮扶大学生自主创业的重要载体,多渠道、多形式建设县级、市级、省级创业孵化基地。通过市场化运作和专业化服务,有效集成创业政策、服务和项目,为孵化对象提供全链条增值服务,充分释放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

(四)落实创业扶持政策。落实创业资助政策,在我县领办创办企业,可按《市支持民营企业经济发展若干措施(施行)》(发〔20xx〕32号)等规定享受相关支持政策。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后五年内自主创业并办理营业执照的可以申请贷款贴息的优惠。对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贷款经经办银行认可,可展期1次,展期期限不超过1年。

(五)强化就业服务管理。为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宣传、就业失业登记、职业规化指导、就业信息服务、人事等服务。帮助高校毕业生解决好档案管理、薪酬待遇、职称评审、继续教育、党组织关系接转、社会保险转移接续等实际问题,促进人才合理流动。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大学生就业创业基地工作领导小组,县人社局局长任组长,其他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组成成员。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充实细化方案内容,明确工作任务、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探索创新推进的有效方式及时总结经验做法,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二)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解读国家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以高校毕业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就业创业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行动举措。选树一批优秀人才和创新创业典型,全方位宣传报道我县深化“省校合作”的实践探索、成效经验,营造浓厚的就业创业氛围。

【精选】私搭乱建拆除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区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政发〔20xx〕3号)及区政府办《关于印发的通知》(政办发〔20xx〕6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城市建设工作的有关部署和要求,坚持“政府组织、部门协调、属地管理、全民参与、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原则,着力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不断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和城市综合竞争力。

二、工作目标

坚决打击各种乱搭乱建行为,对漆水河两岸、一二马路沿线、一二马路连接带、经济技术开发区周边等重点区域的私搭乱建进行全面整治,给城市发展、产业项目腾出空间。对全区农贸市场中不符合规划要求、未经审批、私搭乱建设施予以拆除。严格控制、监管城区内新建的私搭乱建行为,确保城区内私搭乱建零增长。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实现统一行动。各镇办、区级各有关部门是全区私搭乱建拆除行动的责任单位,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同步治理,形成合力,确保私搭乱建拆除行动扎实推进,按期完成。

(二)坚持依法行政,坚决遏制新增。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惩、执法必严。要结合我区实际,因地制宜,规范查处程序,做到调查详实、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尤其是要采取强有力措施,严防、严控新增私搭乱建行为,实行“零容忍”,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坚持公平公正,维护社会稳定。私搭乱建行为一经查实,必须严肃查处,不开后门、不留死角,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既要杜绝不法得利,也要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坚持联防共治,推动综合治理。各镇办、区级各有关部门要和社会公众共同参与,联防共治,实现私搭乱建信息共享,将私搭乱建拆除与消除城市安全隐患相结合、与创建良好人居环境相结合、与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相结合,实现城市综合治理水平有效提升。

四、实施步骤与安排

各镇办、区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安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私搭乱建拆除行动各项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一)摸底排查阶段(20xx年3月15日-3月21日)

1.各镇办、区级各有关部门根据《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建筑法》《河道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全区范围内现有私搭乱建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分类登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建立私搭乱建拆除工作台账。各镇办、区级各有关部门私搭乱建拆除工作台账须于20xx年3月21日下午6:00前报市自然资源局分局。

2.各镇办、区级各有关部门根据摸底排查结果,向动员私搭乱建违法单位(或个人)发放通知,动员私搭乱建违法单位(或个人)限期自行拆除。

(二)执法查处阶段(20xx年3月22日-3月31日)

1.全面开展私搭乱建拆除行动。根据私搭乱建行为的危害、影响程度分类、及时进行处理。区住建局(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对于支持和配合私搭乱建拆除行动、在通知时限内自行拆除私搭乱建的,可从轻处罚;对拒不配合拆除工作,在规定时限内未自行拆除的违法建筑,依法从严处理。

2.依法规范查处私搭乱建行为。区住建局(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根据实际情况,在查处过程中要做好调查取证,建立执法过程记录,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严格履行处罚程序,送发有关法律文书。建立辖区多部门、多单位参与的综合执法机制,推进处罚决定执行到位。

