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方案。
对于想要达成某一目标的人来说,我们必然要将实施方案给制定好,实施方案必须围绕着实施目标来写,实施方案该怎么写?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您提供优秀方案:人保局作风纪律专项整顿推进方案模板,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局党组工作安排,全局开展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专项活动,时间持续到20xx年底,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自查自纠,着力解决“四风”和作风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扎实开展“树形象、强素质、练内功”活动,坚决做到“三杜绝”,即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坚决杜绝徇私越权现象;工作时间坚守岗位认真履职,坚决杜绝擅自脱岗空岗现象;保持饱满的工作热情和精神状态,坚决杜绝“庸懒散”现象,努力营造勤政务实、风清正气、干事创业的人社发展服务环境。
二、整治内容
以人事人才、职称评聘、工资福利、考核奖惩、就业、社会保障、劳动监察、仲裁调解和社保卡服务等窗口为重点,聚焦“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逐项进行认真查摆、深入剖析、强力整改。
一是忠诚担当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是,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虚多实少;说一套做一套、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台上台下两个样、人前人后两个样;遇事没原则、态度不鲜明,当老好人、怕得罪人。
二是调查研究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是,看成绩多、看亮点多,看问题少、看难点少;到工作成效好的地方和部门多,到困难问题突出的地方和部门少;走马观花、浮在表层多,扑下身子、解剖麻雀少;好面子讲排场,陪同人员过多或搞隐性陪同。
三是服务群众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是,办法不多、服务不优,主动性不强;“门好进、脸好看”了,但事依然难办;集中审批“前店后厂”,依然层层过关;承诺成“摆设”,“备案”成“审批”,“管卡压”变成“推绕拖”,“明卡”变“暗卡”;服务电话“有名无实”,长期无人接,接了不办事;网上窗口形同虚设,有栏目没服务,有公开没内容。
四是项目建设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是,“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堆砌盆景、搞形象工程,显眼地方光光鲜鲜、背静地方破破烂烂;业务审批不及时不到位,经手人员吃拿卡要;对项目投资和招商引资“注水”包装、夸大效果,虚报经济数据。
五是文风会风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是,会议文件过多,一些会议重复开、层层开、交叉开,会议规模大、时间长、效率低,参会人员多;制定文件照抄照搬、抄袭拼凑,空话套话多,真材实料少,针对性指导性不强;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
六是决策部署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是,决策不少、落地不多,只重部署、不重效果;机遇看得到抓不住、难落地见效少,牢骚多抱怨多、闯劲小真招少;遇有问题往外推、向上报,甚至层层不表态、责任上推下卸;“二传手”多、“主攻手”少,有的问题被传来传去、拖来拖去、长时间解决不了。
七是总结成绩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是,不重实效重包装,做功不强唱功好,做得不多说得多;一项工作刚刚开始就一门心思谋划搞总结宣传,“兵马未动、经验已出”;“材料政绩”“预期政绩”问题突出。
八是履职尽责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是,不作为不担当,“只求不出事、宁愿不做事”“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遇到问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对重要预警信息,思想不重视、反应不敏感、应对不及时、处置不得当,出现一些不该出的“意外”。
九是反映情况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对身边不良风气和违规问题熟视无睹、漠然置之,知情不报、听之任之;说好不说坏,报喜不报忧,反映问题不全面、不客观、不真实。
十是遵守纪律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重要事项不请示不报告;不收敛不收手,目无法纪、顶风违纪;自我要求不高,廉洁自律不严,不注重小事小节,不注重勤俭节约。
三、重点举措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基层支部、各股室要深入学习领会关于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工作要求,召开专题会议对开展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进行安排部署。
(二)坚持以上率下
坚持领导带头,从局党组成员和其他股级干部做起,逐项查摆“四风”问题,落实整改措施,为全局干部职工做示范、做表率。以服务群众窗口单位和基层岗位为重点,认真查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深入剖析,强力整改,取得群众满意。
(三)深入开展自查自纠
对照“四风”问题十种表现,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找和整改本单位各股室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在20xx年2月28日前,建立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台账,实行台账式管理,包括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结果清单。问题清单要列出问题的表现形式、具体事例、实际危害、根源分析;责任清单要列出问题整改的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措施清单要列出问题的整改措施、组织措施、考核措施、激励措施、问责措施、保障措施;结果清单要列出问题整改的时间表、路线图及分阶段、分节点的完成标准、验收标准。
(四)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
局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要认真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以及省、市、县实施办法,组织开展一次“回头看”,逐项查摆问题,全面落实整改。
(五)开好民主生活会
开好20xx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深入查找“四风”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并全部落实整改。
(六)开展明察暗访
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紧紧抓住“四风”十种表现特别是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多种形式开展明察暗访、整理暗访督查发现的问题线索。
(七)开设举报平台
设立并公布电子邮箱和手机短信举报平台,在机关醒目位置设立举报箱、公示举报电话,广泛收集群众举报线索,及时进行查处。
(八)开展重点工作落后单位剖析
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每月选择1—2项工作,组织专门力量,对落后股室、单位作风问题进行解剖,深挖根源,倒查责任,提出改进和完善建议。
(九)建立长效机制
紧抓纠正“四风”,建立一套相关的制度机制,确保效果的稳定性和长期性。对暗访中发现的带有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逐项进行研究,认真分析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查找制度层面存在的缺陷,及时对现有制度规定进行修改、补充、完善。同时,要及时把专项整治中好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建立健全符合新规定新要求的制度体系,形成纠正“四风”的长效机制,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十)抓好执纪问责和典型案例曝光
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涉嫌违规、违纪问题,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该组织处理的组织处理,该纪律处分的纪律处分。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反面典型,适时在一定范围进行通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切实负起主体责任,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持续督导,强力推进,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研究制定推进方案,组织专门力量,全力抓好专项整治,全面负责全局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舆论引导
要把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加大宣传力度,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方式,营造浓厚舆论氛围。要用好微信公众平台等,加强与群众的互动,强化宣传效果。
(三)严格督导检查
要加大对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的督导检查力度,全程跟踪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加快协调解决,对重点问题要重点督导,专人盯办,务求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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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方案:审计局模范机关建设工作推进方案模板
去年以来,区审计局深入学习贯彻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开展模范机关建设工作,不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全面提升机关党的建设水平,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为扎实推进模范机关建设,以高质量机关党建引领推动审计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就深入推进模范机关建设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思路
紧紧围绕“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的目标,按照区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要求推进落实,以“两查、两学、两看、两比、两评”为契机,以政治过硬、思想过硬、组织过硬、工作过硬、能力过硬为重点,使模范机关建设的过程成为提升党建质量、勇于担当作为、破解发展难题、推动审计事业发展的过程,为推动实现“三个战略性转变”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二、工作措施
(一)做政治过硬的模范机关。一是坚持和加强党对机关工作的全面领导,发挥党建统领作用,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在履职尽责中提高政治站位、把牢政治方向。二是加强政治机关意识和对党忠诚教育,完善重温入党誓词和为党员过“政治生日”等政治仪式,开展经常性政治体检,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三是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督促指导机关党支部认真履行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四个纳入”,做到“三个定期”,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动权。四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确保党的各项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五是加强对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践行“两个维护”情况的督促检查,推动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把政治要求和政治标准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全过程。
