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在我们不知道工作该如何实施时,完整有效的实施方案必不能少,实施方案是一种安排全面到位的计划性文书,实施方案要写哪些内容呢?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您提供【荐】脱贫人口健康保障实施方案模板,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xx〕34号)和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全省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发〔20xx〕23号)文件精神,按照省扶贫办《关于的补充通知》(开发办〔20xx〕11号)和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保险业助推全市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脱贫攻坚组〔20xx〕1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针对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严重困难户量身定制脱贫户健康保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县开展“脱贫人口健康保障”,确保脱贫人口不返贫,边缘易致贫户稳定增收,实现脱贫无忧零风险,拓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
二、实施范围
针对全县建档立卡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严重困难户,以人为单位参保。
三、主要内容
针对全县建档立卡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严重困难户量身定制健康保险,即围绕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严重困难户收入保障兜底的基础上,将意外及疾病保障等困扰贫困的多个保障项目组合在一起的一揽子综合保险,避免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严重困难户因伤因病返贫。具体保障内容如下:
(一)意外身故
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参保人员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身故的,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参保人员的保险责任终止。
保额:每人保额30000元。
(二)意外残疾
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参保人员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造成本《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简称《评定标准》)所列伤残程度之一的,保险公司按《评定标准》所对应伤残等级的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残疾金。如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评定,并据此给付残疾金。
保额:每人保额30000元。
(三)意外医疗费用
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参保人员遭受意外伤害,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保险公司按约定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和意外残疾赔偿给付保险金可重复享受)
保险期间届满参保人员治疗仍未结束的,保险公司所负保险责任期限可按下列约定延长:门诊治疗者,自保险期间届满次日起计算,以15日为限;保险期间届满参保人员仍在住院治疗的,自保险期间届满次日起计算,至出院之日止,最长以90日为限。
保额:每人保额2500元。
(四)疾病身故
保险责任:参保人员自保险期间开始之日起罹患疾病,并在保险期间内因该疾病身故,保险人按约定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
保额:每人保额5000元。
以上保费参照上年度参保方案执行,每人保费不高于60元。保费和承保公司按政府采购程序招标确定的结果执行,具体工作由县乡村振兴局负责,按政府采购程序组织招标实施。
四、具体承保操作
(一)资料收集。保障项目按程序招标确定承保机构后,县乡村振兴局组织驻村工作队相关人员协助承保公司,共同完成每个村建档立卡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人数统计,驻村工作队队员审核签字报送到承保公司,根据参保人数确定总保费,由财政统一支付保费。
(二)签发保单。起保日期根据上年到期实际情况确定,保障内容输入承保公司业务系统,出具一张保单。
(三)保费结算。保单出具后,由承保公司开具保险费发票,送交县乡村振兴局审核,同意后交县财政局进行保费划转,款项支付到承保公司指定账户。保险期间为一年。
五、理赔服务
1.承保公司要建立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严重困难户健康保障保险“一站式”快速理赔服务机制,简化理赔流程。发生风险事故后,理赔窗口快速受理、调度,安排专人第一时间进行现场查勘,赔付从快从简,应赔尽赔。
2.为方便群众理赔,快速办理,拟通过招标采购择优确定一家承保公司,提供“一站式”服务窗口,收集承保、理赔信息,及时理赔服务。
本实施方案在与国家政策无抵触以及费率条款无变动的情况下,原则上三年内不做变更,顺延实施。如发生变动,重新履行招标程序。
六、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各乡镇、部门要明确分工,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协同推进,确保全县脱贫人口健康保障保险工作顺利推进。财政局负责保险资金拨付工作,各乡镇负责本区域内保险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加强宣传,积极引导。保险承办机构要根据所承保的保险产品的特点,制作通俗易懂、生动活泼的宣传材料,利用各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 (
三)严肃督查,强化考核。县乡村振兴局将组成督查考核组,对各乡镇、各相关单位和承保公司进行督促检查,督促承保公司积极做好保险承办、理赔等工作。承保公司要制定详细的核查、验收办法,坚决杜绝发生骗保、套保的现象,一经发现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同时,进一步细化考核办法,严格进行考核,科学运用考核结果,有效推进保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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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脱贫攻坚成效核查工作实施方案模板
为深入贯彻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脱贫攻坚相关安排部署,持续巩固脱贫攻成效。现根据《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抓好脱贫攻坚成效核查工作的通知》(霞扶组〔20xx〕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脱贫攻坚成效核查工作,现将具体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按照精准脱贫标准,对全镇297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个建档立卡贫困村退出情况的真实性进行全方位逐一核查,确保脱贫真实,杜绝数字脱贫、虚假脱贫。同时,还要通过核查发现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加快补缺补漏,确保精准脱贫成效全面夯实、真实准确,经得起检验和普查。
二、工作内容
(一)成立核查工作领导小组
为做好本次脱贫攻坚成效核查工作,现成立脱贫攻坚成效核查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第一副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核查方式
采取包片负责、交叉核查等形式,确保核查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做到一户(村)一核查、一户(村)一档案、一户(村)一结论。全镇六个工作站按照山区片、沿海片交叉检查的方式分成三组:牙城工作站和后山工作站交叉核查;洪山工作站和文洋工作站交叉核查;凤阳工作站与枣岭工作站交叉核查。
(三)核查时间
20xx年5月11日启动核查工作,20xx年5月20日完成核查工作并由各站以书面形式汇报核查情况。
(四)核查内容
1、建档立卡贫困村退出指标完成情况。主要核查全镇4个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发生率、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村级收入等指标是否达到退出标准。
