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文化站工作计划。
面临随时可能开展的建设工作,我们或多或少都应该准备好一份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是一种安排全面到位的计划性文书,是否有可以参考的实施方案呢?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方案精选】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工作方案合集”,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切实做好本镇综合文化站图书借阅、留守儿童服务、文艺活动排练、公益电影放映、群众健身等服务项目免费开放工作,以及农村文化建设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精神,进一步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着眼于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发挥公共文化机构的基本职能作用,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和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增强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努力实现我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向群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
二、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的重要意义
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是提高人民群众文明素质的重要手段,是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具体措施,是一项重要的文化惠民工程。有利于满足基层群众、低收入群体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有利于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有利于树立以人为本的良好形象,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免费开放实施办法
(一)科学确定免费开放和公益性服务项目。结合镇文化服务中心的实际情况,科学确定免费开放和公益性开放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场地、基本服务项目和内容以及开放时间。
(二)加大免费开放的宣传力度,树立良好形象。公示免费开放内容、服务项目、开放时间、管理办法等群众须知的制度措施。加强免费开放的宣传工作,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让更多的群众了解综合文化站的功能和作用,吸引广大群众走进文化服务中心享受公共文化服务,同时树立综合文化站的良好社会形象。使免费服务成为政府的重要民生项目和公共文化服务品牌。
(三)认真安排免费开放的管理工作。使免费开放落到实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四、免费开放时间
免费开放的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面向群众全面免费开放。
五、免费开放基本内容
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包括:图书阅览室、多功能活动厅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免费办理借阅证。
审核通过后,我镇综合文化站实行无障碍、零门槛进入,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全部免费开放,所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全部免费。具体措施:
1、不租赁、挪用文化站公共设施。
2、建立免费服务公示、预告制度。在免费开放场所,建立免费开放公示制度,并在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等公示服务项目及活动开放时间。
六、免费开放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我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工作的领导,经镇政府会议研究决定,成立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文化工作领导任副组长,文化站工作人员为成员。
2、加强管理创新。围绕基本文化服务功能,精心设置服务项目,提高公共文化设施利用率。加强站内人员培训,完善知识结构,切实提高自身素质和服务能力。
3、加强宣传引导。认真制定宣传方案,利用宣传单、标语、公示栏等形式加强宣传,切实提高免费开放工作社会知晓率,吸引广大群众走进文化设施,为免费开放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七、文化站免费开放经费(共计3万元)
1、镇机关支部开展庆祝建党99周年团建活动(1万元)
2、镇开展“九九重阳情、浓浓敬老意”活动(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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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范文: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方案合集
为贯彻落实关于学生近视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通知》(教体艺〔20xx〕3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20xx〕19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县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努力降低我县儿童青少年近视新发病率,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xx年,实现全县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xx年的基础上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到2030年实现全县儿童青少年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整体水平显著提升,6岁儿童近视率控制在3%左右,小学生近视率下降到38%以下,初中近视率下降到60%以下,高中阶段学生近视率下降到70%以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达25%以上。
二、工作措施
(一)落实条件保障
1.改善视觉环境。严格落实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等采光和照明要求,使用利于视力健康的照明设备,教材、考试试卷等用品卫生标准达标率100%;优化布局,消除“大班额”现象;根据学生座位视角、教室采光照明情况和学生视力变化情况,每月调整学生座位,每学期对学生课桌椅高度进行个性化调整,使其适应学生生长发育变化。
2.配备人员设备。加强中小学卫生室、保健室建设,加强学校近视防控基础设施设备、技术指导和专业培训,每学期开展近视监测筛查。