3.完善私搭乱建拆除工作机制。各镇办、区级各有关部门要划定责任单位和责任区域,实行“网格化”管理,严控新增私搭乱建。建立私搭乱建信息互通、互享机制,及时发现、通报和查处违法建设,实现信息共享。健全举报机制,畅通私搭乱建举报途径,指定专人做好举报记录。

4.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各镇办、区级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公众传播媒介公开私搭乱建典型案件查处和拆除情况,发挥教育警示作用,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增强公众法治意识,努力提高城市管理法制化水平和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三)巩固深化阶段(20xx年4月-20xx年12月)

20xx年底前,各镇办、区级各有关部门在私搭乱建拆除工作任务基本完成的基础上,建立完善一系列私搭乱建行为长效防控机制,实现私搭乱建拆除和治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五、责任分工

(一)区发改局:对未经查处的私搭乱建项目,不予办理审批、核准、备案手续。

(二)市自然资源局分局:依法对未取得合法用地审批手续的违法占地行为进行制止和查处;对建设行为是否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认定;及时将各镇办、区级各有关部门摸底排查出的私搭乱建违法行为移交区住建局区住建局(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三)市生态环境局分局:监督、指导做好城市环境的监管,组织对擅自建设污染环境的私搭乱建设施或者实施污染环境的私搭乱建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四)区住建局(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按照部门职责,负责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及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负责对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但未按照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施工的违法行为的制止和查处,并对实施违法建设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查处。

(五)区交通局:监督、指导做好对城市建成区内公路用地环境的管理,组织对城市建成区内公路用地范围内违法施工活动等进行查处。

(六)区水务局:监督、指导做好城市建成区河道及河道蓝线范围内各类建设、使用等活动的监管,组织对城市河道违法建设等进行查处。

(七)区市场监管局:监督、指导做好市场监管,对私搭乱建等违法建筑不予办理工商登记、核发营业许可证,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虚假违法广告等行为。

(八)各镇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私搭乱建的摸底排查及拆除、治理工作。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办、区级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各自私搭乱建拆除行动实施方案,建立私搭乱建拆除工作台账并按时报送,积极协调解决私搭乱建摸排、认定、执法、拆除等环节中的重要问题,形成治理合力。

(二)坚持依法行政。区住建局(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要制定分类处理的具体办法,明确私搭乱建拆除的主体、程序、保障措施,做到依法依规、公开公平公正,确保社会稳定。对于应给予行政处分的有关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理。

(三)严肃摸排报送。各镇办、区级各有关部门要落实违法私搭乱建拆除工作联络人员,切实加强私搭乱建拆除工作台账管理,及时报送和更新数据,对已处理到位的私搭乱建行为及时销号。

(四)加强舆论引导。各镇办、区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对私搭乱建违法行为形成舆论攻势。在私搭乱建拆除行动期间,积极邀请新闻媒体进行跟踪报道,客观、准确地向社会公开私搭乱建拆除工作进展和取得的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各镇办、区级各有关部门要明确私搭乱建拆除行动联系人,于20xx年3月17日下午6:00前将有关信息(姓名、单位、职务、电话、邮箱等)报送市自然资源局分局。

【精选】建设工程诚信履约提升行动工作方案模板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建设工程项目履约监管,促进建设工程项目各方主体诚信履约,参照《市建设工程项目诚信履约提升行动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考察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推进建设工程项目顺利实施,有效引导各方主体诚信履约,促进建设工程项目履约现场健康发展,助力新阶段现代化建设。

二、总体目标

通过建设工程项目诚信履约提升行动(以下简称“提升行动”),引导各方主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和合同约定组织施工,规范履约行为,完善现场管理,加强信息公开,强化两场联动,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项目履约监管,提升全区建设工程项目诚信履约水平。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教育引导。

通过组织中标约谈、签订履约承诺等方式,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中标通知书发放前,向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宣讲招投标法律法规知识和省市区关于标后履约的监管政策,