2、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的真实性。主要核查全镇297户贫困户家庭收入达标和安全住房、基本医疗、义务教育、饮水安全是否全面保障,是否达到脱贫退出要求。
三、工作要求
(一)按照工作要求,各工作站要成立核查小组,做好人员培训和政策宣传,全力抓好核查工作的组织实施。要做到统一标准、统一行动,在规定时间完成核查工作。
(二)各工作站核查小组要对核查数据和结论负责,同时,包站分管领导要对核查结论"签字画押"。
(三)各工作站于5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脱贫攻坚成效核查领导小组汇报核查情况并上交。
【荐】全县推进健康中国行动实施方案大全
为贯彻落实人民政府《印发贯彻〈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发〔20xx〕6号)和《中共委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冀发〔20xx〕44号)精神,以及《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石政函〔20xx〕44号)精神,提高全县居民健康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全面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xx-2030年)》,推动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不断提升人民键康水平,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
(二)总体目标
到20xx年,全民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高,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推广,健康生产生活环境初步形成,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显著改善。到2030年,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得到普及,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控制,重大疾病和慢性病过早死亡率全面下降,人人享有高质量的健康服务和高水平的健康保障,健康预期寿命显著提高,居民主要健康指标优于全市平均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引导群众掌握维护健康的知识技能,提高居民自我健康管理能力和健康水平,推进贫困地区健康促进攻坚行动。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激励约束机制,充实、完善我县健康教育专家库,完善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和技能信息制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以及党政机关官方微信、微博等媒体平台开展健康科普宣传。推进健康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推进健康促进县建设,提升居民健康素养。到20xx年和2030年,全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22%和30%。(卫健局、宣传部、网信办、教育局、市场监管局、文旅局、科协;排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其他为协助配合单位,下同)
(二)实施合理膳食行动。全面推动实施国民营养计划,积极开展"三减三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建立完善居民营养与健康功能评级机制,分析并预警影响人群健康的营养问题,提出针对性干预措施。完善公共营养和临床营养干预体系,推动合理膳食科普宣教常态化。针对一般人群、特定人群和家庭,聚焦食堂、餐厅等场所,加强营养、平衡膳食和食品安全指导。鼓励生产、销售低钠盐,并在专家指导下推广使用,注重低钠盐慎用人群的提示预警。到20xx年和2030年,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分别低于7%和5%,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卫健局、教育局、民政局、发改局(工信)、市场监管局负责)
(三)实施全民健身行动。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加强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内健身步道、健身器材等群众健身设施建设,打造群众身边"15分钟健身圈"。适时筹措加强冰雪运动场地设施建设,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冰雪运动。针对老年人、青少年、职工、弱势群体等开展健康科学指导,针对不同人群、不同工作环境、不同身体状况的群众开具运动健身指导方案,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与健康服务模式。到20xx年,打造1个健身与健康融合中心,培养一批体医融合专业技术人才,推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到20xx年和2030年,城乡居民《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比例分别不少于92%和93%。(文旅局、卫健局、住建局、教育局、发改局、财政局、残联负责)
(四)实施控烟行动。加强控烟宣传教育,增强公众对吸烟和二手烟危害认识,提倡无烟文化。倡导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禁烟,积极建设无烟环境,力争各级党政机关建设成无烟机关。全面开展无烟医院和无烟学校创建工作,倡导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和教师发挥控烟引领作用。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烟草广告。依法规范烟草促销、赞助等行为。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强化戒烟服务,在二级以上医院开设戒烟门诊。到20xx年和2030年,全县居民无烟法规保护人口比例分别不少于30%和80%。(卫健局、宣传部、教育局、司法局、市场监管局、烟草局负责)
(五)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加强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实施心理健康教育、治疗和危机干预工程,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服务网络。普及心理健康教育,引导群众正确认识、识别、应对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提升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减缓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开展心理健康评估及常见精神障碍早期筛查,完善临床心理健康服务,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服务管理,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工作。加强心理健康人才培养,二级以上医院开设心理门诊。到20xx年和2030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20%和30%,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减缓。(卫健局、政法委、民政局、教育局、司法局、公安局、人社局、科技局、残联负责)
(六)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开展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行环境治理目标考核。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建立环境与健康的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相关疾病、道路交通伤害、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扎实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深化卫生城镇创建,推进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建设,实施健康细胞工程,制定健康社区、健康单位(企业)、健康学校等健康细胞工程建设规范和评价指标,打造健康环境。到20xx年和2030年,居民饮用水水质达标状况明显改善、持续改善。(卫健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水利局、交通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负责)