(二)做思想过硬的模范机关。一是完善和落实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发挥领学促学作用,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支部集体学习和周五固定学习日等制度,强化理论学习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突出学习重点,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视察、视察和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党的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市委全会和全国、全省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加强专题式、研究式学习,着力解决学习热情缺乏、方法简单、学用脱节等问题。三是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通过组织举办学习研讨、专题读书班、专题党课、主题党日和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等形式,引导审计党员干部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四是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制定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具体措施,推动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五是完善和落实谈心谈话、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状况分析、人文关怀等制度,及时摸员干部思想状况,并形成综合分析报告,增强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
(三)做组织过硬的模范机关。一是抓好《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自觉用《条例》指导和规范各项工作。二是突出功能提升,进一步深化支部“评星定级”工作,深入开展“党建规范提升年”活动,实施“支部标准化建设”提升行动,创新主题党日活动方法手段,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提高“”质量,加强支部示范点创建。三是压紧压实党建工作责任,认真制定年度“三级责任清单”,确保党建责任压力传导到位。四是积极探索实践党建与业务联动互促的经验做法,持续推行“审计组+临时党支部”工作模式,推动机关党建与审计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五是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完善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参加“两优一先”评选推荐和学习宣传活动,激发党员干事创业热情。
(四)做作风过硬的模范机关。一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严格遵守和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和省委、市委、区委有关办法,认真遵守审计“四严禁”“八不准”工作纪律,持续纠治“四风”,重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三是加强经常性纪律教育、政德教育、家风教育,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强化日常监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发挥机关党组织的监督作用。四是把狠抓落实的本领作为机关党员干部素质能力的重要指标,强化机关效能建设,着力解决选择性落实、大而化之落实、突击性落实等“八个不落实”问题,深化流程再造,积极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五是牢记初心使命“办实事”,发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队、乡村振兴服务队等作用,认真梳理解决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等突出问题。五是组织开展“党旗在基层一线高高飘扬”活动,进一步深化“第一书记选派”、“红领书记选派”、“双报到”等工作,结合审计工作实际,扎实做好联系群众“大走访”、民生难题“大排查”,推动服务群众“大提升”,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六是开展落实对、、工作重要批示要求“回头看”活动,进一步找差距、定措施、促落实。
(五)做能力过硬的模范机关。一是围绕大局开展业务工作。要统筹做好政策跟踪、财政预算执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等审计工作,加大对经济社会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层次矛盾和潜在风险揭示力度,及时提出科学有效的措施和建议。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民生大事、难事、急事,紧盯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教育、就业以及社会治理等领域,推动各项惠民富民政策落到实处。要聚焦巩固脱贫成果、督促审计整改,组织开展好“回头看”,通过重点抽查、拉网式排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做好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巩固脱贫攻坚展现审计担当。二是围绕创优强化质量控制。要强化质量生命线意识,以审计质量检查、优秀审计项目创建为抓手,严格落实审计项目限时制和调度、通报等有效措施,加强复核审理、提高审理质量,确保每一个审计结论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要在项目创优上再突破,提前选好“种子”,集中优势力量,争取署优、省优项目重大突破。要加大成果开发力度,提早谋划,做到每个审计项目审前有动态、审中有信息、审后有专报,及时建言献策,展现审计亮点,全面反映先进方法经验、典型人物事迹。三是围绕“治已病、防未病”抓好审计整改。要加大审计整改工作力度,坚持好对账销号、挂牌督办、督导约谈等工作机制,在“治已病”上再进一步。要注重研究审计结果,提炼普遍性、典型性问题,尤其要针对屡审屡犯问题,从体制机制层面挖掘原因,推动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在“防未病”上再深一层。四是围绕创造全市领先、全省挂号的亮点工作抓好改革创新。要紧紧围绕村社区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部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建设和结果运用等重点工作,探索新方法、摸出新路子。要加大审计理论研究力度,关注工作中的重点、难点、亮点,关注审计成果的深层次开发,结合工作实际每年确定重点课题。要争取创造全市领先、全省挂号的先进经验,争取在召开更多的现场会。五是组织开展“庆百年华诞、促改革发展”党员大学培训大提升活动,提升自身素质,激发内生动力。六是开展“沂蒙党员先锋行动”主题实践活动,引导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在“西城崛起、产业升级、城市更新、振兴乡村”四大行动以及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基层治理、项目建设、科技攻关上走在前、做表率。七是深入推进“党群共建”,持续加强群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广泛开展青年、巾帼志愿服务活动,实施青年审计人员理论学习提升工程,推动审计青年成长成材。八是加强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强化岗位锻炼,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激励广大党员干部重实际、务实事、求实效。
三、工作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把模范机关建设作为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的主线,进一步抓好思想发动和延伸拓展。结合区审计局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对模范机关建设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局成立模范机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闫德龙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具体负责全局模范机关建设工作。局党建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精心组织实施,各党支部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有序推进。
二是突出建设重点。要把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作为模范机关建设的重要任务,全面查不足、找弱项。要坚持重心下移,强化组织功能,充分发挥党支部创新创造优势,使建设工作不断向一线拓展。要聚焦“五个过硬”目标任务,找准薄弱环节,坚持补短板、强弱项、抓提升,集中发力,实现重点突破,推动模范机关建设各项任务落实。
三是创新工作方式。要把模范机关建设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坚持“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广泛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充分发挥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作用,进一步弘扬主旋律、正能量,注重培育先进典型、树立标杆榜样,推动模范机关建设工作深入开展,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创建氛围。
【精选】人保局病毒防控方案范本
近期,等地发生无症状感染者和确诊病倒。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防控策略,确保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有效阻断疫情传播。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省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方案》《市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方案》《自治县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方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各科室、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上来,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把疫情防控工作摆上极端重要的位置,沉着应对,有效防治,采取果断措施控制疫情。确保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二、疫情防控
(一)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县人社局及所属就业服务局同步建立应对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机构,按照“依法依规、属地管理,完善机制、合理应对,公开透明、回应关切,依靠科学、有效防治,上下协同、落实有力”的原则,确保人社系统干部职工政治上高站位,责任上勇担当,义务上树口碑,成效上有贡献。县人社局成立工作领导机构,组长由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县人社局副局长、县就业服务局局长、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主任裴宏光担任,成员由各科室、各所属事业单位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副局长同志兼任。
(二)抓实抓好政策落实。为有效切断传播,确保全县疫情防控及社会稳定。按照县委县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县人社局组成专班列入县政府防控机构:综合组,由、、王英宾、韩菲同志负责联络;外来人员防控组,由、、、、同志负责联络;社会稳定组,由同志负责联络。局其他分管领导、各科室(单位)负责同志要第一时间深入研读中央和省、市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和有关工作精神,进一步细化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切实将工作落到一线,切实在措施上见到质量,见到高效。
(三)着实做好当前防控。做好县直部门间联动、系统内上下联动和县乡村三级联动工作。认真做好外出务工人员返乡情况统计工作,做到每日调度,每日汇报。对从河北、黑龙江、长春、通化等重点疫区返乡的人员要进行登记备案,发现疫情疑似情况,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及信息报送有关规定第一时间报告,不得瞒报、漏报、迟报。按要求扎实做好人员排查、信息报送工作严格落实属地责任,为有效避免人员聚集引发交叉感染,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防疫期间人社系统各类大型专场招聘会、技能培训班等需要人员聚集的活动全部暂时停办,恢复时间视疫情控制情况另行通知。
(四)强化舆论宣传引导。县人社系统各科室(单位)要充分认识疫情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强化落实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公众号、电子屏、微信、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多媒体、多形式抓好防控引导宣传工作。要树立一线、务实管用思维,充分利用服务窗口、基层保障运行机制引导群众正确认识、理性对待疫情。与县卫生健康局、县委宣传部等部门主动配合实时联动,科学宣传疫情防护知识。要正确处理好节日与工作责任的关系,积极响应组织号召,提醒宣传干部职工及家人、群众减少外出,科学防控病毒扩散感染。工作中遇有疑似人员等情形,要及时做好自身防控并及时与有关防控专业机构对接。