(二)强化近视干预
1.推进健康教育。加强学校健康教育主阵地建设,学校、家庭、学生和全社会重视近视防控,积极宣传、解读、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重视近视防控科普宣传,组织开展“全国爱眼日”等爱眼护眼活动,积极利用媒体和宣传平台,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2.减轻学业负担。切实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的《中小学减负措施》,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作业,三至六年级书面家庭近视化实践性作业,减少机械、重复训练,确保中小学生睡眠充足。控制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不超过1次,其他年级不超过2次,严禁以成绩作为选拔和排名依据。
3.加强体育锻炼。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确保中小学生在校时每天1小时以上体育活动时间,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体育课每周4课时,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阶段每周2课时。规范开展眼保健操,实施学生体育家庭作业制度。加强体育与健康教师师资队伍建设,完善学校体育、健康教育场地设施,深化学校体育与健康教学改革,推进校园体育项目建设,落实学校健康教育内容和要求。
4.实施家校联动。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家庭近视防控知识和意识,倡导家长增加陪伴孩子时间,科学合理使用电子产品,养成信息化环境下良好的学习和用眼卫生习惯。
(三)提升服务水平
1.加强机构建设。认真落实《近视防治指南》等诊疗规范,不断提高眼健康服务能力。加强近视防控机构建设,加强眼科医疗机构、中小学卫生保健室建设,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危险因素监测和防控科学研究,加强技术指导和推动学校近视防控工作。
2.建立健康档案。0—6岁儿童每年眼保健操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充分利用信息系统,为儿童青少年建立视力电子档案,并随儿童青少年入学实时转移。开展近视防控大数据监测,指导科学防控近视。
3.加强市场监管。加大对近视防控行业的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力度,开展眼科医疗服务行为监管,严厉打击近视防治虚假宣传、劣质产品和服务。坚决杜绝近视防控广告进校园开展商业宣传等服务。
(四)严格评议考核
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总体近视率和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学校工作考核,严禁片面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考核学校。将视力健康教育纳入学校素质教育,将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课业负担等纳入教育质量评估体系,每年开展评议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三、部门职责
教科局:推动学校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和视力健康管理等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健全学校体育卫生发展制度和体系,不断完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加快体育与健康师资队伍建设,聚焦“教”(教会健康知识和运动技能)“赛”(广泛开展班级、年级和跨校体育竞赛活动)“养”(养成健康行为和健康生活方式),深化学校体育、健康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推进校园体育项目建设。推动学校加强现有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建设,按照标准和要求强化人员和设备配备。
卫体局:加强眼科医生、眼保健医生培训,提高视力筛查、常见眼病诊治和急诊处置能力。加强视光师培养,确保我县有合格的视光专业人员提供规范服务,并根据儿童青少年近视情况,选择科学合理的矫正方法。增加适合儿童青少年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的场地设施,持续推动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向儿童青少年开放。积极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儿童青少年体育活动,有针对性开展体育赛事,吸引儿童青少年广泛参加体育运动。
财政局:合理安排投入,积极支持相关部门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
人社局:会同教育科技局、卫体局完善中小学校医、保健教师和健康教育教师职称评审制度。
市场监管局:严格监管验光配镜行业,不断加强眼视光产品监管和计量监管,整顿配镜行业秩序。加强广告监管,依法查处虚假违法近视防控产品广告。
文旅局:加强对网络游戏出版运营企业的监督管理,引导儿童青少年科学适度使用游戏出版物,对全县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融媒体中心: 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作用,利用公益广告等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推广近视防治知识,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并参与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
四、保障措施
县政府负责本辖区儿童少年近视防控措施的制定,各相关部门负责具体落实,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将视力健康纳入素质教育,将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课业负担等纳入义务教育质量检测评估体系,进行督导评估。对儿童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评估中连续三年下降的责任单位和学校依法依规予以问责。
【精选】农村适龄妇两癌免费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做好20xx年我县“两癌”免费检查工作,切实维护广大妇女的健康权益,提高农村妇女“两癌”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提高妇女健康意识,根据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农村适龄妇女“两癌”检查,推动“两癌”检查服务精准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两癌”早诊早治率,普及“两癌”防治知识,提升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健康水平。自20xx年起,按照三年一计划周期,对全县农村适龄妇女进行“两癌”免费检查,实现“两癌”检查全覆盖。
二、工作目标
(一)以镇(街道)为单位,10月底前任务完成率达到100%。
(二)“两癌”检查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逐步提高,业务人员培训覆盖率达100%。