(七)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健全出生缺陷三级防治体系,以胎儿先天性心脏病影像筛查和唐氏综合征、耳聋基因筛查为重点,推进出生缺陷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实施母婴安全和健康儿童行动计划,做好生殖健康管理与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管理与救治,推广儿童行为发育问题预警征象筛查适宜技术。推进城乡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全覆盖。加强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多形式普及儿童早期发展知识,提高家长育儿技能。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倡导母乳喂养,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到20xx年和2030年,婴儿死亡率分别下降到4.9‰及以下和4.5‰及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下降到6‰及以下和5‰及以下;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1.5/10万及以下和9/10万及以下。(卫健局、妇联、教育局、残联负责)
(八)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动员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维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引导学生养成健康生活习惯,锻炼健康体魄,预防肥胖。开展健康促进学校建设,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完善中小学卫生保健服务体系。按规定设置学校卫生室,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拓展职称待遇上升空间。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各级各类学校按规定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教育课程。实施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治,启动学生视力健康干预工程后,按照市级工作部署建立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干预信息服务平台和视力健康及相关危险因素监测网络。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完善学校传染病防控制度,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学校的绩效考核,将学校健康促进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和工作计划。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把健康知识和技能带入家庭、融入社会。到20xx年和2030年,全县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分别不低于50%和60%,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教育局、卫健委、文旅局、编办、人社局负责)
(九)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依法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利。完善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建立统一、高效的监督执法信息管理机制。加强职业健康管理,落实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保障政策。开展职业病危害普查,实施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推进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到20xx年和2030年,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明显下降、持续下降。(卫健局、人社局、总工会、医保局负责)
(十)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优化老年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加强老年常见病、慢性病健康指导和综合干预,面向老年人普及膳食营养、体育锻炼、定期体检、健康管理、心理健康以及合理用药等知识,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发展中医药特色服务,宣传推广适宜老年人的中医养生保健方法,提升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健康服务水平。打造老年宜居环境。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到20xx年和2030年,65岁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及以上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卫健局、民政局、住建局、医保局、文旅局负责)
(十一)实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加强心脑血管疾病危险因素控制,强化预防、筛查、干预和患者规范化服务管理。引导居民掌握心肺复苏等自救互救知识技能,全面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加强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建设,提高急性心脑血管疾病救治水平。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配备血脂检测仪器,扩大心脑血管疾病高危人群筛查干预覆盖面,在医院就诊人群中开展心脑血管疾病机会性筛查。增加高血压检出设备与场所。加强高危人群和患者健康指导,促进心脑血管疾病早期康复。全面加强医疗救治能力建设,降低心脑血管疾病危害。到20xx年和2030年,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持续下降;30岁及以上居民高血压知晓率分别不低于55%和65%;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不低于60%和70%;高血压治疗率、控制率持续提高;所有二级及以上医院卒中中心均开展静脉溶栓技术;35岁及以上居民年度血脂检测率不低于27%和35%;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6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达到100%,村卫生室提供4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分别达到70%和80%;鼓励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取得培训证书的人员比例分别提高到1%及以上和3%及以上。(卫健局、教育局、发改局、财政局负责)
(十二)实施癌症防治行动。健全死因监测和癌症登记报告制度,提高癌症登记信息化水平和癌症监测数据质量。建立完善防癌体检和健康管理运行机制,加强重点癌症临床机会性筛查,以食管癌、胃癌、结直肠癌、乳腺癌、宫颈癌、肺癌为重点,开展癌症风险评估与高危人群早诊早治,提高患者生存质量。建设健康支持性环境,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高癌症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着力提升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癌症筛查、综合干预、宣传教育和患者管理等方面的能力。促进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及慈善救助等制度间的互补联动和有效衔接,形成保障合力,切实降低癌症患者就医负担。加强癌症防治科技攻关。到20xx年和2030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持续增长;癌症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分别不低于70%和80%;高发地区重点癌种早诊率达到55%及以上并持续提高;基本实现癌症高危人群定期参加防癌体检。(卫健局、发改局、民政局、人社局、财政局负责)