(五)在疫情防控中创先争优。县人社系统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当前新型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当前严峻形势,认真落实值班值守,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严格执行日报告制度和双线报告制度。疫情防控是“民生上的民生”,是“空间上的覆盖,时间上的赛跑”,是上级党组织考验人社队伍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乐于奉献的又一次检验,是与人民群众心连心、共疾苦、真情感的生动实践。全体干部职工要理清各自责任和义务,领导干部、广大党员要率先垂范,用坚强的执行力和做好群众工作的感召力开展好工作。要着力强化政治担当,将上级政策第一时间高效落实,将各级党委政府、行业部门、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工作,第一时间、举一反三创造性的落实,广大干部职工要在工作服务中彰显岗位责任、岗位价值。对防控工作中思想不跟进、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干部职工将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三、防控举措
(一)对返乡务工人员登记造册。各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机构要掌握疫情发生地返回人员情况,对从河北、黑龙江、长春、通化等重点疫区返乡的人员,逐一登记造册并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汇总上报县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一步加强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知识宣传,告知疾病风险,指导公众出现相关症状后及时主动到医疗机构就诊。
(二)防止人员聚集性疫情发生。做好公共就业服务、社保经办、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人才人事服务、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和信访等窗口服务单位的疫情防控安全措施,科学安排业务办理流程,避免出现人员密集办理业务情况。结合农民工返乡特点及当前疫情形势,制定有效措施,严防病毒输入,春节临近,对疫情高发地区农民工返乡,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监测、宣传和服务保障等工作,建议在外务工的人员“过年非必要不返乡”就地过节。
(三)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县人社局要积极配合开展农民工群体的疫情防控工作,我局已制定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领导小组,组成专班列入县政府防控机构,健全组织协调机制,明确防控责任和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加强疫情监测,确保及时掌握疫情信息,如有疫情发生,确保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做好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减少疾病传播和蔓延。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人社局成立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立足于防大疫、抗反复、打硬仗,积极开展综合防控,细化防控工作流程,强化人社系统内、部门间、区域间信息共享,提高防控工作效果。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科学指导、及时救治”的原则,规范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二)强化属地责任。各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机构要落实属地责任。在疫情防控中,都要依法依规认真履行属地防控职责,落实防控措施。要建立健全职责明确、行为规范、运转有效的防控指挥体系、预防控制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
(三)做好舆情引导。要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工作,主动开展舆情收集、研判和报告,根据疫情变化和社会热点及时解疑释感、回应关切,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苗头性问题。出现疫情后,本着依法、及时、科学的原则,每日疫情信息和防控工作信息,做好相关政策、规范解读。
(四)严肃工作纪律。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和倒查制度,因防治任务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有失职行为和重大过错,造成疫情扩散的科室(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责,对于不执行有关规定或互相推诿、工作不力的人员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方案范文:人保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加快打造法制化、便利化的一流营商环境,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围绕高质量发展总要求,以激发市场活力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持续优化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发展环境,着力构建清新型政商关系,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主要任务
着力营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提高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审批服务“一网覆盖、一次办好”,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全面实行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不断创新政务窗口服务,推广容缺后补绿色通道、数字化审图、告知承诺、等便利化措施,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反映的排队等号,来回跑等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別受理、同标准办理,制作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图(表)。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清理“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着力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打通数据通道,加快统一身份认证、证照数据和政务信息共享服务,实现线上线下融通办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信用监管,维护市场公平秩序。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政府行政效能
(一)推行权责清单制度。要动态调整已公布的权责清单,明确清单内容,并将新增的行政职权及依据、行政主体、运行流程、对应责任等内容在清单中列示,进一步明晰职责权限,接受社会监督。
(二)推行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省、市政府出台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没有列入目录的一律不得收费。严格执行省政府、市政府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用范围所定价格。严格落实枚费公示制度,规范收费行为。落实下放和放开价格管理项日,还权于市场,还权于企业。
(三)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除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决定设定的中介服务事项外,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前置中介服务以及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决消除行业垄断,切断利益关联,彻底解决红顶中介问题。建立健全中介服务充分竟争机制,激发中介服务的发展活力。实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中介服务收费严格规范其收费行为,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四、加快行政职能转变,优化政府服务水平
健全公共行政服务体系。已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县政服务中心,实现集中办理一站式办结。
五、树立契约经济理念,推进诚信政府建设
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梁道,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
六、严格行政执法管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制度性文件不经过评估不出台、不经过评估不备案的规定。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明确行政执法权责。依法明确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细分行政执法职权,并向社会公布。严禁议事协调机构、非常设杋构或者临时机构行使行政执法权,严禁行政执法单位内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者依法委托以本单位名义执法。减少执法层次,消除多头执法和重复执法。
(三)规范涉企行政行为。各行政执法部门到企业例行检查要编制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及时向社会公布。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事项进行的随机检査,以及临时部署的执法检查,检査结束后要向县政府法制办备案检查实施情况。
优秀方案:2021年农村厕所改造推进方案分享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厕所革命”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厕所革命”工作的最新要求,确保完成全年农村厕所改造任务目标,巩固改厕后粪污收集利用长效机制,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卫生面貌,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关于“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对标省、市农村厕所改造目标要求,坚持“整乡推进、分类施措、严格标准、质量优先”,积极而稳妥地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改善农村地区如厕卫生条件和疾病防疫能力,逐步建立健全后续管理资金保障机制,形成政府补助、社会资助、群众自筹的推进方式,多方筹集改厕后续管养资金,进一步完善农村厕所粪污收集、处理利用的长效机制,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协同推进。实行“县政府统一领导、部门组织推动、乡镇具体实施、村户抓好落实”县、乡、村、户农村厕所改造联运运行机制,责任到人,逐级推动。
(二)以人为本,尊重民意。立足村情民意,以群众认同、群众参与、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广泛动员农民参与农村改厕工作,保障农户的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改厕户的选择上优先照顾贫困户。
(三)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我县农业生产方式、疾病流行特征和农户用肥习惯等,农村厕所改造以“双瓮式”改造为主。
(四)示范带动,整村实施。通过示范村、示范户的带动作用,引导群众主动改厕,以行政村为单位,整村组织实施农村改厕工作,做到应改尽改,实现卫生厕所改造全覆盖。
三、任务目标
(一)20xx年全县农村无害化厕所改造任务为28000座,各乡镇任务数见附表。
根据省市改厕要求,建制镇及国省干道沿线、高速沿线的乡镇,力争20xx年底所辖区域内常住户实现卫生厕所改造全覆盖;其它乡镇20xx年底所辖区域内常住户实现卫生厕所改造全覆盖,20xx年底前,确保全县区域内农村常住户实现卫生厕所改造全覆盖。
整村推进优先选择村民改厕积极性高的、村容村貌好整洁干净的村实施,要求改厕户任务大于1000座的乡镇,完成改厕整村推进的村(无害化改厕户占常住户的比率为85%)不少于2个;改厕户小于1000座的乡镇,完成1个改厕整村推进村。
四、改建标准
(一)双瓮式农村户厕改造。
推进农村户用厕所退街、进院,消除连茅圈和简陋旱厕,在改造户厕的同时,引导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根据我县实际,城镇供排水覆盖到的村庄和农村社区,选择使用水冲式厕所;其他村庄和农村社区选择使用双瓮漏斗式或三格化粪池式厕所,化粪池容积要达到1.0立方米以上。参照国家《农村户厕卫生规范》(GB19379-20xx)、《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GB7959-20xx)标准。
本方案农村厕所改造类型参照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农业农村部等相关部委组织制定的《农村户厕建设技术要求(试行)》确定的双瓮式改造模式和图纸规范。具体改造施工标准见附件2(农村户用厕所改造标准及施工方法)。