(三)逐步提高农村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农村地区妇女“两癌”防治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达90%以上。
(四)宫颈癌早诊率达90%以上,乳腺癌早诊率达60%以上。检查异常、可疑病例随访管理率达95%以上。
(五)进一步巩固健康扶贫工作成果,所有建档立卡的贫困适龄妇女“两癌”检查全覆盖。
三、实施范围
(一)检查对象:全县35-64岁农村妇女及城市低保适龄妇女,优先保障贫困妇女。20xx年“两癌”已经参检适龄妇女不在本年度检查范围内。
(二)检查项目:按规定免费提供《县农村适龄妇女“两癌”检查免费项目清单》(见附件1)内的检查项目。
(三)检查人数:全县共17400人,详见20xx年县“两癌”项目任务指标分配表(见附件3)
四、检查内容
(一)宫颈癌检查
1、妇科检查:包括盆腔检查及阴道分泌物湿片显微镜检查/革兰染色检查。
2.宫颈癌初筛:宫颈脱落细胞液基细胞学(TCT)检查。宫颈脱落细胞检查:包括刷取、固定、TCT制片、巴氏染色以及采用TBS描述性报告对宫颈脱落细胞进行评价。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采取宫颈脱落细胞液基细胞学(TCT)检查与HPV检测(HPV高危亚型检测或HPV高危分型检测)联合筛查。
3.阴道镜检查:对妇科检查发现宫颈异常改变或触血、宫颈脱落细胞检查结果可疑者或异常者以及肉眼检查异常者进行阴道镜检查。
4.组织病理学检查:对阴道镜检查结果可疑或异常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二)乳腺癌检查
1.乳腺触诊和乳腺彩超检查:对接受检查的所有妇女进行乳腺视诊、触诊和乳腺彩超检查,乳腺彩超检查结果采用乳腺影像分级评估报告系统(以下简称BI-RADS分级评估报告系统)。
2.乳腺X线检查:对乳腺彩超检查可疑者(BI-RADS分级0级以及3级者)进行乳腺X线检查,乳腺X线检查结果采用BI-RADS分级评估报告系统。
3.组织病理检查:对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级4级和5级、X线检查BI-RADS分级4级和5级者应当直接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以下简称活检)。
4.对乳腺X线检查0级和3级者:应当由副高以上专科医生综合评估后进行随访或活检或其他进一步检查。
(三)加强检查异常/可疑病例随访管理
随访人员要按照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异常/可疑病例随访登记表加强异常/可疑病例的追踪随访。要详细收集目标人群的基本信息,特别是联系方式。建立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医生的作用,督促尽早接受进一步诊治,并及时记录病例相关情况。
1.宫颈癌检查异常/可疑病例。主要包括宫颈细胞学检查TBS报告结果为未明确意义的不典型鳞状上皮细胞(以下简称ASC-US)及以上者,肉眼观察异常/可疑者,阴道镜检查异常/可疑者以及病理学检查结果为宫颈高级别病变(CIN2和CIN3)及以上者。
2.乳腺癌检查项目异常/可疑病例。主要包括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级0级、3级及以上者,临床乳腺检查异常/可疑者,乳腺X线检查BI-RADS分级0级、3级及以上者,以及病理学检查为不典型增生及小叶原位癌、导管原位癌、浸润性乳腺癌等恶性病变。
(四)人员培训
1、培训对象:项目实施医疗机构相关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
2、管理方面培训内容:工作方案、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财务管理、监督指导、质量控制考核、信息统计和报告等。
3、技术方面培训内容:
(1)宫颈癌相关专业知识(流行病学、临床检查方法和规范、诊断标准与治疗知识等)。宫颈细胞学(涂片及染片方法和要点、TBS分类报告方法)、阴道镜、组织病理等检查的操作方法、注意事项、诊断标准及相关报告和信息登记表册填写要求等。
(2)乳腺癌的相关专业知识(流行病学、临床检查方法、组织病理检查方法和标准以及相关治疗知识等)。乳腺彩色超声和乳腺X线检查的操作方法、注意事项、影像BI-RADS分级评估报告系统和信息填写以及质量控制要求等。
4、培训要求:
县妇幼保健院组织对所有“两癌”检查管理和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全员培训,采取集中理论授课和临床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方式,对承担“两癌”检查的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尤其要加强乳腺癌初筛人员培训,提高初筛技术人员技术能力。
(五)健康教育和社会宣传
1、各镇(街道)卫计办、计生协部门,发挥宣传和组织动员优势,深入村级、单位、社区开展宣传动员,让城乡适龄妇女主动接受“两癌”检查。
2、各卫生医疗保健机构要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特色优势,针对不同群体广泛开展“两癌”检查相关政策和健康知识宣传,扩大“两癌”检查的社会影响力,帮助广大妇女提高健康素养,促进良好生活方式的形成。
3、“两癌”检查实施单位要主动向服务对象公示免费服务内容,在服务窗口和候诊场所采取宣传橱窗、滚动字幕、宣传视屏、宣传折页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两癌”防治知识以及政策,发挥好宣传主阵地、主力军的作用。
4、参与“两癌”检查的医务人员应当主动向接受检查的妇女传播“两癌”防治信息,积极为有需求的妇女提供咨询服务、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就诊妇女保健意识。
五、工作流程
(一)人群选择。镇街、社区、村(居)计生主任,在卫计办、计生协等部门的配合下,组织动员辖区内符合项目要求的农村适龄妇女,并组织受检对象持本人身份证到镇街安排的检查点进行检查。
(二)宫颈癌检查流程
1.承担项目检查的医疗机构负责对受检对象进行妇科检查和宫颈细胞学检查。
2.对妇科检查、宫颈细胞学检查结果为可疑或阳性以及肉眼检查异常者的妇女提供阴道镜检查。并将阴道镜检查结果进行登记,同时将检查结果反馈到受检者本人。
3.对疑似患者进行病理切片检查,督促确诊患者进行进一步治疗。
4.对疑似或确诊患者进行随访,并将随访结果记录在个案登记表内。
(三)乳腺癌检查流程
1.承担项目检查的医疗机构负责对适龄妇女进行乳腺彩超检查,将检查结果进行登记,同时将检查结果通过短信等途径反馈到受检者本人。
2.对乳腺彩超检查后可疑或阳性者,进一步进行乳腺X线检查,将检查结果进行登记。
3.对疑似患者进行病理切片检查,督促确诊患者进行进一步治疗。
4.对疑似或确诊患者进行随访,并将随访结果记录在随访登记表内。
(四)质量控制。按照项目质控标准实施质量控制和评估,确保项目实施效果。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3月1日-3月20日)
各单位要切实加大对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短信平台、微信等新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向适龄妇女宣传相关政策,提高项目知晓率和参与率,为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营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氛围。按照年度目标任务进行安排部署,做到底子清、情况明。要做好“两癌”免费检查技术人员的前期培训和技术操作规程指导,高质量、高标准做好检查工作。要采取得力措施有效降低重复检查率,在做到应查尽查的基础上确保适龄妇女检查周期内受检全覆盖。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21日至9月30日)