(十三)实施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建立健全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体系,积极控制相关危险因素。加强慢阻肺患者健康管理,将危险因素评估与生活方式干预融入诊疗过程。建立以健康查体、重点人群筛查和医院机会性筛查为主要途径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早期筛查网络,将肺功能检查纳入40岁及以上人群体检检测内容。规范开展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健康管理。逐步建立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监测体系。着力提升基层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能力和水平,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相关诊治设备(雾化吸入设施、氧疗设备、无创呼吸机等)和长期治疗管理用药的配备。到20xx年和2030年,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持续下降;40岁及以上居民慢阻肺知晓率分别达到15%及以上和30%及以上。40岁及以上人群或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高危人群每年检查肺功能1次。(卫健局、文旅局、发改局、财政局负责)
(十四)实施糖尿病防治行动。引导群众合理饮食和科学运动,关注血糖水平。管控糖尿病前期人群发病风险,完善糖尿病患者和高危人群健康管理,及早干预治疗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糖尿病肾病等并发症,降低致残率和致死率。强化基层医疗机构防治作用,实施糖尿病预防干预、早期诊断、分级诊疗、分类管控。依托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推进"互联网十公共卫生"服务,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丰富糖尿病健康管理手段,创新健康服务模式,提高管理效果。到20xx年和2030年,18岁及以上居民糖尿病知晓率分别达到50%及以上和60%及以上;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不低于65%和70%。糖尿病治疗率、糖尿病控制率、糖尿病并发症筛查率持续提高。(卫健局、文旅局、发改局、财政局负责)
(十五)实施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全面落实传染病和地方病各项防治措施,有效控制传染病传播流行。加强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落实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报告率保持在95%以上。引导居民增强肺炎、流感、艾滋病、结核病、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防范意识,养成良好卫生健康习惯。遏制艾滋病性传播,将全县艾滋病疫情继续控制在低流行水平。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加大重点人群的筛查力度,保持肺结核发病率持续下降趋势。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地域性和致病因素管控,控制和消除碘缺乏病、饮水型氟中毒等重点地方病。加大预防接种宣传力度,为儿童提供规范化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服务。到20xx年和2030年,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卫健局、公安局、水利局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康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推进健康中国行动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卫健局爱卫办)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实施方案的具体组织实施和考核工作。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落实措施。各部门制定推进措施,推动各项行动落实。
(二)完善行动支撑。加强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加强财政支持,加大对健康领域持续投入,强化资金统筹,优化资源配置。开展重大课题研究,推动健康科技创新,加快先进技术手段、健康类产品应用。加强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推进"互联网十医疗健康"和卫生健康大数据应用。建立重大政策制定、重大项目实施健康影响评估制度,落实健康优先发展战略。
(三)整合服务体系。全面推进医联体建设,引导医生开展健康教育,提高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开展乡村一体化管理,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加强中医药强县建设,发挥中医治未病优势,将中医治未病理念和技术融入疾病预防,普及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推广中医非药物疗法。
(四)广泛动员参与。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健康政策和相关指标解读,大力开展宣传,提高全社会认知度。动员个人和家庭积极参与,引导群众掌握更多健康知识,践行健康生活方式。企业发挥主体作用,社区、村镇利用好自身资源,开展健康细胞建设。引导研发生产符合健康需求的产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推进我县健康中国行动的方案实施,鼓励金融行业创新健康类产品和服务,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及其他社会组织优势,凝聚行动合力。
方案推荐:脱贫攻坚秋季攻势实施方案
脱贫攻坚秋季攻势实施方案
为有序有效扎实推进脱贫攻坚收官之年各项工作,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确保如期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决胜战,结合实际,现就全面开展脱贫攻坚“秋季攻势”,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秋季攻势”是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抗疫情、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灾后恢复重建和受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关键时期开展的关键战役。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按照县委提出“四个绝不”(即绝不让一名群众挨饿受冻,绝不让一名群众流离失所,绝不让一名学生无学可上,绝不让一名贫困群众因灾返贫致贫)要求,紧盯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完成脱贫任务,全面克服疫情、灾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全面落实年度各项重点任务,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实现疫情防控、救灾帮扶、脱贫攻坚“三战赢”,为夺取脱贫攻坚全面胜利奠定坚实基础。
二、全面完成脱贫任务
1.高质量完成脱贫目标任务。加大对受灾困难群众帮扶,尤其是已脱贫户A类户、重点关注户和家庭出现重大变故的一般农户,要密切关注“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情况,对于支出骤增或收入骤减的户,要加大帮扶力度,进一步完善“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因灾情不能落实到位的帮扶措施要及时调整到位,确保受灾困难群众不返贫致贫。
2.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成果。对因灾受损房屋迅速组织修缮或重建,坚持“退水一户、鉴定一户”,11月底前完成改造,确保贫困户住房安全。对因灾受损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修复巩固提升,按照“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水退到哪里修到哪里”的原则,集中力量进行抢修,确保退水后及时恢复正常供水;对部分仍饮用井水的贫困户开展水质检测,确保贫困人口饮水安全。精准落实贫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受灾贫困家庭学生“应助尽助”。转移安置的贫困人口安排现居住地所在村卫生室开展家庭履约服务和医疗服务,确保受灾贫困群众有地方看病;开通医疗救治“绿色通道”,为受灾贫困群众提供快速便捷优质的医疗救护服务,保障受灾贫困人口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3.巩固整改成果。在全面完成中央脱贫攻坚项巡视“回头看”和各类考核、监督检查等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基础上,对标对表,查找短板,建立常态化、长效化整改落实工作机制,全面解决影响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的各类问题。