帮助各方主体充分认识诚信履约的重要性、必要性,增强严格履约、信守承诺的主动性、积极性。

1.开展标后联合约谈。对中标价在2000万元以上或具有重要影响的建设工程项目,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中标通知书发放之前,开展联合约谈。参加约谈人员为区标后办、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被约谈对象为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中标候选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公司高管、关键岗位人员等。在联合约谈会上,相关监管部门对中标候选人提出要求,现场宣读各方主体职责、发放职责清单并让各方主体签收等。通过联合约谈,进一步增强项目各方主体诚信履约意识,明确各方主体履约责任,为项目各方主体诚信履约打牢基础。(责任单位:区标后办、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2.签订履约承诺。项目各方主体在合同签订之前,中标候选人要签订履约承诺,对合同签署、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施工(监理)组织、工程进度,以及施工人员、材料、设备、资金投入等内容作出书面承诺,书面承诺经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联合约谈会现场向招标单位进行宣读。建设单位对中标候选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证书等原件进行核验。(责任单位:区标后办、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二)规范履约行为。

督促指导建设工程项目各方主体在履约阶段,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诚信履约,切实承担各项约定的职责和义务,在关键岗位人员履职、保证金缴纳、施工组织等方面规范执行、落实责任。

3.签订合同并公开。项目建设单位要在自工程建设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承诺,及时与中标人订立书面合同(关键性条款内容不得修改),并在合同中明确中标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名单、在岗天数要求和缺勤处罚标准等内容。同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把合同电子版上传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涉密内容除外)。(责任单位:建设单位;监督单位: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4.履约保证金缴纳。项目建设单位在合同签订前,要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及时足额收取中标单位履约担保(保证金、银行保函等),并规范管理。(责任单位:建设单位;监督单位: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5.关键岗位人员履职。项目中标单位关键岗位人员,要按照投标文件承诺和合同约定及时到岗履职。项目建设单位要建立健全考勤制度,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的考勤管理,对不能到岗、不能正常履职的,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理;对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等关键岗位人员的变更要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变更后的人员资质、业绩和奖项等不低于变更前的人员标准,并在变更完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行业主管部门和区标后办进行备案。(责任单位:建设单位;监督单位: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6.施工现场管理。项目建设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现场管理的要求,规范组织现场施工、加强现场管理,对人员、资金、材料、设备等建立标准规范的管理制度,确保现场施工规范有序。(责任单位:建设单位;监督单位: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7.监理工作组织。项目建设单位要督促监理单位按照监理工作实施规范,派驻符合要求的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人员组织、施工流程、关键步骤等执行情况及时监督,对建筑材料质量、施工安全管理等严格把关,并编制规范的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完善监理过程资料,切实履职。(责任单位:建设单位;监督单位: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8.建设单位现场监管。项目建设单位要切实履行标后监管第一责任人职责,选派单位业务骨干,成立项目专班,健全档案整理归档制度。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项目的调度,主动过问,听取项目进展情况汇报,深入项目现场查看,了解施工进度和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保障工程施工顺利进行。(责任单位:建设单位;监督单位: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三)加强信息公开。

通过加强建设工程项目履约过程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项目各方主体履约的外部约束。

9.规范履约信息公开。严格落实关于履约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完善公开制度规范,项目建设单位要在自工程建设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技术负责人、合同金额、工期、工程量等发生变更完成,合同解除,违约行为处理结果作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平台进行公开。(责任单位:建设单位;监督单位:区标后办。)

10.加强监管信息公开。建设工程项目的履约监管情况,通过日常通报、专项通报、媒体宣传、新闻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推动标后监管工作向阳光监管发展。(责任单位:区标后办。)

(四)严惩违约行为。

项目建设单位要切实履行标后监管第一责任人职责,监督施工、监理单位履约行为,及时发现、纠正违约行为,对拒不整改或性质严重的违约行为,除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理或处罚外,要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反馈。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行业日常监管,围绕监管职责不断开展履约行为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约行为。

11.关键岗位人员违规变更。对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出更换关键岗位人员的,建设单位要按照合同约定,严格审核变更事项,对不符合变更条件的坚决不予批准,对批准变更的要及时罚收违约金。(责任单位:建设单位;监督单位: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12.转包或违法分包。项目建设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要把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转包或违法分包行为作为履约监管的重中之重,通过加强对现场人员、资金拨付等的日常监管,及时发现、掌握涉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行为线索,整理留存相关证据,按行业职能进行调查处理。(责任单位:建设单位;监督单位: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区标后办。)

