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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发展,当我们面临各种各样的项目建设,我们或多或少都应该准备好一份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的制定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对于实施方案的撰写你是否毫无头绪呢?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方案精选】县文旅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汇编”,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一、总则
(一)目的及依据为全面加强全县文体旅系统安全监督管理,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本系统的突发事件,尽可能地为事件相关人提供救援和帮助,最大限度地减少事件相关人和经营单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行业发展形象,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省文化厅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应急预案,特制定本预案。(二)适用范围我县文体旅系统的突发事件。1、本预案所指公共文化场所,是文体旅管理的,向公众开放的图书馆、纪念馆、展览馆、文化馆、文化广场等场所,以及歌舞娱乐场所、复打印店、网吧、电子游戏厅、剧院(场)、影院、旅游景点等场所。2、本预案所指业务生产和文化活动,是在本预案所指的公共文化场所举办或经文体旅审批的规模较大的群众性文化活动、演出活动、展览活动和文化娱乐活动以及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相关业务活动。3、本预案提出的文体旅单位包括:局属各单位(股室)、乡镇文化中心。4、本预案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包括:(1)本系统的突发事件;(2)破坏性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3)特种设备、道路交通、火灾等事故灾难;(4)重特大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5)恐怖和刑事案件、重特大群体性上访事件、公共场所滋事事件、民族宗教群体性突发事件等社会安全事件;(6)涉外突发事件等。(三)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在突发公共事件时,第一时间疏散群众,迅速组织救援,努力把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减少到最小程度。2、预防为主、重在防范。建立和完善人防、物防、技术防范等公共突发事件的预防工作措施,时刻保持应急疏散通道畅通,随时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准备工作。3、快速反应、有效处置。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迅速启动工作预案,指挥应急处置工作队伍,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有效控制事态发展。4、服从指挥,分工负责。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在县政府应急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下,局领导及有关单位各司其职,按照工作职责分工,密切配合,组织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设立应急指挥小组组长:宣传部部长兼局党组书记、局长副组长:副局长副局长成员单位:局属各单位(股室)、乡镇文化中心、各文化旅游市场经营单位。(二)主要职责1、组织、指挥、协调各有关单位参与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2、制定有关突发事件信息工作原则,决定或与有关方面共同研究信息时间和方式。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及时报告、通报有关情况和信息,做好有关后勤工作保障工作。3、研究处置突发事件中的相关问题。(三)县文体旅各下属单位职责1、县文化馆牵头负责研究处置社会群众文化活动中发生的突发事件。2、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牵头负责研究处置营业性演出活动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和发生在歌舞娱乐场所、网吧、电子游戏厅、录像厅等场所的突发事件。3、县文物局牵头负责研究处置管辖的文物保护单位(点)所发生的突发事件。4、县文化馆、图书馆负责研究处置文化馆(站)、图书馆、露天剧场(广场)等以及社会群众文化活动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和大型节庆演出展览活动中发生的突发事件。5、文体旅办公室负责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和处理中的后勤服务工作。6、文体旅旅游股负责处置全县各旅游景点所发生的突发事件。7、文体旅党组负责做好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的政治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8、文体旅直属单位比照本应急指挥机构的组成、职责,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成立本单位应急指挥小组。
三、预防和预警
(一)预防预警信息全县各级各类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主办单位应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和组织准备,要成立应急小组,制订并在办公场所的显著位置张贴应急事件发生后的工作流程。加强日常管理和监测,注意日常信息的收集与传报,对可能发生的涉及公共安全的预警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制定有效的监督管理责任制和预防应急控制措施,尽可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二)预防预警行动1、公共文化场所应制定必要的日常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安全责任制度。强化日常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2、举办大型文化活动,主办单位必须在举办文化活动之前制定相应的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报县人民政府备案。3、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对文化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安全检查,并负责当地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的治安管理工作。4、大型文化活动的主办单位必须在举办文化活动之前主动联系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医疗卫生保障方案,落实具体措施,负责采取必要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活动期间人员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三)预警支持系统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应严格核定人员容量,加强对现场人员流动的监控;安装必要的消防、安全技术防范设备,配备预警通讯和广播设备,预留公安、消防、救护及人员疏散的场地和通道;确保安全工作人员数量,明确其任务分配和识别标志;在出入口和主要通道调专人负责疏导工作。