医疗检查机构准备好相关器材和检查用品,做好检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为方便群众,实施检查的医疗机构到各镇(街道)为妇女开展两癌筛查,具体的检查场所由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根据本镇(街道)实际情况确定,可以选择卫生院作为检查场所。各镇卫计办要积极主动和实施检查的医疗机构做好“两癌”免费检查沟通和对接工作,确认检查时间,确保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顺利实施。
(三)总结分析阶段(10月1日至10月30日)
对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进行查漏补缺,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汇总上报。
(四)考核评估阶段(11月1日至11月25日)
对各镇(街道)免费检查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
七、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县级“两癌”免费检查项目领导小组(附件2),负责全县“两癌”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制定检查流程、指导质控等工作。各镇(街道)也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镇(街道)“两癌”筛查工作方案,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本辖区内“两癌”检查工作。
(二)经费管理
我县承担的“两癌”检查项目检查任务数为17400人,“两癌”检查经费由基本公共卫生经费列支。“两癌”免费检查项目办公室要切实加强项目经费的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三)明确职责分工
1.卫生健康局。负责“两癌”筛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制定项目管理方案;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有关经费,足额及时到位;组织成立专家技术指导组;开展人员培训;管理相关信息;对项目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根据上级有关考核指标将20xx年“两癌”免费检查工作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筛查任务。
2、县妇幼保健院、县人民医院。
县妇幼保健院是我县主要“两癌”检查技术服务和管理机构,负责检查信息的收集、统计、上报,完善培训、检查、诊断、治疗体系。
3.镇(街道)卫计办、计生协。负责辖区内“两癌”免费检查参检妇女的组织协调工作;“两癌”筛查前召开村计生专干会议,专题安排部署“两癌”筛查工作;印发书面通知单,将书面通知单送至各家、各户,对受检群众进行全方位组织动员,督促适龄妇女全部接受免费检查;确定20xx年度“两癌”筛查对象(20xx年“两癌”参检适龄妇女不在本年度检查范围内),并造好册子;做好受检妇女的身份查验、调查登记和管理工作,避免出现携带非本人身份证受检;与实施检查的医疗机构、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密切协作、分工负责、建立配套协调机制,实现农村适龄妇女两癌筛查全覆盖。
镇(街道)宣传、动员、组织妇女参加“两癌”筛查工作经费以及交通费、接待费由镇(街道)财政承担。
4、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合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提供场地。
(四)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严格落实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制度、措施,确保检查人员不聚集,严防感染事件发生。
方案范文: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合集
根据市区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镇农作物秸杆全面禁烧工作,进一步改善我镇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务必高度重视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大气环境、促进农民增收为目的,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在“疏堵结合”的基础上,以“堵”为主,不准燃烧秸秆。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清查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服务相结合,因地制宜,综合监管,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秸秆禁烧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秸杆禁烧工作的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明确任务分工,切实把秸杆禁烧任务分解落实到人,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严格落实镇包村、村包组、组包人的秸秆禁烧工作机制,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负主体责任,各行政村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
三、构建禁烧网络
建立健全禁烧机制,切实履行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属地管理责任,完善村级网格化监管体系,实行全方位、全天候督查巡查和驻守值班制度。健全完善“乡镇落实、村民参与”的秸秆禁烧工作网络。实行部门联合执法与镇村现场巡查配套联动、互为补充的全覆盖、无缝隙的昼夜巡查体系,确保焚烧秸秆违法行为得到及时制止和查处。镇纪委、办公室全力组织进行督查检查,对禁烧工作实行责任到人,划片包干、驻村检查,特别要加强田间、地头、村头的值守和巡查,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处置。
四、加强综合利用
大力推广秸秆精细化还田,鼓励发展秸秆饲料化产业,稳步推进秸秆能源化利用,变废为宝,促进秸秆禁烧工作的良性循环。加强收割机械准入管理,深入收割现场,确保机械收割粉碎秸秆的长度能满足播种需要;加速秸秆“离田”,各行政村要进一步建立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加快打捆和收购进度,为秸秆收购公司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禁止堆存在田间地头沟渠,消除焚烧隐患。
五、加强宣传教育
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与监督作用,通过广播、网络、微信、手机短信、横幅、大喇叭、宣传车等载体,多渠道、多方式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信息,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途径意义、政策措施和典型经验以及露天焚烧的危害性及违法后果,并采取面向基层、贴近农民、生动活泼的形式,普及相关知识和技术,确保群众对秸秆禁烧的政策知晓度达到100%。
六、落实责任追究