4.扎实开展“六看六问促攻坚”活动。要严格按照“六看六问促攻坚”活动要求,逐户逐人逐项认真核实建档立卡以来到户各项政策措施,及时查缺补漏,列出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和时限清单,立行立改到位。加强政策宣传,帮助贫困户梳理历年享受的帮扶措施,提升群众对脱贫攻坚的知晓率和满意率。
5.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普查。根据省市县脱贫攻坚普查工作统一部署,全面做好省级脱贫攻坚普查各项准备工作,配合普查组完成我镇十联村脱贫攻坚普查任务,确保脱贫攻坚普查质量和成效。
三、全面克服疫情灾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
6.建立健全防风险机制。牢固树立持续抗疫、救灾思想,认真落实“五防”机制,积极防范应对自然灾害、市场波动、带动断链以及失业、家庭变故等各类风险隐患,着力做好风险识别、防范和化解工作,着力巩固脱贫成果、提高脱贫质量成色。深入推进“抗补促”专项行动,着力抓好救灾帮扶防止返贫,确保救灾帮扶、疫情防控、脱贫攻坚“三战赢”。
7.着力做好救灾帮扶工作。组织开展“7个专项行动”(产业扶贫灾后重建、稳岗就业、防家庭重大变故兜底保障、住房安全有保障、基本医疗有保障、义务教育有保障、贫困人口饮水安全)和送温暖活动,着力解决受灾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面临困难。坚持逐村逐户逐人逐项,聚焦“三户一体”困难群体,全面排查摸底,建立台账,加强监测管理。迅速开展受灾群众救助帮扶,千方百计稳定就业岗位、开发公益岗位;鼓励抢种“短平快”作物,做好受灾补偿和政策性保险赔付工作;对基本生活存在较大困难的受灾贫困户特别是“三户一体”困难群体,通过开展救助、纳入低保等方式,强化综合性兜底保障。扎实做好灾后重建,尽快恢复改善灾区人居环境,做好灾后防疫消杀;加强水毁公路、水利工程、电力、通信等设施抢险,最大程度降低洪涝灾害对脱贫攻坚的影响。
四、全面落实各项重点任务
8.扎实推进产业扶贫。深入开展产业扶贫灾后重建专项行动,纵深推进“四带一自”产业扶贫、“三有一网”点位扶贫等模式,提高各类企业、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水平和带贫减贫能力,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打造产业扶贫特色品牌。指导贫困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和秋播秋种等工作,发展“短平快”等特色种养业扶贫项目,尽快降低灾情影响。持续推进电商扶贫、乡村旅游扶贫和资产收益扶贫。加强光伏扶贫电站运维监管,按照“不低于80%”的要求规范收益分配管理。
9.扎实推进就业扶贫。推进灾后贫困人口稳岗就业专项行动,深化“三业一岗”就业扶贫,支持扶贫龙头企业、扶贫基地、各类经营主体优先吸纳贫困劳动力,严格落实淹没区贫困人口“三就近”工作要求,大力开发公益岗位,实现有劳动能力的受灾贫困人口“就近就业”。积极组织贫困人口参加线上线下就业招聘,加强技能培训,千方百计稳岗拓岗.支持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做好高校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积极增强毕业生就业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持续做好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
10.扎实推进消费扶贫。充分利用电商平台、网络直播、短视频等新媒介多形式拓宽销售渠道,持续推进“小鲜农网扶贫”销售。做好扶贫产品认定工作,推动产区和销区精准对接。广泛动员社会力量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促进贫困户农产品销售。探索“旅游+消费扶贫”新模式。
11.扎实推进金融扶贫。规范推广“一自三合”扶贫小额信贷模式,精准用于贫困户及边缘人口个人发展生产,做到应贷尽贷。统筹金融扶贫政策与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政策,形成政策合力,发挥协同效应,激发贫困群众发展的内生动力。鼓励支持保险业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特色农业保险增品扩面,切实扩大保险保障范围。
12.扎实推进社会扶贫。定点扶贫单位要压实帮村、帮户责任,落实帮扶举措。扎实做好驻村帮扶,驻村帮扶干部加强入户走访帮扶。继续开展“一米阳光”助残、“薪火相传”助学工程,加大对受灾困难学生教助和帮扶。发挥中国社会扶贫网平台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凝聚全面收官的强大合力。
五、全面提升脱贫质量
13.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持续开展脱贫人口分类管理,建立健全动态排查、风险预警、救助保障和稳定脱贫“四项机制”,消除返贫致贫风险。对已脱贫户A类户、重点关注户,特别要高度关注淹没区“三户一体”困难群众,落实动态监测帮扶,确保不返贫致贫。加大对非贫困村、低收入的“非贫困户”支持,防止出现“悬崖效应”。
14.着力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坚持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动员有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参与项目实施;加强典型示范,对自力更生、主动脱贫、勤劳致富的人员探索给予精神鼓励,在全社会营造自力更生光荣脱贫氛围。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引导群众克服陈规陋习,养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15.着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深入实施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百村示范、千村提升”工程,强力助推贫困村向经济强村迈进;深化农村“三变”改革,让贫困户优先分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成果。
16.着力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立足实际,在巩固脱贫成果的前提下,积极探索解决相对贫困问题。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积极加强同上级主管部门对接,全面落实本部门本系统相关工作和政策,在帮扶对象、帮扶政策、帮扶方式上加强研究。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抓紧研究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有效街接的具体路径。
六、全面强化攻坚保障
17.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实施五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推进乡村振兴行动,强化五级书记抓扶贫的政治担当,坚持“四个不摘”层层压紧压实攻坚责任。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集中力量、集中人员,对重点工作全力推进、跟踪问效。深入开展脱贫攻坚督查,加强常态化督导,确保“秋季攻势”各项工作部署到位、落实到位。
18.保持攻坚态势。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狠抓工作落实,广大干部要集中力量打好收官战,不获全胜决不收兵。要克服厌战疲倦,严防松劲懈怠,保持定力耐力,发扬连续作战的优良作风;严防急躁,务求稳扎稳打,确保脱贫攻坚成色;严防厌战,慎终如始,绷紧弦、再加劲,始终保持昂扬奋进的精神状态。
19.强化舆论宣传。采取多渠道加强脱贫攻坚宣传报道,增强脱贫信心,凝聚攻坚合力。大力宣传统筹推进疫情防控、救灾帮扶和脱贫攻坚工作的好办法好经验,大力宣传基层扶贫干部的典型事迹和贫困群众艰苦奋斗的感人事迹,讲好“扶贫”故事。畅通涉贫信访渠道,积极稳妥应对涉贫舆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20.深化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以“四联四增”为主要内容的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坚决防范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暗访,进一步落实为基层减负各项措施。严肃查处不担当不作为、搞数字脱贫和虚假脱贫、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以优良作风确保打赢脱贫攻坚决胜战。
参考方案:脱贫攻坚冬季攻势实施方案
脱贫攻坚冬季攻势实施方案