13.违约责任处罚。项目建设单位要根据合同规定,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施工现场的违约行为进行处罚、处理,需要由行业主管部门作出的要及时转办。对项目建设单位不履行标后监管第一主体责任,不对违约行为进行处理的,或处理不到位的,将予以通报直至追究相关责任。(责任单位:建设单位;监督单位: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区标后办。)

(五)强化“两场联动”。

通过明确履约现场处罚(或奖励)结果适用范围,完善处罚(或奖励)结果公开机制、运用机制,建立履约现场和招投标市场的衔接通道,让履约现场处罚(或奖励)结果真正在招投标活动中发挥作用,通过奖优罚劣体现诚信价值。

14.明确履约现场处罚(或奖励)结果适用范围。结合建设工程项目监管的行业规定和政策要求,把对因项目承建单位在施工现场违约违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处理的各类结果,结合两场联动的原则,明确适用于招投标市场的结果类型,制定处罚(或奖励)结果适用清单。(责任单位: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监督单位:区标后办。)

15.健全处罚(或奖励)结果公开平台。根据明确适用的处罚(或奖励)结果类型,建立健全结果公开的渠道、平台,确保结果获取的公开性、便利性和准确性。(责任单位: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监督单位:区标后办。)

16.完善处罚(或奖励)结果运用机制。结合招投标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对明确适用的处罚(或奖励)结果类型,确定运用的办法和标准,使其作为招投标评审因素,通过奖优罚劣体现诚信价值。(责任单位: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监督单位:区标后办。)

17.加强处罚(或奖励)结果运用督查。建立处罚(或奖励)结果在招投标环节运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机制,对不按照规定运用履约处罚(或奖励)结果的,要追究招标人相应责任。对履约处罚(或奖励)结果运用办法和实施细则进行动态调整,建立每月初汇总评标现场相关投标企业处理结果运用情况统计、通报制度,促进“两场联动”形成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监督单位:区标后办。)

(六)组织宣传培训。

通过宣传诚信履约的意义、政策、做法、成效以及典型案例,组织项目各方主体开展诚信履约专题培训,营造诚信履约的氛围,凝聚诚信履约的合力。

18.宣传诚信履约政策。通过印发关于建设工程行业法律法规、招投标法及实施条例、建设工程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建设工程项目标后监管等方面关于促进诚信履约的政策规定,以及我区建设工程项目诚信履约的正面案例,组织开展诚信履约专题宣传,营造建设工程项目诚信履约氛围。(责任单位: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区标后办。)

19.组织诚信履约培训。把诚信履约政策纳入20xx年我区公共资源交易以及住建、交通、水利、城管等部门的业务培训内容,组织项目各方主体学习研讨诚信履约的政策要求、工作措施,把诚信履约的工作要求同业务工作一并部署、一并落实。(责任单位: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区标后办。)

(七)加强督查暗访。

通过组织行业督查、联合督查、随机暗访等多种举措,及时了解项目各方主体履约情况、发现违约违规违法行为,督导责任单位切实整改,并根据行为性质进行处理、处罚。

20.加强行业重点督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在加强项目日常监管的同时,围绕重点项目、重要阶段、关键环节对项目履约情况开展督查,及时了解查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市场行为、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等情况。对于督查发现的问题,督促责任主体及时整改,对其中较为严重的违法违规违约行为,要及时进行相应处罚或处理。(责任单位: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21.开展联合督查暗访。由区标后办牵头,区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实施,每季度开展标后监管联合督查1次,并结合督查工作要求,全年邀请第三方专家参加不少于2次。标后监管暗访根据工作需要,由区标后办不定期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区标后办、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八)完善监管机制。

通过不断完善标后监管工作机制,推进标后监管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逐步形成项目各方诚信履约、行业监管扎实到位、部门协同顺畅有力的标后监管工作局面,保障项目建设顺利开展。

22.持续优化标后监管机制。在现行标后监管工作机制基础上,结合监管工作实际需要,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项目标后监管工作机制,推进标后监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和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本行内标后监管工作机制,为深入推进标后监管工作提供政策依据。(责任单位:区标后办、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四、工作措施和步骤

从20xx年5-12月份,区标后办负责提升行动的动员部署和督导总结,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城市管理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提升行动的组织实施和本行业提升行动工作总结。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5月中旬)。