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各行政村年度高质量综合绩效考核体系,严格责任追究,继续执行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20xx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量化问责规定(试行)〉的通知》(菏办发电〔20xx〕39号)文件要求,各行政村即凡是出现1个火点的,村支部书记立即停职处理,同时按照相关文件追究包村科级干部、包村负责人责任。
七、加强督导调度
镇成立督导组和巡查组,分工对各行政村秸秆禁烧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发现问题视情况采取通报批评、约谈等。自9月19日起,镇组织相关部门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领导、成员,实现各行政村全覆盖。
【方案精选】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方案》精神,进一步提升全县民政领域市场主体证照管理水平,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以营商环境“优”无止境为目标,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切实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依法从严查处违法情况严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无证无照经营者,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目标任务
(一)确保“两个不发生”,即:不发生因无证无照经营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破坏环境资源或威胁公共安全以及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群体性事件;不发生无证无照经营人员暴力抗法事件,或虽发生暴力抗法事件,但当场得到有效处置。
(二)对具备办理证照的法定条件、有继续经营意愿的经营者,应当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相应证照。
三、组织保障
为加强工作领导,成立县民政局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研究、分析全县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问题,交流、通报有关工作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综合治理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向县政府提出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意见和建议;组织协调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专项执法行动;落实县政府部署的其它工作。
四、职责
1.对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经营活动的,或未依法取得许可且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者,由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或省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予以查处。
2.发现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不属于本部门查处职责的行政许可部门或监管部门,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省“互联网+监管”平台、书面抄告等渠道移送有管辖权部门,加强监管协作。
五、工作任务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把“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落实到市场监管实践中,共同加强“先照后证”改革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市场监管相互衔接,防止出现监管真空。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2月24日前)
认真组织学习《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和要求,明确工作重点和难点,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有序推进。
(二)摸底排查阶段(12月25日至12月29日)
建立行业监管无证无照经营台账,开展摸底排查,及时发现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建立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台账动态管理并及时更新。对不属于本部门查处职责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7个工作日内通过省“互联网+监管”平台、书面抄告等渠道移送有管辖权部门。
(三)清理整治阶段(12月29日至10月31日)
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及时处理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四)总结提高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
对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及时总结经验。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营造氛围。充分认识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认真分析和研判本地区、本行业无证无照经营态势。
(二)建立机制,长效监管。加强对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摸底排查、投诉举报、信息抄告、案件移送等。
(三)督促检查,强化问责。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具有动态性、多发性、区域性等特点,要以常态化的要求常抓不懈,推进无证无照监管职责落实到位。
【方案精选】病毒防控宣传工作方案合集
为全面加强镇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宣传教育,做好舆论引导,打造社会公众自我防护、科学防控和群防群控良好局面,营造浓厚的宣传舆论氛围,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职责
按上级指挥部的要求负责疫情信息、防控工作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监测镇内外舆情,及时澄清事实;宣传防护科普知识;对网上散布谣言、恶意炒作的进行落地查人,依法惩处并及时通知通报情况,有效管控有害信息;承办指挥部交办的相关事项。
二、工作任务
(一)新闻宣传
通过“幸福”微信公众号、短信、微信等形式,及时宣传病毒感染的肺炎等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公众自我保护能力;及时我镇工作动态、重要公告、重要举措、典型事迹,及时向上报送我镇经验做法,营造群防群治社会氛围,坚定全镇干群信心和决心。
(二)社会宣传
1、各村(社区)要在辖区主要交通路口、各村(居)小组、活动广场等地段的醒目位置悬挂张贴宣传标语或宣传画。充分运用微信、微博、QQ等网络渠道和平台推送中省市县官方媒体的防控信息。利用现有的村级广播站、流动宣传车、公示栏等资源以及通过发放宣传单、告知书等形式引导群众科学预防、及时诊疗、平稳应对。