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文件合扶组〔20xx〕16号关于印发《市20xx年脱贫攻坚冬季攻势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省部属驻肥有关单位:现将《市20xx年脱贫攻坚冬季攻势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对照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xx年11月13日市20xx年脱贫攻坚冬季攻势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关于“善始善终,善作善成,不获全胜,绝不收兵”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20xx年脱贫攻坚冬季攻势实施方案》,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决定于20xx年11月至20xx年1月开展脱贫攻坚冬季攻势,确保夺取脱贫攻坚全面胜利,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五中全会精神和考察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和总理在第七个国家“扶贫日”到来之际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批示,牢牢把握决战决胜收官战、疫情防控阻击战、防汛救灾保卫战“三战”叠加的复杂形势,全力克服肺炎疫情和特大洪涝灾害影响;牢牢把握“多措并举巩固脱贫成果”的工作任务,坚决防止返贫致贫;牢牢把握“向着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继续前进”的工作要求,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地各部门要对标对表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坚持强化党的领导,确保善始善终善作善成;坚持咬定减贫目标,确保各项任务全面收官;坚持紧盯核心指标,确保全面小康一个不少;坚持全面查缺补漏,确保脱贫攻坚质量成色。在收官之年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确保第一方阵、力争位次前移”的考核要求。
二、重点工作
(一)全面对标目标任务,确保任务圆满收官
1.抓好目标任务对标对表。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照《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农村脱贫攻坚行动计划〉的通知》《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市20xx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梳理盘点、全面查缺补漏、全面巩固提升,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2.抓好核心指标全面达标。强化动态排查监测,持续开展“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排查核查,进一步查缺补漏,确保贫困户、边缘易致贫户和受灾户“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动态清零”。加快推进因灾受损房屋修缮改造,确保11月底前全部改造到位。3.抓好各类问题动态清零。坚持将各类问题整改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解决。巩固提升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及“回头看”、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发现问题整改成果。抓好省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做到见底清零、提升质效。抓好市委办、市政府办受灾贫困群众暗访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受灾贫困群众专题走访调研反馈问题整改,提升整改质量。4.抓好贫困户精准退出和贫困人口医药费合理报销工作。结合20xx年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全面开展大排查大规范,对信息系统中标注为“脱贫不享受政策”的脱贫户进行核实,识别—4—不准的予以清退。识别“脱贫不稳定户”并进行标注,对贫困户分户子女信息进行采集录入和统一管理。以排查情况为基础,深入分析健康脱贫政策落实情况,进一步加强慢性病医保管理、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全面规范医保待遇结算和贫困人口医药费报销,防止福利化倾向。5.抓好疫情灾情应对成果巩固。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有效防范因疫致贫返贫。持续抓好产业扶贫、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消费扶贫等工作。认真做好因灾补偿资金发放工作,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对因灾导致的损失开展针对性帮扶,把灾情造成的损失补回来。认真落实“五防”机制,坚决防范致贫返贫情况。6.抓好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围绕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有关要求,突出目标任务完成、克服疫情灾情影响、脱贫退出质量、脱贫成果巩固、问题整改、作风建设等内容,全面梳理排查,抓紧补缺补差、完善提升。切实抓好市际交叉考核、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县域结对帮扶等考核评估工作。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对有扶贫任务的县(市、区、开发区)、市直单位、乡镇(街道、园区)开展脱贫攻坚成效评价,并将结果纳入市委综合考核和市政府年度目标绩效考核。
(二)全面巩固拓展成果,确保质量好成色足
7.狠抓防返机制健全完善。持续开展脱贫人口分类管理,消除返贫致贫风险。严格按照标准程序,对扶贫对象做到“应退尽退、应纳尽纳”,对监测对象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帮扶”。突出边缘易致贫户,特别是因灾因病支出骤增户和收入骤减户,发挥驻村扶贫工作队作用,及时排查发现、及时跟踪帮扶,有效防范因灾因病致贫。对照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要求,逐村、逐户、逐人、逐项再排查、再提升,确保脱贫成果经得起检验。加大对非贫困村、低收入的“非贫困户”支持帮扶,防止出现“悬崖效应”。持续抓好4个城区困难群体帮扶工作,做到应保尽保。8.狠抓产业扶贫提质增效。推深做实“四带一自”、“三有一网”等产业扶贫模式,提高各类园区、企业、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水平和带贫减贫能力,延长扶贫产业链条,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贫困户参与度和受益度。发展特色种养业,努力提升稻渔综合种养、瓜果蔬菜等十大特色扶贫产业经营效益和防范风险能力。切实发挥村“两委”、帮扶责任人、产业发展指导员、科技特派员等一线帮扶干部帮扶指导作用,持续加强产业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着力强化冬季作物田间管理。统筹抓好旅游扶贫、电商扶贫、资产收益扶贫等各项工作,促进贫困户获得稳定收益。9.狠抓就业扶贫稳岗拓岗。在完成“一个高于、两个不低于”目标任务基础上,着力提升贫困劳动力就业质量。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千方百计帮扶贫困人口就业增收。科学设置、规范管理扶贫公益性岗位,实现因人设岗、人岗相宜,严防岗位虚设和变相发钱等现象。进一步加强就业扶贫车间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带贫减贫成效。提前谋划20xx年就业扶贫工作,充分利用元旦、春节期间贫困劳动力集中返乡时机,组织开展就业服务相关工作,及早安排部署就业工作,及早收集就业信息,及早计划实施技能培训,及早落实贫困劳动力就业。10.狠抓消费扶贫常态长效。围绕“三专一平台”建设,持续开展扶贫产品认定管理,加快推进消费扶贫智能专柜、专馆、专区建设和“三专”销售数据直连直报,用好中国社会扶贫网平台。继续开展好交通领域消费扶贫、地铁“消费扶贫专列”、电商直播带货等消费扶贫特色活动,积极对接各类社会主体,通过各种渠道采购销售扶贫产品,促进贫困群众增收致富。11.狠抓金融扶贫高效安全。坚持扶贫小额信贷支持政策不变、力度不减,围绕“贷得到”,进一步用足用好相关政策,确保完成年度扶贫小额信贷发放任务;围绕“用得好”,进一步强化服务指导;围绕“还得上”,进一步做好跟踪监测。对符合贷款条件、有贷款意愿的贫困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实现“应贷尽贷”。持续强化风险管控,坚持扶贫小额信贷户贷、户用、户还方向,确保资金用于发展生产。12.狠抓光伏扶贫规范管理。规范运维管理,用好全国光伏扶贫信息管理云平台,通过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全生命周期监测,促进电站持续稳定发挥效益。及时足额拨付光伏发电补贴资金。规范收益分配,落实全年光伏扶贫80%收益用于贫困人口承担公益岗位工资和贫困户参加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劳务费用支出。