卫生厕所改造。针对院落较小,伙巷吸粪车不能通行的住房,可按照卫生厕所标准进行厕改。卫生厕所改造以农户自有材料为主,自行施工建设,财政不进行补贴。卫生厕所改造标准如下:
1、厕屋有墙、有顶。
2、清洁无蝇蛆、无臭。
3、储粪池不渗、不漏、密闭有盖。
4、适时清出粪便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资金补贴
农村厕所改造资金实行国家、省、市、县四级资金统筹使用。目前,省级已下达资金为1567万元,其中:农村户厕改造资金为1400万元,新建公厕资金167万元,待中央、市级资金下达后继续用于今年的厕所改造工作,上级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资金或整合资金承担,上级资金不得用于支付监理、验收等费用。
(一)补贴标准匡算:农村厕所改造按照“双瓮式”改造标准建设,每座按900元匡算,各乡镇在确保改建数量、标准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调整补贴标准。
(二)资金拨付:为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先期由财政部门按照各乡镇的任务数所需资金的30%拨付到乡镇,剩余资金待县级验收合格后拨付。
(三)资金使用范围:中央下达资金部分用于农村户厕改造且只能用于农户改厕的地下部分,且需形成固定资产,剩余的中央资金用于新建农村公厕或改厕后的长效机制建设;省、市、县资金主要用于户厕改造,为确保改厕率也可用于部分厕室屋顶搭建。采购剩余资金一并用于户厕改造。
六、推进步骤
(一)启动阶段(1月1日—2月28日)
1、将厕改工作任务下达到各乡镇。
2、制定本乡镇改厕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进行改厕工作的宣传并逐村逐户发放改厕明白纸,讲明厕所改造补贴标准等政策,开展全面摸底,初步确定改厕户,建立拟改厕户台账,在村公开栏张榜公示,留存影像资料。
3、预算评审:根据20xx年改厕标准施工方法将预算报财政部门进行评审,其结果将作为各乡镇政府采购“打包施工”最高限价依据。
(二)采购阶段(3月1日--4月1日)
各乡镇依据财政部门出具的资金证明,严格按资金使用规定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采购确定施工单位或改厕物资,签订采购合同。
(三)实施阶段(4月2日-11月15日)
1、完成厕改管理人员、施工人员业务技术培训。
2、全面铺开改厕工作,自4月2日起,各乡镇要每周上报改厕推进情况、改厕完成数量,同时,按程序填报人居环境整治信息平台中的改厕信息,确保改厕数据准确,上报完成数据要与平台数据一致,将对各乡镇改厕情况每半个月进行排名,工作进度报县主要领导传阅后,县政府酌情进行通报。确保11月15前按质按量完成年度改厕任务目标。
3、改厕户公示。各乡镇根据改厕进度将最终的改厕户、补贴金额等信息在本村公开栏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并留存影像资料(公示表由乡镇自行设计)。
(四)验收考核阶段(20xx年底前完成)
1、乡级验收:乡镇对本辖区的改厕数量、质量进行逐村逐户100%验收。根据施工进度,每村改厕施工完成并经乡镇验收合格后,提请县级验收。待乡镇全部改厕任务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以乡镇为单位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验收报告。
2、县级验收:县农业农村局将采取聘请第三方公司方式,对乡镇改造施工中对项目村改造厕所按比例进行抽检。县级部门将对各乡镇改厕完成情况进行逐村逐户验收,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再进行复验。对乡镇改厕村全部抽验合格后,拨付剩余资金到乡镇。
3、上级验收:接受国家、省、市农村厕所改造工作验收、考核。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厕所革命”是党中央提出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举措。为加强对农村改厕工作的领导,农村厕所改造工作由县政府统一领导,成立县改厕工作领导小组,政府县长同志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和同志和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县长同志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推进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明确分管领导和专职人员,负责农村改厕具体推进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县财政局负责农村厕所改造资金筹集,按照施工进度及时拨付到位;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村厕所改造工作的协调推进、信息汇总上报、工作考核等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提供农村厕所改造标准、厕所改造质量监督,厕所改造施工人员的技术培训,引导群众养成卫生健康生活习惯;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审计局、各乡镇共同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各乡镇是农村厕所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农村厕所改造工作的组织实施、进度调度、统筹推进等工作。对农村厕所改造资金全程管理,对厕改质量全程把控,确保改厕工作能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目标,乡镇主要负责同志是农村厕所改造质量监管第一责任人。
(三)强化督导督查。建立和完善农村改厕工作目标任务督促检查机制,在实施过程中,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召开会议、现场督导等方式推动各乡镇农村改厕项目实施进度;县卫生健康局对改厕工程质量要加大日常督导力度和现场指导频次,对于不按技术及规范要求施工的坚决叫停,及时发现和解决农村改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要求。县对农村改厕工作采取月检查、季通报制度,强化工作监督与考核,强化资金监管,推动我县农村改厕工作全面、健康、有序开展。
(四)强化责任追究。对因工作推进不力、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延误工期、资金管理不善等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八、绩效目标
(一)社会效益:有效控制疾病的发生和流行,对粪便实施无害化处理,实现了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疾病的发生流行。并有力促进农村生态环境改善,改厕后大大降低了蚊蝇密度,农村居住环境更加整洁卫生,改造户厕28000座,受益人口近100000人。
(二)生态效益:我县改造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已顺利运行,农村改厕有效降低了对土壤和水源的污染,我们利用农业废弃物如秸秆、有机垃圾、坑泥等为材料的垫料,设置成海绵体吸附粪污堆沤发酵成有机粪肥,实现粪污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节约了肥料、燃料等费用支出且生态效益显著。
(三)可持续影响: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将明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群众改变了不良卫生习惯,提升了农民文明卫生素质,村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个人卫生行为形成率明显提高,落实好惠农利民改厕项目,改厕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九、相关要求
(一)建立健全台账体系。在现有各类改厕台账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台账,认真核实各类改厕任务,做到格式规范、条理清晰、逻辑严谨,各项基础数据全面真实。在改厕的同时,各项基础数据,部、省、市信息管理系统要应录尽录,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施精准管理,做到全程可跟踪、随时可查询、事后可追溯。村级台账应包括:村级改厕统计表、村级改厕平面分布图,并在村内显要位置公示、留存影像资料存档,接受群众监督。
(二)严把工程质量。把好产品准入、施工队伍培训、监督检验、竣工验收“四关”,提升厕所改造质量。乡镇聘请工程监理公司进行全程监管,发挥村民代表和村委会的作用。工程结束后,乡级验收和县级验收要依法依规逐项进行,要坚持好字当头、质量第一,凡质量不合格、群众不满意且理由合理的,一律不得通过验收,不得拨付财政奖补资金。
加强资金监管。相关责任部门,应严格按照中央、省级、市级专项资金相关管理办法,根据职责分工做好厕所改造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一是科学合理分配。在资金分配使用环节,做到任务目标清晰明确,分配程序规范严谨,使用方式简洁高效,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金"的作用。二是严格使用监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项目招标、工程施工、监理、验收、审计等全过程监督检查,确保资金流向和使用结果准确。三是搞好绩效评价。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对专项资金使用做好年度绩效自评,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保证农民工工资。各乡镇要加强对中标施工单位的监管,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建议农民工工资实行“一金三制”管理制度。(一金,即工程项目实行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三制,即工程项目实行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制度、银行工资支付制度、农民工工资储蓄账户制度。)从而确保不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优秀方案: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优秀篇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持续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地落实落细,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根据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xx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市20xx年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市政务服务“双全双百”工程实施方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和“全省通办”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锚定“走在全省前列”目标,对接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和全国、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涉及的痛点难点堵点,以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决心和魄力,以精准有力、务实有效的办法和措施,全力推动我县营商环境评价相关指标在20xx年基础上实现更大突破。
二、攻坚任务
(一)优化企业开办营商环境
1.落实企业开办全市通办。依托政务服务大厅“跨省通办”“全省通办”窗口,注册地在全市范围内的私营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可提交设立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后,当场发放加盖企业注册地审批机关印章的营业执照,同时将企业登记档案邮寄至企业注册地审批机关,实现市内企业登记“异地申请、异地领照、全市通办”。(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提升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智能化水平。将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与电子地图系统对接,市场主体住所区位点选、门牌号码与房屋信息录入相结合,提高住所信息的录入效率和真实性。7月底前,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设立登记,提高信息自动识别和智能筛查精准度,减少人工干预,实现“即报即得”。(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电子印章与电子营业执照全面同步发放。9月底,全省电子印章系统上线,与电子营业执照系统对接后,即时在全县推广应用,对所有市场主体的设立登记和名称变更,逐步实现电子印章与电子营业执照全面同步发放。(牵头部门:县公安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4.实现分时分次办理。推进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实现办理时间和进度可视可查,增加事项单独办理功能,可选择同步或单独办理。 (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大数据局;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医保局、县税务局、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8月底前,实现新开办企业涉税办理、预约银行开户、职工就业登记等业务“一网通办”、随时可办。(牵头部门:县税务局、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大数据局)