2、指挥部各工作组要在负责的领域、涉及的场所醒目位置悬挂具有行业特点的防控标语,利用户外电子屏、流动宣传车等广泛宣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病防控知识和防护技能。
3、辖区各企事业单位要组织并运用电话、网络、工作群等方式向职工宣传防控科普知识。
4、其他各部门及各联村工作组要发动全体党员干部,通过电话、微信、上门走访等多形式开展宣传,做到到村、到组、到车、到人,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三)舆情监管
严肃网上宣传纪律,做好网上舆情监测,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密监测病毒感染的肺炎网上舆情动向,加强巡查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违法违规有害信息,严厉打击相关谣言,澄清事实,以正视听。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有序做好宣传舆论引导工作。
(二)上下联动,精准宣传。针对不同群体和受众开展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宣传,努力做到防控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严格纪律,加强引导。统一宣传口径,规范宣传内容,严格审核把关,及时准确、权威信息,要加强舆情监测和处置,确保舆情平稳、社会稳定。
【方案精选】扶贫资产管理工作方案合集
为切实抓好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持续发挥扶贫项目资产带贫减贫作用,带动建档立卡农户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扶领办通〔20xx)3号)、《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及资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委办字〔20xx)7号)及《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总书记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精准方略,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框架下,按照现有资产管理制度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要求,结合扶贫开发“目标、任务、资金、责权”落实到县的实际,以明晰扶贫资产产权归属、确保扶贫资产安全为目的,以强化扶贫资产监管、实现扶贫资产保值增值为重点,以规范扶贫资产经营运行、明确资产权益分配为导向,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产的长效运行管理机制,确保公益性资产持续发挥作用、经营性资产不流失。
二、工作目标
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使用各级财政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世界银行贷款扶贫项目资金、东西部协作、社会捐赠等投入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全面摸清资产底数,科学界定产权归属,分类管理,合理纳入村集体资产管理体系或国有资产管理体系。明确扶贫项目资产的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处置权、监督权等,有效解决扶贫项目资产“属于谁、谁来管、如何管”和扶贫项目资产收益“属于谁、谁来分、如何分”等问题,防止扶贫项目资产闲置和损失浪费,确保扶贫项目资产稳定良性运转。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县级主导。县级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起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县级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县直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合力推动,切实将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抓牢抓实,抓出成效。
(二)坚持依法依规。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在现有制度框架下,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求相衔接,遵循国有资产、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及行业管理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扶贫项目资产受益群体的特殊性,资产权属和收益权尽量下沉,充分调动积极性。
(三)坚持权责一致。按照产权归属落实后续管理责任,明确扶贫项目资产由地方政府负责统筹。根据不同类别扶贫项目资产属性,落实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注重发挥村级组织作用,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鼓励各地探索多形式、多层次、多样化的管护模式,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具体办法和细则。
(四)坚持科学管护。在权属明晰化基础上,进一步健全规范扶贫项目资产登记备案、运营维护、收益分配、资产处置和监督管理等制度体系,确保经营性资产保值增值、公益性资产高效运转,提高扶贫项目资产管护效益。
(五)坚持公开透明。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在政府门户网站、乡(镇、街道)、村级公告公示栏上将扶贫项目资产运营管护、收益分配、资产处置等情况进行公告公示,有效提高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和运营透明度。充分发挥脱贫群众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切实保障脱贫群众对扶贫项目资产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
四、工作重点及时间安排
按照“三定四管”模式,通过定资产范围、定资产类型、定资产权属,规范登记管理、规范运行管理、规范维护管理、规范处置管理,切实抓好扶贫资产管理工作。
(一)安排部署阶段
按照国家、省、市扶贫资产管理相关要求,为规范清产核资、确权登记、运营管理、资产收益、清查处置等程序,细化相关内容,我县已成立扶贫资产项目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督促指导扶贫资产管理工作。
(二)具体实施阶段)
第一步:全面摸清扶贫项目资产底数。县级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辖区内纳入管理范围的扶贫项目资产进行全面摸底,重点是非到户类资产,逐年逐个项目追溯资金来源、用途去向、资产状况等信息,核实形成扶贫项目资产情况,县、乡、村分级分类建立管理台账,时间为3月31日前。
第二步:准确区分扶贫项目资产类型。扶贫项目资产类型主要分为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和到户类资产。经营性资产主要为具有经营性质的产业就业类固定资产及权益性资产。公益性资产主要为公益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类固定资产。到户类资产主要为通过财政补助等形式支持贫困户发展生产所形成的生物性资产、固定资产等。各县直部门及乡镇(街道)要对纳入管理范围的扶贫项目资产按照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和到户类资产分类进行管理,4月15日前,县、乡、村三级均要按照分类情况建立管理台账。