(三)全面夯实基层基础,确保支撑保障有力
13.持续巩固“双基”建设成果。加快推进因灾损毁基础设施重建和修复,确保11月底前全部解决到位。持续巩固农村地区“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成果。进一步提升基层基本公共服务水平,重点解决农村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短缺与过剩并存的结构失衡等问题,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引导群众改变生活陋习,促进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认真谋划20xx年“双基”项目,不断提升农村整体面貌。14.持续抓好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加快未完工项目实施进度,确保11月底全面完成20xx年项目建设。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有关要求,开展扶贫项目实施、扶贫资金拨付、竣工项目验收、审计移交等自查工作。积极谋划20xx年项目,产业类项目占比不低于50%,11月底前完成年度项目计划编制。用好扶贫资产摸底核查数据,落实落细扶贫资产确权移交、运营管护、收益分配、清查处置等工作,促进扶贫项目资产持续稳定发挥效益。15.持续提升社会扶贫工作成效。持续做好定点帮扶,严格落实“单位包村、干部包户”责任。认真谋划推进全市第七批、第八批选派干部轮换工作。持续抓好县域结对帮扶,深入推进园区带动、镇村结对、消费扶贫等模式,引导帮扶重心下沉到贫困乡村,着力在产业合作、劳务协作、人才支援、资金支持、社会参与等方面开展更深层次的联动合作和互援互助。继续推进“百企—8—帮百村”“巾帼脱贫”“青春助力”“脱贫攻坚劳动竞赛”等扶贫行动。16.持续抓好数据质量巩固提升。按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原则,紧盯脱贫攻坚普查和建档立卡数据质量评估实地核查中发现问题,结合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及时在系统中进行修正、补充和完善。持续开展数据清洗,不断完善核查规则,压实工作责任,确保问题“查得出、改得掉”。开展季度数据质量核查,抓好核查反馈问题整改,持续提升数据质量。
(四)全面总结宣传谋划,确保衔接扎实有效
17.着力营造决战决胜攻坚氛围。加强理论宣传、新闻宣传、社会宣传,全面展现脱贫攻坚市脱贫攻坚成果。系统学习宣传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通过主流媒体宣传报道脱贫攻坚中涌现的先进典型事迹,发挥示范引领激励作用。总结脱贫攻坚普查工作,做好普查数据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做好普查成果。加强对涉贫舆情的监测和研判,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18.着力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坚持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加强典型示范,在全社会营造自力更生光荣脱贫氛围。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引导群众克服陈规陋习,养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推广“扶贫夜校”“积分超市”“孝道扶贫”等经验模式,着力激发脱贫致富内生动力,引导广大群众依靠勤劳双手和顽强意志—9—实现脱贫致富,加快实现从消除收入贫困向消除能力贫困转变。19.着力做好后续工作有效衔接。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成果,把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的长效机制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安排,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任务系统衔接。按照“接续保留一批、调整完善一批、转换退出一批”思路,调整优化脱贫攻坚“十大工程”政策。保持驻村帮扶力量总体稳定,以村“两委”换届为契机,持续夯实基层组织建设。
三、保障措施
20.强化攻坚态势。冬季攻势是今年“四季攻势”最后一战,是脱贫攻坚期关键一战,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局之战。全市上下必须坚决扛起脱贫攻坚政治责任,进一步强化攻坚态势,满怀信心不动摇,坚定决心不松劲,保持恒心不懈怠,集中优势兵力,凝聚最强战力,发起最后总攻。21.强化攻坚责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将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收官之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围绕冬季攻势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逐条逐项认真梳理盘点,细化工作举措,量化时间节点,强力推动工作落实。强化五级书记抓扶贫、抓乡村振兴工作格局,持续压紧压实责任。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以上率下,及时解决推进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阻点问题。22.强化攻坚监督。坚持从严从实、科学精准,以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工作落实、责任落实以及后续工作衔接为重点,实施有效监督。扎实开展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回头看”,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收官战提供坚强保障。
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方案
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方案
为完善公共租赁住房制度,保障公平分配,规范运营管理,健全退出机制,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20xx年版)的通知》(来政发〔20xx〕11号)文件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任务
本次年度复核核查对象为20xx年已进行实物配租且至20xx年12月底租赁合同到期的1778户保障户(主要分布在小区)。
二、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一)区住建局为市城区保障性住房运营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和监督工作。
(二)区住房保障办公室为市城区住房保障运营管理部门,负责市主城区内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工作。
(三)市红河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负责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合同签订和管理及小区管理工作。
(四)各城区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年度复核保障户的材料受理、审核、公示工作。
(五)区民政部门负责对已授权申请家庭及成员的经济状况进行核对。
以上涉及单位主要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积极主动配合主管部门,共同抓好各项工作。
三、工作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xx年12月7日—20xx年12月27日)
1.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复核工作实施方案内容包括复核计划、复核工作开展及清退整改等。
2.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要求人员落实到位,措施保障到位,资金筹措到位。
3.召开工作动员会。明确责任主体、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和时间期限。
(二)推进实施阶段(20xx年12月28日—20xx年3月31日)
进行实际摸底调查,详细掌握具体情况,切实做好保障户群众的思想动员工作,争取被核查对象理解、支持、配合核查工作。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民政局、各街道办事处、市红河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四、受理地点
区城区各街道办事处
五、办理流程
(一)初审
本市保障范围户籍的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表(非本市保障范围户籍的,向务工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地所属街道办提交申请表)进行审核后,提交至所属街道办(城东街道办、城北街道办、河西街道办、来华街道办事处)进行初审并公示,低收入家庭需由区民政部局负责对已授权申请家庭及其成员的经济状况进行核对。