由区标后办牵头,对提升行动进行谋划,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召开提升行动工作动员部署会,对提升行动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并于5月20日前确定1名联络员报区标后办。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5月下旬—7月中旬)。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城市管理局等行业主管部门结合本行业建设工程项目情况,分别制定本行业提升行动贯彻方案,项目建设单位落实促进诚信履约的工作措施。7月初,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项目建设单位对负责的在建工程建设项目现场履约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并逐项目形成履约清单(附件1)和自评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各方责任主体履约情况、项目存在问题及下步推进措施)。各行业主管部门在组织开展项目建设单位自评的基础上,汇总形成行业自评清单(附件2)及自评报告,于7月20日前报区标后办。

(三)重点检查阶段(20xx年7月下旬—9月下旬)。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城市管理局等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项目督查,实地查看施工现场项目各方主体履约情况。对不按照要求认真履约的责任单位和个人,督促及时进行整改,推动提升行动关于诚信履约的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对于项目各方主体诚信履约、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履职不力、表现较差、进行处理或处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公示,并于9月30日前汇总上报区标后办。

区标后办将针对各行业提升行动贯彻落实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适时组织工作督查或暗访。

(四)整改提升阶段(20xx年10月上旬—11月下旬)。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城市管理局等行业主管部门针对提升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在全面整改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分析,总结现行制度缺陷,提出下步工作思路、建议,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并对提升行动进行总结(本行业提升行动工作总体情况,督查情况,各方责任主体履约情况,存在问题整改和处理情况,诚信履约活动中表彰、处理和处罚的单位和个人,以及下步工作措施及建议),于11月30日前报区标后办。

区标后办对开展提升行动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处理不及时的单位,将予以通报。

(五)总结上报阶段(20xx年12月上旬—12月底)

区标后办认真总结本次提升行动工作的经验做法,推进完善履约管理制度,健全诚信履约长效机制。对提升行动中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提出表扬;对履职不力、成效较差、违规违法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同时对本年度提升行动工作进行总结,形成总结报告,于12月底前上报区政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提升行动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确定专人负责,严明政治纪律,认真履职尽责,严格督查督办,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提升行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责任意识,积极主动作为。各有关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工作调度、解决突出问题,主动作为,通力协作,推进形成诚信履约长效机制,持续提高建设工程项目标后监管水平。

(三)加强工作推进,确保取得实效。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项目施工现场一线,在教育引导项目各方主体诚信履约上狠下功夫,不断促进履约现场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推动我区建设工程项目履约诚信水平再上新台阶。

困难家庭救助帮扶评估工作方案汇编


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省、市、县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决策部署,推进社会救助改革创新,综合评估困难家庭经济状况,精准救助帮扶,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关于开展困难家庭救助帮扶综合评估的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统筹救助资源、增强兜底功能、提升服务能力为重点,坚持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紧密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困难家庭救助帮扶综合评估有效措施,实施精准救助帮扶,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目标任务

开展困难家庭调查评估,运用多维贫困认定方法,综合评估困难家庭救助需求,提出救助意见,并会同相关部门综合实施救助帮扶措施,形成救助合力,提升救助效益。

三、工作内容

(一)打造精良评估队伍,为工作打下坚实基础。新的政策要试行,首先要有一批政策熟、业务精的工作人员,社会办以新招聘的协理员为主力队员,通过业务培训,政策答题等不同形式强化协理员的业务知识,他们就是主动发现机制的主要力量。再结合信息核对机制和“一门受理,协调办理”机制,为困难家庭救助帮扶综合评估打下坚实基础。

(二)开展困难调查评估,建立调查对象评估档案。运用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对困难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全面核对,同时由社会办、包片领导、包村干部、村干部、村协理员组成的调查小组通过入户调查填写调查表、召集民主评议、邻里访问,结合指标模型给定的参考数据,分析研判困难家庭需求紧迫程度、严重程度,综合考量困难家庭的困难类型、致困原因、家庭需求等,通过组织工作人员研讨会、相关职能部门协调会,制定相应救助帮扶方案,形成一户一档、一户一案。