5.强化电子证照推广应用。营业执照办理、银行开户、印章刻制、公积金登记、涉税办理、招标投标等开办企业涉及的各事项,全面应用“电子两证”(居民身份证电子信息、电子营业执照)。8月底前,申请人扫描证件二维码或录入代码信息,即可通过全省电子证照库调取相关信息,无需人工核验,取代纸质证照证明材料。(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公安局、县大数据局;责任部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医保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税务局、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
6.拓展“一窗通”功能范围。将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由单纯的开办业务,向变更、备案、注销等“全链条”业务拓展。7月底前,涉企登记事项实现“全链办”,相关信息及时共享应用。(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医保局、县大数据局、县税务局、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
7.实现企业开办掌上办理。强化“爱”移动政务服务平台企业开办“一窗通”模块应用,7月底前,实现企业开办掌上办。 (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医保局、县大数据局、县税务局、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
8.持续优化企业开办使用体验。9月底前,开发企业开办“智能审批”系统,实现与“一窗通”系统用户的统一管理,在“一窗通”系统已有账号的申请人,刷脸即可快速登录;没有账号的申请人,通过刷脸完成现场快速注册。用户在申报全流程中,可随时进行电脑端和微信端切换,多个股东可以自由选用APP签章或者微信签章,不再依赖登记介质。(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9.不断强化智能审批措施应用。9月底前,依托搭建的“智能审批”系统,实现智能识别申请人所办企业类型、业务,自动选择填报、采集和使用不同的业务内容和证明资料。通过对经营范围、法人股东类型、董事、监事、经理信息数据标准化改造,实现智能审批系统对申报信息关键登记项的自动校验,完成无人审批。组建企业开办专职帮办代办服务队伍,提供全方位服务,提升“智能审批”系统应用率。(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10.探索推行市内迁移“一站办理”。7月底前,精简企业市内迁移调档程序及环节,将迁移调档程序精简为迁移企业直接到迁出地审批机关提出迁移调档申请,由迁出地审批机关为申请人办理所有迁入迁出手续,并直接换发营业执照,事后由迁出地审批机关及时将企业档案邮寄至迁入地审批机关,通过市内迁移“一站办理”,真正实现让企业群众少跑腿、好办事。(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11.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深化企业简易注销改革,优化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企业注销模块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探索扩展企业简易注销程序适用范围,简化企业注销登记程序和材料,加强跨部门业务协同,建立营业执照与许可证同步注销机制,提供“套餐式”企业注销服务。7月底前,实现涉企注销业务办理进度和结果实时共享,提高企业注销便利化水平。(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医保局、县大数据局、县税务局、海关、人民银行县县中心支行)
12.推动“一业一证”改革全行业覆盖。根据省统一部署,将“一业一证”由20个行业扩展到50个行业,推出30个新增行业工作规范,开发线上办理系统,全面实现涉及2个以上行业许可的发放1张综合许可证,解决“准入不准营”矛盾。(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民政局、县文旅局)
(二)优化办理建筑许可营商环境
1.优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事项办理。加快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工程审批系统)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互联互通,建设工程招投标文件、文件澄清、中标结果等信息共享至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相关部门根据共享信息加强监管。办理施工许可证时无需建设单位提供中标通知书。(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优化联合竣工验收流程。按照“进度相似、并联打包”的原则,7月底前,推行分段联合验收,建设单位根据需要自主选择分段联合验收或综合联合验收。(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人防办)
3.提高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验收效率。水电气热信、道路、排水等已完工并通过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其配套建设的教育、养老、卫生、社区服务、物业服务等公益设施,联合验收牵头部门将联合验收申请推送教育、民政、卫健、街道办事处等主管部门(单位),参与竣工联合验收。通过联合验收的项目,非建设单位原因导致不能及时移交的配套公益设施,竣工综合验收备案时可以容缺,由所在地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指定部门督促有关部门(单位)限时接收。7月底前,实现通过联合验收并签订移交协议即可办理竣工综合验收备案。(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以及水、电、气、热、信各专营单位等)
4.合并一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将“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合并为“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发”。规划主管部门在审查设计方案时,会同有关部门一并审查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指标,不再单独核发结建防空地下室防护规划设计方案审批文书。(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人防办)将“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合并为“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省级平台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核)”“工程建设使用草原审核”合并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草原及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核)”后,抓好落地实施。(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5.合并施工许可关联、验收备案手续。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手续”“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防空地下室)”“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合并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人防办)将“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合并办理。建设工程城建档案验收实行告知承诺制,建设单位承诺在3个月内按要求提交城建档案验收材料,即可出具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意见书(告知承诺),可通过工程审批系统获取的材料,不再要求建设单位提供。 (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人防办)
6.进一步压减工程建设项目审查事项。7月底前,制定《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符合条件的项目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制定规委会审查项目清单,非有必要,无需上会审查。(牵头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7.整合低风险项目审批服务事项。将低风险项目开工前行政审批、市政服务等事项合并为1个政务服务事项,将竣工后的验收、备案、不动产登记、市政接入等合并为1个政务服务事项,明确操作规程。进一步优化一般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和投资既有建筑改造项目审批环节、审批时限。(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城管局、县水务局、国网供电公司)
8.统筹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第4季度,完成 “多规合一”的“三级三类”县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框架构建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县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上线内网试运行。(牵头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9.缩小初步设计审查范围。对于建设内容单一、建设标准明确、技术方案简单的政府投资中型及以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不再进行初步设计审查。(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10.调整施工许可办理方式及限额。建设单位确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后,可根据需要分段办理施工许可证。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11.建立建设用地区域评估制度。实现县政府统一组织对拟提供建设用地的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地质灾害危险性、文物影响等事项进行评价,不得要求用地主体承担评估费用或者重复评估。完善区域评估成果应用机制,制定评估评价豁免清单和负面清单,在豁免清单内或负面清单外且建设单位承诺落实相应区域评估成果的项目,无需评估评价。7月底前,相应区域评估成果要关联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规划地块编码,纳入工程审批系统 “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管理,获得地块的使用权人通过系统自动获取成果。(牵头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部门:县文化和旅游局)
12.整合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测绘事项。8月底前,将工程建设中涉及的测绘业务整合为一个或几个综合测绘事项,实现全流程“多测合一”和成果共享。技术成果达到相关标准要求的,由测绘机构出具审核报告,有关部门不再进行实体工程现场核实验收。实现从用地、规划、施工、竣工、不动产登记的全过程共享应用。(牵头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13.优化中介服务。将“施工图审查”“建设项目安全评价”“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建设工程消防设施及系统测”作为相应审批事项的办理环节,纳入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实行服务承诺制。(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气象局)
14.鼓励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8月底前,对小微企业投资的低风险项目审批实施所涉及的地质工程勘察、工程监理、全流程测绘等事项,可全部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5.强化建筑质量管控能力。实现对低风险项目只需由牵头部门组织开展1次联合监督检查,相关监管部门不得单独开展监督检查。开展差异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信用管理机制,9月底前,推行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制度,建立工程领域纠纷仲裁机制。(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16.探索实行建筑师负责制。9月底前,根据国家、省授权,充分发挥建筑师及其团队的技术优势和主导作用,为建筑工程提供全周期设计、咨询等服务,提升工程建设品质和价值。(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17.实现工程建设项目相关平台信息互联。12月底前,在省级层面对工程审批系统进行完善的基础上,推动我县工程审批系统实现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施工图联审、不动产登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系统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做到统一入口、统一申报、流程分类、统一出件,实现“规划设计方案联审”“施工图联审”“联合验收”“多评合一”“多测合一”等事项并联办理,确保项目全覆盖、审批全流程、数据全归集,加强全过程审批信息监管。推进工改系统与国家、省级系统数据互联互通,审批部门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信息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