第三步:科学界定扶贫项目资产权属。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符合条件的扶贫项目资产一次性确权到位,做好资产移交,并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系或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到户类资产,原则上属于农户所有;公益性资产,项目建成后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按照行业相关要求进行确权和管理;经营性资产,根据资金来源、受益范围、管理需要等,参考目前管理现状明确权属,尽可能明确到获得收益的个人、村集体经济组织等。难以明确到个人的扶贫项目资产,原则上明确到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求有序推进股份合作制改革。单独到村实施的项目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明确权属到获得收益的个人、村集体经济组织;跨乡跨村实施的项目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原则上按照资金投入比例或事先约定确定所有权比例,将权属量化到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可归属于国有资产。
第四步:落实扶贫项目资产管理责任。县级人民政府对本县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履行主体责任,明确相关部门、乡镇政府管理责任清单。各主管部门根据行业领域资产管理的制度规定,履行好行业监管职责,对村内属于行业管理的扶贫项目资产,各部门应全部纳入监管范围;乡镇要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运营的日常监管;村集体要切实担负起对确权到村扶贫项目资产的直接管理责任;将扶贫项目资产进行抵押担保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履行民主公开和决策程序,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第五步:规范扶贫项目资产管护运营。扶贫项目资产产权归属国有资产的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进行管护;产权归属村集体的按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定进行管护;产权归属农户的由农户自行管护,村支两委和驻村工作队要加强指导和帮扶。公益性资产由相应的产权主体落实管护责任人和管护经费,可通过调整优化现有公益性岗位等方式解决管护力量不足的问题,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和边缘户劳动力参与管护。属于村集体的公益性资产管护经费,可由村集体经营性收益、地方财政资金统筹解决。对供水等易损耗、易损坏公益性资产落实受益者责任,引导农户自觉参与管护,自觉缴纳有偿服务和产品费用。经营性资产可以釆取承包、托管、租赁、合作等方式落实运营主体,确定经营方式和期限,明确运营各方权利义务,注重风险防控。各地可根据实际,成立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公司,实行集中统一管护运营,管护经费根据运营方案原则上从经营收益中列支。
第六步:规范扶贫项目资产收益分配。扶贫项目资产收益分配以有利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为前提。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收益分配按照现有资产管理制度实施,制度未予明确前,应通过民主决策程序进行收益分配。属于村集体收益的,由村委会按照“村集体提方案、乡镇审批、县级备案”的流程,履行民主决策和公告公示等相关程序进行分配。属于国有资产的,收益分配使用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按照《省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实施办法》执行。
第七步:合规合法处置扶贫项目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置扶贫项目资产。确需处置的,应按照集体资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进行规范处置。属于村集体的扶贫项目资产处置由村民主决策经乡镇审核,报主管部门审批,审批结果及时公开。对金额小于十万元(含十万元)的扶贫项目资产,各地可根据具体情况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公示无异议后简化程序处置。属于村集体资产的处置收入应重新安排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产业振兴,不得分配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扶贫项目资产损毁的,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评估证明文件,参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核销。县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全县扶贫项目资产核销登记总台账,准确记录全县扶贫项目资产核销情况,行业部门和乡村两级要同步建立扶贫项目资产核销登记台账。
第八步:精准登记扶贫项目资产信息。各乡镇(街道)在确定扶贫项目权属的基础上,按照经营性、公益性、到户类资产分类登记造册,建立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台账,登记内容包括资产名称、类别、购建时间、预计使用年限、数量、单位、原始价值、资金来源及构成、净值、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收益权人、收益分配及资产处置等信息。扶贫项目资产状况发生变动的需及时更新登记,做到内容无遗漏、数据无差错,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7月30日前,各部门及乡镇(街道)要将完整的扶贫项目资产信息登记台账(附件3)盖章扫描件及电子版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总结完善阶段
县直相关部门,对全县扶贫资产、台账及运行管护机制进行检查验收,看扶贫资产管理工作是否到位,彻不彻底,扎不扎实,是否建立相关制度,针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没有落实整改措施,立行立改,确保扶贫资产管理工作完善,确保资产安全完整、高效运行。各部门及乡镇(街道)对扶贫资产管理工作和成效提炼总结形成报告,于8月30日前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既是巩固脱贫成果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乡村振兴的有力保障;各县直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明确管理责任,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既不缺位,也避免多头管理、交叉管理,共同将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健全管理机制。各部门及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完善扶贫资产清查、核算、登记、运营、收益分配和处置等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扶贫资产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扶贫资产安全运行、保值增值。