(三)精准实施救助帮扶,解决困难家庭救助需求。家庭致困原因设定“养老残”“残养幼”“贫养学”“健养双病”“老病残需照护”“隐性残疾”“受限失无业”“困境儿童”“慢性病”“大重病”等困难家庭类型,社会办针对困难家庭调查评估情况,制定包含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孤儿、残疾人补贴、临时救助、教育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慈善救助、集中托养、日间照料、干部帮扶等救助帮扶方案,属民政部门职能的立即实施救助帮扶,属其它职能部门职能的,通过“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窗口转介至相关职能部门,并主动协助相关部门给予救助帮扶,切实解决困难家庭的救助帮扶需求。

(四)做好救助跟踪回访,提升救助效益。救助部门要及时做好回访工作,对纳入计划的家庭困难缓解情况进行回访,对指定的救助帮扶方案评估帮扶成效,对仍无法缓解家庭困难的要适时调整方案,继续实施救助帮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确保社会救助机制在全乡范围内平稳试行,成立以乡党委副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包村干部、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担任,副主任由担任,办公室成员为。领导组负责辖区内困难家庭救助帮扶综合评估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二)精心组织实施。此次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期限为一年,分三阶段完成:20xx年3月中旬以前为学习宣传阶段;3月中旬至10月中旬为政策实操阶段;10月中旬至年底为总结上报阶段,20xx年底前完成试点任务。乡村两级要按照试点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具体举措、进度安排、保障措施等。

(三)抓好评估督导。乡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评估和督导,针对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边试边改。建立健全试点工作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充分调动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引导基层干部努力改革创新、攻坚克难、担当作为。

(四)营造舆论氛围。通过各种方式宣传开展困难家庭救助帮扶综合评估试点的意义,对能体现救助特色,帮扶亮点的个案要多形式多视角展示,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精选】乡镇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总体安排,推进我镇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xx年度工作任务落实,确保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重点任务

20xx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工作任务,各牵头部门要明确责任单位、工作措施、完成时限、完成标准和量化指标,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1.各村、各单位每季度至少安排1次专题学习。2.组织村社干部、单位人员进行培训,培训率达70%以上。3.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开展经常性主题宣讲活动。4、将学习活动落实在“安全生产月”、“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日”等活动中。5.组织开展安全宣传进村社、进家庭活动1场次。(责任部门:镇党委、政府,应急管理办、组宣办、消防救援办、林业站、安监办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1.深入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xx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2.企业每年应至少评估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适用性、有效性和执行情况,并及时修订。3.推动各类企业在20xx年底前建立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4.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5.推动企业建立安全生产日检查、周调度、月总结和季报告制度,形成闭环管理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6.20xx年底前,各类企业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7.分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8.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9.20xx年底前应急管理部门建立安责险信息化管理平台。(责任部门:镇党委、政府,应急办、乡建办、派出所、工商所、民政办、卫生院、农机办、林业办、文化站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1.20xx年底前完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严格开展督导检查。对涉及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经营部门全覆盖检查。2.对涉及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经营部门的责任人进行安全考核,考核达标率100%。(责任部门:镇党委、政府,应急办)

(四)消防安全整治。1.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2.深化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综合治理,实行“一区一策”治理。3.聚焦老旧小区、“三合一”场所、村镇接合部、乡村、物流仓储等重点领域推动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整改。居民住宅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建成率达到30%;行政村(屯)消防水源覆盖率达到90%。4.推广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典型经验做法。消防救援委员会挂牌,配备消防文员,实现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全覆盖。5.加快乡村电气线路改造升级,更换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将老式刀闸更换为空气开关,有效降低农村火灾风险。6.全面实施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深入开展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五进”活动。(责任单位:镇党委、政府,消防救援办、中心小学、民政办、乡建办、派出所、农机办、文化站、卫生院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道路运输安全整治。1.全面排查公路安全隐患。对存在安全隐患路段(部位)数量、具体分布情况、隐患严重程度,建立公路安全隐患基础台账。2.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全部完成重要隐患路段(重要部位、事故易发路段)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整改建设任务。对存在风险隐患的临水临崖、急弯陡坡、长下坡、背阴坡、病危桥隧、各类交叉口等隐患路段,加设警示标志、减速带等防护设施。3.突出农村交通运输安全整治。派出所要加大上路巡查频次强度,实行包干责任制,对所有公路、路口、车辆都要落实责任人,建立严查严管机制,设置安全综治网格,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网格员。加大农村交通运输安全宣教力度,在春耕秋收农忙季节、重要节日、集市日要制定违规搭乘、酒后驾车防范措施。4.加强对重点营运车辆监管。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依法从严查处客运车辆(校车)动态监控装置应装未装、人为关闭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部门:镇党委、政府,派出所、应急办、农机办、市场监督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渔业船舶安全整治。