18.优化市政公用设施联合报装流程。工程建设项目市政公用报装申请纳入“一张表单”和“联合踏勘”,不再单独申请。实现工程审批系统与专营单位业务系统互联互通,或在工程审批系统设置报装模块,专营单位实时获取项目接入需求,及时提供主动服务。市政设施接入涉及的审批环节实行并联审批,探索实行告知承诺制。(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水、电、气、热、信各专营单位)8月底前,在政务服务大厅划定市政公用服务专区,试点开设“专门窗口”无差别受理水电气热信报装,行政审批部门为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单位开通政务服务平台账号,共享建设工程有关信息。鼓励专营单位共享营业网点。(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委、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城管局以及水、电、气、热、信各专营单位)
19.简化排水接入。制定优化排水接入实施方案,简化办理流程,纳入工程审批系统“一张表单”的,接入环节不超过1个,不再单独提供材料。排水接入服务单位主动向建设单位提供周边排水设施情况和排水方案咨询,并一次性告知方案存在问题。(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20.统一规范政务服务标准。对于合并和优化事项,制定全县统一的办事指南、申请表、申报材料清单(可实行告知承诺的一并注明)、审批业务流程,统一补正,发放一个证书;审批权限涉及跨层级(县级以下)、跨部门的,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方式代替审批,合并后原审批事项对应监管责任主体不变。对于政府部门 (含市政专营单位)协作事项,由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统一编制协作规程,实施闭环管理;根据工作实际明确牵头部门,统一编制协作规程。(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政府相关部门)
21.持续提升审批服务便利度。在审批权限范围内进一步加大事项整合力度,由县政府汇总上报省市政府备案后实施。及时修订各类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各阶段“一张表单”和服务指南,梳理事项申请材料,同步明确可以采用告知承诺制材料。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实现各类审批事项从申请受理到发证办结全流程在线办理。(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政府相关部门)
22.编制公布审批事项清单。10月底前,参照省级清单模式,编制并公布县级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清单,明确审批事项名称、适用范围、申请材料和审批时限。结合实际,制定并公布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县政府相关部门)
23.依法依规稳步推动改革。涉及调整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部门规范性文件适用的,10月底前,由县政府相关部门按程序及时提出修订意见。涉及事项调整合并的,按程序调整部门权责清单。涉及调整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适用的,由县政府呈报省市政府,统一提请国务院授权调整。依法依规研究制定简易低风险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水土保持费、不动产登记费用、供排水供电供气外线工程城市绿化补偿费、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城市道路占用费优化收取和减免政策。(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司法局;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房管中心)
(三)优化政务服务营商环境
1.推进“双全双百”工程。围绕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结合省级“双全双百”工程,实现各类高频事项集成办、极简办、全域办。以事项为基础,优化场景集成服务,实行“一套材料、一次告知、一表申请”;9月底前,依托“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总门户、“爱”移动端等平台,设置服务专区,线上实现“一网通办”,线下实行“一窗受理”。(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教体局、县科技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人防办、县大数据局、县残联、县畜牧服务中心、县税务局、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国网供电公司、县烟草公司、县消防救援大队)
2.深入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完成国家部署的第二批74项“跨省通办”事项落地;实现省级面向企业和个人推出的107项“全省通办”事项清单落地,12月底前基本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全省通办”。9月底前,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梳理与京津冀交流频繁的通办事项,争取有关事项纳入京津冀区域通办范围。(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教体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人防办、县林业局、县大数据局、县法院、县残联、县畜牧服务中心、县税务局、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县邮政管理局)
3.持续提升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水平。9月底前,推动全县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实行动态调整和同源管理,确保同一事项在政务服务平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研究出台《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办法》。(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4.提升“一网通办”水平。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上网运行,提升网办深度,9月底前,实现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可网办率达到95%以上,可全程网办率达到80%以上。完善西部经济隆起带 “一网通办”机制,扩大“全链通”领域线上综合通办服务内容。 (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大数据局;责任部门:县委统战部、县委编办、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城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体育局、县统计局、县医保局、县人防办、县地方金融监管局、县林业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委党史研究院、县畜牧服务中心、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气象局)
5.深化“一网通办”总门户应用。持续完善县政府门户网站和移动端服务功能,优化栏目布局,丰富涉企服务(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局)。9月底前,建立企业个人全生命周期数字档案,实行“一企一档”“一人一档”,提供精准化服务应用和政策推送,为各服务渠道提供全面支撑。(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大数据局)。
6.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支撑能力。完善提升县级政务服务平台,提高跨层级、跨部门的业务运行支撑能力,加大政务数据统筹管理和共享应用。9月底前,加强与省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完善我县政务服务平台业务统一调度系统。(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大数据局)
7.全面推动电子证照应用。持续推动证照证明数据统一归集和管理,实现身份证、营业执照、结婚证、驾驶证、不动产权证等高频电子证照在全县推广应用。(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8.推广电子印章应用。扩大电子印章在政务系统、公共服务中的应用,覆盖涉企高频事项。(牵头部门:县大数据局、县公安局)
9.深化数据共享应用。建设完善县一体化大数据平台,根据省统一部署,深化与省平台级联对接,逐步实现全县政务服务事项业务数据统汇统管。(牵头部门:县大数据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10.探索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全省数据交易平台建成后,结合我县实际,开展数据交易和数据价值评估。(牵头部门:县大数据局)
11.持续深化“一窗受理”改革。9月底前,研究制定“一窗受理”标准,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设置,综合窗口比例达到80%以上,鼓励公共服务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等更多事项进驻大厅,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医保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2.加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9月底前,研究制定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运行标准,通过优化功能布局、科学设置窗口领域、精简完善业务流程、梳理制定业务手册等,指导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规范化运行。(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医保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3.提升全县政务服务大厅服务水平。9月底前,研究制定政务服务中心帮办代办标准,规范帮办代办服务,深化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限时办结,健全“吐槽找茬”和窗口无权否决机制,完善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为老年人及残障人士提供服务保障,不断提升线下服务水平。围绕窗口服务规范、纪律作风和政务服务便利化等方面开展专项提升行动,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医保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4.推动向政务大厅工作人员充分授权。9月底前,全县各级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应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统一办理,充分授权,进厅窗口不能直接完成业务办理的,推动有审批权限工作人员进厅。(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直有关部门)
15.深化政务服务满意度评价。9月底前,完善制度,修订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规范,全面推行以离场评价和线上评价为主的评价方式,推进评价和回复公开,健全“差评”问题和投诉问题调查核实、督促整改和反馈机制。(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医保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6.加强政策优化集成服务。9月底前,完成县级政策标准化梳理,实现政策最小颗粒度拆解,建立惠企政策库,同步推进县政策标准化梳理工作;完善政策服务“中央厨房”全流程功能,实现涉企政策智能精准推送,进一步提高政策知晓率、通达率。(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大数据局)
17.深入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深化乡镇 (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着力打造基层“一站式”便民服务平台,推动实现“一次办好”服务网络基层全覆盖。以“六有一能”为基本要求,巩固提升村(社区)便民服务标准化,实现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站点村(社区)全覆盖。9月底前,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加强与邮政、金融、通信、商超等网点业务合作,推动政务服务自助终端、移动终端在基层便民服务场景推广应用。(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局、县医保局、县残联、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