(二)审核
区住房保障办公室负责审核各街道办事处提交的经公示无异议的年度复核申请材料。
(三)复核
区住建局负责复核区住房保障办报送的年度复核材料,对符合条件的,在区住房保障网和主流媒体上公示;对不符合条件的,由区住房保障办退回给对应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退回给当事人。
(四)续签合同
市红河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对符合条件的保障户进行续租、合同签订和后续小区管理工作。
六、主要工作措施
(一)为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制度,保障公平公正原则,建立健全退出机制,现成立20xx年公共租赁住房年度复核领导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区住建局局长、综合执法局局长(兼)
副组长:区住建局副局长
区民政局副局长
市红河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来华街道办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城北街道办武装部部长
河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党工委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成员:区住建局保障办办事员
区住建局保障办办事员
区住建局保障办办事员
区住建局保障办办事员
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资产部经理
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资产部专员
街道城建办助理
街道城建办办事员
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事员
街道城建办办事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要负责督促各责任单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二)完善后续管理,加强舆论监督
1.相关部门要积极探索建立住房保障信息平台,实现税务、金融、民政、公安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以核准申请人的基本信息。要突出抓好准入审核工作,进一步健全退出机制,严格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完善保障性住房对象档案,防范、严查骗租骗保及以权谋私等行为。
2.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保障性住房各项政策及先进典型经验,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抓好信息公开,提高住房保障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联合行动,多重保障
1.坚持责任制度。住建部门作为主管部门牵头,街道、民政等单位为协办部门,各单位行政一把手对各自工作负主要责任;各单位要统筹协调,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2、建立快速通道。各单位要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加快办理,保证工作畅通。
低保兜底脱贫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低保兜底脱贫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低保救助政策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根据《省民政厅财政厅扶贫办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省民政厅扶贫办关于印发〈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及《20xx年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和省、市、市民政工作部署要求,现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快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实行政策性兜底保障,稳步提升街道农村低保保障覆盖面,有效杜绝“脱保”、“漏保”现象,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制度在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确保完成全街20xx年社保兜底工程目标任务。
二、工作任务
(一)排查对象。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按规定程序纳入低保范围。对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贫困家庭实行低保兜底。重点排查以下几类困难家庭:1、未纳入兜底保障范围的贫困人口、边缘户及脱贫不稳定户等;2、家庭成员因重特大疾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稳定收入来源的特殊贫困家庭;3、家庭成员有一、二级残疾人,或三级以上精神智力残疾人且无稳定收入来源的特殊贫困家庭。/
(二)认定办法。依照《关于申请低保支出型贫困家庭收入核减的通知(试行)》(合民[20xx]53号)、《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巢民字[20xx]84号)及《关于进一步修订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工作的通知》(巢民[20xx]9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保障类型分为困难家庭、低收入家庭及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困难家庭是按户施保,家庭人均收入需低于低保标准。低收入家庭是按人施保,家庭人均收入需低于低保标准2倍,可保障重病、重残本人。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是按人施保,家庭人均收入减去医药费支出后需低于低保标准2倍,可保障重病患者本人。
三、工作步骤
结合本次排查工作,试点开展低保审批权下放改革,市民政局将审批权委托下放到街道,审核权委托下放到村(居)。
(一)全面摸排
街道组织村(居)开展一次全面的排查摸底,详细摸清其家庭人口、收入、财产等实际状况,对照低保政策规定,逐一识别是否符合低保条件。全面摸排阶段结束后,对初步认定符合低保条件的,街道和村(居)委会应主动告知和协助其办理申请低保手续,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由街村出具调查处理意见,报市民政局备案。
(二)审核阶段
一是入户调查。街村两级开展入户调查,协助拟申请对象提交申请授权书、家庭经济状况声明及病历(医药费单据)、残疾证复印件等困难证明材料。二是信息核对。各村居填写拟申请低保对象家庭人员信息(包括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及法定赡扶抚养人),由村书记及分片村干部签字负责。街道汇总后,由市民政局录入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并发起核对。三是村(居)审核。村(居)两委根据信息核对报告和入户调查结果进行审核,核算其家庭人均收入。召开村级民主评议会(民政办需派专人到场指导),形成拟纳入低保对象名单,确定保障类别及低保金,并在村(居)民小组和村(居)委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出审核建议并上报街道。
(三)审批阶段
街道成立低保评审小组,由分管民政负责人任组长,街道纪检、民政、扶贫等部门及村(居)负责人参加,召开评审会议集中审批(评审小组成员不少于9人,应为单数)。审批通过的低保对象,由街道组织公示,并在各村(居)委会公告栏长期末端公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务必高度重视,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工作措施,认真开展困难群众摸排及保障工作,充分发挥低保救助的兜底保障作用,确保“社会保障脱贫一批”,进一步巩固街道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致贫现象发生。
(二)强化责任落实。村(居)要加强沟通协调,细化工作安排,把握序时进度,确保工作按时完成,达到预期目标。村(居)委会要逐级压实责任,督促做细抓实,确保不漏一户一人。要充分发挥帮扶责任人的作用,准确掌握困难群体家庭成员、致贫原因、收入构成等基础信息,为排查工作提供可靠依据。
(三)严格监督指导。街道指导帮助各村(居)改进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于程序不规范、低保对象认定不精准,导致出现“脱保”“漏保”“错保”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