强化渔船和水库、河流水域安全监管,严厉打击渔船超员超载、超风级冒险航行作业行为。(责任部门:镇党委、政府,群昌水库、派出所、农机办、水管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城市建设安全整治。1.将镇村安全发展落实到乡村振兴和规划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2.开展违章建筑排查整治行动,重点排查整治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旅店宾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3.组织开展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负起常态化隐患排查和日常维护责任,对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建档立册并及时整改,实行销号闭环管理。对重大隐患要及时上报属地政府,实行政府挂牌督办、跟踪整改,并逐级上报。4.常态化开展建筑市场安全整治,对辖区内全部建筑工地进行全覆盖、全周期执法检查。对建筑施工“五大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机械伤害、触电)和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进行重点治理。5.严肃查处施工安全事故。认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企业人员处罚的意见》,强化事故责任追究,做好事故调查分析。完善事故查处机制,严格落实事故查处督办和工作约谈制度。6.依法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转包、逃避安全管理责任、违法使用和违规操作等行为。7.做好供热等公用事业生产安全。(责任部门:镇党委、政府,乡建办、自然资源所、应急办、中心小学、派出所、水管所、卫生院、市场监督所、文化站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步骤

按照“制定总体方案、审核专项方案、图表化任务清单、督导检查、督办提示通报问责”五步工作法,分阶段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各属地、各部门要严格按时间节点要求,部署开展本地、本部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各属地、各部门于2月5日前制定完成本地区、本部门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审核方案。1月29日前,各属地、各部门向市安委办报送本属地、本部门工作方案(附带“四个清单”),经审定后印发实施。

第三阶段:开展集中整治。2至12月,各属地、各部门组织全面落实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建立“四个清单”台账,深入细致开展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逐项研究制定管控措施。要动态更新“四个清单”,每月1日汇总上报上月进展情况。

第四阶段:定期调度汇总。镇安办定期调度各属地、各部门专项行动推进情况,包括“四个清单”更新情况、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阶段性工作总结等。

第五阶段:组织督查问责。镇政府对各属地、各部门专项整治部署落实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对敷衍应付、推进不力、进度滞后的单位,综合运用通报、提示、曝光、约谈等措施进行重点督办,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三、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各属地、各部门要坚决落实国家、省、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部署,贯彻关于“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指示精神,认真谋划本地、本行业(领域)20xx年重点工作任务。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安排、亲自组织实施、亲自跟踪问效。

二、协同推进。各属地、各部门要配强三年行动工作专班人员力量,充分发挥工作督促协调、统筹推进作用,既要做好上下纵向协调推进,又要做实本级行业部门横向协调,层层压实专项整治责任,确保三年行动工作取得实效。

三、问责。镇政府对各属地、各部门落实情况的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将坚决严肃问责。

【方案精选】消防安全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汇编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领导关于近期几起事故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工作要求,结合全街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和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安排,决定自即日起至4月底在全街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按照全街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和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统一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严格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坚持精准治理、依法管理、社会共治,全面排查整治重大火灾风险隐患,着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重点任务

(一)突出重点场所领域治理

1、加强燃气、施工安全防范工作。群众开展燃气安全自查,开展燃气使用场所、瓶装液化气经营场所、燃气供应单位及调压站场等燃气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严禁在高层建筑内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在地下或半地下室使用液化石油气。督促施工单位强化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督促开展易燃可燃施工装修材料、火源管理、临时水源、应急预案等方面自查自纠,督促单位严格执行电焊等明火作业审批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动火作业实行应急处置力量全程进场监护。

2、强化高层建筑综合整治。要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整治“四项要求”,健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履职承诺制度,推动管理使用单位全面排查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落实维护保养制度;推动全面自查建筑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指导高层公共建筑和高层住宅小区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队伍。各街道、社区要适时组织物业对前期发现的高层建筑隐患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抽查复核,重点督办一批久拖未改的高层建筑严重问题。