四、等级划分
(一)特别重大紧急突发事件(I级):是指事件非常复杂,事态严峻,并且已经或可能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或重伤100人以上,事件已经或者可能产生特别重大社会影响的紧急事件。(二)重大突发事件(II级):是指事件复杂,事态紧急,已经或可能导致10—29人死亡,或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一亿元以下,或重伤50—100人的突发事件,事件已经或者可能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紧急事件。(三)较大突发事件(III级):是指事态比较复杂,已经或可能导致3—9人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事件已经或者可能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紧急事件。(四)一般突发事件(IV级):是指事态清楚,已经或可能导致人员死亡3人以下,重伤10人以下,或造成较大直接经济损失,事件已经或者可能造成一定范围影响的突发紧急事件。
五、应急响应
(一)应急预案启动1、Ⅰ级突发事件发生后,县人民政府和文体旅等有关部门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进行应急处置工作。在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的同时,迅速将事件情况上报上级文化、体育和旅游行政部门。2、Ⅱ级突发事件发生后,县人民政府和文体旅等有关部门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文广行政部门在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的同时,将事件情况上报上级上级文化、体育和旅游行政部门。3、Ⅲ、IV级突发事件发生后,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处置工作。(二)信息报送1、基本原则(1)迅速突发事件发生后,在接报后应立即向县应急办和上级文化、体育和旅游行政部门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2)真实报送信息应尽可能客观实际,真实准确。(3)全面力求多侧面、多角度地提供信息,喜忧兼报。要防止片面性,避免断章取义,更不能对上报信息层层截留、级级过滤。2、报送内容(1)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2)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财产损失情况的估计。(3)事件原因分析。(4)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5)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3、报送形式(1)突发事件信息报送采用分级报送原则。县文体旅负责向县应办和上级文化旅游行政部门报告。(2)突发事件信息可用电话口头初报,随后报送书面报告,必要时和有条件的可采用音像摄录的形式。(三)指挥和处置1、县文体旅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根据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执行县应急办决定,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2、县文体旅系统各有关部门应主动参与现场应急工作,在当地应急办的统一指挥下,参与人员抢救和现场抢险,并随时向上级文化行政部门报告应急处置的情况。3、县文体旅办公室、旅游股、文化馆、图书馆、文物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等相关股室按照突发事件的性质和分类,根据各自的职能分工,投入到应急工作中。4、信息严格按照上级的有关规定执行,向社会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信息。
六、后期处理
(一)文体旅系统部门应协助开展突发事件伤亡群众的医疗救治和善后处理,协助处理好突发事件的经济补偿,协助组织对突发事件的社会救助和灾后重建工作。(二)事件处理结束后,文体旅要协助县人民政府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向县应急办和上级文化旅游行政部门作出报告。(三)根据事件暴露出的有关问题,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有关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提出修改或补充相关法律法规的意见。(四)奖惩:文体旅局应对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旅游市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工作突出,作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处罚并追究其责任。
七、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完善各单位、各部门已有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报送设施性能完好,并配备必要的应急备用设施和技术力量,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二)物资保障建立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旅游市场突发事件救援物资储备制度,储备足够的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物资放在交通便利、贮运安全的区域。(三)人员保障文体旅行政部门和相关单位应组建突发事件的应急队伍,根据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在县应急办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理工作。