1.规范招标投标规则制定程序。加强规则制定前的评估论证,认真开展公平竞争审、合法性审查。9月底前,建立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征求机制,维护制度规则统一。(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司法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县广电网络公司、各通信运营单位等)
2.开展招标投标制度规则和违规收费清理。严格落实招投标“零收费”要求,杜绝隐形收费、搭车收费等。9月底前,完成全县招标投标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整合,并在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县级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网站专栏公布目录及全文(或网址链接),清除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牵头部门:县发展改草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司法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县广电网络公司、各通信运营单位等)
3.加快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工作。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步启动远程异地评标试点;9月底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异地评标协同系统建设完成后,即时在我县实现远程,异地评标。(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等)
4.推进公共资源交易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8月底前,制定《关于在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施行交易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在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施行交易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等)
5.创新公共资源交易主体身份认证方式。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多CA认证平台功能,9月底前,实现数字证书(CA)向移动端延伸,通过移动客户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6.畅通招标投标提出异议渠道。指导督促各行业领域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人,在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公布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及时答复和处理有关主体依法提出的异议。9月底前,实现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和作出答复。(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责任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县广电网络公司、各通信运单位等)
7.完善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制度体系。严格落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信息管理的实施方案》,9月底前,制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施行信用承诺制的工作方案》,完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用信息库,推进信用信息应用共享。(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8.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完成各行业招标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建设,紧盯招标投标关键环节,合理确定抽査对象、比例、频次,向社会公布。9月底前,完成首批次随机抽查,将抽查检查结果同步归集至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牵头部门:县发展改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县广电网络公司、各通信运营单位等)
9.健全投诉处理机制。9月底前,完善各行业领域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对投诉进行受理、调查和处理,并网上公开行政处罚决定;探索在线受理投诉并作出处理决定。(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县广电网络公司、县通信运营单位等)
10.研究制定行政监督职责分工清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职责,按照“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加快落实工业、农业农村、广播电视、能源等行业领域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职责,完善监管措施。9月底前完成职责划分。(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责任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广播电视台、县广电网络公司、各通信运营单位等)
11.探索开展水利项目招标投标大数据分析监管。强化交易过程监管,依托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项目管理平台和信用信息平台,整合数据资源,开展大数据分析,对交易异常行为进行监测预警,9月底前,实现交易数据可比对、过程可追溯、问题可监测。(牵头部门:县水务局;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12.扩大“一网交易”覆盖范围。9月底前,推动我县公共资源交易逐步纳入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完成在数据资源共享、电子认证、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监督管理等方面协同合作,推动鲁西南区域内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互联互通和公共资源跨交易。(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政府、管委会)
13.建立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常态化征集机制。在本行业系统、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通意见建议征集栏目,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不断改进管理、提升服务。(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县广电网公司、各通信运营单位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把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亲自协调,分管负责同志抓好调度落实。
(二)凝聚工作合力。牵头部门要真正发挥牵头作用,会同责任部门健全工作机制,主动与县级部门对接,聚焦本县实际问题编制具体工作方案,确保各项突破任务措施落地见效。
(三)转变工作作风。狠抓作风建设、夯实主体责任,紧盯市场主体最困扰、办事群众最反感、影响发展最突出的问题,全面检视、靶向攻坚。大力整治慵懒散漫、办事拖沓,不思进取、得过且过,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服务群众推托绕冷硬横等问题。严格执行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同时,加大对窗口人员培训力度,持续强化政务服务效能监管,倒逼作风改进、效能提升。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普遍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完善信用监管,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持续完善监管机制,使监管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
(五)强化督查督办。持续开展窗口督查、明察暗访,对督查发现的正面典型予以褒奖激励,对反面案例予以问责曝光。
(六)加强宣传推介。要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的解读推介,展现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行动和成效,形成全社会知晓、支持和参与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方案精选】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优秀篇
为持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重要时间节点纠治“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xx年1月4日至20xx年3月1日。
二、检查范围
全县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三、检查内容
1.“四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紧盯节日期间易发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吃喝、公车私用、餐饮浪费等突出问题,精准监督、靶向发力。
2.疫情防控常态化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适应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坚决纠治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思想麻痹、履职不力,防控措施形同虚设、打折扣等问题。
3.重点领域工作落实情况。紧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帮扶救助困难群众、民生保障、安全生产、信访维稳、政务服务、灾害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等重点领域,严肃查处、坚决纠正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四、检查方式
县纪委监委成立监督检查组,深入各乡镇、各部门,坚持暗访为主、明察为辅,采取实地走访、查阅账目、大数据排查、利用警务终端排查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五、组织领导
县纪委监委牵头成立两个监督检查组。
第一组
组长:县纪委监委一级主任科员
成员: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第二组
组长:
成员:
林长才党风政风监督室科员
检查范围:
监督检查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具体负责监督、调度、协调监督检查工作。
六、相关要求
1.履行监督责任。各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履行监督责任,针对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工作任务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早提醒、早整改,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2.强化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组要紧盯监督检查内容,对节日期间顶风违规违纪问题,综合运用“四种形态”依规依纪依法精准处置。
3.做好汇总工作。监督检查组要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妥善保存收集到的相关材料、音像资料,并形成书面报告,党风政风监督室做好汇总上报工作。
司法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司法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根据上级通知要求,自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组织开展“大排查、大化解、大治理、保大庆、保安全、保稳定、零发生”专项行动,现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为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调处综合机制,及时稳妥化解处置各类矛盾隐患,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大排查,全面摸清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各类风险隐患
1.围绕重点区域深入开展排查。以城乡结合部、矛盾纠纷复杂的村居和街巷以及党政单位、车站、学校、医院、广场、商场、水电油气、铁路、公交、客运汽车等重点单位、重要设施、公共交通工具和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深入开展排查。【牵头科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责任单位:各司法所】