3、加大生命通道治理力度。各社区要组织开展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工作“回头看”,及时修复因车辆碾轧导致模糊、无法辨别的消防车通道划线、标名等,确保标识清晰、车道畅通。对20xx年尚未完成标识化管理的老旧小区,于20xx年3月底前完成消防整改。结合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进一步完善老旧小区“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要发动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一次消防通道清理行动,指导制定落实日常巡查机制,确保疏散通道畅通。

4、深化突出隐患综合治理。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对易燃可燃夹芯板材、易燃易爆危险品、电动自行车等领域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重点整治违章搭建、违规操作、违规存储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饰材料、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问题。对存在严重隐患问题的,依法依规采取行政处罚、停产停业、停止使用、临时查封等措施。对久拖不改的场所,综合采取联合执法、挂牌督办、集中曝光等方式,形成整治震慑。

(二)强化区域火灾隐患整治。要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整治什么隐患”的原则,在常态化隐患排查整治基础上,有侧重点开展整治。强化危险化学品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集中力量督促危化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开展火灾隐患,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等,要督促重大危化企业研判企业消防安全状况,制定“一厂一案、一企一册”,提出针对性消防管理、安全防护的建议措施。

(三)落实重点时段防范措施。春节、元宵以及全市“两会”前后,要组织相关部门对节庆活动、仓储物流、民俗活动场所、商场集市、民宿客栈等人流物流集中场所以及火车站等交通枢纽场所开展专项安全检查,紧盯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要分时段集中开展检查,加强值班值守,在重点场所和部位前置力量开展流动巡防和蹲点驻守,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四)夯实基层火灾防控基础。要强化消防工作组织建设,依托社会综治管理网络,发动公安派出所、综治办、安办、市监所、执法中队、村居微型消防站等基层力量,针对分布在城乡结合部的“三合一”、小微企业、家庭作坊等小场所、小单位,进行分块立体网格化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五)加强应急救援各项准备。各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一企一策”的要求,指导修订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演练。要立足实战能力提升,扎实开展冬季岗位练兵活动,深入辖区“高低大化”等单位以及住宅小区、养老院福利院、医院、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熟悉演练,对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建筑结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控制室、固定消防设施等关键要素逐一熟悉到位。针对火灾易发高发场所、区域要开展全过程、全要素实战演练,加强与企业专职消防队、单位微型消防站的联勤联动。

(六)提升消防宣传培训实效。各社区要针对冬季低温严寒天气,居民火盆烤火、电热毯取暖等用火用电剧增以及焚香祭祀活动增多等实际情况,加强针对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提示。各单位及部门要深入推进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工作,将消防知识纳入国民、普法、科普、职业技能以及行业自律重要内容。要将冬春消防安全宣传纳入当前宣传工作重点,组织电视、广播、报纸等主流媒体以及新媒体加强消防知识普及宣传,加大火灾警示宣传和隐患曝光工作。要督促学校开展1次寒假消防安全教育,重点普及火灾危险辨别和火场逃生知识。要督促养老院、福利院等重点场所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铁路、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抓住“两节”返乡重点节点,利用火车站等交通枢纽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宣传。深入社区、农村、沿街店铺、出租屋等开展提醒式宣传教育,重点普及冬季取暖、燃气使用、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常识和火灾逃生知识。各社区要于春节前开展一次入户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重点普及冬季取暖、燃气使用、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常识。

三、阶段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20xx年1月16日至1月20日)。要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任务节点,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月21日至20xx年4月20日)。结合《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印发街道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针对岁末年初消防工作特点,聚焦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确保春节、元宵和全市“两会”期间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三)验收提升阶段(20xx年4月21日至4月31日)。要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托全街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安办,承担日常协调、指导、督促工作。各社区也要逐级成立组织机构,明确牵头负责人员,加强调度指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抓好落实、抓出成效。各有关部门要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责任清单“四个清单”,做到隐患问题要查清,整改措施要明确,责任到人要落实,切实整治消除一批火灾隐患。

(二)强化齐抓共管。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强化条线监管,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专项整治工作合力。要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加强消防安全执法上下协作、联动响应,织密联合执法链条。

(三)督促责任落实。要强化巡查督查,开展常态化明察暗访,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地区和单位,要及时发出建议函、督办单,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生亡人及其他有影响火灾事故的,要成立事故调查组,及时查明事故原因,查清各方责任。确保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查明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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