(四)宣传、培训保障加强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旅游市场突发事件预案的普及工作,公布应急指挥部和接警电话;要通过图书、音像制品、文艺演出等形式广泛宣传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依靠广大群众有效预防突发事件发生和减轻因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加强对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旅游市场的人员消防、卫生、治安等方面的知识技术培训;积极组织突发事件预备队进行技术通讯培训,提高他们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定期进行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旅游市场的突发事件应急模拟综合演练,提高应急体系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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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旅局宪法宣誓制度实施方案范本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省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办法》、《省人民政府实行宪法宣誓制度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全体干部职工
二、组织实施
(一)每年5月集中举行一次
(二)由局办公室责妥善保管宪法宣誓专用书、专用宣誓台。
三、基本程序
宣誓仪式可采取集体宣誓。宣誓时,宣誓人应当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面向国旗诵读誓词。集体宣誓时,由1人领誓,领誓人左手抚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面向国旗领诵誓词,其他宣誓人整齐排列,右手举拳,面向国旗跟诵誓词;誓词诵读完毕后,自领誓人开始,宣誓人依次报自己的单位、职务和姓名。
集体宣誓的领誓人在宣誓人中确定。
四、宣誓流程
(一)主持(监誓)人位置设在主席台下方左侧,宣誓台在主席台下方中央位置,宣誓人在会议室中部前排指定区域就座。
(二)主持人宣布:“现在举行宪法宣誓,请宣誓人起立”后,宣誓人全体起立,领誓人走到宣誓台前(单独宣誓时,宣誓人依次走到宣誓台前)。
(三)主持人宣布:“请宣誓人宣誓”后,领誓人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抬起右手并握拳(与耳际同高,拳心向前)。与此同时,其他宣誓人抬起右手并握拳(与耳际同高,拳心向前)。
(四)领誓人开始领诵誓词,其他宣誓人目视国旗或国徽跟诵誓词。
优秀方案:文旅局安全整治“秋冬会战”工作方案实用
为贯彻落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区安全整治“秋冬会战”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确保全区秋冬季节旅游市场安全持续稳定,结合我区旅游市场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对重点旅游景区的安全监督,监督景区强化对危险地段、重要景区安全措施和人员密集场所的隐患排查治理,坚决封闭和停止运营存在重大风险的旅游区域和游乐项目,确保秋冬季节旅游安全。
二、工作内容
基于旅游行业特点,主要从以下三方面着手:
(一)加大旅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力度。强化对旅行社包车、包船、包飞机等购买交通服务环节的安全监管,我局将主动会同交通运输、公安、安监等部门重点加强对旅游包车的检查与管理,要重点做好旅行社企业的安全监管。
(二)加大对旅行社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产品安全风险评估、出游风险提醒提示以及安全预案、安全培训、安全应急处置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工作;
(三)加大对经营冰雪旅游项目的景区检查力度。景区要加强冰上安全检查,确保冰面安全。措施一:冰面系列活动要进行冰面安全评估,冰上娱乐活动场地要待湖面结冰,且冰层厚度达到标准,委托有评估经验的机构,进行安全评估,确保冰面系列活动安全进行。措施二:冰面分区专区专管。在冰面开设不同的区域,开展不同的冰上活动,用绳子及木桩隔开,进行专区专管,避免发生碰撞等危险。措施三:安全员冰面值班巡逻。冰面活动开展期间安排轮岗的安全员,负责冰面巡视,是否有冰层断裂地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措施四:严格控制场地人数。虽然各活动参与人数不同,但是都按比例进行场地人数限制,一旦出现拥挤的情况,都将启动相应的紧急预案,及时对冰面游人进行疏导,采取有秩序的退场,以免发生事故。措施五:广播、告示牌警示安全。充分利用广播、横幅等形式向游人进行宣传,提醒游人注意在冰上的活动安全。在每个区域各设立《冰上游客活动须知》牌1块,在非活动区设立警示牌,宣传警示横幅。措施六:严控冰层厚度,掌握水位变化。设立测冰员,每天填写测冰记录,掌握冰层和水位的变化情况,确保冰层达到厚度。措施七:救护设备一应俱全。冰上活动场点同时准备好担架、竹竿、绳索、梯子、船只、应急灯等救护器材,并做到定位、定人管理。发生冰面塌陷,游人落水时,冰面工作人员将及时携带救生设备赶赴现场组织打捞抢救,其他工作人员将劝阻游人不要围观,及时疏导他们离开危险地区。
三、工作部署
(一)强化责任落实。
局直属单位、各旅游社、景区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继续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情绪,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局直属单位、各旅游行业主要领导,要对领导职责进行认真梳理,既要知责明责,更要履责尽责。各单位要按照“三个必须”的原则和“谁分管,谁担责”的要求,建立完善冬季安全监管机制,制定监管责任清单,以严格监管执法推动主体责任落实。旅游科和质监所要督促所辖企业高度重视冬季安全生产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和“五个一”工程建设,把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职工。
(二)强化宣传教育。
进一步发挥好各类媒体的作用,既要宣传好的经验做法,又要如实反映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剖析一批典型事故案例,一批企业“黑名单”。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各类活动。充分发挥“11.9全国消防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等重要公共安全宣传活动载体作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三)强化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各旅游社要加强针对极端天气的预报、预警工作,督促企业认真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和应急物资储备等工作,落实极端天气下的安全防范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健全完善应急协调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确保遇有突发事件能及时有效进行处置。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优秀方案:文旅局病毒防控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和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落实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落实《关于印发应对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为有效遏制疫情传播和扩散,切实维护全区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区文旅局特制定《关于病毒防控工作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由同志任组长,同志为副组长,同志为办公室主任,其他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防疫领导小组。全员动员,全力保障防控工作。