2.围绕重点对象深入开展排查。以涉众经济案件利益受损人员、退役军人、老教师、上访老户等特定利益诉求群体,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为重点对象,深入开展排查。【牵头科室:市社区矫正中心(社区矫正管理科),责任单位: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各司法所】
3.围绕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排查。以征地拆迁、重点工程建设、医患关系、劳资纠纷、婚姻家庭、社会保障、涉法涉信访、涉众经济犯罪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排查。【牵头科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责任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办公室、各司法所】
(二)开展大化解,及时稳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4.全面摸清人民调解组织队伍情况。根据《人民调解法》、《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等相关制度,对全市各类人民调解组织进行摸底清查、登记造册,指导人民调解组织进一步规范名称、印章、标识等基本要素,落实人民调解组织情况报送和登记备案要求。市局将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公布人民调解组织基本情况,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各司法所要在20xx年4月25日前,将摸排登记表(见附件)报促进法治科邮箱。【牵头科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责任单位:各司法所】
5.依法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对邻里、婚姻家庭、宅基地等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就地化解。对于排查出来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党委政府交办的矛盾纠纷、相关部门委托移交的矛盾纠纷,要组织专门力量、制定调解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就地及时化解。【牵头科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责任单位:各司法所】
6.加强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健全调解、仲裁、行政复议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调联动,对于多年积压、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的矛盾纠纷,要协调各有关部门集中攻坚化解。对涉及民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土地流转、征地拆迁、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物业管理、环境保护、治安案件、民事损害赔偿等特殊行业和专门领域的纠纷,要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等各方力量,共同做好化解工作。【牵头科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责任单位:行政复议与应诉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各司法所】
(三)开展大治理,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7.全面推进试点任务落实。按照《市司法局推进市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对照任务分工,实施项目化管理,序时推进,各责任科室要按月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牵头科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责任单位:各相关科室】
8.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推深做实扫黑除恶“六清”“六建”工作,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化开展。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等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平安创建活动。【牵头科室:市社区矫正中心(社区矫正管理科);责任单位: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各司法所】
9.持续加大宣传力度。结合“双提升”工作要求,广泛宣传司法行政工作内容。矛盾排查中,登门入户、做实末端。纠纷调解前后,严格调解工作程序,开展案件回访,虚心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紧扣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不断拓宽宣传渠道、突出宣传重点、丰富宣传内容。挖掘、培育、宣传工作典型,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适时组织开展人民调解案卷评比,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质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牵头科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责任单位: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各司法所】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专项活动是做好建党100周年期间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各业务科室、司法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及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做到抓紧抓实抓细、强化协作配合,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二)切实夯实工作责任。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强化责任担当,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扎实做好专项活动组织、指导和督促等工作,确保专项活动有序开展。
(三)切实抓好任务落实。大排查要做到动态排查、不留死角,大化解要抓早抓小抓细,大治理要管当下、管长远。要把重点放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上来,及时堵塞漏洞,补齐短板。要注意在工作推进中发现新情况、研究新问题、取得新成效,及时总结提升成功经验和做法。
(四)切实开展督促指导。结合基层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三年行动计划工作要求,市局将常态化开展督导指导,定期深入基层司法所、各人民调解组织,动态掌握活动进展情况,梳理存在的问题,明确改进措施,推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优秀方案:农村厕所革命专项实施方案汇编
根据《县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方案》(办发〔20xx〕66号)、《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发〔20xx〕5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完成20xx年自然村改厕320座(初步计划数,后期可能有变动),完善农村改厕后续管护机制。
二、重点工作
(一)扎实做好今年的改厕工作
1.任务分解。自下而上摸底申报,今年重点应将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户、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的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区域范围内村庄、马槽河、杭埠河沿河道两侧200米范围内的住户要全部改厕到位,由各村(社区)摸底登记,并上报镇政府,镇政府按照县农业农村局分配的任务数,下达到各村(社区)。10月底之前按要求完成农村改厕任务。
2.改厕模式及流程要求
(1)改厕模式。鼓励厕所入户进院,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推动厕所入室。在污水管道覆盖到的村庄全部接入管道;可联户改厕,粪液接入氧化池;鼓励采用净化槽工艺进行厕所污水治理。
(2)改厕流程。按照统一设计、统一购料、统一施工、统一验收的原则实施改厕工作。厕具由县主管部门统一招标,及时发放到各村(社区)。下剩各级奖补资金由村(社区)包干统筹使用:主要用于改厕的施工费用、管护费用、厕屋补助等。镇、村具体负责施工管理及质量监督,由村招标确定施工队伍或按照到户项目组织施工。
验收要求:改厕完成后,由镇组织人员进行初验,验收合格后向县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县主管部门在镇自验的基础上,再逐户进行验收,验收结果作为考核和拨付资金的依据。
(二)完善建设管护运行机制。
坚持建管并重,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和农民主体作用,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建立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后续管护机制。
1.建立管护服务站。农村改厕管护服务站,做到“有办公场所、有专业人员、有管护制度、有管护车辆、有服务电话、有价目明细、有配件工具、有管护台账”,统筹做好厕具管护维修,各村建立好改厕工作台账,并做好相关记录。
2.探索管护运行机制。借鉴和学习周边地区成功的改厕后续管护经验,积极探索管护运行机制。各村(社区)可引导当地农民组建社会化、专业化、职业化服务团队。
三、工作举措
(一)强化宣传发动。各村(社区)要扎实开展农村改厕宣传服务活动,通过“发放一封信”、“开设专栏”、“召开座谈会”、“开展集中宣传”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农村改厕工作,让村民知晓基本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行为方式,形成有利于工作推进的社会氛围。将文明创建与改厕结合,深入开展文明户、卫生户、清洁户等评选活动,激发村民清洁家园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强化整村推进。为便于施工队伍施工、利于镇村干部监督管理、降低施工成本等,今年改厕必须坚持整村(组)推进,杜绝施工队伍在村民组范围内选择性改厕,确保改厕整体效果。正确引导农户将厕所进院入室,严控新户外厕所,其中美丽乡村建设任务中心村的改厕要一律进院入室,作为硬性规定。不允许在主干道周边、村庄路口等新户外厕所,对以前建的“户外一枝花”的户外厕所,影响村容村貌的要拿出整改意见,同时,对改厕后的原旱厕要全面拆除到位。
(三)强化质量管控。强化户主监督,县农业农村局印发《农村改厕监督须知》到今年所有的改厕户,让改厕户知晓如何做好过程中的监督;村干部要对包保村民组的改厕施工质量、进度和厕具产品供应情况等严格把关,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要及时纠正;镇干部不定期到包保村改厕现场监督施工质量,调度施工进度等;镇主管部门要加强改厕施工现场质量巡查与指导监督。为确保改厕质量达到要求,在施工前,将通过多种方式举办施工工匠、镇村干部等有关人员培训班,通过理论讲解、现场观摩等形式,详细讲解改厕施工技术和质量标准,确保人人懂技术,保障施工环节不出问题。在施工中,各村(社区)动员引导改厕户主动开展监督;督促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施工队伍与供货单位要相互交叉监督,施工队伍对供货单位提供的厕具要从严监督,厕具供货单位要从严指导监督施工队伍的施工质量;在施工结束后,镇政府抽调人员全面组织逐户验收,监理单位要全程参加,同时抽验人员、现场监理、改厕户主、村包片干部要签字确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农村改厕工作指导组,负责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制订农村改厕设计技术导则,组织开展技术培训,镇村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农村改厕工作,党政一把手要切实负起责任,宣传引导和协调配合工作。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强化监督实施,建立“党政主导、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落实经费保障。省、市按每户900元补助资金,县财政要将有关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建立县级财政改厕资金。县按照每户1200元安排经费。各村(社区)要动员农户自筹资金用于厕屋改造,要针对农户有厕屋、维修厕屋、在院内或室内新建厕屋三种情况,研究资金奖补办法。充分调动村民组长的积极性,让村民组长参与、配合农村改厕工作。20xx年省市县审计,财政部门将对农村改厕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各村(社区)对补助资金要规范程序,实行专项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三)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农村改厕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镇政府对村(社区)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