(三)严肃追责问责。加强风险防控,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预防资产管理工作开展过程中各类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对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不善导致资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隐藏不报、虚报、截留私分、贪污挪用、侵占套取、非法占用或违规处置扶贫项目资产等违法违纪行为从严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四)总结推广经验。各部门及乡镇(街道)要及时总结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情况,大力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加强信息报送,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社会广泛参与、群众积极支持的扶贫项目资产管理良好氛围。
【精选】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方案大全
为切实贯彻落实省、市有关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精神,深入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进一步推进我区综合减灾工作,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基层社区防灾减灾工作能力,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区20xx年度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作为“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任务,推进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切实做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基本原则
坚持“控制数量、提升质量、动态管理、激励支持”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
全面加强基层社区机制建设,完善防灾减灾工作制度,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修订完善各类灾害预案,加强防灾减灾救灾业务培训、教育,组织开展各类灾害应急演练,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切实发挥基层社区在防灾减灾工作中重要作用,全面提升基层社区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
二、创建方式
(一)申报条件
申报全国、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必须具备《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规定的基本条件、基本要素,且社区减灾工作对其他社区有示范引导作用。
参加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的单位,必须获得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全省地震安全示范社区称号。
(二)申报程序
严格遵循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原则和《标准》有关规定,按照社区申请、考察推荐、评审考核等程序,认真做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推荐上报工作,确定拟创建社区。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务必于20xx年4月10日前,将申请创建全国、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单位以文件形式上报区应急管理局减灾救灾股。
被确定为20xx年度创建全国、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单位要加强领导,完善措施,落实工作经费和人员,按照《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标准》要求内容,于6月底全面完成创建基础设施建设、能力建设及创建资料装订成册工作任务,做好迎接省、市应急、气象、地震等相关部门的审查和第三方评估准备工作。省、市应急、气象、地震等相关部门在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查、评估基础上,确定命名全国、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三)申报数量
20xx年度拟从创建条件成熟,党委、政府支持,组织周密、主动申请创建的基层社区,择优推荐申报“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2个(已获得全省示范社区称号),“全省综合合减灾示范社区”2个。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加强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将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作为落实有关新时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批示和论述的具体举措,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统筹协调,扎实推进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
(二)严明工作纪律,压实工作职责。
要完善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措施,落实分管负责人和具办人员,压实工作责任,提高创建质量,把创建工作做细、傲实、做好,确保创建任务成功。
(三)加大创建力度,落实资金保障。
担负创建工作任务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的支持,落实创建工作经费,为创建工作提供财力支撑。
(四)加强宣传引导,完善激励机制。
将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纳入全区安全生产年度考核。不断宣传引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积极参与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对今年积极申报并得到推荐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的单位,给予年终安全生产考核加2分(未创建成功的)。对今年创建全国、全省减灾示范社区成功单位,给予年终安全生产考核分别加6分和4分,获奖荣誉将作为全区绩效考评加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