二、工作重点
(一)加大疫情防控宣传。一是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全体职工要严明工作纪律,不信谣不传谣。二是督促文化、旅游及体育场所做到全部关停,停止一切大型集会活动。
(二)加强重点场所防控。督促歌厅、景区、网吧等重点场所的监控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高度重视。全国多个地区近期发生的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来势迅猛,给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造成直接威胁,也给文化、旅游、体育等娱乐健身场所带来很大影响。全局干部职工要树立“疫情防控压倒一切”的思想,将疫病防控工作作为首要任务,做到“令行禁止、有呼必应”,全力以赴、科学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加大宣传引导。采取下发通知、设置宣传标语、发放传单、现场指导、微信群推送等方式,加大宣传引导和指导,确保企业思想上真正重视、措施上科学有效、机制上运转顺畅。
(三)强化纪律意识。将对联防联控措施不实、执行纪律和工作要求不严、擅离职守、临危退缩、处置不力、失职失责、不担当、不作为等行为进行追责问责。
文旅局推行证明事项承诺制实施方案
文旅局推行证明事项承诺制实施方案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政府服务管理理念和方式,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现就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加快转变政府职能,针对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事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公共服务等政务服务事项中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行政机关清楚告知、企业和群众诚信守诺为重点,推动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明确、各负其责、信用监管的治理模式,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
二、工作任务
(一)明确事项范围
本方案所指证明,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在依法向行政机关申请办理有关事项时,提供的需要由行政机关或其他有关机构出具的、用以描述客观事实或表明符合特定条件的有关材料。本方案所指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行政机关在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公共服务时,以书面(含电子文本,下同)形式将法律法规中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条件、标准、要求,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而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事项。
各行政机关要以证明事项清单为基础,确定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范围,并编制事项目录清单(附件1)。要按照最大限度利民便民原则,有针对性地选取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使用频次较高或者获取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特别是在户籍管理、市场主体准营、资格考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健康体检、法律服务等方面。能够实现行政机关信息共享核验的证明事项,原则上应当实行告知承诺制。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金融业审慎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以及重要涉外等风险较大、纠错成本较高、损害难以挽回的证明事项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确定适用对象。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申请人不愿承诺或者无法承诺的,应当提交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要求的证明。申请人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者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三)规范工作流程。要按照全面准确、权责清晰、通俗易懂的要求,科学编制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修改完善办事指南,制作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告知承诺制办事指南、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要通过对外服务场所、网站和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公布,方便申请人查阅、索取或者下载。书面告知的内容应当包括办理事项的名称、设定证明的依据、证明的内容、承诺的方式,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等。要坚持实事求是,相关要求要可量化、易操作,不含模糊表述或兜底条款。书面承诺的内容应当包括申请人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相关条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以及承诺的意思表示真实等。可参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附件2)《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流程》(附件3)进行编制。
(四)强化核查监管。要针对事项特点等分类确定核查办法,将承诺人的信用状况作为确定核查办法的重要因素,明确核查时间、标准、方式以及是否免予核查,可参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分类核查办法》(附件4)编制。对免予核查的事项,行政机关要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互联网+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不得对通过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企业和群众采取歧视性监管措施。对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承诺不实的,行政机关要依法终止办理、责令限期整改、撤销行政决定或者予以行政处罚,并纳入信用记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行政机关要利用已有的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实施线上核查。无法线上核查的,应根据《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通过行政执法协助进行核查。确需进行现场检查的,要优化工作程序、加强业务协同,避免检查扰民。
(五)加强信用监管。要加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信用管理制度建设,依法科学界定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守信和失信行为,建立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信用信息记录、归集、推送工作机制,依托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加强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按照信用状况,实施分类精准监管。探索信用修复、异议处理机制,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根据虚假承诺造成的社会影响进行失信程度分类,依法对不同失信情形提出具体惩戒措施。
(六)强化风险防控。要梳理工作环节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切实提高风险防控能力。要加强行政指导,强化告知和指导义务。建立承诺退出机制,在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决定前,申请人有合理理由的,可以撤回承诺申请,撤回后应当按原程序办理。建立承诺书公示制度,对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第三人利益或者核查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行政机关要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等规定,通过相关服务场所、网站和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向社会公开告知承诺书,接受社会监督。上级部门有建立事前信用预警系统的,要利用系统,对申请人进行信用评估,加强事前的风险防控;对涉及经济利益价值较高、事中事后核查难度较大的事项,可以探索引入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实行告知承诺制可能引发的行政赔偿风险。
三、工作步骤
(一)制定工作方案(20xx年3月9日前)。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合理安排进度,精心组织实施。20xx年3月12日前,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工作方案报县司法局备案。
(二)公布目录清单(20xx年3月31日前)。要及时在对外服务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布本机关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事项目录并抄送县司法局。具体事项可以成熟一批公布一批。20xx年3月31日前,各行政机关应公布第一批具体事项目录清单及有关工作规程、办事指南、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等。
(三)协同有序推进(20xx年5月31日前)。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因地制宜、先行先试,加快推进工作进程。20xx年5月31日前,公布第二批具体事项目录清单。
(四)坚持优化提升(长期推行)。要实时研判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实施效果,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情况、信息化建设进程、事中事后核查情况以及有关法规政策变化,及时调整实施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不断提高“放管服”改革的时效性和精准性。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工作协调机制,确保工作有方案、部署有进度、推进有举措、结果有考核。特别是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中遇到的部门间信息共享、社会诚信体系完善等问题要大胆探索研究解决。要切实加强对本部门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工作,抓好组织实施,切实推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落地见效。
(二)加强协调指导。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我县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协调。县直各部门要加强与本系统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对接,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推行告知承诺制遇到的问题,确保本系统上下协同一致。
(三)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工作纳入依法行政绩效考核内容。按照“权责一致、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原则,建立健全改革容错机制,属于合理容错情形的,对相关单位及人员依纪依法免除相关责任或者减轻、从轻处理。
(四)加强培训宣传。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多形式、多渠道加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公众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要善于发现、总结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培树典型,宣传推介,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良好局面。